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管理范文

時間:2023-07-28 17:48:3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管理,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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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風險

一、法律障礙

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并不是任何一家租賃資產的出租人。作為在金融市場發行標準化產品的發起機構,需要具備較高的準入標準。參照中國證監會對于企業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的要求,我們可以將租賃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的要求梳理如下:首先,發起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經營業績,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其次,發起人需要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第三,發起人對開辦的融資租賃業務具有合理的目標定位和明確的戰略規劃,并且符合其總體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第四,發起人具有管理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所需要的專業人員、業務處理系統、會計核算系統、管理信息系統以及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最后,發起人最近3年內沒有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不良記錄。實際上,對于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起人,目前我國實行審核制,作為中國銀監會監管的法人主體,未經批準尚不具備進行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經營資格。相對于發起人主體的苛刻限制,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產品選擇主要以市場認可為準,監管層針對篩選什么類型與性質的租賃資產作為基礎資產按照負面清單進行管理,即我們所說的“法無禁止即可為”。對基礎資產的選擇主要依賴于評級機構所出具的評級報告。資產證券化最為核心的要素是資產的真實出售,只有實現真實出售,才能確保發起人與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之間的破產隔離,防止發起人發生破產清算等情形時,將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納入清算財產的范圍。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資產證券化投資者的受益權。資產轉移的方式包括債務轉讓和債務更新兩類,債務轉讓時通過相關法律手續將原資產的債務轉讓給SPV。債務更新則要求終止發起人與債務人的債務合同,由SPV與資產債務人續簽一份新的債務合約。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比绻飘a的風險未被有效隔離,投資人將面對投資損失的風險,資產證券化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

二、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管理

(一)信用風險管理

承租人的違約風險主要通過交易過程中加強對承租人的跟蹤管理來實現,當承租人出現經營狀況惡化等情形時,及時通過催付欠款或要求提前償付的方式控制承租人違約風險的發生。同時,應建立比較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和風險管理體系,嚴格按照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法律法規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對于能夠承擔和分散的風險作為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對于不能分散或者轉移的風險則果斷采取風險規避策略??偠灾?,在進行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初期應選擇信用級別高、實力較強的SPV載體,以提高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二)操作風險管理

操作風險主要是針對租賃資產池的構建方面進行防范,資產證券化的租賃資產在性質上需要趨同,以提高同類資產管理的透明度與便利性。同時,資產池中應包括數量足夠豐富的資產,以分散因集中度過高而導致的管理風險。同時,應提高證券化過程中交易方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人為操作失誤而導致的風險。參與資產證券化的交易方應注重金融、法律、稅務等多個專業領域人才的培養,加速專業化團隊的建立。

(三)市場風險管理

市場風險的管理一方面可以需要加強市場的研判能力,通過外部評級或機構自身的判斷對市場形成一定的預期,一邊及時調整管理策略與方式,不斷適應市場的變換,選擇合適的風險策略對潛在的風險進行有效管理。同時,利用金融工具實現市場風險對沖,鎖定風險可采取利率互換、利率上限等工具、違約風險控制可采用信用期權、信用違約互換等金融工具進行對沖。同時可用外匯期貨、外匯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來規避外匯風險可能引致的損失。

三、抵質押物變更登記法律風險

融資租賃業務中,為了保障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如期足額收取租金的權益,往往都要求由承租人或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或者保證擔保,這些附屬擔保權利都屬于租賃合同主債權的從權利。根據債的轉讓原理,租賃合同債權轉讓時,相關擔保權利也一并轉移,包括抵押權、質權、保證等擔保權益,以及違約金債權和損害賠償請求權等。租賃合同主債權對應的上述從權利也應屬于擬進行證券化的資產的一部分,涉及變更登記事宜。

四、債務人對發起人的抗辯導致的法律風險

根據《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如發生資產包內債務人對發起人抗辯情形,受托機構同樣也會面臨由于債務人抗辯導致的法律風險,一旦發生,則資產包預期的持續現金流就將受到影響。

作者:蘇詩楠 單位: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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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發展的時間雖然不是很長,但是發展規模及產品創新速度都十分迅速,對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資產證券化本身具有交易結構復雜、交易參與主體眾多、利益關系復雜等特征,也正是這些特征使得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注定存在著大量的風險。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管理雖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只有正視這些問題并盡快加以解決,我國資本市場才能夠進一步得到完善,我國經濟也才能健康持續的發展。

一、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作用及風險分析

(一)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作用

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商業銀行最初進行資產證券化時,是為了將低流動性甚至是無流動性的資產轉換為可以在市場上流通的資產,使缺乏流動性的長期資產得到變現。這樣一來,不僅能夠提高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加速了商業銀行的資金周轉速度,同時也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新的融資方式。

其次,商業銀行進行資產證券化能夠實現風險轉移。若未進行資產證券化,則商業銀行需要獨自承擔所有的風險,進行資產證券化之后,風險資產得以變現并銷售給市場上廣大的投資者,從而實現了風險的分散與轉移。

最后,資產證券化能夠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率與資源的使用效率。通過資產證券化,不僅能夠加速商業銀行資金周轉,還能引導資金的合理流動,從而提高商業銀行的管理水平與經營效率。此外,通過資產證券化,優質資產可以獲得更多的資金,也提高了資源的使用效率,

(二)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資產證券化使廣大的投資者承擔了原本應當由銀行承擔的風險,如果相應證券未得到償付,則會損害到很多投資者的利益,也不利于資本市場的穩定。具體而言,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存在兩類風險。

第一,基礎資產風險?;A資產風險又分為信用風險和提前償還風險兩種。資產池的質量決定了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信用風險,倘若原始債務人未對資產池進行及時償付,則投資者就面臨著無法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的風險。另外,如果與抵押貸款聯系密切的利率產生變化或者是經濟周期帶來不利的影響,則也可能會導致債務人提前還款。

第二,證券化過程風險。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又存在著交易結構風險、法律風險、第三方風險三種。交易結構風險主要是由于資金混用或再投資所導致的風險。法律風險在于我國針對資產證券化相關的法律還不完善,不僅如此,法律的不確定性,如債券期限內法律條款發生變化,也成為了風險的來源。第三方風險則來自于第三方當事人,如信用評級機構、信用增級機構、信托機構等的服務質量是否能夠得到保障以及所提供的承諾能否兌現。

(三)商業銀行進行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的必要性

20世紀30年代時,風險管理的理論就已經開始萌芽,但是直到80年代末才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當然,這也是與80年代末發生的一系列金融危機密切相關,如1987年美國大股災、1992年歐洲貨幣危機、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等等,這些事件嚴重損害了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但也使各國意識到了對金融風險進行管理和控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已經起航,但仍處于探索、積累經驗的初級階段。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證券化的資產往往都是較為優質的資產,尚存在著證券化規模小、品種不夠豐富等問題??梢哉f,若要資產證券化這項創新性金融工具在我國能夠得到健康發展,必須要加強風險管理及控制,減少商業銀行進行資產證券化時的后顧之憂。

二、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中的難點

(一)我國資本市場欠發達

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還存在很多制約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問題,例如規模較小、交易量不大、市場不活躍、融資能力不強、發展不規范等。而商業銀行以資產作為支持的證券通常都在股票市場以及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行,但股票市場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兩者從發行規模上而言相差無幾,因此,我國資本市場并不能完全滿足資產證券化中提高資產流動性的要求,現金流量達不到預期水平,商業銀行試圖通過資產證券化進行風險管理與控制的目標也就很難得以實現。

另外,很多的投資者也缺乏對資產證券化相應知識的正確理解,導致二級市場中投資者要么對資產證券化產品反應冷淡,要么就是投機傾向十分嚴重,總之,資本市場的不發達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腳步,也不利于我國商業銀行進行風險管理與控制。

(二)缺乏先進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方法及技術

我國商業銀行對風險控制的能力較低,風險管理模式單一,風險管理方法和技術都還有待提高。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風險的測定需要大量詳盡的數據信息,這不僅要求資本市場比較完善,能夠提供大量的有效數據,并且對相應的計量、統計技術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中,主要采用的是財務因素定量分析的方法,對非財務因素分析則比較少,并且對趨勢分析、時期分析等動態分析方法運用較少,對資產價值的衡量也往往停留在賬面價值上,沒有進一步的分析其實際價值,這些都難以達到風險管理及控制的目標。在這一點上,我國可以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一些風險管理經驗,國外的風險管理往往采用數理統計模型以及金融工程技術等先進的方法,并且十分注重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分析方法。

(三)社會征信體系和信用評級系統不完善

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企業信用體系,但是和全面的社會征信體系還有著很大的距離。我國在對個人以及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的投資還是比較薄弱的,并且我國征信體系在建設的時候,所選擇的指標和關聯因素還有待改善,例如在評價個人信用之時,往往只考慮職業、收入、不動產保有量等因素,而忽略了職業前景、動產保有量等因素。除此之外,我國對個人和企業信用評估結果等信息的披露也嚴重滯后,這樣只會增加信用風險的產生。

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往往還需要借助第三方的力量,需要資產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的幫助。但是我國資產評估業務不規范、管理尺度不一、各個評估機構服務水平參差不齊,資信評級機構的信譽差、缺乏獨立性等等,這些都阻礙了資產證券化在中國發展的腳步??梢哉f我國中介機構的服務水平尚不能完全達到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要求,對證券化過程中資金保管的安全性、現金流穩定性等都產生不良影響。

三、完善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的政策建議

(一)加大政府對中國證券化市場的支持力度

根據其他各國資產證券化的推行經驗,政府部門的支持對資產證券化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的證券市場還欠發達,因此資產證券化的道路上就更加離不開政府的支持與幫助。政府可以通過制定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中外投資者的參與。政府部門也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督管理,為資產證券化建立起一個規范、安全的環境。政府還可以借助宏觀調控手段來為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創造更加有力的條件,使資產證券化更加具有吸引力。例如,可以適當放寬機構投資者的范圍,允許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購買資產證券,這樣不僅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還可以使交易的過程更加的安全、規范。

(二)建立全面風險管理模式

由于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型金融工具的參與主體較多、交易機構也較為復雜,因此尤為適合采用全面風險管理模式。全面風險管理模式中具體包含了風險監測、風險管理目標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處理等內容,能夠有效地分散商業銀行在資產證券化中產生的各種風險。

商業銀行在資產證券化中全面風險管理目標的具體要素又包含:內部環境控制、風險評估、活動控制、信息交流與控制、監測五大要素。內部環境控制主要是確立有效的風險評估政策以及方法。風險評估又具體可以分為基礎資產風險評估及證券化過程中風險評估兩種,這樣分類可以使商業銀行精確把握資產證券化所面臨的風險的大小、性質等,商業銀行還需要對自身所能夠承受風險的能力進行評估?;顒涌刂浦邪芾韺俞槍︼L險所制定出來的各種對策及程序,并要確保這些對策及程序得以準確有效實施。信息交流與控制是風險管理的關鍵及重要保障,有利于更好的預防風險、識別風險并化解風險。監測也是風險管理中十分必要的一個過程,商業銀行需要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監測體系,如建立內部審計部門或者內部控制機制,從而對風險進行全方位的監測。

(三)加強社會征信體系及信用評級制度的建設

加強社會征信體系的建設,首先應當加強對社會民眾的教育,大力普及信用相關的知識,從根本上提高民眾的信用意識,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社會征信體系建設的順利進行。除此之外,還需要對個人及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及時準確披露,對于個人及企業的失信行為則應當嚴厲打擊,加大懲處力度,從法律、道德多個方面進行約束。

建立一個規范的信用評級制度,則首先要保證信用評級機構的權威性與獨立性,并建立起一套科學的信用評級標準,對于評級口徑也要進行統一,并對信用評級機構的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及道德修養提出較高的要求,從而才能提高信用評級機構的服務質量及信譽度,才能確保商業銀行在進行資產證券化時具備必要的信用支持。商業銀行也應當積極配合有關信用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工作,為信用評級機構及時準確提供有關數據資料,保證信用評級制度在我國的建設能夠順利的進行。

參考文獻

[1]陳敏.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問題的研究.金融研究.2009(4):196-197.

[2]陳裘逸、張保華.資產證券化定義和模式的檢討――以真實出售為中心.金融研究.2003(10):53-62.

[3]史國慶、劉傳哲、馮淑惠.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信貸管理的決策模型.金融與經濟.2006(5):36-38.

[4]武巧珍、耿建芳.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國際比較與借鑒.中國軟科學.2005(1):46-50.

[5]徐淑一、王寧寧.競爭風險下我國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的實證研究.統計研究.2011(2):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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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產證券化 美國次級債風波 風險管理 理論思考

所謂資產證券化,指的是在金融領域中通過特定的現金流和特定資產組合為支持,以發行可交易證券進行融資的一種金融工具,從20世紀70年代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發行抵押支持證券(以抵押貸款組合為基礎)完成首次資產證券化交易開始,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資產證券化在全球范圍內被作為一種創新型的金融工具得到廣泛使用。然而,在當前新金融時代到來的大背景下,全球范圍內的金融服務管制放松化,客觀上導致整個世界范圍內的金融管理和風險組合更加復雜化,對于資產證券化而言,交易結構風險、信用風險和提前償還風險等不同類型風險的存在,客觀上要求我們能夠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思考風險規避措施。

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管理

資產證券化是將非證券化資產集中起來進行重新組合,并且發行的過程和技術,其主要針對的是具有穩定性的未來現金流。這種技術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將信用風險轉化為市場風險,但是也正因為如此,其增加了面臨其他金融風險的可能性。

(一)交易結構風險

風險資產證券化是一種結構性融資模式,其是否能夠獲得融資,取決于其所采用的交易結構,因此也就出現了交易結構風險。如果參與的各方能夠恪守合同約定,那么這種融資模式從結構上而言是一種較為完善,且風險較低的。但是由于不同國家對資產轉讓存在著不盡相同的法律法規以及會計制度,因此在交易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結構風險。例如,如果發起人采用的是“真實銷售”對資產進行處理,那么其結果是證券化的資產將從資產負債表中脫離出去,發起人與其他債券人對這些資產將失去追索的權利。也就是說,當發起人破產時,這些被證券化的資產將不作為清算對象,那么對于債權人而言將面臨債權落空的風險。如果發起人采用資產負債表內融資處理的方式從事資產證券化,那么當發起人破產時,債權人對這些證券化的資產仍舊享有追索權,這些資產會以現金流的方式轉讓給債權人,那么也就意味著資產證券的持有人將面臨損失的風險。

(二)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是指違約風險,指資產證券化參與主體無法兌現其承諾,違背合同約定所造成的風險。信用風險主要是由于資產證券化的信用鏈結構的特殊性所產生的。信用風險是因為證券化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無法及時支付本金與利息,從而導致資金鏈的斷裂。以住宅抵押證券為例,其是由聯邦機構對本金和利息進行擔保的,而聯邦機構又是由美國政府進行信用擔保的,因此其所具有的風險可忽略不計。但對于非抵押資產證券化而言,投資者必然會面臨參與者無法根據合同約定履行交易的風險。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投資者最大的保障來自于兩方面,一方面是資產證券的承銷商,其主要由投資銀行構成。另一方面是負責投資管理與交易控制的委托人,任何一方在交易過程中都會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合約到期之前,或是在可接受的替代方到任之前,任何一方面如果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職責,都會給投資者造成巨大的風險。具體表現在:

債務人風險。也就是基礎資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責任的風險。這種風險一般是可以回避的,通過預先設定一個合格條件,以避免風險的發生。只有符合條件的資產,才可以從事SPV。該條件應該是最低要求,這樣即便發生債務風險,那么也可以從發起人那里收購更多的資產,以應付投資者的支付需求。

承銷商風險。承銷是最主要的資產惡化風險防范措施,在應收款支持融資中,承銷商承擔支付的義務,其行為直接關系到資產合約的執行結果,同時承銷一旦發生中斷,必然導致對投資者的支付延遲,或是支付不能,甚至引起整個結構的信用質量降低。因此當應收款支付交易被結構化之后,承銷商應該根據慣例對拖欠、違約或是追償等事宜作出相應的說明。

受托人風險。受托人風險主要是受托人在資產管理過程中,因管理不當而造成的風險。一般而言,受托人自身的經營狀況對應收賬款的現金流并不具有直接的影響,但是受托人對這些資金的安全性以及轉給投資者的及時性承擔著十分重要的責任。如果受托人無法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責任,控制自身的經營狀況,那么投資者的利益將無法得到保障。正因為如此,一些評級公司會采用附加條款的形式將預防措施告知投資者,提醒其注意其中所存在的風險。例如標準普爾公司明確指出:“投資者應該將受托人或其他具有托管責任的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風險考慮在內”。

(三)提前償還風險

發起人與持有者所簽訂的合約上可能會存在提倡償還的條款,也就是說發起人有權在債券到期之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債券。發起人之所以要求這種權利,主要是為了能夠在未來的某個時間內,當市場利率低于發行債券的票息利率時,收回原有的債券,重新發行利率較低的債券。在市場波動的較大的情況下,發起人一般會采用短期贖回的方式,以便于其能夠以更為有利的條件實現債務的再融資。

從投資者的角度而言,提前償還條款存在著三個方面的不利之處:第一,用以提前償還債券的現金流量,其格局是難以確定的;第二,如果利率下降時,發起人要求提前償還債券,投資者將面臨再投資的風險;第三,債券的資本增值潛力較小,提前償還的結果可能會讓投資者在現金流的安排問題上面臨更大的風險。對于投資者而言,難以預料的提前償還將面臨巨大的再投資風險,并且使其原本的資產管理計劃無法實現。因此通常采用存續期作為衡量提前償還風險的指標。存續期是根據各支付期的支付現值為權數對支付期加權來確定的。如果存續期縮短,那么意味著出現了提前償還的情況。

(四)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由SPV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向投資者支付資產證券化的收入所造成的。SPV的目的是確保收入流與支出流的匹配,但是如果突然出現高違約情況,必然會導致現金不足。當出現這種情況時,應該由發起人補足資金,但是發起人不應就此承擔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同時造成SPV融資特征的外表損害。同時,發起人所提供的保障也僅僅是現金方面的保障,因為現金短缺并不完全是由違約所造成的,如果因其他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資金短缺,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擔保加以解決。

(五)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由于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因利息率變動而導致的投資風險,具體表現為證券化資產的利息收入往往少于非證券化資產的利息收入,甚至是沒有。一般而言,證券化資產在應收款融資中是沒有利息收入的。有利息的資產如果被證券化的話,那么投資者必然將造成損失。例如MBS證券,其利率風險遠比汽車或信用卡應收款證券的風險要高出許多。原因在于汽車或信用應收款的利息率在一般情況下是遠遠高于按揭貸款利率的,也就說其是在LIBOR或是基準利率基礎上所形成的邊際利差。因此如果對融資采用的是固定利率,而對證券化資產采取浮動利率的話,必須考慮利率風險,解決的辦法通常是進行利率交換。

上述風險是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常見的風險,發起人如果將要從資產負債表中移走部分資產進行證券化,就必須綜合考量上述風險,并且應該獲得發起人的審計機構,以及監管機構的認可。

思考美國次級債風波

在日益寬松的金融環境下日趨活躍的金融創新在不斷改變著世界的金融形勢,但是鑒于金融風險不可避免的擴散性和隱蔽性,金融創新過程中任何風險管理的疏忽都可能出現不可估量的嚴重損失。作為美國金融市場資產證券化的一創新品種,次級抵押債原本這項針對低信用客戶群體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卻因為近十多年來美國經濟的不景氣、失業率大幅度增加、房價上漲等根源的存在,加上風險管理中忽視了信用風險等多種類型的風險從而引發了嚴重的次貸危機,由此引發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因此國內金融行業更應該高度重視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所蘊含著的錯綜復雜的風險因素。對于ABS所具有的風險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必須更為深入地進行思考。

(一)應該認真研究金融創新過程中所存在的風險

以資產證券化為例,作為一種新的金融產品,其還處于不成熟的階段,其潛在的市場風險還沒有被完全認識,因此盲目在金融市場中推廣此類產品必然會存在極為嚴重的安全隱患。對于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線較長,參與主體眾多的金融產品,其定價往往容易脫離原有基礎產品的價格,因而存在著巨大的風險,僅僅依靠投資銀行或是信用評級機構,顯然是無法預測或是防范風險的,因為在不同階段,金融產品所表現出的風險特征是不同的,而最終的金融危機是金融風險不斷累積的結果。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風險如果和定價產品相脫離的話,必然會引發類似于美國次債危機式的金融風暴。

(二)密切關注基礎資產的風險管理

金融機構對于市場風險的關注,不應該僅僅停留在利率、匯率以及資產價格等幾個傳統風險因素方面,而應該更多的關注基礎產品的風險,基礎產品是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本源,資產證券化的過程是一個風險轉移的過程,而不是一個風險消除的過程,因此資產證券化之后,對于基礎產品的管理不僅不能夠放松,而是應該加強。此次美國的次債危機充分暴露出一個問題,那就缺乏對基礎資產風險的控制。當債務人無法按照規定還款時,金融機構并沒有引起足夠高度的重視,錯過了最佳解決問題的時機,從而導致ABS資金鏈徹底斷裂。一般而言,具備證券化條件的資產池應該符合以下幾方面的特征:資產可以產生穩定的、可預測的現金流收入;原始受益人已經持有該資產一段時期,且信用表現良好;資產具備標準化的合約文件,也就是所謂的高度同質性;資產抵押物應該易于變現,且變現價值較高;債務人的地域和人口統計分布廣泛;資產具備良好的歷史記錄,具備較低的違約率與損失率;資產的相關數據應易于獲得。

美國次債危機爆發充分說明了周期性的系統性風險對于資產證券化存在著重大的影響,系統性的風險會增加非系統性風險爆發的可能。因此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應該進行全面的、合理的市場壓力測試,正確認識信用等級評估機構的評級風險。信用等級評估機構應該吸取教訓,在工作中應該以更為審慎的態度從事風險評估,而作為投資者不能盲目信任評估機構的評級,對于資產證券化所潛在的風險應該進行全面分析,及時調險管理的策略。

防范我國資產證券化風險的措施

具體到我國的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筆者認為對于風險的防范和規避,可以通過良好的資產證券化環境的構建和監管質量的提升來實現。

資產證券化良好環境的構建。在思考美國次貸危機的基礎上,鑒于我國同美國發展基礎的不同,完善資產證券化的法律體系,明確與之相關的稅務、抵押、會計、披露等制度的相關規定,使我國的資產證券化能夠有法可依、規范運作,這是規避和降低風險的第一步。在此基礎上,在SPV的選擇上,選擇實力強信用高的金融結構作為SPV,保證資產證券化的順利實施,這是第二步;第三步,應盡快構建完善的信用評級和增級的相關制度,從信用的角度規避風險;第四步強化國際合作,打造資產證券化的國際通道,通力合作,降低風險。

完善資產證券化的監管體系。由于資產證券化本身銜接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兩大市場,涉及部門眾多,涉及層面更多,所以風險規避要考慮的因素也非常多,對于資產證券化的監管而言,要多部門通力合作,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央行等部門應當本著激勵相容、風險導向性的審慎監管等監管理念,進一步的完善相關資產證券化的監管體系,在很大程度上,這是防范資產證券化風險、推動資產證券化發展的至關重要的因素。

參考文獻:

1.吳迪.美國債券市場發展對我國的有益啟示[J].亞太經濟,2006(2)

2.惠淼楓.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的相關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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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險緩釋;次貸;資產證券化;衍生工具

信用風險緩釋技術是指通過采取抵押、擔?;蛐庞醚苌ぞ咭约皟艨蹍f議中沖銷頭寸的辦法等轉移或降低信用風險的方法和技術。抵押品作為債務人違約時的償還債務來源,可以有效地消除或降低債務人違約時商業銀行的損失,從而消除或降低信用風險,擔保和信用衍生品則可以將信用風險轉嫁給擔保提供方和信用衍生產品交易對手,凈扣協議允許銀行將對同一債務人的債權和債務對沖,這也有效地降低了信用風險頭寸暴露。

無論是抵押擔保,還是衍生工具,都無法從實質上消除信用風險,只能使風險在各資產證券化參與者之間進行分配,而在資產證券化層層風險緩釋技術的使用中,衍生品設計的技術越復雜、證券化產品種類越多、參與證券化各個環節的結構層次越多、產品定價便越難。原始抵押信貸資產經過多次分割包裝和信用增級后,最終的結果是投資者根本無法確切了解其中所蘊含的風險。而在結構化技術的多次使用中,不但沒有減少信用風險,風險緩釋技術的作用大打折扣,反而由于參與機構的增多、鏈條的拉長加大了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一、抵押品信用風險緩釋的效率

對于合格抵押品,信用風險緩釋的作用體現為違約損失率的下降;資產池的匯集一定程度上有效分散了非系統風險,但由于傳統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資產池資產,例如按揭貸款及結構化貸款的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之間存在強相關性,在市場繁榮時,抵押品價格上升,金融機構定期重估價值并需追加貸款,如市場持續繁榮,則可能出現早償風險;而進入衰退周期,由于抵押品的同質性造成違約率上升。

在次貸危機中,次級抵押貸款的一個普遍特征是通過貸款產品設計,使頭兩到三年還款額較低甚至低于應付利息,而利息累計到幾年后(通常是三年)重新設定或本金重新計算,于是,對貸款者而言,非常理想的狀態是:房地產價格持續上升,當ARM利率進入重新安排期時,借入新的ARM合同提前償還舊合同,或者直接出售房地產來提前還款,這種情況下證券化產品沒有信用風險,但卻增加了早償風險,次貸規模不斷擴大;反之,如果房地產價格在重新設定期時已進入下跌周期,由于借款者在此時還款額突然上升,而因房產價格下跌又無法通過出售房地產提前還貸,借款者無法承擔,最終只能選擇違約,而由于MBS資產池抵押品的同質性,違約率必然大幅上升,造成相關產品風險顯著增加。

可見,次級抵押貸款產品的設計存在很多問題,這種誘惑性利率設計貸款對房地產價格上升依賴性極強,具有掠奪性和欺騙性,即使在繁榮時也對金融效率有損傷。在美國,對按揭貸款條件的監控分散在各州,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沒有統一的標準和監管的職能。在資產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下,聯邦儲備委員會除了使用長期利率的調控手段之外,不能更有效地調控和規范金融機構的放款和證券化行為。

二、信用衍生工具(CDO等)的風險緩釋機制

隨著抵押支持證券市場的發展,金融創新的深入,Alt-AI貸款和次級抵押貸款被劃分后重新打包,成為公開發行的資產支持型的抵押債務權益(CDO)的抵押品。這一金融創新方式使得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得以參與,因此使更多的次級抵押貸款得以證券化發行。

但這一證券化過程牽涉對抵押貸款池進行復雜的切分,并且只能用金融計算模型來估計未來CDO的現金流狀況,而不同的債券評級機構、抵押發行人、投資機構的金融模型都不盡相同。這雖然促進了此類產品交易的活躍,但同時也埋下了定價機制模糊、評級變化巨大的隱患。

如圖1,廣義的次級抵押支持債券市場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初級證券化產品,既次級住宅抵押支持證券(RMBS);第二層次是次級RMBS的衍生證券市場,包括抵押擔保債券(CMO),房地產抵押貸款投資融資信托(REMIC)以及剝離式抵押支持證券(SMBS)等市場;第三層次是在上述基礎衍生化的CDO市場。

在CDO的構筑之中,SPV通過對基礎池產生的現金流進拆分和組合,構筑出久期凹性、收益風險特性各不相同的證券,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如圖2,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按照約定在投資者之間進行分配,這種現金流的分配方式被稱做“現金流瀑布”,通常,分為高級、中級、低級三層次,另外還有一個不公開發行的權益級,多為發行者自行買回,與股本作用相同。現金流依照信用等級次序進行償付,當其他層級的債券本金和收益全部得到償付時,權益級將獲得基礎資產全部剩余現金流。

高級衍生品合成CDO則是具有杠桿性的證券化產品。在合成性CDO結構中,SPV并不真正擁有基礎資產,而是通過結構性的信用違約互換(CDS)間接擁有基礎資產的敞口(圖3),并將發起人的信用風險轉移給CDO投資者,而投資者以保險金的形式獲得收益。

可見,無論是現金流還是合成型CDO,本質是通過一組與信用相關的資產組合起來,利用現金流分配等金融技術,通過信用分層等手段創造出來的新型信用證券,這種產品是被設計出來的,與普通金融證券產品有較大的區別,現金流支付機制在整個證券化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通過現金流支付機制形成信用分檔,每個信用檔次具有不同的久期和凹性。而合成CDO,除了具有分檔特征外,還是只針對基礎資產敞口的高杠桿性衍生品。而由于每種CDO產品每個檔次都有不同的風險特征,又是場外交易的產品,其價格只能通過模型計算,缺乏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價格確定是否合理完全依賴于模型的準確度。

CDO構造過程中,通過多次證券化和結構性金融安排,風險被高度集中在中間檔和股權檔,當然,高風險也伴隨著高收益,實際上等于是提高了投資于次級抵押風險的杠桿性,迎合市場上以對沖基金為代表的激進類投資者的風險偏好。

由此我們可知CDO的風險轉移并不能發揮穩定市場的作用,反而會使得市場變得更加不穩定。

(一)從整體上講,CDO分散信用風險效果有限,甚至會積累風險

分層技術雖然通過結構化將證券化產品分成不同收益和風險的檔級,適應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要求,實際上做的是金融產品細分工作,而風險集中在低級和權益級,導致風險隨時間推移被積累。特別是在權益層為發行者購回的情況下,實際上并沒有起到風險緩釋的作用。

(二)多檔次多環節導致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當傳統貸款功能分散給多個有限責任的承受者,檔次劃分復雜,環節重重,導致風險呈現連續性與復雜性,而由于CDO 的構造和定價相當復雜,不但容易產生操作風險,而且CDO整個運作過程中環節和參與機構頗多,每多一個環節,便多一層費用和道德風險,不但參與者的風險難于控制,而且監管機構對風險監管困難重重。由于定價模型多樣,當外行投資者涉足CDO 市場,難免有損于金融穩定。

(三)信用違約互換的違約風險難以估計

合成CDO中由于信用違約互換CDS的使用,使證券化過程中多了一個交易合約,多了一重違約風險,交易合約的違約風險比證券化的信用風險更為復雜,也會隨著時間推移不斷變化。

(四)發起人道德風險問題突出

由于能夠通過發行CDO 將信用風險轉出,這降低了商業銀行進行借款人分析和貸款質量管理的激勵,從而有可能導致整體信用質量的下降。

三、金融機構的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策略

隨著金融深化,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難免作為發起行或投資者等角色參與到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基于資產證券化風險緩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金融機構應加強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管理,準確衡量其風險暴露。

(一)在計量資產證券化風險時應以其經濟實質為依據

金融機構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時,應重視證券化交易的經濟本質,而不應只看其法律與會計形式,無論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如何變化,使用了何種衍生工具,應對其風險分配或轉移的過程進行準確衡量,例如對于發起人的隱形支持、CDO分檔中權益檔的實際風險等都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計量風險。

(二)改進信用風險計量模型,準確衡量資產證券化及其衍生產品的風險

次貸危機中損失最大者幾乎全是頂尖金融機構,這些機構擁有完善的風險管理系統,雇用大批專家運作高度復雜的風險模型。然而,包括JP 摩根在內的眾多機構都未能探察到2007 年發生的次貸風險。這次危機中暴露出了金融機構現在使用的信用風險計量模型缺乏前瞻性、未對極端條件進行分析等缺陷。即使這些計量模型可取,其仰仗的經濟數據也必須涵蓋至少一個經濟周期以上,事實上大部分參與資產證券化交易的金融機構很少采用超過五年以上的經濟數據,這也嚴重影響了模型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要準確計量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除了對違約率和損失率的估算以外,還需對系統性風險進行處理,在模型中增加壓力測試、敏感度分析等方法。

定性分析的作用也不能忽略,資深分析師依靠經驗所做出的定性預測也可與模型計算結果參照互補,更全面地評估資產證券化的風險。

(三)改變過于依賴外部評級的狀況

由于評級機構過去一直以來的良好表現,許多金融機構在進行證券化的過程中,過分依賴評級機構而忽略了自身的風險評估職能。金融機構應將資產證券化監管作為銀行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努力提升自身風險管理計量與管理水平,將外部評級作為內部評級的參考標準,二者結合準確衡量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風險。

(四)加強內控管理,減少操作風險

證券化產品因為其交易結構的復雜性、交易市場的靈活性、交易手段的多樣性必然會面臨更大的市場波動, 會需要更多的操作流程, 因此其操作風險絲毫不亞于基礎信貸資產的風險程度。金融機構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時,必須制訂規范的執行程序,加強內部控制,防范操作風險。

參考文獻:

[1]陳田,秦學志,債務抵押債券(CDO)定價模型研究綜述,管理學報,2008,7

[2]高保中,資產證券化與金融系統穩定性的關系,金融教學與研究,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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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 資產證券化 風險管理

一、資產證券化與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

1.加快銀行資產證券化。銀行的資產證券化能使資產和負債保持流動性狀態,當流動性需求增加時,通過變賣短期債券或從市場上借人短期資金以增加流動性供給;當流動性需求減少、出現多余頭寸時,又可投資短期金融工具,獲取盈利。

    2.建立銀行風險管理監督機制。商業銀行應加強風險管理意識,在經營中力求穩健,正確處理好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關系。銀行應設立專門的流動性管理部門,其行為指導準則為:(1)隨時與銀行高層管理者聯系,確保流動性管理優先性目標;(2)必須跟蹤銀行內所有資金使用部門的活動,并協調這些部門與流動性管理部門的活動;(3)必須連續分析銀行的流動性需要和流動性供給,以避免流動性頭寸過量或不足。

    二、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風險經營的啟示

    1.優化資產負債結構,緩解流動性壓力。國內商業銀行的負債以短期存款為主,而貸款資產呈現長期化傾向。在中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僅占5%左右,商業銀行長期承擔了本應由資本市場承擔的功能,中長期貸款比重逐年上升;另一方面,隨著加息周期來臨以及金融投資產品的興起,儲蓄存款出現增勢減緩的勢頭,貸款長期化與存款短期化、貸款流動性降低與存款流動性增強的矛盾并存,銀行資產負債結構明顯不合理,“短借長用”的矛盾突顯。通過證券化的真實出售和破產隔離功能,可將不具有流動性的中長期貸款置于資產負債表之外,及時獲取高流動性的現金資產,從而有效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壓力。

    2.有利于商業銀行改善資本充足率。如何在有限的資本條件下實現收益與風險的匹配,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重大課題,資產證券化就是解決矛盾的有效方式。根據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在充分計提各項損失準備基礎之上計算資本充足率。近年隨著金融資產的快速擴張,各銀行普遍面臨資本金不足的難題,紛紛采用配股、可轉債或發行次級債等方式充實資本金。銀行的這種大規模融資容易引發市場和招致投資者的抵制,且發行次級債不能改變銀行資產規模及風險權重,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

3.有利于降低不良貸款率。在處理大批非流動性資產,特別是不良資產時,銀行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且只能在未來不定期地收到現金,這種資金變現方式顯得效率低。資產證券化在處理大量非流動性資產時采用歷史數據估計資產回收率,然后將資產按照一定比例實現證券化。這種處理方式避免了逐筆審核資產,節省了資產價值評估的成本和時間,快速回籠現金,融資成本較低,同時又保留了資產所有者對剩余資產的收益權。解決銀行系統巨額不良資產是金融界的重大課題。

    4.有利于改善商業銀行收人結構。目前國內金融市場,特別是固定收益債券市場不發達,國內商業銀行仍然以利差收人為其收益的主要來源,中間業務收入大約只占6%一17%運用資產證券化,能給商業銀行擴大收益、調整收人結構提供了機會。

    三、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對策建議

    1.先試點,后推廣,降低風險。中國在推進銀行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應遵循“先試點,后推廣;先實踐探索,后立法規范”原則,選擇有政府信用支持的專門運作機構。國際經驗表明,在資產證券化的初級階段,政府的作用至關重要,借助政府和國家信用吸引投資者是證券化成功的秘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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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產證券化;時序風險;系統風險管理

一、 引言

劉乃郗、韓一軍、梁超(2015)通過對中國某地區的一個現行玉米產量險業務進行資產證券化模擬,發現通過資產證券化業務可以解決該農業保險業務的期限錯配風險與逆向選擇問題,并進一步通過分析發現資產證券化能夠破解此難題的根本邏輯,在于資產證券化可以有效克服農業保險中存在的時序性風險難題。因此,本文研究從以下三個方面展開:(1)資產證券化是否對所有的時序性風險都有良好的管理能力;(2)其理論機理是什么;(3)在市場邏輯下是否具有可行性。

二、 時序性系統風險理論框架

系統性風險主要包含兩種,一種是截面性系統風險,一種是時序性系統風險。

截面性系統風險,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的每一個截面期,都有小部分樣本遭遇重大風險,比如航空事故、期貨虧損等。而時序性系統風險,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的大部分截面期,都沒有樣本遭遇重大風險,但在剩余少數截面期,有大部分樣本同時遭遇重大風險。截面性系統風險管理,可以通過在截面維度上進行風險分散實現,而解決時序性系統風險的管理難題,主要就落腳在如何在時間維度上進行風險分散。資產證券化從設計之初就是為了克服期限錯配帶來的風險問題,其實質正是將時間維度上的風險依靠結構化產品設計,將時序風險管理轉換為截面風險管理。下面我們通過一個理論框架來進行更為細致的說明。

1. 理論邏輯一:時序性系統風險的危害。

假設1:某金融產品的設計符合公平價值假定(不同于公允價值)。

在這里我們將公平價值定義為“風險損失期望與產品到期的收益期望正好持平,而使得開展該金融產品的價值期望不遭受損失”。從市場中大部分風險管理估計的首要準則來看,我們可以認為這一假設是合理的,但在假設2中我們會進一步放寬此假設。

(1)金融產品的基本參數假設。假設某種金融產品在未來總現金流入(或總發行額)為TM,持有期為T,每期現金流入為M。假定該金融產品在每一期的風險損失滿足同分布F,則由第二部分的討論可知F分布是一個尖峰型的分布,進而可以通過該分布計算得到總損失分布TF與期望E(TL)。

進一步定義每一期期末資產凈值為Mt,每一期的風險損失為Lt,每一期的資產管理收益為rt,且不失一般性假定收益率是建立每期風險損失發生后資產凈值的基礎上,t∈(0,T],則有:

(2)未發起資產證券化業務。假定在沒有實施資產證券化的情況下,則E(M0)=0,E(M1)=E((M-L1)(1+r1)),即第0期期末初值為0,第一期期末凈值期望等于第一期現金流減去第一期風險損失期望后乘以資產凈值的收益率。

(3)金融產品業務可持續經營的條件。如果為了使得該金融產品業務可以良好進行下去,那么必須滿足:

條件1:E(MT)=T×ME(TR)=E(TL),即根據公平價值假設,該金融產品業務到最終期末并未取得任何收益,也未遭受任何虧損,即其預期價值等同于保障預期現金流不致虧損。則可以得到,不失一般性,放寬T為離散變量的約束假定,連續性變量表達式為:

,即每一期期末凈值期望均大于等于截止至該期末預計的現金流總和,否則就等同于該業務在某年遭遇經營危機。這其實是一個強假設,我們會在第四部分對其合理性與能否放寬進行討論。

根據以上假設有:

(4)時序性系統風險的危害。由于已知該金融產品面臨存在時序性系統風險,根據第二部分時序性系統風險的定義,每期損失分布的方差Var(F)以及總損失分布的方差Var(TL)都非常大。因此,可以假定所有損失都集中在前面某些期爆發,即存在某一期ts,滿足:

結論1:在M足假設1的條件下,即只要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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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

通過對我國宏觀經濟狀況進行合理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的GDP雖然保持多年的高速增長,但是其固定資產投資的速率減緩,所以資產證券化能夠合理有效地解決這方面的問題。本文主要闡述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問題探究和有關分析,不僅說明了目前我國在資產證券化問題上存在的問題,同時也提出幾點合理化建議,推動我國商業銀行未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一、資產證券化的概念及特點

1.資產證券化的概念

資產證券化就是指將一組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進行重新的組合,使金融資產有較強的流動性,能夠賺取更多的現金收益。同時,這種現金收益比較穩定,金融資產在與相關的信用擔保進行結合,就能轉變為可以在市場上進行流通,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型證券。在1970年,美國首次出現以抵押貸款為基礎,進行重新組合,轉化為抵押支持證券,完成了資產證券化的交易,隨著這次交易的成功,逐漸被商家作為金融創新工具,得到了迅猛的發展。資產證券化目前在全球范圍內,已經有了很廣闊的市場和應用,同時也出現了很多衍生產品,如風險證券化等。資產證券化充分地將流動性差的資產進行轉化,轉換為能夠在金融市場自由買賣的證券,方便了交易雙方,時期具有一定的流動性。

2.資產證券化的特點

資產證券化交易的主要形式就是通過發行債券或者是收益憑證進行,這種資產證券化和一般的債券融資不同,資產證券化主要是在交易的過程中,融資者會將一少部分明確地作為金融資產進行出售或者抵押,而不是將全部資產作為信用擔保。因此,這種資產證券化能夠保證融資者的基本權益,安全性較高。與普通的抵押貸款相比,資產證券化具有信用分離的特點,具體就是指資產證券化能夠讓融資者信用和資產信用相分離,這樣一來,資產證券化的投資者就有了優先權益,無論融資者的信用如何,都和資產本身的信用無關,發行的資產證券的信用等級和融資者的信用等級無關。同時,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能夠提高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還可以增加資產本身的流動性,間接改變了銀行資產和負債資產之間的關系,使其結構相對平衡。另一方面,銀行也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的方式,使籌資成本下降,融資者能減少經濟壓力。如果將資產證券化做好,能夠充分地改變融資者經濟現狀,因為資產證券化的產品收益狀況良好,并且會處于一個穩定的態勢。

3.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功能

資產證券化自從1970年開始以來,在全球范圍內得到了充分的開發和應用,很多上市公司已經開始了解資產證券化的重要性,但是在不同的經濟時期,對融資者來說,資產證券化都有著不同的意義,所以在每一個時期的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功能都不盡相同。但是,總體來說,基本功能主要有幾點。其一就是通過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出售部分資產,以便有資金對所欠負債進行償還,所以資產證券化能夠有效的緩解融資者的部分經濟壓力,能夠通過資產證券化的形式提高權益資本的比率,對今后的籌資或融資產生有利影響。其二就是資產證券化本身就是讓流動性較差的資產進行有效地轉化,使資產能夠通過證券的方式進行交易,方便了融資和投資的效率。投資者為了能夠獲取更多利益,需要不斷地出售風險較高的資產,進而買進風險系數較低的資產,從中以獲取最大利潤,資產證券化能夠最大程度化的滿足投資者的要求。其三資產證券化是一種全新的融資方式,較之以前的融資方式而言,這種融資方式的成本會更低,資產證券化通過近幾年的廣泛應用,已經有了比較完善的融資體系,也是銀行的一項新業務,使銀行的利潤得到了提高。

二、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分析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體現的就是融資者和投資者雙方的信任風險,主要存在于證券化交易的雙方,每一名參與者都有道德責任。資產證券化將流動性差的資產進行完全轉化時,會涉及到投資者,發行者,甚至還會涉及到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多方面,這些當事人都對資產證券化負有一定的責任,因此當有任何一方當事人出現違法欺詐行為,都會對其資產證券化的結構構成一定的風險。如果融資者選擇資產證券化的形式緩解資金壓力,或是進行資產交易活動,從中都存在一定的信任風險,每位融資者和投資者及涉及到的當事人都應對此有相當的了解,才能從中獲取經濟利益。如果證券化資產想順利發行和正常交易,就需要進行信用增級,通過信用增級能夠使發行者以較低的成本進行資產轉化、交易,獲得大量資金。但是,從中就存在一定的信用風險,資產轉化所形成的信用擔保機構能否有能力進行信用增級,能否按照國家的規章制度進行責任承擔,這些都是資產轉化造成的信用風險。如果一旦在資產轉化過程中出現信用風險,就有極大可能引起相關支持證券信用等級的下降。

2.定價風險

所謂的定價風險就是指在證券化資產的選擇及資產在轉化時的組合技術和支持證券的定價方面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資產證券化后定價較高,就會使投資者成本上升,因此定價對于融資者來說,十分重要。將流動性較差的資產進行轉化后,證券化資產具有流動性和穩定性。想要保持這種特性,就需要選擇資產,對資產池中的單項資產進行打包處理,但是這種標準化的處理方式很難實現,因為標準化技術要求較高,一般統一標準很難保證。因此,無論是選擇資產,還是打包處理,都存在相當大的風險。同時,對證券化資產價格的設定,同樣也有一定風險。在整個交易的過程中,定價總共有兩次,第一次是在資產出售給SPV機構,第二次定價是指發行ABS的價格,這次定價基本會受到基礎資產和信用等級的影響。只有將這兩次定價合理進行分析,了解經濟市場的具體變化,才能準確地把握定價范圍。定價過低會造成市場淘汰,因為定價低無法對市場產生吸引力,若定價過高,就會造成風險過高,風險過高可以融資企業面臨過多的財務風險,有可能造成經濟損失,甚至還會引起企業倒閉。

3.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的原因主要就是資產證券化后能有充足的市場進行投資或買賣,雖然資產證券化可以增加資產的流動性,但是并不代表能夠有吸引力,是否能被投資者所接受,因此證券化資產存在一定的市場風險。在我國,資產證券化還是在剛剛起步的階段,因此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需要不斷地完善證券化體系,才能使我國的證券化市場越來越好。目前,我國的證券化市場與傳統債券相比,市場規模相對較小,投資主體有限,但是市場潛力較大,所以資產證券化在我國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所以,資產證券化需要在我國急需被大眾熟知,這樣才能有更好的發展,如果投資者選擇在二級市場進行出售,就會很大程度上出現流動性不足的狀況,進而導致證券價格下跌,造成經濟損失,因此需要不斷開拓市場,吸引投資者。

4.再投資風險

債務人如果在提前還款的條件下,資產管理者的賬戶就會有暫時性存放的流動資金,如果債務人沒有進行提前還款,資產管理者的賬戶同樣有可能有暫時性的資金存在,因此資金的充足是與資產收益和支付投資者相關,只有合理地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才能將賬戶上的多余資金進行其他領域的投資,但是如何投資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所以不僅要保證證券化資產收益定期收回,還要在再投資時選擇流動性強、穩定性高、潛力較大的市場。

三、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存在的問題

1.風險監管體系還不夠完善

目前,我國的風險監管體系還不夠完善,這就導致我國在實際的風險監管方面存在很多的問題,資產證券化雖然能夠提高資產的流動性,使得交易更加的方便,但是在交易的過程中,還有很多的風險存在,很多投資者在選擇資產進行投資時,由于國家的風險監管機制不完善,導致投資者等各方面參與者的權益沒有保障。

2.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不高

當資產進行證券化時,需要通過中介機構進行出售和交易,所以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是證券化資產是否能成功交易的關鍵。但是,由于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時間較短,所以很多的相關機構都沒有很多的發展起來,所以今后發展的重點就應該是提高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以保證資產證券化的順利交易。通過提高信用等級的方式降低信息成本,進而提高企業價值。但是這都取決于中介機構能夠對資產進行信用等級的評估。但是,目前我國的資產評估機構還無法完成這項任務。資產評估行業的成立時間較短,還沒有完整的評估制度,同時大眾對資產評估機構還沒有很深的了解,所以國內評級機構還有很多方面的欠缺,這就極大程度上的降低了信用評級的可靠性。再有就是目前我國的資產評估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業內處于混亂,沒有管理的狀態,所以這就很難得到投資者的認可。

3.證券化信息披露不規范

證券化資產的信息披露質量能夠保證市場的標準化定價,ABS投資在某種意義上就是一種投資者的買斷行為,很大程度上會面臨各種風險,所以在投資前需要進行全面的了解真實情況,這樣能夠保證投資者的基本權益。但是,近幾年我國的證券化資產的信息披露還存在很多的問題,投資者需要親自到有關機構進行資料查詢,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所以,資產證券化需要保證信息披露的質量,方便投資者查詢,才能促進交易的順利進行。

四、預防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的措施

1.建立國家支持的資產證券化市場

想要預防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需要建立起國家支持的資產證券化市場,這樣才能將每一名參與者和機構有效的結合起來,促進證券化市場的建立,并且也要要求其參與者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整合市場內的混亂局面,改變其現有的市場形式。不僅需要逐步的擴大發起機構的范圍,同時還要擴大投資者的范圍,這樣才能推動證券化市場規模的發展。

2.完善法律和金融監管體系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市場經濟在飛速的增長,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這樣才能保證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運行。在每個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資產證券化的政策體系需要不斷的完善,才能發揮出證券化的優勢,同時也能為今后完整的法規建設奠定一定的基礎。同時國家的立法程序,逐漸的形成良好穩定的資產證券化市場環境,為投資者的交易保駕護航,推動資產證券化的可持續發展。也可以利用建立法規的方式,促進商業銀行的自主創新。雖然資產證券化在上世紀就已經出現,但是在我國的發展時間尚短,需要正確的政策進行引導發展,才能少走彎路。不斷建立完善金融監管體系,通過國家和社會的力量,對資產證券化進行全面的監管,逐漸的對經濟市場進行有效地調節,不斷地發揮出監管機制的強大作用,推動證券化的進一步發展。

3.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機制

投資者在選擇證券化資產進行投資前,需要全面的了解市場和具體的真實情況,所以需要逐漸的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機制,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證券化市場的發展。資產證券化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能夠涉及到每一名參與者,所以在資產證券化全面運行的前提下,需要有一個完備規范的制度環境,在這種環境中,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投資者能夠全面了解其真實情況,發起者也能有較為準確的定價,進而促進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也能推動證券化的可持續發展。總而言之,本文主要就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以資產證券化理論為基礎,全面展開對我國資產證券化的問題分析,并且提出幾點合理化建議。通過簡要的分析和闡述,說明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業務十分重要,需要加大力度對市場進行開發。在ABS市場分析結果中可以看出,我國目前已經具備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開發條件,保證了商業銀行的正常發展。同時,隨著經濟市場環境的變化,可以自由選擇資產證券化的方式。我國未來的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需要經過長期的努力,國家進行政策上的支持,才能逐漸的在市場中得到更多的關注和應用。

作者:張宇 單位:渤海大學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王晗.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分析與控制研究[D].大連:東北財經大學,2012(12).

[2]解光明.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財經大學,2011(5).

[3]蔣偉.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問題研究[D].合肥:安徽大學,2011(5).

[4]楊光.CRT視角下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研究[D].天津:南開大學,2014(5).

[5]胡代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狀況及問題研究[J].中國證券期貨,2013(1).

[6]任立軍.信貸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影響研究[D].上海:東華大學,2013(12).

[7]倪偉康.協同視角下資產證券化流動性研究[D].上海:東華大學,2011(5).

[8]曾令剛.信貸資產證券化在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中的作用[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4(3).

[9]胡代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狀況及問題研究[J].中國證券期貨,2013(1).

[10]聶曉翌.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研究[J].中國市場,2015(3).

篇8

關鍵詞:信貸資產證券化;資產池;SPV;銀行風險管理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背景

銀行風險控制是一個古老而年輕的話題,隨著時代的變遷,利用金融創新來進行風險控制已經是一個全球性的共識信貸資產證券化是近年來國際金融市場上最為重大的金融創新之一由于它具有改善銀行資產負債比率提高金融資產的流動性分散和轉移信貸風險等多方面的優勢,因此近年來在許多國家獲得迅猛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在我國雖然才剛剛起步,但其作用已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2005年4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正式獲準進行信貸資產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工作2005年12月15日,建行國開行同日發行了首只信貸資產支持證券(ABS)和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其中,建行發行總額約30億元,國開行發行總額為41億余元因此,加強對貸款證券化相關問題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含義

信貸資產證券化(LBS:Loan-backedSecuritization),是將缺乏流動性但其未來現金流可預測的銀行信貸資產進行重組建立資產池(AssetSpool),以資產池內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償付基礎,通過風險隔離資產重組和信用增級,在資本市場上發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結構性融資行為其核心在于對貸款中風險與收益要素的分離與重組,使其定價和重新配置更為有效,從而使參與各方均受益對于單個貸款,其現金流是不確定的,但對于一組貸款而言,盡管整個組合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組合中每一貸款現金流的特性,但由于大數定律的作用,整個組合的現金流會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

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特征

美國是資產證券化的起源地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當時受國際石油危機拉美債務危機《巴塞爾協議》關于資本與風險資產比率(即資本充足率)規定等因數的影響,銀行信貸資金存量普遍下降,國際資本供求嚴重失衡不少擁有風險權數較大的信貸資產的銀行將貸款出售給資產負債表上顯示的信貸資產風險權數較小的銀行,以減少貸款風險規避法律管制與此同時,一些商業銀行開始涉足證券投資業務,希望通過將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來盤活資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貸款證券化日漸興旺起來美國是世界上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最早的國家,在美國,貸款證券化發展十分迅速,從20世紀70年代末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開始到現在不僅證券化資產的范圍大大擴展(包括汽車貸款信用卡貸款機器設備貸款消費貸款等),而且證券化市場規模迅速擴大到2005年底,美國的資產證券化規模已達到7.1萬億美元,為該國同期國債市場規模的2倍亞洲證券化市場也呈現快速發展勢頭,1998年,亞洲資產證券化市場僅80億美元規模,2004年迅速上升到680億美元,短短六年時間擴張了7.5倍,其中,香港是整個亞洲證券化市場的中心

四、資產證券化的操作過程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與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等直接在金融市場上籌措資金不同的新型融資方法,與傳統的證券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的特點:

1.信貸資產證券化屬于表外融資

從發起人的角度看,信貸資產證券化融資不屬于負債融資也不屬于股權融資,其實質上是一種表外融資方式這是因為,利用資產證券化技術進行的融資不會增加發行人的負債,也不顯示在“資產負債表”中

2.信貸資產證券化屬于收入導向型融資

傳統融資方式是憑借資金需求者本身的資信能力來融資外部的資金投入者在決定是否對資金需求者投資或者提供貸款時,主要依據的是資金需求者作為一個整體的資產負債利潤及現金流量情況在對資金需求者發放資產抵押貸款時,投資者可能會更多地關注抵押資產的情況,并且關注的也只是資產本身的控制和處置問題,資產抵押本質上是對資金需求者資信能力的一種補充

3.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風險和融資成本較低

雖然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融資方式需支付諸如擔保費評級費托管費服務費承銷費等眾多費用,但其總的融資成本低于其他融資方式這是因為:第一,資產以真實出售方式進行交易,實現了破產隔離,一旦發起人發生破產清算,資產也不列入清算范圍,所發行資產證券的安全性得到保證,降低了風險補償收益的期望值;第二,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信用增級手段,改善了證券的發行條件,使發行的證券有較高的信用等級,不必用折價銷售或提高利率等手段來吸引投資者;第三,證券化支出費用的項目雖多,但各費用與交易總額的比率卻很低資料表明,資產證券化交易的中介體系中收取的總費用比其他融資方式的費用率至少低50個基本點

4.信貸資產證券化適用范圍廣泛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發起人目前已有的資產進行證券化融資,還款來源是該資產所帶來的未來收益,但所獲資金可作其他用途,即可用于其他項目貸款或投資,而不受被證券化的資產項目限制,此外凡是有可預見的未來現金流收入的金融資產經過適當的結構性重組,均可進行證券化,這更為證券化廣泛的推廣和運用創造了條件

五、我國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對銀行風險管理的影響

信貸資產證券化(LBS:Loan-backedSecuritization)是指銀行通過一定程序將貸款轉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并據以融通資金的市場創新業務其程序一般是首先由銀行將所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貸款予以組合,形成若干資產池(AssetSpool)并出售給特設機構(SpecialPurposeVehicle,簡稱SPV),然后由特設機構向投資者發行以該貸款組合為擔保的證券,這種證券通常稱為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Securities,簡稱ABS),發行證券所收回的資金則可作為銀行新的資金來源再用于發放貸款證券化的運作流程一般包括構造證券化資產創設特設機構并真實出售(TrueSale)資產設計交易結構并進行信用增級(CreditEnhancement)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實施資產管理等基本步驟其交易結構嚴密,而且法律關系復雜

六、我國商業銀行在開展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資產證券化使貸款成為具有流動性的證券,有利于盤活金融資產,化解初始貸款人的流動性風險,改善資產質量,降低融資成本,增強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對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和業務創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資產證券化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有效的風險控制手段,使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大大增強

商業銀行的負債以中短期存款為主;而資產,尤其是貸款資產則出現長期化傾向對此,我國商業銀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在銀行資產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同時,普通貸款項目也出現長期化的趨勢這使得商業銀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長期合約所框定這就使得資產與負債期限結構的不匹配

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出現,則為解決上述矛盾提供了一個較為圓滿的辦法商業銀行可以根據自身戰略規劃,積極開展各種貸款業務;同時,針對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風險管理需要,將不具有流動性的中長期貸款轉化為證券,并銷售出去,從而有效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壓力因此,資產證券化過程實際上也是商業銀行的風險分散過程

2.資產證券化可以擴大商業銀行的收益來源,增強商業銀行盈利能力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間業務已成為西方國家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品種和收入來源,在總收入中的占比達到40%~50%,有的甚至超過70%而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起步較晚,目前中間業務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的比例大約只有6%~17%,也就是說,我國商業銀行的收益仍嚴重依賴利差收入

資產證券化的推出,給商業銀行擴大收益來源提供了機會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原貸款銀行在出售基礎資產的同時還可以獲得手續費管理費等收人,另外,還可以通過為其他銀行的資產證券化提供擔保及發行服務等而獲得收入通過該項業務,銀行的贏利能力大大提升,由此對抵抗風險的能力也能迅速提高

3.資產證券化可以促使商業銀行加強管理約束,增強業務的規范化和透明度

商業銀行為促使其資產(主要是信貸資產)證券化,必須全面增強信貸業務管理約束,建立健全較好的產品定價和信貸管理基本機制,將信貸資產標準化規范化,鎖定風險簡化信息含量,增強證券化資產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為基礎資產信用增級所花費的成本,同時增強投資者對證券真實價值的認可程度,進而降低商業銀行融資代價提高基礎資產的銷售價格

因此,可以說商業銀行實施資產證券化的過程實質上就是促使其主動增強業務的規范化和透明度的過程

4.資產證券化可以幫助商業銀行有效進行資產負債管理,改善資本充足率

資產證券化為商業銀行有效地管理資產負債提供了一種嶄新的方式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將缺乏流動性的信貸資產,如某一攬子貸款或部分應收款,組合成資產池,轉入流動性較好的資本市場,同時,轉出的資產也從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移出于是,商業銀行可以加速將金融資產轉化為現金,資產負債結構隨之得到改善,資產負債的期限也趨合理

同時,貸款的風險權重常常高于債券的風險權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銀行可以通過對其貸款進行證券化而非持有到期,來改善其資本充足率的大小這對我國資本充足率普遍較低的商業銀行而言,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5.有利于增加消費熱點分散銀行信貸風險

目前,我國實行擴大內需的信貸政策來刺激經濟增長,具體措施有發展住房抵押貸款汽車消費貸款耐用品消費信貸等多種消費信貸辦法通過資產證券化,可以將各種貸款科目進行組合和分散,有利于銀行風險控制

證券化還可以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新途徑中小企業由于信譽和資金的約束,往往難以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同樣,銀行出于風險控制的考慮也很少將之作為主要的貸款對象通過進行資產證券化,提升了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使之間接地進入證券市場,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然后將這些分散的小額的貸款組合打包,并據之發行證券,從而發揮了紐帶作用,提供了讓若干企業共同融資的途徑

6.貸款證券化與不良資產的化解

不良資產問題一直是中國銀行業的最大問題,并已經成為中國銀行業下一步改革和發展的沉重包袱和障礙商業銀行存在較高的不良資產,會直接導致銀行資產流動性降低和清償債務能力下降,影響銀行的贏利能力和水平,同時侵蝕資本充足率,進而阻礙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進程中國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s),開始大規模處置近1.4萬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截至2005年5月底,中國已累計處置銀行不良資產7008億元(不包含政策性債轉股),其中近70億美元(約600億元)的不良資產為國際投資者所購買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目前中國有總額達1.8萬億元的商業銀行不良資產需要在未來幾年里處置而且據專家估計,未來三年中國還有約1320~3520億元新增的銀行不良資產將逐漸顯現出來如此龐大的不良資產如果沒有規范的可延續性的方式來化解,將會給中國銀行業留下巨大隱患

各國的經驗與教訓表明,不良資產證券化不失為一種可行的方式,在美國對于儲貸機構不良資產,美國清產信托公司采取直接證券化的方式來處理;在日本也有把壞賬貸款銷售給合作銀行信貸購買公司的做法1998年7月日本設立過渡銀行以化解高達100萬億日元的不良貸款,因此對于貸款證券化的研究或許會給我們以啟示

7.資產證券化有助于我國商業銀行增強競爭力,應對外資銀行的挑戰

目前,我國金融領域已經向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為此,我國商業銀行正在積極進行改革,工行中行建行已經成功在A股或H股上市筆者認為,上市只能說是商業銀行改革成功的市場表現,而銀行盈利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核心競爭能力的提高才應是商業銀行改革的目的之所在資產證券化的應用,可以很好地改善銀行的治理結構,控制信貸風險

從以上幾方面看,資產證券化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和豐厚的收益水平,有助于我國商業銀行深化改革增強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抗風險的能力,應對我國金融領域全面開放后來自外資銀行的挑戰和全球性的金融風險

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具備了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條件,并已有初步嘗試但總體而言,現階段我國對于資產證券化,無論是理論知識準備還是實際操作經驗,都還十分欠缺,在社會環境制度建設等方面尚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國在開展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加以注意

1.評級成本問題

我國國內資產在國際市場上的信用評級并不高,而較低的信用評級也就意味著較高的融資成本,同時,為評級而聘請國際專家所需成本也比較高所以,從商業角度考慮,我國現階段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還不適宜廣泛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實施但隨著該項業務在我國的廣泛開展,走出國門是必然趨勢因此,我國應加快信用體系及相關機制建設,提高企業及其資產信用等級,并加強商業銀行風險控制,規范信貸業務操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以應對全球化后銀行業的激烈競爭

2.會計稅收法律問題

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所涉及的會計稅收法律等方面的問題,是資產證券化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這些方面涉及證券資產的合法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與各方參與者的利益息息相關,并直接關系到資產證券化的動機和結果因此,我國應加快對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有關會計稅收法律等方面問題的研究,并盡快出臺相關規定,以規范該項業務在我國的應用

3.風險問題

商業銀行在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如聲譽風險戰略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因此,我國在積極研究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還應加強對其中有關潛在風險的化解對策研究,以求得收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

當然,上述問題的解決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國應加快相關問題的研究,積極完善各方面條件,邊摸索邊實踐,正確引導資產證券化業務在我國的廣泛開展

參考文獻:

[1]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跨國收購的法律背景,.

[2]李志輝.商業銀行業務經營與管理[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

篇9

傳統貿易融資一般僅限于各種貿易結算方式( 如信用證或托收) 項下的票據貼現、進出口押匯、國際保理、福費廷等。但近年來逐漸興起的供應鏈融資模式使貿易融資的流程增加了一些動態的因素,使金融機構在風險管理上面臨著更大的挑戰。從實務角度看,貿易融資行為是以貿易訂單下的應收賬款為基礎,輔以貨權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具體形式包括票據貼現、訂單融資、動態存貨抵押貸款等?,F代貿易融資往往需要金融機構與物流企業保持連續的密切合作,甚至由物流企業跨越傳統界限而成為融資的主角。現代貿易融資的創新要求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不僅要與貿易流程相結合,也要能夠合理地進行金融創新來完善自身的風險管理活動。這與未來我國資本市場全方位、多層次的發展方向是吻合的。

對于銀行等面向貿易融資的金融機構而言,要發展貿易融資,需要有更強的風險管理能力。以應收賬款為基礎的融資如信用證打包放款、出口押匯、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出口發票融資、開證授信額度、進口押匯、國際保理、福費廷等,[1]往往有相似的貿易行為背景,卻擁有程度不同的風險; 以存貨質押為基礎的物流融資,涉及制造、運輸、倉儲、加工等各個環節。這會使金融機構的貿易融資資產有著較為復雜的風險結構。由此,改善資產質量,合理分配風險就成為銀行必須考慮的經營方向之一。[2]

銀行分散風險的主要方式除了在業務上進行合理的風險配置之外,對部分資產進行證券化也是解決之道。資產證券化是金融機構將資產打包,并經過獨立機構將風險與銀行其他資產隔離開來之后,形成可公開發行證券的過程。在過去 30 年間,最引人注目的資產證券化行為就是房屋抵押貸款次級債券,它在美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但也是引起金融危機的元兇。在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尚不充分、金融抑制程度仍然較高的現狀之下,發行有現金流支撐的證券仍不失為銀行機構分散風險的途徑之一。

二、文獻回顧

貿易融資與資產證券化都不能算是新興的話題。在貿易融資研究中,有部分成果是圍繞著各種票據融資與存貨質押融資的操作流程展開論述的,另一部分文獻從銀行機構的結算業務、風險管理乃至貨幣政策的執行等方面,對貿易融資活動展開分析; 在資產證券化方面,也有大量的文獻針對其內含的投融資理論或實際操作流程展開分析和論證。

徐亞琴( 2009) 認為,目前的出口商業發票融資應當是一種應收賬款擔保貸款,銀行對企業做出的各項要求,包括提供的商務合同、發票及報關單等證明文件,以及對銀行做出的法律上的保證,實質上是在證明借以擔保的是企業的“合格應收賬款”[3]; Rutberg( 2003) 對美國的進出口貿易銀行對不同結算方式下的風險控制進行了評述。[4]

存貨質押類融資的理論和實務探討則更為豐富,原因是基于存貨類動產質押的融資活動歷史悠久,在歐美市場上的運作已有百余年的歷史,而我國國內的存貨質押融資業務的開展也漸入佳境。李傳峰( 2010) 利用 Var 方法建立模型,給出了標準倉單質押貸款業務最優質押率的計算結果[5]; 賀學會( 2006)認為倉儲金融的基礎———倉單系統的建立與完善能夠實現標準倉單的金融化,可以使商業銀行的業務從傳統的靜態質押貸款向基于現代供應鏈金融思想的動態質押貸款發展,并由此開拓更多的金融創新品種[6]; 李毅學等( 2007) 深入分析了國內外存貨質押融資業務的演化過程,認為國內外的存貨質押融資業務的發展有質押物范圍漸趨寬泛、業務監控動態化、倉儲企業與銀行合作漸趨緊密的特征。[7]23 -25

隨著供應鏈融資思想的深入,存貨質押與應收賬款質押逐漸融合,成為金融機構所提供的綜合融資業務的組成部分。石飛( 2010) 將應收賬款融資、保兌倉融資和融通倉融資等金融創新行為的特點整理之后,認為它們都應歸入供應鏈金融這一框架之下[8]; 李毅學( 2007) 對國內外物流金融的實際運行做了比較分析,認為通過供應鏈上的貿易關系而形成的物流金融,包括存貨質押融資、應收賬款融資和訂單融資等業務,是供應鏈金融得以實現的主要方式[7]25 -26; 章文燕( 2010) 從市場整體出發,指出了供應鏈金融的庫存質押融資、委托貸款和共同經營三種模式[9]; 夏泰鳳、金雪軍( 2011) 使用動態博弈模型對銀行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展開分析,認為供應鏈金融實質上是一種“銀行—物流企業—供方企業”的三方契約關系,物流企業承擔銀行對動產的監管職能,能夠給銀企合作以充分的信息,從而節省交易成本。[10]

目前,我國貿易融資活動的瓶頸,很大程度上來源于一些基礎的制度背景。慕曉豐( 2010) 對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的法律與制度背景進行了分析,指出根據我國現行的《物權法》和《擔保法》,應收賬款質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應收賬款的轉讓、清收和使用、質押后的管理,以及違約風險。[11]傳統資產證券化的理論與實踐問題主要集中于不動產抵押或質押貸款而產生的次級債券,但目前基于存貨質押貸款的次級債券也逐漸出現在研究者的視野之中。張軍洲( 2005) 認為小銀行向大銀行出售貸款資產的同業交易是資產證券化的根源,而獨立的、有政府背景的資產管理機構已逐漸具備了將基礎貸款轉化為不同期限的次級債券,在資本市場上銷售的能力[12]; 宣昌能等( 2009) 對歐美資產證券化的模式進行了分析和對比,認為歐洲的表內證券化模式優于美國的表外證券化模式,是金融創新與風險控制之間的一個較好的平衡點[13]39 -40; 胡志成( 2010) 從資產抵押權的角度對資產證券化問題展開研究,認為抵押權從屬性決定了其流通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削減抵押權的從屬性而增強其獨立性,有利于證券化資產的流通[14]; 紐行( 2001) 描述了部分小型機構開創的網上貿易融資二級市場模式,指出成熟的二級市場有助于銀行實現結構性貿易融資,為進出口商量身定做融資方案。[15]

關于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的市場發展狀況,許多實務界人士對此做出了述評。由于我國目前并沒有系統的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與流通市場,過去發行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實際上多以商業銀行次級債的形式出現,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饒曦( 2005) 從補充資本金的角度對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的市場行為進行了分析,認為商業銀行次級債對于投資者而言有著比習慣性認識更大的風險。[16]

三、貿易融資證券化的實質與必要性分析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非常靈活的金融創新工具。甚至有實務界人士認為,凡是能夠在未來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均可塑造成資產支持證券。[17]原始資產轉化為資產抵押證券的過程一般包括資產重組、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三個部分。[18]

資產重組便是通過操作將原始資產的現金收入轉化為穩定的現金流; 風險隔離是將原始資產的風險與原始資產的發起方分離開來; 信用增級使資產抵押證券達到公開發行的信用水平。從實務角度出發,即使是未來現金流并不穩定的資產,也可以通過“信用增級”和特定目的載體( 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 SPV) 的運作,實現穩定的現金流。貿易融資是一類較為特殊的資產。從目前的貿易流程看,它是一種以存貨或應收賬款為抵押或質押而形成的具有不同期限的融資。傳統的進出口押匯、福費廷等融資形式在貿易融資中占了主要位置。[19]在供應鏈金融理論逐漸滲入實務界的背景下,物流企業逐漸能夠對存貨或應收款狀態進行更為嚴格的監控,從而使商業銀行能夠更好地對貿易融資資產進行風險控制[20,21],也為資產證券化中的資產重組部分內容提供了更充分的條件。在此基礎上,貿易融資資產的證券化能夠進一步優化銀行機構該部分資產的風險結構,從而給貿易融資留下了更大的空間。[22]

盡管貿易融資資產是商業銀行的優質資產之一,但由于貿易企業具有資產負債率高、資信級別不高的特點,貿易融資資產也是一種風險管理難度較大的銀行資產。[23]因此,對于商業銀行而言,一方面需要把貿易融資資產作為資產結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需要增加其份額; 另一方面由于資產結構的改變而需要更好地管理風險。由此,商業銀行需要以一定的方式對沖貿易融資資產的風險。而證券化恰好能夠有效地對沖風險,尤其是在采用“真實銷售”的表外證券化模式時。

綜上所述,貿易融資實質上是以貿易應收款索取權為基礎的商業信貸,在此基礎上可能輔以貨物的不同程度的質押權,從而形成風險程度不同的信貸資產。[24]對于銀行而言,融資的風險程度取決于融資企業和合作企業的信譽、貿易活動的真實性和物流企業的管理能力。[25]

金融危機過后,我國貿易活動已有回升的態勢。2010 年,全國進出口總值同比增長 34. 7%,其中出口增長 31. 3%,進口增長 38. 7%。①而從結構上看,貿易活動在地區上具有更為多元化的趨勢。貿易的增長和環境變化使得貿易融資的需求更加龐大和多元化,也給商業銀行開展與此相關的應收賬款融資或存貨質押融資業務提供了巨大的空間。

從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抑制理論看,我國是典型的對金融市場實行嚴格管制的發展中國家,由此抑制了金融系統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我國金融市場的拓展、金融創新活動以及金融監管活動的探索一直在進行中。在此過程中,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方向始終是各方關注的政策熱點問題。資產證券化正是金融市場發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它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著政策發展的方向。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從上世紀 90 年代開始出現,到 2005 年已有多種資產證券化品種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從目前資產證券化的品種看,以房屋抵押貸款為基礎資產的次級債券是上世紀 80 年代以來最為成功的資產支持證券之一。但這需要穩定的房產市場作為前提,否則過度的證券化將導致金融系統的連鎖反應。2008 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系統性金融危機便是最好的例證。

綜上所述,在現有背景下的資產證券化市場中,市場主體與政策層都會有相應的行為。從市場角度看,商業銀行需要充分地優化資產結構,并為日益擴大的貿易融資需求尋找政策允許下的空間; 而政策制定者也需要針對在目前背景下適合發展的資產證券化品種,制定監管規則,從而為拓展資產證券化市場打開突破口。而貿易融資資產的證券化恰好符合了目前背景下市場層與政策層的要求。

四、貿易融資資產實現證券化的困難

目前我國的貿易融資資產風險主要由商業銀行承擔,這使貨幣政策和信貸額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融資的額度。盡管從理論上說,任何資產都可以進行證券化,但是由于現行金融體制的制約,要使貿易融資資產實現證券化,存在諸多困難。

( 一) 證券化模式的選擇

從目前資產證券化的歷史看,西方較為成熟的資產證券化有美國的表外證券化和歐洲的表內證券化兩種模式。[13]35由于其獨特的銀行業結構和分業經營的監管制度,美國采取的是系統風險較高的表外證券化模式,而歐洲銀行則采取了表內證券化模式。這使得兩者在金融危機中的表現有較大的反差。前者所引發的次貸危機直接導致了系統性的金融危機,而后者則因為嚴格監管和擔保機制嚴謹而避免了更大范圍的恐慌。在兩種證券化模式下,商業銀行承擔的風險有較大的差異。對于我國的資產證券化而言,至少存在制度層面上的兩難問題: 由于金融業的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政策格局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打破,因而商業銀行在短期內難以從事證券發行活動; 而如果采取類似美國式的表外證券化模式,又將為金融系統埋下風險隱患。

通過 2005 年以來的制度進展,我國部分資產支持證券已能夠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市場和社?;鹜顿Y市場上發行和交易。如前所述,如果商業銀行采取表內證券化模式,則不僅面臨著混業經營上的困難和制度障礙,也難以同時承擔商業銀行風險與證券發行承銷風險; 由于商業銀行吸收的貿易融資資產在風險程度上參差不齊,新興的供應鏈金融模式產生的動態質押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貿易融資,卻也給風險評級帶來了更大的挑戰。由此,當采用表外證券化模式時,商業銀行與特別目的載體 SPV之間應當形成“破產隔離”,此時 SPV 和信用評級機構將面臨難度較大的資產整理、信用評級和信用增級工作。[26]

貿易融資資產一般是 180 天以內的信貸資產,屬于短期資產,這會使資產抵押證券的期限變得很短。[27]對于能夠提供長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抵押證券,一般要求基礎資產為長期資產,以便于資產池能夠為證券購買者提供相應的現金流。因此,在應用表外證券化模式時,商業銀行會面臨一個兩難選擇: 如果以基礎資產的期限來確定證券的期限,那么這就成為短期融資證券,會影響發行范圍; 如果通過商業銀行的動態管理將短期信貸轉化為 SPV 的長期資產,那么就演變成了以銀行的信用為抵押發行證券。這將使得銀行難以實現具有風險隔離特征的“真實銷售”。

由此,商業銀行將不得不考慮采用表內證券化模式或介于兩者之間的模式。在基礎資產仍處于銀行內部的狀態下,資產風險仍然需要由商業銀行來承擔; 而且這將挑戰目前金融行業分業經營的制度框架。在這樣的環境下,貿易融資資產的證券化不僅是商業銀行自身的問題,也與制度的演進息息相關。

( 二) 證券化過程

貿易融資資產證券化的難度,在證券化過程中的一些操作步驟上也有廣泛的體現。無論采取歐洲的表內證券化模式還是美國的表外證券化模式,商業銀行都必須首先對基礎資產進行整理,將其轉化為便于專業機構管理的資產。從資產屬性上看,貿易融資資產由于其短期性、流動性等特征,的確可以歸入優質資產一類。但是我國目前的商業銀行大多沒有根據貿易流程成立專門的機構,進行風險控制。[28]

這也正是貿易融資未能成為我國商業銀行主要業務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在證券化過程中,商業銀行需要對基礎資產,即貿易融資資產進行更為細致的管理。對于商業銀行而言,在貿易融資業務中,如果應收賬款質押與存貨質押能夠結合起來統一處理,會使資產質量大大提升。然而,由于貿易活動的多變性,做到這一點并不容易。在應收賬款質押模式下,被質押的應收賬款往往以信用證、托收項下的票據形式出現,而近來出現的訂單融資模式,使融資風險在更大程度上取決于貿易企業的信用度和貿易活動的真實性; 存貨質押融資模式的風險則取決于物流企業的信用度,以及它們與商業銀行的合作程度,不同的商品種類( 主要體現在可在期貨交易所開具標準倉單的大宗商品) 也會影響融資的風險程度。風險因素的多元化,使得商業銀行難以將所有融資業務的質押方式和質押率做統一的處理。

如前所述,貿易融資模式的創新為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在進行破產隔離的時候,這種挑戰便被傳導給 SPV、信用評級機構以及二級市場。盡管在物流企業功能逐漸強大的背景下,貿易融資的風險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對于商業銀行而言,在將資產“真實出售”給 SPV 之前,必須對相應貸款進行明確、系統化的風險管理,從而使信用評級與信用增級活動得以順利進行,這對商業銀行而言也是一個考驗。

通過商業銀行與現代物流企業的合作,基于存貨抵押、質押或擔保的融資擁有比較高的安全性,因而也使得資產質量較高。而從資產證券化的流程上看,要使貿易融資資產得以標準化,必然需要資信評級機構、物流企業、會計師事務所等眾多機構的合作??傊谫Q易融資資產形成和證券化的過程中,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需要有更強的經營能力和協調能力。

對于商業銀行而言,現金流的期限如何轉換是證券化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如前所述,貿易融資資產一般具有期限較短的特點。由于貿易應收款的波動性,實際現金流與假設不一致的可能性很大,在銀行合規管理中,不合規的資產會從列表中刪除,新的合規資產會增加進來。[29]按照典型的表外證券化的模式,商業銀行組成的“資產池”就不是固定的,而是流動的。

五、貿易融資資產證券化的政策分析

綜上所述,貿易融資資產的證券化,需要解決基礎資產管理、證券化模式選擇和證券化過程等多個層面上的一系列問題。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正處于新一輪發展之中,以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經驗看,制度的突破與銀行商業模式的創新往往是相伴而行的。

( 一) 基礎資產管理

商業銀行對貿易融資資產進行風險管理的思路主要集中在事前選擇、抵押品和抵押率制度,以及在貸款發放之后抵押品的動態管理上。一般而言,賬期合理,有標準化、高質量的合同條款為支撐,貸款主體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應收賬款比較容易得到商業銀行的肯定。[30,31]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與物流企業的合作,使貿易融資資產的違約風險進一步降低。對于商業銀行而言,在這種模式下進行貿易融資的發放需要建立更為系統、動態的風險管理制度。另外,貿易融資資產也應當按照賬期進行分類管理。一般而言,貿易融資往往以 1 年以下的短期信貸為主,也包括( 例如福費廷) 長期信貸。針對不同期限的貿易融資資產進行分類管理,是進行信用評級與增級,并由此進行證券化的基礎。

( 二) 資產證券化制度的選擇與實施

在金融危機的影響逐漸淡去的背景下,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制度正處于緩慢推進的過程之中。對于管理層而言,需要兼顧發展這部分金融市場,以實現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戰略; 同時也需要比較謹慎地以美國次貸危機為戒,避免產生過大的系統風險。因此,兩全的思路會體現在證券化制度的各個部分上,包括證券化模式的選擇,以及與其相適應的信托制度和商業銀行風險監控制度。

如前所述,基于信貸資產的資產證券化模式可分為表內證券化和表外證券化兩種。前者會帶來較低的系統風險,但會對商業銀行的經營和監管帶來難題; 后者則可以有效地隔離風險,但可能會帶來較高的系統風險。與此對應的是,證券化模式的選擇將直接決定金融機構是否實施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制度,如果采取表內證券化的模式,將意味著商業銀行將要對證券化資產的現金流發放負責,這必然要求商業銀行混業經營。而表外證券化則不存在相應的問題。因此,在進行制度選擇的時候,需要權衡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的監管成本和實施表外證券化模式時帶來的額外系統風險之間何者更低。

在表外證券化業務中,商業銀行與 SPV 之間存在逆向選擇問題,即商業銀行將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沖動可能更足。這需要監管部門能夠保證 SPV 了解充分的信息并將其披露給投資人,由此商業銀行需要將貿易融資資產根據融資企業資信、質押或抵押單據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定價模型,并將這些信息在“真實銷售”過程中給予投資人充分的告知。當“真實銷售”完成之后,產生的現金流通過兩種方式到達投資人: 一是直接從原始資產,即貿易應收款所在地流向投資人賬戶———即“過手證券”; 二是 SPV 將原始現金流進行整理后按照證券發行協議那樣付給較為穩定的現金流。前一種方式中投資人不必承擔來自 SPV 的道德風險,但可能存在原始資產的現金流不能到位的風險; 而后一種方式中投資人可以得到穩定的現金流,但要承擔來自 SPV 的道德風險。由于貿易應收賬款大多是單筆、短期的票據貼現,因而現金流的穩定依賴商業銀行和 SPV 的運作。由此,在表外證券化業務中,制度完善的方向主要是針對物流業、商業銀行以及信托業在規范經營和信息披露上的監管。

篇10

關鍵詞:國際銀行監管;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風險管理

一、國際銀行業統一監管體系建立的背景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頻發的金融危機,暴露出國際金融體系及其監管系統存在諸多不協調處。這些不協調之處集中表現在兩個方面。

1 監管主體與監管對象的不協調。銀行已充分國際化,但大部分的監管活動仍集中在國家主權范圍,監管主體的權利局限于一國境內,而監管的客體的業務卻早已跨越國境,銀行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與發展業務。這種不對稱的監管體系導致的結果是監管效率的低下及出現監管盲區,為次貸危機的發生與國際傳導創造了條件。

2 國際監管合作困境。各國監管主體為各國金融管理當局,在制定本國金融監管政策時,必然從本國利益角度出發,參與國際監管合作。我們可以通過簡單的納什均衡對松散組織下各國參與積極性進行分析:

在集體理性中,無論是A國還是B國,從個體理性角度出發,納什均衡為(W,w),也就是如果在國際監管合作中,如無明確時間表敦促參與國實施相關政策,參與國都會采取觀望態度拖延實施或者不完全實施相關合作監管政策。

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由于國際統一監管體系的缺位,各國監管政策存在差異,而跨國銀行往往傾向于選擇監管較松的國際和地區拓展業務,而金融業在主要西方國家的經濟中的重要地位使政府為了本國利益在過去三十年內爭相放松監管。即使在達成監管合作協議后,仍有國家試圖拖延相關政策的實施以為本國金融業謀求額外的利益?!栋腿麪栃沦Y本協議》本在2004年頒布并要求十國集團于2006年實施,但新協議在美國卻獲準推遲執行,導致歐盟銀行強烈不滿,認為美國獲得額外的準備時間不利于公平競爭,有損于銀行業監管的國際合作。而事實證明美國此舉對歐盟的影響遠遠不止惡化了銀行業的競爭環境。

二、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國際銀行業監管體系的建設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金融創新業務層出不窮,金融機構國際化日趨深化,導致金融體系風險加大,出現了德國herstatt銀行等一系列銀行倒閉事件,導致嚴重的銀行危機。為營造新的銀行業經營環境,控制銀行業國際化下導致的新風險,制定統一國際銀行監管原則,1975年2月,比利時、加拿大、法國、德國、英國、日本、盧森堡、意大利、荷蘭、瑞士、瑞典和美國在瑞士的巴塞爾召開會議,會議決定,建立一個監管國際銀行活動的協調委員會,這就是巴塞爾委員會。1975年9月,第一個巴塞爾協議出臺。這個協議核心內容為:針對銀行國際化后監管主體缺位的問題,規定任何銀行其國外機構都不能逃避監管,母國與東道國應共同負其監管的責任。1983年,巴塞爾委員會對協議進行了修改,對母國與東道國的監管責任進一步明確,但該協議只是提出了監管原則和職責分配,仍未能提出具體可行的監管標準。

第一次提出使用資本監管方式進行銀行風險控制是在1987年,1988年委員會公布了《巴塞爾資本協議》,此協議影響深遠,改變了世界銀行業監管格局。該協議至今已被100多個國家采納,而8%的核心資本率已成為國際銀行應遵循的通行標準。

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核心是最低資本要求,而進行資產證券化可通過“分母戰略”使銀行達到提高資本充足率的目的,促使資產證券化迅猛發展。為限制銀行利用資產證券化進行資本套利,《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于2004年6月出臺,新協議延續了舊協議三大支柱的結構,首次將資產證券化風險問題列入第一支柱,在風險計量方面倡導內部評級法,強化信息披露,使國際銀行業監管走向完善。

三、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特點

2006年6月,國際清算銀行正式公布《資本計量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修訂稿完全版》(以下簡稱新協議)。

1 新協議第一次提出“資產證券化框架”,確定資產證券化風險暴露所需資本時,必須以經濟內涵為依據,而不能只看法律形式。這項規定適應了資產證券化形式多樣、層出不窮的發展趨勢,同時又賦予了監管當局相當大的靈活性。新協議在國際范圍內具有較好的操作性,如能在國際范圍內廣泛使用,將有利于形成相對公平的競爭與發展環境。除了信用風險的計量外,從操作風險、市場紀律、監督檢查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做出了改善。

2 新協議對比舊協議而言,在風險計量方面敏感度更高,能更有效地約束監管資本套利行為,有利于引導銀行穩健經營。新協議在風險計量方面,提出三種方法:標準法、內部評級初級法和內部評級高級法。各國銀行和監管當局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采用IRB法(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IRB)的目的是希望能更準確地反映資本與銀行風險之間的關系。銀行采用該方法,可將自己估算的借款人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和違約風險暴露(EAD)等估計值轉換成對應的風險加權資產,并依此計算出監管部分規定的最低資本,加強了風險敏感度,針對舊協議監管中突出的監管資本套利問題做出了改善。

3 在風險計量方法上有較高的靈活性,引入了激勵相容監管的概念。新協議同時允許使用標準法和內部評級法,推動銀行內部評級體系的建設和應用,鼓勵有條件的銀行加快實施內部評級法。采用“激勵相容監管”的方式,運用在資產證券化風險和監管資本要求的評估中,有利于加速銀行風險計量技術的發展。

4 加強了信息披露。新協議將市場約束作為三大支柱之一,其作用是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規定監管當局必須制定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銀行必須及時、全面地公布各方面信息,使市場交易者能及時判斷作出反應。

從《巴塞爾資本協議》的發展進程看,一直在被動適應銀行國際化與金融創新的發展進程,國際銀行風險監管的范圍不斷擴大,對金融創新工具越來越重視,對金融衍生工具的監管將成為未來國際銀行監管的重點。此外,內部評級法的推行,也昭示了未來監管工作的趨勢是銀行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管的結合。

四、《巴塞爾資本協議》的缺陷

1新協議的親周期效應。新協議要求金融機構對風險度量和處理采用同一方法,各機構采用類似的方法度量風險及配備相應監管資本和計提減值準

備。金融資產(或負債)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無論是抵押品,還是證券化產品,當市場處于繁榮周期時,價值趨向一致,市場各個參與者對風險認識趨同,削弱了市場分散風險的作用,容易導致親周期效應。

2 新協議過于細化,容易出現漏洞。此外,由于新協議對于信用風險部分的監管過于詳細,建立新的強制執行系統成本太高,新規則提出的建議過于細化。充斥著繁文縟節的體制一定會存在漏洞,可能被銀行加以利用。如果執行這些條款,可能助長銀行在經濟景氣時放貸、經濟低迷時惜貸的傾向,從而惡化經濟周期。

3 內部評級法過于復雜,執行成本高。新協議內部評級法的風險計量模型的復雜程度,決定了其覆蓋的銀行范圍相對狹窄。事實上用新框架計量信用風險只有大銀行才可能有資源和專業能力建立、維持復雜的風險管理體系并采用高級的信用風險計量方法,也只有跨國銀行才有資金和人力資源去實施IRB法。而一般中小銀行要實施則必須花費大量時間和成本積累風險管理的專業技能及建立信息技術系統。據測算,按這種方法計量信用風險,平均每家銀行每年可能會發生50萬美元至1500萬美元的額外成本。

4 對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關注不夠。雖然新協議的資產證券化的資本監管框架為各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風險計量提供了較為一致的指導意見,但新協議對證券化的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關注仍然不夠。在計量方法中,根本沒有涉及到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說明。

5 信息披露要求會給未建立內部評級法的銀行增加更多管理負擔。新協議的第三大支柱是市場紀律,其目的是通過要求銀行披露信息提高市場力量的約束力。根據信息的重要程度,新協議要求銀行對新資本協議的適用范圍、資本構成、風險暴露及資本充足率四個方面進行披露。核心信息披露適用于所有銀行,而采用內部評級法的銀行則必須披露其他有關信息。銀行要在提高透明度及提供有關資料的成本之間找到理想的平衡是比較困難的。

6 資產證券化框架不能完全避免資本套利。新協議資產證券化框架本意是為了限制資本套利,但市場永遠走在監管的前面,由于對于資產證券化風險計量,可采用標準法、內部評級法和高級法三種,在不同的風險處理法中依然存在資本套利機會。比如說,新協議鼓勵銀行采用先進的內部評級法以加強銀行風險管理,而內部評級法所需持有的監管資本將少于使用其他方法所持有的監管資本,這產生了新的監管資本套利機會。銀行也可采用適合運用內部評級法的合成資產證券化產品設計來降低監管資本要求。即使現在設法對監管框架進行改進,在不斷發展的金融創新下,套利機會就總是存在的,這使通過資產證券化框架消除資本套利的目的無法實現。

7 新協議可能導致銀行競爭環境惡化。由于內部評級法技術、數據要求高,中

小銀行受條件限制,很難達到要求,從而使其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如前所述的激勵相容監管,使用內部評級法比使用標準法更具優勢,而使用高級法又比使用初級法有更低的資本要求,目標是促進銀行改進內部風險管理技術。但由于內部評級法高級法技術復雜,許多中小銀行并不具備相應的技術水平,從規模效應上講,大銀行采用高級風險計量方法的成本收益比例比中小銀行低,這將不利于中小銀行的發展,使銀行的競爭環境惡化。

此外,如果新協議在世界范圍內實施,由于發達國家在風險計量與管理方面的技術也優于發展中國家,也將使發展中國家在競爭中處于劣勢。

轉貼于

五、國際銀行業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次貸危機后,巴塞爾委員會吸取了金融危機的教訓,在2008年了《公允價值的度量與建模報告》,針對金融創新產品多樣化、復雜化的問題,提出公允價值評估有待提高的四個方面:管理與控制過程、風險管理與度量、價值調整和財務報告。出臺《健全的流動性監管原則》旨在提高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能力。

2009年,委員會對表外業務杠桿率問題加強了關注,提出應強化銀行資本和流動性儲備管理,先后了《新資本協議的框架完善建議》、《交易賬戶新增風險資本計提指引》、《市場風險框架的修訂稿》和《穩健的壓力測試實踐和監管原則》四個征求意見稿,對新資本協議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以強化”三大支柱”的資本監管框架,增強新資本協議的風險捕捉能力。

《新資本協議框架完善建議》對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進行了進一步的分析,提高了“再證券化風險暴露”的風險權重,對使用外部評級計量證券化資本要求設定了額外限制條件,提高了資產證券化涉及的流動性便利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交易賬戶新增風險資本計提指引》要求銀行將新增違約風險資本納入到交易賬戶資本框架體系中。針對危機情況下證券化產品流動性短缺現象,提出重新評估這類產品在不同情況下的流動性差異,對交易帳戶新增風險計提資本。

此外,了《市場風險框架的修訂稿》對監督檢查流程、信息披露要求和缺乏流動性頭寸的處理等進行了修改,強化了資產證券化及交易賬戶的信息披露?!斗€健的壓力測試實踐和監管原則》提出壓力測試應成為一家銀行整體治理和風險管理文化的組成部分,應具備可操作性,相關分析結果應用于管理層決策,此外,還對銀行壓力測試方法和情景選擇提出了具體建議。

巴塞爾委員會還將積極推動銀行建立資本緩沖(CapitalBuffers),以降低新資本協議“親周期”的負面作用,提高銀行資本質量,擴大資本所覆蓋風險的范圍,同時引入其他補充性資本要求。

如前所述,針對新協議在次貸危機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巴塞爾委員會針對其中突出處做了改進,但這些改進基本圍繞資產證券化產品,除證券化問題外,新協議仍有不少缺陷仍需改進,巴塞爾委員會應有長遠的眼光,爭取在不斷變化的形勢中提前做出適應性調整,防止新危機的發生。筆者認為,進一步完善的落足點有如下五個方面。

1 應繼續落實加強系統性風險的監管。新協議對正常情況下的三大類主要風險作出了規定,但缺乏對系統性風險的指導和要求。為此,新協議應尋求在監管當局與中央銀行之間共同建立一種新的協調機制,改變單純依靠公開市場操作和貼現窗口來緩解流動性壓力的傳統做法。為防范系統性風險,新協議必須提高對內部評級模型和風險參數的審慎性要求。此外,針對衍生產品大多為場外產品容易在極端條件下發生流動性缺失的問題,雖然委員會對此以表示重視并出臺了《健全的流動性監管原則》,但這個文件仍只落足于概念化的原則,而并沒有提出實際可操作的方法,因此,委員會下一步應在系統性風險管理這方面拿出更具體更有可操作性的計量與管理辦法。

2 風險計量的模型與方法須改進。迄今為止,本次金融危機中損失最大者幾乎全是頂尖金融機構,這些機構

擁有完善的風險管理系統,雇用大批專家運作高度復雜的風險模型。然而,包括JP摩根在內的眾多機構都未能探察到2007年發生的次貸風險。這次危機中新協議所涉及的計量模型暴露出了缺乏前瞻性、未對極端條件進行分析等缺陷。此外,還不應忽視定性分析的重要作用。

3 繼續增強對創新金融工具資本約束的有效性。新協議出臺后的修訂基本集中在資產證券化產品上,難免讓人產生“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感覺。而除了證券化產品外,其他創新金融工具也應引起足夠重視。金融衍生產品具有參與方多、交易環節復雜、流動性低、二級市場不發達、信息透明度低和更多依靠模型定價等特征,由此衍生出許多新的風險因素:使銀行放松了信貸標準和風險控制,使基礎資產質量趨于下降;表外資產的風險更加隱蔽難以察覺;衍生資產與基礎資產分離,使交易者難以了解基礎資產狀況,一旦基礎資產質量發生問題,交易者更容易采取拒絕所有同類資產的方法自我保護,市場也更容易喪失流動性;衍生工具并未減少金融市場整體風險,并且衍生資產的杠桿作用將風險放大,增加了金融市場系統性風險。為此,新協議應更加重視金融創新帶來的創新風險,制定新的計量標準和監管規則,將衍生工具產生的衍生風險一并納入金融監管視野。

4 要適應混業經營的趨勢,發展監管合作?;鞓I經營已成為國際金融業發展的主導趨勢,新協議的適用對象卻局限于商業銀行,而由銀行集團內部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業務,例如保險、證券所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卻難免波及到銀行,混業經營的銀行與分業監管的監管機構之矛盾必然導致難以覆蓋的監管盲區。因此,從長遠發展的角度講,巴塞爾委員會應考慮擴大監管范圍,或加強與保險、證券國際監管機構的合作,共同對金融業系統風險進行管理。

5 將市場風險與操作風險納入資產證券化化框架,實現全面風險管理。巴塞爾資本協議進一步改善的核心思想之一是全面風險管理的思想。雖然在監督檢查與市場紀律兩大支柱中對市場風險與操作風險做出了有關規定,但在資產證券化框架中并未對這兩種風險的關注有所體現。而對于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相對于其他資產業務更高的市場風險與操作風險,委員會應考慮將其納入資產證券化框架中考慮,做出更具有針對性的規定,體現全面風險管理的思想。

從這30年的演進過程看,巴塞爾協議是一個動態發展的管理框架,隨著形勢的變化發展,巴塞爾委員會應不斷繼續修訂與完善,建設有效的國際銀行業統一監管體系。

[參考文獻]

[1]黃光凌,新資本協議再反思[J]中國金融,2009,(15):30-33

[21姜鵬,國際間統一銀行監管:形成、缺陷及改進[J],廣東金融學院學報,2009,(241:59-65

[3]王光宇,金融危機后新資本協議改進及對銀行業的啟示[J]銀行家,2009,(1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