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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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知識產權;維權;《著作權法》
一是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由于歷史的原因,知識產權的概念在公眾中仍是一個相當陌生的名詞,一些人不知道知識產權為何物,不知道應該如何保護知識產權,更不知道保護知識產權有什么作用。許多人,甚至是一些知識分子,既不懂得維護自身的知識產權,又不會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個別的甚至肆意踐踏知識產權。我們的許多知識成果誕生了,但卻不知道運用法律武器予以保護,結果后悔莫及,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據報載,近年來我國每年取得的國家級重大科技成果達3萬多項,而每年受理的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發明專利申請只有1萬多件,還有2萬項左右的成果沒有取得專利保護。這些技術一旦公開,就等于白白流失。還有的發明人只是申請中國專利,而不申請其他國家和地區專利,也導致專利大量流失。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統計,自1985年專利法實施至20世紀末的十四五年時間里,我國向國外申請的發明專利不足3000件,反而將11.3萬多項發明無償地“奉獻”給了世界各國。對于目前市場上大量存在的盜版盜印等知識侵權行為,人們的反應也相當漠然。不少人,甚至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思想認識也有許多偏頗。認為“黃”是有害的,應該“掃”掉,而“非”則無關緊要,盜版盜印產品價格低廉,只要內容健康,就沒有必要予以查處和打擊,從而給“掃黃打非”斗爭帶來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
就企業而言,我國企業面臨的國際知識產權競爭環境日益嚴峻。知識產權成為部分跨國公司打壓我國競爭對手、謀求更大利潤的主要工具。21世紀,世界巨頭競爭最鋒利的武器——知識產權,是中國加入WTO以來國內企業目前遇到的最棘手的事情。目前,跨國公司非常重視在我國的專利申請工作,日益密集的專利“陷阱”將成為我國公司不得不面對的棘手問題。反觀國內企業,合理利用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維護境外自身知識產權權利的狀況卻不容樂觀。由于中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企業缺乏境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境外申請專利和注冊商標數量較低,近幾年來遇到了種種知識產權糾紛,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標搶注問題。據統計,我國企業商標有超過80個在印尼被搶注,有近100個商標在日本被搶注,有近200個商標在澳大利亞被搶注。另外,還有許多知名商標被其他國家搶注。
近幾年我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雖有一定提高,但受慣性思維的影響,整體保護意識仍然比較淡薄。99%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60%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這些數字暴露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低下,說明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仍缺乏足夠的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
二是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缺乏。知識產權,需要國家政府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對其予以保護。但是,由于我國知識經濟和商品經濟發展滯后,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還面臨著許多困難。就法律來說,國家雖然頒布了《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等,但相對于內涵和外延極其豐富的知識成果和人類無窮無盡的創新能力而言,現有法律制度仍然很不完備,也很不配套。同時,知識產權領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就行政而言,國家雖然已經成立知識產權局,但面對面廣量大的知識市場,面對大量存在的違法侵權行為,仍然缺乏健全的管理網絡和強有力的管理措施進行應對。就經濟而言,知識市場還沒有普遍建立起扶優限劣、優勝劣汰的運行機制,往往合法經營的收益微薄,而盜版侵權的則大發橫財。
2 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的建議 2.1 牢固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要通過多種途徑,運用多種方式,廣泛開展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使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知識深入基層,深入人心,使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行動成為社會公眾的廣泛自覺。不僅知識產權的擁有者要知道依法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的權益,依法與各種形式的侵權行為作斗爭,而且知識產權的利用者也要明白只有依法才能取得知識產權,才能使用知識成果,不然的話,就會受到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懲罰。從而逐步在全社會營造人人尊重知識產權,自覺維護知識產權,努力開發知識產權的市場環境和社會氛圍,為知識經濟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2.2 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自我保護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基礎,如果能夠從源頭上做好保護工作,可以消除很多糾紛,減少大量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權利人,尤其是作為市場經濟活動主體的企業,應當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制訂切實可行的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應當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做好專利申請工作,爭取獲得專利保護; 做好商標注冊的申請工作, 并對商標進行合法使用;制定完善的商業秘密保護措施,做好對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的保護工作,避免對外泄露,尤其是對企業生存與發展利益攸關的商業秘密更要著重加以保護;在與他方的合作或交易過程中,就知識產權問題應做到約定明確、權責清晰,防止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此外,企業還應提高警惕,實時考察自身的經營行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有關權益,避免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推上法庭的被告席。
總之,一句話,希望使權利人的維權之路少一分艱難,多一點順暢;少一分崎嶇,多一點坦途。
2.3 發生糾紛,積極應對,依法維權
作為知識產權權利人,可能經常會發現權利被他人侵犯;而作為市場經營者,又可能會面臨知識產權人的侵權指控。一旦發生糾紛,應合理運用訴訟策略,實現利益最大化。首先,企業對于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訴訟應當積極面對,而不能消極回避,應從各個方面做好準備工作,全方位衡量訴訟利弊得失,選擇適當的應對策略;其次,應確定整個知識產權訴訟的核心問題,搜尋案件的突破點,爭取在訴訟中占據有利地位;第三,應將知識產權訴訟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以訴訟為核心,輔以行政處理手段、媒體宣傳等,全面開展工作;第四,訴訟中應審時度勢,有效利用洽談磋商等非訴訟解決方式,避免出現兩敗俱傷的不利結局。此外,如果一旦遭遇大規模的訴訟,涉案企業還應積極爭取同行業企業的支援,增強后援支持力量。
2.4 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知識產權的保護離不開企業自身和中介機構的努力,更有賴于整個國家立法的完善和行政、司法保護機制的健全。
篇2
關鍵詞:知識產權 保護戰略 國際貿易
知識產權保護主要是對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商業秘密權實施保護,以此保障產權所有人憑借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獲取收益。我國作為WTO成員,要高度重視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中的規定,隨著我國與國際上貿易的廣度和深度的拓展,我國應加強對對外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支持和引導企業運用有關知識產權法規保護自身利益。知識產權主要靠個人及其組織在腦力勞動方面創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它具有無形性、雙重性、確認性和獨占性的特點。
一、知識產權保護與國際貿易的關系
知識產權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技術轉讓,轉讓專利和商標的使用權;版權許可,使版權人獲得收入。含有知識產權的產品在國際貿易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例如新的藥品和其他高科技產品:電影、音樂、書籍、計算機軟件、知名品牌商品、植物新品種等。美國1992年一年僅計算機軟件這一種版權保護對象,貿易額已達76億美元。當然從國際貿易額的絕對數字上看,無形的知識產權轉讓,還遠遠比不上有形貨物買賣。但知識產權貿易量的上升速度大大高于貨物買賣。
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國際貿易的發展。侵犯知識產權、假冒商標、盜版書籍及電影,影響了正常貿易,給貿易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礙。烏拉圭回合將知識產權列入了貿易談判的議題,世貿組織包括了知識產權,被認為是對關貿總協定的重大突破。
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對象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壓力:藥品、化工等產業從仿制走向自主開發,企業增加支付專利費。知識產權保護是以知識為基礎的對國際及國際經濟關系的反映,是新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在國際貿易過程中,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壓低物質部門的產品價格,提高與知識相關的非物質經濟部門的價格,從而在國際貿易中取得較為有利的地位。隨著國際貿易中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際上把知識產權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相提并論,其重要性可見一斑。
二、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首先,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有待完善。我國現行的各項知識產權專門立法,在某些具體內容上與國際貿易的規定不盡相同,甚至留有空白,需要做更進一步的、細致的完善工作。例如:WTO知識產權協定要求各成員將“出租權”作為計算機軟件作品和電影作品的版權人的權利之一,而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中尚無“出租權”的規定;WTO知識產權協定規定任何專利的撤銷和喪失均應通過司法審查,但我國現行專利法則規定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宣告無效和撤銷的行政決定是終局的。企業大多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我國企業大多未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部門,沒有員工專門負責知識產權工作。專業性很強的包括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知識產權談判、知識產權分析等工作,因為專業人才的缺乏而無人勝任。企業如果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要么處于極其被動的地位,要么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
其次,缺乏對知識產權人濫用權力的限制。一方面,在我國逐步強化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同時,除了散見于相關知識產權法中“強制許可”或“權利限制”的內容及反不正當競爭的個別條款外,缺乏必要的反壟斷和限制知識產權人濫用權利的綜合性法律法規。我國尚未出臺反壟斷法,知識產權法律中也沒有可操作的反壟斷措施。另一方面,執行主體以行政執法為主,執法部門分散。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執法主體多元化,各部門執法力度不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由各地區的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存在地區執法差別和地方保護現象,等等。
三、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首先是對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政策上要從籠統扶持轉到重點支持專利項目上來,特別是那些高科技專利項目,建設擁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民族工業群體。同時,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專利制度各項獎酬的兌現,重獎一些重大發明專利技術。在資金上,面對“入世”后的新形勢,各級政府都應建立專利基金,以財政、企業為主體,廣開資金來源,多渠道、多形式地籌集資金。重點支持那些有廣泛的市場前景、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專利技術,如火炬計劃、星火計劃、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各種科技和經濟計劃項目。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制定要以鼓勵創新、優化環境為宗旨,進一步形成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我國國情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抓緊修訂和完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保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等的立法。同時,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積極發揮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和區域協作執法機制的作用,打擊和防范群體侵權、反復侵權行為,完善知識產權重大案件聯合督辦制度及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間的溝通對話機制,加強“奧運會”和“世博會”等各類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提高我國農業技術、農用工具、農藥化肥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認真落實知識產權司法解釋,依法追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誰占有的人才多,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取得勝利。近年來,跨國公司已加大了對中國本土人才的爭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將會失掉企業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結構變革,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特別是加大知識產權工作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類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內的規模宏大的知識產權隊伍。
四、實施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提高知識產權轉化率。企業應及時將創新成果、核心技術、名優產品在國內外申請相應的知識產權,并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化組織使核心專利成為標準,取得有效保護。要以企業的核心專利技術為依托,構筑自身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措施體系。增加資本與人才投入,從小技術到大專利,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充分擴大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貿易量,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使知識產權進行最大化的實質生產力轉化,創建和保護擁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術的產品。
據報道,僅加入世貿以來我國企業因知識產權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累計超過10億美元。因此我們應從多個角度、立體地實施專利保護戰略。實施專利保護戰略作為企業發展的護身符已是我國企業的當務之急。第一,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機構,建立專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構建知識產權保護網,通過專利信息中心,對與本企業產品相關的專利作分類管理。第二,提高專利申請率,設置專利網戰略。對每一項創新方案都申請一項專利,并在基本專利的周圍設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權利,并且技術開發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升級的過程,因此當一個企業擁有自己的自主專利權時,應通過不斷改進原有技術而獲得網狀的專利保護范圍。
最后應加大創新力度,提高效率。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必須加快建立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增加知識產權的產出量,形成企業在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體地位。一要在企業技術創新過程中確立知識產權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識產權文獻,注意發現、申報和形成知識產權;二要加強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使技術中心成為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載體,成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調動和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平臺;三要加強產學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共同開發新產品和新技術,建立研究所和實驗室,共同培養技術型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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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綜述
中圖分類號:DF523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4-0141-02
早在17世紀,西方國家就開始了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目前,美國、日本、韓國非常重視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和運用。我國從20世紀70年代末才開始知識產權制度的創建工作,20多年中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過了一些發達國家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時間才能完成的路程,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制體系。不僅有商標法(1983年3月)、專利法(1985年4月)、著作權法(1990年9月),還有種子法(2000年)、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技術合同法(1987年)、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1991年)、音像制品管理條例(1994年)等法律法規。與此同時,知識產權保護在執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
在農業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也形成了以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商標權和商業秘密為主要內容的保護體系。特別是1997年10月《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中國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全面展開,并取得了顯著成果。我國于2005年1月成立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制定領導小組,2006年底啟動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計劃。對農業知識產權采取保護有利于國家資源保護,有利于科技成果在市場的競爭,同時也保障了產權人的利益。但是,由于受農業科研體制、市場經濟及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影響,農業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存在許多問題。本文主要針對國內外農業知識產權相關研究進行綜述。
一、國外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研究概況
隨著涉農新技術的不斷發展,特別是生物技術劃時代的進步,許多國家不但大力支持農業技術創新,而且加強本國農業技術知識保護的制度建設和實施運作,在國際經濟貿易、技術開發中積極推行其知識產權戰略。
世界銀行Wiiliam Lesse等專家(1999)出版了《農業知識產權研究》一書,主要是討論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對農業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技術轉讓的影響與世界銀行應起的作用。英國Blankey教授(1999)發表了“農業知識產權的政策研究”的文章重點討論了農業知識產權的特點和保護的法律依據。目前,較系統的研究是哈佛大學教授Robert Paallberg博士(2000)出版的《轉基因作物革命的政策管理》,詳細討論了肯尼亞、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農業大國的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貿易政策和安全評價政策等。荷蘭農業經濟研究所Derek Eaton博士(2002)在海牙發表了“WTO-TRIPs協議與植物品種保護:經濟分析和政策選擇”的論文,系統的研究了實施TRIPs協議后各國在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面臨的政策選擇,通過對新品種保護的經濟分析,闡述了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對不同國家農業科研、國際農業技術貿易、行業壟斷和利潤分配等領域的影響。
二、國內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研究概況
中國目前已經有很多學者對農業知識產權的概念、保護機制或者對生物技術、植物新品種保護、地理標志、農業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等農業知識產權的某些具體內容進行研究。我國農業部2001年對1985―2000年的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保護規則實施的投入產出分析、未來國際農業和技術貿易發展對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提出的挑戰和要求等方面進行了實證分析。
我國學者趙華、孫光遠(2003)討論了中國農業廣東省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及對策研究知識產權保護和保護機制。我國學者孫梅花(2003)探討了我國農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問題。何建軍、鄔力祥、胡隆菊(2006)論述了生物技術專利保護現狀與挑戰。李松年(2001)研究了我國植物新品種權的司法與行政保護手段。李冬梅(2003)論述了地理標志知識產權性質分析及法律對策等。我國學者鄭秉秀、周寄中和徐倩云等(2002)就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壁壘和知識產權制度及其激勵功能等領域進行了理論分析和實證分析,對不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實行知識產權保護的效果進行了比較。
吳立增等(2005)在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體系及其國際比較研究中,通過對植物品種權人收益與植物品種保護水平關系的模型,分析了品種權人新品種價格、品種權人成本及收益與保護水平之間的關系,得出新品種需求彈性和品種權人品種供給所占市場份額是影響新品種價格的重要因素,品種權人的收益和成本與保護水平成正比,提高保護水平既能提高品種權人的收益,也會增加品種權人的成本。付麗潔、潘蓉、胡偉(2006)在論中國農業植物品種的知識產權保護一文中提出中國在品種權的國際保護公約方面應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合作,爭取更大的維護本國利益。品種權保護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還受到中國科研體制的制約,應繼續加大科研體制改革的力度。王冬冬、王艷軍、張之光(2008)認為劃定農業知識產權的范圍必需充分考慮知識產權制度和農業生產兩方面的因素。農業知識產權在某種程度上是相對于工業知識產權和版權而存在的。農業生產對人類生存發展的重要性和農產品的普遍低值性是農業知識產權區別于工業知識產權的基本特征,農業知識產權栽體的自我復制性和對自然環境的高度依賴性是區別于其他知識產權栽體的根本特征,農業知識產權除符合知識產權基本特征外還應當符合涉農性和生物性的標準。
宋秉斌(2008)在試論我國農業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的文章中認為,我國農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農業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學習、宣傳不夠,農業科技人員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薄弱,農業經濟組織和科研單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國農業知識產權立法和保護狀況不平衡;我國農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應該加大學習、宣傳農業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力度,制定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武敏、劉金花(2006)、陳惠云(2008)認為,我國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農業知識產權意識比較淡薄,產權保護制度及其監管不健全,侵權現象嚴重,農業知識產權激勵機制不完善,農業知識產權流動不暢,市場發育不健全;提出加強我國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及措施為:提高公眾的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依法取得自主知識產權,改革農業科技體制,鼓勵發展農業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健全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力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創新激勵機制,促進農業知識產權流動,提高產權效率,加強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工作,提高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意識,積極開展農業知識產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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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摘 要:義烏市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經營主體素質亟待提高、涉外侵權案件有所增多、侵權行為更具隱蔽性、侵權行為主體更具多樣性、侵權方式更帶有專業色彩、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配置不相適應等問題。義烏市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需要政府、企業、消費者等主體的通力合作。從政府層面看,應當強化義烏小商品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強對小商品生產經營戶和消費者知識產權保護的指導。
關鍵詞:義烏;小商品;知識產權
由浙江省政府向國務院申報的浙江省義烏市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獲得批準,帶來提升義烏市小商品經濟的契機。但是義烏市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落實程度是關鍵,其中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是一項重點工作。因此,探索適應義烏小商品特點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顯得尤為重要。
一、義烏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的意義
義烏的小商品聞名海內外,義烏小商品市場商品成交額連年位居全國集貿市場榜首,成為名符其實的“華夏第一市”,也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發市場,被列為全國改革開放18個典型地區之一。
義烏的快速發展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功勞?;蛘哂腥苏J為義烏小商品市場即是“知識產權侵權”的代名詞,何來知識產權保護的功勞。殊不知,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知識產權保護。義烏小商品發展過程中,貫穿著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只不過是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力度、廣度、深度在不斷地強化。20世紀80年代,義烏小商品初始發展時期,義烏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從商號、商標領域開展。隨著《專利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的出臺,后來擴展到專利、版權等其他領域。如果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義烏小商品不可能得到發展。或許知識產權保護有一個最佳“度”的問題,保護過嚴,有利于權利人卻不利于競爭者的進入,可能阻礙小商品經濟的發展;保護過寬,有利于競爭者的進入卻不利于權利人的維權與創新的動力,同樣可能阻礙小商品經濟的發展?!霸∶瘛迸c“新鮮血液”之間的進與退、來與往,正是一種對知識產權保護程度的軟性需求。
三十多年來,義烏小商品的發展很快,得益于前期知識產權保護較寬帶來的巨量小商品生產經營者的不斷進入和廣大消費者對于廉價小商品的大量需求。時至今日,義烏小商品的發展已經不同凡響,繼續較寬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顯現了一些弊端。要進一步發展義烏小商品經濟,離不開義烏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化。
二、義烏市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與問題
義烏市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的現行經驗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組織機構。義烏市先后成立了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義烏市保護名牌產品聯合會、消費者協會、知識產權保護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產品質量與知識產權監管服務中心等服務機構。2014年3月17日,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成立并開始運行,形成了集合原來分散的版權、商標、專利、地理標志、標準等知識產權執法職能的知識產權綜合執法一體化機構。
2.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安排宣傳專項經費,以“普及培訓”、“強化培訓”、“專題培訓”、“強制培訓”等不同方式,分層次對企業主、市場經營戶、市場管理人員、知識產權聯絡員、展覽機構負責人等開展了針對性培訓,培訓效果良好;同時采取多種有效宣傳形式,加大對公眾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知識。
3.探索知識產權自律保護體系建設。一是發揮義烏商城集團的平臺作用,建立強制培訓制度、侵權信用扣分制度與聯絡員網絡制度。二是發揮行業協會橋梁紐帶和行業自律作用。形成自律保護體系有助于加強市場的自我調節功能,宏觀調控固然有效,但只有形成了完善的自我調節機制才能讓當地的小商品發展得更為穩健。
4.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與管理能力。推行《義烏市專利補助和獎勵經費實施細則》、《義烏市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知識產權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推進品牌國際化建設的若干意見》等辦法,營造知識產權氛圍,大力培訓知識產權人才,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能力。
5.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的協調與規范工作。義烏市法院深入開展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審判方式改革試點工作,是全國首個試點審理部分專利糾紛案件的基層法院。除了組織開展“雷雨”、“天網”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之外,義烏市知識產權行政部門還牽頭建立了知識產權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和聯合行動機制,每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交流工作進程、互通執法信息、探討疑難問題;制訂并實施案件抄告和通報制,職能部門所查處案件涉及本地其他職責部門,抄告其他部門查處,涉及外地的,通報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全市知識產權保護聯合執法檢查活動。
雖然近年來義烏市小商品的知識產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義烏市小商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擁有量絕對數還不夠多、知識產權運用能力還不夠強、知識產權服務體系與人才隊伍建設相對滯后等問題依然存在。從義烏市小商品的知識產權保護來看,存在經營主體素質亟待提高、涉外侵權案件有所增多、侵權行為更具隱蔽性、侵權行為主體更具多樣性、侵權方式更帶有專業色彩、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配置不相適應等問題。
三、義烏市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義烏市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需要政府、企業、消費者等主體的通力合作。從政府層面看,主要是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但是,多年來的實踐表明,僅僅依靠懲罰性執法,保護效果有限,也會造成知識產權保護的被動結果。因此,需要探索指導性執法的途徑與方法,通過指導小商品的企業與消費者,發動小商品知識產權自我保護的能量,往往會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1.強化義烏小商品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由于行政保護的能動性,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機制可以探索一些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的特殊方法。比如,通過行政的手段,將義烏小商品的市場進一步集中化管理,在人群密集的街道規劃連鎖經營的大型小商品超市,提高監管對象的素質,方便知識產權監管。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機構設置一改知識產權保護過于分散帶來行政效率低下與行政成本膨脹等弊端,下一步要深入探索其內部運行機制的整合。又如,由于小商品的流通性,很多小商品生產經營消費牽涉多地,地區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協調合作。因此,義烏小商品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還需要加強與外地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機構的聯系、通報、合作,對于需要共同執法的,可以報請共同的上級進行協調處理。
雖然義烏小商品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難以有大的創新,但是并不是說不可作為。由于小商品的特殊原因,義烏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更應當嚴格執法,維護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權威,打消小商品生產經營者違法的僥幸心理。義烏法院探索的知識產權三審合一的立體審判模式需要深化,義烏檢察院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的作用需要進一步發揮。
義烏小商品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銜接機制上應當強化。知識產權執法銜接機制跨越了行政與司法兩大權力運行體系,基本要求就是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加強配合、協調運作。
在立法部門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行政司法銜接機制的法律體系之前,義烏市行政司法部門可以自行協調,確定適應本地小商品特色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標準消除目前存在的案件移送標準不夠明確的問題。建立行政與法院、檢察的多向銜接機制,移送知識產權案件時同時向法院、檢察院移送,便于檢察院監督法院對移送的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
2.加強對小商品生產經營戶和消費者知識產權保護的指導
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是重要的運營和戰略問題。大部分的發達國家在全球推廣知識產權戰略,用知識產權來保護其經濟利益,推動在全球的經濟戰略。
義烏小商品已經國際化,客戶遍布全球,其全球化的趨勢與速度昭示著知識產權涉外問題必須放在首要位置,由于小商品涉外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存在情況復雜、溝通不夠及時等問題,難以像非涉外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一樣得到有效的解決方案。其在國外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我國政府已經不能直接給予,只能依靠企業自主保護,最多加以引導、幫助。即便是在國內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即便是在義烏地域范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企業的自主性也是不可或缺,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
針對義烏小商品生產經營者普遍不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引導是必須的。對于義烏本地小商品生產者來說,普遍存在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低下的情況,很多源于企業管理者不懂、意識薄弱以及配套的知識產權服務不到位的問題。很多小商品經營戶對于知識產權作用的認識尚局限于商標領域,認為小商品的專利、版權等其他知識產權與己無關。
可見,對于小商品生產經營戶的知識產權培訓、指導需要進一步強化。為強化指導效果,除了面上的宣傳、培訓需要不斷強化之外,更要注重一對一的個性化輔導。義烏市政府職能部門可以借助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力量,幫助企業樹立知識產權戰略意識,健全知識產權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激勵機制,選擇有效的獲取信息策略、技術創新策略、嚴格保密策略、知識管理策略等,推進外國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標準化等,提高其保護知識產權的能力。
義烏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強化對消費者及普通公眾的知識產權宣傳工作。消費者在購買小商品時注重知識產權問題,不夠買侵犯知識產權的小商品,甚至積極舉報侵犯知識產權的小商品,表面上看是幫助了小商品知識產權權利人,實際上也影響消費者自身的利益,首先是影響消費者購買小商品的自由選擇權,購買了侵犯知識產權的小商品后會造成部分消費者的消費挫敗感、被他人貶低以及增加劣質小商品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合理危險等不良后果。其次,從長遠看,消費者不積極參與到小商品知識產權保護中,影響小商品生產經營者的積極性,長此以往,小商品創新與提高質量的動力削弱,消費者將享受不到優質的新穎的小商品。大部分的發達國家對增強國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十分重視,如日本從小開始灌輸知識產權意識,將知識產權作為立國之本。義烏市政府對轄區內的各級學校,應當指導開展知識產權意識的教育。對于社會人士的知識產權保教育,可以通過講座、廣場活動、海報以及網站等不同形式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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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就是高等院校對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資源進行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以實現最佳經濟效益和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過程。隨著我國科技事業的不斷發展,經濟建設的快速增長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法治的不斷健全,我國高等院校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
1.1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意識淡薄由于我國高等院校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時間較短,我國高校領導層和一般管理者中的大部分人員沒有接受過系統的知識產權教育與培訓,傳統觀念和意識還存在于高校相當一部分領導、一般管理人員、教師和科技人員的頭腦中。他們對知識產權的深刻內涵缺乏真正了解,對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認識不足,意識薄弱。長期以來,我國高校一直把數、科研項目數、科研經費數、鑒定與獲獎成果數等當作科技工作要求的主要方面,而且往往把這些指數作為教師職稱評定、晉級獎勵、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在這種“重成果輕專利”的政策導向下,教師們申請專利保護的敏感性差,缺乏市場觀念和競爭意識,偏重學術水平的評估,輕視經濟效益的發揮??蒲谐晒话阋?、成果鑒定、學術研討會等形式公諸于眾,使其喪失了作為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新穎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與此同時,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費被世界各國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1.2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疏漏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仍有部分高校沒有設立知識產權保護機構,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沒有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知識產權工作大都由科技處管理人員兼管,這樣做不僅嚴重影響了科技人員申請專利的積極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高校的知識產權的健康開展。另外,這種相互脫節、互不協調的運行機制,出現了管理上的混亂和漏洞,形成了知識產權流失的“暗道”。如高校大量教師通過跳槽、考博、留學、訪問等途徑離開原學校,謀求新的發展,而將所掌握的技術資料、圖紙、成果、軟件等帶到新單位;大量碩士生、博士生、訪問學者,在校期間參與了導師的科研工作,離校時將有關技術秘密直接或變相地帶走;一些高校中有相當比例的教師和科技人員在技術服務和社會兼職活動中,為了一己私利,將技術秘密非正常地轉移到兼職單位;有的把職務發明當作非職務發明進行專利申請等等。
1.3知識產權政策導向滯后政策問題的核心是如何調動科教人員積極性的問題,現在的激勵機制力度不夠,有些政策只是寫在紙上沒有落到實處沒有使那些從事專利技術轉化的人從自己的創造性勞動中得到應有的回報。[2]目前高校科研人員的收入主要有工資、崗位津貼、各類頭銜津貼、各類獎金、科研獎勵和社會服務收入(如擔當各種鑒定會、評獎會、課題立項評審會、評標會等)。以上各項收入都是與職稱掛鉤的,而職稱的評、聘等都需要看發表的論文數、出版的著作數和科研獎勵的級別等,均與專利無關。據有關部門統計,科技成果是目前大學教師普遍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它與科研人員的住房問題以及福利待遇等多項利益緊密相關,而這些利益的獲得很少與專利工作以及專利技術轉化掛鉤,嚴重地影響了科研人員申請和從事專利工作的積極性。因此,在專利技術轉化方面,應盡快制訂一套足以調動教職工從事專利技術轉化工作積極性的政策和措施,確保專利技術轉化者能夠從中受益。
1.4管理經費不足,科技成果轉化率低按照有關規定,我國各高等院校應該設立專利基金,并對獲權專利給予一定的獎勵。但是,我國高校目前的情況并非如此,即使有些高校設有專利基金,卻也是嚴重不足。我們知道,從專利的申請到獲權后的維持都需要交納一定費用,這就需要足夠資金的支持。而我國高校目前普遍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經費,近年來高校專利權提前中止的現象屢有發生。這在一定程度上與維護費用嚴重不足有直接的關系。由于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的專項基金,一些本該申請專利的高科技成果喪失了專利制度的保護,喪失了國際競爭性。另外,我國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發和轉化無視市場導向,忽視對專利文獻的檢索無法了解和把握國內外最新技術水平的發展動向造成研發轉化與市場的嚴重脫節,加之一些高校教師申請專利時只追求數量,不注重質量,致使科技成果實現真正意義上轉化與產業化的比例低,且應用前景不佳。
1.5知識產權人才缺乏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范圍很廣,涉及面寬,情況復雜,且專業性、法律性非常強。這就要求我們的高等院校要有一批高質量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者,但我國高校卻普遍缺乏這方面的人才。我國多數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由學校的科技處代為管理,一般沒有配備接受過正規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的專業管理人員。這樣,兼職管理人員運用知識產權知識的能力和水平較差,也就必然造成了知識產權各環節管理的失衡。這些管理失衡、各種法律關系處理不當、各方權利義務不明確就直接導致高校知識產權的嚴重流失。
2加強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對策
高校是知識產權的密集之地,曾經有人統計,今天影響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70%來自于[3]高等院校。在知識產權日益成為現代化國家立國之基的背景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針對我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如何借鑒國外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制定確實可行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對策,已是我國高等院校迎接新挑戰、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整體綜合競爭能力的必然選擇。2.1大力強化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意識觀念意識問題是我們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針對我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觀念模糊和意識淡薄的現狀,我們應大張旗鼓地在全國高校范圍內進行知識產權方面的宣傳教育。通過這種宣傳教育活動,一方面增強保護和管理好自己知識產權的意識,另一方面強化尊重和保護他人知識產權的觀念。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利用校報、學報、電臺、電視臺、宣傳欄、墻報、校園網等,還可以通過舉辦講座和學習班以及開設必修課的形式,廣泛宣傳普及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知識及知識產權管理知識,并進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提高我國高校師生員工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觀念和水平,強化其競爭能力與自我保護意識。
2.2建立健全激勵機制鼓勵高校科教學人員申請專利獲取自主知識產權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知識產權創造激勵政策從制度上扭轉那種重論文和報獎、輕專利的思想,把知識產權創造納入到科研人員業績考核中,與職稱評定相結合,與崗位津貼相結合,與成果獎勵申報相結合。教育部門在各種檢查評估指標體系中也要逐步增加專利項目的比重;高校要對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科教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撐。教育部第3號令《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中指出“:高等學校應撥出??罨驈募夹g實施收益中提出一定比例,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于支持補貼專利申請、維持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費用。”建議各高校設立知識產權工作專項基金(經費),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將具有創新水平的成果及時申請保護,取得自主知識產權。
2.3加強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知識產權管理隊伍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競爭,歸根結底是知識產權人才的競爭。因此我國高校必須采取得力措施加強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首先,我們要有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的專門機構。,在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要開辦知識產權學院或知識產權系,有計劃地、系統地、正規地培養知識產權方面的專門人才。在其他一些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中,應開設知識產權課程,使我們高校學生普遍具備知識產權方面的基礎知識。其次,我國高校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人才的引進工作。我們既可以從國內的一些法律機構、管理機構中引進知識產權人才,還可以從國外引進這方面的人才。再次,加大對現有知識產權人才的培訓力度。我們可以通過開辦講座、集中學習、到專門知識產權院(系)進修等方式對現有高校的知識產權人才進行教育、培訓。最后,大力開展國際間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合作與交流。使我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與國際潮流相融合,以此共同推進人類知識產權事業的創新與進步。
摘要:高校是我國知識創新、傳播和創新人才培養的主力軍,目前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中主要存在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意識淡?。恢R產權管理工作疏漏;知識產權政策導向滯后,管理經費不足,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知識產權人才缺乏,知識產權流失嚴重等問題,對此我們提出了相應的對策,這些對策包括大力強化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意識;建立健全高校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加強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知識產權隊伍等。
關鍵詞: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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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O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LIU Yongqing,Liaoning 110163,China
【Abstract】 With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ystem established and improving in China,People gradually realized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ow we analyzd its current status and impact factors,and proposed the strategy of strength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to promote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development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dustry.
【Key words】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Protection;Strategy
中醫藥是我國傳統文化不可缺失的組成部分,是中華傳統文化的瑰寶,也是我國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最具民族特色和技術優勢的專業[1]。我國被譽為“中藥大國”,擁有豐富的中藥資源。但我國離“中藥強國”還很遠,導致這一結果的因素很多。其中,我國給予中藥知識產權保護不夠是一個重要因素[2]。
1 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
傳統醫藥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是隨著西方發達國家對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傳統醫藥大規模商業化開發并獲得高額利潤的情況下提出的。加強對傳統中醫藥的知識產權保護,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傳統文化意義上都極具必要性。
1.1 傳統醫藥在世界范圍地位的提升 由于西藥的局限性和西藥不可避免的不良反應,許多發達國家將一些疑難病、慢性病、老年性疾病的治療手段開始轉向傳統療法,特別是中醫藥。不論是西方的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還是東方的泰國、新加坡,都廣布中醫診所,針灸、草藥療法已成為不少民眾就醫的選擇。澳大利亞甚至立法《中醫注冊法》,新加坡成立了中醫藥專門委員會等機構,泰國政府正式承認中醫藥的合法地位[3],這些都標志著中醫藥地位的提升。
1.2 “洋中藥”對國內市場的沖擊 近年來人們的醫療健康觀念發生變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崇尚“回歸自然”,天然藥物和自然療法在全球掀起熱潮,一度使中醫藥市場升溫。據統計[4],國際中藥市場年銷售額達160億美元,其中,日本產品占80%,韓國占10%,而作為中藥老家的中國僅占5%左右。中國每年從國外進口的“洋中藥”超過1億美元。不能說這不是中國中醫藥的尷尬。加入WTO以后中國市場日益開放,如果不積極應對,“土中藥”將很難抵御“洋中藥”的沖擊,中國在中藥市場上的損失將是難以估量的,中國中醫藥也很難走向世界。
1.3 刺激企業研發新藥的的主動性 中藥新藥的研制開發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時間,若不對知識產權加以保護,耗費大量成本研制出來的新藥,會被他人任意仿制。發明人非但得不到任何回報,而且當成本難以收回時,其研發積極性將會嚴重受挫。專利制度可以賦予新藥研發者在一定時間內的獨占市場的權利,使其憑借此種合法的壟斷地位可獲豐厚回報,從而促使其繼續投入到新的研發活動之中[5]??梢哉f知識產權保護對新藥研發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1.4 文化多樣性的維系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西太平洋地區的中國傳統醫學和東南亞地區的印度草醫學是世界傳統醫學的主要代表。燦爛輝煌的中華文明孕育了博大精深的中醫藥文化,從神農嘗百草,伏羲制九針開始,逐漸形成了包括中醫藥經絡文化、診療文化、本草文化、養生文化等在內的完整的中醫藥理論體系。以“整體觀念”、“辨證論治”為核心,以“陰陽五行”為理論模式的中醫藥學成為世界上惟一擁有5000年連續歷史、獨立于西醫的醫學[6]。但由于對西醫“現代性”、“科學性”的迷思以及諸多原因,中醫藥相對于西醫藥全面萎縮,已經面臨生存危機。在這種情勢下,從知識產權方面保護中藥更顯示了其必要性。
2 目前中藥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我國已經先后出臺了許多知識產權法律及配套法規,目前我國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主要采用以下方式進行:專利保護、中藥品種保護、商標保護、商業秘密保護、著作權保護等。但是應該看到現在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尚不完善[7],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還存在許多問題。
2.1 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 從研發角度看,我國70%~80%的中藥科技人員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他們大多數只管完成課題研究和論文,通過成果鑒定便大功告成,至于科研成果的保護、轉化、商品化卻考慮甚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8]。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成果輕保護的現象。
從生產角度看,一些中藥生產企業對于知識產業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短視現象[9]:有些企業認為市場營銷活動比專利和商標重要,寧愿花巨額資金進行產品的市場推廣,卻不愿投資科研和知識產權保護;還有個別企業為了吸引外資,竟然不惜將中藥處方交給外商,以技術換資本。長遠來看,這種做法必然使我國中藥生產在國際上處于更加不利的競爭地位。
2.2 針對中藥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制不健全 《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規未對中藥產業做出詳盡細致的規定。中藥產品多為復方,而《專利法》目前只能保護中藥配方和配方的劑量,對配方的用途、加減則未能有效保護,這對中藥復方的專利保護是不利的[10]。又如《中藥品種保護條例》屬于一種行政法規的保護,存在著自身的不足:中藥品種保護所保護的僅僅是中藥品種,對于同一種中藥品種,企業所享有的中藥品種保護權不具有排他權,專利保護的效力要優越于中藥品種保護[7]。
在我國中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不完善的情況下,還存在著行政法規與法律相沖突的問題[11]。《中藥品種保護條例》作為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規定的中藥品種的保護期與國家法律《專利法》的規定不一致,使得不享有專利權的中藥品種享有了甚至超過了專利的權利。
2.3 缺乏精通中醫藥及知識產權知識的復合型人才 人是保護中藥知識產權的最根本因素[12]。知識產權在我國的發展歷史較短,專業人員相對較少,而中藥知識產權由于涉及行業領域的特殊性,既精通中醫藥知識又精通知識產權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少之又少,由于待遇、發展空間等諸多原因,這部分為數不多的復合型人才也面臨著流失的危險。
3 中醫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
3.1 強化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針對中藥行業所面臨的現代化、國際化的大趨勢,首先要考慮的是如何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全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和競爭武器,在開拓、占領國內外市場、保護競爭優勢和發展后勁中起到積極作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迫切性的宣傳和有關知識的普及,把“知識產權”提高到除人力物力財力外的“第四經營資源”的高度[12]。使中藥產業部門和企業科研機構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工作對中藥行業繼續發展、實現現代化的重要性,從企事業單位科學研究經營策略和發展戰略的高度上重視和看待中藥的知識產權問題[13]。
3.2 完善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是市場行為最主要、最有效、最權威的調節器。有效保護中藥知識產權必須形成完備的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以中藥理論為指導完善我國中藥知識產權立法,加強執法和司法,有效規范中藥市場,維護中藥知識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盡快制定法律層面中醫藥專門法,統一中醫藥主管體制[14],使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步入正軌。
3.3 加強對人才的管理 加強人才管理,一方面要加大對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力度,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和數量,另一方面要加大對人才流動的控制。人才流動是造成中藥企業知識產權流失的一個主要表現形式[15]。要控制人才流動就要建立相應的獎勵機制,對發明人、設計人在知識產權授權或實施后的獎勵及報酬,切實兌現。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獎酬糾紛和知識產權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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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國際貿易 知識產權保護 政府 企業
一、知識產權保護概述
知識產權,主要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保護是指利用法律和經濟手段,使知識產權的創造者或擁有者在一定的期限內享有排他獨占權,獲得由此產生的經濟效益,并保護這種排他獨占權不受侵犯。知識產權保護具有以三個特點:
(一)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在不斷擴大
現代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已從傳統的專利、商標、版權擴展到包括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植物品種、商業秘密、生物技術等在內的多元對象。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方面占有絕對的優勢,因此不斷地擴展電子、通訊、網絡、生物領域的保護范圍,如美國、德國、英國、瑞典、南非等國家都開辦了基因專利授予業務,美國甚至將網絡營銷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專利保護范圍。
(二)戰略化
現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已由過去的被動防御階段轉入主動進攻階段,出現了各式各樣的知識產權運作策略。比如搶注商標專利,獲得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在現階段甚至相當長的時間內,這些國家或企業并不實施這些專利,而是通過收集貿易目的國的經濟信息,特別是侵犯知識產權的事實,采取政府和企業相結合的方式在出口目的國進行權利訴訟,收取高額的知識產權利潤來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或建立知識產權聯盟,聯合相關權利人組成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協會,以團體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國際化
面對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的趨勢,各國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合作,先后制定了《保護知識產權巴黎公約》、《集成電路知識產權條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世界版權公約》、《專利合作條約》、《TRIPS協定》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世界性公約協定。各國大力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的合作與一體化進程,廣泛開展多邊合作,結成知識產權保護聯盟,以此獲得國際合作保護。
二、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
(一)我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健全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為履行我國加入WTO的承諾,使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同WTO《TRIPS協定》的要求相符合,我國在2000年和2002年對《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及《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幾部主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進行了修改。2004年4月,通過了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增設了保護知識產權專章,旨在通過實施貿易措施,防止侵權產品進口和知識產權權利人濫用權利。
2008年7月頒布了《國家知識產權展露綱要》,逐步建立了知識產權保護體系。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的新專利法,更是順應WTO規則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新的修改法案,使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同《TRIPS規定》完全符合。
我國已加入大部分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逐步與國際標準靠攏,所有這些舉措將有利于我國國際貿易的開展。
(二)企業、外貿經營者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增強
我國企業、外貿經營者的發明專利申請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長勢頭。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從1985年4月―2010年4月,我國共受理專利申請6095949萬件:其中。國內申請5134526萬件,國外申請961423萬件。且連年增長。商標方面,2002―2008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已連續7年為世界第一。版權方面,2009年軟件申請登記總量7.09萬件,同比增長49.75%其中軟件著作權登記量679萬件,同比增長48.6%??梢娢覈髽I對于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大有提高更加重視對自己無形資產的保護。
三、中國在國際貿易中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對濫用各類技術標準的防范制度
技術標準指對1個或幾個生產技術設立的必須要達到的水平以及為達到這一水平而實施的技術。但是當技術標準與知識產權結合、技術標準涉及的技術被知識產權的方式合法控制時,任何人要使用標準化技術,就觸及了他人的知識產權。此時,使用人只有兩種選擇:要么以昂貴的代價使用他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標準化技術,生產標準化產品:要么因不甘心知識產權人的宰割而放棄市場。因為標準化是進入國際市場的首要條件,不按標準就不可能被市場接受,而采用標準就必然使用他人受知識產權保護的技術,需要取得許可、支付報酬。我國由于存在嚴重的知識產權制度實施上的缺陷,在防范國外濫用各類技術標準方面,缺乏有力的武器。
(二)知識產權轉化率有待提高
知識產權轉化率就是指知識產權所有者通過自己實施,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轉化為實際生產力并以此來獲取最大利益占知識產權研發所花費費用的總額。從授權數量來看,中國是知識產權大國;但就無形資產質量而言,中國遠不是知識產權強國。
中國知識產權報2009年5月27日報道《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路在何方》,說我國500余萬項的專利成果實際轉化率不足30%;在商標領域,在國際知名品牌的排行榜單上,中國企業商標無一進入100強,進入500強的只有12家。就外貿而言,中國企業出口200強,70%以上是定牌生產、加工貿易。在合資企業,90%以上是使用外國投資方的品牌。據統計,美國、日本的知識產權利用率高達95%。
只有當知識產權付諸生產時它的價值才能真正體現出來。因此,在獲得了知識產權之后的關鍵性問題是如何使之轉化為實質生產力并獲取最大利益,實現由量的發展到質的飛躍,這是中國企業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三)知識產權發展不平衡且人才匱乏
首先,知識產權發展不平衡。從我國專利申請人前10名的分布情況來看,其中有30%是高校,60%是民營企業,作為占據大部分國家研發資金的國有企業僅占10%。
其次,科技的發展需要人才,也離不開人才的儲備。而我國知識產權的人才配備與發展需要不相符。按照國際慣例,企業應按技術人員總數的4%比例設立知識產權管理崗位:依此比例,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的總需求量應該是8萬人,我國現在所能培養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的實際需求。另外,現在所培養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也缺乏必需的綜合專業知識背景。如果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往往要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大大增加了外貿知識產權保護成本。
最后,中介市場也不完善。知識產權機構不僅可減少企業申請或注冊過程中所需要的時間,同時還可抓住侵權行為的要害,收集有利證據打擊侵權。目前,全國性的中介服務機構已具規模,但在各地發展不平衡,且知識產權人員素質難以滿足相應需求。當企業遇到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問題時,往往
因為不了解侵權所在國法律而導致訴訟失敗。這就需要在全國各地形成有關專利、商標、版權和技術合同等的中介服務和保護網絡。以此來滿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需要。
四、對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一)對政府的建議
1.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應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在一些重要產業盡快掌握核心技術和提高系統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和標準,同時進行全方位的保護??刹扇〉拇胧┯校杭訌娦麄鹘逃团嘤?,營造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氛圍。開展廣泛的教育活動,鼓勵創新,譴責剽竊、盜版和造假行為:完善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實行支持企業創新的財稅、金融和政府采購等政策并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設立知識產權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中心,并依據法律對侵犯知識產權人員進行懲處。
2.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評議和制定工作。首先,要積極參與WTO與各種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有關國家標準的評議工作,很好地利用我國加入WTO和國際標準化組織獲得的發言權,避免發達國家利用技術優勢和在標準領域里的經驗優勢控制國際市場。其次,要在評議的基礎上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鼓勵研究機構及企業重視技術創新,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要組織更多的標準化專家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力爭把我國的標準化意圖和標準充分反映到國際標準中去,為我國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創造條件。再者,對標準技術性措施造成的貿易摩擦,要積極利用雙邊或多邊協調機制加以解決。努力避免和化解貿易沖突。
3.充分行使海關的監管職能。有效利用打私和征稅手段,控制非法貿易。加強對知識產權敏感商品的監控,堅決打擊非法進出口行為。使得侵權行為在進出口環節得到有效控制。強化海關國際合作,使海關在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對外貿經營者的建議
1.提高知識產權轉化率。企業應及時將創新成果、核心技術、名優產品在國內外申請相應的知識產權。并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化組織使核心專利成為標準,取得有效保護。要以企業的核心專利技術為依托,構筑自身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措施體系。加大資本與人才投入,從小技術到大專利,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充分擴大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貿易量,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使知識產權進行最大化的實質生產力轉化,創建和保護擁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術的產品。
2.強化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涉及到貿易、法律等方面的專業問題,特別是知識產權的糾紛和訴訟都有很強的專業性。國家和企業應共同努力,大力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并給他們充足的空間與資源,發揮其在知識產權戰略中的核心作用,造就一支包括各類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內的知識產權隊伍,
篇8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以及XX鄉中心校要求,為提高全體師生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遵守法律法規。XX中學于4月20日至4月26日,積極開展了以“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為主題的系列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努力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營造有利于知識產權事業健康發展的輿論環境?,F將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作如下總結: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準備充分。
為開展好2021年知識產權宣傳周的活動,學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安排今年知識產權宣傳周系列活動內容,明確活動要求,布置了具體工作。
二、突出主題,形式多樣,注重實效。
我校根據今年的宣傳主題“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結合實際情況,在“活動周”期間組織了形式多樣的宣傳周活動:
(一)利用教職工微信群和主題班會,向師生廣泛宣傳。通過這些方式讓師生了解知識產權就在身邊,引導他們學習知識產權知識、樹立創新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使廣大師生真正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增強學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學校師生對知識產權的認知度,加強學校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二)利用學校LED電子屏幕和班級黑板報進行黨史宣傳、知識產權宣傳。宣傳好黨的百年歷史,進一步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使學生進一步了解黨史,了解什么是知識產權、怎樣保護知識產權、對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認識。
三、活動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今年的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
一是缺乏知識產權宣傳方面的資料,僅靠我們自己找來一些,導致宣傳資料僅限于法律法規和知識產權基本知識,宣傳經驗不足,使宣傳效果受到一定影響;
二是由于資金緊缺,所以宣傳的形式僅限于發材料、黑板報,致使宣傳的廣度和深度都受到了影響;
三是學校和師生對知識產權的認識意識還比較膚淺,參與積極性不高。
知識產權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工作,要增強我校師生的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必須動員全校的力量,將知識產權融入到師生之間去,堅持知識產權知識普及、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知識產權保護三位一體,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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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立法;啟示
一、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擁有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正面影響
第一,擁有較多高質的知識產權會提高國家的競爭力。從目前的國際形式來看,貿易出口對知識產權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由于各國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要素稟賦不同,一國就可以根據自身的優勢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從而使得在國際貿易中某些技術和產品的優勢得以發揮。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國家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就可以為其帶來競爭上的優勢,而在此過程中,它可以將企業的技術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和產業優勢。因此,當一個國家擁有知識產權的數量多且質量高時,從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擁有了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從而能夠提高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最終通過產業鏈的傳導機制將會增強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
第二,擁有知識產權擴大了世界貿易的范圍。就目前所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行為不僅滲透到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之中,而且使其逐漸成為一種獨立的貿易形式。知識產權保護的狀況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尤其是技術貿易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健全的知識產權制度能夠向專利技術所有人提供權利保護,加大專利技術所有者對自身新產品保護的程度,在一定時期內遏制其他企業對其新產品的模仿和偽造,從而加劇企業產品市場規模的加劇擴張,加大了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擴大了世界貿易的范圍。
第三,擁有知識產權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和貿易利益。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將產品的組裝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中進行就是為了利用這些發展中國家的廉價的勞動力,使發展中國家的廉價勞動力成為他們產品的制造者,而將核心技術在本國自己開發,就擁有了自己的知識產權,從而可以利用知識產權擁有壟斷優勢———這樣既可以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又可以利用新產品的壟斷優勢擴大產品在發展中國家的市場份額,從而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和貿易利益。
(二)擁有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負面影響
第一,過高的知識產權保護妨礙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知識產權制度通常被認為是推動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的動力。然而,創新的根本動力來自競爭,而知識產權保護本質上是一種壟斷,壟斷能夠向創新者提供獎勵,但同樣能夠激勵昔日的創新者依靠壟斷獲取高額收益,從而削弱技術創新的動力。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越大,昔日的創新者的壟斷受益越高,進一步創新的動機就日益削弱,這樣繼續發展的最終結果必然是知識產權的過度保護會妨礙經濟的增長,而且會打擊企業的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利益轉移問題。知識產權的主要持有者是現代產業,而現代產業的特點之一是大多數企業的銷售市場跨越多個行政區域,由此導致知識產權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受益者與成本承擔并不完全重疊。受益者是企業,銷售地政府則需要為此承擔較高的執行成本,而受益企業因此而增加的稅收未必都由支付執行成本的銷售地政府獲得,從而產生了利益轉移問題。在國內各地區之間,上述問題可以部分地通過某種轉移支付機制解決,但在國際之間并不存在這種機制??v所周知,在我國主張嚴格保護知識產權,而從中受益最多的是西方跨國公司。這些跨國公司享受了高于內資企業的稅收待遇,同時其偷漏稅規模也相當可觀;假如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單純強化令其收益的知識產權保護,勢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有利于跨國公司母國的利益轉移。
第三,過度的知識產權保護會導致貿易爭端。將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掛鉤是國際的新動向,從而使得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參與國際競爭的各成員國實行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知識產權形成的貿易壁壘的合理性、復雜性、隱蔽性和合法性,現在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通過其本身所具有技術上和知識產權上的優勢,加上他們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和在貿易領域的巧妙應用,利用專利、標準等建立本國的貿易技術壁壘體系,使得其他國家非知識產權人就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臨著諸如專利申請被設路障、已生產產品被訴侵權、產品市場進入受專利阻撓等困難,就如我們現在看到的一樣,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知識產權保護在中國的現狀
(一)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取得的進展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在中國起步是比較晚的,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開始產生并發展的,但是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卻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時間里走完了其他國家幾百年的路程。
第一,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體系。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框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經基本確定,到目前為止已經形成了以《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為主體,輔之以各項保護條例,如《植物新品種保條例》、《集成電路布圖保護條例》以及《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修訂草案)》。我國知識產權立法的成就還可以表現在《民法》、《刑法》中的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門條款上,以及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中有專章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實踐。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開始從只重視行政保護轉為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并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均由人民法院最終執行,同時也加大了執法力度。與此同時,企業也開始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提高了企業自身的防范能力和保護意識。
(二)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毋庸置疑,與其他發達國家甚至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仍然存在著巨大的差距,發達國家利用其掌握的大量專利等知識產權占領中國國內市場,并控制中國的海外投資和出口擴張,對中國的經濟發展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第一,國家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知識產權制度是保護智力勞動成果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也是促進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增強經濟、科技競爭力的重要激勵機制之一。在世界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為主的今天,知識產權制度作為激勵創新、促進科技進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要法律機制之一,它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而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使得知識產權在經濟和對外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從而影響了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
第二,國家和企業的自主創新的能力及研發投入不夠。研發活動是一個國家、地區和企業獲得和擁有知識產權的源頭和基礎。但是由于國家和企業對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夠,用于研究和開發的經費開支過小,致使我國企業對新技術的吸收和消化能力、特別是自主開發新技術的能力普遍偏低,很多企業走的是一條“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道路,這使得我國產業結構和對外貿易的結構很難迅速升級換代,因而始終處于一種十分被動的地位,在關鍵技術上人主要依賴進口,受制于人。
第三,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目前,中國許多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仍然不強,不能及時地自己的研發結果轉化為知識產權,特別是在國外申請知識產權的意識嚴重不夠,致使很多科研成果得不到有關國家和地區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甚至使得一些國有品牌在國外許多地方被惡意搶注;即使一些企業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但是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導致失敗。
第四,中國知識產權立法與國際知識產權體系不相符。中國的立法體系雖然用比發達國家要短得多的時間就建立起來了,但是中國的立法體系中沒有關于反壟斷的法律,而與反壟斷互為補充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只是側重于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卻沒有確立限制知識產權的立法思想。到目前為止,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可在不同程度上適用于專利權的壟斷行為,但是主要集中調整專利許可行為,對其他濫用專利權的行為尚無明確的規定可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調整范圍還不夠完整。與此同時,中國沒有建立完整的標準體系。我國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在國際標準的參與程度和占據關鍵職位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中國應對知識產權保護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中國在加快融入全球經濟的時候,知識產權保護同樣也給我國的發展亮起了紅燈。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以及中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時候,知識產權危機給這一全球化進程蒙上了一層陰影,因此,在激烈的國際經貿競爭和深層的知識產權壁壘面前,努力為開發和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創造有利的環境,不斷提高有關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
(一)將知識產權保護策略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
中國是知識產權數量大國,但非知識產權強國,尤其是加入WTO后,市場的開放使我國面臨激烈的國際競爭,發達國家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在專利方面構成了威脅。我們只有將知識產權問題作為國家的重大戰略加以重視,才能實現將知識產權危機轉變為科技發展良機,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制約貿易發展的障礙。
第一,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政府要為企業構建一個知識產權的制度保障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知識產權。只有這樣做,才能調動有關企事業單位及其知識產權分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快又好地創造和產生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才能保證我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保持一定的自身優勢。
第二,國家提供資金扶持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和形成。在開發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過程中,很多企業面臨著資金不足的困擾。因此,國家可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為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和形成提供資金支持以此來壯大企業的經濟實力和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如利用外貿發展基金、優惠信貸利率、政策性貸款和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同時,建立健全創收投資體制,充分利用社會資金支持自主知識產權的形成及其產品的出口。
第三,鼓勵企業對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培養。目前的知識產權危機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認識到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轉變觀念并加強學習
我國是WTO成員,企業進行國際貿易時應該注意WTO、TRIPS對我國知識產權的規定,同時對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方可更大限度的避免撞入知識產權保護的陷阱,當然,我們在認真履行自己義務的同時,也要充分借鑒國外的經驗,以便充分享受WTO成員國應有的權利,保護我國的產業和市場。
第一,轉變觀念來積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案。改變以往消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案的態度,積極應訴。有不少中國企業本身并不存在侵權行為,但由于害怕訴訟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而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白白的丟失了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而曾經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也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而消極應訴,最后要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同時,中國企業界應完善商會的建立和使用,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企業聯盟,這樣有利于增強尋求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力量的幫助和支持。
第二,加快對人才的培養和管理。科技以人為本。開發、擁有和運用企業自主知識產權,首先是要要重視知識資本的作用,而知識資本最集中地體現就是在人的才能和價值上。目前,企業間甚至是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就是人才的競爭,誰占有的人才多,誰就能夠在競爭中獲得優勢。近年來,跨國公司已經加大了對中國的人才掠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將會失去企業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結構的變革,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激勵機制和獎勵機制,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加強學習,盡快熟悉和掌握知識產權方面的各種知識和規則,強化全民學習的氛圍,使全社會人民都懂得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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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產權保護意識;產權的執法力度;產權的管理機制
一、農業知識產權的概念和堯都區核桃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
(一)農業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即知識財產權、知識所有權,是指在科學、技術和文化等領域內,人們對利用知識而創造出來的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它包括專利權、版權、商標權和品種權等內容。農業知識產權問題,廣義地講就是知識產權所有人(組織)在農業科技領域創造的精神財富而享有的專屬權益問題。農業知識產權的內容隨著科技的發展而不斷充實和完善,目前主要包括植物品種權、業專利權和農業科學成果及公共技術產權等方面。
(二)堯都區核桃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
山西是核桃種植大省,近幾年來,臨汾市堯都區大力發展核桃產業,逐步在形成規?;暮颂一亟ㄔO。但從實踐來說,為了使農產品有更好的銷路,為了謀求廣大農民的利益最大化,在核桃產業的發展鏈條中也需注意市場機制的建立和核桃品牌建設等問題。以臨汾市古縣為例,其在2010年獲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這個成果就為打造古縣核桃的品牌,繼續培育壯大當地核桃產業,為實現核桃產業富民興縣起到了推動作用,也為臨汾市堯都區核桃產業發展提供了一個范例。
二、山西省農產品知識產權存在的問題
總體來說,通過多年來的努力,山西核桃產業在科技發展、技術革新等方面有了很大突破,但是由于其起步晚,發展慢,有關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還不夠健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知識產權意識比較淡薄
首先,知識產權觀念沒有深入人心。盡管近年來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不斷完善,但政府對于知識產權發展和保護力度不夠,許多人對生活中本應該加以保護和產權明晰的產品都愿意免費共享而不愿為其使用付費,對知識產權的觀念不重視,這種現象在農產品生產和流通中同樣存在,因此加強農業知識產權宣傳方面的措施勢在必行。
其次,專利產品市場轉化率低。雖然我省每年在農業科技發展投入很大的財力物力,但很多科研工作者僅僅將其作為一項科學研究,對技術成果的普及推廣不夠重視,導致科技成果轉化率不高。
(二)知識產權執法力度不夠
1.法規的實際操作問題較大
自1984年以來,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專利法、著作權的法律及實施細則,為推進我國的知識產權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實行時間不長,我省在法規的實際操作中遇到了一些問題。例如,《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審批費用過高,期限過長。實際情況更為嚴重,專利審查機構由于不受期限的約束,也令行政效率低下,任意拖沓實質審查時間的情況發生。而這種拖沓的做法很有可能會使在申請的專利喪失先進性,不但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而且長期下去,這種現象阻礙了農業科技在生產中的應用。據近年統計,發達國家科技進步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已達68%,但我國僅為48%,要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知識產權的保護和轉化已經成為關鍵的一部分,而在知識產權相關法律規范的應用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問題。
2.農民維權意識淡薄
在我省一部分較偏遠的地區,農民在發生知識產權侵權的時候,由于缺乏相應法律知識不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雖然耗費了大量時間和金錢,但自身權利也沒有得到維護。侵權人得不到懲罰,被侵權人得不到保護,這種現象得不到解決,只會使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更加困難,難以得到質的飛躍和發展。
(三)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監管機制不健全
1.程序執行不完善
如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方面,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程序缺乏嚴格的規則與制度規范,這導致行政執法機構及其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濫用權力,損害當事人權益,而且無法利用程序公正消除當事人的不滿,嚴重影響了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制度功能的發揮。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有關知識產權訴訟的管轄規定,特殊證據規則,科技專家陪審制度等都不完善。這嚴重妨礙了司法保護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發揮指導作用。
2.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人才缺乏
一方面,由于知識產權在我們國家起步晚,和知識產權相關的學科還比較少。另一方面,很多與農業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成果并未得到有效保護,如一些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的科研成果并未歸入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而只是側重其的使用效益。
三、加強農產品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一)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力度
1.通過媒體手段,加大宣傳
利用現在多樣化的傳媒手段,通過網絡宣傳、電視公益廣告、廣播電臺及自媒體等一系列方式進行有關知識產權相關知識的普及,逐漸培養人們的知識產權觀念,使人們認識到知識產權的保護是非常必要的。山西省是文化大省,有歷史悠久的文化積淀,這也為山西經濟的持續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內在動力。只有人們開始注重和認同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觀點,我省在發展和完善農業的道路上才能越走越遠。
2.利用政策優勢,加強品牌力度
制定適合我省農業企業、科研單位農業知識產權研究的保護策略,結合堯都區政府針對核桃產業的發展制定的保障措施,積極參加各類會展活動,加大品牌建設力度。同時積極促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工作,從多渠道開拓農產品市場,提高人們對產品的認知,加深印象,從而逐漸增加產品的知名度。
(二)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力度
高效的管理體制建立是知識產權制度能夠更好實施的前提。但目前我省部門分立,參差不齊的分散型知識產權管理體制難以形成合力,這嚴重制約了知識產權制度功能的發揮。因此通過查閱相關資料筆者發現,在地方層面,可以整合地方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充實執法隊伍改善執法條件,提高執法水平。在整合后的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內部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構,將原來分散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新聞機構,農林等部門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裝備整合起來,將知識產權的行政執法職能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審查登記,政策制定等職能分離開來,實現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的專業化,從而增強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率。
(三)創新激勵機制和人才激勵機制
結合上文,在人才管理方面,我省應強化知識產權執法力度,提高執法人員素質,通過法律全面賦予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相關權利,以法律的權威性保障行政執法的有效性,滿足執法的需要。同時還要努力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利益,改善執法條件,加強對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審判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隊伍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適應知識產權執法和司法審判的新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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