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污企業治理措施
時間:2022-01-11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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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全面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的專項執法檢查,開展塑料顆粒加工、石化化工、石化設備制造和醫療衛生行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長效運行機制的督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確?!笆濉敝饕廴疚餃p排工作的順利完成,維護社會穩定,為我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提供環境執法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塑料顆粒加工和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環境違法問題
1.在年專項行動檢查的基礎上,結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將我市的塑料顆粒加工和石化化工企業作為整治重點,全面排查原輔材料、中間產品、產品及排放廢水、廢氣、廢渣中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源。重點查清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電鍍、危險廢物處置等排放企業及歷史遺留的廢物堆場。進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重點檢查和監測企業廢水、廢氣(包括無組織排放)排放情況、廢渣收集、貯存及處置情況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建立定期的監督性監測制度,對污染企業排放口、廠界無組織排放情況,每個月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公布不達標企業名單。要科學論證,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強督促指導,盡快消除環境污染隱患,確保環境安全。對年排查出的環境安全隱患企業開展全面后督查。
2.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要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要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3.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醫療單位和石化設備生產企業,要加強輻射安全管理,達到如下要求:依照規定取得許可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防護知識及健康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職業衛生標準和安全防護要求的場所、設施和設備;有健全的安全和防護管理規章制度、輻射事故應急措施。對未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就擅自進行建造、運行、生產和使用等活動的單位,以及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設施、放射防護設施或者防治防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單位,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給予行政處罰。
4.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行業調整振興規劃,將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督促企業制定方案,按期完成。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塑料、小化工、小冶煉等落后工藝裝備和生產能力,沒有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區域,暫停其新增重點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嚴肅查處“十五小”排放企業違法建設的環境違法行為。未經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和生產。認真梳理有關排放企業環境污染問題投訴、舉報、信訪案件。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
(二)進一步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的監管力度
1.各地要根據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要求,規范設置保護標志和護攔。嚴格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飲用水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設置污水排放口;禁止堆放、填埋、傾倒高毒、高殘留農藥等危險廢物及工業廢物、生活垃圾、糞便、建設工程渣土和其它廢棄物;禁止設立沙石堆場和賣場。對城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各類排污口取締措施不落實、保護區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設立不規范、沒有制訂保護區或周邊企業污染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的實行掛牌督辦。
2.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督檢查和進、出水水質的監督性監測,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單位要建立管理臺帳,定期向環保和住建部門報告。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行為,杜絕隨意丟棄或直接排放。加強排入污水處理廠的工業企業廢水排放監管,防止超標廢水排入污水處理廠。繼續加大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投入及建設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安排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提高城鎮污水的收集率和處理率,確保做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切實鞏固污染物減排成果。
(三)切實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長效運行機制的督查力度
努力改善農村環境,規范畜禽養殖模式,倡導畜禽養殖場建設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理設施,防治面源污染。水產養殖應當注重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和使用藥物,防止污染水環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長效運行機制,加大對農村的投入和引導力度,通過“一事一議”辦法確保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和垃圾及時收集清運。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市政府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與協調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相應機構,組建工作專班,將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層層發動,周密部署,有序推進。
(二)加強督查督辦,確保組織到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基層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指導,按照各階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對基層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多形式的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要從組織領導、信息報送、階段情況及工作總結等方面加強對基層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切實保障環保專項行動扎實有序進行。對于逾期未能按要求取締關閉違法企業的案件,一律由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限期完成。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要求查清原因、分清責任,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三)實施“五個一批”確保查處到位。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重點查處,做到跟蹤督查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圍繞階段工作重點掛牌督辦一批社會影響較大、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要通過實施“五個一批”即:掛牌督辦一批、嚴厲查處一批、媒體曝光一批、限期治理一批、移交移送一批,保證環境重點違法問題查處到位。
(四)加強部門聯動,建立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加大環境行政執法的同時,不斷在產業政策、金融信貸、進出口、產品運輸、流通和消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為。對環境違法問題嚴重和違法性質惡劣的企業,經濟綜合部門不得審批新建項目;工商和安監部門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供電企業要依法實施停電;監察部門要不斷加大環境違法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加強輿論監督,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階段工作重點,結合實際,制定宣傳計劃,并組織實施。要在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布一批重點違法企業名單、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以及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對重點案件和典型案件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營造公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環保后督查、重點行業和重點流域存在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按照重點將階段整治情況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驗收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本轄區內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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