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局任用監督措施

時間:2022-08-05 04: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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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局任用監督措施

根據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政策法規集中教育活動的通知》(亳組〔2012〕36號)文件要求,我局認真組織開展了專題自學、專題宣講、專題報告等各項專題活動,并進行了政策法規測試,于5月22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對干部選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各方面作了深入剖析,認真查找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分析原因,并研究制定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及監督管理工作的措施,現將專題民主生活會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局領導高度重視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組織部長會議精神,切實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新要求,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上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任前公示等制度,在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強監督和懲治力度,并始終貫穿于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確保實施過程的規范和透明。在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實增強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真實性和科學性,進一步推進了干部選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學化。為干部工作步入科學軌道奠定了基礎。雖然局領導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一、存在問題

(一)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意識有待提高。部分群眾監督意識不強,對干部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況,對選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有待健全。從當前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結果看,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善,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仍須進一步規范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干部選拔任用實施過程的可操作性仍須進一步加強。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須進一步推進。干部人事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效調控的宏觀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通過不斷推進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選拔高素質干部隊伍的用人機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經驗不足。由于我局單位小,人員少,人員變動情況不多,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經驗尚且不足,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等方面仍須進一步規范化,干部人事工作的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干部選拔任用宣傳力度不夠。由于我局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宣傳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個別同志對選拔任用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和實施細節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誤區。

(三)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夠完善。一些選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規、制度還不夠健全,在制定符合規劃工作實際和干部工作特點的實施辦法及與之相配套的意見、細則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規定。

1、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有關紀律。在每次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領導干部帶頭做到廉潔自律,堅決打擊搞錢權交易,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樣。選拔任用干部的職能部門堅決把好程序關,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健全選人用人制度,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選任、交流、考核評價以及干部選拔任用的責任追究等機制,做到用制度選人、靠制度管人。改進選人用人辦法,積極引進競爭機制,大力推行“陽光操作”,不斷提高干部選拔的公開性和科學性。

3、嚴格執行干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干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的責任主體實施相應的制約措施,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健康運行。

(二)進一步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各項工作。

1、進一步加大監督和懲處力度,從體制機制上杜絕選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風。凡是違反《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所選拔任用的干部,一旦發現,應立即處理;對不按《干部任用條例》規定辦事的,堅決追查責任人和經辦人的責任;對組織人事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職行為,嚴格按《組織人事干部若干規范》進行處理;對以權謀私者從重從嚴處罰。

2、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的作風和隊伍建設。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強化責任意識,樹立正確的宗旨觀念,自覺接受基層、群眾的意見,著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保證每次選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認。加強對領導干部堅持原則、自我反思、落實工作等方面的培養,能夠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個環節做到毫不松懈,嚴格程序。

(三)大力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

1、建立干部推薦、考察、討論決定責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干部推薦、考察、決策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切實解決責任不明確和用人失誤失察無人負責、無法追究的問題。

2、建立干部任用監督制度。挑選一批具有較高政治業務素質,敢于堅持原則,熟悉干部管理業務知識的同志,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實施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