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旅游局加快文化市場改革工作匯報
時間:2022-03-14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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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省關于文化體制改革相關會議精神,我局在全市開展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全省關于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有關精神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有關精神,加快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根據、中央編辦、文化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加快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的意見》,省委、省政府于2012年3月出臺了《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宣傳部、省編辦、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辦文[2012]15號)文件,要求“全省各市(州)、縣(市、區)都要整合現有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等有關行政執法隊伍,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實行統一執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干部任免參照現行宣傳文化單位干部管理規定辦理”。省委文件要求全省“在2012年底之前完成綜合執法機構的組建”。2011年8月5日在宜昌市召開的“宜昌市縣級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推進會議”上,宜昌市副市長張永紅要求“還沒有完成改革任務的縣市區要學習和借鑒當陽、長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經驗,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務必在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任務”。
二、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進展情況
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宣傳部、省編辦、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辦文[2012]15號)精神,通過調查摸底和借鑒周邊縣市相關政策,我局草擬了《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建議方案》,于2012年12月16日以《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方案的報告》(文體旅文[2012]79號)文件形式向市委編辦作出了專題報告,但市委編辦至今未做出正式答復。宜昌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已于今年4月26日正式成立開展工作,周邊縣市宜都、當陽、長陽等地已經完成綜合執法改革的機構設置并掛牌開展工作。其間省委辦公廳、宜昌市政府多次通報督辦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要求迅速組建機構,落實人員,開展工作。
三、需提請市政府解決的問題
為切實落實全國、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會議精神,切實推動我市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需提請市政府解決以下問題:
1、成立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直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領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督辦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任務。
2、迅速明確機構職能,為綜合執法改革工作奠定基礎。建議由市委編辦牽頭,組織市文體局、市廣電局等部門迅速對綜合執法改革方案進行調研修改,明確機構職能、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經費保障等,組建統一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按照上級文件精神,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為全額撥款副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周邊縣市的經驗,建議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暫定編10人。
3、選調人員,正式掛牌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根據中辦發[]24號、辦發[2012]1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優先從現有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三支行政執法隊伍中考核選拔錄用。新進人員通過考試選拔進入,經統一培訓考核合格、領取“湖北省行政執法證”后上崗。
4、預算經費,對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提供經費保障。根據《市財政局、市物價局關于轉發﹤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取消部分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降低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財發[2012]91號)文件精神,從2012年8月起全省取消了“文化市場管理費”收費項目。我市近五年來每年收取的“文化市場管理費”(繳入財政局非稅收入專戶,70%返還)均在200000.00元左右,主要用于財政預算內未安排的文化、新聞出版市場行政執法(含行政執法車費用、辦公費用)、群眾性文化活動等支出。由于該收費項目取消,建議市財政安排專項經費,確保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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