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1 00: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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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論文

篇1

(一)認識和管理制度的問題

我國現代化建設中,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對會計監督存在認識不夠的問題,從而在實際工作中,沒夠高度重視會計監督的管理,使得工作人員在實踐過程中不注重會計監督職能的執行,會計監督沒有發揮充分的實效性作用。醫療機構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內部管理和控制存在問題,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得不到有效的實施。

(二)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問題

我國醫療機構普遍存在內部管理問題,導致會計監督不能真正發揮其實效性。醫療機構內部管理人員觀念和管理水平的問題,使醫療機構各部門之間的聯系不夠緊密,嚴重缺乏內部管理控制的理念,從而導致財務部門的管理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失去管理和監督的作用。另外,醫療機構把內部沒有完善的審計制度,導致會計人員工作經常受到其他部門的影響,無法實現會計監督作用,讓會計監督工作得不到實效性發揮。

(三)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問題

醫療機構管理人員不注重工作人員專業技能的提升,只注重醫療機構經濟效益的提升,從而忽略對財務部門的管理,使會計監督失去實效性。會計人員工作水平的提升和高科技信息技術人員的錄用,關系著醫療機構市場競爭力的提升和經濟效益最大化提高,但是,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的問題,使醫療機構全體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提升受到嚴重影響,從而阻礙醫療機構的長遠發展。

二、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實效性的必要性

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實效性對于增強我國綜合國力和醫療機構的市場競爭力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提升醫療機構會計信息的真實、有效性

我國醫療機構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一直存在會計信息不真實可靠的現象,給予了機構的內部管理帶來極大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有效,對于醫療機構的資金流動有明確的備注,促進醫療機構財務部門工作效率的提升。會計監督的實效性提升了會計工作人員的會計工作職能,維持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促進醫療機構不斷向前發展。

(二)加強醫療機構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醫療機構的正常運營中,財務部門的管理和監督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會計監督實效性的加強,對醫療機構財務部門的會計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醫療機構的各項經濟活動中,發揮會計監督職能,對資金的流動真正起到監督作用。會計監督實效性的不斷完善,加強了醫療機構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以更有效的促進醫療機構經濟效益的增長。

(三)保證醫療機構資源的優化配置

醫療機構資源的有效利用對于降低醫療機構的運營成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醫療機構加強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使得財務部門會計工作人員注重會計工作的有效性,對醫療機構的資源進行有效的分配,協調各部門財務工作的順利開展,以促進會計監督的實效性。

(四)提高醫療機構的整體經濟效益

會計監督實效性的不斷加強,使醫療機構注重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服務意識的提高,從而增強醫療機構的市場競爭力,贏得人們的信賴和支持,以促進醫療機構整體形象的提升,為醫療機構帶來最大化的經濟效益。醫療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完善管理制度,不斷改革和創新運營模式,運營現代化信息技術,提升醫療機構的醫療水平,提高醫療機構的整體經濟效益,確保了醫療機構未來的長遠發展。

三、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實效性的有效策略

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對醫療機構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療機構想要提高整體經濟效益,就必須采取有效策略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的實效性。因此,醫療機構應做到以下三個方面:

(一)提升整體意識,完善會計監督制度

我國現代化建設中,醫療機構想要更長遠的發展,必須不斷更新觀念,注重經營理念,從根本上認識到會計監督實效性的重要作用,提升醫療機構全體工作人員的整體意識,在實踐過程中,認真貫徹和落實。與此同時,醫療機構不斷完善會計監督制度,監理完善的財務工作人員管理制度,使醫療機構的日常工作變得規范化、高效化和現代化。提高醫療機構對會計監督作用的認識,是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的需求,是財務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部分,因此,在實踐過程中,會計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會計核算的規范標準執行,提高會計工作的工作效率。例如,在各部門進行經濟活動時,會計信息的填寫、審核、歸納和總結等必須真實有效,便于醫療機構財務部門日后進行復查和核實工作的正常開展。與此同時,在完善的管理制度下,不斷加強醫療機構全體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以更好的服務廣大人民群眾,促進醫療機構經濟效益的不斷提升和未來的額長遠發展。

(二)注重技能提升,加強財會人員建設

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實效性,醫療機構必須注重財務部門工作人員專業技能的提升,以促進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的有效性。在實踐過程中,管理人員要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自身的綜合素質,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職業道德素養方面的培訓,提升財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因此,醫療機構在加強財會工作人員隊伍的建設上要做到:第一,錄取財會基礎知識扎實的工作人員,嚴格審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重人員文化水平和素質修養的考核,以從根本上提升財會整個人員的工作水平。然后,對財會工作人員進行素質和專業技能方面的培訓,促進新會計工作人員快速適應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加強業務技能的提升,以更好的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加強財會人員的交流和溝通,互相學習和進步,建立完善的會計監督制度,以提高財會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提供充足的動力,促進醫療機構改革和創新的有效性。

(三)加強管理控制,加大審計監督力度

新時代對醫療機構的發展提出的高要求,促使醫療機構不斷加強內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與此同時,加強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控制,以保證會計監督的實效性,從而對醫療機構其他部門實施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因此,醫療機構的會計工作需要做到如下三點,以加大審計監督力度,促進會計監督的實效性:首先,加大原始憑證的審核,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醫療機構各部門在進行經濟活動時,都會產生相應的票據,作為資金流動的原始憑證。因此,醫療機構加強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控制的同時財會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審核票據的真實性,保證內容的完整性,為醫療機構的資金流動提供有效的保障。然后,審核會計信息的時效性,保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醫療機構各部門在開展經濟活動前,都要由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進行實現的會計核算,以保證醫療機構資金流動的有效性,從而對醫療機構整個財務活動進行管理和控制。因此,原始憑據的及時填寫,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會計人員要注重財務報表內容、格式和項目的準確填寫,及時的整理、歸納和建檔,確保醫療機構財務信息的時效性,降低會計信息遺漏的可能性。最后,注重賬簿的復查,確保會計信息的完整性。醫療機構財會人員在工作的時候,保證了評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同時還要確保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做到實際項目和會計信息記錄的一致性。醫療機構各部門進行經濟活動時,可能會出現意外情況,所以必須及時和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聯系,以保證活動的正常開展。醫療機構財務部門注重賬簿的多次復查,保證了會計監督的實效性,為醫療機構的正常運營提供有效保障,以促進醫療機構的長遠發展。

四、結束語

篇2

論文摘要:本文對入世后檢測機構人才建設的重要性及如何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引進人才、留住人才等方面進行了較深入分析,并提出具體實施方法,以供同類檢測機構參考。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到來,生產技術飛速發展、市場競爭的范圍、程度迅速擴大。人才競爭成為經濟競爭的主體。日本著名企業家松下幸之助曾說“國家的興盛在于人,國家的滅亡亦在于人,古圣先賢,早有明訓;回顧歷史,可謂絲毫不爽。經營事業的成敗,不容諱言,與治國同一道理,在于人事安排是否合宜?!睂z測機構而言,“人員貫穿于質量體系的各個要素,人員是最寶貴的資源”,如果只有先進的設備、完善的管理體系而沒有人才,那么檢測機構就沒有發展的動力和后勁。

入世后,國內外貿易日益頻繁,為我國的檢測機構提供了廣闊的檢測市場。這對檢驗檢測機構發展提供了機遇,同時也提出了挑戰。檢測機構的發展,檢驗市場的擴大、業務量的增加都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檢驗能力和工作質量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并在這種沖擊下保持、甚至發展自己的實力,人才問題成為關系檢測機構發展的關鍵,檢測機構要本著“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組織應當根據戰略規劃和目標,建立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的工作系統、激勵機制、員工培訓與教育體系,以發揮和調動員工的潛能,并營造充分發揮員工能力的良好環境”的方針,堅持引進高科技人才,留住骨干人才,用好現有人才,培養未來人才,實現國家質檢總局“人才強檢”的戰略目標。

眾所周知,技術人才短缺及人員年齡結構偏老是檢測機構普遍存在的問題。技術人員“其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質量方針的實現”,檢測機構如何應對這一局面,已成為近年來大家探討、研究的問題。如寧夏檢測機構目前狀況就是年輕人少,學科帶頭人少。經統計,寧夏檢測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年齡、學歷、專業、職稱等方面的結構均不太合理。因此,針對這些現存問題,如何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引進人才、留住人才,做到人適其事、事得其人、人才輩出的局面,是檢測機構的當務之急。

一、發現人才

人才是任何事業興衰成敗的關鍵要求和決定力量。發現人才的前提在于檢測機構最高領導者要有科學人才管理觀念。這種人才觀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人才是最寶貴的財富;二是人才是事業成敗的關鍵;三是德才兼備是人才的基本標準;四是識才、育才、用才、留才是領導者的主要職責。領導者給各類人員提供一個能充分發揮和實現自我價值的平臺,創造良好人才成長環境。這樣才能識別有用之才,了解人才特點,挖掘、發現有用之才。管理者應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可采取選拔與競聘相結合,以競聘為主的人才選拔機制,使各類人才脫穎而出。

二、培養人才

根據ISO/IEC17025第5.2.2款要求“實驗室管理層應制訂實驗室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技能目標。應有確定培訓需求和提供人員培訓的政策和程序。培訓計劃應與實驗室當前和預期的任務相適應”。管理理念的發展、產品的日益多樣化和標準、檢驗方法的迅速更新,都要求檢測機構各類人員不斷學習。檢測機構應盡可能地給各類人員提供適當的培訓條件和機會,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地進行管理理論、質量意識、職業道德和檢測技術等方面的再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檢測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科學素養。逐步建立并完善正常的人員培訓制度,從整體上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實施:

1.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崗位培訓及現有人員素質培訓,要特別注意在崗人員整體水平和素質的提高??赏ㄟ^在崗進修或請相關專家進行集中培訓等方式,提高現有人員的理論知識及業務水平。

2.選拔一批富有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的年富力強,具有相當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人才充實到檢測機構的管理崗位。讓他們革新觀念、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推動檢測機構發展。

3.選派優秀技術骨干到技術力量強、檢驗水平高的技術機構進行有針對性的專向培養,培養專業領域帶頭人。

4.鼓勵多參加行業學術會議及橫向的參觀學習,及時掌握新理論、新標準、新方法,不斷更新專業知識結構。

5.各專業檢驗室內部也要定期組織各種檢驗技術研討,不斷提升專業檢驗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技術素質。明確崗位職責,因事設崗,因崗設人,并定期對各類人員的能力進行評價,達不到考核標準的,應予以辭退。

三、引進人才

檢測機構應建立開放有序、靈活多樣的人才引進機制。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公開向社會招聘高水平、高學歷,具有豐富經驗的人才或精通建材檢測重點項目相關專業領域的技術人才,并以他們為基礎,帶動檢測機構自身人才的成長,力爭培養幾名有較高造詣的學科帶頭人。但在具體操作中,應注意兩個問題:

1.引進人才的規格要適度。不切實際地過分強調高水平、高層次是欠理性的。一個以檢驗為主的檢測機構,卻極力引進多名碩、博士,而自身的人員結構無法為其凝聚起科研團隊,又缺乏科研課題及適宜研究設備、環境,使高層次人才從事簡單、重復性的檢測工作,造成人力資源浪費,無法留住人才。

2.要處理好外部引進和內部培養間的關系。個別檢測機構花大代價引進人才后,不得不在其他員工身上勒緊腰帶,客觀上挫傷了眾多員工的積極性。因此,檢測機構應一方面加大現有人才培養力度,另一方面合理提高對口人才的引進待遇,雙管齊下,才能促進發展。

四、留住人才

在知識經濟時代,對于檢驗機構來講,最重要的資源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能力、開拓能力和熱情,檢測機構要為留住人才積極營造兩個環境。在硬環境方面,要通過完善產品質量檢驗試驗室基礎條件建設,加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力度,為優秀科技人員的培養與成長提供平臺。在軟環境方面,要通過鼓勵技術創新,推廣先進成果等多種手段,發現各方面表現突出的人,充分體現知識價值、勞動價值、人才價值,大力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氛圍,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并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及主觀能動性,為檢測機構創造更多的財富。檢測機構應從七個方面著手:

1.在實際的獎金分配中要體現多勞多得以及技術含量的特點。

2.全面實行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根據每個檢驗人員的具體量化目標進行月份、年度的準確公正的考核,考核結果與獎金分配、先進優秀的評選以及職稱晉升掛鉤。

3.對檢驗人員的職稱評定既要體現出學歷的重要性,更要看重實際業務水平和工作的實績,評聘分開,采用低職高聘、高職低聘的方法,鼓勵能人、新人脫穎而出,調動檢驗人員的自我激勵。

4.鼓勵員工攻讀研究生、博士學位,豐富、深化專業知識,并給予適當的學費支持。

5.對員工考取各種專業資格證書,考試通過學費予以報銷。

6.鼓勵技術骨干開展課題研究,獲得立項的,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及獎勵。

7.對在核心期刊、國家級、省級刊物發表具有一定價值的論文、著作,以及在行業學術年會論文交流獲獎的,都要予以獎勵。

總之,檢測機構應本著引進高科技人才,穩定骨干人才,用好現有人才,培養未來人才的原則,有效實施按勞分配與其他分配方式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創造有利于人成長的政策環境,為優秀科技人才脫穎而出開辟道路,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人才輩出的良好局面。要徹底改變“重物輕人”的傾向,健全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再教育培訓制度,穩定科技人才隊伍,調動人才的創新熱情,堅持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機制創新,在關鍵技術和科研前線取得突破,實現質檢科技事業跨越式發展。

參考文獻:

[1]《完善和健全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的3個要求》王為群,薛榮珍,職業與健康2005年1月第21卷第1期。

篇3

國立科研機構是由國家(中央政府)建立和資助的各類研究機構,包括國家大型科研機構、部門所屬研究機構和其他各類研究機構。國立科研機構是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的重要力量,主要承擔與國家使命有關的基礎研究和關鍵競爭前沿技術的開發,在國家創新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國國立科研機構每年產出大量的科研成果,但是對這些科研成果及相應知識產權的管理狀況卻不盡人意。在調查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然后借鑒國際著名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舉措,為完善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提出對策和建議。

1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1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情況

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設置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主要采取了掛靠式和獨立式兩種管理模式。掛靠模式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一般都掛靠在科技主管部門內,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辦公室或專業管理人員。管理人員一般管理科研成果的獎勵、鑒定等,并在原有管理模式之下兼管知識產權管理。獨立模式是成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設備和一定的經費,并確定一定數量的專業管理人員。智力成果的產生及知識產權的形成、轉移、許可和轉化都由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來統一管理。

筆者對我國64個國立科研機構的調查顯示,設有專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單位有7個,占總數的11%左右;由科技部門(如科研開發處、科技處、計劃財務處、科技投資管理處等)管理的46個,約占總數的73%;由外事部門兼管的4個,占6%;由科技部門和外事部門共管的3個,占4%;由其他部門兼管的4個,占6%。關于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配備,在被調查的科研院所中,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的有5個,占8%;配備兼職人員的單位有42家,占66%;個別單位既有專職人員,又有兼職人員,專兼職人員都沒有的單位有17家,占總數的26%。有許多知識產權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巨的科研機構也沒有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和專職的管理人員。根據訪談中了解的情況,目前許多科研機構所從事的知識產權工作都是停留在專利統計、獎勵申報和審查等流程性、事務性的管理層面。知識產權管理兼職人員往往未經專門學習和培訓,缺乏工作經驗,并且常因人員變動而難以保證。

1.2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

根據筆者調查,在64家國立科研單位中,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內部規章制度的有20家,占31%,這說明,有2/3以上的調研對象正在建立或根本沒有建立單位內部知識產權規章制度。根據對科研機構的管理制度所做的具體調研,除了少數知識產權工作開展較好的科研機構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且內容比較全面之外,其他絕大多數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制度本身存在很多問題,如制度建設滯后、修訂不及時、偏重知識產權的申請和授權等。以某科研機構為例,其關于科技成果的管理制度,基本上都是20世紀90年代末制定的,部分內容亟待更新。

1.3知識產權管理激勵機制

1.3.1經費支持知識產權機構健全的科研機構每年都有一筆經費(大約在10萬至30萬元),用于申請國內專利以及維持專利所需的年費。一般課題組支付專利申請費,科研機構支付維持費。有的研究院所每3年進行一次專利評審,如果某專利有效益,則繼續支付專利維持費,否則研究院所就不再支付專利維持費了。根據調研結果,在對專利申請的激勵方面,64個參與調研的國立科研機構中有48個制定了支持專利申請的經費補助政策,并且政策的規定比較具體,操作性強,基本上的得到了落實。

1.3.2科技獎勵在對科研人員的獎勵(主要是專利法規定的針對獲得專利授權的獎勵)方面,調研結果表明,絕大部分的科研機構對科研人員獲得知識產權都進行了獎勵,一般是針對不同的成果方式事先制定不同的獎勵標準,并定期兌現。

1.3.3利益分配在知識產權利用(主要是專利的實施)過程中,科研機構通過對知識產權的轉讓或許可使用可以獲得相應的報酬,這部分報酬一般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之間進行分配,不同單位有不同的規定。但是,關于支付科研人員專利實施報酬方面不容樂觀。許多科研機構都沒有落實對科研人員報酬的支付,只有少數科研機構以變通的方法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支付。這一方面是由于國家相關法律規范的缺失;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資金限制和部分科研機構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4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分析

1.4.1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偏頗我國國立科研機構在知識產權管理中呈現重數量、輕質量,重申請、輕利用的特點。之所以重視知識產權,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科學論文和專利數量正在成為科研人員升職、晉級、評聘的關鍵要素,也成為科研機構彰顯其科研實力的重要指標。因此出現了科研人員為求數量而將一些市場前景不明,價值不大的成果申報專利,或者將一個專利分拆成多個專利的情況。另一方面,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還停留在專利統計、獎勵申報和評審等事務性工作方面,而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利用和產業化等知識產權管理下游階段的工作還遠沒有提上日程,導致我國專利技術應用轉化率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從整體上來說影響了我國的科技競爭力。這些簡單化的認識曲解了知識產權制度的社會意義。

1.4.2缺乏專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知識產權管理人才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通常屬于科技處的職能,科技處工作內容繁多,對知識產權管理重視程度不夠,這就使知識產權工作往往局限在成果管理的工作層面,缺乏對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和利用上中下游管理工作進行有機結合的統籌考慮,難以進行全過程的管理。此外,負責知識產權管理的工作人員中很多都沒有法律背景,也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難以實現知識產權的高層次管理。

1.4.3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根據上文對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情況所作調查,目前2/3以上的科研機構還沒有形成規范的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而在已經制定規章制度的科研機構中,除了少數幾個單位制度建設比較成熟、可操作性強之外,其他絕大多數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制度本身也存在諸多問題,有待完善。

2國外著名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策略

2.1德國馬普學會(MPG)

馬普學會(TheMax-Planek—Gesellschaft,MPG)是德國也是國際知名的綜合性學術科研機構,成立于1948年,旨在推動科學領域的研究,下設80個科研機構和一些臨時研究中心。

MPG在眾多研究計劃中積累了相當多的研發成果,其中不乏有商業價值者。因此,MPG在1970年設立了馬普學會專利辦公室,后轉制為嘉興創新公司(GarchingInnovationGmbH,GI),負責對研發成果的管理和知識產權的應用。

GI的工作人員包括科學家、經濟和法律專家以及專利工作人員,主要任務是:向研究所提供知識產權應用方面的信息;向科學家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建議;評估發明人的知識產權及其商業價值;聘請專利律師確定專利申請范圍、談判專利許可和優先協議;引導發明人與企業合作;在評價發明人思路、風險基金申報、支持的獲取等方面給予指導;在知識產權應用過程中提供數據庫、保護期限、商業利益劃分、會談和發明人聯系方面的幫助等。

GI非常重視專利申請的審查與評價,認為專利申請的審查有利于對專利轉化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和審查,從而可以促進專利的后期轉化,同時也有利于對非專利信息和專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并借此判斷專利是否能反映技術發展的趨勢。GI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僅提高了MPG的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而且通過專利技術許可和創辦新公司等方式加快了專利技術的產業化過程,實現了專利技術的經濟效益。

2.2法國國家科研中心(CNRS)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CentreNationaldelaRecher—cheScientifique,CNRS)成立于1939年,是歐洲最大的基礎研究機構,下轄7個學部和2個國家研究所。

1992年,CNRS協同其他國家科研機構成立了法國科學發明和轉化公司(FISTS.A),作為管理其科研成果的專門機構。FISTL6j的服務包括:評價和選擇創新項目、制定和執行保護戰略,并將新技術進行直接的或在線的產業合作研究、資金注入和技術轉化合同談判、幫助發現和管理初創企業等。

CNRS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促進知識產權的應用,包括:①制定創新法(InnovationLaw,1999),以此來鼓勵研究人員成為企業家,并通過孵化器和其他鼓勵措施對其進行支持;②建立信息中心,促進實驗室研究信息的傳遞,鼓勵向缺乏研發能力的中小企業進行技術轉讓;③進行專業培訓,通過對科技人員與產業界的合同關系、知識產權管理和其他相關培訓來增強實驗室創新成果向私營部門的轉化應用。

2.3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InstitutesofHealth,NIH)是世界上最大的醫學研究及資助機構,成立于1938年,目前共擁有27個研究所及研究中心。

NIH非常重視科技成果的管理和轉化,專門成立了技術轉讓辦公室(TheOffice0fTechnologyTransfer,OTT),對NIH的發明資產進行評價、保護、監控和管理。OTT的職責包括對每個研究項目進行評估、跟蹤和管理,監督專利實施、談判、許可證合同,提供合作研究和開發合同(cRADAS)政策回顧等。

在NIH中,OTr占有重要地位,直接受NIH主任管轄。OTT的辦公室雖然設在NIH總部,但實際上所有的運作卻是滲透到NIH每一個組成機構之中。OTr在NIH的每一個機構和研究中心都設有“技術發展協調員”,負責與具體項目科學家進行聯系,了解項目情況。為了促進技術轉讓,OTr在美國的許多大學都設有自己的技術轉讓辦公室,如加州大學、馬里蘭大學、華盛頓大學等。技術轉讓成功后,OTT會給予大學一定比例的許可費收益。

在經費支持方面,與馬普學會各研究所承擔專利申請費用不同,NII-I的專利中請費用不需研發機構承擔,而是由OTT統一負責,而且對于任何有商業應用價值的產品,OTr都會盡力促進其商業化運作。另外,為促進研發機構的成果產出,OTT還規定,成功實現技術轉讓后將技術轉讓費的15%或25%返還給技術研發機構,但不得超過15萬美元。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國際著名科研機構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都設立了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這些機構逐漸發展演化成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公司,配備了具有多種學科和知識背景的管理人才。一方面對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產出進行評估,選擇合適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另一方面積極開展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的商業和產業轉化與利用,促進先進科技在各創新單元之間的流動,既實現了自身的經濟利益也發揮了知識產權的價值。

3完善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對策建議

3.1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管理意識

要積極開展對科研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一方面要明確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要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價值觀。政策制定者也要從有利于科學發展和技術創新的角度來制定政策,引導科研機構以更加合理的方式來評價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在機構科技評估和人員競聘中所發揮的作用。

3.2加快建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是知識產權管理的“作戰部”、“參謀部”和“后勤部”,設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和資金從整體上規劃和組織知識產權的創造、申請、保護和利用的全過程,有利于充分調動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使其集中精力專職服務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3.3實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制度

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直接決定了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高低。隨著科技發展和新型科研合作方式的形成,科技成果產出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將變得越來越復雜,特別是在全球研發網絡背景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可能會涉及多國利益,因此要求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不僅要具有法律背景和相關專業技術知識,還要能夠靈活處理涉外知識產權事務。實行從業資格證書制度有利于培養更高層次的綜合型知識產權管理人才。

3.4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對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依賴于合理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應該包括以下方面:科技成果登記制度;評估、選擇申請專利的種類及保護方式的制度;科技成果及專利資助和獎勵制度;知識產權質量評估制度;科技保密制度;對職工調入和離職人員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制度;職工離職后的競業限制制度等。此外,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建設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應該與時俱進,根據實際操作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和補充。

3.5為知識產權管理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知識產權管理費用主要包括專利申請費、審查費、維持費和費以及對專利申請人和單位的獎勵費用和用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辦公費用等。充裕的知識產權管理資金能夠激發科研人員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熱情和積極性,保障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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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在衛生等方面工作較為薄弱,不同地區間衛生發展極不平衡。表現:①中國沿海地區以及內陸地區之間的不平衡,主要原因是經濟實力的差異,以上海市為例,每年衛生防疫站的收入可能超過千萬元,但是內地的收入僅僅為幾百萬。②省會城市等與基層縣市之間也存在不平衡,前者無論是從技術、設備、人員等方面都遠遠超于后者。③城市和農村之間的不平衡,作為農業大國的中國,百分之七十的人口為農村人口,因此農民迫切需要獲得必要的預防保健服務,但是在該地并沒有先進的技術以及發達的經濟作為支撐,當然也不可能享受到相應的服務。

2在經費投入方面也存在嚴重不足,不能夠合理配置相關資源。作為社會性工作中的一種,預防保健工作無論是從工資還是疾病疫情處理方面,所有的衛生活動都需要國家資金的投入,但是從事實來看,這方面的國家投資少之又少。

3管理體制存在缺陷,內部約束收效甚微。省會城市中包含了三級防保機構,分別是省、市以及區,而地級市中則為兩級并存,人員以及相關經費的管理需要受到市以及區兩個政府的管理,因此若想對業務進行協調統一,極為困難。

4群眾對衛生服務質量要求與事實之間存在差距。目前的相關保健機構,其職能不能被完全發揮出來,如服務以及收費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正確處理,爭取社會以及經濟效益相協調。

5全社會關于衛生防疫問題并不能夠充分重視起來,人們的觀念還停留在重治輕防上,這一觀念從未被真正改變過。很多人為了省錢,不愿意花錢打幾十元的預防針,而在后期花費上千元醫療費。因此,諸多預防機構也因此不能夠獲得周轉資金,很多機構出現了半飽半饑的問題,一些機構甚至出現了外債,這些都打消了該行業從業者的勞動積極性,因此業務發展也無法迅速開展起來。

二、加強經濟管理在預防保健機構中的應用對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預防保健機構正在尋求新的發展途徑,進行新的探索,與之相適應的經濟管理措施也有待加強。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勢之下,想要預防保健工作與之相適應,就必須要為人民健康更好的服務,因此筆者提出了下列想法。

1開辟資金來源渠道,拓寬補償機制

從多年實踐經驗來看,若想使得預防醫學得以振興,需要保證預防保健機構的正常發展,首先需要滿足人民大眾相關需求,若僅僅依靠國家支持,這是遠遠不夠的。想要促進預防保健事業快速健康發展,需要通過諸多途徑獲取廣泛財源。首先:需要積極爭取衛生經濟政策,以期望政府能夠加大對該事業的投資力度;其次:從社會方面來看,需要想方設法多渠道籌集資金,保證事業的發展;第三:業務范圍比需要擴大,可以通過有償服務來為自己創造相應的價值;四是試行預防保償制,圍繞各類保償開展全程優質服務,組織風險性財源;五是開展科學技術研究,發揮第一生產力的作用,提高業務收入中的科技含量,降低成本;六是興辦第三產業,開展以副補主,以工助醫為補償的經營活動。

2加強經濟管理,強化約束機制

在當前的市場經濟體制下,預防保健工作有著廣大的工作范圍以及較寬的服務領域,可以說每分每秒都出現了經濟活動。所以,這一過程正是經濟活動的過程。首先可以保護勞動人民的身體健康,同時也可以從勞動人民身上獲取經濟利益。因此,雖然這個過程對相應的人力物力等有所消耗,但是同時也在創造著勞動價值,因此這是一個極為完整的經濟活動進程。所以,若想進行該機構的深化改革,則需要把握好對它的經濟管理。筆者有如下想法:其一:通過建立健全的經濟管理制度,對其進行規范化管理,對預算之內的資金進行良好的管理,預算外的資金也需要管理好。其二:需要建立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對于藥品以及相關材料的數量計算,收發制度要加以完善,對過去的實報實銷方法進行改善,改為實耗實銷的制度,盡量避免衛生資源的浪費。另外對于管理費用的分配也需要保證好,能夠為后期業務活動的評價提供十分有用的依據。其三:把握好效益分析,事業計劃完成狀況如何,對固定資產以及設備的投資效益等進行分析,另外如費用結構的合理性分析也需要包括其中。經過上述分析之后,單位可以獲取節約支出的潛力,在經濟管理中的相應問題也可以被解開,隨后可以進行經驗總結,讓機構獲取更多的社會以及經濟效益。

3強化內審職能,發揮監控作用

篇5

這種模式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的一種新模式,與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信息化程度密切相關,所以它應是一種社會化、開放式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含義有以下四點。

1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管理對象和服務對象具有較強的社會性

市場經濟的建立,產生了多種經濟組織形式,這有利于人才的吸納、流動,但與舊的人事制度發生了巨大的碰撞,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如人事制應運而生,人事管理變成了一種社會化的活動,因此,作為人事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人事檔案工作,也必然具有這種社會化的性質。從管理機構來說,不像計劃經濟時代僅有各單位內部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只收集管理本單位人事檔案,市場經濟條件下已建立了具有較強社會性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如各省市人才市場建立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這種機構不是管理本單位人事檔案的機構,而是面向社會,其管理對象包括該社區范圍內所有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其服務對象更具有社會性,可以為整個社會提供人事檔案服務。

2人事檔案來源的廣泛性和內容的復雜性

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管理對象和服務對象的社會性,決定了人事檔案來源的廣泛性和內容結構的復雜性。在傳統的人事檔案管理中,人事檔案的收集、處理和提供利用往往由各單位內部人事機構行使,該機構人事檔案來源單一,僅限于本機構人員,內容也較簡單;而社會化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其來源要廣泛得多,可以來自該社區范圍內各類人員,又由于每類人員身份不同,集中起來顯得人員復雜,其檔案內容也非常豐富多樣。

3利用者對人事檔案需求的多樣性

市場經濟的發展離不開人才,無論是外資、合資、國有企業招聘新的管理人才、技術人才,選拔合格或優秀人才,還是考核、任免、招聘國家公務員以及大中專畢業生社會就業,都不會忽略人事檔案的利用。利用者類型、利用用途的多樣性,導致對人事檔案內容、載體、傳遞方式等方面需求的多樣性;也使得人事檔案不可能局限于單位組織部門使用的狹窄范圍,不僅組織上需要,而且許多個人也需要,那些與個人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人事檔案,經常會被組織和個人查閱利用,但它們的要求不完全一樣,呈現出多種多樣的需求。

4人事檔案管理方式和服務方式的開放性

市場經濟的建立,減弱了人事檔案政治化、神秘化的程度,與此同時,信息技術和因特網的飛速發展,改變了人事檔案管理和服務方式??梢圆捎矛F代化管理手段與方式管理人事檔案,還可以將不屬于個人隱私內容的人事檔案上網,采用網絡化管理和服務方式,使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與外界的人才信息交流,由單一的途徑變為開放式的交流模式。

二、特點

1人事檔案社會化開放式管理模式,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新模式,是對人事檔案管理模式的補充,與傳統人事檔案管理模式處于并存發展階段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模式,與計劃經濟時代傳統人事檔案管理模式有所不同。傳統模式中,人事檔案是由各單位內部組織人事機構分別管理,比較封閉和內向,在過去人事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天也還有一定的適用范圍。但這種模式不應成為現代人事檔案管理中唯一的模式,而應更新、改革舊的模式,建立新的模式,社會化開放式人事檔案管理模式就是一種新的模式,是對現代人事檔案管理模式的補充。

這兩種管理模式處于并存發展階段,各有利弊。傳統人事檔案管理模式對人事檔案的保密、保護,方便本機構使用具有優勢,但過于封閉,利用面不廣,實行規范化、網絡化管理難度較大;新的管理模式服務面廣,便于社會各種機構和人員利用,易采用現代化、網絡化管理方式,但存在易泄密、丟失等問題。我們應充分發揮兩者優勢,克服各自弊病,使人事檔案管理模式更加充實與完善。

2人事檔案社會化開放式管理模式目前主要適用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

由于流動人員是辭職、辭退、脫離原單位和沒有工作單位的科技人員、管理人員等,其檔案與一般人事檔案比較而言,具有一定特點,因而在管理模式與方法上也應有所不同。

流動人員一般沒有固定的單位、工作變動較大,與原單位沒什么聯系,他們的人事檔案由縣級以上政府所屬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這種機構具有社會性、開放性和市場性的特點,適用于社會化、開放式檔案管理模式。但有的人才市場還不規范,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中還存在不少問題,有待進一步改進。

3社會化開放式管理模式預示著更大范圍內人事檔案管理的一種方向和發展趨勢

即將到來的21世紀,是一個更加開放的社會。知識經濟的發展,人才資源的比較優勢將越來越明顯,人才流動的數量與質量會逐步增強,在更大范圍內實行社會化開放式人事檔案管理模式將成為可能。

今后我國政府機構改革的幅度和力度將進一步加大,機構龐雜臃腫、人浮于事的現狀將得到整治,精簡機構、合署辦公、聯合辦學的大口徑管理方式將被采用,每個小單位自行管理人事檔案的模式將被取代。同時,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會使政府對人事管理逐漸淡化,人才將成為一種沒有任何政府色彩的產業,人事檔案社會化開放式管理模式可能成為一種通用的管理模式。

企事業職工、科研人員及教師等類人事檔案的內容大多是關于其業績、專長、愛好等經歷經驗的記載,值得保密的內容不多;同時,這些人員“干部本位”思想逐漸淡化并趨于消失,政治身份級別看得并不重要,特別是企業破產、兼并出現之后,企業干部任用上出現招聘廠長、經理,企業干部自己可自由擇業,教師和科研人員可轉崗下崗,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科研人員變動日益頻繁,構成逐漸復雜,不可能也不必要嚴格按照干部、職工等級由組織人事部門分開管理,完全可以實行社會化開放式管理模式。

三、意義

在中國,人事檔案與戶籍對人才的流動具有極大的制約作用。如果某人想調到更適宜于發揮自己專長特點的地方和單位工作,原單位領導若不同意調走,其人事檔案和戶口就不能轉走,那么,既便是這個人調走了,但在工作、家庭、婚姻、住房等方面都會遇到很多麻煩。如果建立人事檔案社會化開放式管理模式,每個人是社會人而不只是單位人,每個人的人事檔案由社會化的人才機構集中統一管理,與戶籍制度、人事制度協調運行,那么許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梢姡谏鐣髁x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一種社會化的開放式人事檔案管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篇6

[關鍵詞]復議機構行政裁判所改革監督

一、我國行政復議機構設置的現狀與缺陷

行政復議機構是行政復議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復議制度是否健全且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果與復議機構的設置是否科學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我國的行政復議制度建設、運作從1990年的《行政復議條例》算起到1999年《行政復議法》的頒布實施至今,大約經歷了十來年的實踐,然而復議制度卻依然可以稱得上是問題多多!筆者在此僅對復議機構的設置及其運作略陳管見。[i][i]在這個問題上,筆者大致將其歸納為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復議機構缺乏獨立性

1990年的《行政復議條例》規定:“復議機關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立本機關的復議機構或者專職復議人員?!保弧翱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復議機構,應設立在法制工作機構內或者與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合署辦公?!边@種規定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了行政復議機構相對獨立的法律地位。而1999年頒布的《行政復議法》盡管在總體上應該說是吸收了復議制度實踐的經驗,因而是進步的,但就行政復議機構內容的規定來說,卻并沒有關于行政復議機構的專門規定,而只是在總則中的第3條對復議機構做了一個簡括的規定:“依法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機關內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倍弑容^我們可以看出,按照條例的規定還可以在法制工作機構中設立相對獨立的專門從事復議工作的機構,而復議法則只規定由政府法制部門一并連帶著從事行政復議工作,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倒退。因為作為復議機構的“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分別隸屬于各級不同的人民政府和不同的行政職能部門,缺乏應有的獨立性?!缎姓妥h法》第12條到第15條集中地規定了復議管轄制度,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作為行政復議的機關要么是被申請復議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主管部門,要么是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自身。

現實中各級人民政府和各行政職能部門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立主管行政復議的工作機構,沒有一套統一的行政復議機構體系,而且主持復議的行政機構完全聽命于其所屬的行政首長,沒有自主決定權;而其所屬的復議機關又與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有千絲萬縷的聯系。由于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的監督活動,不少行政機關將復議工作混同于一般的行政公務,復議活動受行政內部各種關系的影響和干擾較為普遍,特別是一些長官意志、“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現象,使得復議機構難以充分履行職責,行政復議決定維持的多,而變更、撤銷的少,復議變成走過場,流于形式。這樣就給復議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從而嚴重影響了行政復議裁決的公正性。而實踐中復議機構不獨立的問題已經導致行政復議的公正性大打折扣,致使行政復議的高效、便民等優點在實踐中未能充分顯露。因為當事人除非受“復議前置”約束之外,至今選擇復議的相對較少,大多都愿意直接選擇行政訴訟,而且在復議實踐中,復議決定作出于行政機關不利的撤銷或改變的決定也寥寥無幾,大多以維持了事,這使人們喪失了對行政復議應有的信心,同時使得該種制度設計很多時候流于形式。

另外,即便是在各級行政機關內部設立的行政復議機構,其組織建設上也十分地不健全。目前,我國行政復議立案數量不足、審理難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復議的組織機構不健全。《行政復議法》規定,復議機關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立本機關的復議機構或專職復議人員。行政復議的程序性、技術性較強,要求復議機構和人員保持固定,承辦人員具備較高的行政管理和法律專業知識。否則,就難以保證行政復議工作的規范化和正?;\轉。長期以來,除公安等少數部門有比較健全的復議機構和專職人員外,大多數行政機關或者缺乏此類機構,或者不夠健全,有名無實。這種狀況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復議制度的固有功能,也給行政機關和申請人造成諸多不便。

鑒于上述緣由,為了保證復議機構依法行使復議職權,切實發揮行政復議的積極作用,就應當保證復議機關享有相對獨立性,同時認真做好復議隊伍的組織建設工作。這里的“獨立性”是指復議機構地位要相對超脫,能夠保證其排除工作過程中的各種外來干擾。另外,設置公正獨立的行政復議機構及審判機關審查有關行政行為,是我國“入世”議定書的承諾,也是《關貿總協定》第10條的要求。因此,為了履行承諾,實現行政復議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必須改變目前行政復議機構不獨立的現狀,重新設計適應中國國情的行政復議機構。

(二)復議工作人員存在問題

我國現實中的行政復議機構工作人員配置亦難以保證復議工作的需要,行政復議的隊伍建設差強人意。

首先,是復議機構的工作人員不足,難以應付復議工作的需要。目前有些省份的行政復議處僅有兩個人,卻要指導全省的行政復議工作,同時辦理以省政府為行政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案件,顯然難以適應工作需要。更有甚者,有的地方甚至只有一個人,使得行政復議工作幾乎無法開展?,F在大量行政復議案發生在市、縣,但很多市、縣政府法制機構力量薄弱、專職人員配備不足。有的縣、區政府法制機構只有一名工作人員,甚至還是兼職;有的部門只有法制機構的牌子,沒有專職工作人員,造成該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無人受理,該辦理的案件不能按期結案。

其次,在現有的為數不多的復議工作人員中,卻又存在著素質不高、專業化不夠的尷尬問題。直到目前,我國尚沒有法律規范對行政復議人員任職資格作出規定,沒有高素質、專業化的復議人員,就不可能有高質量的復議裁決,因此也就很難使得復議制度的預期價值發生作用。實踐中行政復議案件種類繁多,牽扯面廣,技術要求較高,因此負責審議的工作人員如果不是諳熟各種法律規范,則很難能勝任復議工作。而我國對復議機構人員的任職資格卻并無規定,其審理案件的效果便可想而知。由于一些行政復議人員素質問題,造成在作出復議決定時出現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性錯誤,這些都明顯制約著行政復議工作的開展。實際上,這種狀況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復議制度的固有功能,給行政機關和申請人造成了諸多不便。

造成目前復議工作人員的這種問題的一個主要緣由在于相關立法內容籠統、不配套。無論是《行政復議條例》還是《行政復議法》都沒有各種配套制度,對于行政復議機構工作人員的組成、任職條件、回避及審議規則等均未作明文規定,這些都影響到復議機構的組織建設,以至影響復議案件處理的客觀與公正。

(三)缺乏有效的監督機關

盡管《行政復議法》在法律責任一章中比較詳細地規定了各種法律責任,如對行政復議機構及工作人員和被申請人違法的具體責任的規定,但并沒有指明追究該種法律責任的具體機關,其第38條也只是簡要規定了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機構的提出建議權。這就使得這種規定在現實當中沒有多少可操作性,存在著虛化的可能最終導致行政復議機構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四)復議工作缺少有效的經費保障

目前,各級政府的行政復議活動所需經費基本沒有全面得到保障,行政復議機關內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的法制工作機構本身的經費就不充裕,更別提有專門的復議經費的保障了。更有甚者,有些部門甚至對行政復議活動所必需的外出調查、核實有關事實證據的差旅費用也難以保證,從而嚴重地影響了行政復議辦案質量,給復議工作的順利開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以上復議制度中的這些問題筮須有效解決,而在當今這個經濟全球化和世界一體化的世界大背景下,任何一個國家的各項建設活動都不可能“自說自話”,都需要認真地對待、借鑒外國的經驗來解決本國的問題。綜觀各國的類似制度,似乎英國的行政裁判所制度對于我國復議制度的完善比較富有親和力,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該項制度的情形。

二、英國的行政裁判所制度

行政裁判所(administrativetribunals),也稱為行政裁判庭、特別裁判所,其叫法不盡一致,還可以稱之為tribunal(裁判所)、committee(委員會)、board(局)、commissioner(專員)、division(司)等等??傊褪侵钙胀ǚㄔ褐?,通過議會立法設立的用以解決行政機關和公民之間糾紛及公民相互之間某些和社會政策有密切聯系的等其他爭議的準司法機構。但是它們是作為行政運作的組成部分而設立的。行政裁判所主要有兩個任務:解決個人糾紛,主要是處理土地與財產問題以及就業問題;解決公務機關(通常是政府部門)與公民之間的糾紛。在英國設立行政裁判所有以下幾個主要的理由:公正性、程序靈活簡便、經濟合理性、專門化和符合社會立法需要。[ii][ii]據統計英國現有各類行政裁判所近70類,數量近3000個,涵蓋移民、社會保障、勞動、教育、稅收、運輸和土地等領域。英國的行政裁判所主要分為四種類型,即財產權和稅收方面的裁判所、工業和工業關系方面的裁判所、社會福利方面的裁判所及外國人入境方面裁判所。從整體上來說,裁判所職責的重要性并不亞于法院,甚至其本身已經構成了比法院還重要的行政決定審查機制。

(一)發展簡史

英國的行政裁判所制度是英國行政法領域一項非常有特色的司法制度。該制度在英國法史上的歷史并不長,主要是在20世紀以來尤其是一戰以后,才逐步產生發展起來。整體上看來,行政裁判所制度在英國的確立和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初步發展階段,這一時期是20世紀初到二戰;第二個階段是行政裁判所急劇而又混亂的發展,這個階段是從二戰到1958年;第三個階段是行政裁判所的規范化發展,這是從1958年發展至今天。[iii][iii]

在英國,最早意義上的裁判所可以追溯到都鐸王朝時代。但我們現在所談的行政裁判所主要是20世紀的產物,在20世紀前雖也有些個別裁判所出現,但并不是我們現代意義上的行政裁判所?,F代意義上的裁判所,應從二十世紀之初開始追溯。英國行政裁判所的風行,其背景是20世紀初現代福利國家的興起,以及由自由派執政的政府所推進的社會改革。

根據弗蘭克斯委員會報告而于1958年制定的《裁判所與調查法》雖然篇幅不長,但是對各類裁判所的組成原則、裁判程序、上訴以及普通法院對裁判所的司法審查等問題做了明確規定,并且第一次規定了全國的裁判所委員會為一個常設監督機構。該法后來經過1966年和1971年兩次的修訂,就是目前所適用的《裁判所與調查法》。從制度層面來說,1958年的《裁判所與調查法》可以說是行政裁判所制度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該法為行政裁判所制度的規范發展提供了鮮明的法律依據和良好的基礎。從那之后,行政裁判所走上了良性發展的道路,其數量直線上升,同時它們的工作也變得更加復雜。但在英國,對裁判所的性質究竟為行政性質還是司法性質在行政學界與法學界長久以來存在著激烈的爭議,且直到今日尚無定論,不過從實踐情形來看,似乎裁判所制度的行政因素已經越來越少,而裁判的色彩則日益濃厚。[iv][iv]

(二)組織結構及其人員構成

行政裁判所的一個基本特征在于它是相對獨立于行政機關之外的,能超脫政治因素而獨立地作出自己的裁決。對于任何案件的裁決,其都決不服從行政干預。而要實現這種獨立,十分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其成員不能由政府工作人員組成。在大多數情況下,裁判所的主席是由大法官直接任命的,或者由部長從大法官提名的有適宜資格的人中任命;裁判所的大多數成員也和政府官員沒有直接的聯系。裁判所可以是全國性、區域性或者地方性的組織,這要視裁判所所裁判的事項而定。對于行政裁判所的領導模式,裁判所委員會建議:對于專業化的裁判所應更多的適用總裁制(PresidentialSystem)模式。讓總裁成為裁判所體系中的首腦,對于各個裁判所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英國行政裁判所種類繁多、數量龐大、管轄對象不一,所以各行政裁判所的組織結構和人員構成差別很大,而且沒有一部統一的組織法來加以規范——英國不存在一部適用于一切行政裁判所的程序法典。由于各個裁判所的性質不同,裁判所的人員構成也不盡相同。通常采用的形式是“均衡裁判所”(balancedtribunal),其目的是使成員能夠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這類裁判所由一名獨立的主席和兩名成員組成。主席一般應具有法律資格,由上議院大法官提名任命。主席要努力去確證案件中法律問題和事實問題中所存在的漏洞,并決定應采取怎樣的步驟來彌補這些漏洞,要特別注重維護在上訴中處于弱勢地位的當事人的利益。裁判所主席或由普通法院大法官任命或從大法官同意的事先準備好的名單中由部長挑選任命。裁判所的其他成員或者由部長任命,或者由裁判所主席任命。裁判所成員的任命途徑大致有三種,包括由相關的政府部長或者部門提名;由上議院大法官任命;對于實行總裁制的特定類別裁判所而言,例如社會保障上訴裁判所和產業裁判所的成員,則由總裁任命。部長提名時,必須要考慮裁判所委員會的建議;要免去裁判所成員的職務時,一般要征得上議院大法官的同意。研究表明,相對年長、有時間和精力及經驗學識從事該工作的中產階層的人一般更有可能獲得任命。而且很多時候,裁判所還是不得不去接受政府部門的提名,因提名而成為裁判所成員會有一種復雜的感覺,覺得自己是被“借給”裁判所的,這會削弱裁判所的獨立性。[v][v]現代行政管理的一個特點就是具有專業性,由此引起的爭端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專業技術性,因此很多時候必須要求裁判所成員具有專業的經驗和學識。行政裁判所的人員組成中,一般既有法律人士又有相關專業人士,這樣在案件涉及專門知識時,他們的審理就比普通法官有優勢。

(三)行政裁判所的制約監督機構和救濟作為監督和指導行政裁判所工作的經常性機構——行政裁判所委員會成立于1958年,它可以對受其監督的行政裁判所成員的任命提出一般性建議;它每年提出工作報告,對行政機關具有一定壓力;它可以對行政裁判所程序規則的制定提供意見。理事會由16名成員組成,其中15名由大法官和蘇格蘭事務大臣任命,且該委員會下設一個蘇格蘭委員會。非法律專家成員占多數,以保障理事會以一般公眾的公平觀念作為指導原則;非法律專家成員中包括工業、商業、工會、行政等方面富有經驗的人才。此外,議會行政監察專員為理事會的當然成員。根據1971年的《行政裁判所與調查法》的規定,行政裁判所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有:(1)監視、檢查相應的各行政裁判所的規章制度與工作情況,并提出報告。(2)考慮和匯報根據該法可以提交委員會解決的有關裁判所的特殊問題。(3)對于提交委員會考慮的或者委員會認為特別重要的有關行政程序的問題或相關事項提出報告。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其主要職責就是控制并審查為數眾多的行政裁判機構的工作情況,并且還有權考慮并報告因制定法規定的由公開調查的運行而引發的事宜。

根據《1958年裁判所和調查法》規定建立起的裁判所委員會,本意旨在監督裁判所的組織和運作,其性質是咨詢機構,而非執行機構。但從實際操作來看,由于政治地位不高和人力、物力的缺乏,裁判所委員會仍然只是一個起不了很大作用的咨詢委員會,其權力行使是很有限的。因此,可以說從總體上看,行政裁判所委員會對行政裁判所的監督和制約是軟弱的。一方面,行政裁判所本身沒有執行權,只是一個咨詢機構,本身不具有任命裁判所成員的職能,只是有權對裁判所和相關的調查進行一般的監督。另一方面,由于它的成員是兼職的——多數沒有報酬,而且工作人員很少,預算也有限,不能完全地勝任有效地監督每年幾十萬起的訴訟與調查活動的工作。

但是,裁判所委員會的存在至少是有了一個常設的監督組織機構,能夠對行政司法的重要問題開展研究和咨詢,并且能從一種相對獨立的立場發表意見和批評,因此其價值也是不容忽視的。裁判所委員會對于政府的任何咨詢事項都應給出報告做出回答;也可以對法律所列的裁判所的人員組成提出建議。在任何裁判所程序性規則頒布之前,都必須向裁判所委員會進行咨詢;在建立任何新裁判所之前,都要提前征求裁判所委員會的意見。

當然,盡管英國的行政裁判所制度在現實中起到了不容小覷的作用,甚至某種意義上構成了比法院還重要的行政決定審查機制,但其并非一點問題都沒有。比如,各行政裁判所數量眾多且十分零碎,管轄不清,當事人有時無所適從;行政裁判程序雖不復雜,但確定性較弱。各種類型的行政裁判由于工作對象不同,適用各自獨特的程序規則,造成裁判缺少系統性和規范性;裁判所委員會的職能在實踐中過于局限,地位過于羸弱,它的人員和配置的資源都不足以完成自己的任務。因此其本身也還處于不斷的發展與完善之中![vi][vi]但是這并不妨礙我們借鑒其成功經驗來改革和完善我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設置,最終促進我國行政復議制度效能的充分發揮。

三、啟示與借鑒:復議機構設置的改革之途

將英國行政裁判所與我國現有的行政復議機構相比較可以看出,二者存在著如下一些差別:首先,在設立方面,前者是直接根據議會通過的法律而設立的,不是根據國家行政機關的委托立法和部長的自由裁量設立的;而我國行政復議機構是由行政機關依法設立的。第二,在獨立性方面,行政裁判所獨立于行政機關,只根據事實和法律裁決案件,基本不受行政機關的無端干預;而我國行政復議機構由于設置在行政機關中,因此在獨立性方面的效果就很差,基本不具有多少獨立性。第三,在裁決適用程序方面,行政裁判所審理案件是不適用行政程序的,而是采用不完全等同于普通司法程序的簡便、靈活和迅速的準司法程序;我國行政復議程序則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只是司法性較之行政性稍稍突出一些。第四,在救濟方面,當事人不服行政裁判所的裁決通??删头蓡栴}向高等法院上訴,部長或者上級行政裁判所也受理個別上訴案件;這一點與我國比較相似,我國除復議終局的案件之外,都可以提訟,只是我國行政首長不能受理行政訴訟案件,而且二級復議在我國也比較少見;第五,在受理范圍方面,行政裁判所不但受理行政爭議,也受理民事爭議;而我國行政復議基本上只受理行政爭議,而且還只受理除了內部行政爭議之外的行政爭議。[vii][vii]當然,英國行政裁判所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專門復議機構的人員專業性、技術性較強,裁判所的成員一般都是各行各業的專家,它的成員既有法律知識,又有行政管理經驗,因而能夠保證專業權威性。其次,專門復議機構常設,有較強的獨立性,因而有助于樹立公正、權威的形象,博取當事人的信賴。適用法律和程序比較靈活,不受“判例”拘束,解決行政爭議迅速及時等等。

考慮到我國現行復議機關設置的弊端,借鑒行政裁判所制度,結合我國的特殊國情,筆者在此大膽地為我國復議機構改革提出如下構想:[viii][viii]

首先,在縣級以上(含縣級)各級人民政府內統一設立行政復議機構,地位上平行于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之所以不主張建立類似英國裁判所那樣的機關,主要是出于我國特殊的制度建設情形的考慮。我國已經建立起的復議機構體系主要的問題在于缺乏相對獨立性,一旦將現有的制度推倒后建立完全獨立的復議機構體系,則不可避免地會大幅增加制度改革成本。而針對現有的制度,似乎在政府內部設置統一的平行于各工作部門的復議機構就可以很大程度上解決其開展工作的獨立性問題,比完全推倒重來的制度改革所帶來的震蕩要小的多!考慮到各級政府內部一般都設有法制辦公機構,因此復議機構宜在其基礎上組建,以免造成資源的浪費。而鄉鎮政府的復議事項由于其自身的條件限制,似乎可以直接交由縣級政府的復議機構統一受理。同時,對于現有的垂直領導的一些機關(如海關、金融、國稅和外匯管理等)的復議,則可以考慮統一交由各級政府的復議機構來受理,因為原有的復雜、混亂的復議管理設置在現實中的運作弊端顯而易見。[ix][ix]

其次,對行政復議機構成員的資格應有嚴格的限制,必須是法律和行政方面的專家或者是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及知識的人。不對復議工作人員的資格和條件作出規定,就難以保證復議工作的有效開展。行政復議機構的負責人和一般的成員為專職工作人員,另外可以考慮聘請一定數量的外面的專家作為兼職工作人員,以提高工作隊伍的整體專業素質。行政復議機構應當將錄用和聘任的工作人員按不同專業設置花名冊,供復議申請人自主選擇復議受理人員。

篇7

在實施內部審計時,往往只審查財務數據,缺少對業務流程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查。有很多基層醫療機構現處于傳統的醫院管理,忽視內部控制,缺乏科學的管理水平,內部控制基礎十分薄弱,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不按規定程序執行,對要求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沒有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隨便制定,應付檢查,內部控制制度操作性不高。部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未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導致有的單位一人身兼多職,工作流程不規范,而且從未對敏感崗位的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整。

二、基層醫療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探索

1.加強內審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注重人才培養,充實內審隊伍力量,選調思想覺悟高,有較強的責任心、業務能力強、技術水平高、愛崗敬業的骨干力量充實到審計隊伍里。審計人員不僅應具有管理、審計、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應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調查研究能力,所以應加強內部審計人員職業責任、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等培訓,定期進行審計工作培訓,更新知識,注重審計理論和實務的學習研究,以研究促審計,不斷加強審計人員的思維訓練,提高分析,提煉文字的綜合能力,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嚴格履行《職業審計師職業道德規范》,依法審計,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專業內審人員,是推動醫院內部審計發展的當務之急,也只有配備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員,內部審計工作才能發揮重要作用。

2.完善審計制度,提高審計水平

建立完善的內審機構,完善內部審計制度是現代生產力發展的需求,是規范醫院管理的關鍵,根據衛生系統內部審計規定,建立《審計工作制度》、《內部審計監督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內部審計職責,制定合理的內審工作程序,勇于創新,開拓進取,提高基層衛生機構的思想認識,了解審計工作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組織開展內部審計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充分了解審計的作用,使醫院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提高。

3.對重點工程,重要資產,重點監控

新醫改以來,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重大經濟決算情況、重要工程項目建設以及重要國有資產處置情況應重點監控,審查基層衛生院投資項目是否進行可行性研究;審查資金來源的可靠性;審查是否未經批準、擅自擴大建設規模,隨意超預算,是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招投標制度,有無規避招標和分解招標的情況,審查是否簽訂了經濟合同,經濟合同條款是否合理、合法、公平,重點項目資金是否按規定程序付款。審查建成項目新增效益情況,審查項目實施單位對撥入的項目資金是否及時入賬,有無賬外設賬,是否按規定時間開工和完工。審查是否按批準的項目和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完工的工作數量和質量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有無擅自更改項目內容、工程位置、違規提取項目管理費、虛列支出、擠占挪用等問題。

有無擴大開支范圍、將一些不合理的費用列入專項資金支出中,有無改變資金用途、將各項??钫{劑使用;工程項目的預決算是否真實,是否有高估工程量,虛套預算定額虛增造價,虛列支出套取專項資金等問題。對需采購的固定資產,應在采購前對該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市場調查,了解市場需求,測算經營成本,經全方位調查后形成采購申請報告。根據《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增加時,應當及時登記入賬,定期進行盤點。新增固定資產是否入賬,形成賬外資產較為普遍,從而影響到總體資產金額的準確性、完整性,也容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因此有必要對固定資產的管理進行審計。

4.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內審質量

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隨著單位的變化而不斷的完善和改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設立內部控制制度后,根據醫療改革發展的需要不斷完善和調整,遇至新情況新問題,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和補充。應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管理,建立良好的內部運行機制,制定健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做好內部控制中的預算控制、收入控制、支出控制、資金控制、藥品及庫存物資控制、固定資產控制、債權和債務控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執行,不得坐支現金。對敏感崗位不定期調整負責人員,嚴格執行衛生部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規定》文件的精神。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可以充分調動全院員工的積性,杜絕管理漏洞。

三、總結

篇8

【關鍵詞】分支行系統架構多實體銀行角色管理單證中心總分支架構

1引言

在當前銀行機構及業務大擴張下,實現銀行業務跨區域流水化作業處理,使業務處理達到規范化、標準化和高效化,不斷滿足銀行各項業務發展需要,實現降低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達到實現銀行經營綜合效益最大化目的。而這些均需要先進的銀行系統支持,而這種集中化跨區域的銀行系統,首先面對的就是多實體、多分支機構的系統布局。

2銀行系統架構案例分析

2.1多實體的基本布局

多實體的概念于系統中的實現,就是針對銀行中的層次細分(數據、機構、崗位與用戶)進行結構化與邏輯化的關聯,而在系統中提供了相應的參數來達成層次關聯的實現,這些參數包含:Unit、Role與User。

Unit:

Unit是實現系統多實體化的重要參數,其主要目的是用來設定每個運行實體的所能存取的數據表,與各個數據表的存放位置(數據庫與主機),系統中可以定義任意多個Unit,而每個Unit可以同時存取一個到多個數據庫,同樣的一個數據庫可以同時被多個Unit存取,借此系統就可以完成多實體運行環境中的數據分布/布置。

Role:

另一個實現多實體運行的參數就是Role,通過Role來定義各個崗位的職責(授權),崗位職責的變動、崗位的調動、變動均通過參數Role來實現。

User:

有了Unit(機構)與Role(崗位)的設置,也必須要有人(即用戶)去那個他所屬的機構報到與任職,而User這個參數除了用來設定用戶基本信息、密碼與安全策略外,就是巧妙的連串起Unit與Role,而形成了Unit、Role、User的三角關系。

所以可利用這三個參數的巧妙關系,根據行內的實際需要搭建起數據、機構、崗位與用戶的多實體分布狀態關系,以完成多實體運行機制的目標,并可運用在日后可能的進程的合并或分割的調整。而此類的運用在大銀行中就發揮得淋漓盡致,在銀行合并的過程,就牽涉太多太多機構的調整:有合并的、有分離的、有升格成外匯指定中心的(即單證中心,根據地區大小轄下有數量不同的分支機構),甚至也存在分離后降格成一般分支機構的,除了多實體運行的分布外,尚存在許許多多的資料重整。

2.2多實體機制的應用

2.2.1單證中心的定位,組織架構的定位

單證中心是中心、成本中心還是利潤中心,在系統建設初始就需要定位,不同的定位對需求的導向會產生很大影響。如果是中心性質,單證中心就不存在任何賬務;如果是成本中心性質,單證中心有自己的賬務行,同時也負責表外記帳;如果是利潤中心性質,就需要考慮中心與經辦行之間的利潤分配問題。

2.2.2業務框架的靈活調整

在單證中心的定位與組織架構確認后,就會對相關業務框架進行可能的調整,圖1是以信用證開證為例來說明可能的改變:

2.3多實體、多分支機構的模式轉換

一個支持多實體(Unit)、多分行(Branch)運行的系統,透過系統所提供的參數,在多實體、多分行的環境中,用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來安排集中、分散或部分集中部分分散的運行環境,且由于透過參數的方式,系統也可進行分散向集中的靠近,或是集中向分散的分離。在公司的現有用戶中上述情況也都有發生過。

銀行組織結構中一般包括了機構、崗位、崗位職責、員工等基本要素,系統通過參數實現了這些要素的建立及變更,以實現組織結構的建立與變動。關系如圖2所示:

系統通過Unit參數來建立運行機構的實體如:總行、單證中心及各級分支行,并可設置每個運行機構的承做行代號、記賬行代號與該所屬運行機構下每個數據表所存放的數據庫(同時多數據庫支持),可通過Unit參數的設置與調整來實現分支機構的合并、升級、新增、撤銷。利用崗位職責參數來定義每個崗位(Role)的授權功能,而再以Role參數來設定每個機構(Unit)的職能(即操作功能)。

通過Role參數來定義各個崗位,并將已經建立好的FUNC(崗位職責)授權給各崗位。崗位職責的變動、崗位的調動、變動均通過參數Role來實現。通過User參數來確定銀行的職員,并將相應的Role(崗位)及職員所在的Unit授權給相應銀行職員。銀行職員的崗位調動、新進職員、職員離職、職員在總分支行間的調動均可通過User參數來實現,并可設定用戶基本信息、密碼與安全策略。:

經由參數的調整來實現運行模式轉換,系統可支持銀行所要求:從總分行式的運營模式到集中化處理運營模式(單證中心)的轉換,其中包括業務授權與崗位的轉換,也可透過Unit參數中對數據存放的設置來完成數據的轉換。

2.4賬務核算機制的建立

在上述的單證中心定位明確后,與相應的架構調整完畢,接著就是賬務核算規則的訂立,與新核算規則下所引發的業務口賬務調整。在系統的設計上,僅需要對公共流程中的賬務模塊進行調整。

3結語

本篇主要設計一種多實體、多機構的系統架構模式來說明集中模式下的銀行系統作業。由于篇幅的原因未對具體架構進行更深層次的展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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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層次化.模塊化并存[J].微電腦世界,2000,(40).

[3]劉廣云.銀行轉制的鑰匙──《走向商業銀行》評價[J].中國圖書評論,1998,(08).

[4]梁科.中心機房前置機群的優化整合[J].中國金融電腦,2004,(08).

篇9

1醫患矛盾、費用糾紛的成因

1.1醫療機構收費項目、名稱不規范醫保政策實行住院醫療費用后付制,并在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費用結算處設立政策單機版,通過其藥品、診療、服務設施三大目錄庫實現費用總控。當患者完成就醫過程,出院結算時,凡不符合三大目錄庫內容的收費項目,均被篩查出來并歸為自費內容。這樣就使醫療機構中的諸多不規范、不符合醫保政策的收費項目暴露出來,但此時費用已然發生?;颊卟煌庵Ц?,相關科室不同意退款,于是矛盾、糾紛產生。

1.2醫保意識淡漠,服務態度不積極基本醫療保險是一項新生事物,對于它的政策、要求,定點醫療機構中的醫保辦公室是最先、最直接的接觸部門。由此,醫院中的其他部門對“醫?!本猩瑁M而“敬而遠之”。遇有醫?;颊叩奶釂枴①|詢等不問原委一律請他們到醫保辦公室解決,造成推委現象的發生,矛盾隨之而來。

1.3對醫保工作重視不足,宣傳、監督管理不利醫保是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的方向。在醫療機構中,他的政策開展涉及到物價、財務、計算機、藥劑、臨床及其相關輔助科室等諸多部門。由于政策宣傳不到位,監管措施不力,各相關科室、部門間協調、溝通不足,導致醫院內時有政策的盲點和誤區。一些科室、人員對醫保政策疏忽、不重視,以及科室、部門間相互積極配合不夠,為各種矛盾、糾紛的發生提供了空間。

綜上種種原因,如何才能使醫療機構中的醫保工作變被動為主動,即緩解醫患雙方的矛盾,又減少患者-醫院-醫保三方的經濟損失取得共贏呢?我們不妨透過分析以下幾個具體案例,來分析糾紛的問題癥結所在,并找尋出合適的醫保工作的切入點。

2費用糾紛案例(一)與分析

2.1案例介紹1例急性腦出血患者,經手術治療脫離生命危險,已在康復之中。其家屬在患者出院前一天為感激大夫準備送錦旗,第二天出院結算時卻拒不結帳,其理由:住院期間有一部分藥品屬醫保報銷范圍外用藥,因醫生沒有告之,所以不同意支付該部分藥費。

醫生陳述:由于當時情況緊急就先給患者用了藥,事后疏忽了同患者家屬簽定自費協議書的事。希望通過補寫證明材料來解決患者的費用報銷問題。

2.2案例分析(1)為推進醫保政策的順利實施,規范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市醫保中心與各定點醫療機構均簽定《服務協議書》。其中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包括藥品、診療、服務設施等),應事先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并簽字。(2)公費醫療、大病統籌時期,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如需要使用特殊、貴重藥品或材料,只要履行審批手續或由醫生開具診斷證明書就存有報銷的可能。但在醫保政策下,無論何人、何種原因凡不屬于報銷目錄庫范圍內的藥品、診療、服務設施項目均為自費,不存在人為操作、通融的可能性。(3)醫保施行住院醫療費用“后付制”。患者出院結算的同時,就完成了其醫療費用的報銷。符合報銷條件,應由醫?;鹬Ц督o患者的費用,由醫院先行墊付。不屬醫保報銷范圍的自付、自費部分,患者需全數交納現金給醫院。結算方式大異于公療時期的三聯單記帳或單位支票付費。所以患者對自己掏錢的這部分費用非常敏感,維權意識亦迅速提高。

2.3結論在醫保政策制約下的就醫行為中,醫生的醫保意識沒有與患者同步提高,忽視了患者及其家屬的知情權、選擇權。單純的為治病而治病,重醫術,輕算帳而較少考慮患者的經濟承受問題,極易導致患者的抱怨、懷疑多于其感激和贊譽之情。

3費用糾紛案例(二)及分析

3.1案例介紹1例離休老干部手持兩張藥品底方,找到其就診醫院的醫保辦公室要求解決費用問題。理由是:其單位認為處方不合格,不能為他支付這兩筆藥費?;颊哒J為處方的書寫與自己無關,是醫生的行為,所以只能找醫院解決問題。

處方存在問題:一張處方超量開藥(超出限定量的部分需要由患者自費支付),另一張處方疾病診斷(椎管狹窄)與所開藥品(密鈣息)的“報銷”適應證(嚴重骨質疏松并多發骨折、癌癥骨轉移止痛、高鈣血癥)不相符(與報銷適應證不一致的用藥由患者自費支付)。

醫生陳述:當時該患者以自己是特殊醫療照顧人員為由,要求醫生為其超量開藥。另外醫生認為制造出藥品的“臨床治療適應證”與“費用報銷適應證”兩個概念的不同完全是行政干涉醫療,是政策制約醫學發展。

3.2案例分析(1)醫保中心與各定點醫療機構簽定的《服務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定點醫療機構收治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及參加醫療費用統籌管理的企業離休干部,應嚴格執行《服務協議書》的有關條款。(2)醫保政策對于開藥量的嚴格限定,目的在于減少浪費,節約有限的醫療資源,服務于更廣泛的參保人群,杜絕公費醫療時期一人看病,全家保健的不正規現象。所以上至北京市醫保中心,下至患者的具體費用報銷部門,均對醫生為患者開出的處方進行嚴格的審核,從最基礎點著手引導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步入一個有序的良性循環。(3)藥品的“臨床使用適應證”與“費用報銷適應證”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通常情況下報銷適應證是依據藥品的使用說明書范圍制定的,而往往我們的醫生在他們長期的從業經驗中,積累了相當一部分藥品超出其說明書使用范圍的臨床治療經驗(亦稱“經驗用藥”)。對于這一部分用藥,醫保政策是不支持、不予報銷的。(4)教學醫院始終以醫療、教學、科研一條線貫穿整個醫院的管理體系。在我國醫生的傳統觀念中,治病救人,為疑難雜癥開發出新的治療領域,減輕病患痛苦是醫療的全部內容。所以醫生們認為:一切政策的制定都應服務于臨床需要,忽略了目前醫保政策的基本出發點是“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

3.3結論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全社會廣泛推廣是必然趨勢。在醫生的頭腦中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意識:就診人群沒有級別、費別之分,唯有政策的權威性、統一性。國家政策和患者的“知情同意權、選擇權”兩者均不容忽視。

4費用糾紛案例(三)及分析

4.1案例介紹1例青光眼術后出院的醫?;颊?,在完成其住院費用結算月余后,又找回醫院,要求退還其手術費用。理由是:醫生為其實施的手術是可以報銷的,但費用結算清單卻顯示該部分費用為自費,是醫院結算錯誤。

經了解,該患者患青光眼,需手術治療。醫生為其成功實施了“青光眼濾過術”。在醫保的診療目錄庫中,只有“抗青光眼類”手術。由于該患者接受的“青光眼濾過術”沒有列入醫保報銷目錄庫,所以不能通過醫保的政策單機板進行分割結算,系統自動將其劃歸為自費內容。

醫生陳述:兩種手術方式大同小異,目的一致,而且后者的手術收費標準更趨合理,應該都給予費用報銷。

4.2案例分析(1)“抗青光眼類手術”在1998年《北京市統一收費標準》中和醫療保險診療目錄庫中均為可報銷項目(351.00元/例,三甲醫院)。但2004年第13期的北京市物價信息中又單獨新批復了一項“青光眼濾過術”(基本手術費440.00元/例)。雖然它也同樣是為解決青光眼問題的手術,但因手術名稱不同,收費標準不同,它即成為一項新的診療項目。任何一項新項目得到物價部門的物價批準后,在醫療機構中被應用,僅意味著可以合理地收費,但患者不能進行費用報銷。(2)若使一個新項目既能合理收費,又能合理報銷必須履行向市醫保中心進行“新診療項目”申報的手續。在未得到其正式批復,并將該項目列入診療目錄庫之前,這些新項目就是自費項目。(3)近年來,各醫院在經營管理模式上都在不斷探索改革之路,科室成本核算是重要改革方式之一。由于我們現行的諸多診療、服務設施等項目所執行的物價還是十幾年甚至二十年前的定價,與當今的實際勞動力價值、新的儀器設備、實驗試劑等價格存有巨大偏差,造成諸多醫療服務項目雖然收支不平衡甚至負運轉,但又不能取消的事實。這就直接影響到了相關科室的經濟效益,導致在一些醫院中向高收費項目靠攏或掛靠收費等違反物價規定的現象較為普遍。

4.3結論任何一項新的診療項目,在通過多方論證走向成熟,準備用于臨床時,相關科室或個人首先應有物價申報、項目申報、使其合理合法化之意識。醫生對物價原則、合理收費、醫保報銷間的相互聯系模糊不清;導致未與患者正確表明手術的費用報銷性質,造成即付出勞動又未能得到相應價值回報的事實。另者,物價問題是一個有待社會上多方面統籌解決的問題,不能因其有欠合理的地方,就可以忽視現行的物價政策。

5對策

通過上述3個案例及其分析,我們得出總的結論,即圍繞費用糾紛的問題癥結就是一個:自費協議書的訂立。醫生在為患者診治過程中,忽視了費用方面的“知情同意”和“告知義務”。雖然他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的醫保政策、常識,但關鍵還是醫療至上,偏廢經濟核算以及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醫老大”思想在作祟,使得一些醫務人員既不重視國家政策,醫保意識淡泊,也不重視自身權益的保護和顧及患者的權益,較少對患者經濟承受能力的關注。

篇10

一、金融機構現金流量信息的披露

現金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現金,指日常生活中通常所說的現金,即個人或單位持有的、可立即用于支付的現鈔貨幣,企業的庫存現金是狹義的現金。廣義的現金,以企業為主體看,不僅包括企業的庫存現金,還包括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活期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其總的特點是不需變現就能立即用于支付,隨時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勞務或償還債務。

金融企業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其經營活動當前仍主要地體現為資金存貸關系,因而用狹義的概念考察其現金意義不大。但金融企業廣義現金的變動情況卻對金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著直接的影響。金融企業的廣義現金總體上指金融企業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資金,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金融企業的庫存現金;二是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金融企業存放在中央銀行及其他金融企業中隨時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經營外匯業務時解送外幣在途的現金。金融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如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國債等,也屬于金融企業廣義現金的范疇。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企業按規定繳存中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外幣清算業務保證金、指定生息資產或存放在其他金融企業的定期存款、質押存款等,因為不能隨時用于支付,不屬于現金的范疇。另外,聯行往來存放款項一般也不納入金融企業現金的范疇。

廣義現金是現金流量表編制的基礎。1998年,我國財政部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要求原來編制財務狀況變動表的企業一律改為編制現金流量表。這樣,現金流量表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成為當前我國企業對外報告的三大基本財務報表。對金融企業來說,現金流量表也有特殊性,它主要用于反映金融企業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及辦理中間業務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及其凈額。所謂現金流量,是指一定時期內企業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數量,兩者的差額為現金凈流量。金融企業的現金流量就是指金融企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數量,即在某一期間內,金融企業實際收入的現金和實際支付的現金,分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三大類。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從現金流入的角度看,包括金融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以現金方式收到的利息、手續費、各種存款、種種借款、收回的貸款等等;從現金流出的角度看,包括金融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支付的利息、手續費、發放的貸款、收回的借款、存放的款項等。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可以按以上項目逐項分析、計算填列,這就是所謂的直接法編制。也可以采用間接法,通過權責發生制損益逆向調整取得。這時,一般從企業的凈利潤開始,將凈利潤加上不導致現金減少但在計算損益時作為費用列支的項目,減去不導致現金增加但卻作為收入入賬的項目。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準則一般要求企業同時提供兩種口徑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以相互對照,檢驗報表的正確性。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金融企業參與對其他企業的投資而導致的現金的凈流入或凈流出。從現金流入的角度看,包括收回投資、分得現金股利、取得債券利息收入、處置資產等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從現金流出的角度看,包括對外投資、購置資產等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一般直接按項目分析計算填列。

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是金融企業在籌資活動中導致的現金凈流入或凈流出。從現金流入的角度看,主要是吸收投資而產生的現金流入;從現金流出的角度看,主要是償還債務、支付債券利息、分配現金股利等與籌資相關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一般也按項目分析計算填列。

以上三種現金流量的累計就是一段時期的現金凈流量。這種以一定現金范圍為基礎的現金凈流量和相應現金項目在期間內總的變動應該是一致的。這就是現金流量表的內部勾稽關系。

二、金融機構現金流量信息的作用

現金流量表之所以成為一種主流報表,是因為現金流量表具有其他財務報表無法替代的作用,能夠揭示現金流量信息??傮w上看,現金流量信息有以下作用:

(一)現金流量更直接地揭示企業的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資產負債表反映的是企業在某一特定時點的財務狀況,無法反映和說明企業財務狀況的變動和原因;損益表反映企業在某一期間內經營活動的成果,無法反映企業在經營活動、籌資活動和投資活動中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情況?,F金流量表則通過揭示現金在某一段時期流入、流出情況,反映出企業從一個時點狀況演化為另一個時點狀況的過程,體現了財務狀況的變化是現金運用的結果這一基本理財思想,彌補了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不足。現金流量表可以使投資人、債權人、經營人和監管人從不同的角度和側面了解企業在期初、期末和期間的財務狀況變動及經營成果,掌握企業的真實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從而降低或避免經營風險、投資風險。

(二)現金流量表可以讓報表使用者對企業的整體財務狀況及其變動進行全面、客觀的預測和評估?,F金流量表提供了企業現金流入與流出的信息,人們能從中了解企業現金增減變化及其原因,了解企業籌資和投資的政策及舉措,據此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時間、數額及其他不確定因素,評估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和相關的財務風險,評估企業的盈利能力及投資理財活動對經營成果的影響,展望企業的發展前景。

(三)現金流量信息是收付實現制會計信息,是對權責發生制會計信息的有益補充。現金流量是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權責發生制報表信息調整為收付實現制信息的結果。權責發生制基礎上,企業可能有很好的盈利,但其中的一些盈利是虛擬的,沒有現金收付保障的。而收付實現制基礎上,現金流量則剔除了虛擬盈利,更直接地反映現金的收入和運用,因而是比損益表、資產負債表更為審慎的信息,有利于企業的經營決策。

(四)現金流量在一定程度上是對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的證明?,F金流量表的編制不采用權責發生制程序,排除了部分人為判斷因素,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業利用會計方法隱瞞財務狀況和操縱經營成果,從而確保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另一方面,現金流量表均以實際發生的現金流量為依據來編制,排除了不同企業對同一會計事項采用不同處理方法的影響,能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人們通過現金流量表可以對比出不同企業償債能力或支付能力的差距?,F金流量信息還是財務狀況信息和經營成果信息的橋梁,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證明財務狀況信息和經營成果信息的作用。

(五)現金流量信息是監管部門實施有效監管和調控的重要依據。如金融監管部門根據金融企業提供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綜合評價該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經營業績,并通過現金流量分析,能及時發現存在的風險隱患,加強對金融企業的監管和引導,促進其穩健經營和發展。

三、對金融機構現金流量信息的分析金融企業現金流量分析,主要是通過對現金流量表上有關數據的比較、分析和研究,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發現企業財務方面存在的問題,評估企業的償債能力和管理水平,預測企業未來的經營成果和發展前景。

由于現金流量分析的目的在于揭示影響投資、籌資、經營決策的各種因素,因此,在分析時應抓住重點。就金融企業而言,應側重以下幾個方面:

(一)分析獲得現金的渠道和數額。

(二)分析是否籌足長期資金用于長期性投資(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等)。

(三)關注營運資本的運用,分析營運資本轉化為長期性投資的趨向,避免營運資本的物化傾向。

(四)分析現金流量是否增加或減少過多。

(五)分析固定資產的損失情況。

(六)分析利潤的分配是否合理。

(七)分析長期性投資的變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