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物保護工作自查報告

時間:2022-03-01 10:05:23

導語:歷史文物保護工作自查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歷史文物保護工作自查報告

10月23日上午,副市長就關于在全市開展歷史文物保護工作自查行動召開了專題會議,縣分管文物副縣長和縣文物保護中心文物保護科科長參加了會議。會后,副縣長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向縣委書記和縣長進行了匯報,傳達了會議精神。書記、縣長指示:抓緊時間部署落實,按照副市長布置的時間節點要求,把我縣開展歷史文物保護工作自查行動落到實處,不折不扣地完成省委巡視組交辦的任務。我縣緊抓節點、積極作為:一是制定了《關于在全縣開展歷史文物保護工作自查行動的實施方案》,要求文旅局各副局長包片進行自查;二是10月24日—26日,縣委書記、縣長帶隊到文物點進行檢查;三是10月26日下午召開了歷史文物保護自查工作協調推進會,要求縣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局等11家相關單位在各自領域開展歷史文物保護自查并于27日中午前報送自查報告?,F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統籌好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隊伍建設、努力走出一條符合縣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全縣文物工作發展勢頭良好。

(一)文物現狀。根據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統計,我縣登錄各類文物1323處,各級文保單位148處,其中:國保9處,省保14處,市保86處,縣保39處??h域古建筑1040處,古民居633處,古民居為全國縣域均值的6倍多。1040處古堡古民居規模大、品位高,時代序列完整,被譽為“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

(二)機構設置。縣文物保護中心,原名為縣文物局,于2001年成立,為副科級全額事業單位,2012年成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全額事業單位。2019年機構改革后,更名為縣文物保護中心,隸屬于縣文化和旅游局,為二級正科級全額事業單位;共有編制8名,現在編在崗6名(缺編2名),領導職數為一正一副,缺一名副科級領導。

二、工作特點及亮點

一是縣級經費足額預算,專項資金足額到位。我縣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利用工作,認真落實文物保護經費配套相關政策,足額預算安排本級經費,近三年預算安排1913萬元;中央和省、市下達的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二是積極落實文物專項考核工作,全面提升文物管理水平。2020年,我縣將文物考核工作納入本年度專項工作考核范疇,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專項考核,并對考核優秀等次的單位給予評先評優政策傾斜,對考核較差的單位要求限期整改、補齊短板,需要問責追責的依法依規處理。三是強化文物保護措施,形成打擊文物犯罪高壓態勢??h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建局、宗教局、文旅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同配合、各司其職,建立完善嚴防、嚴管、嚴查、嚴打的長效機制,適時開展打擊文物犯罪、查處文物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盜掘、盜竊和倒賣文物犯罪行為,始終保持對文物犯罪活動高壓態勢。2020年,縣政府下發《關于規范使用彩鋼瓦的通知》,整治文物周邊特別是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隨意搭建彩鋼瓦行為,要求對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彩鋼瓦進行拆除,對于拆除更換確有困難的要噴漆換色,確保與原建筑物整體色彩協調一致。9月份有對全縣文物保護員、網格員進行了集中培訓,進一步提升了文保員和網格員文物保護的思想認識,增強了他們應對日常保護文物的技能和本領。四是多途徑多方式做好宣傳,為太行古堡申遺工作助力。近年來,我縣采取多種方式,不斷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特別是2019年,我縣廣泛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就太行古堡建筑的保護開發、合理利用、文旅融合、文化交流以及古堡旅游的核心競爭力等方面進行了深入交流和宣傳,出版了《太行·古堡系列叢書》之《潤城砥洎城》、《上莊天官王府》、《南安陽潘家十三院》、《屯城古堡》等,為太行古堡申遺工作助力宣傳。五是積極轉變思想理念,實現文化遺產惠及民生。積極推動文物活化利用,致力打造以皇城相府為龍頭,郭峪古城、海會寺等人文景點共同發展的全域旅游新格局,目前正在逐步建成吃、住、行、游、購、娛一體的綜合旅游景區。依托上莊古堡傾心打造大型明清古堡實景劇《王府往事》,盡顯沁河兒女保家衛國的家國情懷;舉辦“古堡金秋,詩意潤城”2020年首屆太行古堡·天官王府美食文化節。中莊村依托古村落、古民居,著力打造高端民宿,大力開發鄉村旅游,2019年被評為“中國美麗休閑鄉村”,2020年入選第二批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八八宴被首屆“黃土地杯”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特色美食。六是積極創新開展工作,為文物保護利用蹚出新路。2013年我縣啟動了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工作,2014年縣政府出臺了《縣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補貼辦法》,建立了社會資金投入文物領域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了政府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探索出了“多途徑推動法”文物保護新模式,將國省保文保單位保護與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和文物認養工作相結合:一是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項目和資金,對全縣9處國保單位、8處省保單位整體或部分進行了保護修繕,對7處國保單位周邊進行了環境治理。二是啟動并實施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工作。2013年至今縣政府投入6000余萬元,撬動社會資金5億元投入古堡民居保護,特別是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三普點。三是推動文物認養。2017年,縣布政李府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認養了中莊村古建筑群,依托資源和地理位置優勢謀劃旅游精品線路,打造出一處明代北方水鄉。2020年,組織完成了市保單位南溝大廟和水草廟的認養工作,目前南溝大廟由南溝在外人員劉龍龍創立的釋龍緣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認養,對廟宇進行保護修繕及弘揚傳統文化和孝道文化展示利用;水草廟由市武協王書平認養,對廟宇進行日常維護及弘揚傳播中華太極拳和獸醫文化。

三、縣級領導檢查歷史文物工作情況及發現的問題

(一)市委副書記、縣委書記調研歷史文物情況

25日下午,市委副書記、縣縣委書記親臨皇城相府、郭峪古城進行歷史文物保護專項調研,姚書記在皇城相府調研了消防中控室,查看了安全巡查日志,觀看了消防演練后指出,皇城相府的保護利用是好的,是歷史文物保護利用的標桿和典范,但是還得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緊繃安全就是一切這根弦,繼續為的文物保護利用和的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在郭峪古城調研時,姚書記視察了郭峪古城環境整治情況,參觀了特色民宿,詳細了解了以皇城相府為主導的“五村聯建”情況,姚書記說,“五村聯建”是縣委縣政府在進行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來的,目的就是引進皇城相府集團成熟的文物保護經驗、先進的文物保護利用管理經驗和雄厚的資金,帶動片區旅游經濟發展,郭峪古城要積極、主動配合,為的專型發展添磚加瓦。

(二)縣長史小林對歷史文物調研情況

24日上午,史縣長到王曲大廟、開福寺、文廟就歷史文物保護利用工作進行調研。在王曲村調研王曲大廟時,史縣長了解到,王曲大廟不只是具有較高歷史價值和研究價值的元以前古建筑,而且還是太岳師范舊址(現臨汾師范),屬于革命文物,王曲村更應該深挖文化內涵,依托太岳師范展覽,將王曲大廟保護好,將太岳師范的故事講好。隨后,史縣長調研了王曲村其他歷史文物,史縣長語重心長的對西河鄉政府和王曲村說,王曲村有如此好的古建筑群,又在縣城邊上和高速路出口,占據著無可比擬的區位優勢,為什么不能拓寬文物保護思路,打造鄉村記憶工程,把祖宗留下的寶貴財富保護好,利用好;在開福寺調研時,史縣長看到修繕一新,空空蕩蕩的開福寺,史縣長非常痛心地說,開福寺位于寸土寸金的縣城中心,將我們的黃金地段閑置著就是極大的浪費,文旅局要盡快制定利用計劃,將開福寺安全、合理、有效地利用起來;在文廟(縣博物館)調研時,史縣長看到了在一處建設工地上發掘出來的1000多斤古錢幣(約8至10萬枚)非常高興,在全社會由于疫情影響,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為博物館批了30萬元,作為清理、整理古錢幣的專項費用,隨后,史縣長又調研了博物館文物庫房,為的可移動文物的保存環境和條件感到揪心,史縣長指示,博物館應盡快確定新建博物館選址,盡快新建博物館,把我們的可移動文物保存好,把的古老文明展示好。

(三)分管副縣長對歷史文物調研情況

10月25日,副縣長赴芹池鎮對國保單位壽圣寺,省保單位劉西府君祠等文物保護單位進行歷史文物保護專項巡查,縣長指出,芹池鎮在文物保護工作上還是存在一定的短板,首先,這么好的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堪憂,要主動、積極對接文旅局,做好修繕方案,爭取上級資金,把文物保護工作落在實處。其次,文物保護是一個全民戰役,要充分發揮基層鄉鎮,村里的保護文物積極性和主管能動性,和文旅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想方設法保護好文物,留下我們的文化遺產。

四、存在的問題

(一)貫徹落實視察重要講話精神不深入。在實際工作中,存在項目和資金優先傾向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和合理保護的情況。近年來,國保單位100%均得到過保護修繕,省保單位57%得到過保護修繕,市保單位21%得到過保護修繕,縣保單位僅僅只有7.6%得到過保護修繕。對照在大同云岡石窟研究院調研時講的“……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要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指示精神,我們的思想覺悟還不高,一以貫之、學用結合還遠遠不夠,針對困難缺乏直面的決心和勇氣,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也不得力。

(二)政治站位不堅定。我縣是文物大縣,館藏文物眾多,多年來我縣文化展示窗口的文物博物館一直設在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文廟內,沒有合格的保管庫房、足夠的展示場所和專業安保,長期僅僅依靠門衛和職工值班,安防力量薄弱,存在安全隱患。2020年6月,縣文物保護中心雖然向縣政府遞交了《關于新建文物博物館的請示》,但黨組織書記宋曉軍作為縣文物保護中心主任,認為該問題是多年的“頑疾”,且存在等、靠思想,不想因為該事一直去找領導,也拿不出好辦法好措施,導致快5個月過去了,新建文物博物館連選址都沒確定,項目仍停留在“原地不動”。

(三)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不堅強。一是領導班子不健全??h文物保護中心自2012年成立以來,只任命過一把手,從未任命過副職。二是組織生活不規范。長期以來該單位只有一名班子成員,且加上一名班子成員共有6人,沒有該上什么會上什么會,長期以來所有會議一直以全體會代替班子會。三是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自2012年成立以來,黨組織在如何做好新時代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方面思想保守、辦法不多、措施乏力,更談不上如何解決現階段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等深層次矛盾問題。

(四)基層文物保護和宣傳工作存在“盲區”。長期以來鄉(鎮)、村兩級對文物保護工作屬地管理原則和主體責任意識差,對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深刻全面的領會和把握,認為文物工作是不重要的工作、沒有什么標準,干好干壞一個樣,甚至將文物工作視為經濟發展的包袱。一是有些單位、鄉、村在基建過程中為了趕工期、趕進度,發現地下文物不上報,造成地下文物損毀。二是有些村在修繕文物過程中“好心辦壞事”,由于資金、技術的限制,不經文物部門審批私自修繕,造成文物失去原有的歷史價值。

(五)文物工作專業力量嚴重短缺。一是縣級文物部門缺乏文物專業人才。2012年成為正科級全額事業單位后,工作人員長期短缺,目前文物保護中心工作人員僅有6名,與縣域文物安全檢查、搶險修繕等工作極不匹配。雖然學歷均為大學本科以上,但只有一名專業技術職稱、且年齡已55周歲,導致實際工作中現有人員、專業素質和工作不協調、不適應,三年后唯一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退休后,將面臨專業人員存在青黃不接的問題。二是基層沒有專職的文物保護人員。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雖然都配備了文物保護員,但實際與文保員聘用標準還有很大差距,全縣文物保護員和網格員共509人,按規定年齡要求低于55周歲,但實際符合標準的只有160人,僅占總數的三分之一;文物保護員的學歷要求為高中以上,實際符合要求的只有168人,占總數的三分之一。造成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專職保護員,都是村里聘用或兼職的保護員,待遇低,每人每年補貼只有3650元,年輕人和有知識的人不愿意從事此項工作,加之大多數文保員年齡都在60周歲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大多都散落在偏遠山村地帶,致使對文物的日常檢查、巡查和看護保養職責沒有發揮好。

(六)“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開展不扎實。一是學習教育走過場。只是根據上級黨組織安排,對相關學習內容照本宣科的進行領讀,筆記心得僅僅是為應付檢查,同實際工作結合不緊。特別是集中學習研討,也僅僅是按時間節點召開了研討交流會,沒有按時間要求靜下心來認真學習領會、對照剖析,思想上放松了對理論學習的要求,沒有達到“理論學習有收獲”的目的。2019年,李學東同志在撰寫心得體會時,為了應付檢查直接從網上下載心得體會并草草改動,態度不認真、不嚴謹。二是對照反思不深刻。對照檢查問題中,多以“不強、不夠、不力、不深入”等籠統話語代替問題,沒有結合思想和工作,深層次分析查擺,沒有做到見人見事見思想。文物保護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宋曉軍查找問題浮于表面,多為籠統性、表面性內容。

(七)保護經費投入與實際需求差距較大。近年來,我縣每年投入文物工作的經費約500萬,是全市6縣區市中文物保護經費撥的最多的,縣域大部分鎮、村兩級用于文物保護的資金少之又少,但由于縣域有1323處不可移動文物,文物古建筑的特殊性、珍貴性要求文物保護修繕要遵循“修舊如舊”的原則,原木材料的使用、純人工修葺等直接增加了保護修繕成本,保護修繕一處塌落程度中等古廟宇從方案編制到修繕完成保守估計需500萬以上,日常維護和搶險一處中等程度的古建筑費用約需10萬元,每年縣級財政補貼文保員和網格員工資達105萬元,縣財政每年撥付的經費對于全縣文物保護修繕工作來說杯水車薪、捉襟見肘。

(八)建設工程項目輕視文物保護。一是存在未批先建現象。2019年機構改革前,縣文物局具有行政審批權,機構改革后,部分行政審批權劃入縣行政審批局,事項劃入人員未劃入,在辦理基本工程建設項目事項中,由審批局統一組織進行聯合踏勘,部分項目存在未經文物部門把關,造成未批先建等行為。造成文物本體與周邊歷史環境風貌發生改變。二是部分建設項目的總體規劃未將文物保護列入。建設單位在項目的整體規劃與建設中,沒有充分考慮到文物保護的相關問題。造成了認識不統一,動作不協調,措施不合力,影響了發展的速度和規模。

(九)文物執法亟待加強。2019年機構改革前,縣文物局具有文物執法權。機構改革后,將文物執法納入縣文化和旅游局新成立的綜合執法大隊的綜合執法范圍?,F有綜合執法大隊在原有文化執法人員、旅游執法人員的基礎上組建成立,沒有一名專業從事文物執法工作的人員,對文物執法工作、文物執法流程、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導致現在的文物執法力度不強。對時有發生的文物保護單位周邊亂搭亂建、法人違法等行為不能夠及時依法依規進行執法。

(十)對文物保護監管缺失。2019年在國保單位海會寺兩線范圍內的亂搭亂建、未批先建行為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所在鄉鎮和村雖然負有了文物保護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但作為全縣的文物監管部門在這次事件處理中存在思想認識不足、責任不強、擔當精神不夠、工作標準不高。

五、解決措施

(一)進一步貫徹落實視察重要講話精神,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加大對及中央對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我縣文物工作實際從傳承中華文明、堅定文化自信、建設文化強縣、促進轉型發展等戰略高度加強討論發言、獻言獻策,提升大家干事創業、學用結合的熱情和主人翁精神。一是縣政府組織“大講堂”,邀請文物保護專家進行講課,對領導干部特別是基層領導干部進行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培訓,提高領導干部保護文物的意識,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政績觀。二是推進文物文化展示窗口(博物館)建設,利用博物館對歷史文物的展出,讓全社會對古老的、具有厚重文明的歷史有直觀的了解,從而提高全社會熱愛文物,保護文物的熱情。三是開展文物講堂進校園活動,激發青少年熱愛文物的熱情,培養青少年關注文物、參與文物保護的意識和認識,也讓收藏在博物館的文物活起來。四是勇于擔當,創新文物保護利用新途徑,使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不可移動文物利用起來,重新煥發青春,為富民強縣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干事創業的主動性、積極性。繼續推進新建文物博物館建設項目,做到主動、及時提醒領導,盡快落實文物博物館新館選址,爭取2021年啟動新建博物館建設工程。同時積極爭取專項經費,為文物博物館配備至少6名專業保安,確保全縣館藏文物安全。

(三)健全領導班子,強化黨組織核心領導。一是主動打報告向縣委、縣政府申請增派文物保護中心副主任,健全中心領導班子。二是充分發揮黨組織統攬全局的作用,健全組織制度,完善黨內組織生活,堅持民主集中制,按照應有的議事程序研究討論決定工作事項。三是建議增任文物保護中心主任為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成員或副局長兼任文物保護中心主任,直接分管文物保護利用及文物博物館等相關工作,增強文物工作在文旅局黨組會上的發言權,進一步推動文物工作高效快速開展。

(四)發揮目標責任考核對文物保護利用的推進作用。明確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并納入年度考核指標,注重日常監督,強化過程管理,在平時工作中全面深入掌握有關情況,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單位縣委、縣政府在評優評先、文物保護項目方面給予傾斜,對考核結果較差等次的要責令限期整改,補齊短板,需要問責追責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五)增加文物工作隊伍力量。一是建議增加文物部門編制,分片區成立專門文物保護管理站(所),充實力量、完善職能,將全縣文物點多面廣的督查管理等日常工作下放文物保護管理站(所),從根本上解決點多人少的問題。同時,積極創造條件實行走出去培訓學習,請進來指導教育,加大對基層文物工作人員專業素質的培訓教育,從根本上改善和提升基層文物工作者整體水平。二是組建專職的文物保護員隊伍,按照縣級基本工資標準,把市級以上文保員工資列入財政預算,聘用專職文物保護員。健全專職文保員考核和監督制度,由各鄉(鎮)每季度考核一次,縣級文物部門每年考核一次,提升文保員履職的自覺性、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

(六)建立健全學習制度,加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嚴格執行黨組織學習制度,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日常學習、討論、撰寫心得體會等行為的管理,及時了解和掌握思想動態,經常性地開展一下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組織活動,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七)爭取省、市級文物保護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省、市財政投入市級以上文保單位的搶險修繕、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基礎設施日常維護等工作,同時爭取省、市層面對文物單位周邊環境如道路鋪墁、周邊綠化、河道治理、古村落內危房改造等工作給予適當政策傾斜和支持。

(八)加強部門配合聯動。積極加強與發改、自然資源、審批、規劃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將文物調查、勘探列入基本項目建設審批,同時各部門嚴格把關,在工程項目整體規劃與建設中充分考慮文物保護的相關問題。

(九)加強文物執法相關工作。一是強化宣傳,改善文物執法環境,通過案例、座談等形式宣傳文物法律法規,增強文物保護意識和守法意識;二是完善文物執法體系,健全文物執法機構和人員,提升文物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對相關典型案例、重點案件做到毫不手軟堅決處置;三是積極主動配合公安部門打擊文物違法案件,讓沒有人愿意也沒有人敢去輕易以身試法,充分維護《文物保護法》的尊嚴。

(十)完善監督體系,加大監管力度。與各相關單位堅持信息共享,加大文物違法違規排查、整治力度,敢于較真碰硬,將文物違法違規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一是推進城市立法,完善文物保護法規。通過立法來加強推進文物保護工作,通過法律條文形式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二是以確保文物安全為底線,著力筑牢文物事業的根基,持續推進文物執法督察力度,開展不可移動文物執法監測,繼續加大對法人違法的整治力度,嚴打文物犯罪,完善和拓展文物違法舉報渠道,織牢織密文物安全保護網。三是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長效機制。繼續開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問題,逐一逐項加以整改,重點落實“三防”系統建設,有效提高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防護水平。

以上是我縣近三年歷史文物保護工作情況匯報,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