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稅務風險范文

時間:2023-06-13 17: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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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稅務風險

篇1

根據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2014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省南通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2014年稅源風險監控主要任務分解落實表〉的通知》、《省南通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股權轉讓稅收專項評估檢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切實加強資本交易和非勞動所得稅收征管,規范股權轉讓環節稅收管理,經市局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股權轉讓稅收專項評估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評估檢查范圍和對象

(一)專項評估檢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涉及股權轉讓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二)專項評估檢點對象

1.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權轉讓;

2.股東為居民企業的股權轉讓;

3.股東為非居民企業的股權轉讓;

4.稅務機關確定的其它股權轉讓。

二、專項評估檢查所屬期和內容

(一)專項評估檢查的所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發現有重大違法風險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專項評估檢查主要內容

股權轉讓環節涉及的各項稅收,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

三、專項評估檢查分工

(一)稅收風險評估管理部門根據股權轉讓信息對所轄范圍內涉及股權轉讓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案頭分析評估和抽樣評估分析,并將評估分析結果推送給稽查部門和稅源管理部門。

(二)稽查局負責對全市專項評估檢查工作的組織指導,并負責全市范圍內股權轉讓金額超過500萬元(500萬元)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集中輔導。

(三)風險評估局及稅源管理分局負責對股權轉讓金額低于500萬元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評估核查。

(四)股權轉讓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及到房地產建筑業和重點企業等專項檢查的,并入專項檢查開展輔導自查和檢查,避免重復進戶、重復檢查。

四、具體時間安排

(一)信息采集階段:8月10日前

征科部門負責采集股權變更的詳細信息,交由稅收風險評估部門進行評估分析。

(二)輔導、自查階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稽查部門組織對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的查前輔導,輔導采取集中輔導和上門輔導相結合的方式。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于8月31日前將《股權轉讓專項評估檢查自查表》(附件2)報送至稽查部門,并組織自查稅款入庫。

(三)核實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

稽查局會同稅收風險評估部門將信息采集的情況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查申報情況進行比對核實。對疑點不能準確、及時排除的轉入檢查環節。

(六)檢查階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

稽查局對不認真自查或自查后疑點仍未排除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檢查。

(七)總結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分局、稽查局對本次評估檢查工作進行總結,對今后股權轉讓的征管、檢查提出可行性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以施勇同志為組長,征科科、稅政科、稽查局、風險評估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股權轉讓稅收專項評估檢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全市的股權轉讓稅收專項評估檢查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稽查局。仇新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石俊、朱建軍、葉青松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明確專人負責。

(二)密切部門配合

為了促進專項評估檢查工作有序開展,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密切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對內加強部門間溝通與協作,對外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加強與國資委、經貿委、工商局、上市辦等單位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各稅源管理分局要積極配合、支持。

(三)及時報送資料

各單位根據評估檢查方案的安排,通過FTP及時向市稽查局報送相關報表和總結。報送的具體要求如下:9月2日前報送《股權轉讓專項評估檢查自查稅款統計表》(附件3);10月25日前報送評估檢查總結、《股權轉讓專項評估檢查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4)。評估檢查過程中,對需要市局協調解決的問題、影響面較廣的共性問題以及各地好的經驗、做法,請及時總結上報。

篇2

一、股權投資和稅收籌劃的基本概述

(一)股權投資

所謂的股權投資主要是指持有一年以上企業股份或者長時間投資于一家企業,以期達到對被投資企業的管控,或者是對被投資企業進行影響,或者和被投資企業構建良好合作管理,以起到分散運營風險的效果。假設被投資企業所生產的產品為投資企業進行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這時,他可以以手上所持被投資企業的股份對其進行合理管控,已達到生產原材料的直接補給,不僅可以有效避免市場的價格波動,生產運營也得以持續進行。

(二)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也稱“合理避稅”。1935年英國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案,對稅收籌劃有了很深刻的解釋:“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計劃。如果依據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繳稅,那就不能強迫他多繳稅收?!币簿褪钦f,只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事先籌劃和安排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合理規劃經營活動的范圍,可以達到最大程度的節稅,以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

二、新時期股權投資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稅收籌劃標準單一

當前股權投資企業稅收籌劃普遍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僅僅把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當成是企業減少納稅負擔的一個途徑,忽略了企業的整體運營狀況,最終增加企業稅負,顧此失彼。因此,在制定企業的稅收籌劃標準時,應當將眼光放得長遠一些,實現整體和部分的統一,而不僅僅著眼于實現稅負的最小化,也應當注重減輕企業某項稅務的負擔。企業的經營活動是不間斷的,而且是比較繁瑣的,業務上涉及的稅收種類繁雜,在多種稅收政策作用的交織下,難免會給企業的運營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在制定稅務籌劃時,應當實現稅收與效益的相融合,從而促進穩定長遠發展。

(二)稅務環境不完善

經濟發展的同時,稅務法律也在隨之改變,新時期下的稅務政策在近幾年的時間發生巨大變化,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創新。即使對于同一個稅務,一年期間多種闡述文件或給出不同的公告解釋,在實際應用中難免會出現偏差,最終導致偷稅、漏稅的現象。我國的稅收發展環節缺乏完備性,納稅人對于納稅含義、條款以及相關要求不能充分理解,給稅收籌劃工作帶來極大制約。

(三)稅收籌劃存在的風險

稅收籌劃的工作是一項對于專業能力要求甚高的崗位,一些股權投資企業為了節約企業運營成本,推動企業內財務人員來開展此項工作,雖然從某種程度上說,財務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對企業的發展狀況也比較了解,但是他們對于稅收籌劃的相關工作并不了解,專業能力水平方面有很大的限制,這就導致在工作過程中考慮不周全時,會存在僥幸心理,使得稅收籌劃工作的可行性十分缺乏,相應的,存在的風險也就高了。

三、新時期下股權投資企業稅收籌劃的優化措施

(一)轉變投資準則的規劃范疇

1.投資方向上。各個國家的稅收政策存在差異,對于國家大力扶植的產業,應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和相應的補助政策,當然,再給予企業優惠時,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企業所得稅的機制。例如,企業采購的設備在機制目錄范疇內,這其中有10%的稅收可以抵扣,企業可以對相關的稅收政策進行仔細研究,就可以達到減少稅負的目的。2.投資方式上。股權投資企業的投資方式主要有四種,分別是貨幣資金投資、實物資金投資、無形資產投資和股權債券投資。對于股權投資企業來說,假設直接開展投資工作,則不會實現類似會計處理的流程,不能起到節稅的效果。因此,企業在進行投資時,應結合自身企業的發展狀況,選取適合自己的、可以達到高效益的投資模式。

(二)提高原股權的權威效力

首先,原股權投資應該符合股利清算的準則,清算股利是指投資企業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損益由投資企業所享有的數額,簡單來說就是,清算股利是資本的返還而不是資本所帶來的收益。假設我們嚴格遵守投資準則開展工作,在計算投資成本時,需要對長時間股權投資成本進行分析和探究,并且以原始投資成本為條件。其次,更深一步的對在股利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收差異進行核算。假如說根據原始投資我們能夠推算出投資方的清算效益,那么當投資成本抵減時,無論在投資前還是投資后,我們需要對其進行深層次的簡化,將其納入到稅收收益的范圍中。其中,企業所獲得的股息和紅利都屬于免稅收入,不在所得額征稅的范疇里。

篇3

本文作者:葛兆軍顧群方學智工作單位:華東電網有限公司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

(CIIA)對內部審計人員能力素質要求(一)IIA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要求國際內審師協會(IIA,,2001)的定義,專業勝任能力定義為在現實工作環境中,內部審計人員個體按照特定標準完成特定范圍工作的能力,是內部審計人員個人特性與業績結果的總和。其中,“特定標準”是指“最佳實務標準”,用以判斷或區別“優秀”業績與“一般”業績“特定范圍工作”是由內部審計崗位職責所限定具體任務,用以界定內部審計人員個體的角色與功能“個人特性”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所具備的職業道德、執業技能和職業知識體系的集合;“業績結果”是內部審計人員個人特性與特定標準共同決定的結果。根據IIA的相關規定,內部審計人員專業能力素質從認識技能與技術技能兩個維度進行衡量。(二)CIIA對內部審計的人員的職業要求根據中國內部審計相關準則和規定,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框架由職業道德、執業技能體系和職業知識體系三個部分組成。其中,職業道德在專業勝任能力框架中處于基礎性地位,它決定了內部審計人員以何種價值觀、職業操守和精神開展工作。執業技能體系和職業知識體系是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框架的核心內容。我國的基本準則明確提出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包括: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學識及業務能力,熟悉本組織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并不斷通過后續教育來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技能,能恰當地與他人進行有效的溝通。我國基本準則中同時提到應有的職業關注,即內部審計人員應當遵循職業道德規范,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內部審計業務。而我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對應有的職業關注是這樣規定的:內部審計人員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并合理使用職業判斷。1、職業道德根據國家審計署頒布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頒布的《中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中國內部審計職業道德規范》以及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中的相關要求,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是由價值觀、職業操守和職業進取構成的。內部審計人員的價值觀反映了審計人員的行為動機與行為方式;職業操守反映了內部審計人員需要遵守的執業原則與規范,職業進取則反映了內部審計人員自我學習與成長的基本態度。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的基本結構如下表所示:2、執業技能體系執業技能包括認知技能和行為技能。認知技能是指一個勝任的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的技術、分析和判斷鑒別能力;而行為技能包括個人技能、人際關系技能和組織技能。內部審計人員按照其承擔的責任、相應的權力以及對于工作業績的要求與期望不同,具備不同的執業能力特性,擁有不同權力,承擔不同責任,完成不同的具體任務,因而業績結果也不同。筆者將內部審計人員分為兩種角色,即具有執業勝任能力的一般審計人員和具有執業勝任能力的管理人員,如審計部門、審計項目的經理或管理者。在本文中將這兩種角色分別簡稱為內審人員與內審管理者。內部審計人員的執業技能要求如下表所示:3、職業知識體系職業知識體系是實現執業勝任能力標準的保證。中國內部審制度背景、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與現實出發,面向未來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將中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知識體系設定為三個部分,即職業基礎知識、執業技能知識和職業環境知識。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知識體系如下表所示:綜上所述,國內外關于內部審計組織都對審計人員提出相應的勝任能力的特定要求,這些專業能力也會隨著客觀環境的變化不斷發展和提升?,F代內部審計實踐的最新發展,為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和更高要求。因此,構建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框架是需要及時解決的問題。

新環境下內部審計人員專業能力素質框架的構建

Celand的能力素質模型理論把能力素質劃分為五個層次:一是知識(Knowledge)二是技能(Skill);三是自我概念(Self-Concept),包括態度、價值觀和自我形象等;四是特質(Traits);五是動機(Motives)。把不能區分優秀者與一般者的知識與技能部分,稱為基準性素質(ThresholdCompetencies),也就是從事某項工作起碼應該具備的素質;而把能夠區分優秀者與一般者的自我概念、特質、動機稱為鑒別性素質(DifferentiationCompetencies)。基于上述能力素質模型,綜合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及我國內部審計協會對審計人員專業素養基本的要求,并結合目前內部審計發展現狀和新的挑戰,筆者將在現代環境下內部審計人員專業能力分為職業素養(自我概念、特質、動機)和專業技能(知識、技能)兩個方面,構建專業勝任能力體系框架。(一)職業素養1、動機內部審計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態,包括積極進取、追求卓越、有緊迫感、換位思考、相信并鼓勵他人、更具活力、積極表達意見并與管理當局討論重要問題、決心做出非凡成就,在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徹底改變過去那種審計部門就是被邊緣化的部門,不被領導重視的部門的錯誤想法;同時還應主人翁的態度去以內部審計獨有的視角改善組織的運營,實現組織價值的增值。2、特質內部審計人員必須正直和誠實。至從安然事件暴發后,各單位在招募內部審計人員時都對審計崗位都有一個共同的條件,就是正直和誠實。由此可見,正直和誠實是從事審計工作的前提條件。要求審計人員忠誠老實,不隱瞞曲解事實,保持獨立性與客觀性。合理應用知識、技能和經驗,做出合理判斷,保持職業謹慎。同時要求審計人員能承受較大的工作壓力和復雜的工作環境。善于交流溝通,有團隊意識。3、自我概念審計人員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審計權威,維護審計隊伍的形象,維護被審單位利益,恪守保密義務。遵守職業紀律,保持審計人員的獨立性。恪守客觀、公正、廉潔的職業道德。(二)職業能力根據Celand的能力素質模型理論,筆者將知識技能和專業技能統稱為職業能力,根據目前內部審計的定位和要求以及環境變化,我們認為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如下專業勝任能力:1、知識方面內部審計人員需具有廣博的知識。了解組織、行業與競爭情況、特定職能、流程與整個組織的關系,善用科技手段分析有關資料;同時,審計人員還必須注重知識的更新和知識面的擴展,不僅要精通財會、審計知識,還要具有經濟管理、金融、統計、工程技術、法律、信息和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內部審計部門要成為企業價值鏈上的一個必要環節,必須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由被動查出問題向主動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轉變,主動尋找服務機會,不斷為組織增加價值服務。審計人員還需要掌握一些技術分析方法,如宏觀分析采用的PSET分析法,用以了解企業所處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技術等宏觀環境;行業分析采用的市場環境分析法,用以了解行業市場結構、份額、容量以及市場議價能力等。將企業的資源及流程融合在一起,分析企業的競爭優勢及劣勢的價值鏈分析(VCA)。此外,內部審計還應有一定的外語基礎,可以參與國際內部審計的專業交流,及時了解國內外重大內部審計發展的最新動態,與時俱進,保持與國際先進內部審計前列。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的一次調查顯示,在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結構中,注冊會計師占38%,會計師占48%,稅務專家占1%,工程師占1%,其它人員占12%,不同行業不同的審計目標,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存在不同的需求。2、專業技能專業技能是內部審計人中所需具備的能力,涵蓋認知能力和行為能力。結合IIA的《內部審計專業勝任能力框架》及我國目前內部審計環境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在在信息時代,內部審計人員要具有運用信息技術分析財務與商業數據的能力;應用控制系統設計與程序綜合分析模型支持內部審計人中的判斷;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能利用行業、專業數據庫和模型進行分析;掌握現代信息技術,能利用內部審計方法評價計算機系統內部控制制度;能發現所有相關信息,并整理出調查的實質性中心線索;分辯實質與形勢;評估與內部審計項目相關的風險;具有處理壓力的能力,堅持立場;具有一定的溝通能力,緩解沖突和解決沖突,穩定局勢;能處理團隊之間的關系,具有一定的團隊合作能力;能在內部審計管理中運用綜合技術方法;具有與被審計單位建立相互信任的能力等等。四、內部審計機構人員能力素質提升策略根據上述內部審計人員能力素質的要求,如何使當前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得到進一步提升,逐步達到理想狀態,以確保審計人員具備的能力素質與現代環境下審計部門完成既定目標相一致,從而為企業提供更有效的價值增值,是本文探討的主要目的。內部審計機構整體人員素質的提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首先,根據行業特點和審計目標確定內部審計機構的人員需求,確定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工作經歷、學歷層次、年齡結構以人員數量等,這是內部審計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而言,內部審計機構根據行業規律,確定本部門內部審計人員所需要的知識結構,主要由財務管理、會計、經濟學、審計學、法律、稅收、資產評估、計算機、企業管理等知識構成,然后再考慮行業特點:如金融機構內部審計,必須熟悉金融業務;石化行業做經濟效益審計必須掌握化工技術和流程等;房地產行業做內部審計,需要有掌握工程預決算等專業知識的人才。工作經歷最好是比較豐富,熟悉本單位的業務,有不同崗位工作的經歷,了解本單位的業務及其流程。學歷層次和年齡結構以相互合理配置,達到優化組合為最佳。人員數量正常情況下單位按總人數的千分之三進行配備,特殊行業可以增加,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內部審計人員配置已達總人數的百分之一點二,這樣能滿足開展審計業務的各種需求。其次,外部招聘合適的內部審計專業人員。針對內部審計機構各個崗位的能力素質模型梳理現有的審計人力資源,明確存在的缺口和不足,并根據實際情況與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協調,再確定對外招聘。在審計部門招聘時,根據構建好能力素質模型考察應聘者對關鍵能力素養的考核,以確定其是否具企業之間的交易,但是由于標的股權是中國的居民企業,因此中國當局具有稅收管轄權。境外投資方(實際控制方)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如果被轉讓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國(地區)實際稅負低于12.5%或者對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稅的,應自股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資料。由于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可能存在不合理的避稅安排,稅務機關可以按照經濟實質直接在稅收上否定境外公司的存在。兩個非居民企業之間的交易,由于取得收入的一方與支付價款的一方均在境外,難題在于稅收征管問題如何能夠實現稅款入庫呢?股權轉讓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在依法變更稅務登記時,應將股權轉讓合同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審核時,不僅要認真審核合同,還要認真審核與股權轉讓相關的資金流動情況,即相關的銀行單據證明。同時,對金額較大、有疑點的股權轉讓交易,也要利用國際稅收專項情報交換手段,對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之間或非居民企業之間來源于中國境內股權轉讓收益的國際偷逃稅問題進行聯手防范和打擊。(五)非居民企業和外籍個人的股息、紅利所得稅收政策不同問題根據新的所得稅規定對非居民企業來源于我國境內企業的2008年開始的股息、紅利所得予以征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對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由于投資者身份的不同對外國投資者來源于我國境內的同一類型所得享受不同的稅收待遇,造成了部分外國投資者利用當前的政策漏洞進行股權轉讓稅收籌劃,將其身份由非居民企業轉為個人。(六)外資股東撤資是否追回外資企業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問題《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原有若干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后有關事項處理的通知》(國稅發【2008】23號)第三條之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2008年后,企業生產經營業務性質或經營期發生變化,導致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條件的,仍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補繳其此前(包括在優惠過渡期內)已經享受的定期減免稅稅款。各主管稅務機關在每年對這類企業進行匯算清繳時,應對其經營業務內容和經營期限等變化情況進行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低于10年方可享受稅收優惠,不足10年內如果外資撤資的,需要補繳此前已經享受的稅收優惠,10年經營期是實際經營期,不包括停業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