三個群體保障匯報

時間:2022-10-23 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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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群體保障匯報

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導下,青海民政工作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十七大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全國第十二次民政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本理念,認真履行“解決民生、改善民生”的職責,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出發,全面建立了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認真落實了優撫保障各項政策制度,夯實了社會福利基礎設施,通過強化制度建設,整合救助資源,加大資金投入,規范操作程序,全面推進了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基本構建起了以城鄉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為基礎,以專項救助制度為輔助,以優惠政策、社會互助和慈善捐贈為補充的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框架體系,社會救助工作實現了從弱到強,從部門單一分散救助向統一規范、長效綜合、城鄉統籌的歷史性轉變,有效保障了困難群體、優撫群體和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

——圍繞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舉措

(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完善,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根據部里的統一安排,今年以來我省加快了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步伐。在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進行調查、測算和論證,廣泛聽取廣大群眾和基層干部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農村低保的總體思路。今年1月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從1月1日起在全省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下發了《關于建立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全省有72552戶229172名困難群眾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全國農村低保工作會議召開后,我們貫徹會議精神,結合各地普遍反映低保覆蓋面窄,應保未保人數相對較多的實際,提出對農村低保進行擴面的建議,會同財政、統計等部門進行了深入的研究討論,形成了比較符合省情實際的提標擴面方案。九月份,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將農村低保人數由22.9萬人擴展到34.5萬人,低保人數由占全省農村牧區總人口的6.9%提升到10%,低保標準由月人均26元提高到32元,累計投入農村低保金1億元,確保了農村牧區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全面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按時足額兌現五保供養資金,針對物價上漲導致的五保對象實際生活水平下降的實際,修訂了《青海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暫行辦法》,向省政府報送了適當提高五保供養標準的建議,已經得到省政府的原則同意。這些惠民政策的建立和實施,成為繼實施城市低保政策之后民政部門解決民生問題的又一重大舉措,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產生了強烈的社會反響和良好的社會效益。

繼續完善城鎮低保制度。今年我省的城市低保工作在正常發放低保補助金和繼續實施分類施保的基礎上,將重點放在應對物價上漲而造成的低保對象生活補助上。為緩解副食品價格上漲對城市低收入家庭生活帶來的影響,切實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我們認真貫徹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積極協調財政、統計等部門制定對策,先后四次為低保對象下達了臨時生活補貼3892.43元,1-10月全省累計發放城市低保補助資金2.4億元,有效地緩解了因物價上漲給城市低保家庭造成的生活壓力,保障了全省22.85萬城市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著力規范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調整和規范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城市醫療救助方面,認真落實城市醫療救助政策,根據省政府建立城市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配合衛生部門認真做好城市低保對象醫療救助情況統計工作,開展了全省低保對象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統籌人數及參保資金的登記造冊測算工作。從城市醫療救助基金中為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按年齡段繳費標準代交了應由個人承擔的城市醫療保險金,使他們享受雙重醫療保障。全年累計支出城市居民醫療救助資金3200余萬元;農村醫療救助方面,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民政、財政、衛生等部門聯合上報的《關于調整農村牧區醫療救助有關規定意見的通知》,兩次調整醫療救助政策,取消了最低報銷起付線,提高了救助標準,簡化了大病救助審批報銷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務。將“60年代精簡退職”人員納入農村醫療救助范圍,累計下達農村牧區醫療救助資金7550萬元,全省有37.4萬名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和60年代精簡退職人員享受了“參合”和門診補助的雙重救助,為緩解困難群眾看病難起到了積極作用。

不斷加大專項救助力度。在城市低保家庭中繼續實施城市取暖救助,本年度取暖救助金已全部發放到低保對象手里。會同建設部門草擬并報省政府出臺了《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城鎮低保家庭廉租住房工作全面啟動;在全省農村牧區開展了無房戶和危房戶基本情況調查,針對全省農村牧區實施“減災安居工程”做了前期調研,為下一步實施農村住房救助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得到加強,特殊群體得到較好地幫扶

按照“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要求,積極推動全省老年社會福利服務體系的建設,投資1.25億元的集省級老年福利服務中心和省福利慈善醫院項目建設全面啟動,進展順利。正式啟動實施“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劃”,組織實施了黃南州兒童福利院和海東地區兒童福利院項目。按照國家發改革委和民政部的要求,編報了社區服務設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和兒童福利設施項目建設方案,完成了相關項目的可研論證和申報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全年救助各類人員達8200人次。啟動“農村牧區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劃”,安排部署了12所敬老院項目,并下達1904萬元啟動建設資金。

(三)認真落實各項優撫安置政策,重點優撫群體的生活狀況得到了較好的改善

根據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省直相關部門的積極協助下,結合省情,及時研究提出了貫徹落實相關政策的具體意見和辦法,先后擬定了《關于調整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意見》、《關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隊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通退役人員有關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落實和完善1993年至1999年軍隊復員干部住房政策的意見》和貫徹《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的實施意見,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討論通過,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按30%的幅度提高了殘疾軍人的殘疾撫恤金標準,按20%的幅度提高了烈屬的定期撫恤金標準,按20%的幅度提高了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的生活補助標準,給在鄉老復員軍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的生活補助,給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生活補助,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難的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參戰退役人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全年下達優撫資金2806萬元。同時就進一步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復員干部生活救助工作提出了救助措施。同時就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以及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再就業、住房、社會保險接續等政策做了進一步的調整完善。

——主要做法

(一)圍繞民生主線,服從服務大局。今年以來我們緊緊圍繞解決民生、改善民生這個主題,謀劃工作,制定政策,把民政工作主動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之中,主動為黨和政府分憂,受到各級黨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關注和傾力支持。在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工作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先后數次聽取匯報,親自赴基層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省人大將農村低保工作列為今年重點調研和督辦的事項之一,組織了專題調研,召開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農村低保工作匯報,主動為我們排憂解難。政府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形成了上下聯動,左右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了農村低保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強化制度建設,堅持依法行政

為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我們十分重視加強制度建設,今年以來,報省政府出臺四個規范性文件,民政廳獨立或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十六個規范性文件,內容涉及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廉租住房、養老服務、撫恤優待、復員干部維穩等十多項內容。此外,還就機關行政管理、財務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等出臺了三十三項內部規章制度。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和規章制度的出臺,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三)加強調查研究,注重傾斜基層

強化抓基層、打基礎的理念,高度重視加強和改善基層民政工作,真正把工作重點放到基層,把精力聚集到到了基層。年初,由廳領導帶隊,抽調廳機關骨干力量,組織大規模調研活動,對工作部署,重大政策的落實情況專題調研和督查,深入基層一線,深入困難群眾家中,實地了解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廣泛聽取基層同志的意見建議。此外在分配資金、安排項目、調配物資時,注重向基層傾斜,真心實意地為他們辦實事、解難題,確保民政工作在基層得到有效落實。

(四)加大資金投入,規范運行管理

我們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完善公共財政體制、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投入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證了災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社會福利和撫恤補助所需資金財政主渠道投入。年內累計爭取中央和省財政共下達民政事業費6億元,進一步加大了對城鄉低保、災害救助、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工作的投入力度。年末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民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大檢查,切實規范資金使用管理。保證了民政事業的健康發展和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支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