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管理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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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管理論文

篇1

一、票據質押的法律性質

票據質押是指為了擔保債務履行,作為持票人的債務人或第三人將自己的票據作為質物,設立質權的行為。①我國《擔保法》第76條和《票據法》第35條對此作了明確的規定。由于票據質押是以票據為標的而成立的一種質權,具有特殊性,因而準確界定其法律性質對于理順和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至關重要。

(一)票據質押是一種特殊的權利質押。

首先,票據質押是一種權利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財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以其作為債權擔保的擔保方式。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以其占有的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擔保的財產變價優先受償。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質押又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第一,權利客體不同。動產質押的客體是有形財產,而權利質押的客體則為無形財產,即權利。第二,公示方法不同。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雖然都是以轉移占有為公示方法,但轉移的內容不同。動產質押轉移質物是外在的、有形的,可導致質權人對質物的直接占有;而權利質押主要轉移權利憑證,更多的是體現為一種觀念上的占有,因而質權人對權利的占有又被稱為“準占有”。第三,權利實現方式不同。動產主要通過拍賣、變賣、折價的方式實現債權,而權利質押除了上述傳統方式外,還包括質權人代位向出質人的債務人行使該出質權利的方式。②票據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其本身并不具有價值意義,而是其代表的可轉讓的財產權利具有交換價值,從而成為擔保物權的標的。因而票據質押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權利質押。我國《擔保法》第75條對此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次,票據質押是一種特殊的權利質押。與一般債權質押不同,票據質押的特殊性基于票據本身的無因性、文義性和要式性等性質所決定的。這種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一般債權質押的生效要件是合意和交付,完成了上述兩個環節,債權質押合同生效;而一般來說,票據質押的生效要件強調背書記載“質押”字樣和交付(關于這一點《票據法》和《擔保法》規定不一致,將在后文進行分析)。第二,在理論上,通說認為在權利質押中,質權人享有轉質權③,但是對票據質押中的質權人的轉質權一般均持否定態度。我國立法對此沒有明文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依照票據法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委托收款”、“質押”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委托收款或者質押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票據責任,但不影響出票人、承兌人以及原背書人之前手的票據責任。第三,一般債權質押的行使必須以主債權已到期且尚未得到清償為前提條件,而在票據質押中,多數國家均規定質權的行使無須主債權已到期,在票據載明的付款日,即可基于票據質權請求付款。我國實踐中票據質押的行使條件與一般債權質押的行使條件相同,即要求滿足主債權已到期且未獲清償。

(二)票據質押是一種票據行為。

我國《票據法》規定的票據行為主要有四種:出票、背書、承兌和保證。出質人在按照《票據法》第35條規定的設質背書的情況下,票據質押應當定性為一種票據行為,具備票據行為的一般特征。

1、要式性。所謂要式性,即要求票據行為必須遵循法定的、嚴格的形式要件,不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或變更,否則不產生票據法上的效力。票據質押的要式性具體體現在:第一,以背書的方式進行,并且記載“質樣”字樣;第二,行為人應當簽名或蓋章;第三,按照票據的格式或款式記載上述內容。

2、無因性。是指票據質押只要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即可生效,而不問其原因關系或基礎關系存在與否或是否有效。易言之,票據質押的意思表示一經背書記載,并將票據轉移給被背書人占有,票據質押就具備了票據法上的效力。至于質押合同的效力如何,主債務是否有效均不影響票據質押行為的有效性。

3、獨立性。票據行為的獨立性是指若干行為人在同一票據上各自所為的票據行為,都依各自在票據上所載文義獨立發生效力,互相不發生影響。票據質押的獨立性體現在其有效性并不受此前的票據行為的影響,即使某一環節出現行為人的票據能力瑕疵,或偽造、變造簽章等情況,票據質押的效力也不會受到影響。

4、文義性。這是指票據質押的內容完全以票據上記載的文義為準即使票據上記載的文字與實際情況不符,仍應以文字記載為準,不允許當事人以票據文字以外的事實或證據來對票據上的文字記載作變更或補充。即使當事人因為失誤或認識錯誤導致票據記載與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相違背,仍應按票據記載承擔票據責任。

5、連帶性。這里的連帶性并非指出質人所有前手都可以在條件成就時與質權人連帶地對出質人主張質權,而是說出質人的所有前手都可能與出質人一起,對質權人的債權在票據金額范圍內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票據質押的實際意義就在于這種連帶性,它使質押所擔保的主債權除了有出質人的擔保以外,增加了第三人的擔保,以強化對債權的保護。

二、票據質押的設立與生效

在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內,票據質押是一個兼跨《擔保法》和《票據法》的法律行為,而這兩個法律對票據質押的設立與生效又規定了不同的條件。

《擔保法》第76條規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根據這一規定,票據質押的生效條件有兩個:一是合意,必須簽訂書面的質押合同,二是交付,必須將票據交付給質權人。票據質押自票據交付給質權人時起生效。

《票據法》第35條第2款規定:匯票可以設定質押;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質權時,可以行使匯票權利。④《規定》第55條規定:……出質人未在匯票、粘單上記載“質押”字樣而另行簽訂質押合同、質押條款的,不構成票據質押??梢姟镀睋ā飞系钠睋|押生效條件也有兩個;一是背書并記載“質押”字樣,二是將票據交付給質權人。

從上述規定可見,《票據法》和《擔保法》對票據質押的設立與生效條件的規定不相統一,主要區別在于是否要求背書并記載“質押”字樣為之。依照《票據法》,經背書“質押”的票據質押有效成立,而依照《擔保法》,出質人雖未在票據上記載“質押”字樣但另行簽訂了質押合同或者質押條款的,構成票據質押。這樣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這兩種規定之間是什么關系,究竟應以哪種規定為準?筆者認為,從債權擔保角度來說,《擔保法》是債權擔保的普通法,而《票據法》是票據的專門法律,其關于票據質押的規定構成了債權擔保的特別法,按照一般法理,在普通法與特別法規定不一致時,適用“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原理,優先適用特別法的規定。因而,有關票據質押的設立與生效應當適用《票據法》的規定。據此,票據質押的設立與生效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一是必須以背書方式為之,出質人為背書人,質權人為被背書人,出質人應當簽蓋,否則背書無效。對此,《規定》第55條作了明確規定:依照票據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匯票設定質押時,出質人在匯票上只記載了“質押”字樣未在票據上簽章的,……不構成票據質押。二是必須記載“質押”字樣。因為票據是一種文義證券,而質押背書乃是一種非轉讓背書,如果不記載“質押”字樣,不能以票據出質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必須將票據交付給質權人。因為票據是一種完全有價證券,只有持有票據才能行使票據權利,所以只有將票據交付給質權人,其才能行使質權。

解決票據質押的設立與生效的條件之后,隨之而來的另一個問題是:如果當事人未在票據上記載“質押”字樣,而是另外簽訂了質押合同或質押條款,此時票據質押是否有效?如果有效,票據質押人如何行使票據權利?筆者認為,如果當事人未在票據上記載“質押”字樣,自然不能產生票據質押的效力,但是如果其符合了《擔保法》的規定,我們可以將其視為以票據為權利憑證的一般債權質押,按照《擔保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質權。我國《票據法》第31條規定: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匯票的,依法舉證,證明其匯票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98條規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出質人與質權人沒有背書記載“質押”字樣,以票據出質對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一司法解釋肯定了質押字樣的記載只是票據質權的對抗要件,在不存在善意第三人的時候,以票據為權利憑證的一般債權質押權利不應當被否認。因而,即使未記載“質押”字樣,但質權人的擔保權利是成立的。對于此類質權的行使,持票人可以依據質押合同和票據向人民法院,要求實現質權,但是質權人必須依法舉證,證明自己取得票據權利的合法性,證明自己享有質權。由于此時的質押標的為一般債權,所以質權人除了證明其質權外,還需證明其債權已到清償期限,否則不得行使質權。

三、票據質押的法律效力

票據質押一經有效設定,即產生如下法律效力:

1、行使票據權利的效力。票據質押有效設定后,被背書人或持票人可以自己名義行使票據權利,但是行使的票據權利的性質略有不同,因為這種設質背書并非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而是以擔保被背書人對背書人的某一債權為內容,所以雖然背書人經設質背書將票據轉讓于被背書人占有,但是票據權利人依然是背書人,持有票據的被背書人并沒有取得票據權利,只能代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利而已。⑤所以質權人行使質權時有一定的限制:即須等到主債務到期且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方得行使。關于這一點,《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完善票據業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第二點關于票據質押的相關處理(三)作出了規定:質押票據所擔保的債務到期后,背書人未能如期履行債務時,被背書人依法實現質權。

2、可以在票據上再背書。但質權人在票據上的再背書僅以委任取款為限,不能為轉讓背書或轉質背書,因為質權人對票據只享有占有權,而不享有處分權?!锻ㄖ返诙c(三)規定:質押票據所擔保的債務到期后,背書人未能如期履行債務時,被背書人依法實現質權,但不得將票據進行轉讓或貼現。

3、質權設立的證明。設質背書的持票人可以背書的連續性證明自己為合法的質權人,不須另行舉證?;谄睋袨榈臒o因性,設質背書一經成立,即獨立于原因關系發生效力,即便原因關系不存在,或者不合法,也不致影響持票人的質權。當票據關系與原因關系不一致時,除直接當事人之間可依此抗辯外,須等到票據關系實現后再依原因關系在各方當事人之間進行清算。

4、切斷人的抗辯。質押并非,設質背書的被背書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為自己的利益行使票據權利,背書人與被背書人是在票據法上人格與利益分離的兩個獨立的主體,票據債務人不能象委任取款一樣以對背書人的抗辯事由來對抗被背書人。因為設質背書的目的是以票據權利的安全性和信用性作為設質債務的擔保,如果允許以對背書人的抗辯對抗被背書人,就會妨礙質權的行使,破壞票據作為權利證券的安全性和作為流通證券的信用性,與票據行為的獨立性原則不相吻合,票據作為設質標的就失去其特有的意義了。⑥

5、票據責任的擔保。票據質押設定后,出質人作為背書人,對票據仍要承擔擔保責任,在其后手得不到承兌或付款時,要承擔付款責任。因為質押背書在質權人要實現質權時,和普通背書完全一致,一旦遭到拒絕承兌或付款,可以向其任何一位前手行使追索權,但是出質人可以質押合同中的正當理由來對抗質權人,這也就是票據行為中直接當事人之間的抗辯。但是如果當事人如果將設質背書的票據再背書轉讓,作為背書人的出質人只對直接后手也就是質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不對質權人再轉讓背書的被背書人及其后手承擔責任。

四、票據質權的實現途徑

票據質押賦予質權人的是一種附條件行使票據權利的權利,質權人只享有對票據權利行使的期待權。當設質背書完成后,被背書人雖然已經取得完整的票據權利,但是這種權利卻不能馬上由作為質權人的被背書人行使,必須等到主債務到期且債務尚未清償的條件成就時,被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利才合法有效。在主債務到期前,或者主債務雖已到期但債務人清償了債務的情況下,票據權利人不能行使票據權利。一般而言,在前述條件下,票據質權人實現質權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幾種:

1、向付款人請求付款,并以所得款項優先清償自己的債權。當主債務到期且未清償而票據又已到期時,質權人可依背書的連續性證明自己權利的存在,持票據提示付款人付款。如果該票據已經付款人、第三人承兌或保付,承兌人、保付人則成為票據主債務人,負有絕對的保證票據兌付的義務,其余債務人則相應成為第二位債務人。若票據主債務人拒絕付款,質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要求其履行義務。如果付款人、承兌人或保付人將票款支付給質權人,主債務履行完畢,票據質押關系消滅,被背書人應當以單純交付的方式將質押票據退還背書人,票據到期時,由持票人按支付結算制度的有關規定行使票據權利。⑦同時根據《擔保法》第77條的規定,如果票據已經到期而其所擔保的主債務尚未到期時,質權人也應有權兌付票款,并將票款提存,或與出質人商定提前償還債務。

2、行使票據追索權,并用所得款項優先清償自己的債權。當票據到期未獲付款,或在到期前未獲承兌時,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請求償付票據金額。由于票據關系人承擔的是一種對內的連帶擔保責任,相對于付款人、承兌人來說僅是一種補充擔保,所以只有當票據請求權不能實現或無法得到滿足時,持票人才能行使追索權,由其前手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因而,可以認為追索權是付款請求權的一種補充或保障性的權利,起著規范票據債權流通、保障票據制度運行的功能。質權人通過行使追索權而獲得票款,可優先用于清償自己的債權。

綜上所述,雖然我國《票據法》和《擔保法》對票據質押有關問題作了不同的規定,但是在界定票據質押的票據行為性質的前提下,諸多問題還是能在基本法理的指導下,依據《票據法》和《擔保法》的規定予以妥善解決的。但是我國《票據法》的有些規定與基本法理和世界上的立法通例還存在有一定的出入,修改相關立法,完善票據質押制度已成為當務之急。

【注釋】

①辜明安:《票據質押基本問題新探》,載《社會科學研究》第2002年第6期。

②劉保玉:《權利質押爭議問題探討與立法的完善》,載王利明主編《物權法專題研究》(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2頁。

③所謂轉質是指在債權存續期間,質權人為了擔保自己或第三人的債務而將質物移轉占有給債務人,從而在該質物上設定新的質權的情形。

④根據《票據法》第80條和第93條規定,關于支票和本票質押的規定,適用匯票的有關規定。

⑤王小能:《票據法教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226頁。

篇2

摘要:在國有銀行上市改制的大幕拉開后,政府與各界似乎都看到了銀行改革成功的曙光。然而,2006年的經濟運行開始出現更加復雜的局面,一方面商業銀行信貸擴張沖動的內在機制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與政府調控經濟過熱的宏觀政策往往存在沖突,另一方面銀行體系改革中的深層矛盾逐漸凸現,同時外資銀行介入的競爭壓力也接踵而至。

關鍵詞:商業銀行;銀行改革;戰略

Abstract: In the state-owned bank listed on the Damulakai restructuring, the government and all walks of life seem to have seen the dawn of the success of banking reform. However, in 2006 the economy began to emerge even more complicated situation, on the one hand, commercial bank credit expansion continues to urge the internal mechanism has not been fundamentally changed, and the regulation of the economy overheating of the macro-policies often conflict, on the other hand, reform of the banking system in Gradually become deep-seated contradictions and at the same time foreign banks are also involved in the competition after another.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banking reform; strategy

前言

在面臨內外壓力的情況下,商業銀行改革應該如何突圍呢?我們認為,有以下兩大戰略思路值得重視。

其一,從商業銀行的角度,應針對信貸擴張的動因,全面創新業務模式和經營機制

我們看到,上半年中國經濟高位增長,兩大推動因素是信貸和投資。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沖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上市成功后的建行尤其突出。前段時間穆迪對2005年中資銀行財務實力評價較低的原因,也是看到了宏觀緊縮政策下,商業銀行信貸擴張壓力可能帶來不良率提高。應該注意,我們不能說信貸擴張與銀行上市之間有簡單的正相關關系,因為這是現有金融體制下所有商業銀行普遍面臨的現象,只能說是,商業銀行的上市,如果強化了刺激信貸擴張的某些動因,將會使得這一問題更加突出。

就國際經驗來看,目前國外商業銀行已經逐漸形成了中間業務為主,信貸業務為輔的模式。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一些發達國家的銀行非利息收入快速增長,對銀行總收入的貢獻多在30%以上,有的超過了50%,甚至70%以上。國外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情況,是與其逐漸進入后工業社會的發展階段相對應,也是與其金融自由化與金融深化發展到了較高階段相對應的。而在當前中國特定歷史階段,以利息收入業務為主的情況還難以在短期內改變,但應向國際看齊,在業務創新與制度設計上做好戰略改革與轉變的準備。

就此,筆者認為上市只是銀行改革的起點,在制度、技術、管理等方面全面創新商業銀行業務運行模式,才能促使其走出信貸擴張怪圈。

一是創造發展銀行中間業務的條件。一方面,應以專門機構協調中間業務發展的外部環境,如規范中間業務收費,制定合理的銀行中間業務收費標準,也要建立健全銀行的各項服務功能,并且增加科技投入,創造發展中間業務的硬件環境。另一方面,銀行所提供的中間產品最大的差別就是它所提供的服務和為客戶創造的便利,只有適合客戶需要的產品才有存在的必要和發展的可能,而銀行也只有擁有了這樣的產品才能贏得客戶,因此要努力推進產品創新。此外,銀行還要注重以推銷消費品的方式推銷金融產品,通過市場營銷來使客戶理解新產品,并實現金融產品“供給創造需求”的途徑。

二是真正促進經營管理與內控機制的優化。經營機制改革仍然是商業銀行永遠的主題,目前部分銀行進行股改和上市,確實是銀行改革邁出的一大步,但是也要看到,對銀行治理長期的真正壓力主要來自于機構戰略投資者和大股東,當前上市銀行治理結構中該類主體的作用還十分有限。銀行海外上市的背后,往往是投資者對于“中國概念”和“政府擔保”的認同,上市本身并不意味著現代經營機制的建立。如果就此放棄內部機制改革,則很可能重蹈覆轍。因此,政府必須在包括人事等方面在國有商業銀行建立起市場化機制,并在此基礎上按照商業金融原則建立內部控制和風險收益權衡機制,才能保證銀行改革的成果。就此來看,上市只是有效改革的剛剛起步,也并非銀行改革的惟一選擇。

三是改善資產質量與貸款結構。應通過加強各類風險限額、資產負債比例指標管理及內部利率調控、產品定價政策等手段,合理控制總量,優化結構配比,降低資產組合的整體加權風險,促進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協調運作。還應根據流動性變化和資產業務發展的趨勢,更加主動靈活地實施負債管理,控制負債成本,有效地管理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傊?,商業銀行應把風險識別能力的大小作為信貸投放最重要的約束條件,不僅在信貸投放“量”上做文章,還應在信貸投放的“質”上努力。

四是不斷創新現有條件下可行的業務模式??傮w上雖然信貸增長過快,但也要看到,在傳統業務模式和理念下,銀行還是更關注集中于少數領域的貸款業務。但事實上,中國經濟增長過程中還有許多領域缺乏發展資金,目前需要能夠開拓市場,探索銀行資金進入這類領域的新模式。例如,通過與政策性資金的配合、資產證券化、基金等模式,銀行資金可以有效進入資金短缺嚴重的很多經濟領域,探索有效利用資本金的廣泛途徑。

其二,從監管部門的角度,應適應新形勢,轉變商業銀行改革的戰略重點

商業銀行改革中的整體性問題是多方面的,當前有四方面任務迫在眉睫。

一是綜合調控銀行體系的資金過剩。資金過剩加劇了銀行當前的盈利壓力,從總體上調控銀行體系流動性也是對政府的現實要求。2003年4月份開始以定期發行央行票據的方式來回收外匯占款帶來的過多的流動性,但由于疲于應付,最終形成的凈貨幣投放仍保持了較快增長,商業銀行的資金持續過剩。當前,銀行改革、宏觀經濟調控、外匯體制改革已經不可避免地聯系在一起,全球化也使得中國經濟金融更容易受到外部沖擊和影響。政府應該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做出相對最佳的選擇,盡可能控制銀行體系的流動性問題。

二是為混業經營時代的到來做好制度準備。隨著2006年金融產品創新的開展以及金融機構業務多元化,混業經營的潮流已經顯現出來。產品創新帶來了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融合,而機構創新則帶來多種金融資源的有效組合,如近期保險資金對銀行的規模介入。對此,應該全面更新觀念,在立法、監管、內控和會計準則等基礎制度建設方面為銀行混業經營打好基礎。

三是增強商業銀行對人民幣產品的設計定價能力,從而在未來國外同業競爭中能夠立足。當前雖然國內市場具有大多金融產品,但價格發現機制仍然缺位,銀行也不具有產品設計定價能力,不得不依賴外資報價。在外資全面進入后,國內商業銀行在本幣產品競爭中處于非常不利地位。國情決定了相關的金融制度優化和創新短期內必須由監管部門而不是市場來主導推進,這需要在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大環境下,盡快彌補商業銀行在這方面的不足,并對促使本幣產品交易活躍提供政策支持。

篇3

董事局各位董事:

依據董事局200a股東大會工作報告、《集團經營管理責任書》目標任務以及集團董事局決議、決定的要求,我代表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向董事局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0a年度工作回顧

滄海云帆,長風破浪。當___保安隊伍伴隨著新年的腳步雄赳赳、氣昂昂亮身于___市委、市政府大院時,___物業舉司上下無不振奮。這是___物業繼20__年1月首度接管洪江市行政中心、200a年1月接管中方縣行政中心后,又一次在這辭舊迎新的美好時刻,為過去的一年寫下的濃墨重彩的一筆,為___在新的一年里的工作開啟了美妙之局。200a年是___長足進步的一年,迅猛發展的一年。過去的一年,___物業上下齊心,團結拼搏,默默奉獻,認真執行集團董事局的各項戰略決笫,著力提升服務質量,進一步強化企業品牌,真抓實干,實現了企業既定的發展目標,全年完成變現收入(略去)萬元,為年計劃的(略去);實現考核盈余(略去)萬元,為年計劃的(略去)%;實現綜合收費率(略去)%;水電損耗率控制在(略去)%以內;實現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世紀花園實現湖南省“省級綠色社區”既定目標。___物業已經初步發展成為具有一定綜合勢力、行業口碑良好、團隊優秀善戰的湖南西部地區的產業集群。

回顧一年工作,我們著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著力提升服務質量,企業品牌進一步成熟

200a年,___物業在服務集團大局的同時,充分發揮自身品牌優勢,精心營造市場、打造市場,先后接管了中方縣行政中心、中方縣國土局、市電力公司、市地稅局、市中級人民法院、洪江市開元小區、市建設銀行等社會物業的特約服務和專項服務,為企業創收120余萬元。

服務質量是品牌建設的基礎和生命之源。年初,___物業明確提出了“打基礎、抓基層、苦練基本功”的服務質量方針和“接一個項目、創一個品牌、樹一個形象、拓一片市場”的品牌發展戰略。

(一)、保安整體素質增強,安全防范有力。針對保安曾在值勤過程中屢屢出現執勤行為過激的現象,公司專門制定了《保安職業操守手冊》,并于6月下旬組織全體保安進行了職業操守考試。公司還選派優秀保安人員參加全市安全重點單位的內保工作培訓和鶴城區安全消防知識培訓。經過半年的精心準備,首屆保安職業技能大比武于9月中旬在世紀花園隆重舉行,12月上旬公司又組織了一次空前規模的保安內務檢查評比活動。通過煉兵習武,有效地促進了員工的精神風貌、軍事技能、服務意識和質量標桿的提升。也涌現了一大批專業技能強、思想素質過硬的優秀員工。一年來,___保安先后抓獲各類盜竊、搶劫人員20余人次,為建設和詣小區維護業利益作出了貢獻。特別是___物業靖州事業部飛山新城保安員禹文彬同志,面對窮兇極惡的持刀劫匪,臉不改色心不跳,以其過硬的軍事技能與劫犯展開英勇搏斗,最終將兩名劫匪制服并扭送當地公安機關,保護了他人的生命財產。禹文彬同志贏得了靖州縣人民政府和社會的高度贊譽,靖州縣人民政府還特地在湖南《瀟湘晨報》發稿

宣傳。禹文彬同志的壯舉彰顯了___物業的精神品格,為___物業的品牌建設貼了金加了彩。 (二)、訴求服務進一步規范,服務效率有了提高。全年接待訴求1980起,其中,世紀花園事業部1076起,湖天一色事業部356起,河西事業部251起,靖州事業部294起,已處理1906 起,正在處理74起,訴求處理率達到96.26%。

訴求處理及時快捷與否,關乎物業服務質量和企業品牌形象,它最能贏得業主的認可,也最能激發業主的不滿情緒。今年,___物業尤其重視訴求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先后完善、修訂了訴求服務管理規定和訴求服務受理程序,突出訴求服務效率和質量的監督管理。從維護人員敲門入戶到穿一次性鞋套,佩帶工作牌等服務細節進行了規范,使業主滿意度明顯提升。200a年入夏以來,___物業迎來了空前的裝修高峰期,僅湖天一色小區裝修戶就達到310余戶。___在堅持與業主、裝修單位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同時,推行樓管員定區劃片責任制,規定樓管員每天入戶現場巡視簽到,確保業主的裝修活動基本規范,違規裝修得到及糾正。欣慰的是去年來___物業未出現一起因違規裝修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訴。

(三)、溫馨服務深得人心。去年8月,酷暑難當,而擔負城區主要供水任務的市二水廠因供水泵房發生水錘事故造成全市停水,___物業組織全體員工夜以繼日的為轄區業主免費運送生活用水,幫助轄區業主戰水荒、度難關,把人文關懷、企業品牌送進了業主心田。

中方行政中心接管時,正逢大年三十來臨,人們正忙于團聚過年,而我們的員工卻在天寒地凍、在保潔任務十分艱巨、人員嚴重不足、時間非常緊迫的情況下,不分晝夜、不知饑寒、不覺困苦,硬是把___的工作標準干出來了,把___的形象樹立起來了,把___的品牌打出來了。大年初一,當中方縣領導看望我司中方事業部的員工時,高度評價,贊不絕口。開年之后,行政中心寄來了熱情洋溢的感謝信。

一年來,中方事業部的保安、保潔先后拾到手機6臺、各類有效證件及銀行卡20余張、錢包2個,人民幣數千元。中方事業部員工兢兢業業的工作作風、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和奮發向上、積極進取的敬業精神,充分展現了___人的精神風范,受到了中方縣各級領導和干部的一致好評,為此中方縣人民政府特意為___物業中方事業部制作了3期電視新聞片,先后在___電視臺進行了報道。

二、積極應對市場,賣場物業競爭力進一步提升。

200a年,針對河西武陵城家居廣場二樓油漆經銷商規模小、數量少、商家經營疲軟,櫥柜、集成吊頂、門業商戶生意紅火,而對商鋪需求不斷擴大的狀況,___物業及時調整思路,不誤時機地組織、動員油漆經銷商退出二樓賣場。通過商場業態的調整體,使重新整合后的商場人氣旺盛,商家穩定。河西事業部的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敏于觀察,勤于思考,在解決二樓通道問題上充分聽取經銷商的意見,果斷提出了新開樓梯的建議,把原本的邊角死巷變成了黃金旺鋪,從而使廣場自營的二樓商鋪出租率達到100%。去年上半年以來,隨著___福興數碼廣場的建設進度,加速了我銀河電腦城的經銷商不穩定情緒的蔓延,其沖擊態勢咄咄逼人。在這非常時期,我們除了密切關注其招商動態外,千方百計收集信息,及時與電腦城的經銷商們互通有無,果斷采取應對措施,在迅速完成地下一層倉庫改造工程的同時,先后三次組織召開了經銷商(業主)座談會,以求共識,共商大是,為銀河電腦城的穩定與發展做了我們應該作的工作。目前,電腦城的部分改造項目已進入實質性建設過程,經銷商基本穩定,賣場穩步經營。

三、大力推進事業部制,服務效率明顯提高。

___物業點多、線長、面廣,服務和管理的類型以住宅區為主,兼容商廈、學校、寫字樓,其服務的內容除了常規服務外還涉及到銀行票據的稽核稽查。如何提高服務、管理效率除了員工服務意識、服務技能、敬業精神外,還應該有一個促進服務的好體制、改善服務的好機制。200a年,___物業推行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目標考核、工效掛鉤事業部制。按照就近、兼顧、均等原則,組建了6個事業部,把日常經營管理權與管理決策權進行分離。公司總部與各事業部簽訂了年度經營管理責任書。企業推行事業部制,既增強了員工的經營創利意識,又提高了員工的成本控制能力,各事業部更加注重使用人力資源,主動開源節流。如:去年各事業部先后組織員工自己動手維護保養物業區內的基礎設施,一改過去凡事就外請勞務的做法。湖天一色事業部僅建筑垃圾清運一項就節省2萬余元。企業事業部制還訓練了一批管理骨干。如:洪江事業部的黃德明、中方事業部的劉送長、法院項目部宋先求等,他們均能獨立開展事業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把服務做得有聲有色。

四、物業管理理論和社區文化建設取得新成績。

為進一步探討物業管理理論,提高從業人員物業管理理論水平,___積極組織員工撰寫物業論文,并參加全省房協專委會舉辦的200a年度湖南省物業管理論文評選活動。我司員工崔世榮撰寫的《關于業主委員會運作問題的思考》、歐秀蓮撰寫的《物業管理企業打造優秀品牌的幾點認識》被評為省級優秀論文。這是___物業組織員工首次參加省級優秀論文評選活動并獲殊榮。幾年來,___物業堅持創建工作不松手。200a年,世紀花園又獲省級“綠色社區”稱號,是湖南西部地區目前唯一獲此殊榮的住宅小區。在全省“愛國

衛生周”活動檢查評比中,世紀花園小區榮獲優秀單位。___物業在社區文化建設上特別注重與業主的互動交流,旨在營造和詣氛圍。譬如由___與業主聯合演出的《擁軍秧歌》參加集團慶“七一”文藝節目深得廣大業主的好評。一年來,___物業還以集團大局為己任,力爭在服務集團多作貢獻,堅持不懈地常年協助房產做好交驗房工作,譬如湖天一色三期工程共335套房子,因未達到交付條件,盡管前后進行了兩次集中交房,但交房率不高。為了確保集團利益,湖天一色事業部全體員工在業主們的一片責備聲中忍辱負重、默默工作,使三期工程交房穩定有序,現已交房266套,交房率達到79.4%;協助集團完成了___特色農產品交易會的保衛、保潔工作;完成了洪江武陵城國際大廈開盤、冷水江武陵城國際超市開業、金灘春天材料商阻工事件的值勤任務。 當前存在的問題

一年來,___物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服務和管理中仍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物業服務還很粗放,精細化服務不夠,執行標準不嚴謹,很多不經意的細節被忽略;延伸服務難有起色,盡管償試了話費代繳、蒸汽洗車、家庭保潔、游泳訓練等家政延伸服務,卻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經濟效益不理想,有待進一步探討、完善。

2、保安“荒”已成困擾企業發展的新問題。按照現代企業員工年流動率不得超過1.5%的標準比照,200a年度在冊保安總人數為143人,全年流動了68人,流動率為47.5%,遠遠高出現代企業員工流動比的標準,同時也大大超過同年度全國員工流動率21.7%的流動水平。究其原因,既有薪資待遇遠趕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也有保安需求結構不合理的因素,致使保安難招,招來難管,管嚴難留,保安隊伍不穩定的矛盾日益突出。

3、小區車輛停放和管理成難點和焦點,業主不滿情緒逐步顯露,刮車現象日趨增多,糾紛增多。

4、員工學習還很封閉,沒有機會走出去見識學習,開闊視野,使物業管理和服務上缺乏創新和活力。

5、員工的績效考核體系尚待進一步科學量化,員工苦樂不均現象還很突出,總部、事業部顯現人員過剩跡象,員工瘦身勢在必行。

6、部分物業的設施設備質量不佳,更新改造跟不上,維護成本難以有效控制,直接影響業主對我司服務的滿意度,增加了我司的工作難度。

7、因規模或大局原因,個別事業部出現經營困難,虧損加劇。

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將高度重視,清醒認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決。

20__年的工作構想

20__年是“十一五”的第二年,是___物業乘勢而上、加快發展的關鍵一年,我們努力的方向是實現“四個確?!保阂皇瞧髽I的營業收入保六爭七,即:變現收入確保(略去)萬爭取完成(略去)萬;二是確保(略去)%以上的資產回報率;三是確保綜合收費率(略去)%以上;四是確保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完成上述目標的基本措施是:

1、進一步完善企業的事業部制,重新構建事業部“責、權、利”體系,以事業部為基本核算單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事業部不允許出現新的虧損。

2、繼續推行品牌建設不動搖,一是抓“省級”示范項目的創建工作;二是推進全面質量管理,在服務的行為、標準、程序上加以規范,在服務的細節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湖南西部地區物業管理行業的第一品牌。

3、加大成本管理的力度,制訂和完善各事業部成本管理制度,重新設計辦公用品、低質易耗品的使用標準,進一步健全物品采購、保管、領發、回收各個環節的管理規定;嚴格履行物業維護維修填單報批程序和二次返修的懲處制度,確保經營成本有所下降。

4、改進員工培訓方式,在有效利用周集體學習的同時,積極鼓勵員工通過自學考取物業管理的相關資質,促進員工專業理論知識的提高。在適當的時候與國內優秀的物業管理企業建立培訓學習基地,選派優秀員工掛職培訓。

5、切實穩定好保安隊伍。保安隊伍是___物業非常重要的一個群體,他們的狀況如何將直接關系到___物業的生存與發展,為此,穩定保安隊伍,我們必須在解決保安人員的薪水待遇上做點實事。在已經實行保安人員司齡工資加特勤補助的基礎上,今年,我們將分步驟的推行12小時工作制,增設儀崗特崗補助,隱形增長保安薪金福利待遇。

6、加大物業盤活存量,實施重點項目“突圍”戰略。今年,我們將重點突圍河西武陵城廣場三樓招商、銀河電腦城頂樓輕質倉儲改造工程。

篇4

關鍵詞:宏觀審慎監管;流動性監管;流動性錯配;巴塞爾協議;貨幣政策

一、 從資本監管到流動性監管

在過去二十年的銀行監管實踐中,監管者主要著眼于銀行的償付能力(Solvency)。從巴塞爾協議I中簡單設定償付比到巴塞爾協議II中引入復雜的償付比,以保持銀行償付能力為目標的資本監管成為銀行監管政策的核心。從銀行治理的角度看,銀行在最大化其效用時,面臨的主要約束仍是按在險價值VaR設定的最低資本需求水平。然而,2007年~2009年次貸危機的爆發使以資本監管為核心的微觀審慎監管框架廣泛遭受質疑――一些在危機中倒閉的銀行,如貝爾斯登等,已經達到了巴塞爾協議II中設定的最低資本充足要求,從銀行監管理論角度看,這些銀行的資本水平完全可以“吸收”來自次貸市場的小規模損失,為何最終仍陷入困境?危機后針對這一問題的公認解釋是,次貸市場的“小”損失沖擊之所以能通過銀行和金融市場放大,主要因為銀行的短期債權人擠兌造成的流動性短缺,具體表現為銀行融資流動性和市場流動性之間的“流動性螺旋”(Brunermeier,2009),短期批發債市場的“市場凍結”以及銀行和資本市場之間的“價格共振”(Shin,2010)。換言之,放大次貸市場損失的是銀行整體信貸風險中的不流動部分(Shin,2010)而并非傳統意義上銀行間市場的直接債務違約。銀行傾向使用回購和資產支持商業票據等短期批發融資的原因可粗略歸納為兩點。首先,短期證券化產品能使銀行能夠以較低的成本進行監管套利,其次,從債權人角度看,債權人為了在銀行出現危機時方便退出,也希望銀行的資本結構中包含較多的短期負債。

上述分析對危機后銀行業監管至少帶來兩點啟示:首先,對監管者而言,銀行的不流動風險與不償付風險一樣,也應當在事前受到監管。其次,監管應當著眼于整個銀行系統而并單家銀行。危機后銀行監管改革在上述兩條思路下展開,針對前者,監管當局新制定了的銀行流動性監管政策,后者則體現為受學界和監管當局一致推崇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事實上,銀行的流動性監管處于宏觀審慎框架的核心位置。

監管實踐證實了我們的判斷,危機后代表國際銀行監管方向的巴塞爾協議III中設定了“流動性覆蓋率”(LCR)和“凈穩定資金比率”(NSFR)兩個指標確保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水平,其本質是鼓勵銀行使用穩定的融資渠道,降低銀行的流動性風險。LCR指標測算銀行各項負債的凈現金流出和各項資產凈現金流入之間的差,并以此衡量銀行短期流動性水平。NSFR作為LCR的補充,定義為可用的穩定融資金額與要求的穩定融資金額之比,目的是測算銀行負債和權益類業務提供的資金是否能滿足資產類業務的長期資金需要,防止出現長期的流動性錯配。

我國銀監會也分別于2009年,2010年出臺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的通知》,其中明確了銀行流動性風險的定義,旨在通過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監管降低我國銀行業的系統性風險。然而,就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目前我國銀行國有化程度較高,金融市場開放程度低,因此受外來流動性沖擊的影響有限。但在當前的我國銀行改革進程中,來自金融體系內部的沖擊不容忽視。如最近頻發的地方融資平臺違約,對銀行的短期流動性造成沖擊且風險呈現系統性。起源于溫州,隨后在各民營經濟發達地區爆發的民間借貸危機也與當地擔保公司的流動性狀況低下有密切的關系。因此,宏觀審慎框架下的流動性監管政策制定的研究具有重大理論和現實意義,本文從經濟理論的角度論述了銀行業流動性監管的本質,并指出兩種監管思路。最后,我們將兩條思路具體化為現實中已有的監管政策,并討論監管者對這兩種政策的選擇。

二、 從微觀審慎監管到宏觀審慎監管

理論角度看,微觀審慎監管關注單個銀行脆弱性,而宏觀審慎監管則關注整個銀行系統的穩定性,即微觀審慎監管旨在降低單個銀行的倒閉風險,而宏觀審慎監管則旨在降低整個銀行業的系統性風險。次貸危機發生后,隨著學界和監管當局對金融系統性風險的討論深入,單一使用微觀審慎監管框架被認為是監管政策的制定中的主要缺陷之一,原因是微觀審慎監管僅僅關注單個機構的穩定性,重點考察單個銀行對外部風險的應對,在該框架下構建監管體系時不能反映內生風險,忽視了單個機構的大小、杠桿化程度以及跟系統其他機構之間的關聯性。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看,微觀審慎監管可以視為監管者將保證經濟中競爭性銀行業實現局部均衡為目標,而宏觀審慎監管可將目標設定為保證銀行體系的一般均衡,即在均衡狀態下,所有銀行都獲得Pareto最優分配。

在具體的政策層面上,宏觀審慎監管應該包括五個部分:一是金融系統對實體經濟的信貸供給、信貸定價、借款人的杠桿程度以及借貸雙方承擔的風險;二是期限轉化的形式以及產生的流動性風險,比如銀行期限錯配的程度以及對批發性融資的依賴程度;三是住房、股票和信用證券化等市場的資產價格與其長期均衡水平的關系;四是金融系統的杠桿率水平;五是一些尚未受到審慎監管的金融機構對系統性風險的影響。宏觀審慎監管的工具包括資本充足率,貸款損失撥備,流動性和杠桿率等監管要求,且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重點關注。

我們通過一個簡單的資本監管例子闡述微觀審慎監管和宏觀審慎監管的區別。假設存在某個銀行甲,初始時它有100元資產,含8元的資本,即資本率為8%。但銀行甲在隨后的一個季度損失了2元,即銀行資本量下降到6元。為了讓銀行在虧損的季度中保持償付性,需要確保銀行甲的資本率重回8%。監管者可使用兩種方法,一種是讓銀行甲到市場上去再融2元的新資本,或者保持現有資本量不變,將銀行甲的資產縮水到4/8%=50元。采用微觀審慎框架的監管者對這兩種方法不做區分,僅要求銀行甲維持8%的資本率。若銀行甲在經濟好的時候遭遇異質性沖擊,且假定監管者通過縮減銀行甲的信貸能力達到縮水資產的目的,此時微觀審慎框架沒有問題,因為即使縮減銀行甲的信貸能力,經濟中的的優質銀行乙會將縮減的這部分占為己有,故對經濟的整體信貸水平無影響。然而,若經濟蕭條,大部分用銀行都出現資本量下降,此時若仍按微觀審慎框架,監管者就需要同時縮減各個銀行的信貸,這會帶來信貸緊縮,造成社會福利的損失。宏觀審慎監管則不同,對上述例子,它不光著眼于銀行甲、乙、丙等的資產負債表共同收縮產生的額外社會成本。

三、 流動性監管的本質

在銀行的日?;顒又?,慣用的盈利手段是通過吸納活期存款并將其作為長期貸款發放而獲利。抽象的看,擁有不流動資產的銀行傾向于通過流動負債融資。此時,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項和負債項形成流動性錯配,且銀行可從流動性錯配中賺得流動性溢價。前例中,長期貸款相對于活期存款的流動性差,形成錯配,而銀行賺取的流動性溢價即為借貸利差。另外,流動性錯配和流動性溢價亦可用來解釋流動性監管代替資本監管成為新的監管重點這一趨勢。銀行監管政策都會帶來遷移問題(Migration Problem),即銀行都希望將受監管約束的業務轉移至無監管的業務范圍中進行“監管套利”(Bernanke,2010),而遷移問題會產生社會成本,稱之為遷移成本。然而,受流動性監管的銀行因為處于央行和其他監管機構的監控之中,反而可以“安全”的通過流動性錯配獲得比“影子銀行”更多的溢價。這樣,使用流動性監管實際上會給傳統商業銀行帶來與不存在流動性監管時更高的穩定收益,故若監管者施予流動性監管,傳統商業銀行并沒有向“影子銀行”遷移的激勵,故不會產生遷移成本,這一特點與資本監管完全不同。對資本監管而言,“影子銀行”可不用維持監管者要求的資本率,可從高風險生產性投資中獲取超額利潤,故受資本監管的銀行將會向“影子銀行”遷移,高風險投資的不確定性造成金融體系的不穩定,因此給經濟強加額外的社會成本。造成這一現象的本質在于資本監管著眼于銀行的資產方,而流動性監管著眼于銀行的負債方。

本文第一部分指出,次貸危機之前銀行傾向于縮短負債期限,這一融資行為的改變加大了銀行的流動性錯配水平。從社會福利看,銀行縮短負債期限的激勵來源于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之間的差額,然而,經濟危機時銀行的流動性短缺會引發銀行打折銷售部分資產,打折銷售對經濟產生負外部性,一旦危機爆發將強加上社會成本。因此,在宏觀審慎框架下流動性監管的本質上就是事前通過政策干預限制銀行體系的整體流動性錯配,從而內部化事后打折銷售的負外部性。對于監管者而言,微觀審慎框架下的流動性監管只需對具體銀行制定安全的流動性比率即可,但在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制定最優的流動性監管政策則需衡量銀行業整體的流動性錯配水平,并保持它處于安全的水平。

這一思路遇到的首要難題是流動性錯配水平的量化。Brunnermeier等(2011)首先使用總名義貨幣量來衡量流動性錯配。他們先指定每種特定資產的流動性權重,該權重可通過債券市場價差衡量,如國債價差,互換價差等,或從微觀市場結構角度,通過股票市場流動性價格,如成交量,換手率,買賣差價等進行衡量。得到加權資產總量后,再減掉按照這些權重調整過的負債量。此方法和巴塞爾協議III中的NSFR指標計算方法類似,但NSFR考慮的是一個比率,因此不具備可加性,而Brunnermeier等(2011)可通過對各銀行的流動性錯配量加總獲得整個銀行業的整體流動性錯配值,更適合宏觀審慎的理論框架。我們通過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該方法:設銀行甲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項含50元的現金,流動性權重為1。50元的有擔住房抵押證券,權重為0.95。負債項含30元的隔夜回購,權重為1。50元的5年期長期債,權重為0.5;20元的股權,權重為0.2,則銀行甲的流動性錯配量為(50*1+50*0.95)-(30*1+50*0.5+20*0.2)=38.5。

上述流動性監管的想法可進一步抽象到更一般的經濟理論框架下。設L1(P)為銀行業整體的流動性錯配水平,P>0為銀行的流動性溢價,其中L1(P)是P增函數。在一個僅存在銀行業的簡單經濟中,監管者一方面需通過降低 L1達到增加金融穩定性的目的,另一方面因為存在正流動性溢價,減少L1會使得銀行降低生產性投資,從而降低銀行業的總效用。兩者權衡之下,一定能找到某個社會最優的流動性錯配水平L*,那么實施L*的政策即為最優的流動性監管(江鵬、費方域,2011)。

在一般均衡框架下,監管政策的制定通常從兩個角度實施(Weitzman,1974),即數量監管(Quantity Regulation)和價格監管(Price Regulation)。簡單的說,前者直接設定銀行流動性錯配的總量使社會整體流動性達到L*,而后者則通過調整銀行創建流動性的“價格”間接影響銀行流動性錯配成本,進而將銀行的流動性錯配水平維持在最優的 。前者在實踐中對應于巴塞爾協議III中LCR和NSFR兩種流動性衡量指標明確限定銀行的流動性錯配水平,而若采用后一種監管方式,監管者可通過貨幣政策限制銀行體系的貨幣創建進來監管銀行的流動性(Stein,2011)。Weitzman(1974)證明,若市場完全,兩種監管政策等價,但若銀行和監管者在流動性成本上存在信息不對稱,則兩者監管方式不等價。在現實中,若銀行欲保持流動性水平,如儲藏現金或其他流動資產,需要付出機會成本,稱之為流動性成本。在對流動性成本函數的掌握上,銀行的信息比監管者更加準確,因此在流動性監管的具體實施上,數量監管和價格監管兩者不等價。下文中,我們先抽象的給出兩種監管方式,再討論適合兩種監管方式的情形。

四、 數量監管和價格監管

數量監管方式之下,監管者通過流動性錯配衡量對監管范圍內的每個銀行設定一個最優的流動性錯配閥值Li1,并規定每個銀行的流動性錯配都不能超過Li1。因此在宏觀審慎框架下,L*就應為這些單個流動性錯配閥值的和,即 L*=?撞iLi1。巴塞爾協議III中,LCR和NSFR指標正是基于數量監管的方式,只需將理論方法中用名義貨幣衡量的L1轉化為比率就與之原理上等價。

價格監管是數量監管的補充,在流動性監管實踐中采用這一方式通常需配合央行的貨幣政策(Stein,2011),其本質是通過對銀行的流動性錯配量征稅來內部化銀行不流動融資的外部性,實際上,在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的所有政策工具中,政策利率被視為最為關鍵的。價格監管的一種具體做法是,監管者要求各銀行事前按流動性錯配水平L1向央行定量繳納相應的準備金,記為f。銀行可獲得對應于準備金fLi1的利息收入R,央行根據泰勒規則設定利率r>R。銀行向央行繳納的準備金等價于央行對單個銀行的流動性錯配量Li1征稅,且稅收水平制定與f(r-R)成正比。顯然,央行征收的流動性稅越高,銀行就越有降低流動性錯配水平的激勵,那么合理的設置流動性稅收?子*就可以得到最優的L*。顯然,為得到?子*有兩種方法,一種通過調整r-R,另一種通過調節f。然而,流動性稅收的制定是順周期的,主要被用在當r較高的經濟繁榮期,因為此時有足夠的空間調整r-R。價格監管存在明顯的缺陷,即在經濟保持零利率或者儲備金供給太多造成r-R很小時就不再能發揮作用了。這一做法可直觀看成是監管者發行含有流動性錯配量的許可證,且此許可證可交易,因此該許可證存在價格,此時監管者可通過調整該許可證的價格調整銀行的流動性錯配量。其中,流動性許可證為銀行繳納的準備金,而準備金利率則可理解為許可證的價格。

五、 流動性監管的實踐

從理論上說,采取何種監管方式從根本上依賴監管者對流動性沖擊類型和對銀行流動性需求函數的準確把握。

在未出現危機的經濟平和期,銀行的流動性需求曲線較為平緩,監管者能夠在危機中提供固定的流動性總量。此時,若銀行的流動性成本函數受到沖擊影響,這些沖擊不會造成社會成本的變化,因此數量監管造成的無謂損失也相應較低,監管者選擇為每個銀行設定最優流動性錯配水平Li1。注意到,此時數量監管有兩個優勢。首先,雖然銀行流動性需求曲線在經濟平和期平緩,但隨著經濟活動增強,流動性需求水平也會進一步提升。若監管者事前設定一個數量目標,銀行對流動性需求的增加將會提升流動性溢價,而流動性溢價的提升可為監管者動態調整目標L*提供信息。另外,一些金融創新能夠減少銀行獲取流動性的成本,從而降低社會成本,因此在數量監管方式下,監管者也可通過鼓勵銀行使用金融創新工具配合實現L*。

反過來,若經濟轉入蕭條,銀行的流動性需求曲線將變的較為陡峭,央行的流動性供給也將會減少,在這種情形下,數量監管不再可行。因為此時銀行為了應對危機中出現的流動性缺口不會再將自身的流動性水平維持在Li1。監管者只能通過貨幣政策的調整來降低銀行的"流動性稅收"來改善銀行自身流動性需求水平保持最優流動性錯配量的有效性,或通過極端經濟情形下的貨幣政策,即央行直接向銀行間市場注入流動性使得銀行業整體流動性錯配水平維持在L*,譬如美聯儲在次貸危機后實行的兩次量化寬松政策。

綜上,對于宏觀審慎框架下的兩種銀行流動性監管工具來說,在經濟平和期采用巴塞爾協議III是可行的,而在經濟蕭條期通過貨幣政策改變銀行的流動性稅收則更加有效。

參考文獻:

1. 江鵬,費方域.宏觀審慎框架下最優流動性監管政策研究.工作論文WP161.經濟研究,2011.

2. Brunnermerier M., Gorton G., Krishnamurt- hy. A., Liquidity Mismatch, Working Paper, Nort- hwestern Univeristy,2011.

3. Shin H.S., Risk and Liquidity. Oxford Un- iversity Press,2010.

4. Stein J., Monetary policy as Financial Stability Regulation,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 omics,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