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走訪企業宣傳政策范文

時間:2023-12-04 18: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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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走訪企業宣傳政策

篇1

[關鍵詞]民營企業 社會責任取向 影響因素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對包括股東在內的利益相關者的綜合社會契約責任。它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在內的所有責任。而管理人員可以根據自己所選擇的責任領域來操作,因此對于這些責任的基本取向非常重要。這個基本取向就叫做企業社會責任取向。近年來,我國的學者對社會責任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相應的研究,但沒有進行本土化研究。本文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調查問卷的設計將從企業社會責任四個維度展開,立足本土化研究,分析現狀歸納總結出企業社會責任取向的主要影響因素。

一、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現狀

2012年寧德市民營企業共有56584戶,占福建省GDP的9.4 %。近年來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發生了積極的變化,但仍然在誤區。此次調查從2012年3月初至3月中旬,分為市區、郊區和縣級地區三個層次,共發放問卷131份,最終回收117份,有效問卷98份。其中,其中44%左右的問卷集中在制造業,共有43家;其次是房地產和建筑業,共27家,占28%;其余行業均在10%以下。此外接受訪談的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有屏南縣稅務局,屏南縣發展計劃局,東橋民營企業家協會,蕉城區環保局,寧德制造業協會等。

通過對數據進行歸納處理,寧德市民營企業在經濟、法律、倫理、慈善的取向即“四取向”表現上有較大的不同。四取向全有的只有11家,占被調查企業的1.22%,大部分民營企業只重視其中的兩個或三個社會責任取向,所占的比例分別為39.80%、34.69%(見表1)。沒有過社會責任報告有52家,約占調查企業的53.06%,說明寧德市民營企業對社會責任取向的重視程度不高。52.6%的企業認為建立社會責任取向,履行社會責任將會增加成本,帶來財務負擔,減少企業的利潤。

二、 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存在的問題

1.經濟責任取向方面存在問題。

此次調查發現部分民營企業為追求經濟利益忽視其社會責任,主要表現在:首先,質量問題。寧德市場上存在大量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產品。2010年寧德市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抽查顯示,一些產品的合格率不足70%。在這次走訪調查中,54.08%的企業未提供合格的產品,損害了大眾的權益(見表2);其次,廣告宣傳失真。此次調查發現,56.12%的民營企業宣傳的產品并不真實(見表3),誤導購買者,從中獲利;最后,不少民營企業走的是高能耗、高污染的發展模式,獲取廉價的高額利潤,如屏南碧泉生產的一次性竹杯。

2.法律責任取向方面存在的問題。

首先,合同問題。76家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當員工在遇到如職業病、欠薪等問題,46.3%的企業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其次,對員工保障力度不足。員工醫療、失業、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即“四金”差異明顯,提供“四金”占7.14%(見表4);員工福利的類型比例不均,提供養老保險占88.42%;提供醫療保險占76.19%,而住房公積金與其他福利所占比例不到10%(見表5)。最后,工時和加班問題。在被調查的企業中,52家企業每周加班不超過12小時占52.06%;17家企業每周加班超過12小時占17.35%,46.12%的企業沒有加班補助。

3.倫理責任取向方面存在的問題。

通過訪談了解,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認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沒有違反法律法規,違反倫理道德是可以的。其一,未按時繳納稅款和貸款利息的程度高。按時支付利息的只有11家,占11.22%(見表6);按時繳納稅款所占的比例為13.27%,而大部分企業均是偶爾未按時繳納(見表7)。其二,生態問題未引起重視。在被調查的企業中,只有9家企業致力于綠色環保無污染生產經營,占9.18%。46.31%的企業未處理廢料、廢氣,這些均體現了寧德市企業環境保護責任取向不高。

4.慈善責任取向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被調查的企業中39家企業未參加過公益捐款,占39.80%,25.13%的企業未對社區進行過捐款或其他捐款活動,甚至搞“空頭捐款”。通過訪談了解其誤區主要表現在:其一,樹立慈善責任取向是一種形式;其二,參加慈善活動是“面子工程”;其三,樹立慈善責任取向是大企業的事,與中小企業無關。

三、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的影響因素分析

通過對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調查研究以及進一步的走訪調查,發現了影響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因素有管理者的經營思想的轉變程度、政府監管力度以及社會監督力度這三個方面。

社會責任取向是價值觀的一種表現形式,樹立正確的社會責任取向較大程度是由管理者的經營理念決定的。此次調查,發現寧德市大部分傳統的民營企業的經營思想認為企業的宗旨就是追求利潤最大化。這導致企業的經營者只關注利潤,忽視了承擔社會責任,做出了錯誤的社會責任取向。因此,本文提出假設一,管理者的經營思想的轉變程度對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有正向的影響。2009年寧德市工商聯組織的調查報告中顯示,63.9%的公眾認為政府是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第一責任人,寧德市各級政府肩負著公眾利益,在民營企業的社會責任取向的科學建立中,應進行有效的引導監督。因此,本文提出假設二,政府監管力度對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有正向的影響。于企業社會責任取向有很大一部分內容是政策法規所無法規范的,因此更應加強中介機構、民營協會、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等第三方全方位的社會監督力度。因此,本文提出假設三,社會監督力度對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有正向的影響。

四、改善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的建議

1.政府加大對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的監管和引導。

寧德市各級政府應加大對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的監管和引導,幫助企業樹立社會責任觀念,對具有良好社會責任取向的民營企業,應予以表揚和宣傳,并予以提供各項優惠政策。同時,對那些樹立錯誤社會責任取向的民營企業加以引導,必要時采取措施,使其社會責任取向沿著科學的軌道前行。

2.積極引導社會力量為建設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服務。

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促進第三方社會力量的發展,使其在寧德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建設中發揮作用。寧德市的五區八縣應加強社會力量對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取向的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社會大眾和民營協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社會監督體系,營造建設科學的社會責任取向的氛圍。

3.改變企業家的經營理念,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取向。

通過宣傳、教育等渠道,使寧德市民營企業家全面認識到自己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責任與作用,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家轉變經營理念,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海西建設的精神,使他們意識到承擔社會責任,將科學社會責任取向的觀念貫穿到企業的細節中去。

參考文獻:

[1]王水嫩.企業文化理論與實務[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52-53.

[2]晁罡,袁品.企業領導者的社會責任取向、企業社會表現和組織績效的關系研究[J].管理學報,2008,5(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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