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管理經驗范文

時間:2023-08-07 17: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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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管理,規范安全生產經營行為,強化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實施屬地監管的原則,在市、縣(市、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安監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行政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公安、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公安部門加強偵查工作,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及時移送安監部門查處,依法查處非法運輸和違反治安管理的非法生產、經營、存儲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安監部門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的生產、經營行為并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情況;工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管;質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

第二章許可管理

第五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依法實施行政許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頒(換)發管理工作實行單位申請,安監部門分級審核、發證。

縣(市、區)安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審查、頒發工作,并接受市安監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安監部門受省安監部門委托,負責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不含進出口經營)的審查工作,并接受省安監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具有進出口經營的批發企業和原材料批發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審查發證工作,由省安監部門負責。

第六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未取得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七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實行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布局、嚴格控制的原則。根據本市產業布局,全市范圍內不再新增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原材料批發企業;市區(含廣陵區、維揚區、市經濟開發區、新城西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各縣(市)及邗江區各設立1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倉庫和存有實物的批發場所不得設在城市建成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由各縣(市、區)安監部門編制規劃并報市安監部門備案,按當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設1家的原則嚴格控制。

第八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應當開展安全標準化達標活動和治安防范達標活動,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不斷提高企業的本質安全度。

第九條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經有關職能部門許可或備案,安全設施設計經安監部門審查通過后,方可施工。生產企業的改、擴建和批發企業儲存倉庫的改、擴建工程由省級安監部門批準;批發企業其它設施的改、擴建工程由市級安監部門批準。施工完成后,經竣工驗收合格方可投產或使用。

第三章生產安全管理

第十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當符合下列安全條件:

(一)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認真執行;

(二)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明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企業從業人員1%以上配備且至少有1名;

(三)建立安全生產設施的長效投入機制,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并??顚S茫?/p>

(四)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省安監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從事藥物混合、造粒、裝藥、筑藥、壓藥、切引、搬運等危險工序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市安監部門組織的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經過本單位或有資質單位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五)應采取相應的職業危害預防措施,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費,足額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鼓勵企業為職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七)企業的工房、庫房的內外部安全距離、布局、建筑結構和材料,生產工藝布置,消防以及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工房、庫房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

(八)用于加工藥物或與藥物接觸的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定期檢驗;

(九)應當依法定期進行安全評價;

(十)應當制訂事故應急預案,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器材和設備,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的產品種類進行生產,生產工序和生產作業應當執行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嚴禁使用含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生產煙花爆竹產品。

第十二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嚴禁超藥量、超人員、超品種生產煙花爆竹;嚴禁私自改變工房、庫房用途。

第十三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建立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采購、使用登記制度,完善采購、使用檔案,并留存3年備查。

第十四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不得將含藥工序委托給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或個人加工。

第十五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當加強產品質量的安全管理,對出廠的產品進行檢測,確保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標準,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

第十六條煙花爆竹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內包裝標志應包括產品名稱、產品級別、產品類別、警示語、燃放說明、含藥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稱及地址和生產日期(或批號),計數類產品還應標明數量。無外包裝產品不得出廠銷售。

第十七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及時更換不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組織對防雷、防靜電設施的檢測。

第十八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向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企業供應煙花爆竹產品。

第四章經營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煙花爆竹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

第二十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含藥物原材料批發企業)應符合下列安全條件:

(一)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認真執行;

(二)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明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企業從業人員1%以上配備且至少有1名;

(三)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省安監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應當接受市安監部門組織的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經過本單位或有資質單位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四)有與其經營規模和產品品種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倉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庫房布局、建筑結構和材料、電氣設施、安全疏散條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儲存區域和倉庫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

(五)具備配送服務能力,運輸車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六)建立安全生產設施的長效投入機制,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并專款專用;

(七)采取相應的職業危害預防措施,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八)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費,足額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鼓勵企業為職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九)應當依法定期進行安全評價;

(十)應當制訂事故應急預案,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援器材和設備,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采購煙花爆竹,向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零售單位供應煙花爆竹。禁止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個人訂貨、進貨。不得采購無外包裝的產品

第二十二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具備配送條件,有完善的配送制度,向零售經營者送貨上門。

第二十三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產品采購、銷售流向登記制度,定期向當地安監部門報送備案,健全購銷檔案,并留存2年備查。

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批發企業的采購、銷售記錄應當在購買或者銷售后3日內報所在地安監部門備案。

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企業應當立即向所在地安監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購進煙花爆竹時,應當與供貨單位簽訂由江蘇省工商行政部門監制的《江蘇省煙花爆竹購銷合同》。采購市外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產品,每年初將購銷合同和生產企業許可證的復印件報市安監部門和市公安部門備案,新增簽訂購銷合同的應及時備案,由市安監部門印發備案通知書并抄送當地安監部門。

第二十五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符合下列安全條件:

(一)負責人和銷售人員應當經過縣(市、區)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二)實行專店或者專柜、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專柜銷售時,專柜應當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三)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四)零售場所必須有健全的責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包括:負責人、銷售人員崗位責任制,購銷管理、儲存保管等制度;

(五)按規定要求配備消防設備和器材,經營場所符合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并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六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向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不得經營和儲存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零售場所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量。

篇2

總結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所顯現的基本問題以及通過發達國家成熟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經驗可以看出,我國應當積極借鑒國外成熟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的成功經驗,并針對我國企業自身的發展特點和產業需要,應盡快構建一套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1.整合企業內外部資源

在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企業要想保持自身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應對有限的企業資源進行有效的資源配置,保證企業具有比較優勢的業務方面保持足夠的資源。因此,有效的整合企業的資源,將企業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管理問題交給具備相關專業技能和資質的機構,在規定的法律專業活動范圍內,針對企業的委托,提供專業的法律技術服務,為企業制定有效的法律風險管理制度。

2.樹立正確的法律風險意識

企業作為法律風險的管理主體,企業自身以及機構都應樹立良好的法律風險意識,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委托服務機構必須加強自身的知識體系,逐漸提高機構總體的業務水平,對企業的知識產權法律風險體系制定嚴格的審核制度,避免由于機構的原因給企業帶來嚴重的損失。同時,應當盡快完善法律機構的評估標準,由仲裁機構給予正確嚴謹的法律意見和建議。

二、結語

篇3

信托制度在英美法系國家比較盛行,在我國知識產權信托可謂是新興產業,我國知識產權信托的實例也是屈指可數,最具代表性的便是武漢專利信托的嘗試。

武漢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在2000年率先推出了“專利信托”服務,隨后,湖北省電力調度通訊局高級工程師郁伯超申請的專利技術“無逆變器不間斷電源”正式委托給武漢國際信托投資公司,進行“專利信托”服務。華達電子作為受讓方與武漢信托投資公司簽訂了專利轉讓合同,但是我國首例“專利信托”服務卻以失敗而告終。武漢信托投資公司的專利信托業務的經營模式為:在不轉移專利所有權的情況下,專利權人與信托公司建立信托關系,由信托公司管理或處置其專利權。信托設立后,信托公司對該項權利進行技術分析、價值評估和市場聯系,確定專利權的受讓方,實現專利權的許可轉讓,從中獲得收益,該收益由專利權人、信托公司和受讓方按約定的比例分配。在武漢國際信托公司開展專利信托的兩年間,僅僅簽訂了一項專利轉化協議,且沒有一件專利技術轉化為產品技術,可以說是以失敗而告終。

一、武漢信托公司“專利信托”服務失敗的原因

(一)知識產權信托期限不確定

在知識產權信托過程中,知識產權的復雜性在于每一項法律權利法律規定的使用權限都不同,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知識產權信托財產的期間確定,在知識產權的權利期間存在著各種法律風險,如專利無效,期限屆滿等,這也可以說是知識產權信托首當其沖的風險。

(二)無專業的知識產權信托機構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金融業的發展也日益成熟,信托業也迎來了發展的春天,特別是《信托法》出臺后的這十幾年間,信托投資公司如雨后春筍般出現。但在我國信托投資公司主要以基金、證券交易或股票信托等為主要業務,對于知識產權信托這項業務僅僅存在于一些大型的信托投資公司。這些大型信托公司對于知識產權的信托業務也僅僅是淺嘗輒止,我國尚未出現專業的知識產權信托機構。

知識產權信托作為一種新型信托類型,是以無形財產權為對象,同時探索解決轉化科技成果為現實價值的問題。知識產權權利人想要把手中掌握的知識產權轉變成現實利益,使其充分發揮作用,就必須交給具備專門知識和管理經驗的機構。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管理財產的手段,不僅要有保值功能,更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作用,所以知識產權信托的受托人必須要具有良好的管理經驗和專業知識。同時,開展知識產權信托業務還需要一些制度和法律法規的支持,如信托登記制度,信托法律制度等,目前這些制度在我國是極其匱乏的。

(三)知識產權信托登記制度的缺失

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的取得都是以登記為要件,有關商標權或者專利權的交易、轉讓行為也必須進行登記才發生效力,同時我國《信托法》第十條也明確規定了信托財產必須依法辦理信托登記。只有完成了信托登記后,知識產權信托關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知識產權信托要順利開展,必須要有成熟的登記制度才行。但目前我國尚未出臺與知識產權信托登記有關的法律法規,法律制度上的缺失使得知識產權信托的開展無章可循。

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信托制度的構想

(一)界定知識產權信托財產的信托期限和范圍

從理論上來說,一般情況下知識產權信托期間是不能超過知識產權自身的權利期限。我國法律對不同的知識產權有著不同的保護期限,所以知識產權信托的期限也就受到了相應的限制。在不同的時間段內,一項知識產權所創造的價值也是不同的,若想使知識產權信托能夠發揮其最大的效益,信托期間必須要遵守兩條規則:一是為了使受益人和受托人達到共贏的效果,必須使信托期間的長短與知識產權的生命周期、技術價值和技術壽命直接的關系進行有效的整合,使其在知識產權信托期間能夠效益最大化;二是知識產權信托期間不應該為一個固定的期間,應當根據不同種類的權利制定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信托期間。

我國《信托法》規定,只要不是法律、法規等明令禁止流通的財產均可以被作為信托財產進行市場運作,但是知識產權卻包含了很多類型不同、特點分明的權利,具體到每個上面能否作為信托的客體還需要結合其各自不同的特點進行知識產權信托制度的價值分析來確定知識產權信托的具體范圍。

(二)培育專業的信托知識產權的信托機構

知識產權信托業務雖然在我國的發展勢頭正在逐年上升,但知識產權信托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社會大眾對這方面的意識還十分淡薄,專業機構少之又少,所以實際上很少有人采取知識產權信托。因而,培育專業的知識產權信托機構,為知識產權的轉化、交易提供一個專業的平臺十分必要。

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著手。首先,培養專業人才是發展知識產權信托機構的關鍵。我國應培養能夠熟練掌握知識產權信托的專業人才,借鑒國際經驗,聘請國際專家到我國進行指導,儲備后續人才。其次,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評估部門。知識產權信托作為一種新型的知識產權轉化手段,知識產權信托不僅能夠保護知識產權的現有價值不受損失,同時也有利于保障知識產權財產權益和防御知識產權的現有價值不受損害。只有確定規范的評估標準和專業的評估部門,知識產權信托實踐才能夠順利進行。再次,要廣泛利用信托投資公司的各種資源,建立起一個一體化的智商產權交易平臺,最大限度地為知識產權的成功轉化提供機會??傊?,建立起專門的知識產權信托機構是一個系統而長遠的工作,非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必須循序漸進,既要大膽探索,開拓創新,又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地推進。

(三)完善知識產權信托登記制度

我國《信托法》第十條規定:“設立信托,對于信托財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托登記。未依照前款規定辦理信托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手續;不補辦的,該信托不產生效力?!蔽覈梢幎ǖ纳虡藱唷⒅鳈?、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獲取的生效要件是以登記為標志,與其相關的交易也是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是有關信托登記的相關規定僅僅限于《信托法》第十條,別無他法。結合其他大陸法系國家對于信托登記的立法實踐及我國的國情,筆者對于構建我國知識產權信托制度提出如下建議:首先,雖然有許多學者認為建立起專門的信托登記機關比較合適,但是筆者認為由原來知識產權各主管部門負責信托登記較為妥當,這不僅能夠體現行政機關高效便民的政策,而且能夠節約辦事成本。其次,我國可以借鑒日本和臺灣地區的一次性統一辦理知識產權轉移登記和信托登記的辦法。最后,我們可以將信托協議作為指引,按照信托協議內容記載信托登記內容。這是日本立法實踐中的通常做法。

篇4

關鍵詞:高校;無形資產;經營管理

高校無形資產是指高校所擁有的、不具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權、著作權、特許經營權、商譽、土地使用權以及其他財產權利等。

一、高校無形資產的經營

所謂高校無形資產經營,就是指高校通過對所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各類無形資產進行運籌和謀劃,使其實現價值的最大增值的活動。無形資產經營是知識形態生產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橋梁,高校重視并加強無形資產經營具有重大意義。

1 無形資產經營能夠給高校帶來巨大的效益

無形資產同有形資產一樣,通過運營都可以實現價值增值。高校可以將自己的知識產權、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對外參股,或者轉讓。目前,高校無形資產經營的主要形式是以核心專利的股份化為特征,與社會資本相結合,實現知識產權的資本化,用公司化的形式來推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的研發和產業化。無形資產的經營不僅可以增強高校的品牌,提升高校的地位,而且使高校無形資產的價值在知識產權制度的保護下得到不斷提升,發揮教學與科技創新產業化相結合的積極作用,給高校帶來超額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 無形資產經營能實現高校無形資產的增值

無形資產的運作與經營比有形資產經營具有更大的運作空間,高校無形資產的升值比有形資產的擴張來說,具有更高的速度和更大的空間,一些國際知名高校的無形資產大于甚至幾倍于高校的有形資產就是例證。無形資產經營是高校資產運營的高級階段。高明的資產經營者主要是利用無形資產經營,減少有形資產的投入,即以無形資產輸出為手段,在更大的空間和范圍內實施控股或參股,通過無形資產運營代替有形資產投入,在獲得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能整體提高高校的社會效應,最終實現高校無形資產的再增值。

二、無形資產經營應注意的問題

1 關注無形資產的培育與開發

無形資產是一所高校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是高校的科技水平、設計水平、研發水平、管理水平的凝結。無形資產的培育和開發是一個艱苦而漫長的過程,往往需要花費幾代人的心血。要實現無形資產的有效運營,高校在無形資產培育與開發方面應花大力氣:一是在質量信譽中培育與開發無形資產;二是在廣告宣傳中培育與開發無形資產;三是在科研及教學管理中培育與開發無形資產。質量是培育和開發無形資產的基礎。今天的質量就是明天的市場和效益,高校管理者只有從這樣的高度去認識質量,才能真正找到培育和開發無形資產的切入點和立足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高校要通過講信譽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良好的信譽可以使無形資產增值。此外,高校要加快科技的研究與開發,并吸收國內外一切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高校無形資產的科技含量,從而不斷追趕國際先進水平,實現無形資產的更新換代與質量升級,以更好地滿足市場需求??傊咝R鶕陨砦幕瘋鹘y、技術水平、管理經驗、業務優勢和科技實力,結合本地資源、市場、生產條件等優勢培育和開發獨具特色的無形資產,并吸收國內外一切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高校無形資產的科技含量,充分發揮無形資產的延伸、融資和擴張等功能。

2 重視無形資產的轉化與增值

高校要改變目前高校部分科技人員重論文、重評獎,不重市場的思想觀念,改變成果多、轉化少和轉化后難以取得重大經濟效益的現狀,高校必須重視無形資產的轉化與增值。要使無形資產轉化為有形資產,從而獲得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必須做好以下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健全無形資產的轉化機制。這一機制要充分體現以國家的產業政策、法規為引導,以市場需求為動力,以信息傳播為手段,連接高??蒲械雀鱾€不同職能部門進行全力整合這一特點;同時這一機制將是強調跳躍和變化、速度和反應、靈敏和扁平,將注重平等和尊重、創造和直覺、主動性和創業精神、遠見和價值控制,將依靠信息共享、虛擬整合、企業間互相依存,從而不斷創造競爭優勢。另一方面,要增強無形資產的轉化動力。

篇5

關鍵詞:知識產權 管理制度 構建與運作

1、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構建

自從我國改革開放和加入WTO以來,我國的企業在機遇面前抓住時機,積極將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引進來,相應的制度建設也是得到了喜人的進步,逐漸跟上時代的步伐,與世界的差距越來越小。但是,在這一發展中,卻出現了一些令人擔憂的問題:在企業重視產品、設備、廠房等有形資產的投入與建設中時,卻忽視了另一部分,以品牌、商標、專利、技術為代表的無形資產的建設。許多企業在硬件上可以與世界級水平并肩,但就是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軟實力不夠重視,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阻礙,遇到的困難與挑戰也會相對較多。正如管理是企業發展之本,沒有良好的管理也就談不上長久的發展。可見,構建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對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就我國當前情況來說,如何構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機構還沒有一個標準的固定模式。通常而言,企業中可以根據組織將知識產權管理歸納的地位可以有三個方向,見圖1。

三種形式的應用標準沒有絕對的使用范圍,每個企業使用的方式也都各不一樣,各有利弊。因此,現簡單介紹以上三種形式結構。

1.1、知識產權部門直屬于法律部門

當其直屬于法律部門時,優點:a.有利于及時處理貿易糾紛;b.訂立合同準確、合規以及科學;c.申請商標、專利等企業知識產權更加方便、規范。缺點:a.與公司的發展戰略機構的直接聯系少,反應不及時;b.不了解企業市場與研發的最新動向。

1.2、直屬于研究與開發部門

當其直屬于研發部門時,優點:a.部門之間傳遞信息方便、及時;b.制定戰略時實施計劃的可行性較強。缺點:a.與企業最高管理層的管理分離,與高層溝通脫節;b.公司知識產權戰略的開展與全局的規劃往往會出現不一致的現象。

1.3、知識產權部門直屬于最高管理者

當其直屬于最高管理者時,優點:a.企業高層的領導與相應管理知識產權的人員交流及時,正相關戰略的實施與制定與實際貼合叫緊密;b.層次相對少,結構相對簡單。缺點:a.與負責知識產權研究與開發的部門沒有及時、到位的聯系,相關文獻專利的研究也會成為紙上談兵;b.研究與開發部門的最新資料不能夠最快傳達至最高管理層,延誤時機,企業的發明成果的努力可能因此付之東流。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運作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包含了很豐富的內容,其中包括如構建合適的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機構,即提供發展的平臺與一個整體的規劃;提升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即戰略機構,知識產權方向的管理與規劃等,更關鍵的部分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運作方面。規范科學的管理制度是企業將知識產權的運作落到實處的重要保障,是我國企業能否在世界舞臺上占有一席之地的關鍵因素。

2.1、知識產權的獎勵與激勵制度

高新技術企業在當前急需發展創新性技術的情況下,就很有必要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充分將員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讓知識產權意識對員工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發揮好員工在企業新技術運用中的源泉與動力作用。幾乎在我國每一個企業都會制定相應的獎勵與激勵制度,這兩者在本質上來說是有很多地方互相重疊的部分,也就是說獎勵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激勵員工,獎勵只是一種方法與過程,激勵才是這一制度實施最重要的目的。

(1)產權獎勵制度。在實行對知識產權進行獎勵的過程中,需要嚴格依照國家對于知識產權的要求與精神,同時,本企業也要有自身的標準原則,確定獎勵的辦法、形式、范圍以及對象等等。

(2)產權激勵制度。使用激勵制度的情況比獎勵的情況更加廣泛,可以是物質激勵,也可以是精神激勵。物質激勵包括是從業績中獲得的相應比例的提成或者是以獎金的形式發放。精神激勵包含職位提升、榮譽稱號的授予等等。

如何建立我國企業更加健全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與制度可以從兩個方面出發,一方面是字企業內部實行起來的激勵措施,注重知識產權這一無形資產在公司中的比重,也可以轉化為一定的物質獎勵,另一方面就是要將市場機制這一外部環境利用好,促進企業的進一步自主式創新,國家應有意識地發揮宏觀調控的作用,為科技成果向市場化轉變提供更多、更有利的扶持。

2.2、知識產權保密制度

不同于有形資產的保密工作,并且知識產權的高投入性以及無形性,其保密工作也是相當重要的,具有其本身的特殊性。知識產權的管理資料、知識產權相關信息和知識產權相關員工的保密制度三方面構成了知識產權的保密制度。

(1)知識產權的管理資料保密制度。此處的管理資料主要指的是知識產權法律文件、知識產權人員管理檔案、知識產權成本統計報表、知識產權發展戰略資料、知識產權申報資料等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我國企業近年來采用的主要是知識產權管理資料網絡數據庫與資料分級保密制度。

(2)相關信息的保密制度。包括產品策劃、企業的市場開發、技術申請的專利等關系到企業發展的重要商業秘密。相關的知識產權部門就要做好保密信息全程管理、保密信息分級管理制度等,保障信息的安全。

3、結束語

經濟水平的提高與時代的進步,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方面提出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只有不斷完善企業的制度,團結國家、學界、企業三者的力量,才能使得企業的發展更加科學,步伐邁得更穩。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科研院所 知識產權 管理 問題 原因 對策

引言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也稱智力成果權,它指的是通過智力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這種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財產權是智力勞動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后,權利人可利用智力勞動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是人的智力成果權,它是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

1 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自身的缺陷

1980年我國才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84年才開始實施第一部《專利法》。目前雖然已經制定了較為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并應實際之需作過調整和修改,但是,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表現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審批期限過長,專利費用過高,導致科研院所往往因害怕在專利申請中投入過多的時間和精力而淺嘗輒止。實踐中,專利審查機構由于不受期限的約束,常有任意拖延專利實質審查時間的情況出現。專利的審查期限過長往往使得申請的專利技術喪失先進性,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打擊了申請人的積極性。

1.2 知識產權司法機關執法不力

法律的保護不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賴于有力的執法。然而調查表明,科研院所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指責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機關的執法不力。法院與仲裁機構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處理中無法達到及時、正確的裁斷要求,使得侵權糾紛中無法及時確定權屬,打擊侵權行為。這里除了由于司法機構、組織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風拖沓、辦案效率低下問題,同時也有司法機關人員的專業知識欠缺的原因。

1.3 中介市場很不完善

市場經濟中,中介機構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識產權管理這種專業知識要求很高的市場中,專利機構應發揮應有職能。知識產權機構不僅可減少科研院所申請過程中所需要的時間,同時還可抓住侵權行為的要害,收集有利證據打擊侵權。然而我國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缺乏,人員素質難以滿足相應需求。

1.4 科研院所自身知識產權管理意識不強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立比較晚,知識產權管理意識比較弱。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4.1 科研院所能真正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在內部建立知識產權制度、運用制度為自己的技術開發和科研院所發展服務的還不多。

1.4.2 專利的申請量少,質量不高。⑧知識產權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護層面,還沒進入資本化運作。

2 原因分析

2.1 科研院所行為方面體現出的問題的原因分析

科研院所行為方面存在的問題,即科研院所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行為方式及結果。例如,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缺少主動性,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缺少戰略等。原因之一是過去體制的慣性影響。我國過去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成果管理體制,轉向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制的時間較短,人們還受過去成果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從而對知識產權管理缺乏了解和認識,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請知識產權保護,而是以等方式處理。原因之二是由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不完善,削弱了科研院所實施知識產權管理取得的收益,導致科研院所缺少進行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

2.2 制度方面導致的問題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國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行為方面存在問題的更深層次原因,其產生的影響更為深遠。那么,造成我國知識產權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對制度的形成進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與完善是一個不斷變遷的過程。制度變遷的路徑要分為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前者是指一群(個)人在響應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獲利機會時所進行的自發性變遷;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變遷;自發性制度變遷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動來加以促進。誘致性制度變遷是在獲利機會的誘導下利益各方長期博弈的結果,其變遷是緩慢的,而強制性制度變遷則可由政府直接頒布法令實現。而且,如果誘致性創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來源的話,那么一個社會中制度安排的供給將少于社會最優。因為自發性制度變遷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動來加以促進??蒲性核鶅炔康闹R產權管理規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誘致性制度變遷,它是一個緩慢的過程,這也是我國科研院所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的外部環境則主要是強制性變遷,依靠政府頒布的法令。然而我國政府過去階段的任務重心是進行經濟體制改革,而政府本身的機構改革有些滯后,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機構效率低下,執法不力降低了強制性制度變遷的作用。

3 政策建議及對策

3.1 政府在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上要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應加強與發達國家知識產權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識產權法律、政策方面的新進展。從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立法,制定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知識產權政策和法律。

第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由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涉及的法律法規較多,知識產權本身的專業性很強,使得這方面的執法難度較大,而我國執法人員的水平也有待提高。

第三,政府可引導和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建設。政府通過制定政策對中介市場加強管理和指導。并逐漸放開,通過行業自律和市場化運作,促進知識產權中介市場的完善。

3.2 科研院所應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體

第一,科研院所領導要增強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研究,并與科研院所業務戰略和技術創新工作緊密相結合。

第二,科研院所要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組織機構和人員設置。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配備專門的人員,并受科研院所決策層的直接領導。這一部門的職能是制定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其實施情況;負責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工作,開展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研究;負責科研院所員工的知識產權知識培訓等。

第三,科研院所應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的學習。一方面加強對員工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的宣傳與培訓,把知識產權管理意識貫徹到各項工作中去;另一方面,還要學習和引進國內外科研院所先進管理經驗,充分利用專利文獻,為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提供指導。

篇7

【關鍵詞】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問題分析、原因探究

引言

就企業知識產權方面,由于中國經濟市場化時間比較短,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還存在問題。筆者將對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議和對策。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環境不健全

由于中國的經濟市場化時間不長,無論是法律保護機制還是市場運作機構都還不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環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自身的缺陷。

我國1980年才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84年才開始實施第一部《專利法》。目前,雖然已經制定了較為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并應實際之需作過調整和修改,但是,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表現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實踐中,專利審查機構由于不受期限的約束,常有任意拖延專利實質審查時間的情況出現。專利的審查期限過長往往使得申請的專利技術喪失先進性,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打擊了申請人的積極性。

(2)知識產權司法機關執法不力。

法律的保護不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賴于有力的執法。目前,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指責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機關的執法不力。法院與仲裁機構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處理中無法達到及時、正確的裁斷要求,使得侵權糾紛中無法及時確定權屬,打擊侵權行為。

筆者以為,除了由于司法機構、組織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風拖沓、辦案效率低下問題,同時也有司法機關人員的專業知識欠缺的原因。

(3)行政機關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行政權力在中國社會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優勢,由此企業普遍對行政機關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機關由于體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時,行政機關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對嚴重的侵權而致犯罪的行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權限;法院在刑事責任的追究中,按分工習慣,又將此類審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能力。因此企業經常反映難與管理機構打交道,而且很難適用刑罰手段來保護自己,打擊侵害者。

(4)中介市場很不完善。

市場經濟中,中介機構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識產權管理這種專業知識要求很高的市場中,專利機構、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等中介機構應發揮應有職能。知識產權機構不僅可減少企業申請或注冊過程中所需要的時間,同時還可抓住侵權行為的要害,收集有利證據打擊侵權。然而我國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缺乏,人員素質難以滿足相應需求。

(5)市場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

由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不健全,加上過去中國實行成果管理的科技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導致中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甚至有時達到公開化。例如,有人就錯誤地認為“盜版”行為對中國的經濟發展有利:“在中關村,凡有真的幾乎就有假的,對暢銷品來說,往往假的數十倍、百倍于真的”。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在這種市場環境下很多時侯只能是無可奈何。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意識比較弱。

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企業能真正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在內部建立知識產權制度、運用制度為自己的技術開發和企業發展服務的還不多;

(2)企業中,專利的申請量少,質量不高。據調查,中國有70%以上國有大中型企業、95%以上小型企業沒有專利申請,更談不上向國外申請專利,有意識地建立專利網和專利壁壘來保護這些成果。

(3)知識產權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護層面,還沒進入資本化運作。

研究發現不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的無形資產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貢獻要小于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同時市場對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無形資產的定價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這說明我國企業還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對吸引投資的巨大作用。

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乏規劃

據調查,國內絕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更談不上從戰略上進行規劃,企業關注的仍是有形資產的管理。調查發現,每個大中型企業每年科研成果超過百項,但申請專利的卻寥寥無幾。

沒有專利戰略,就不能保證科研開發的各個環節,包括選項、立項、專利申請規模、專利保護及其策略和產業化順利進行。許多企業不知道對專利文獻的利用,很少進行專利文獻檢索,造成低水平重復研究。由于缺乏戰略高度的規劃,許多企業成果只申請了中國專利而造成技術流失,專利申請后利用率很低,產業化、商品化程度低。

此外,還很容易導致陷入專利“陷井”與“雷區”,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權,不僅要支付高額賠償,甚至導致企業破產。深圳市某廠的產品屬荷蘭菲利浦公司在中國獲權的專利保護范圍,被訴侵權,不但自行銷毀了模具和侵權產品,還要支付巨額賠款。

4、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乏嚴密的規章制度

調查表明,我國企業目前涉及知識產權問題時大多是通過聘請律師幫助解決,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認識到專業機構的設置和利用以及配置專業人員,沒有設置專業人員從事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研究及開發,同樣也缺少嚴格的規章制度來對知識產權管理加以指導。許多企業商標檔案的管理與企業的其他檔案進行合并管理,而沒有專門的商標檔案制度和對商標的申請、印制、保管及續展進行規定。

5、缺乏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方面的人才

國內很少有企業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關知識產權的管理均當作法律事務處理,缺少能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業務緊密結合的專業人才,導致許多專利申請后無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國過去科研與生產相分離,企業僅僅是生產基地,科研開發主要由大學、研究所承擔,由國家進行計劃分配,導致企業研發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積在高校、研究所,不能產業化、商品化;同時,也缺少精通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和專利許可業務的專門人才把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聯系起來。

二、出現上述問題的具體原因分析

面對經濟全球化和來自全世界企業的激烈競爭,我們必須分析產生這些問題的深層次根源,筆者以為,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1、企業方面的認識不足

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缺少主動性,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缺少戰略等。在發達國家,知識產權的管理受到極大重視,視為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我國的企業不重視知識產權的原因主要有:

(1) 過去體制的慣性影響。

我國過去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成果管理體制,轉向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制的時間較短,人們還受過去成果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從而對知識產權管理缺乏了解和認識,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請知識產權保護,而是以等方式處理。

(2) 企業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從無到有、從被動到主動的變遷,其動機是受行為變遷所帶來的利益驅動。只有行為人分析到行為的結果能帶來巨大的利益時,他才會采取行動,從而發生行為變遷。我們可把企業的行為變遷分為兩種:誘致性變遷和強制性變遷。誘致性變遷是行為主體受巨大利益的誘導而產生的自發變遷;強制性變遷是政府制定法律規章,強制企業發生行為改變。一方面,誘導行為變遷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因為這要受行為主體現有知識與經驗、認識能力和學習能力等影響;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業實施知識產權管理取得的收益,導致企業缺少進行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從而又延長了企業行為的變遷過程。

2、制度方面導致的問題

制度缺陷是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方面存在問題的更深層次原因,其產生的影響更為深遠。因為制度是決定人們相互關系的、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性規則,制度的缺陷會增大人們在知識產權活動中的交易費用,缺少激勵人們實施知識產權管理的利益動因。沒有法律制度保護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收益,人們不僅缺少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相反,還會因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不受處罰而產生仿造、假冒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等。

我國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我們首先需要對制度的形成進行分析。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誘致性制度變遷,它是一個緩慢的過程,這也是我國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外部環境則主要是強制性變遷,依靠政府頒布的法令。

我國政府過去階段的任務重心是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推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機構改革有些滯后,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機構效率低下,執法不力降低了強制性制度變遷的作用。隨著激烈國際市場競爭,依靠緩慢的誘致性制度變遷不能適應當前需要,必須通過政府完善知識產權法令,加快政府機構改革,實現強制性制度變遷。通過強制性的制度變遷,實現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的強制性變遷。

三、建議及對策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要解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目前存在的問題,首先就是要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制度,形成強制性制度變遷和行為變遷,加大知識產權管理的知識供給;同時,企業自身也要采取相應的對策和行動,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政府在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上要發揮更大作用

(1)政府應加強與發達國家知識產權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識產權法律、政策方面的新進展。從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立法,制定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知識產權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執行規范,一方面要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的改革,制定嚴格的工作規范,提高行政機關的工作效率和人員素質;另一方面要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制度規范,制定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規定,企業進出口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定,企業競業禁止規定等。

(2)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由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涉及的法律法規較多,知識產權本身的專業性很強,使得這方面的執法難度較大,而我國執法人員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執法部門應注意加強與技術專家、知識產權法律專家的溝通,聘請他們擔任專家咨詢顧問并協助解決疑難案件。

(3)政府可引導和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建設。在初期,政府通過制定政策對中介市場加強管理和指導,并逐漸放開,通過行業自律和市場化運作,促進知識產權中介市場的完善。

(4)政府應加速我國專利信息網絡的建設,盡早建立開通互聯網絡向公眾提供專利說明書全文、法律狀態查詢。選擇一些有條件的省市建立遠程可視審查會晤系統,方便和加速專利審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識產權文獻館,提供知識產權自動檢索、知識咨詢,提供專題培訓等,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

2、企業成為知識產權保護“撐傘”

(1)企業領導要增強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研究,并與企業業務戰略和技術創新工作緊密相結合。所謂知識產權管理戰略就是針對企業知識產權形成、保護、發展和價值運作而制定的長遠的戰略性規劃。不僅要研究知識產權的保護,還要把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的技術開發戰略和無形資產資本化運作緊密聯系起來,創造更大利潤,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2)企業要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組織機構和人員設置。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配備專門的人員,并受企業決策層的直接領導。這一部門的職能是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其實施情況;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工作,開展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研究;負責企業員工的知識產權知識培訓;建立企業內部知識產權文獻“數據庫”等。

(3)企業應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的學習。一方面加強對員工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的宣傳與培訓,把知識產權管理意識貫徹到企業各項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企業還要學習和引進國外企業先進管理經驗,充分利用專利文獻,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提供指導。

3、官、產、學應加強合作

(1)充分利用高校專業研究人員資源,廣泛開展對政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進行培訓,以解決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不足和素質不高狀況。

(2)政府、大學科研機構及企業要聯合起來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后備人才的培養。在大學設置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專業,該專業應是一個涉及法律、國際貿易及企業經營管理的綜合性專業。根據知識產權管理的特點,培養更多具有理工科背景的知識產權法律及管理人才,培養既懂法律又熟知國際貿易規則和企業經營業務的復合型人才。

(3)可以由政府引導,加強企業和大學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高校、科研所專利技術的產業化、商品化,盡快使企業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

結論

企業知識產權問題是一個整體的動態系統,是企業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過程中對知識產權的系統管理,以實現企業競爭優勢為目標,希望我國企業對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能進一步完善,以創造更多財富。

參考文獻

【1】姚小濤,席酉民.以知識積拐為基礎的企業竟爭戰略觀.中國軟科學,2001,(9)

篇8

(一)為企業管理者提供管理人力資源所需要的信息

企業在不斷發展與壯大的同時,其人員編制也隨之擴充,但隨著人員編制擴充而來的,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困難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企業就很有必要借助人才資源會計為管理者提供其所需要的信息,以此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為投資者以及債權人提供正確的、科學的信息

通過傳統的會計報表將信息反映給投資者以及債權人,但是其中的信息并不包括人力資源信息,僅僅提到了財務資源、物資資源等方面的實際情況。如果將人力資源成本列入當期損益中,并且將投入的人力資源列入資產中,則便于投資者以及債權人全面了解企業的資產、損益以及財務變動情況。

(三)調動企業員工的積極性以及主動性

通過建立起合理的人力資源會計制度,能夠為企業投資以及開發人力資本工作提供一定的額保障。此外,在企業發展過程中要形成和諧的工作氛圍,不斷激發員工的熱情,提高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效率,以此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四)給企業提供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的會計信息

追求企業財富的最大化是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最終目標,但是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要履行自身的社會責任,而企業履行該項職責的突出表現就在于提供就業機會,吸納社會勞動力。企業在完成此項工作的過程中,可以通過有效的人力資源會計,獲得相關信息。

(五)人力資源會計在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方面的具體作用

人力資源優化的配置,是指將每一位員工安置在合理的崗位上,并促使個人優勢能在崗位工作中得以發揮。人力資源會計通過貨幣單位描繪企業人力資源的變化情況,可以為企業確認人力資源合理配置方案、分析人力資源開發的具體經濟效益、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提供可靠依據,幫企業領導有效解決人力資源的配置優化問題,解決人力資源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二、人力資源會計在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未設置專門的研究機構

企業在借助人力資源會計開展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由于沒有設置專門的研究機構,無法對人力資源進行準確計量。在缺乏專門研究機構的情況下,企業不能從中積累豐富的管理經驗,使得人力資源會計在企業管理中的具體作用沒能有效發揮出來,導致企業對人力資源會計的運用尚且處于發展階段。

(二)未劃分清楚人力資源的產權歸屬問題

在確定人力資源產權歸屬問題的時候,由于沒有對人力資源進行準確的確認、計量與報告,致使在劃分人力資源產權過程中出現了較多問題。企業在開展日常管理活動過程中,在管理者未劃分清楚人力資源的產權歸屬問題的情形下,不利于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以及主觀能動性。

(三)人力資源核算不準確

從企業實際管理工作過程來看,人力資源核算過程仍存在不確定性,這就造成人力資源核算未充分發揮其應有作用的現象。企業在核算人力資源過程中,未按照員工實際勞動來進行收益的劃分,直接打擊了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不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企業實施人力資源會計的措施

(一)成立人力資源問題專門研究機構

從理論方面出發,充分結合實踐活動來積累豐富的經驗,建立起科學的、合理的人力資源理論體系。

(1)組織專業小組,該小組中包括著名會計學者、經驗豐富的會計實務工作者,研究以及總結各個時期人力資源會計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引導人力資源會計工作人員順利完成任務。

(2)以書面的報告形式將研究成果通過各種媒體顯示出來,確保人力資源會計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3)建立專門的網站,專門研究目前人力資源會計中所出現的問題,同時在研究這些問題的過程中,要從正確的原則以及正確的方向出發,確保人力資源會計工作的健康發展。

(4)定期組織人力資源研討會以及報告會,邀請社會上知名的人員參加會議,推動人力資源會計工作的發展。

(二)明確界定人力資源的產權歸屬

人力資源確認、計量、核算以及報告的前提是指人力資源產權的界定,而人力資源產權界定是人力資源會計的基礎;人力資源會計的對象是指組織活動中所擁有以及控制的人力資源,以及確認、計量、記錄以及報告人力資源會計的對象。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團隊性以及知識運用的綜合性是知識創新的最大特點,因此界定人力資源產權歸屬問題與界定知識產權有著密切的聯系。如果個人取得知識產權,那么知識產權以及人力資源產權都屬于個人享有,這兩者之間存在著同一性。如果知識創新是經濟作用的結果,那么知識產權屬于集體享有。但從本質上來講,人力資源的產權仍然屬于個人。知識產權與人力資源產權具有同一性,但也存在著一定的區別,在確認、計量、記錄以及報告人力資源會計的時候,要合理界定人力資源的產權歸屬問題。

(三)準確核算人力資源權益

篇9

關鍵詞: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高新技術產業

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和知識產權制度的確立,知識產權已成為現代企業重要的生產經營要素,企業經營形態也從強調傳統的土地、廠房、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轉而強調專利、品牌、顧客關系、服務等無形資產。在這種背景之下,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作為知識產權開發與知識產權融資的創新模式逐漸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目前,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的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實踐發展迅速。在美國,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的對象資產已經非常廣泛,從電子游戲、音樂、電影、娛樂、演藝、主題公園等與文化產業關聯的知識產權,到時裝設計的品牌、最新醫藥產品的專利、半導體芯片,甚至專利訴訟的勝訴金,幾乎所有的知識產權都已經成為證券化的對象,資產證券化的金額已經超過15億美元。在亞洲的日本,經濟產業省早在2002年就聲明要對信息技術和生物領域等企業擁有的專利權實行證券化經營,并成功地對光學專利實行了資產證券化?;谥R產權資產證券化的迅速發展,美國投資銀行界與知識產權界將其作為未來重大的資產證券化項目,就連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也將其作為未來的一個“新趨勢”。我國政府正在倡導建立創新型國家,而高新技術產業作為創新型國家的支柱產業,其發展的好壞與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進程。知識產權證券化是一種把知識資本與金融資本有效結合的新型金融工具,因此探討知識產權證券化與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知識產權證券化概述

知識產權證券化是指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能產生可預期的現金流的知識產權(基礎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后轉移給一個特設目的機構(SpecialPurposeVehicle,簡稱SPV),由該特設目的機構發行以該知識產權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的證券的過程。

知識產權證券化本身具有精巧的結構和復雜的法律關系,同時由于知識產權權利種類眾多,特性各異,每一項知識產權證券化交易都有獨特之處。但是作為資產證券化的深化,知識產權證券化也具有資產證券化的共同特性,典型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參與主體和其交易結構如圖1:

根據圖1,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主要是:1.知識產權的所有者(原始權益人,發起人)將知識產權未來一定期限的許可使用收費權轉讓給以資產證券化為惟一目的的特設機構(SPV);2.SPV聘請信用評級進行ABS發行之前的內部信用評級;3.SPV根據內部信用評級的結果和知識產權的所有者的融資要求,采用相應的信用增級技術,提高ABS的信用級別;4.SPV再次聘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發行信用評級;5.SPV向投資者發行ABS,以發行收入向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支付知識產權未來許可使用收費權的購買價款;6.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務人向知識產權的被許可方收取許可使用費,并將款項存入SPV指定的收款賬戶,由托管人負責管理;7.托管人按期對投資者還本付息,并對聘用的信用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付費。

二、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特點

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是金融資本與知識資本的一種有效結合,是以金融技術為依托,以知識產權的信用為擔保,以證券化為載體的融資方式。相對于傳統的應收賬款資產證券化、住房貸款抵押證券化,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的一般的交易結構與傳統的資產證券化類似,其參與主體一般也會包括發起人(原始權益人)、特設載體(SPV)、投資者、受托管理人、服務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信用增強機構、流動性提供機構,一般也是通過信托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形式建立起證券化的通道,也要運用風險隔離和外部及內部的信用增級方式,來提高證券化產品的市場吸引力。但是,由于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即未來能夠產生現金流量的資產,是以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以及商業秘密為核心的知識產權,所以與傳統的金融資產為核心的證券化相比較,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一)相對于傳統的應收賬款證券化、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的權利狀態更為復雜。例如,一件作品可能是法人作品,也可能是職務作品或非職務作品,既可能受著作權法保護,也可能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還可能受商標法保護;一項專利既可能是發明專利,也可能是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既可能是剛剛獲得授權的專利,也可能是即將權利期屆滿的專利;而一項商標則既可能是注冊商標,也可能是未注冊商標,既可能是馳名商標,也可能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還可能是一般商標。

(二)基礎資產往往是和有形資產結合在一起。由于知識產權客體的無形性,知識產權產品必須依托有形的載體才能體現出來,例如以某一專利產品的銷售收益作為基礎資產,該專利產品的銷售收益中也包含了專利產品載體的價值。

(三)傳統資產(如應收賬款、住房抵押貸款)未來現金收益相對穩定;而知識產權的無形性、時間性和地域性使其容易被侵權,未來現金收益確定性差而且來源復雜。影響知識產權未來現金流評估的不確定因素很多:時尚或民意,特別是版權或商標證券化時;不可預料的技術進步;商業秘密在時間性與專有性上的不確定,以及其不公開性使其現金流評估更困難;專利有被宣告無效的可能;高速發展的寬帶技術和P2P技術使侵權更容易給評估音樂作品現金流增加了難度;侵權行為可能嚴重侵蝕知識產權現金流等。(四)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之間具有較大的差異性。典型的資產證券化項目,如住房按揭貸款、汽車貸款、企業應收賬款、房屋租賃應收費用等,不同種類的資產之間或許有風險和收益的差別,但在同一種類型的資產中,并不對具體的每筆業務做出區分,也就是說人們并不關心哪一個貸款人歸還住房貸款的信用更好,人們只關注住房按揭貸款這種資產從總體上體現出的風險和收益。但知識產權與此完全不同,同為知識產權,相互之間市場價值的差距可能非常大。如同為專利權,可以是發明專利,但也可以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同為發明專利,可能是有效治療艾滋病的藥品專利,也可以是電連接器接頭專利。一個馳名商標和一個剛剛申請注冊的默默無聞的商標在人們心中肯定不會因為二者同為商標而具有相同的分量。

三、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影響分析

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對促進高新技術轉化,提高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都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一)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拓寬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渠道,分擔高新技術產業的高風險。在傳統融資方式下,資金供給者在決定是否投資或提供貸款時,依據的是資金需求者的整體資信能力,信用基礎是資金需求者的全部資產,較少關注它是否擁有某些特質資產,只有當資金需求者全部資產的總體質量達到一定的標準,才能獲得貸款、發行債券或股票,否則,則不能使用這種融資方式。我國很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就是自身擁有大量的專利等知識產權,但由于其自身風險性高,整體資信能力較低且缺少實物資產,所以難以通過傳統融資方式籌集到發展所需的資金,嚴重制約了其將高新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能力。目前,國內高新技術知識產權轉化率不到10%,傳統融資方式的局限性是導致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知識產權證券化是一種資產收入導向型的融資方式,其信用基礎是知識產權而非企業的全部資產。資金供給者在考慮是否購買ABS時,主要依據的是知識產權的預期現金流入的可靠性和穩定性,以及交易結構的嚴謹性和有效性,資金需求者自身整體資信能力和全部資產的總體質量則被放在了相對次要的地位。知識產權證券化突破了傳統融資方式的限制,破解了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高新技術企業將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手段。

(二)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可以加速高新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高新技術實現產業化的三個階段,每個階段所需的資金呈幾何級數增長,因此,高新技術產業在國外有“吞金產業”的說法。根據國際經驗,R&D研究經費、R&D轉化資金、批量生產的資金三者的比例應達到1∶10∶100,才能使R&D較好地轉化為商品,形成產業。在我國,這三個階段的資金投入比例數據不盡相同,較多的資料顯示這個比例為1∶1∶10,有的資料顯示這個比例為1∶1.85∶30.7。盡管具體數據不同,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R&D成果轉化階段和工業化生產階段,我國的資金投入明顯落后于發達國家。工業化生產階段是能獲取商業利益的產業化階段,一般投資者和商業銀行都愿意提供資金投入,情況并不那么糟糕。R&D成果轉化階段,作為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的關鍵環節,由于風險很高,投入資金遠遠不足,嚴重制約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總體進程。按照國際經驗計算,1993年我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資金應為1960億元,而實際僅有334.59億元,缺口高達1625億元,比1987年至1993年的成果轉化投入的總和(1391億元)還多!這個缺口在“財政拿不出,銀行不敢給,企業沒能力”的現狀下,只能由新的融資方式來填補,知識產權證券化是填補這一資金缺口一種重要的方式和途徑,尤其是對處于成長期和成熟期的高新技術企業而言更是一種難得的融資渠道。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高新技術成果的轉化率,為其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三)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是高新技術開發園區形成與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之一。實踐表明,設立高新技術開發園區的根本目的,是努力營造一種適合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和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特殊環境,成為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的“孵化器”。但高新技術開發園區不是通過行政命令或行政手段就能建立起來的,而是在各種因素包括科技資源、智力資源、良好的創業環境、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豐富的融資渠道的共同作用下建立起來的,其中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渠道將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我們堅信,在不久的將來,隨著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不斷發展和相關的法規與制度不斷完善,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將與風險投資一道成為推動我國高新技術開發園區發展的兩個重要因素。

(四)發展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可以推進高新技術企業管理現代化,促進技術創新。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的交易模式和結構決定了其在向擁有知識產權的高科技企業引入資金的同時,還通過SPV和其他相關中介機構向高科技企業引入了管理經驗,通過破產隔離等手段提升了高科技企業的管理水平,可以大大地改善目前許多高科技企業的管理狀況,促進其管理走向現代化。同時,為了保護投資者和知識產權的創造者的利益,避免知識產權成果被剽竊或仿冒,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基礎,這也有力地促進了研究開發和技術創新。如果沒有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高科技企業將會遭到毀滅性打擊。知識產權證券化只是使知識產權所有者放棄未來一段時間內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收費權,并不會導致其喪失所有權。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提高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四、運用知識產權證券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一)擴大知識產權支撐證券的資金供給。資產支撐證券的最主要投資者是養老基金、商業銀行、共同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應該完善相關法律,使其可以有選擇地投資于高質量的知識產權支撐證券。為了支持知識產權證券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還可由政府部門出資組建專項科技投資基金,利用科技投資基金購買低級證券。

(二)政府在知識產權證券化的起始階段應深度介入。與我國具有相似法律背景的鄰國日本,在制定“知識產權立國”的基本國策后,一直致力于知識產權商業化的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2003年日本第一例專利證券化是在政府支持下進行的。據日本《讀賣新聞》報道,日本政策投資銀行將建立知識財產基金,以購買企業、大學和研究機構擁有的未得到有效應用的專利和技術,并將其商業化。也就是說,日本政府將繼續扶持本國的知識產權證券化。在我國目前的法律環境和現實境況下,知識產權證券化更不能像美國等市場經濟高度發達、證券市場健全的國家那樣完全交由市場運作,需要政府高度介入加以扶持。

(三)整頓、規范和引導金融中介機構發展。信用評級是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重要的一環,一方面,對原始資產的評級直接決定資產池價值的總量,為證券發行規模和價格提供客觀依據,另一方面,評級對投資者決策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任何一個方面的評級失真都會給資產支撐證券的發行和流通帶來障礙,而頻繁的失真將產生市場信用危機,可能直接導致資產證券化難以進行。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立時間不長,社會信用基礎比較薄弱,資本市場還不很成熟,資產證券化也剛剛起步,客觀上需要政府部門在新型資本工具導入期深度介入,給知識產權證券化提供必要的信用基礎,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有效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發展。

(四)加快成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特殊目的機構(SPV)。連年國際收支順差使中國人民銀行積攢了巨額外匯儲備,國際匯率頻繁波動給人民銀行的儲備資產保值增值帶來嚴峻考驗,為降低匯率風險,央行開始嘗試將儲備用于國內,對中行、建行和工行的外匯注資就是對儲備的一種創造性運用,所以,本文建議借鑒銀行改革模式,以中央匯金公司的名義和資產管理公司共同出資組建知識產權證券化機構,這種半官方性質的載體有兩個優勢:一是中央匯金公司的參與將增強資產支撐證券的信用等級,為證券化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信用保證;二是資產管理公司在長期的資產處置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資產處置經驗,新設特殊目的機構對這種經驗的繼承將使其在同行中具有很大優勢。

(五)加強金融監管改革。從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看,一方面,金融市場主體為規避監管不斷進行創新,監管是創新的重要動力之一;另一方面,金融市場下的創新推動金融監管方式發生改變,正如新制度學派所指的那樣監管的變化本身就是一種創新,一個完整的創新必須同時包含市場創新和監管創新兩個方面,創新是一個互動的過程。我國進行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也離不開監管創新,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部門,所以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在監督管理好本行業的同時還應該增強協調監管的能力,為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規范有序健康地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并提供制度保證。

參考文獻:

[1]何小鋒等.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7,(1).

[2]湯珊芬,程良友.知識產權證券化探析[J].科學管理研究,2006,(8):53-56.

篇10

打印無所不能

2009年6月中旬的一天,記者在青島市知識產權局和青島市李滄區科技局有關領導的陪同下,來到位于青島市李滄區四流北路的一家企業孵化器采訪,正在這里接受孵化的青島尤尼科技有限公司即將“破殼而出”。

“這是鮮花打印機,那是紡織品打印機!”在尤尼公司董事長王紅的指引下,我們一行開始參觀公司的樣品陳列室。記者看到,王紅帶領公司員工發明的鮮花打印機,與普通電腦打印機差不多大小,但根據需要對打印機的內部結構作了相應的改進,以便把需要打印文字或圖案的花朵放到準確位置。

用來演示的花是一朵剛采摘下來的玫瑰,工作人員將花朵輕輕放入打印機的噴頭部位并固定好,隨即在電腦里選擇好要打印的文字,點擊“確定”之后,只幾秒鐘時間,花瓣上的字跡便清晰可見。隨后,一名工作人員把手指伸進特制的美甲打印機里,隨著噴頭的來回擺動,指甲上很快便打印出了漂亮的花紋。

王紅介紹,雖然尤尼公司成立才幾年,規模也不大,卻是一家具有自營進出口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幾年來,公司以引領時尚、創新生活為宗旨,有效地將機械、電子、軟件、化工及藝術設計結合起來,現已研制出蠟燭打印機、花卉打印機、指甲打印機、水果打印機,T恤打印機等多款機型,這些產品已全部出口到120多個國家與地區。

瞄準市場搞研發

當問及王紅怎樣進入這樣一個精彩的特種打印行業時,她淡然一笑,“先后在幾個行業里干過,經歷過坎坷,也有過不少成功,但總想闖出一片屬于自己的天地,后來經過多方市場調研,終于下決心進入了這個自認為很有意思的特種打印行業!”

1985年6月,王紅畢業于山東大學金屬材料專業,在校期間,她就因各方面表現突出,被評為“山東省人大代表高校學生代表”。大學畢業以后,她先后在青島通用機械廠及其焊接研究所擔任分廠廠長及研究所副所長。1993年以后,她又曾在世界五百強企業――雀巢公司從業11年,曾擔任雀巢公司中國北方區中方第一經理。在這里,她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大項目運作經驗以及豐富的國際市場開拓經驗,這成了她人生中一筆重要的“財富”。

天性對市場極其敏感的王紅,經過多方考察論證,認為瞄準時尚一族一定會有很大的市場空間。2004年11月,王紅辭去了雀巢公司的職務,創辦了青島尤尼科技有限公司。經過努力,她創辦的公司2005年生產產值就達300萬元,出口創匯達30萬美元。到2007年,生產產值迅速攀升到960萬元,出口創匯達120萬美元?!艾F在公司已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F在回過頭來看,當初的思路是正確的,只有瞄準市場,發明出來的產品才會有生命力!”王紅對自己的事業充滿了信心。

知識產權是生存的根本

也許是因為在雀巢公司得到了歷練,王紅打公司成立第一天起,就確定走知識產權促企業發展的路子?!疤胤N打印技術應用了電子和計算機軟件的前沿技術――A RM嵌入式系統作為產品開發的主導方向,產品科技含量高,只能把自己辛苦研制出來的產品及時得到專利保護,公司才有了生存的根本。”

正因為如此,尤尼公司在短短的4年時間里,就已申請了78項國家專利、8項PCT專利及3項軟件著作權。據了解,她已經申請了蠟燭打印機,塑杯打印機,蛋糕打印機,巧克力打印機、高爾夫球打印機、樹葉打印機、羽毛打印機、鑰匙打印機等多項專利。“能想到的都已申請或即將申請專利,先把這個領域的專利布局好了,就不愁沒有市場!”王紅儼然是個專利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