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收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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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由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稅的可征稅比率很高而且計稅的方式比較繁瑣。土地增值稅的改革,以帶動土地市場的演變,可以彌補地方政府的收入,改變房地產商業模式,繼續抑制猖獗的房地產市場。但是現在繁瑣的計稅方式導致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成了一個大難題。清算不及時加上營業期限不定導致土地增值稅的清繳難上加難。因此,因住房價格而發生的“媒體戰”也就不足為奇了。由于土地增值稅征收的彈性過大,有的地方政府有意將土地增值稅作為稅收的“銀行”。中國稅務網站2013年7月發表的《土地增值稅開征20年》一文也明確指出,在基層稅務機關看來,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實施難度大,征收所需的成本較一般稅種高。在一些地方政府的眼中,土地增值稅可以作為調節稅收收入的重要途徑,也有助于鞏固與房地產企業的利益關系,因而態度模棱兩可,不愿積極主動清算。土地增值稅稅收系統繁復,清算時間跨度大,這兩點加大了房企逃稅的可能性。也有相關人士指出,對于地方政府部門而言,涉及土地方面的稅種繁多,最重要的稅種是土地出讓金,如果在土地增值稅等其他方面對開發商納稅金額上要求過多,勢必增加地方土地財政收入,并且第一年稅費收入的增加,會導致第二年的稅收任務的提高。因此政府在平時對土地增值稅之類的有關土地的稅種并不進入到清算這一步驟,一旦到了地區財政出現赤字或者年底稅收金額與稅收任務差額過大時,地方政府就開始催促各個房企繳納土地增值稅等稅種以完成稅收任務。地方政府這種曖昧的態度,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是件好事,他們可以降低成本并且可以把本應該繳納的資金用于新工程的開發以加快資金的流動,緩解資金的緊張狀況。這樣,一個本來規定嚴肅、明確的稅收政策便成了地方政府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緩沖區,土地增值稅成為可選擇是否支付的稅種,大多數土地開發商都只是交納預繳的那一部分。政府長時間不對房地產企業進行清算,即使清算房企也是隱瞞真正的銷售收入,虛增開發成本。由此看來,土地增值稅的改革勢在必行,降低土地增值稅的征收彈性是改革的一個有效的途徑。
2對于現行土地增值稅改革的建議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認為,土地增值稅的改革應在土地增值稅整體的稅收結構的布局規劃上來斟酌改革,它涉及相關政策的調整和一個稅種存廢。在房地產應繳納的稅種綜合性改革的框架內,土地增值稅應該與土地出讓金、房地產稅等稅種的改革聯系起來,使土地增值稅的稅收成為支撐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頂梁柱。有關現行土地增值稅的改革途徑主要有兩種觀點:其一是取締土地增值稅,由其他稅種代為發揮其作用。其二是改革現行的土地增值稅。“取消倫”是由張天犁在2000年提出的,其觀點很簡單,就是廢除土地增值稅?!案母镎摗敝饕怯舌嚭肭屠赘鶑娞岢龅?,其主要的觀點有3條:①擴張土地增值稅的增稅范圍,增設兩個稅目“土地租賃增值稅”和“定期土地增值稅”;②合理的判斷計稅依據將“自然原因導致的增值”與“人為原因導致的增值”區別開來;③適量降低稅收比率,同時對長期持有的不動產進行的交易給予優惠?!叭∠摗辈⒉皇且粋€好的辦法,土地增值稅在國外有很多的成功案例,例如意大利現在實行的是單一的對不動產增值額進行納稅,由中央財政機關和地方財政機關聯合區別事權和產權的不同進行征收,事權稅率為23%,產權則為33%,對調節房地產企業的土地收益和抑制房屋類資產價格上漲打破房產泡沫產生很好的作用。韓國把土地增值所產生的增值額應納的稅費按環節的差距劃分為特別增值稅、估計取得稅、超額利得稅和開發負擔稅,實施效果也非常好,降低了計算的繁瑣度。與內陸一海之隔的臺灣,其土地增值稅更為簡單,也是分為3類稅種:典權土地增值稅、轉移增值稅和定期增值稅。由此可見土地增值稅并不是一個無用的稅種,它可以有效地抑制房價的增長,打破房產泡沫。
2.1改變土地增值稅的受益對象
現行土地增值稅的受益者是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在土地交易中也擔當著交易者和持有者的角色,為了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也為了從開發商那里獲得一定的利益,地方政府會選擇以犧牲稅收為條件,在清算上采取曖昧的態度??偠灾恋卦鲋刀悜攺牡胤蕉惙N改成地方和中央共享稅或是僅僅是中央稅。這樣土地增值稅的受益方不僅是地方政府還有中央,由此間接地加大了征收的威懾力。所以如果受益不單單是由地方政府一手掌控,中央政府也參與其中,那么地方政府就不能把這一稅種當作調節收入的“橡皮筋”。
2.2降低稅收過程的難度
現行土地增值稅改革有一個重點,就是要降低稅收制度的彈性。所謂的稅收制度彈性是指稅收制度在征收條件等方面的不足之處導致一些人利用這種不足來逃避征稅。但是現在作為征稅的法律依據,目的是調整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國有土地使用權等的法律關系的物權法當前尚處于一個摸索的階段,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涉及明確產權、估計價值等技術難題。土地增值稅清算實際的操作難度大而且成本高昂使其成為一個征稅難點。土地增值稅清算必然要審核大時間跨度的收入、成本與費用的實際情況,這些加大了土地增值稅征收的行政成本、服從成本,增加了執法的風險,致使納稅人與征稅機關雙方都望而卻步。土地增值稅章程和細則規定,對進行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銷售時預征土地增值稅,項目結束時進行清算,多退少補的制度??雌饋肀容^簡單的過程實施起來卻無比困難,因為土地增值稅采用的是四級累進稅制,是對銷售的增值額進行征稅。換句話說,就是要在銷售所得中扣除包括各項借貸成本、土地使用權成本、營業稅和物業發展開支相關各項的支出。如果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房地產企業必須提供相關地產開發各類項目的清算說明,說明內容涵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具體用地項目、開發內容、融資方向、銷售明細、關系方交易內容、稅款繳納等基本情況及主管稅務機關需要了解的其他相關情況,以及項目竣工決算報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的原始憑證、銀行貸款利息結算通知單、項目工程合同結算單等。這些資料無形中給清算添加了巨大的難度。而在土地增值稅預征的環節中有時地方政府會以很低的征稅比例來征收,造成了土地增值稅征稅額不夠的情況。如果降低征收過程的難度,就不必要求企業提供那么多的數據,而且降低了企業和稅務部門計算納稅金額的難度。
2.3適當降低征收比率
現行的土地增值稅由于征收比率過高導致征收困難重重,問題多多,所以應適當降低稅率。按照一些相關人士的估計,假如真的按照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話,正常的中小型房地產項目,土地增值稅稅費差不多占其房地產項目成本的3%~5%。這些稅額最后的負擔人還是普通的大眾購房者,這就失去了土地增值稅存在的意義。在降低征稅金額方面日本是一個很成功的先例。19世紀80年代,日本的中央銀行拓寬了相關金融政策的寬度,鼓勵資金盡量流入房地產市場以及股票市場,導致房屋的價格飛升。美元匯率降低后,大量來自各國的資本進入日本的房地產業,加倍刺激了房價的上漲,導致日本出現房地產泡沫,而日本的房屋價格之所以能從1992年開始下降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減少了土地增值稅的稅費金額,在這件事上中國不妨效仿日本,改變房地產價格的現狀。近年來人民幣陷入貶值風暴之中,美元大量涌入中國市場,在進入股票市場之后下一個目標應該就是利潤奇高的房地產市場,如果再不抑制房價的增長,那么房地產市場的泡沫會越來越大,后果不堪設想。
3結束語
篇2
一、增值稅納稅人發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行為(以下簡稱增值稅違法行為),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或審判機關刑事處罰的,其銷售的貨物、提供的應稅勞務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以下統稱貨物勞務服務)執行以下政策:
(一)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優惠政策的納稅人,自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或審判機關判決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36個月內,暫停其享受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納稅人自恢復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之月起36個月內再次發生增值稅違法行為的,自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或審判機關判決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停止其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優惠政策。
(二)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發生增值稅違法行為對應的出口貨物勞務服務,視同內銷,按規定征收增值稅(騙取出口退稅的按查處騙稅的規定處理)。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在本通知生效后發生2次增值稅違法行為的,自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或審判機關判決或裁定生效之日的次日起,其出口的所有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一律改為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納稅人如果已被停止出口退稅權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起始時間為停止出口退稅權期滿后的次日。
(三)以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貨物的納稅人發生增值稅違法行為的,自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決定生效的次月起,按50%的比例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違法情形嚴重的,不得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商財政部另行制定。
(四)本通知所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行為之一的,但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的除外。
二、出口企業購進貨物的供貨納稅人有屬于辦理稅務登記2年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或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年內注銷稅務登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書面通知之日起,在24個月內出口的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改為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一)外貿企業使用上述供貨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出口退稅,在連續12個月內達到20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的,或使用上述供貨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連續12個月內申報退稅額占該期間全部申報退稅額30%以上的;
(二)生產企業在連續12個月內申報出口退稅額達到200萬元以上,且從上述供貨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達到200萬元以上或占該期間全部進項稅額30%以上的;
(三)外貿企業連續12個月內使用3戶以上上述供貨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退稅,且占該期間全部供貨納稅人戶數20%以上的;
(四)生產企業連續12個月內有3戶以上上述供貨納稅人,且占該期間全部供貨納稅人戶數20%以上的。
本條所稱“連續12個月內”,外貿企業自使用上述供貨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退稅的當月開始計算,生產企業自從上述供貨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當月開始計算。
本通知生效前已出口的上述供貨納稅人的貨物,出口企業可聯系供貨納稅人,由供貨納稅人舉證其銷售的貨物真實、納稅正常的證明材料,經供貨納稅人的主管稅務機關蓋章認可,并在2014年7月底前按國家稅務總局的函調管理辦法回函后,稅務機關可按規定辦理退(免)稅,在此之前,沒有提供舉證材料或舉證材料沒有被供貨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蓋章認可并回函的,實行增值稅免稅政策。
三、自本通知生效后,有增值稅違法行為的企業或稅務機關重點監管企業,出口或銷售給出口企業出口的貨物勞務服務,在出口環節退(免)稅或銷售環節征稅時,除按現行規定管理外,還應實行增值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管理,增值稅稅率為17%和13%的貨物,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的預繳率分別按6%和4%執行。有增值稅違法行為的企業或稅務機關重點監管企業的名單,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并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告。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四、執行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政策的納稅人,如果變更《稅務登記證》納稅人名稱或法定代表人擔任新成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的企業,應繼續執行完本通知對應的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規定;執行本通知第一條政策的納稅人,如果注銷稅務登記,在原地址有經營原業務的新納稅人,除法定代表人為非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外,主管稅務機關應在12個月內,對其購進、銷售、資金往來、納稅等情況進行重點監管。
被停止出口退稅權的納稅人在停止出口退稅權期間,如果變更《稅務登記證》納稅人名稱或法定代表人擔任新成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在被停止出口退稅權的納稅人停止出口退稅權期間出口的貨物勞務服務,實行增值稅征稅政策。
五、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的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如果貨物勞務服務的國內收購價格或出口價格明顯偏高且無正當理由的,該出口貨物勞務服務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下列方法確定貨物勞務服務價格是否偏高:
(一)按照該企業最近時期購進或出口同類貨物勞務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二)按照其他企業最近時期購進或出口同類貨物勞務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確定并公布。
六、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一律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一)法定代表人不知道本人是法定代表人的;
(二)法定代表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七、增值稅納稅人發生增值稅違法行為,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或審判機關刑事處罰后,行政機關或審判機關對上述處罰決定有調整的,按調整后的決定適用政策,調整前已實行的政策可按調整后的適用政策執行。
篇3
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致的全球性金融危機,使我國經濟面臨嚴峻挑戰。稅收政策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能夠在應對金融危機方面發揮突出作用。以金融危機為背景,以增值稅轉型和出口退稅為例來闡述稅收政策調整的經濟效應,并依此為基礎,分析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稅收政策調整的意義。
關鍵詞:
金融危機;稅收政策調整;經濟效應
中圖分類號:F810.4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1006102
1 金融危機下稅收政策背景分析
2007年,在總體形勢仍呈現出平穩較快發展的良好態勢下,宏觀經濟由偏快轉向過熱的趨勢也進一步加劇,而流動性過剩、通貨膨脹壓力加大等問題則相繼暴露。所以在2007年末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政府強調要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和從緊的貨幣政策,防治物價由結構性上漲演化為明顯的通貨膨脹。但隨著金融危機全球性的不斷蔓延,國外消費需求減少,我國外貿出口大幅下滑。據海關總署統計,2009年1至2月我國外貿進出口總值2667.7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2%。作為“出口拉動型”經濟,我國經濟面臨嚴峻挑戰。面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突變,政府審時度勢,積極大幅調整宏觀政策,提出“四萬億”一攬子計劃,出臺十大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央行在百日內五次降息等等。這一系列舉措表明,政府正在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
為了應對復雜的經濟形勢,稅收政策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發揮著突出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大幅度提高商品出口退稅力度,連續出臺大量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大力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等方面。具體的稅收政策調整是以2008年4月24日起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調整為1‰為起點,先后主要關于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稅收優惠政策、證券交易印花稅單邊征收、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免征存款利息稅。2009年1月1日全國推行增值稅轉型和實施新成品油消費稅政策、修訂增值稅條例并配套修訂消費稅條例和營業稅條例、大范圍提高商品出口退稅率、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實施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等等。這些稅收政策的調整,釋放出了“拉內需、保增長”的強烈信號。
2 稅收政策調整產生的經濟效應分析
稅收政策的經濟效應,主要包括自動穩定功能和相機抉擇所產生的效應。自動穩定的稅收政策,是指這種政策本身具有內在的調節功能,能夠根據經濟波動情況,無需借助外力而自動地發揮穩定作用 。而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是指稅收政策依據不同經濟情況和調節措施特點,機動地選擇不同的稅收措施。所以,稅收政策調整是一種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政府采取了以增值稅轉型和出口退稅為主的稅收政策調整。下面將以此為起點,從總量和結構兩個方面,闡述稅收政策調整所產生的經濟效應。
2.1 增值稅轉型產生的經濟效應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價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依據實行增值稅的各個國家允許抵扣已納稅款的抵扣項目范圍大小,增值稅分為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三種類型。我國從2009年1月1日起進行增值稅轉型。所謂增值稅轉型,是指將我國現行的增值稅類型由生產型轉變為消費型。消費型增值稅,可以準許一次性全部抵扣當期購進的用于生產應稅產品的固定資產所負稅款。其經濟效應,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2.1.1 總量效應
增值稅轉型,作為政府應對金融危機的一種調整國民經濟的相機抉擇稅收政策。是通過什么機制來發揮作用的呢?我們先從總量上入手,通過圖1的關系來加以闡述:
從①中我們可以看出,增值稅轉型,企業可以抵扣用于生產應稅產品的固定資產所負稅款,減輕企業稅負,增加企業利潤,并且降低了投資成本,特別是資本有機構成高的企業,促進企業對固定資產投資的增加,從而總體上使得社會總投資增加。根據新古典增長理論,投資作為生產要素重要組成部分,投資的增加,使得社會資本存量上升,資本存量的上升又可以促進經濟增長。從②中我們可以看出,增值稅轉型,有利于企業對其設備的更新改造,有利于技術進步。根據新古典增長理論,只有技術進步才能促使經濟的持續增長,所以,增值稅轉型,誘導技術進步,從而間接對經濟增長做出貢獻。③是因為在短期來看,增值稅轉型,最直接的負面影響是財政收入的急劇減少。④是因為稅收具有自動穩定功能,隨著經濟增長,作為財政收入的稅收也會同步增加。
總之,增值稅轉型在短期內可能會導致財政收入下降,政府赤字增加,經濟增長不夠顯著。但從長遠來看,隨著投資增加、技術進步,經濟總量將顯著增長,財政收入會同步增加。
2.1.2 結構效應
首先,在實行生產型增值稅下,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額不能抵扣,致使企業既要承擔過多的固定資產投資壓力,又要過多繳納稅款,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業的投資積極性,不利于企業的技術改造。實行增值稅轉型之后,企業可以抵扣固定資產投資所含稅額,減少了稅收負擔,也有利于企業改進技術、采用新設備,從而促進整個社會產業改造,優化產業結構。其次,增值稅轉型使得社會投資更多投向資本密集型產業,而這些企業的資本有機構成高,所需勞動力可能會減少,造成社會就業壓力大。但從另一方面看,隨著投資、外貿出口的擴大以及技術進步,生產規模也會擴大,提供的就業崗位也會增多。
2.2 出口退稅產生的效應
出口退稅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對已報關離境的出口貨物,有稅務機關根據本國稅法規定,將其在出口前生產和流通各環節已經繳納的國內增值稅或消費稅等間接稅款退還給出口企業的一項稅收制度 。出口退稅的經濟效應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2.2.1 總量效應
為了應對我國外貿出口急速下滑態勢,政府大幅度提高了產品出口退稅率,擴大出口退稅的商品范圍。那么這種出口退稅政策是通過什么機制來發揮作用的呢?我們先從總量入手,通過圖1的關系來加以闡述:
國家決定增加財政支出,來提高出口產品退稅率,直接的效應是降低了企業出口產品的出口成本,企業可以在定價上獲得更多的空間,以相對的價格優勢,來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以此來刺激國外對出口產品的需求。由于國外凈需求量的提高,國內生產總值(GDP)將以“貿易乘數”倍數增加,而國內生產總值(GDP)又使得財政收入同步增加,這樣又可以促使政府有更多財力來進一步提高出口產品退稅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形成良性循環。
2.2.2 結構效應
由于對不同出口產品實行不同的出口退稅率,所以出口退稅,會對這些出口產品的相關產業造成一定影響。國家對扶持產業給予高的退稅率,增加企業的稅后利潤;而對那些資源消耗大、技術含量低、附加值低的出口產品給予低的退稅率。這樣,就可以利用出口退稅率來引導社會投資方向,鼓勵資本流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產業。有利于實現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促使我國由“粗放型”經濟向“集約型”經濟的轉變。另一方面,由于區域內產業結構的差異,出口退稅,實質上更多趨向于產業結構層次高的區域,而層次低的區域得到實惠較少,導致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均衡,背離了我國統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
3 稅收政策調整的意義分析
3.1 加快走出金融危機陰霾的速度
在金融危機背景下,以增值稅轉型、大幅度提高商品出口退稅率為主的稅收政策調整,通過其稅收政策調整的經濟總量效應發揮作用,與擴大政府支出、鼓勵消費一并,成為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主要內容,緩解金融危機帶來的巨大壓力,對當前我國經濟的企穩回升做出積極貢獻,加快我國走出金融危機陰霾的速度。
3.2 完善稅制,提供公平的稅收環境
在金融危機背景下,通過大幅度稅收政策調整,加快了完善我國稅制的步伐,著力創建公平的稅收環境。特別是增值稅的轉型,避免了重復征稅,同時也完善了各個環節抵扣鏈條的完整性,使企業獲得了公平競爭的外部條件。另外,由于政府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保證一定的財政收入,對當前我國經濟的企穩回升起到關鍵作用。所以,加強稅收征管將是今后稅收政策調整的一個重點,這不僅有利于當前我國財政收入的增長,更重要的意義在于,為社會營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
3.3 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稅收政策調整,通過其經濟的結構效應,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流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產業,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并且有利于充分挖掘經濟增長的潛在動力,為我國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夯實基礎。
參考文獻
[1]陳共.財政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2]魏巍賢.中國出口與有效匯率的關系分析[J].統計研究,1997,(5).
[3]湯貢亮,李成威.出口退稅政策的經濟效應: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J].稅務研究,2002,(12).
[4]計金標.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稅收政策調整分析[J].會計師,2008,(12).
篇4
關鍵詞 營改增 融資租賃 上海自貿區 稅收改革
作者簡介:戚曾洋,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研究方向:經濟法。
自2013年8月1日起,融資租賃業被納入營改增范圍以來,上海繁榮的融資租賃業卻日漸蕭條,遭遇了發展過程中的寒冬。目前,我國租賃業的市場滲透率①較低,尚處于發展初期,尤其需要國家政策特別是稅收政策扶持其發展壯大。在營改增背景下,應逐步完善自貿區融資租賃業的稅收政策,以促進自貿區融資租賃業的穩健發展。
一、營改增背景下我國自貿區融資租賃業的稅收政策
(一)增值稅適用17%的稅率
營改增之前,上海融資租賃業的營業稅稅率為5%,根據《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37號文,下稱“37號文”),上海自貿區融資租賃企業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改征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7%。
(二)增值稅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
營改增之后,國家制定了即征即退的過渡性稅收政策。37號文的附件三第二條規定,有資質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的融資租賃服務,若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了3%,則對其增值稅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
(三)自貿區飛機租賃業享受特殊地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營改增背景下自貿區融資租賃業的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適用稅率較高
(二)抵扣環節設置不合理造成重復征稅
營改增之后,在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企業在向租賃公司轉讓有形動產時,不征收增值稅,所以承租方企業無法向租賃公司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在計算這項業務的銷項稅額時,租賃公司因為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抵扣進項稅。從而導致公司在購置有形動產和售后回租業務過程中兩次繳納17%的增值稅,造成增值稅重復征稅。由于抵扣環節設置不合理,造成融資租賃公司在售后回租業務中出現重復征稅,增加了融資租賃業的稅負。
(三)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難以落實
營改增后,國家稅務總局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1]111號文),規定有資質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的融資租賃服務,若其增值稅的實際稅負超過了3%,則對其增值稅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然而即征即退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的層層審批并且需要企業提供相關實際稅負的明確憑證,對于急需資金周轉的融資租賃企業來說,這一過渡性政策難以落實,不利于減輕企業稅負。
(四)飛機租賃業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有待細化
根據75號文,對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注冊的國內租賃公司或其子公司,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從境外購買25噸以上(空載重量)并以融資租賃的方式租給國內航空公司的飛機,按照規定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該文只規定了飛機租賃業按照規定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這一政策還有待于細化,這樣自貿區飛機租賃業才能真正享受到增值稅的優惠。
三、國外融資租賃業稅收政策先進經驗及其借鑒
(一)加速折舊制度
日本和美國都針對融資租賃中的有形動產計提折舊規定了加速折舊制度,以扶持融資租賃業發展。美國的《55-045號稅務裁決》明確界定了“真實租賃”②,其中規定凡是符合真實租賃條件的出租人都可根據稅法的規定享受設備投資加速折舊等優惠,并且在聯邦所得稅的核算中,租金可以作為費用扣除。日本稅法規定,可以提前完成法定折舊,企業可延期納稅,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這樣設備的更新損失降低,通貨膨脹的風險減少,確保了融資租賃企業資金充足。③
篇5
關鍵詞:營改增;國有企業;影響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3-000-01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執行的納稅制度一直是增值稅。增值稅對于企業來說會出現重復征稅的現象,這給企業運作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對于國有企業來說,營業稅同樣會使得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利潤被壓縮,影響國有企業的進一步發展。營改增的實施使得過去的營業稅被改為增值稅,增值稅對國有企業的征稅過程擁有更大的彈性空間,能夠按照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進行征稅。因此,對于國有企業來說可以有效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國有企業的總體效益,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營改增”的意義
1.實現了進項稅的有效抵扣
營改增的實施使得國有企業的進項稅得到了有效的抵扣。按照營改增的相關規定,企業在采購生產所需的設備或原材料的過程中,如果能夠提供有效的購買發票或者購買憑證,就能夠抵扣增值稅。通過這樣的抵扣就能夠使國有企業的稅負得到降低。而從長遠來看,國有企業由于生a會經常購置設備和原材料等必需品,因此,營改增的稅收抵扣政策將使國有企業的生產成本得到有效降低。而國有企業在納稅過程中也會更加科學合理。
2.有效解決了雙重征稅的問題
國有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會采購多種原材料及設備,這些都屬于企業生產成本的范疇。按照過去的營業稅來看,企業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繳納所有的稅款。但是隨著營改增的實施,國有企業能夠通過提供其有效的購買發票或清單進行進項稅的抵扣,這樣就會避免國有企業的重復增稅問題,使得企業的稅負大大減輕。相對于營業稅的征稅模式,新的營改增稅收政策能夠確保對企業從源頭上征稅,因此就能夠有效避免對于企業的多次征稅。尤其是對于大型的國有企業來說,在生產過程中會涉及到大量的原材料購置情況,增值稅的稅收模式將使國有企業的稅收負擔大幅減輕,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提升。
二、營改增對國有企業的影響
1.“營改增”對于國企物流業務方面的影響
在實施增值稅的稅收組恒側改革之前,國有企業按照稅收政策的相關要求需要交納營業稅。營業稅是對企業的整體營業額進行稅款征收的,相對于增值稅的稅率而言,營業稅的稅率偏低。隨著應該在的實施,國有企業也需按照相關的稅率來交納稅款。事實上,增值稅的稅率的確有所上升,但是,增值稅與營業稅不同,其可按照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進項稅的減免,這樣就使得國有企業的稅收負擔得到減輕。而且,增值稅僅就國有企業的增值收益部分進行征稅,征稅模式科學合理,而營業稅是就企業的整體營業額來征稅,征稅模式較為籠統,缺乏細致的劃分,給企業生產造成了沉重負擔。
2.“營改增”對于國企管理方面的影響
營改增政策的實施對國有企業的管理也形成了影響。在過去的營業稅模式下,一些具有服務性質的企業是不能夠進行進項稅抵扣的,這就使得服務型國有企業的稅收負擔加重,成本提高,影響其整體收益。但是,在實施營改增的政策之后,服務型國有企業能夠通過出具相關的采購發票進行進項稅的減免,使國有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得以減輕。在國有企業的管理過程中,財務能夠通過這種新的稅收模式提前進行財務核算,即利用國有企業的整體收支差額和增值稅的稅率就能夠計算出企業需要繳納的稅款。因此,國有企業在成本管理及稅收計算方面會因此做出相應的調整,以適應新的稅收政策,為企業減免稅負而努力。
3.“營改增”對于國企稅收的整體影響
國家推行營改增的稅收政策是出于對市場環境及企業長遠發展的綜合考慮。采用新的增值稅政策能夠使我國國有企業的稅負負擔有限減輕。企業的資金是有限的,如果對企業的稅收政策持續加壓,使企業的稅收負擔一直保持在一個高位狀態下而不進行調節,與此同時,再加上市場環境當中形成的激烈競爭,會使得部分國有企業的運作負擔加劇,不僅影響其正常的生產和營銷活動,同時也會影響其投資和發展等多個方面,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是極為不利的。此外,面對世界整體經濟環境的不景氣,以及我國國內經濟的下行壓力,營改增政策的推行相當于一劑強心劑,使很多國有企業在困難的市場環境中看到政策帶來的希望,堅定企業的發展信心,使企業能夠減輕稅負,輕裝上陣。利用其現有資源大力發展企業規模,同時還可以投入更多的資金進行改革創新,為國有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尋找出路。同時,企業的發展也將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為社會的穩定繁榮做貢獻。
三、對于“營改增”稅收模式的合理化建議
營改增的稅收模式對于國有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其不僅避免了重復收稅,降低了企業的稅收負擔,而且在推行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影響也是非常深遠的。這種稅收模式的改革和完善使得擁有服務性質的國有企業得到更多的實惠,因此,對于我國服務也的發展也具有很好的推動作用。所以,在營改增的稅收政策推行當中,相關的管理部門會大力推動營改增的實施,因此,國有企業要緊跟形式,盡快適應新的稅收政策,積極調整企業內部的管理模式,尤其是財務管理模式,要按照營改增的稅收方案進行調整,以符合增值稅征收的相關條件。國有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采購相應的設備及原材料等生產必需品,且在采購之后要保存好相關的發票等采購憑證,方便在抵扣進項稅的過程中進行核對。國有企業要有效利用營改增帶來的發展優勢,使企業在新的管理框架當中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四、結束語
對于國有企業來說,營改增為企業帶來了更多的積極影響。企業能夠通過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實現稅收減免,避免重復征稅,使企業的稅收負擔得以減輕。因此,國有企業要有效利用這一新的稅收政策所帶來的有利條件,積極發展企業規模,不斷完善企業管理模式,使國有企業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大潮中取得豐碩的成果,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為社會的繁榮和穩定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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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產業結構;優化;稅收政策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2.086
[中圖分類號]F810.42;F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5)22-0-02
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范圍包括湖南岳陽、常德、益陽三市,長沙市望城區和湖北荊州市,共33個縣(市、區),規劃面積6.05萬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 200萬。根據規劃,生態經濟區將按照“三年打基礎(2013-2015年),八年新跨(2013-2020年)的戰略步驟,著力推進生態系統、產業體系、民生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美麗洞庭”,力爭到2015年地區生產總值突破1萬億元,2020年達1.7萬億元。為更好的實現規劃目標,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產業結構有待優化調整。
1 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產業結構優化與生態環境、稅收政策的關系
產業結構優化是指通過產業調整,使各產業實現協調發展,并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需求的過程中合理化和高級化?!抖赐ズ鷳B經濟區規劃》中的地區生產總值目標可以說就是洞庭湖的產業結構優化目標。經濟發展是稅收增長的強動力,在同樣的一個經濟區域,不同的產業往往對應不同的稅收政策,也決定了稅源結構,可以說產業結構直接決定著稅收結構。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企業、產業如何選擇適應生態經濟區規劃發展的稅收政策、提請政府制定有利產業結構優化并與環境協調發展的稅收政策是值得研究的。
2 稅收政策對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產業結構優化影響的現狀分析
2.1 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產業結構現狀
按照“庫茲涅茨法則”,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三次產業結構的比例關系還處在“二、三、一”階段,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結構比均高于同期湖南省的第一、第二產業結構比,第三產業結構比則大大低于湖南省第三產業同期結構比,說明洞庭湖生態經濟區也還處在工業化發展過程中,離“庫茲涅茨法則”中“三、二、一”的后工業化時期還有較大的距離。
2.2 現行稅收政策在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產業結構優化中存在的問題
從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稅種結構來看,稅收收入主要來源于流轉稅(包括國內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按稅收征收機關來劃分,主要分地方稅務機關征收(地稅局)和國家稅務機關(國稅局)來征收,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國稅收入總額從2009年起至2013年很明顯的高于同期的地稅收入總額。
2.2.1 稅收政策調整產業結構的功能有限
第一產業為一般為初級農產品可免交增值稅,第二產業以工業為主,產品一般要交增值稅,第三產業服務業居多,以交營業稅為主,所以可以很明顯的看到洞庭湖生態區的四個地級市里,因岳陽市三次產業結構比中第二產業的比重最大,因此,岳陽市的國稅收入也是最高的。稅制結構中稅收的功能雖然增強,但會影響到以下幾方面面:第一,不利于新建企業和新產品的開發。在企業發展最困難的前期階段,企業微盈利甚至虧損,企業所得稅的減免不了企業多少稅額負擔,投入的資金還得負擔相應的增值稅等流轉稅。第二,不利于高新技術企業或知識密集型產業發展。目前在企業所得稅中有較多針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減免稅優惠,但在增值稅中卻只存在對資源消耗型企業的激勵,在高新技術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在流轉過程中并沒有相應的優惠。第三,不利于農產品的深加工。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盛產農林牧漁產品,其產值在三次產業結構中最低,稅收政策中對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同時對農產品初加工企業有相應的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而農產品深加工企業幾乎沒有這方面的稅收優惠。
2.2.2 第三產業的稅負偏重,限制第三產業的發展
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三次產業結構比重中第三產業是排在第二產業之后的,究其原因,稅收負擔偏重應該算是其中之一。2013年8月1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原繳納營業稅的運輸服務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以改成征收增值稅,現代物流業目前征收的是6%的增值稅,可抵扣其購入車輛的增值稅進項稅。雖然享受了優惠,但因大型物流業需使用大型倉庫、大面積的場地,所以還需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所得稅等。
2.2.3 個人稅額負擔較重降低了生態經濟區市場內需
其實流轉稅稅額的實際負擔者,應該是市場的消費者。市場上的個人消費者承擔了大量的稅額,影響了市場的購買力。一些原來屬于高檔消費的產品,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已成為普通消費品(如高級護膚品、化妝品等),影響了這類商品的消費。而消費稅中將一些生產資料列為課征對象,實質也是增加個人負擔。消費者的稅額負擔過重不利調動科技人員和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同時影響到市場的購買力也就影響到了相應產業的結構調整。
2.2.4 稅收政策中缺乏對環境污染治理的專門的稅種
在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四市一區在近一兩年開始在國名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告中偶有報告對污水的處理情況,但是未在統計公告中公布財政收入中的污染處理費的收入和使用情況。消費稅、資源稅中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不健全,稅率過低,稅檔差距過小,征收范圍狹窄,對環境的保護調控力度不夠。考慮到生態經濟區的發展因此益陽及常德市政府目前只得對污染嚴重的100多家小企業勒令關閉。
3 促進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產業結構優化的稅收政策建議
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產業結構優化目標是立足湖區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發展高效生態農業、“兩型”產業、現代物流業和文化旅游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形成特色鮮明、優勢明顯、與生態經濟區定位相適應的現代產業體系。根據優化目標提出促進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產業結構優化的稅收政策建議如下。
3.1 爭做國家稅制優化的實驗區、建立生態稅收體系
在保證國家稅制嚴肅性的條件下,爭取在洞庭湖生態經濟區進行生態稅收體系試點。生態稅從治理環境污染的本質出發,通過目前零散的稅費進行整合歸并,將所得稅、增值稅、資源稅有關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利用、企業高新技術生產的環保產品等方面的優惠,以及原來征收的排污費進行合并,保留有用稅種,取消無關稅種。生態稅的構建能夠調整產業結構,生態稅通過對企業和個人的污染行為征稅,迫使納稅個體減少高能耗、高成本、高污染的產業規模,增加低成本、低能耗、低污染的產業規模,間接地推進有關治理環境污染方面的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從而在整體上壓縮了第二產業的規模,擴大了第二產業的規模,在宏觀上調節經濟產業結構,重新優化資源配置,重新分配經濟結構,重新配置資源。
3.2 完善增值稅優惠政策、建議增值稅徹底向消費型增值稅轉型
爭取國家出臺相關稅收支持政策,加大農產品出口退稅制度,完善農產品收購和加工的增值稅制度,提高收購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扣除比例,真正形成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高產、高效、優質農業,穩定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的前提下,降低第一產業比重,提高第一產業產品質量,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規模和水平。爭取消費型增值稅在保持17%的稅率,將無形資產研發費用或購買費用列入進項稅扣除甚至重復扣除,以減輕高科技產業流轉環節的實際稅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另應逐步擴大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將建筑安裝、通訊、金融、飲食業等納入征稅范圍,解決重復征稅、增值稅鏈條中斷的問題和營業稅在征管上的交叉與矛盾,減少因征管錯位引起的稅收漏洞,最終實行全面的消費型增值稅。
3.3 提議其他稅種的改革,擴大投資并促使產業結構優化
對于個人所得稅,可充分發揮稅收的調控功能重新設計課征模式,合理確定征收范圍及其扣除范圍和標準,生態經濟區可以鼓勵民間投資項目特別是環保項目,民間投資企業用稅后利潤投入擴大再生產的部分,允許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繳所得稅,從而減少投資成本。對于消費稅,對明顯與生態經濟區的產業政策和擴大內需政策相矛盾,又抑制消費和投資增長的稅目應予廢除,包括酒精、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摩托車等消費稅稅目。另一方面及時調整并擴大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對一些新生的奢侈品、數字產品和不利于環保的消費品,沒有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的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已納入的應適當提高其稅率,以正確引導投資。
3.4 利用地方稅收政策的自主性,培植特色產業并合理布局
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跨湖南與湖北兩省,省級政府都可以發揮地方稅收管理的自主性制定有針對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于發展現代物流業和文化旅游業可以在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等上給與返還,如對生態經濟區內“美麗鄉村”建設項目進行營業稅的適量返還,對于鄉村休閑旅游的飲食收入可以免營業稅。同時對特色產業在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內進行合理布局,避免進行重復建設。同時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吸引鼓勵類的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落戶生態經濟區內,以便改善區內產業結構,提高其發展水平。
主要參考文獻
[1]任高飛,陳瑤瑤. 基于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稅收政策研究[J].會計之友,2013(5).
篇7
[關鍵詞] 循環經濟再利用稅收優惠
一、稅收政策對循環經濟發展的作用
發展循環經濟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和實現方式。循環經濟倡導的是一種建立在資源不斷循環利用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式。這種資源的循環利用旨在最大程度地實現企業和家庭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所產生的廢舊物資的再利用。這些廢舊物資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可以通過一定的加工處理后再利用的。而如果這些廢舊物資被白白的扔掉,不僅是對資源的巨大浪費,也會對人類的生存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因此,促進廢舊物資的再回收利用,是實現循環經濟的重要內容。稅收政策作為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對鼓勵和引導行業發展,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過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輕資源再利用企業的稅收負擔,擴大企業生產規模,不斷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提高這些企業對資源再利用的能力;另一方面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吸引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到物資回收再利用領域中來。
二、現行稅收政策的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物資再利用的優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夠。現行增值稅方面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金額的10%抵扣進項稅額;對利用工業“三廢”生產的產品享受即征即退、減半征收和免稅待遇。雖然物資再利用企業從物資回收公司購買的物資可以扣除10%的進項稅額,但是,許多物資再利用企業收購的廢舊物資除了從物資回收公司購入外,還有相當多的物資是從個人、機關事業單位和一些個體收破爛的人手中購買的,由于無法取得發票,因此無法享受抵扣10%的進項稅額稅收優惠,稅收負擔加重。從而導致許多企業不得不另外成立物資回收公司,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蛘吲c廢舊物資回收公司勾結,由物資回收公司虛開發票以達到抵扣的目的。這樣不僅造成稅款流失,而且加大了這些企業的經營成本。
所得稅方面,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中規定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1年。由于許多廢舊物資再利用的企業在經營前期一般都處于虧損期,有的虧損期較長,因此對這類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1年基本上不會起到鼓勵和激勵作用。這項優惠政策顯然無法有效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到物資再利用行業中來。例如象廢水回收再利用企業,由于其需要鋪設中水管道,費用巨大,在經營前期肯定會處于虧損階段,在這個階段免征企業所得稅顯然是沒有意義的。
此外,目前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這兩個稅種,而在其他稅種方面沒有給予一定的優惠。例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方面沒有任何減免。許多物資再利用企業在其他方面的稅收負擔也是比較重的,例如像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等一些單位,一般都占地面積較大,土地使用稅等稅收負擔自然比較重。
2.稅收優惠手段單一?,F行優惠政策主要是采取減免稅的直接優惠手段,而允許加速折舊、擴大扣除項目等間接的稅收優惠手段很少運用。一般情況下,直接優惠手段對納稅人爭取或騙取稅收優惠的刺激作用大,而間接優惠對納稅人調整生產經營活動的激勵作用大。因此,在選擇稅收優惠的政策手段時,主要應當運用間接優惠,盡可能少用直接優惠。
3.現行的稅收政策存在不公平?,F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減半征收和免征增值稅的僅限于工業“三廢”和資源開發伴生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而對其他廢舊物資的再利用,例如對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舊輪胎、舊電池、廢玻璃、舊家電回收利用等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的行業則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另外,目前對列入《資源綜合利用目錄》的產品和企業采取同等稅收待遇。但實際上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所包括的項目中,許多資源在綜合利用過程中無論是從投資規模、還是技術要求、難易程度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差別。例如利用廢輪胎等廢橡膠生產的膠粉、再生膠、利用廢電池提取的有色(稀貴)金屬和生產的產品等再利用就存在投資大,技術要求高,回收費用高的特點。而廢紙和廢舊鋼材的再利用則相對容易,技術要求也不高。這種不公平的稅收政策制約了這些企業的發展,限制了資源的再利用。
三、完善稅收政策的建議
1.進一步完善增值稅政策。一是擴大增值稅優惠的范圍,除利用工業三廢以外,將再利用屬于《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一些具有重要意義的產品也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減半征收和免征的優惠政策,對以廢舊物資為主要原料的產品免征增值稅或者采取即征即退優惠政策,對以廢舊物資作為輔助材料的產品減征增值稅;二是對企業購買的用于物資再利用的機械和設備實行增值稅轉型,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三是對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直接用于物資再利用的設備和機器,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2.調整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一是將物資再利用企業的所得稅的減免待遇調整為從獲利年度起開始享受;二是延長優惠期限,建議從獲利年度開始享受3年~5年減免稅待遇。這樣才能真正起到促進這些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鼓勵和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到這些行業中來。
3.擴大間接稅收優惠手段。允許企業購買的用于物資再利用的固定資產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提高這些企業研發費用的扣除比例;這些企業開發的和購買的無形資產縮短攤消期限。
4.在其他稅種的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優惠。對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一些占地面積較大的企業在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耕地占用稅等給予一定的減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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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產業;稅收政策;稅收優惠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283(2012)12-0150-02
作者簡介:孫浩敏(1988-),哈爾濱商業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財政學研究生,研究方向:財稅理論與政策。周正(1975-),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研究中心副教授,東北財經大學博士,研究方向:產業組織理論與政策。
基金項目:2011年研究生創新科研資金項目(YJSCX2011—182HSD)。
一、生產業的概念及分類
迄今為止,國內外對于生產的定義與分類沒有統一的界定,但認識已經逐漸趨于統一。本文從生產業的內涵作出如下界定:生產業為商品生產和其他服務的投入發揮著中間功能,是市場化的非最終消費服務,能夠滿足制造業、商務活動和政府管理對服務的中間需求。
金融保險、信息傳輸服務和軟件服務、租賃與商務服務、現代物流、批發零售、廣告、工業設計、管理咨詢、人力資源服務、公共服務等行業構成生產業的主體。我國國家統計局將生產業分為交通運輸業、金融服務業、商務服務業,信息服務業、房地產服務業和科研六個行業。本文根據行業劃分的標準,從分析服務業的中間投入系數入手,將生產業分為現代物流業、金融保險業、信息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科技研發服務業五大類。由于我國目前的房地產市場主要是以居民住宅為主,消費群體以個人消費者為主,用于最終消費,所以不將房地產服務業歸入生產業。
二、我國生產業的稅收負擔現狀
近年來,尤其是“十一五”規劃以來,我國生產業發展迅猛,稅收收入增長率為17.29%,產業稅負達22.72%。從各行業來看,各行業稅負也呈上升趨勢。截至2010年,我國生產業的總收入達22692.44億元,批發零售業和金融業、商務服務業稅收增長幅度相對較大,稅收負擔相對較重。由此可見,加大稅收優惠力度,采取稅收激勵政策來促進我國生產業的發展,是提高我國生產業生產率的重要途徑。
三、我國生產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1.營業稅范圍偏窄。生產業中除了批發零售業、軟件業和計算機服務業征增值稅外,絕大多數的生產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征收的是營業稅。增值稅范圍過窄導致了增值稅抵扣鏈條中斷,例如:現行稅制中的交通運輸業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增值稅納稅人購買運輸服務產品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憑票抵扣進項稅額的制度下,導致了增值稅抵扣鏈條的“中斷”。
2.營業稅稅制設計陳舊且行業間稅負不均。一是營業稅稅制設計陳舊,不能滿足生產業發展的需要。目前,我國營業稅的稅目是按照行業、類別的不同設置的,一共九個科目。隨著生產業的發展,出現了許多新興形態(包括現代物流業、信息服務業、會展、人力資源等),現有法規對一些新興業態顯現出一定的滯后性,原有的營業稅稅目已經不能適應生產業發展的需要。二是部分行業營業稅的稅負過重,沒有突出鼓勵生產業發展的政策。金融保險業是生產業的核心,應是我國重點鼓勵發展的行業,但是我國金融保險業按5%的稅率全額征收,相比于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的3%,稅負較重。2008年我國金融保險業的稅收為1376.68億元,2009年金融保險業的稅收達1457.82億元,比2008年增長5.89%,2009年金融保險業的稅負遠遠超過交通運輸業(637.91億元)、郵電通信業(260.37億元)與租賃業(252.74億元)。
3.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偏重直接優惠且導向不明顯。稅收優惠的方式主要有直接優惠和間接優惠,直接優惠以稅率式和稅基式的優惠方式為主,間接優惠以稅基式優惠為主。我國并沒有專門針對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新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一共12條,采取的優惠方式主要是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
4.個人所得稅制缺乏對人力資本投資的鼓勵。人力資本是生產業發展的重要保障,對經濟的發展有較大的貢獻。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缺乏對相關人力資本投資的激勵政策。稅收政策在人才教育投資上沒有實行稅前扣除制度,缺乏對生產業高級人才的高收入的優惠政策。
四、促進我國生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建議
1.擴大增值稅范圍。2011年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對上海市的交通運輸業和包括研發及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咨詢服務等部分生產業率先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是國內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的全新舉措。因此,借鑒歐洲、拉丁美洲及亞洲大多數國家的成功經驗,進行增值稅范圍的改革,將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等生產業納入增值稅征稅范圍,使其生產業產出中所含流轉稅款能夠在其他產業購入時抵扣,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然要求和稅制保障。
但是,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整體不高、稅收征管水平的有限性以及增值稅收入分成體制較為簡單,對生產業全面征收增值稅是不可行的,我國的增值稅擴圍只能走漸進式改革的道路。首先,交通運輸業屬于生產過程的延伸、最為貼近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應將其先納入增值稅征收體系;其次,在征收管理水平提高和稅制完善的基礎上,考慮對郵電通信業征收增值稅;最后,在時機成熟時,對金融保險業等全部生產業開征增值稅。
2.實施營業稅改革。調整稅目,對部分行業設置專門稅目,滿足生產業的發展需要。生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新的發展態勢,出現了同時涉及不同應稅稅目的綜合性或一體化經營的行業,為避免對這些綜合業重復征稅,有必要針對這些服務行業設置專門稅目。例如,現代物流業包括了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不同應稅科目,考慮到物流業一體化的特點,對現代物流業設置“物流業”專門稅目,按3%的稅率征收,不僅有利于物流企業開展一體化的運營,而且能夠避免營業稅的重復征稅,促進生產業內部結構的優化。
降低營業稅率,減輕稅收負擔,把激勵生產業的發展作為營業稅改征的重要目標。金融保險業是生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金融保險業稅負過重的問題,將其稅率由5%調整到3%,以避免過高的稅負和行業間稅負差距過大,實現公平稅負。對生產業稅率的調整遵循稅收政策與行業政策相結合的思路,逐漸拉開生產業與消費業稅率間的差異,創造公平的營業稅政策環境來鼓勵發展生產業。
調整征稅方式,對于服務外包實行差額征稅。允許服務外包企業將支付給承包方的營業額從計稅依據中扣除,減輕服務外包企業的稅收負擔,促進服務業的合理優化和服務水平的提高。
3.完善所得稅優惠政策,轉變企業所得稅優惠方式。企業所得稅優惠方式由直接轉向以間接為主,對生產業實行稅收直接減免的同時,還應完善延期納稅、加速折舊、稅額抵免、成本費用列支等間接優惠政策。
縮小企業所得稅區域性差距的稅收優惠,建立支持生產業發展的全國性優惠政策體系。東西部地區在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上存在區域性差異,建立支持生產業發展的全國性優惠政策體系,有利于地區間的協調發展。
建立稅式支出預算管理制度??茖W的稅收優惠分析評價制度是稅收管理的關鍵,稅式支出預算管理制度能夠解決目前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中所存在的缺乏管理和監督的問題,能科學、規范和高效地對稅收優惠進行管理和評價。
4.加大人力資本的稅收支持力度。一是人才教育投資實行稅前扣除制度。將生產業員工的正規教育支出和在職培訓支出列入個人所得稅扣除項目,在允許其100%扣除的基礎上,給予一定的加成扣除,加大教育投資,調動個人學習新知識、新技術的積極性;對個人向教育培訓機構和科研機構的捐贈,不設置最高捐贈限額限制,允許稅前扣除;提高稅前列支的職工教育費標準,使得企業重視對人才的培養。二是高科技人才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發展生產業有突出貢獻的創新型人才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
[參考文獻]
[1]呂敏.我國生產業優化發展的稅收政策選擇[J]稅務研究,2010(9):53-56.
[2]劉建民,王鑫.我國生產業稅收政策研究[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8,154(29):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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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內資企業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等,而對外資企業給予免征優惠,以及在流轉稅和其他一些稅種上存在的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均不符合WTO的國民待遇原則,都必須加以調整。
2、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制度,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征稅范圍狹窄,抵扣稅額少,實際稅率高,企業稅負重,還存在重復征稅問題,不利于企業增加投資,擴大再生產,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內、外資企業擴大投資的積極性,也不利于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調整。由于中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只是在生產和商品流通領域征收,并且不準抵扣企業因擴大生產規模而購置固定資產形成的進項稅額,因而造成企業實際稅負過重,也不利于企業擴大投資規模,從而也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與發展。從一定意義上說,“生產型”增值稅實際上就是對投資征稅,是制約投資增長和技術進步的一種稅。因而目前世界上100多個設置增值稅的國家,只有少數幾個國家實行“生產型”增值稅,絕大多數國家都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即允許企業將購置固定資產形成的進項稅額,抵減銷項稅額,以擴大生產規模,促進經濟增長。無論從適應入世要求還是從發展經濟來說,中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必須轉變為“消費型”增值稅。否則,也不利于吸引外資在華直接投資。
3、現行消費稅制度規定的稅目、稅率存在諸多弊端,不利于促進消費和培養新的消費增長點。例如,小汽車消費,由于征收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汽車消費。再比如規定對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征消費稅,對現在已成為大眾化消費的消費品征稅,顯然已脫離了社會消費水平的現實,必須加以調整。
4、出口退稅政策不完善,退稅不徹底,不利于出口企業的發展,特別不利于農產品出口企業。另外一方面,中國現行的某些出口退稅政策,按WTO規則,可能被列入“被禁止的補貼”,如“外商投資企業出口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再投資舉辦產品出口企業100%退稅”、“鋼材‘以產頂進’,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退還增值稅”等。這些稅收政策均不符合WTO有關原則,也必須進行清理和調整。
5、涉外稅收政策表面上全國統一,實際上一些地方政府從各自地區利益出發,變相出臺一些區域性的稅收優惠政策,致使涉外稅收優惠政策混亂,人為增加新的一層非公平競爭和“暗箱”操作,不利于正確引導外商對投資方向、投資地區和投資項目的選擇,往往還容易造成外商投資心理扭曲,破壞了外商投資環境,也不符合WTO公平競爭原則和透明度原則。這也要求政府必須統一涉外稅收政策,增加稅收政策的透明度。
6、中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也很不完善,費用扣除標準是8年前定的,一直未予調整,只有少數大城市做了調整,又形成了新的分配不公。現行稅制造成中低收入者的稅負重,而高收入者稅負輕;工薪階層稅負重,個體經營戶稅負輕。中國公民與外籍人員的費用扣除標準差別很大,造成中國公民稅負重。因而個人所得稅制度也必須調整。
二、中國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調整趨勢
入世后中國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必須按照WTO規定的各項原則進行改革和調整。中國政府確立的當前稅制改革的原則是“統一稅法,公平稅負,優化稅制,擴大稅基,合理分權”。將1994年確立的“簡化稅制”改為“優化稅制”,增加了“擴大稅基”內容,其余三點原則,在字面上保持不變,但已賦予新的內涵。根據前文分析,中國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將相應地作出以下改革和調整:
1、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同時,從原則上說,對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統一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其他流轉稅。但是,這里必須明確的兩點是:第一,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必須同時降低企業所得稅名義稅率和實際稅率,達到外商認為在中國的投資回報率,應高于其在本國和其他國家與地區的投資回報率,且具有預期相對穩定,甚至不斷提高的投資回報率。否則,外商就不愿再在中國投資。第二,根據WTO關于國民待遇的原則,外資企業應享有不低于內資企業享有的待遇,但對外資企業享有的優于內資企業的“起國民待遇”,WTO并沒有作出限制,即WTO規則在國民待遇的總體原則上并未排斥優惠條件。因此,調整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并非取消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一點,可在中國政府目前仍繼續執行的西部大開發,對外資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中找到根據。從稅收政策調整思路上看,今后稅收優惠導向,將更多地放在產業政策上,即以產業發展政策作為設計稅制優惠政策的依據。因而,認為中國將取消或降低對外資的稅收優惠政策的看法是不能成立的。
2、將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同時,將增值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建筑業、交通運輸業等。當然,考慮到增值稅制度改革對財政收入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這一改革就只能是漸進的,可先在稅收負擔較重,資本有機構成相對較高,技術密集型的高新技術產業推行。這樣有利于吸引外商對這類產業的直接投資。待條件具備后再全面推開。當前中國政府謹慎改革增值稅制度的原因,主要考慮這項改革會帶來增值稅收入的減少,影響財政收入。
3、消費稅制度改革,主要是調整消費稅的征稅項目。對已成為大眾消費品的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等,或降低稅率,或取消消費稅。對小汽車,應取消消費稅。另外,選擇增加新的征稅項目,如對高級裘毛皮革制品、含磷洗滌劑、高爾夫球、游艇等征收消費稅,以調節高收入者的消費和有利于環境保護。
4、調整和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實行徹底的退稅辦法,將以前實行的“先征后退”,按分配指標退稅,改為“免抵退稅”。中國政府已從2002年1月1日起對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資企業出口的貨物,全面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即將大部分稅款直接免掉,最后免抵不夠的再給予退稅。這樣就少占用企業的資金,直接把出口退稅的利益給予生產企業。另外,還要特別注意完善農產品的出口退稅政策,以有利于中國農產品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減輕入世后中國農業所受到的沖擊。
5、從形式到實質上統一涉外稅收政策,強化稅收政策的統一性,增加透明度,為外商提供一個政策透明,信息充分,誠信引資,平等競爭的稅收環境。從建設誠信政府的高度,規范各級政府處理涉外稅收的行為。
6、個人所得稅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將分類稅制改為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調整應稅、免稅項目,即合并性質相同的項目,適當增減免稅項目;提高費用扣除項目;調整超額累進稅率和級距,堅持在不提高最高邊際稅率的前提下,通過簡化級距,調整中間稅率,適當降低低收入者稅負,適度調高中、高收入者稅負。創造條件,逐步縮小中國公民與外籍人員費用扣除標準的差距。
三、中國稅制改革對美國在華投資影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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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企業;稅收政策;建議
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促進小企業的發展和進步,對于國民經濟的穩定和發展來說擁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和意義,也是關系著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任務。從改革開放以來,小企業在解決社會就業問題、推動社會發展、技術創新方面就發揮了獨特的作用,但是近年來由于小企業存在著融資不易、稅負偏高以及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問題,使得小企業發展收到影響,本文從現行稅收政策問題方面收入,分析稅收政策不利于小企業發展的因素,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改進。
一、小企業發展困境
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復雜,使得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了諸多的阻力,無論是體制方面,還是自身發展能力方面,都存在著急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經濟形勢緊迫、融資渠道窄、企業稅負重、經營方式落后等。
1.經濟形勢趨于緊迫
目前,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外部市場開始變得緊張,國際貿易保護主義逐漸抬頭,數據顯示近年來外貿出口形勢越發不容樂觀,尤其是對小企業盈利來說,更是難上加難。國內原材料價格的持續上升,勞動力成本持續上升,節能環保要求的提升以及人民幣升值等問題都對勞動密集型的小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沖擊。
2.融資渠道變窄
小企業本身具有資本少、規模小、市場競爭力差等特點,使得起存在著倒閉或者歇業的危機,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以及信貸危機,就會導致小企業無法生存。同時,國內結構性通脹問題的出現,國家銀根政策收緊,使得小企業容易收到銀行政策的影響,銀行貸款的控制給小企業巨大的沖擊,使其產生了更多的不確定性因素。
3.企業稅費負擔重
根據全國稅收資料調查顯示,2014年我國中小企業利潤總額同期下降了將近20%。雖然我國小企業的整體稅負為3.81%,但是小企業增值稅已繳稅卻與企業集團相當。由此可見,相對比較偏重的稅負已經增加了小企業的負擔,并且使得小企業的投資盈利能力降低,使得很多企業長期處于微利的狀態。小企業沒有形成更多的財力投入,用于企業的技術改造升級和擴大再生產,這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的發展。
4.企業增長以粗放式為主,產業層次低
國內小企業自身融資實力有限的情況下,使得小企業在技術裝備和個工藝手段上比較落后,大部分小企業主要是依靠勞動力和資源的大量投入維持發展,其更多的是屬于高能耗低效益的企業,企業在科研投入方面不高、對于產品檔次重視不足,生產規模也十分有限,市場競爭力比較小。粗放式經營模式,導致了產業層次較低,不利于小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
二、現行小企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針對小企業的稅收政策主要集中在各單個稅收種類之中,并沒有形成比較統一和系統的制度,而且大部分的稅收政策都是以補充規定或者是通知的方式,多半屬于臨時性措施,這使得稅收優惠政策的效果一般。從最后的效果來看,國家稅收政策更多的還是傾向于大企業和國有企業。
1.稅收制度不完善
近年來,為了能夠推進小企業的迅速發展,我國稅收制度進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革,但是這相對于小企業自身的缺陷和弱點來說,制度依然不夠完善。主要表現在:第一,增值稅起征點較低。依據現行的增值稅標準,企業僅就一般毛利率為15%左右的商業零售來說,毛利在300-750元就達到了起征點。這顯然不合理。對于小企業來說,增值稅起征點不利于其逐漸的形成初期的積累。而且現行稅法針對小規模納稅人,不允許起抵扣進項稅額,也不能夠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一來,對很多的小企業正常經營帶來很大的影響。第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并不合理,根據現行的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息率的扣除是不能夠超出一般國有金融機構帶殼利率水平的,但是現實中小企業在獲得貸款方面要比大企業難得多,通常依靠的是民間融資,由于超出的部分不能夠稅前扣除,需要在稅后列支,這樣使得小企業承擔了更高的生產成本。第三,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制不利于小企業的前期發展。針對小企業創辦前期費用比較多的情況,我國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給予了一定的優惠減免,但是現行所得稅則取消了對新辦企業的減免優惠政策。第四,我國在降低小企業投資風險和鼓勵引導就業方面,缺乏比較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
2.稅收政策優惠率較小
增值稅方面,從2009年開始實施了增值稅轉型政策,進項稅抵扣范圍進一步擴大,鼓勵企業更多的用于生產加大投入和設備更新。并且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降低到了3%,這無疑給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發展空間。但是對于小企業而言,將會受到資本積累、市場環境、企業規劃等諸多方面的影響,并且很多企業處于籌建階段并沒有生產銷售,就不能夠享受到轉型的優惠。同時在稅制設計上的差異,一般納稅人只對進銷項抵扣后的差額繳稅,增值額多則多征,無增值額則不征,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不管起增值額多少都需要按照固定比例繳納增值稅,由于抵扣鏈條缺少,使得小企業中盈利較差的企業稅負負擔重。企業所得稅方面,在新行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實行了對小企業減負的諸多積極因素,尤其是20%、15%兩檔優惠稅率規定改變了過去以地域標準限制的收稅優惠,使得大量的小企業從中受惠。但是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對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效果不強。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沒有對小企業投融資的稅收政策進行科學的引導,截至目前國內還沒有采用國際上對小企業普遍采用再投資退稅等稅收優惠政策,這樣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小企業發展。第二,5年的過渡期中,依然有大量的外資企業和國營大型企業享受到大量優惠情況。民營小企業在稅后利潤和個人所得稅重復課稅問題依然存在。第三,稅收優惠力度小,而且時間較短。如2010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規定了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抵于3萬元的小企業,其所得稅的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從中可以看出,稅收優惠政策只是針對一部分小企業,而且優惠的時間也比較短,僅僅是2010年當年。這不利于小企業的長期發展。第四,在操作性方面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較差,如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作為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的費用可以享受加計扣除。然而對于企業所申請的項目是不是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難以界定。相關的費用是不是用于研究開發的審核工作也難以進行,因此在實際政策執行過程中難以掌控。
3.小企業稅收遵從成本較高
我國目前稅制方面情況較為復雜,而且相關的法律法規環節多。因此,在實際的征管過程中存在著問題,通常是要采取通知方式進行后續具體的規定,正是這樣的規定,導致了稅務條文的繁瑣,從而影響了對企業稅收政策的準確把握,而且企業需要花費一定的費用,用于信息收集確定相應的法規和稅收規定的適用范圍,從而決定企業最終以何種方式遵從稅收。這樣導致小企業在稅收遵從方面的成本較高,同時小企業存在著逃稅避稅的問題,稅務機關對于小企業存在著“重征管,輕服務”的態度,也導致了小企業稅收遵從成本的過高。當前小企業在管理水平上較低,在創業初期為了節約成本往往身兼數職,很少能夠熟練掌握各種記賬和納稅規則,如果不針對性的進行輔導,而是一味的采取“嚴征管”的措施,勢必將會加重這些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難度。
三、關于小企業稅收政策改進建議
小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離不開國家稅收政策的支持和鼓勵,從改革開放以來,小企業就在國家穩定和發展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因此在稅收政策制定方面應當充分的考慮到小企業的發展,通過完善稅制,引導小企業向“小而專,小而優”的方向發展,激勵小企業在技術創新和環境保護方面有所建樹,為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努力,并且要指導好小企業社會化分工協作、市場功能互補、產業機構合理分布等發展方向,進而提升小企業的整體素質和在國內外市場中的競爭力。
1.完善稅收管理服務體系,營造良好納稅環境
稅收管理服務體系的完善包括在執法公平、納稅便利、節約成本等方面,需要做到大力加強對小企業稅法知識的輔導工作,以便擴大小企業的建賬面,簡化小企業納稅流程,節約其納稅的時間和成本,積極推進稅務工作,服務于小企業的咨詢和,盡量境地因為對稅法的不了解帶來的錯誤,改進小企業的征收辦法,積極擴大查賬征收范圍,必須要在調查核準正確之后進行,從而維護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可以適度下方地方各稅的減免權,以利于各地小企業享受到減免扶持,促使其發展。
2.完善增值稅稅制,維護小企業合法權益
完善目前的增值稅稅制,維護小企業合法權益,需要改進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管理辦法和征收規定,從而促進小企業發展、健全增值稅的運行機制。第一,進一步擴大納稅征收范圍比重。凡是從事生產經營的小企業,處于商品流轉的中間環節,為保持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只要具備固定場所、暢銷環節易于控制、能夠完成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的,都可以納入一般納稅人范圍。從事經營年銷售額達不到180萬標準的,如果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核定為一般納稅人。如果小企業在會計核算方面不健全,也應當積極配合創造條件,提高起會計核算水平。第二,進一步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根據數據顯示,現行的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依然存在著較高的征收率,對于那些地區無記賬能力但是需要按照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的小企業,應該進一步降低起征收率,保證公平稅負的進行,從而減輕他們的稅負負擔。為此可以執行,在工業小規模納稅人方面,征收率降低為4%,而在商業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方面,可以降低為3%。如此執行,可以有助于縮小增值稅兩類納稅人之間的差距,從而促進小規模納稅人生產經營方面的健康發展。
3.完善現行所得稅稅制,減輕小企業負擔
第一,降低小企業優惠稅率。目前國際上都在執行相繼調低所得稅稅負的趨勢,我國也應當緊跟形勢,將企業所得稅進行調整,可以降低為24%或者25%,而對于小企業中發展困難大、利潤比較小的,可以繼續進行優惠稅率,并且適度調整優惠稅率的限額標準。第二,縮短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面對日益進步的科技市場,小企業也應當不斷的更新自己的設備,不斷的開發新的產品,這樣才能夠滿足市場的發展需要,對于小企業中比較重視科技設備的,允許起可以實行加速折舊、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從而最終有助于小企業加快產品設備的更新換代。第三,進一步擴大小企業優惠范圍。應當改變現行的以地區為主的優惠方式,改為以經濟性質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或者以產業傾斜為導向的優惠政策,而且在優惠形式方面也需要多樣化,不能夠僅僅依靠單一的直接減免方式,可以選擇直接減免、稅率降低、放寬費用、折舊加速、設備投資抵免、再投資退稅等多重方式,從而擴大對小企業的優惠范圍。
4.加大支持小企業融資和技術創新力度
小企業當前面臨著融資難的問題,國家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實行金融機構在向小企業的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給予一定的減免征收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從而鼓勵當前金融機構對小企業的投資和貸款。同時在關于小企業技術落后問題上,國家可以規定有關的機構或者個人在進行專利轉讓或租賃的時候,對追求新工藝的小企業收入給予減免營業稅,從而增加小企業在企業產品中的技術含量,進而提升小企業產品在國際競爭力。
5.完善稅收制度結構,提升直接稅比重
當前國內對小企業實行的是以間接稅為主要的稅制結構,這種結構使得小企業感覺到稅負不公平,稅制不合理導致其出現了功能缺位、調節不利等問題。國內小企業大多數,還是屬于勞動型密集企業,更多的支出用在了工資上,但是現行的增值稅制不能夠抵扣這一部分。從稅負轉嫁方面來看,小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較弱,使得市場的定價能力薄弱,向下游進行稅負轉嫁的能力有限。因此,出現了小企業稅負普遍偏重的情況,導致企業給員工漲薪的激勵意愿不夠強烈。當前,我國稅收超常增加,主要部分就是增值稅的超常增加。加上國內貧富差距出現了擴大的趨勢,社會公平成為了今天必須要解決的問題。為此,作為調節能力較強的直接稅在國內稅制地位需要進一步提升和鞏固。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成熟以及國內市場不斷的融入國際經濟環境,國家更需要通過逐步提升直接稅的比重,一方面增加直接稅可以讓小企業實現減負,讓大企業承擔更多的稅負,從而創造相對公平的環境;另一個方面增加直接稅比重,相對降低間接稅的比重,可以實現對小企業的扶持,幫助小企業發揮在社會中擴大就業和拉動內需的重要作用。綜上所述,可以看到,在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應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我國小企業既遇到了機遇又遇到了挑戰。國家需要在稅收政策方面為小企業提供相對公平和優惠的環境,促進小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從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促進國民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
參考文獻
[1]張敏.我國中小企業稅收政策研究[D].國防科學技術大學,2006年.
[2]李慶云.楊志銀.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稅收政策對我國的啟示[J].生產力研究,2009年.
[3]劉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法問題研究[D].河南大學,2013年.
[4]凌輝賢.后金融危機時代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研究[J].改革與戰略,2011年.
[5]周玥.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的稅收政策研究[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