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婚的法律常識范文

時間:2023-09-28 17:37:5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有關離婚的法律常識,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有關離婚的法律常識

篇1

結合本人審判經驗,離婚案件在審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訴訟當事人訴訟能力較低,舉證困難。大部分當事人特別是農村的當事人,由于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等多方面的原因,對舉證責任的分配不清楚、不了解,導致訴訟能力降低,對于可以保存下來的證據不能及時的予以保存,以至于證據滅失,不能充分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離婚訴訟中,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衡量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但當事人對該方面的證據難以收集。法院在審理中,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基本上都是身份證、結婚證(或結婚登記處理表)、戶口簿等最基本的證據,而對于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少之又少,基本上都是雙方當事人自己的陳述。

二是缺席審理案件相對較多,送達困難。就武寧來說,經濟較之沿海城市并不發達,本地工資收入偏低,大部分人均到發達的浙江、廣東等地務工,離婚糾紛案件直接涉及人身關系及家庭的離散,送達難度比其他民事糾紛的難度更大。有的當事人離家出走多年,與家人亦沒有聯系,有的即使與家人聯系,但家人了解到是離婚的事情后也會故意隱瞞聯系方式;一方的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也存在故意隱瞞另一方聯系方式的情況;更有的夫妻一方在外成立了“新家”等等?;谝陨隙喾矫嬖?導致案件送達存在困難,故而離婚案件中有部分案件系缺席審理。

三是離婚案件的處理比較麻煩。因離婚案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承擔等問題,導致案件處理起來比較棘手。1、關于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標準難以把握。前面也提到,案件當事人法律知識貶乏,難以收集證據,庭審中除了當事人自己的陳述外,沒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法官在認定上存在較大的困難;2、子女撫養權難以定奪,在現實生活中,有的男女雙方均希望子女跟隨自己生活,有的男女雙方考慮到子女跟隨了自己會對影響自己另行結婚,也有的男女雙方希望再婚后另外生育子女,導致夫妻雙方均不愿意撫養子女。法院判定子女由誰撫養,要從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這又要從生活環境、教育背景、生活習慣、經濟基礎等多方面綜合考慮,所以實際處理起來存在一定難度;3、關于財產及債權債務問題,在實際生活中,雙方當事人的財產有的屬于婚前財產,有的屬于婚后財產,有的系婚前購買、婚后取得所有權的財產,有的是婚前用雙方共同賺取的錢購買、婚后取得所有權的財產,要想證明財產的歸屬,當事人在舉證上存在一定困難,特別是雙方當事人婚前在一起務工又購買了房產、房產登記一方的名字,而另一方要想證明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舉證更加的困難;同時,在離婚訴訟中,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隱匿財產、轉移財產、編造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當事人提供的財產與債務的證據虛實結合,真假難辨,很難對當事人雙方的真實財產情況作出決斷。

四是離婚案件的調解難度大,索要錢款情況較多。由于部分當事人法律知識缺乏,對一些法律常識和法律制度缺乏認知,加上離婚案件當事人重風俗而輕法規,就會認為離婚案件的處理結果不僅是對夫妻婚姻關系的一種裁判,也對個人甚至一個家族的名聲有很大影響,家族成員、父母、及親朋好友對案件參與意識過于強烈,導致了法官與當事人的溝通方面有一定的困難,給離婚案件的調解工作造成阻礙,難度加大。另外,對于武寧本地來說,一方當事人提出離婚,另一方當事人均會提出索要錢款的情況,且少數當事人還存在有過激行為的舉動;即使沒有任何共同財產、提訟一方沒有任何過錯,另一方也依然會做出這樣的選擇,離婚似乎成了索要錢款的籌碼。這些均給法官辦案帶來了較大的困難。

婚姻構建成家庭,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的和諧會帶來社會的和諧穩定,家庭的破碎會對社會的穩定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針對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的情況,應當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和關注,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中也要做到既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要做到維護社會的穩定。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如下的解決方案、對策:

一是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引導當事人樹立正確的婚姻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體、報紙等媒介,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護法》等與當事人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當地司法局(司法所)、法院(法庭)采取法律知識講座、發放法律宣傳冊等形式,宣傳法律,使當事人對法律知識有一個初步的認識,能夠了解相關的具體法律規定,以便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篇2

他們是別人眼中的壞孩子。曾經,張強就是這樣一個壞孩子。

張強,28歲,家住北京通州,2005年因為殺人而入獄8年多,那時他還不到18歲。而在此前,他一直混跡于江湖,這么說吧,除了黃賭毒,其他什么壞事都做過。他并不諱言自己的過往。

張強口中的壞事在青少年工作者看來叫不良行為,他們給這個概念作了一個定義,那些違反社會公共生活準則與有關行為規范,或者不能良好地適應社會生活,從而給社會、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危害的行為,包括逃學、曠課、夜不歸宿,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較多;抽煙喝酒,攜帶管制刀具,打架斗毆、辱罵他人等都被叫做不良行為。

那么那些被打上不良行為印記的壞孩子是怎么煉成的?

可怕的小毛病:超三成青少年不良行為始于抽煙喝酒

事實上,張強曾經是個好孩子,而且還是那種學習很好,老師很喜歡的好孩子。轉變出現在他上小學四年級的時候。

那時,由于父母離婚,張強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印象里開家長會時,從來都是爺爺去。走在大街上都會有一種不平衡的感覺,覺得自己比別人缺了點什么。但他唯一不缺的就是錢,因為無法給予他一個完整的家庭,父母便試圖在物質上補償他。

身上從來沒少于過300塊錢。這引來了很多覬覦,總有大孩子向他伸手,他也常常因此受欺負。

因為家庭的原因讓他養成了不愿意向家人傾訴的性格,總想著靠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我有個只比我大幾歲的叔叔就會幫我出頭,身邊也因此有了一幫小哥們兒。此后他便開始跟哥們兒一起出去吃飯喝酒,再有大孩子欺負他的時候,他也學會了反擊。

于是,從抽煙喝酒,到打架斗毆,再到后來跟社會不良青少年交往,模仿電影《古惑仔》里的情節,進而混跡黑社會,直到他失手把一個碎了的啤酒瓶扎在另外一個人的脖子上,他覺得就像是有什么力量推著他一樣一步一步走向犯罪。

這跟調研報告的數據不謀而合。

調研報告中,抽煙喝酒通常是青少年不良行為發展軌跡的起點。這在很多人看來不過是不值一提的小毛病,而正是這些小毛病,卻讓很多青少年滑向犯罪的邊緣。

課題組對7種不良行為按照最早發生的人數比例排序,其中前4種不良行為分別是:抽煙喝酒(37%),打架斗毆、辱罵他人(29.6%),逃學、曠課、夜不歸宿(14.8%),與學校和家庭關系緊張(7.4%)。在7種不良行為中,這4項經歷最可能成為青少年成長過程中最早發生的不良行為。通過數據,他們給有抽煙喝酒的不良行為青少年大致描出了一條發展軌跡:抽煙喝酒打架斗毆、辱罵他人與學校和家庭關系緊張逃學、曠課、夜不歸宿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報告中還顯示,超過六成的不良行為青少年有兩種以上的不良行為,而且這些行為往往相伴相生。

課題組認為,抽煙喝酒及逃學、曠課、夜不歸宿等不良行為是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高風險因素,打架斗毆辱罵他人、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較多、網絡成癮以及攜帶管制刀具等不良行為的危險程度也很高,而且六成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前大多具有2~5種不良行為。

而北京大興區朗潤社會工作事務所主任任力欣則發現了另一個現象,在犯罪的青少年中,80%都有來自家庭環境的影響。

杜亮(化名)第一次產生不良行為時才只有9歲。

因為母親早逝,獨自在北京打拼的父親無力撫養杜亮,便把他寄養在河南鄭州的叔叔家,因為嬸嬸并不關心他,更不會給他零花錢,沒錢買文具的他開始偷拿同學的筆、本等文具。直到后來回到父親身邊,他以參與多起盜竊案件并最終被抓進看守所而結束了自己長期的不良行為。

在長期跟蹤幫扶杜亮的司法社工劉羽看來,如果能在他剛開始產生那些不良行為的時候就有人介入,加以正確引導,那么他很可能就不會犯下之后那些更大的錯了。

課題組認為,針對已經出現不良行為的青少年應建立預警機制,并給予重點介入,進行心理和行為方面的矯正和訓練,附帶進行學習和就業輔導,幫助他們擺脫不健康的狀態,防止其因失學而進一步危害社會。

據了解,全市1807所中小學校已經配備法制副校長,能夠給在校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識,但配備專業社工的學校卻寥寥無幾,對于已經出現不良行為的青少年,該如何矯正缺乏系統的對策。

篇3

他們是別人眼中的壞孩子。曾經,張強就是這樣一個壞孩子。

張強,28歲,家住北京通州,2005年因為殺人而入獄8年多,那時他還不到18歲。而在此前,他一直混跡于江湖,這么說吧,除了黃賭毒,其他什么壞事都做過。他并不諱言自己的過往。

張強口中的壞事在青少年工作者看來叫不良行為,他們給這個概念作了一個定義,那些違反社會公共生活準則與有關行為規范,或者不能良好地適應社會生活,從而給社會、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危害的行為,包括逃學、曠課、夜不歸宿,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較多;抽煙喝酒,攜帶管制刀具,打架斗毆、辱罵他人等都被叫做不良行為。

那么那些被打上不良行為印記的壞孩子是怎么煉成的?

可怕的小毛病:超三成青少年不良行為始于抽煙喝酒

事實上,張強曾經是個好孩子,而且還是那種學習很好,老師很喜歡的好孩子。轉變出現在他上小學四年級的時候。

那時,由于父母離婚,張強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印象里開家長會時,從來都是爺爺去。走在大街上都會有一種不平衡的感覺,覺得自己比別人缺了點什么。但他唯一不缺的就是錢,因為無法給予他一個完整的家庭,父母便試圖在物質上補償他。

身上從來沒少于過300塊錢。這引來了很多覬覦,總有大孩子向他伸手,他也常常因此受欺負。

因為家庭的原因讓他養成了不愿意向家人傾訴的性格,總想著靠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我有個只比我大幾歲的叔叔就會幫我出頭,身邊也因此有了一幫小哥們兒。此后他便開始跟哥們兒一起出去吃飯喝酒,再有大孩子欺負他的時候,他也學會了反擊。

于是,從抽煙喝酒,到打架斗毆,再到后來跟社會不良青少年交往,模仿電影《古惑仔》里的情節,進而混跡黑社會,直到他失手把一個碎了的啤酒瓶扎在另外一個人的脖子上,他覺得就像是有什么力量推著他一樣一步一步走向犯罪。

這跟調研報告的數據不謀而合。

調研報告中,抽煙喝酒通常是青少年不良行為發展軌跡的起點。這在很多人看來不過是不值一提的小毛病,而正是這些小毛病,卻讓很多青少年滑向犯罪的邊緣。

課題組對7種不良行為按照最早發生的人數比例排序,其中前4種不良行為分別是:抽煙喝酒(37%),打架斗毆、辱罵他人(29.6%),逃學、曠課、夜不歸宿(14.8%),與學校和家庭關系緊張(7.4%)。在7種不良行為中,這4項經歷最可能成為青少年成長過程中最早發生的不良行為。通過數據,他們給有抽煙喝酒的不良行為青少年大致描出了一條發展軌跡:抽煙喝酒打架斗毆、辱罵他人與學校和家庭關系緊張逃學、曠課、夜不歸宿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報告中還顯示,超過六成的不良行為青少年有兩種以上的不良行為,而且這些行為往往相伴相生。

課題組認為,抽煙喝酒及逃學、曠課、夜不歸宿等不良行為是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高風險因素,打架斗毆辱罵他人、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系較多、網絡成癮以及攜帶管制刀具等不良行為的危險程度也很高,而且六成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前大多具有2~5種不良行為。

而北京大興區朗潤社會工作事務所主任任力欣則發現了另一個現象,在犯罪的青少年中,80%都有來自家庭環境的影響。

杜亮(化名)第一次產生不良行為時才只有9歲。

因為母親早逝,獨自在北京打拼的父親無力撫養杜亮,便把他寄養在河南鄭州的叔叔家,因為嬸嬸并不關心他,更不會給他零花錢,沒錢買文具的他開始偷拿同學的筆、本等文具。直到后來回到父親身邊,他以參與多起盜竊案件并最終被抓進看守所而結束了自己長期的不良行為。

在長期跟蹤幫扶杜亮的司法社工劉羽看來,如果能在他剛開始產生那些不良行為的時候就有人介入,加以正確引導,那么他很可能就不會犯下之后那些更大的錯了。

課題組認為,針對已經出現不良行為的青少年應建立預警機制,并給予重點介入,進行心理和行為方面的矯正和訓練,附帶進行學習和就業輔導,幫助他們擺脫不健康的狀態,防止其因失學而進一步危害社會。

據了解,全市1807所中小學校已經配備法制副校長,能夠給在校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識,但配備專業社工的學校卻寥寥無幾,對于已經出現不良行為的青少年,該如何矯正缺乏系統的對策。

課題組認為,傳統學校教育受專業知識、人力等限制,在有不良行為學生教育管理中比較被動,且無法更多調動社會資源幫助有不良行為學生。社工可以運用專業知識和方法,實現校內及校外資源的整合,通過個案工作、友伴團體工作、家庭工作等多種專業工作方法的整合運用,從而幫助青少年減少不良行為的發生,回歸到正常的學習、生活軌道中來,實現健康成長。

值得注意的是,調研中一線教師及教育工作者普遍反映,近年來女生的不良行為也有所增加。

不良行為的背后是某種內心需求

在首都師范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務所主任席小華看來,青少年之所以產生不良行為,源于內心的某種需求。她曾跟調研組走進北京西城區的一所學校,發現老師正為學生抽煙頭疼,為避免學生下課后扎堆兒去廁所抽煙,老師甚至都不敢休息,去廁所盯著。

我問了一下,這些孩子真正有煙癮的還不到10%,那為什么他們還那么喜歡抽煙呢?在跟孩子的深入交流中,席小華找到了答案,他們告訴我,如果像別人一樣抽煙就能有朋友,就能夠相互支持,這是一種社交的需求。

篇4

一名年僅10歲的懵懂女童,既沒有朋友也沒有兄弟姐妹,既沒有戶口也未能正常上學,她平日里所面對的也不是來自家人們的精心呵護與真切關愛,而是令人發指的殘暴傷害與無情漠視——“招贅上門”的親生父親邵某自她8歲時起便多次、猥褻她,還動輒將她打得傷痕累累,令她的頭部、臉部、四肢多處都留下了扎眼的疤痕。母親王某則在她年僅2歲時便另外組建了家庭并生了孩子,8年來對她的死活都始終不聞不問,自然也一直未對她盡撫養義務,以致在生父邵某因案被抓后的較長時間里,無親無故的她僅能靠村鄰們的接濟艱難度日,“家庭的溫暖”對她來說竟是一種絕對陌生的感覺。今年2月4日上午,全國首例由民政部門申請撤銷父母作為孩子監護人資格的案件在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孤女邵小玲(化名)的不幸身世也才因此為世人所知。根據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獲得“禽獸父母”網絡封號的邵某、王某最終被雙雙撤銷了對女兒小玲的監護權,法院指定銅山區民政局為小玲的監護人。因該案適用一審終審的民事訴訟特別程序,此判決隨即生效,不幸女孩小玲也隨著法槌的重重落下而徹底擺脫了違背倫常的家庭環境,獲得新生。

不幸生在無愛家庭

2014年6月29日中午,家住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某鎮的女居民張蘭,帶著一名小女孩到轄區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特地安排了一位女民警單獨接待兩人。張蘭隨后道出的一番話,讓辦案民警著實吃驚不??;這個未滿10歲的女孩名叫邵小玲,她隨父親就住在這個鎮上,她之前曾多次遭到其親生父親和鄰居的接連猥褻與。也就是說,這個背負著身體和心靈雙重傷害長大的孩子,已過早地見識了現實世界的丑陋。

張蘭告訴民警,自己的娘家就住在同一個鎮上,有一次她在回娘家的路上,突然遇到小玲從路邊竄出來,攔住她的車直喊“餓”,她發現這個衣著破舊、臉色蠟黃的女童很是可憐,于是便帶她回了自己的家。在做了一頓飯讓小玲吃飽之后,她問清了小玲家的地址,然后便開車將孩子送了回去。但沒想到的是,時隔幾天之后,小玲卻再次找到她家里。在隨后的交談中,小玲稱其家里除了有一個爸爸外,就再也沒有其他親人了,且爸爸還經常無緣無故地打罵她。張蘭果然發現,在小玲的臉頰、下巴上都有著一些疤痕,其頭部甚至還有一處凹陷……張蘭非常同情小玲的遭遇,便讓孩子以后可以隨時來她家吃飯、玩耍。在那以后,小玲果真隔三岔五就會過來,兩人的關系也逐漸親近起來。

6月29日這天上午,小玲再次哭著來到張蘭家,訴說她的爸爸一大早就打了她。但小玲之后的相關描述,卻讓張蘭感到震驚不已:這名年幼無知的女童其實是被她的親生父親給了,并且她不僅成了親生父親的泄欲工具,還曾經被住在她家隔壁的一名男鄰居過。辦案民警了解完相關情況后,很快將小玲的生父和那名男鄰居帶回派出所審訊,果然這兩名涉案者都對自己小玲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警方經調查得知,小玲的父親邵某現年30多歲,僅有小學文化,此前曾長期在外地打工。大約在10多年前,他經人介紹在河南省焦作市做了當地一戶王姓人家的上門女婿,并與妻子王某于2004年10月共同生育了女兒小玲。盡管王某是個雙下肢癱瘓且智力存在缺陷的殘疾人,日常起居均需要他人照顧,但因邵某向來都好吃懶做、不思進取,他倆的這段婚姻并沒有維持多長時間,王某便單方面提出離婚。心有不甘的邵某提出要帶走女兒小玲,王某不加思索便同意了這個條件,于是小玲在還不滿2歲時,便被父親邵某帶回了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某鎮生活,她的母親王某后來則另外組建了家庭并生了孩子。

小玲起初由爺爺奶奶照顧,但兩位老人相繼去世后,她能夠依靠的親人就只剩下父親邵某了。問題是邵某回到銅山后一直沒有固定工作,平時都靠打零工為生,對待女兒小玲更是不管不問,平時經常連飯也不給孩子做,而且動不動就對孩子拳打腳踢,嚴重營養不良的小玲盡管已長到了10歲,身材卻還像五六歲時樣子,顯得又黑又瘦,而且非?!袄铣伞?,因再也沒能得到來自父母的關愛而失去了原本天真的笑容。鄰居們都反映說,邵某每次打孩子都“打得非常重”,年幼的小玲也常常因經不住打和饑餓難耐而跑出家門求助,那次孩子攔車向張蘭求助正是緣于不堪忍受饑餓與毒打的雙重折磨。

銅山警方還查明,早在2012年的一次酒后,經常不回家的邵某便第一次了未滿8歲的女兒小玲。在2013年間,邵某又多次將罪惡的魔爪伸向了年幼的親生女兒,不僅多次、猥褻小玲,還將小玲打得傷痕累累,令其頭部、臉部、四肢等多處都留下了難以抹平的疤痕。與此同時,鄰居張某因知道小玲平時都獨自在家飽受饑餓之苦,有一次也用食物將小玲誘騙到了自己的房內,對其實施了……案發后,邵某于2014年10月被銅山區法院以罪、猥褻兒童罪數罪并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張某也因罪獲刑。

對于令人生憐的受害女童邵小玲來說,她遭逢的所有不幸,其實全都緣于她生在一個人情冷漠的“無愛家庭”。當生父邵某涉案被抓后,小玲在銅山更是舉目無親了。在偵辦邵某案件期間,銅山警方曾將小玲的相關情況告知她那遠在河南焦作的親生母親王某,但王某并未將女兒小玲接回去撫養,也未對孩子盡任何撫養義務,依然對孩子不聞不問。案發后,害怕生人的小玲始終不愿住進社會福利機構,只愿意住在被她稱為“張媽媽”的張蘭家里。不過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小玲的監護權歸誰便成了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旨在依法處理監護侵害行為,確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的監護照料。該《意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后,密切關注小玲際遇的銅山區民政局于一周后的1月7日起訴至銅山區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受害女童小玲的父親邵某、母親王某對她的監護權,為她另行指定合適的監護人。

今年2月4日,這起被媒體譽為“我國首例民政機關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的典型案件,在銅山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因小玲的父親、被告邵某正在監獄服刑,其委托人到庭參加了訴訟:小玲的母親王某則經法院傳喚未出庭,法院依法對其進行了缺席審理。合議庭經過庭審、合議后作出判決,支持了申請人銅山區民政局的申請,撤銷被申請人邵某、王某對女兒小玲的監護權,指定銅山區民政局為小玲的監護人。隨后有評論稱,該案的成功宣判,標志著一個沉睡了近30年的“僵尸法律條款”終于被“喚醒”。

終結監護侵害行為

在本案中,飽經摧殘的女童小玲最終結束了經由“禽獸父母”不當監護的苦難日子,不但找到了真正關愛著她的“張媽媽”,還成為了由法院指定民政部門監護的孩子,這種苦盡甘來的人生逆襲,讓聞知本案相關案情的熱心人士們無不頓生一種莫名的欣慰感。而這樣的喜人結果,可以說全賴兩高兩部近期出臺了《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讓“監護權撤銷”這個早在1987年實施的《民法通則》中就有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終于產生了頗具代表性的判例。

稍具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監護權撤銷”并不是一個新概念,我國于1987年實施的《民法通則》就已明確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痹?006年新修訂的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明文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p>

然而在近30年來,我國均未形成過撤銷監護權的判例,相關法律中的這些條款也因此被法律界戲稱作“僵尸條款”。這是因為,《民法通則》與《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相關條款都過于模糊、覆蓋不全,尤其是對撤銷監護人資格后孩子該由誰來養這個關鍵性問題語焉不詳,以致類似的條款都無法落地,畢竟監護人的監護權被撤銷之后,孩子將如何生存會是個大問題,其吃飯、穿衣、上學、戶籍等問題都需要解決,而在社會保障體系尚待進一步完善的情況下,這些問題都無一不戳中與監護權撤銷相關的法律條文的“死穴”。

所幸的是,從今年元旦起實施的《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已作出明確規定,監護人若有害、遺棄、虐待未成年人等七種情形之一,民政部門等皆可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判決撤銷并指定其他監護人。這就意味著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開啟了新的起點,沉睡了近30年的相關法律條款也終于被激活,之前那種面對未成年人在家庭中遭受嚴重傷害而無可奈何的局面終于結束。

據介紹,兩高兩部出臺的《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是根據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結合未成年人受到家庭監護侵害后發現難、起訴難、審理難、安置難等實際問題,對有關未成年人監護問題作出的具體規定。該《意見》進一步細化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明確了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內容,標志著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未成年人保護的協作配合方面又取得了新的進展,也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國家監護制度的探索向更高層次邁進了一步。

該《意見》明確了一系列原本模棱兩可的法律問題,譬如:在緊急情況下,公安機關可以將未成年人帶離實施侵害行為的監護人;有權提起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單位和個人,有未成年人的其他監護人、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及其設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婦聯、關工委等;民政部門將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對因受到監護人侵害進入機構的未成年人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必要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法院在沒有合適人員和單位擔任指定監護人的情況下,應當指定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從而明確了民政部門的兜底責任。

篇5

一、基本情況 1、在校生違法犯罪的總體狀況 今年1---9月份,兩區共發生在校青少年涉案犯罪案件45起,涉案在校生46人,其中六合33起,棲霞12起,45起案件中屬于區屬學校的32起,涉案學生33人,受到刑罰處罰的有4人。從涉案性質來看,涉嫌盜竊的有25人,占犯罪總數的54%,涉嫌尋釁滋事的10人,占22%,涉嫌聚眾斗毆的有6人占13%,涉嫌xx、故意毀壞財物的有3人占6。5%,涉嫌投毒的有2人占4。3%。從學歷層次看:大專8人、占17%,高中、職高22人占48%,初中6人占14%,小學10人占21%,從年齡看,最大的23歲,最小的11周歲,其中11--15周歲的有17人占23%,16--23歲有29人占36%。

2、學校開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情況 學校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主陣地,通過問卷調查可以看出兩區的中小學校在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中,領導是重視的,組織是健全的,制度是落實的,效果是明顯的,他們都能以法制宣傳教育為主線,以警校、庭校、軍校共建為手段,以豐富多彩的活動為載體,以培養良好行為規范為重點,以社會家庭教育為補充,切實做好預防和減少在校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工作。例如,六合區把抓住轉化后進生的工作作為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犯罪的關鍵,積極創造有利于后進生轉化的校園環境,多年來全區中小學都不分快慢班,針對后進生存在的問題,采取一幫一的方法,教師按人頭包教,學生由學優生和學困生結成對子,把轉化后進生工作分解到各處室,并列入教師的考核、獎懲中去,為提高教師的法律意識和師德水平,在教師中開展轉化一個后進生和培養一個優秀生同樣光榮的宣傳教育,開展閃光的標志演講,師德標兵、十佳師德群體評選等活動。 棲霞區把積極創建安全文明單位,安全文明校園作為預防和減少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活動載體,全區每個學校都成立了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把安全文明創建活動納入學校教育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學校內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違法犯罪案件的學校,在評審方面一票否決。 3、法制副校長工作開展情況 兩個區應配法制副校長的學校有110所,六合64所,棲霞46所,現已全部配齊,配備率達100%,各區都有法制副校長工作指導小組,每年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布置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并根據人員,學校調整情況及時推薦公、檢、法、司、政法部門的具有一定法律素質的干部擔任,今年1--9月份六合區法制副校長,對在校學生進行了預防青少年犯罪法、未成年人?!?、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450場次,組織了在校師生1800多人參加了現身說法現場會,協助配合學校幫教問題生150多名。棲霞區針對各學校的生源情況,配齊配足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課輔導員,制定了法制副校長的工作制度,規定每月要給在校生上法制課,不少于2課時,全年不低于24課時,入學后和放寒暑假前,必須對在校生進行2課時的法制教育,并要求法制副校長要參與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做到五結合、四借助:即法制教育與愛國主義教育、與中小學生的行為規范、與學校的中心活動、與思想道德教育相結合、與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相結合、教育中要借助關工委等老同志的力量,借助社區法律資源,借助社區實踐場所,借助社會公益活動。

4、家長學校開展情況 兩區都十分重視家長學校的建設,他們把辦好家長學校,指導家長進行正確的家庭教育作為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舉措,從調研情況看,家長學校開展卓有成效的有六合區實驗小學,棲霞伯樂中學。六合實驗小學同區關協、區婦聯等有關單位,聯名創辦家長學校,成立了家長學校委員會,作為家長學校的常設機構,制定了家長委員會章程,定期聽取學校的工作報告,召開家長會議,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評選和表彰好的家長,從家長學校成立幾年來,沒有發生一期學生違法犯罪的案件,伯樂中學將家長學校的建設和工作模式等作為課題來研究,讓家長在家長學校里學做家長的科學、爭做科學的家長。今年1--9月他們開展了5期系列講座,如父母的教子藝術,加入世貿與我們的教育,樹立信心,爭取進步,孩子行為偏差產生的原因和干預,同時對雙差生還進行個案分析,找原因,挖根源,想方法,定措施,寫出了6個個案報告,從而提高了學校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

二、 主要經驗和做法

1、強化管理,營造在校青少年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在學校教育中,嚴格管理,嚴格要求,營造一個好的氛圍,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手段,六合的職業中學和棲霞的新港職業學校,生源不是很好雙差生較多,有許多學生是考不上高中,直接入職校的,但是他們實施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幾年來未發生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事件。新港職業學校對在校生實行全天侯的半軍事化管理,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活動、語言、禮貌、禮節、儀表等各個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從晨練、早自習、上課、午休晚自習一日生活到升旗、廣播操、課間活動、衛生保潔,佩戴胸卡,具體活動都有明確的規范,從教室到宿舍,從餐廳到操場都有統一的要求,學校實行了百分制考核制度既考核班主任,又考核學生,并定期公布各班的考核情況,與班主任,班級考評,學生的獎懲掛鉤。

學校實行了值日教師24小時值班制度,全面負責學生一日常規的管理、考核、新港中學的政教處主任,每天早6點鐘前到校,晚8點30后離校,遇有偶發事件或做學生的思想工作,常常深夜才能回家,但為了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工作幾年如一日毫無怨言。

2、重視維權,把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好青少年的維權工作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內在要求,雙差生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體,他們心理比較脆弱,一旦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極易走向極端,重視維護他們的權益,堅持用愛心、熱心、信心、耐心、細心去感化他們,就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棲霞區靖安鎮在中小學校設立法制信箱,以溝通學生與學校、學生與家長、學生與法制校長、學生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及時發現事故苗頭及時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利,及時化解矛盾,減少和預防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調研中我們抽查了營防中學、營防中心小學的法制信箱中的有關學生信件,發現內容有四類:一是對法律的需求,即哪些做法是合法的,哪些做法是非法的,如中學生能否上網吧,父母能否打麻將;二是對違紀違法情況的反映,如反映校內外有些人以大欺小,敲詐錢財,小偷小摸等違紀違法行為;三是建議類,對學校、社會、家長提出的意見;四是心理類,青春期心理反映請求心理咨詢。靖安鎮利用青少年法制信箱,開展在校青少年的維權工作,作了一系列的規定,青少年法制信箱由公安局派出所同志開啟和信件的處理。收到信件后,及時整理分類,對違紀違法的由派出所出面協同學校負責幫教,對法律需求的,由法制副校長上法制課給予解答,對建議類移交有關部門認真解決,對心理類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心理咨詢活動。

3、注重社區教育,消滅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盲點。學生的寒暑假期間是學生引發違法犯罪的高發期,將社區教育與學校教育相結合,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措施,六合區卸甲甸社區為消滅盲點,注意整合社區法律資源,組織了公、檢、法、司,老干部等人員成立自愿者隊伍,在寒暑假期間對青少年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學校在學生放寒暑假前,下發社區法制實踐表,要求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參與社區的法制實踐,社區則根據不同年齡的學生特點,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制實踐活動,如法制夏令營,參觀~所,庭審旁聽等,凡是參加活動的學生,都由社區填寫意見,蓋上社區章,開學時交學校審核。一張社區法制實踐表把社區教育和學校教育緊密的結合起來,消滅了在校生違法犯罪的盲點。

三、 問題分析及對策 從調研情況來看,在校青少年犯罪數量逞逐年上升趨勢,形式上具有突發性和盲目性,以盜竊等侵財性犯罪為主,犯罪手段向團伙化、成人化智能化方面發展,其原因: 1、社會環境的影響,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西方社會的垃圾、丑惡現象乘虛而入,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在社會上蔓延渲染~、兇殺、暴力的書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場,黃、賭、毒和封建迷信及xx等社會丑陋現象屢禁不止,嚴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體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墮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學校教育的漏洞。當前,相當一部分學校只注重書本知識的教育,對學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夠,法制教育未納入中小學的教學計劃,教材缺乏課時不落實,師資力量薄弱,導致許多青少年缺乏正確的法制信念教育,不知何為違法,何為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識,頭腦中沒有辨別是非的標準,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談不上遵紀守法,這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而且許多學校將班級、學生三、六、九等的劃分,缺乏對后進生和差生的關懷和幫助,批評多鼓勵少,傷害了部分學生的自尊心和上進心,導致其自暴自棄、厭學、輟學,過早的流入社會。

3、家庭教育的誤區。近年來,我國的離婚率直線上升,家庭結構的殘缺,父愛和母愛的缺乏成為了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第一誘因。此處,即使家庭結構健全,教育方法的不當也會影響青少年的成長發育。溺愛、放任等家庭教育的誤區,也會養成青少年貪圖享受、自私自利、專橫霸道的性格,一遇上不良習氣和壞人的引誘就容易走上邪路。

4、青少年自身素質不高,交友不慎,素質較低,分辨是非能力較差,其涉世的無知性、盲目性就很難應付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影響,經不起誘惑,很容易被別人拉攏、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義氣用事,不計后果等,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針對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問題和起因可采取如下對策:

1、增強在校青少年的兩種意識

一是法律意識。青少年在違法犯罪時,表現出對一切危害行為和后果漠然無視,他們不計利害和后果,法律意識淡薄,往往犯罪不知罪,違法不懂法。因此,要注重法律知識的教育,要教育學生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遠離犯罪,通過學法、懂法來達到守法、用法、~的目的,使學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識。

二是責任意識。青少年做事往往不考慮后果,缺乏對社會和家庭的責任感,一旦犯罪,給社會和家庭造成嚴重危害。因此,要在培養青少年的責任意識上下功夫,要讓他們懂得自己是社會的一分子,家庭的一分子,自己的所作所為要符合中小學生行為規范、道德規范,使學生明白遵守常規的意義和重要性,做到自覺守紀、關心集體、孝敬父母,對家庭、社會有一種強烈的責任意識。  2、加強兩項教育 一是普法教育。學校要保證法制教育的四落實在當前還不能做到四落實的情況下,要把法制教育納入思想品德課教育中去。學校要充分發揮晨會、班會、隊會、黑板報、櫥窗等的作用,積極、持久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結合學校實際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法制教育活動,如法律知識競賽、法制宣傳手抄報、漫畫比賽、法制教育小品、演講比賽等,通過這些競賽,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受到啟迪。 二是幫扶轉化教育。學校、家長、社會要參與對問題學生的幫扶轉化教育,深入開展一幫一結對活動,完善問題學生的幫教網絡,以高度的責任感教育他們,以高尚的情感感化他們,提高轉化工作的實效,矯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防患于未然。

3、架設兩座橋梁 第一座橋梁由學校主動架設通向社區,通向家長的橋梁,學校要主動走出去,與家庭、社區有關部門聯系,開辦家長學校,開辦社區法制學校,把學校的法制教育與家庭教育與社區的法制教育緊密結合起來。第二座橋梁由法制副校長牽頭銜接政法機關、社會與學校的橋梁,預防青少年犯罪,其工作范圍不僅僅局限在學校,要向政法部門延伸,向社會延伸,學校法制副校長除參與學校教育工作,共同優化校園環境,還要組織政法部門、社會開辟第二課堂,讓學生親身感受法制教育。

4、構建三道防線

一是家庭教育防線。學生一天的活動時間,約三分之二在家里,家庭是其活動的主要場所之一,現在的在校生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他們對家長的依賴性特別強,所以,其父母的世界觀、思想意識、學識、氣質對子女都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他們的教育方式方法、經驗和能力等諸多因素更決定了家庭教育的質量。家長是子女的啟蒙老師,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孩子的第一位老師沒有當好,是少數學生素質不高的一個重要因素。為此,學校要重視家長學校的建設,辦好家長學校,通過家長學校提高家長的素質,教給他們正確的教育子女的方法。對家長進行法制教育,繼而由他們不斷地給子女灌輸守法意識,構建起家庭教育防線。

二是社區幫教防線。學校要充分挖掘社區法制教育資源,借助關工委、退協等社區教育力量積極開展工作,與駐區部隊、公、檢、法、司的基層庭所建立軍校共建、警(庭)校共建的合作關系,采用走出去、請進來,設立警鐘長鳴宣傳欄,組織學生參觀少管所,開設模擬法庭等方式,使學生感受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三是校園安全防線。加強學校周邊公共場所管理,狠抓校園周邊突出問題的整治,對校園周邊無證經營攤點,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酒吧等經營場所,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嚴格禁止中小學生進網吧。

5、注重5種結合

一是法制教育與課堂教學相結合,課堂教育是對學生進行教育的最直接、最經常的途徑。我們要把法制教育納入學校整體教育之中,以思想品德課、政治課為主渠道,輔以時政課、校班會,把法制教育納入學校整體教育之中。

二是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相結合。五熱愛教育是學校德育教育的中心和永恒的主題,我們要把法制教育貫穿到五熱愛教育中去,利用三旗三校(隊旗、團旗、黨旗,少年團校、青年團校、學生黨校)活動,積極配合法制教育。

三是法制教育與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相結合。守法與守紀密切相關,只有自覺守紀的人,才會自覺守法。因此法制教育要同中小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宣傳學習;行為規范的養成訓練;日常行為的綜合檢查結合起來。

四是法制教育與防差轉差工作相結合。要組織力量開展在校學生違法犯罪問題的專題調查,研究幫教措施,落實轉差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每個差生都有專人幫教,每個教師都有自己的幫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