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保護的概念范文
時間:2023-12-07 18:03:1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生態保護的概念,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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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教學方法;生態保護;宣傳方式
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環保要深入人心,啟發式的教育可以更加有促進學生思考問題的角度,環保是一項終生事業,當教育啟發人們環保意識時,生態環境就可以持續不斷的改善。當小孩子從小就擁有環保意識和行為,那么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將取得持續發展。
一、生態保護和環境教育的概念、意義
(一)生態保護和環境教育的概念
生態保護,保護的是整個地球的生態,由于人類的過多破壞,地球的生態系統不再能自然協調,產生了很多自然災害。人們意識到保護生態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生態保護的實質是人類與自然資源攝取平衡的一種過程,生態保護是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生存空間,這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生態保護不是一個名詞而更像是一個動詞,你我積極參與其中的行動。環境教育是進行生態保護的第一步,只有接受和感同身受的人們才知道生態保護的重要性,才能身體力行的進入環保事業中。環境教育是每個人生活在地球上都要接收的一堂課,環境教育通俗易懂,不是之于課堂教師的學習,是身邊可以切身感受的一堂課,是終身受益,造福后代的教育。環境教育可以是身邊公園的文明標語,亦可是學術研討會上激烈的辯詞,環境教育不分大小,環境教育可以帶動全員促進生態保護。
(二)生態保護和環境教育的意義
生態保護和環境教育有著必不可分的聯系,生態保護就是提倡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互相尊重,生態保護是在人們已經破壞生態環境前提下提出的一種觀念。是在生態遭到了極大地破壞后,人們自覺意識到危機的前提下進行的一種行為,生態保護不是一個階段性過程,而是持續的過程,環保教育的發展直接影響到生態保護,只有大力宣傳進行環保教育,讓人們普遍了解生態環境的重要性,生態環境保護才能更好的持續發展。環境教育要深入淺出的進行引導。環境教育質量的提高直接關系到的人們環保意識的覺悟,從小就接受保護環境的教育,讓人們從小就培養良好習慣。環境的教育就是重在讓人們了解環境對于每個人意味著什么,人類身處的每一個景色,吃的食物,穿的衣裳種種都是與大自然密不可分,通過實時性環境教育將會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小學生生態保護和環境的教育教學策略
(一)深化教材內容
教材是學習的母本,深化教材內容,把生態保護用最簡單的話語來表述給小學生聽,改變學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傳統學習方法。讓學生在課本中能看到身邊生態保護的行為及破壞環境后生態的景象,學生能夠在課本中讀出生態保護是與每個人體息息相關,與大家平時的生活習慣息息相關。深入淺出的引導學生日常行為習慣,并引導學生發現生態環境的神奇和破壞環境后所引發的惡性影響。通過思考和反思來理解生態對于我們來講是什么,怎么做。
(二)引導學生進行閱讀
引導學生進行生態保護的閱讀是環境教育教學中重要的一部分,學生課堂上所接受的東西主要都是被動的,與老師的教學風格和課本編材有著重要的關系,那么在課外引導學生進行生態保護的閱讀,讓學生主動去接受環保教育顯得尤為重要的。學生在課外閱讀中可以最大化的激發學生的閱讀興趣,開拓學生關于生態環境的視野,使生態保護更加深入學生的心中,閱讀也可以更加符合每個學生對環保教育的理解,讀學生喜歡的環保類型教育能夠讓學生持續關注生態保護并參與其中。增加興趣了解的同時,學習更多環境保護知識。
(三)展開專題講座
開展專題講座可以讓小學生了解到社會上有這么多杰出的環保人士,在講座中每個主講人都有著關于環保事業的不同理解,每個人都在自己的環保事業領域里做出很好的成績,這對于小學生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榜樣,值得去學習。在生態環境專題講座是應更加著重針對主講人自身參與的環保事業為核心進行講解,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學生的興趣另一方面可以更加貼近現實生活,使學生們感同身受。
(四)加強課外活動
開展課外活動使學生們積極參與到保護生態的行動當中,讓學生們感受到環保事業就是深處在身邊的點點滴滴,加強課外活動讓學生們參與環保事業,積極開展每周環保一行。讓父母引導孩子開展戶外活動,不僅可以增加父母與孩子的溝通還可以使家長們提高保護生態的意識,開展課外活動中孩子所進行的每一項環保行動都會增加孩子心中的成就感,這對于素質教育教學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結束語
生態保護關系著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回歸天然保護生態。人類是生物圈中的一個參與者也是其中的受益者。進行對小學生環境保護教育中我們要注意方法和技巧,首先教課的老師就是熱愛自然,生態保護的參與者,老師以身作則可以帶動學生們的積極性。授課的內容一定要言簡意賅,用最簡單通俗的語言讓學生接受環保教育。在社會環境中家長們應該以身作則,為孩子們做出模范的榜樣。通過以上的方式方法,使學生們能夠了解生態環境,保護生態,保護地球家園。
作者:李琳琳 惠興科 單位:云南省曲靖地區宣威市普立鄉中心學校
參考文獻:
[1]陳衍,李海洲.石漠化地區中小學生環境意識的內隱聯想測驗研究[J].貴州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4.
[2]袁曉鋒.淺談西部農村中小學生環境保護意識教育[J].新西部(理論版),2015.
篇2
關鍵詞:野鴨湖;濕地公園;生態旅游;管理優化
1.調研背景
野鴨湖市(?。┘墲竦刈匀槐Wo區是華北最大的濕地鳥類自然保護區,位于北京市延慶縣西南部的官廳水庫上游。保護區總面積為6873公頃,其中濕地面積達3939公頃,是冬春南北遷候鳥的棲息地,生物種類多、數量大。水量豐富,為沼澤、溝漢、草灘、沙灘與半農耕地人工防護林交互復式空間結構;地表河流主要有如水河,發源于北京延慶縣黑漢嶺,向西南流經香村營以南接納古城河,在延慶西南大路村流入官廳水庫。
2.北京野鴨湖濕地公園生態旅游問卷調查結果分析
為了了解游客對濕地的認識,對生態旅游的態度和需求,本調研小組在北京野鴨湖濕地公園內發放了150份調查問卷,共回收136份,結果分析如下。
前往野鴨湖觀光旅游的游客有約70%都為中老年,老年人更是占了所有中老年人中的50%。野鴨湖濕地公園的觀光和供人休息療養的生態服務功能吸引大多數中老年人前往觀光旅游。對濕地概念了解的游客所占比例不到50%,而認為對于一個濕地公園來說“各類與濕地有關的體驗活動”板塊更重要的游客比例又占一定比重,游客在濕地知識方面的渴求確實顯著,而相關部門對濕地方面的科普宣教的確有所欠缺。游客對該園的印象和對其衛生環境評價整體不錯,但對公共服務設施如公共廁所滿意度并不高,對門票價格更為不滿,普遍認為門票價格太高。近九成的游客認為野鴨湖國家濕地公園牌示系統應該完善,功能多樣化設計并與其他解說系統融合。濕地保護與濕地旅游的抉擇:近八成的游客認為應注重濕地的原生態保護而不是發展旅游。目前濕地旅游尚無統一的概念。濕地旅游開發的宗旨是讓游客認識濕地、享受濕地的同時提高濕地生態環保意識。普通大眾并不了解濕地生態保護與濕地旅游的利害關系,這方面的科普和溝通宣傳應該加強。
3.北京野鴨湖濕地公園生態旅游實地采訪結果分析
游客認為濕地公園票價過貴,景點內乘車設施還需要另付費,讓游客拒絕選擇這種觀光方式。在濕地方面過高的票價或許能對濕地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避免因游人過多而對濕地環境造成破壞。但站在游客的角度,過高的消費會讓游客對于生態旅游望而卻步,從而放棄生態旅游這一休閑選項,無法更好的參與到生態旅游當中。所以濕地管理方面應當多征求游客意見,使票價在游客的接受范圍內又不能過低,促進旅游與生態保護的協調平衡發展,在推廣生態旅游的同時,使景區的環境得到最大的保護。
濕地景區缺少宣傳,濕地公園不僅可以作為老年人的療養地,也可以作為年輕人的觀光地。年輕人如果能很好的了解生態旅游概念,增強生態保護意識,對于全球生態的美好發展是有十足意義的。為了吸引更多年輕人參與到生態旅游當中,我們需要的利用年輕人接觸多的現代化手段,在微博、微信的以手機客戶端為主的網絡平臺進行宣傳,從而吸引更多年齡層的游客來到濕地進行觀光。
濕地的重心是生態環境的建設。濕地在很多地方都設有監控設施,并安排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定期對濕地的各項指標進行監測,這一建設保證工作人員能及時了解濕地的生態狀況,得以更好的建設和保護濕地環境。綜合考慮游客游玩性和濕地保護兩方面因素,濕地應在避免建設新的服務設施基礎上加強對現有資源的利用,降低自行車、電瓶車及游船的租價;增加科普宣教服務建設,更好,更快捷的傳遞生態理念,給人們灌輸生態保護思想,提高人們的生態保護的意識,同時也能增強生態旅游的趣味性與知識性。
鳥類的遷徙期主要在11月至來年的4月,在這一時間范圍內野鴨湖鳥的種類多,數量大。鳥類遷徙旺季,濕地可以適當抬高價錢,在為游客提供觀鳥服務的同時,又不至于因為游客過多而對濕地的動植物造成傷害。在鳥類遷徙的夏季淡季,野鴨湖管理方可適當降低票價,以保證鳥類遷徙淡季的客流量。
篇3
關鍵詞生態系統服務;生態補償;社會生態系統
中圖分類號F205;X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2104(2017)03-0130-08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7.03.016
隨著全球經濟的迅速發展,各類生態系統受到了嚴重的損害,草地、森林、農田、河流和湖泊等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均受到破壞,生物多樣性明顯下降,溫室氣體也在全球尺度上產生越來越廣泛的影響。國際社會對生態系統保護的重視日益增強,經濟手段成為解決生態與社會兩個系統之間矛盾的重要途徑。生態補償正是在此背景下產生,在近十幾年的時間內被迅速用于全球范圍內。中國也正在逐步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對生態保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生態補償理論的相關研究在中國遠落后于實踐,這也是生態補償效果未達到預期的重要原因之一。
1生態補償的發展與構建過程
國外相關研究中,生態補償通常用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簡稱PES)一詞,或者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簡稱為PES),即生態系統/環境服務付費,其中前者的運用更為廣泛。本文為與中國政策語境一致,均采用“生態補償”一詞??傮w來看,生態補償理論的發展與構建過程是基于以下三個階段:即生態系統服務概念的提出,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方法的建立,以及生態系統服務市場機制的構建。
生態系統服務(Ecosystem Services, ESs)的概念最早產生于上世紀70年代,其最初的目的是將生態系統功能構建為人類可獲益的服務,從而引起公眾對于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關注[1]。生態系統服務概念的提出,將不同尺度的社會系統與生態系統連接起來,并且強調了社會系統對生態系統的依賴性。在這一階段,生態系統服務的概念僅是用于更加形象地表征生態系統功能,而并沒有在生態保護的實踐領域內起到重要的影響[2]。
從20世紀末期開始,尤其是Costanza等人[3]在Nature雜志上的文章首次評估了全球生態系統服務價值,將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評估研究推向生態經濟學研究的前沿,起到了里程碑的意義。隨后的千年生態系統評估[4]、基于各國和各類生態系統的生態服務經濟價值評估[5-6],使生態系統的價值越來越多地以貨幣的形式體現在公眾面前。生態系統功能非市場價值的貨幣化表示,引起了政策制訂者對生態保護的極大關注,也為生態補償在實際中的應用奠定了基礎。
2000年之后,在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的基礎上,生態補償迅速成為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主要手段[7]。生態補償的邏輯是,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通過市場機制將生態系統服務貨幣化體現出來,可以促使資源使用者形成保護生態的激勵和行為[8-9]。從理論上講,生態補償被當做是一種保護生態系統的正面激勵機制,通過生態系統服務的受益者向提供者支付費用,既能夠鼓勵資源使用者主動保護生態環境,同時社會整體所獲得的生態服務價值高于支付費用,因此政策實施具有成本效益[9-10]。
范明明等:生態補償理論研究進展及爭論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7年第3期鑒于在理論分析上的諸多優勢,生態補償已經成為保護或者恢復生態系統功能的主要政策手段,被應用于森林生態系統服務、碳匯、生物多樣性保護、流域生態系統服務等眾多領域[11]。如哥斯達黎加的森林生態服務補償體系、美洲國家的森林碳匯補償體系、美國的流域生態補償等[12-18]。綜上所述,可以將生態補償的發展過程總結為:通過生態系統服務的概念重構人和自然之間的關系,以貨幣化的衡量方式在社會活動中體現生態系統的價值,并最終將其納入到社會經濟系統之中作為生態或者經濟政策決策的依據。
2生態補償的概念及理論研究點
2.1生態補償的概念
Wunder提出了生態補償的經典概念,即“生態補償是建立在某一清晰界定的生態系統服務的基礎上,提供者和買者之間的自由交易,它包括五個方面:①自愿交易;②對生態系統服務有清晰的定義;③存在至少一個買家;④存在至少一個生態系統服務提供者;⑤生態系統服務的有效提供”[8]。這一定義基于科斯經濟學的基本理論解決外部性問題,強調了生態補償的市場激勵,生態系統服務的提供者和購買者之間進行自愿交易[9]。
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之中,學者們發現Wunder所定義的純粹市場機制過于理想,由于生態系統服務的外部性、生態過程及社會過程的復雜性,對于大多數的生態服務來說并不存在這樣一個純粹的市場[19-20]。從生態系統服務生產的角度,由于氣候、環境、人為干擾等多方面的作用,生態系統服務的提供具有很強的時空異質性和動態變化性,很難像其他商品一樣保證穩定的供應[21];從生態系統服務購買的角度,只有少數類似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交易受益者是直接的購買者,而如生物多樣性、氣候調節等服務,受益者往往數量眾多,因此只能是政府或者一些機構組織成為唯一的購買者[9,19,22];從價格形成的角度,生態系統服務的價格并不能由經典經濟學的供給和需求來決定,而很大程度上受到政策、財政、政治等方面的影響[23]。Muradian[24]從激勵機制、交易方式和生態服務的類型等三個方面對概念提出質疑,并重新定義:“在自然資源的管理過程中,為了使個人/集體的土地利用決策與社會利益達到一致,而在社會成員之間所進行的資源分配”。這一定義更加強調生態系統的可持續以及資源的正義分配,而不是將經濟激勵放在首位[10]。Vatn從制度的角度進行分析,認為生態補償雖然試圖建立一種純粹的市場機制,但是事實表明在此過程中,具體實施更加依賴社區或者國家的參與[25]。而在我國,一般將生態補償定義為是以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態系統服務為目的,以經濟手段為主調節相關者利益關系的制度安排[26]。
雖然各方學者對定義的側重點有所不同,但是對于生態補償的設計來說,可以總結為以下三個方面內容:①目標確定:所需的生態系統服務,即對于購買者/提供者來說,購買/提供的對象是清晰的;②利益相關者的確定:通過生態系統服務外部性的影響范圍,確定參與的利益相關者,即生態系統服務的提供者和購買者;③實現途徑:在生態系統服務提供者與購買者之間進行利益分配。
2.2生態補償的理論研究點
現有生態補償的主要研究熱點包括生態補償的標準、補償過程中的交易成本、成本有效性與公平、可持續性等方面。
生態補償的標準是生態補償需要解決的基礎問題,根據Wunder等人對于生態補償的分析,當補償的金額大于生態系統服務提供者的機會成本,小于生態系統服務本身的價值時,則可以同時對于購買者和提供者形成有效的激勵[8-9]。目前有關生態補償標準的討論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機會成本的確定,另一個是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評估。關于機會成本,補償對象異質性及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兩個問題,使得生態補償的標準往往不能體現公平與效率[27-28]。但由于機會成本的核算更為簡便,目前絕大多數的生態補償標準都屬于基于機會成本的補償,如尼加拉瓜草牧生態系統補償依據最佳土地利用價值作為標準[29],哥斯達黎加生態補償項目用造林的機會成本作為標準[30],我國的草場生態補償政策則利用牧戶的放牧損失作為標準。而對于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評估,目前的研究方法包括基于供求關系的直接市場法、替代市場法和假想市場法等[31-32]。
交易成本是生態補償實踐過程中需要考慮的核心問題,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項目設計能否有效進行。在很多發展中國家,缺乏完整制度框架、明晰產權安排和利益分配機制是生態補償機制面臨的主要問題[33]。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降低政策執行過程中的交易成本需要重點考慮,研究表明在這些地區更多地依賴于社區參與和集體行動才能降低交易成本[24-25]。因此,當社區層面被包含在生態系統服務提供者中時,生態補償建立時的交易成本以及監督執行成本都能夠得到有效的降低[34]。
成本有效性是政策開發和運用的重要標準,生態補償政策作為全球性的環境政策工具,目的在于在資金約束條件下獲取最大的h境收益/效益。成本有效性的研究需要明確兩個方面,即生態系統服務的清晰定義以及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評估標準[35]。首先,生態系統服務在很多項目中難以明確定義,很多實踐過程中采用土地利用方式的變化等同為生態系統服務的提供,導致理論的計算結果往往與實際保護效果相去甚遠[35-36]。與此同時,目前缺乏對生態系統服務的合理的核算與評估標準,因此導致補償資金使用效率難以衡量,進而影響通過市場手段首先生態系統服務的有效供給[28]。公平往往與上述的成本有效性同時成為研究學者的關注目標,尤其是生態補償項目通常發生在發展相對落后的地區, 在相關的研究中更加強調在公平前提下的成本有效性[37-38]。
能否通過生態補償實現生態系統服務的長期有效供給是很多實踐項目中面臨的主要問題。生態補償政策的可持續性主要受到幾個方面的影響:①生態補償項目的實施與生態效果之間的關系,如果在項目期內沒有實現生態系統的改善或者效果不佳,那么從購買者角度則不愿意進行繼續支付[39];②生態補償的實施方式,基于個體的補償方式往往具有較低的交易成本和項目初期較高的接受程度,但是基于當地社區組織能力建設的生態補償,更容易得到本地居民的廣泛理解和支持,形成保護生態的長效機制,提升補償計劃的可持續性[9-10];③是否具有可替代性的生活方式或者資源,以保障當補償項目停止的時候,資源使用者會不會回歸到原有的資源使用方式上[40-41]。
3對生態補償的理論爭議
雖然生態補償的邏輯簡單清晰,并且相比以往的生態保護手段,生態補償有諸多優點:在制度設計上更加簡單;對于購買者經濟上更加有效;對于生態系統服務的提供者來說,增加現金流,生計方式多樣化;可以為生態保護提供更多的資金來源[42]。但是,不少研究學者指出,正是因為這種處理社會和生態之間矛盾的簡單化邏輯,生態補償很多情況下并不能激勵或者產生保護生態的行為,反而會對生態系統以及資源使用者造成更多的負面影響。從生態補償的發展過程來看,生態系統服務概念的提出、生態系統服務的貨幣化價值評估以及生態補償的具體實踐中,都反映出如何理解社會和生態二者之間的關系,這種對于社會和生態系統關系的假設前提越來越受到眾多學者的質疑。本文總結了對生態補償質疑的相關觀點,并將其總結為如下幾點。
3.1生態系統服務與生態系統功能的區別
針對“生態系統服務”,一些學者認為這是一個“以人類為中心”的概念,忽略了其他非人類所需的生態系統功能,在生態補償項目中往往要求明確的生態系統服務,這會使生態系統面臨潛在的風險[43]。生態系統服務的產生最初是為了強調人類社會對生態系統的依賴性,生態系統服務往往是利于人類、積極的、正面的,但是實際上,洪水、疾病、火燒等對于生態系統功能的維持具有重要作用,而往往不納入“生態系統服務”的范疇內。因此,在生態系統服務的概念之中,社會和生態系統之間大多數情況還是一種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一方面可以被人類利用的被稱之為“服務”,另一方面這種服務會因為人類的利用而受到損害。
正如Boyd所說,生態系統服務是受益依賴的(benefit dependent),人們對受益的偏好決定生系統態服務的范圍[43]。比如,一條河流即可以提供清潔的水源,也可以作為游憩的場所,還可以作為水電能源的來源,這些都是對人類有益的服務功能,而最終如何管理這條河流取決于人們更偏好哪一種服務。而不同的管理方式對生態系統所造成的影響顯然是不同的。因此,生態系統服務并不是生態系統狀態的客觀體現,二者之間也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但是,在生態補償理論和應用的發展過程中,生態系統服務逐漸成為整個生態系統評價的指標,即生態系統服務的提供越多代表生態系統狀態越理想。因此,當用經濟手段激勵僅人類所需的“生態系統服務”時,實際是在試圖對有限的變量的控制來為人類提供穩定的服務[23]。
然而,成功控制單一變量極有可能導致系統在其它時空尺度變量的變化,從而對生態系統其它非人類需要的生態系統功能造成破壞[44],以下一些案例也說明了追求單一或者某種生態系統服務對生態系統的影響。Peterson 等人通過模型模擬湖泊管理的時候發現,以淡水輸出、灌溉、娛樂等生態服務為目標的管理模式,最終會導致該湖泊生態系統的崩潰[45]。再比如,在強調某些生態系統的碳匯功能時,人們將固碳能力強的單一物種取代了原有的生物多樣性,雖然提高了碳匯的服務功能,但卻不利于整體系統的持續[46]。
3.2生態系統服務商品化對生態系統功能存在損害風險
在如何體現生態系統對于社會系統的貢獻方面,將生態系統服務進行了貨幣化的衡量,并以此為依據進行社會決策。但與此同時,生態補償將生態系統服務簡化為單一的貨幣化價值,進行物質化、商品化的交易,忽略了生產生態系統服務的基礎――生態系統功能,有可能造成生態系統功能的損害和生物多樣性的喪失[19,47-50]。
以生態服務作為商品進行交換的模式,是一種“通過買賣進行保護”的邏輯,這并不能觸碰到生態問題產生的本質。目前,生態環境的破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經濟全球化對于貨幣資本積累的崇拜,以至于忽略了生態系統中其他非貨幣化的價值所導致的[50-51]。因此,將生態服務作為商品進行交易的時候,難免又陷入到資本積累的怪圈中,用貨幣去衡量生態系統服務的最大化生產,會造成新一輪的生態系統功能失衡[48]。
Peterson等人[48]從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角度,深入分析了生態系統服務的商品化有可能造成對生態系統功能的破壞。馬克思指出市場價格掩蓋了勞動力以及其他資源對于商品的貢獻。與此類似,當生態系統服務作為商品時,生態系統中的生物因素就成為了勞動力。正如市場中的其他商品,生產的邏輯會掩蓋“生態系統工人和原材料的痕跡,對“生態系統工人”的忽視,以及用貨幣對其進行替代,與生態系統服務重構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的初衷背道而馳。
生態系統服務的商品化過程簡化了生態系統的內部組分和生態過程的復雜性,這種建立在不完全信息上的保護方式并不能達到目的[19]。在生態補償的實施過程中,一般以對自然資源(或者土地)的產權明晰為前提[25],以便生態服務提供者和受益者之間的交易。從生態系統的角度,這N產權上的明晰將生態系統的功能和過程分割成了不同的交易單元,忽略了某一單元內的生態功能或者過程是依賴于其他單元實現的,人為的物理意義上的分割有可能增強某一種生態系統服務的供給,但是卻損害了生態系統的整體性[47]。如在歐盟的農業環境計劃中,將農場主作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進行補償,以此來保護生物多樣性,但是基于農場尺度的個體補償,并沒有實現在將景觀作為整體進行管理, 因此一些學者提出了“聚集獎勵(Agglomeration bonus)”的方式尋求重新整合個體牧場主的途徑[52-53]。
3.3經濟激勵對個體內在保護機制的“擠出/擠入效應”
生態補償試圖通過經濟激勵的方式,使社會群體產生保護生態或者停止生態破壞的行為,但是基于市場機制的經濟激勵所造成的社會結果是復雜的,尤其對于一些依賴自然資源生存的社區,外部經濟激勵可能對原有內在的保護和利用機制造成“擠出效應”,影響生態保護的效果[20,23,49,54-57]。在長期依賴自然資源為生的社區,其內部所形成的社會規范、宗教文化、制度安排等均與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密切相關,一些案例研究也證實這些內在的正式與非正式的規則使得這些地區避免了公地悲劇,保持了生態系統的長期可持續性[58]。
根據保護動機內在性的強弱和收益特點,Reeson等人將公共物品或者服務的提供動機分為純粹的利他主義、一般的利他主義、公平和信任、他人的認可、互惠、正式激勵,并通過實驗模擬的方式驗證了在已存在內在保護動機的人群中增加外部經濟激勵,存在擠出內部機制的效應,對生態保護產生長期的負面影響(見圖1)[54]。Bowles 等人通過經濟學實驗的方式也證明了這一觀點:市場機制鼓勵競爭與個人主義,這種基于市場邏輯的制度能夠塑造人的意識形態、價值觀和行為方式,從而可能會破壞先前基于道德、文化、合作、互惠、社會關系的保護意愿等[55]。內在機制嵌套在群體的社會生活中,具有持久性和自我約束能力,而現行的生態補償激勵往往來自于社區外部,如政府、組織或者私人企業等,“擠出效應”會使得外部經濟激勵停止時,生態保護的行動無以為繼,形成“no pay, no care”的現象[57]。有的學者也將其稱為“補償邏輯的困境”,即只有當補償金額越來越多的時候,保護生態并提供生態系統服務的行為才會持續[20]。
此外,將生態系統服務貨幣化并進行交易的過程,會形成復雜的社會響應,利益群體對于收益、公平、權力的感知變化會對生態保護的效果產生顯著的影響[47]。在生態服務的價格制定、交易等過程中,一般生態服務的購買者(企業、組織或者政府)具有絕對優勢的信息和話語權。在這種情況下所形成的補償機制,會使生態服務的提供者產生抵抗、消極、憤怒、質疑等不確定的反應,導致不理想的生態保護效果。
4研究評述
生態補償的理論研究熱點主要側重在生態補償的實
施層面,如補償標準如何確定、政策成本效益等。對于理論層面的爭議,本文認為無論是社會系統還是生態系統,生態補償在設計與實施的過程中需要了解目標系統的復雜性,并且意識到生態補償機制其簡單邏輯背后的復雜社會生態系統關系。
生態補償的有效實施有賴于兩個層面問題的解決,首先是生態系統服務的生產問題,其次是生態系統服務的提供問題。第一個問題的解決,源于資源利用社區(通常是生態系統服務補償對象)與生態系統之間的關系,取決于其內在的作用機制,這里我們稱之為生態補償需要解決的“一階問題”。第二個層面的問題,需要進一步處理資源利用社區和外部社會之間的關系,即通過怎樣的外部干預可以促使社區保持某種理想的利用資源的狀態,這里稱之為“二階問題”。因此,生態補償政策應該首先理解社會生態系統的內部作用機制,即目標社會生態系統如何產生所需的服務,然后通過外部經濟激勵的政策設計保持這種理想的狀態,即解決二階問題。但是,從目前生態補償的研究熱點來看,更多的學者關注的是二階問題的解決方案,如補償標準的確定,生態補償成本效益等問題,而很少討論其一階問題。
生態補償作為一種解決外部性的手段,經常會將外部性的解決轉化為一種簡單化的外部干預,尤其是當政府作為補償方和資本相結合時,這種外部干預的弊端就會更加顯著,其結果就是忽視目標社會生態系統的復雜性與差異性[59]。這種不當外部干預通常的表現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處理紛繁復雜的社會和生態問題,而缺乏對內部資源使用者、生態過程及其相互作用關系的剖析。因此,生態補償的目標雖然是通過經濟手段激勵資源使用者的保護行為,但是實際上卻往往因為這種外部不當干預的視角,導致目標系統不能夠被完全理解,如上文提及的補償標準、補償方式、補償時限和范圍等等一般均由政府決定,補償對象的參與程度很低[19,22,24]。其結果通常是將目標系統內的關系和相互作用簡單化,并可能導致與預期相反的效果[60]。
此外,現有關于生態補償的爭議一般局限在單純的社會系統或者單純的生態系統的討論中,而缺乏將二者作為整體進行考慮。一直以來生態系統服務一般被理解為人類從生態系統所獲得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收益[4],這一概念引起了人們對于生態保護的重視,同時人類活動也一直被視為生態系統服務受損的主要原因,因此生態政策往往過度關注人類對生態系統造成的負面影響[61]。但實際上,純自然的、無人類干擾的生態系統很少存在,人類活動直接影響生態系統的結構、功能和動態,關注以往長期的人類活動影響對生態系統的塑造過程,對于生態系統的保護同樣重要[61]。因此,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提出一些新的表述,如“文化景觀生態系統服務”(cultural landscapes ecosystem services)、“社會生態服務”(Socialecological services),以表征人類活動對于生態系統服務產生的作用[61-62]。
基于以上認識和分析,本文認為采用“社會生態系統服務”一詞代替目前中所使用的“生態系統服務”,能夠在理論上避免由于僅強調生態系統而忽視社會系統及二者之間的關系,所導致的不當政策干預。“社會生態系統服務”(SocialEcological Systen Service)是指人類能夠從某些特定的社會生態系統中所獲得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收益,如在草原地區千百年來形成的“人―草―畜”放牧業生產系統,山地民族刀耕火種的生產系統、哈尼族的梯田體系等,這些傳統的社會生態系統都為所在地區提供了長期的可持續的社會、經濟與生態收益。這一概念的提出,其目的不是為了否定傳統生態系統服務的概念或者創造一個新的概念,而是為了通過此概念在生態補償設計及實施的過程中對于認識和處理生態和社會之間關系,強調兩個方面:第一,區別以往單純強調人類對生態系統負面干擾的生態治理思路,突出人類的文化、經濟活動、觀念等在維持生態系統結構和過程的重要作用。第二,突出社會生態系統自身動態及對政策響應的復雜性,了解生態系統服務的內部機制,特別是社會及生態系統的相互作用關系。
如果以社會生態系統服務作為生態補償的目標,必須要了解社會生態系統的結構、反饋關系、相互作用機制。與單純生態系統服務的補償不同,以社會生態系統服務作為補償的對象不是排除人為因素對生態系統的干擾,而是考慮如何維持人利用資源的活動,保持一種理想的人與自然的反饋狀態,因此會形成不同的政策思路。對這一題的深入探討,有助于走出現有的政策誤區,對接下來更大范圍內的生態補償政策提供新的視角。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WESTMAN W. How much are nature’s services worth? [J].Science, 1977, 197(4307):960-964.
[2]NORGAARD R B. Ecosystem services: from eyeopening metaphor to complexity blinder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10,69(6): 1219-1227.
[3]COSTANZA R.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 [J].Nature, 1997, 387 (6630): 253-260.
[4]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 (MA). Ecosystems and human wellbeing: the assessment series[M]. Washington DC: Island Press,2005.
[5]謝高地,魯春霞,成升魁.全球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研究進展[J].資源科學, 2001, 23(6):5-9. [XIE Gaodi, LU Chunxia,CHENG Shengkui.Progress in evaluating the global ecosystem services[J].Resources science, 2001, 23(6):5-9.]
[6]歐陽志云,鄭華.生態系統服務的生態學機制研究進展[J].生態學報, 2009, 29(11):6183-6188. [OUYANG Zhiyun,ZHENG Hua.Ecological mechanisms of ecosystem services[J]. Acta ecologica sinica,2009, 29(11):6183-6188.]
[7]GóMEZBAGGETHUN E, DE GROOT R, LOMAS P L, et al. The history of ecosystem services in economic theory and practice: from early notions to markets and payment schemes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10, 69(6): 1209-1218.
[8]WUNDER S.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some nuts and bolts[R]. Indonesia: CIFO,2005:6.
[9]ENGEL S, PAGIOLA S, WUNDER S. Designing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an overview of the issues[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8, 65(4):663-674.
[10]FARLEY J, COSTANZA R. 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 from local to global [J].Ecological economics, 2010, 69 (11):2060-2068.
[11]LANDELLMILLS N, PORRAS I T. Silver bullet or fools’ gold[R]. London: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2002:11.
[12]PAGIOLA S, BISHOP J, LANDELLMILLS N. Selling forest environmental services: marketbased mechanisms for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M]. Earthscan, 2002.
[13]ASQUITH N M, VARGAS M T, WUNDER S. Selling two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kind payments for bird habitat and watershed protection in Los Negros, Bolivia[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8, 65(4):675-684.
[14]PAGIOLA S.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Costa Rica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8, 65 (4): 712-724.
[15]WUNDER S, ALB A N. Decentralized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the cases of Pimampiro and PROFAFOR in Ecuador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8, 65 (4): 685-698.
[16]CORBERA E, SOBERANIS C G, BROWN K. Institutional dimensions of 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 an analysis of Mexico’s carbon forestry programme[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9, 68(3):743-761.
[17]FROST P G H, BOND I. The CAMPFIRE programme in Zimbabwe: payments for wildlife services[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8, 65(4):776-787.
[18]靳飛劍 李小云, 左停. 生態環境服務付費的國際經驗及其對中國的啟示[J]. 生態經濟, 2007(12):156-158.[JIN Leshan, LI Xiaoyun, ZUO Ting. 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ternational practice and lessons and implication for China[J]. Ecological economy, 2007(12):156-158.]
[19]MURADIAN R, RIVAL L. Between markets and hierarchies: the challenge of governing ecosystem services [J]. Ecosystem services, 2012, 1 (1): 93-100.
[20]MURADIAN R, FROGER G, GARCIAFRAPOLLI E, et al. 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 and the fatal attraction of winwin solutions[J]. Conservation letters, 2013, 6(4): 274-279.
[21]FISHER B, TURNER R K, MORLING P. Defining and classifying ecosystem services for decision making[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9, 68(3):643-653.
[22]KEMKES R J, FARLEY J, KOLIBA C J. Determining when payments are an effective policy approach to ecosystem service provision[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10, 69:2069-2074.
[23]REDFORD K H. 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 and the challenge of saving nature [J]. Conservation biology: the journal of the Society for Conservation Biology, 2009, 23 (4): 785-787.
[24]MURADIAN R, CORBERA E, PASCUAL U, et al. Reconciling theory and practice: an alternative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understanding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10, 69 (6), 1202-1208.
[25]VATN A. An institutional analysis of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10, 69 (6): 1245-1252.
[26]中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研究課題組. 中國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研究[M].北京: 科學出版社,2007.[ Research Group of ECOcompensation Mechanisms and Policies in China.ECOcompensation mechanisms and policies in China[M].Beijing:Science Press,2007.]
[27]KOSOY N,MARTINEZTUNA M,MURADIAN R, et al.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watersheds: insights fro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ree cases in central America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7, 61( 3) : 446-455.
[28]FERRARO P J. Asymmetric information and contract design for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8, 65(4): 810-821.
[29]PAGIOLA S, RAMíREZ E, GOBBI J, et al. Paying for the environmental services of silvopastoral practices in Nicaragua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7, 64(2):374-385.
[30]SNCHEZAZOFEIFA G A, Pfaff A, Robalino J A, et al. Costa Rica’s 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rogram: intention, implementation, and impact[J]. Conservation biology: the Journal of the Society for Conservation Biology, 2007, 21(5):1165-1173.
[31]王燕, 高吉喜, 王金生,等. 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方法述評[J].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2013, 23(11): 337-339.[WANG Yan, GAO Jixi, WANG Jinsheng, et al.Review of evaluation method of ecosystem services value[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2013, 23(11): 337-339.]
[32]李曉光,苗鴻,鄭華,等.生態補償標準確定的主要方法及其應用[J].生態學報, 2009, 29(8):4431-4440.[ LI Xiaoguang, MIAO Hong, ZHENG Hua, et al.Main methods for setting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tandard and their application[J]. Acta ecologica sinica, 2009, 29(8):4431-4440.]
[33]WUNDER S, ENGEL S, PAGIOLA S. Taking stock: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rograms in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8, 65:834-852.
[34]CORBERA E,BROWN K, ADGER W N. The equity and legitimacy of marke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J]. Development & change, 2007, 38(4):587-613
[35]KROEGER T.The quest for the ‘optimal’ 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rogram: ambition meets reality, with useful lessons[J]. Forest policy & economics, 2013, 37(C):65-74.
[36]李文A,張彪,謝高地.中國生態系統服務研究的回顧與展望[J].自然資源學報,2009,24 (1): 3037-3046.[LI Wenhua, ZHANG Biao, XIE Gaodi. Research on ecosystem services in China: progress and perspectives[J]. Journal of natural resources, 2009,24 (1): 3037-3046.]
[37]GAUVIN C, UCHIDA E, ROZELLE S, et al. Costeffectiveness of 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 with dual goals of environment and poverty alleviation[J]. Environmental mannagement, 2010, 45(3): 488-501.
[38]GROSSCAMP N D, MARTIN A, MCGUIRES, et al. 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 in an African protected area: exploring issues of legitimacy, fairness, equity and effectiveness[J]. Oryx, 2012, 46(1): 24-33.
[39]FERRARO P J, KISS A. Ecologydirect payments to conserve biodiversity [J].Science, 2002, 298 (5599): 1718-1719.
[40]PAGIOLA S, RAMíREZ E, GOBBI J, et al. Paying for the environmental services of silvopastoral practices in Nicaragua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7, 64(2):374-385.
[41]徐晉濤,陶然,徐志剛. 退耕還林:成本有效性、結構調整效應與經濟可持續性――基于西部三省農戶調查的實證分析[J].經濟學:季刊, 2004(4):139-162.[XU Jintao, TAO Ran, XU Zhigang. Sloping land conversion program: costeffectiveness, structural effect and economic sustainability[J]. China economic quarterly, 2004(4):139-162.]
[42]PATTANAYAK S K. Show me the money: do payments supply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J]. Review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policy, 2010, 4 (2): 254-274.
[43]BOYD J, SPENCER B. What are ecosystem services? the need for standardized environmental accounting units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7, 63(2): 616-626.
[44]HOLLING C S, MEFFE G K. Command and control and the pathology of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J]. Conservation Biology, 1996, 10 (2): 328-337.
[45]PETERSON B G D, CARPENTER S R, BROCK W A. Uncertainty and the management of multistate ecosystems: an apparently rational route to collapse [J]. Ecology, 2003, 84 (6): 1403-1411.
[46]CHAN K M A, PRINGLE R M, RANGANATHAN J, et al. When agendas collide: human welfare and biological conservation[J]. Conservation biology, 2007, 21(1):59-68.
[47]KOSOY N A S, CORBERA E. 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 as commodity fetishism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10, 69 (6): 1228-1236.
[48]PETERSON M J, HALL D M, FELDPAUSCHPARKERA M, et al. Obscuring ecosystem function with application of the ecosystem services concept[J]. Conservation biology, 2010, 24(1): 113-119.
[49]GOMEZBAGGETHUN E, RUIZPEREZ M. Economic valuation and the commodification of ecosystem services [J].Progress in physical geography, 2011, 35 (5): 613-628.
[50]POKORNY B, JOHNSON J, MEDINA G, et al. Marketbased conservation of the Amazonian forests: revisiting winwin expectations [J]. Geoforum, 2012, 43(3): 387-401.
[51]陳學明, 資本邏輯與生態危機[J].中國社會科學, 2012(11):4-23.[CHEN Xueming. The logic of capital and ecological crisis[J].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2(11):4-23.]
[52]PARKHURST G M, SHOGREN J F, BASTIAN C, et al. Agglomeration bonus: an incentive mechanism to reunite fragmented habitat for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2, 41(2):305-328.
[53]ADMIRAAL J F, WOSSINK A, GROOT W T D, et al. More than total economic value: how to combine economic valuation of biodiversity with ecological resilience[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13, 89(4):115-122.
[54]REESON A, TISDELL J. When good incentives go bad: an experimental study of institutions, motivations and crowding out[R]. Sydney: Australian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Society (AARES) 50th Annual Conference,2006.
[55]BOWLES S. Policies designed for selfinterested citizens may undermine ‘the moral sentiments’: evidence from economic experiments [J]. Science, 2008, 320 (5883): 1605-1609.
[56]KINZIG A P, PERRINGS C, CHAPIN F S, et al. Paying for ecosystem services: promise and peril [J]. Science, 2011, 334(6056): 603-604.
[57]FISHER J. No pay, no care? a case study exploring motivations for participation in 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 in Uganda [J].Oryx, 2012, 46 (1): 45-54.
[58]埃莉Z?奧斯特羅姆.公共事務的治理之道[M]. 上海: 三聯書店, 2000.[OSTROM E. 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 [M]. Shanghai: SDX Joint Publishing, 2000.]
[59]韓念勇.草原的邏輯[M]. 北京: 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2011.[HAN Nianyong. The logic of grassland [M]. Beijing: Beij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ess, 2011.]
[60]斯科特.國家的視角: 那些試圖改善人類狀況的項目是如何失敗的[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SCOTT J C. Seeing like state: how certain schemes to improve the human condition have failed[M].Beijing: Social Sciences Academic Press,2004.]
[61]REDMAN C L, GROVER J M, KUBY L H. Integrating social science into the LongTerm Ecological Research (LTER) Network: social dimensions of ecological change and ecological dimensions of social change[J]. Ecosystems, 2004, 7(2):161-171.
[62]HUNTSINGER L, OVIEDO J L. Ecosystem services are socialecological services in a traditional pastoral system: the case of California’s Mediterranean Rangelands[J]. Ecology & society, 2014, 19(1):8.
收稿日期:2016-11-10
作者簡介:范明明,博士,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自然資源管理。Email:.cn。
篇4
關鍵詞:哈爾濱濕地文化;濕地旅游;生態博物館
中圖分類號:F592.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07-0151-02
一、濕地文化生態旅游與生態博物館
濕地與人類社會息息相關,它是其他生態系統不可替代的,它具有涵養水源、凈化水質,為動植物提供棲息之地和滋養空間,為人類提供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源,被譽為“地球之腎”。濕地旅游也稱濕地生態旅游,是指旅游者以濕地作為觀光、游覽研究對象,觀察濕地的景觀、物種、生境和生態系統等,維持濕地自然環境原貌的旅游活動。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開始認識到保護濕地生態資源的重要性,也開始合理利用濕地資源。
生態博物館起源于法國的文化遺產保護運動。20世紀70年代以后,隨著人們對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意識與環境保護意識的覺醒,一種將民族傳統文化預期所在的自然生態資源進行統一保護的理念在歐洲逐漸興起,并且這一概念在20世紀90年代很快傳入我國。我國的生態博物館是由中國博物館學會常務理事、貴州省文物保護顧問海先生所倡導發起建立的,在他與挪威生態博物館學家約翰?杰斯特龍的主持以及貴州省政府的支持下,1998年在貴州省建立了中國乃至在亞洲的第一座生態博物館。生態博物館的主要功能是用于所在地居民以及向參觀者展示自身的文化,是對自然和文化進行整體性保護的一種新型博物館形式。生態博物館被定義為“為了將來而保護和理解某種文化整體的手段”,并且堅持的基本觀點就是文化遺產應原狀地、動態地保護和保存在其所屬社區,某種意義上,社區區域等同于博物館的建筑面積。總之,生態博物館是作為一種為保護文化遺產、保護生態,使人與自然處于和諧發展關系的一種新的方式和理念。生態旅游的興起有其深刻的社會背景,它與人類對環境意識的覺醒及旅游業的發展是不可分的。人類文明需要進步,旅游業需要可持續發展,這些都是生態旅游的重要內涵和外延。對此生態旅游學者們也都提出了學術觀念,即生態博物館的建設是生態旅游中的一種新型、可持續發展的旅游活動,有利于保護生態及維護人們的文化與生態觀念。
哈爾濱濕地具有得天獨厚的生態資源,現有濕地面積12.5萬公頃。本文欲通過對哈爾濱濕地旅游進行研究,使建設濕地生態博物館的構想成為現實,為哈爾濱濕地文化的構建提供參考依據。
二、哈爾濱濕地旅游發展現狀
濕地是哈爾濱獨特的自然生態資源,各個濕地有不同特色,比如哈爾濱太陽島濕地公園位于哈爾濱市松北區,太陽島濕地建于2008年,面積約為88平方公里,西起松北肇東,東至濱州鐵路橋。太陽島濕地是松花江哈爾濱區域內最大的濕地,在全國也可以說是面積最大。其現形成了“一湖三島”的秀美風光。雨陽公園位于哈爾濱市道里區西部,其總面積達4.9公頃,其中濕地為1.6公頃。金河灣濕地面積約為1.8平方公里,建于2008年初,是哈爾濱原生態濕地水生生態系統。濱江濕地也是哈爾濱一處濕地旅游景觀。呼蘭河口濕地總面積約為19 262公頃,其位于松花江北部,園內有蕭紅故居、呼蘭天主教堂等景觀。白魚泡位于道外區聚源鎮白魚屯北部,面積約10萬平方米,濕地盛產白魚。伏爾加莊園位于哈爾濱市香坊區成高子鎮阿什河畔,園內面積約達60多萬平方米。園內有大片濕地,有一些園林及復建的圣尼古拉大教堂等一些俄式建筑。
由于近年哈爾濱大力開發濕地旅游項目,努力建設濕地生態,使哈爾濱濕地文化旅游的開發與利用初見成效。首先政府高度重視。政府為大力發展濕地文化旅游資源,特組建專門的旅游研發小組對哈爾濱濕地旅游產業進行管理。其次開發效果頗為顯著。圍繞豐富的濕地資源,哈爾濱濕地地帶正在逐步完善,生態環境的原貌加上旅游的需要,經過改造,已經逐步成為哈爾濱市水生態保護的重要區域。
三、哈爾濱濕地旅游文化中存在的問題
哈爾濱濕地旅游文化正在逐步完善,吸引著國內外大批游客前來游玩,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濕地旅游文化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1.規劃與相關政策有待完善
我們看到,應哈爾濱市關于“生態”開發建設要求,各相關部門已經做了相關的規范政策的編定,水務局編制了《松花江哈爾濱城區段百里長廊總體規劃》,旅游局編制《松花江黃金旅游帶開發策劃》,城鄉規劃局編制了《萬頃松江濕地保護與利用規劃》。不同的機關單位對哈爾濱濕地旅游進行的規劃不同,對濕地重點區域的確定及景區名稱的確定,對濕地旅游的定位都缺乏一致性,這樣就造成對濕地開發的配套政策會很難有評估系統進行準確評估。
2.濕地旅游中人為破壞嚴重、基礎設施建設薄弱
生態環境在濕地旅游中比較脆弱。近年,哈爾濱生態環境人為破壞得很嚴重,有些人開荒種地、放牧、私建房屋、挖塘養魚等,致使生態環境急劇破壞。由于人為因素使然,已經導致蒙古圖雅、三家子灘等灘地常年被水淹沒,其平均高度與大頂子山航電樞紐設計水位相同;萬家灘因為人為活動頻繁,已失去濕地的明顯特征。從哈爾濱濕地旅游目前情況看,整體基礎設施較為薄弱,濕地旅游景區道路不暢,路況較差。景區內,還存在很多弊端,比如吃住玩一條龍式的服務設施差。
3.內部管理機制需協調、缺乏專業人才指導
從調查情況看,雖然哈爾濱市組織了有關小組管理濕地建設,但是各成員單位對濕地文化旅游的認識不一,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難免會造成部門利益較重,彼此難以溝通甚至有互相推諉的現象發生。對哈爾濱濕地文化旅游的專家組也應該加入一些研究文化的專家,這樣能夠保證對文化有一定的保護措施的提出及實施。
四、生態博物館理念在濕地文化旅游中的實際運用對策
從貴州省開始建立亞洲第一座生態博物館開始,隨后在廣西、湖南等地紛紛建立生態博物館,其落戶中國的時間還很短,由于它在模式上的獨特性和實踐上的有效性,實際操作中會有一些難以把握的問題,這里就依據在其他省市建立的生態博物館的基礎上應用到哈爾濱濕地文化旅游中,就幾個關鍵問題進行討論,以期對哈爾濱濕地文化旅游的未來管理有所借鑒。
1.注重濕地文化旅游內涵。濕地旅游并非單一產業,我們可以充分挖掘哈爾濱濕地旅游文化內涵,注重挖掘相關的金源文化、京旗文化等多元文化因素,借助濕地景觀建設一些基礎設施,凸顯哈爾濱濕地生態保護的開放性和包容性的文化特質,也向濕地生態博物館靠攏。另外,要利用一些節日民俗活動,要深度挖掘在哈爾濱土地上的民族民俗文化內涵,讓游客前來能夠感受不同民族的文化體驗,也能進一步提升旅游產品的特色和趣味性。
2.建立專門組織機構管理。建立權威機構,增強執行力度。要想對濕地文化有效開發、保護和研究三個方面都做到盡善盡美,就要組織各方面的專家,生態、濕地、動植物、旅游、文化研究等領域的專家組成專家評估小組,負責項目建設的顧問。
3.濕地文化旅游資源實行法律化、制度化。濕地生態破壞很嚴重,所以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首先要嚴格按照濕地景區內的規劃進行旅游開發,重點建設濕地景觀。其次,對景區內各種聲音、水質、廢棄物品的治理,要采用人工船運輸,減少使用燃氣類物質對濕地生態環境的污染。最后,成立執法小組。要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對濕地文化旅游中出現的各種違法、違規現象要進行監管和處罰。
4.濕地文化旅游中建立生態博物館要注重展示文化要素。生態博物館本身就具有保護文化與保護生態雙重任務,如果當地文化具有明顯的獨特性,有很多值得保護的地方,有較多的遺產價值,我們就可以采取生態博物館的形式進行保護并展示。在實際運作中,展示什么和保護什么,卻是組委會不是那么容易把握的事情。比如,我們在保護文化時,是否保護文化及生態的本真性而不改變原貌。如果改變了就失去了原生態的意味,但如果不改變似乎難以作為旅游景區展示給游客。在建設生態博物館過程中,類似的文化爭論會有很多。文物是反映某一時間斷面的靜態的文化狀況,而生態博物館是反映活態的文化。我們在建設生態博物館之時還要為本地區的社區居民考慮,不要因為要保留原生的文化和生態就創造利益的犧牲者。
5.文化生態與發展旅游平衡,建立文化生態保護措施。到底是以文化生態保護為主還是以旅游發展為主,這是我們面臨的普遍問題。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是從眼前既得利益出發,急于發展地方經濟,因而都大力倡導旅游開發,開發各種旅游資源,旅游項目也舉不勝舉,商業氣息濃重,這樣的結果是使得文化生態保護失衡,原本的文化魅力蕩然無存,作為文化生態的濕地就失去原本意義。生態博物館本來的理念就是不破壞文化生態,不過多干擾社區居民的生活模式和居住模式,尊重當地居民,促進當地居民的收入及文化的提升。所以,要適度地、可持續地發展濕地旅游,這樣才會永續發展。
6.量化環境承載力。關于具體承載力,雖然目前沒有具體數據,但是對于生態博物館我們就應該重視其環境容量,這是關系到濕地文化可持續發展問題的前提重要條件。在保證游客觀光的同時,不損害生態利益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各游區的旅游容量。
7.加強專業人才培養與建立濕地文化旅游帶。濕地文化旅游涉及范圍較為廣泛,涉及的專業人才也較多,政府必須提高專業隊伍的建設,對從業者給予定期培訓,提高從業者的專業素質。哈爾濱濕地文化旅游要全面展開吸引游客,可以建立濕地文化旅游帶,從太陽島的文化風情到金河灣的金色沙灘再到伏爾加莊園等,可以形成一條濕地文化旅游帶,擴大影響力。
五、結語
生態博物館是對自然生態和人文生態的整體保護,是一種特別有效的博物館形式,為文化旅游開發與保護提供了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旅游模式。無論它是作為一種創新的理念,還是單純的就是一種博物館形式,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中都曾取得過很好的成效。我們把這種理念和實踐應用于哈爾濱濕地文化旅游中將是一種全新形式,與傳統博物館不同的是,生態博物館所包含的是整個社區的鮮活的整體文化,包括靜態文化和動態文化。自然環境、社區居民、有價值的文化遺產等都是在保護之列,也就是說生態博物館就是對生物多樣性及文化多樣性的保護。無論是文化保護還是對生態保護都是處于歷史的動態發展過程中,注重生態原貌保護的同時,也要注重其所承載的文化的延續與發展,即保護它的完整性。如何將生態博物館的保護理念、保護方式更好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這值得我們政府、專家、學者依然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也好進一步對實踐進行調整。
參考文獻:
[1]盧云亭、王建軍.生態旅游學[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1.
[2]陶思明.濕地生態與保護[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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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態旅游 旅游規劃 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0 【文獻標識碼】A
隨著國家大力提倡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以及環保觀念不斷普及,人們漸漸開始關注生態旅游,國內很多地區都開辟了一些生態旅游的相關項目。生態旅游在發展地區旅游業和地方經濟的同時也減少了旅游開發對于環境的破壞,體現了人和自然的和諧相處,符合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備受推崇。
然而,我們必須看到,我國在發展生態旅游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定的問題。首先,一些地區對于生態旅游概念還不是很清楚,盲目進行發展旅游業,在進行項目規劃的時候,缺少創新意識,形式雷同,盲目地抄襲國內外的典范,并未針對該地區特定的自然和人文環境來進行有針對性的開發。其次,一些地區在進行生態旅游開發的時候主要針對經濟發展進行,比較輕視環境保護問題,使得所謂的生態旅游規劃名存實亡。最后,還有的地區雖然制定了完善的規劃,但是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并沒有嚴格按照規劃的內容來進行,管理并不規范,依然采用粗放型開發方式,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
上述種種現象都表明我國生態旅游事業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是依然存在一定問題,必須要強化生態旅游的相關概念,找到規劃過程中必須注意的重點,使得規劃更具有可操作性。要更好地發展我國的生態旅游事業,就必須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對生態旅游項目進行更好地規劃,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找好生態旅游、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發展這三者之間的平衡點,讓生態旅游能夠穩步發展。
生態旅游與可持續發展之聯系
生態旅游的概念原本來源于西方國家,美國生態旅游協會曾經對其有過專門的定義,在我國早在20世紀80年代的時候就已經有人提出過生態旅游這個概念。①一般來說人們認為生態旅游并非簡單的旅游產品,它也不是簡單的旅游方式,生態旅游要強調的是人和自然之間的和諧相處,要尋求的是和生態保護的共同促進。生態旅游不應該破壞環境,而應該起到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要保持各種資源能夠被可持續利用,同時也要幫助當地的經濟以及環境等方面能夠更好地維持可持續的發展。
生態旅游具有和一般旅游不同的特征。它必須保持自然性,是一種原始的旅游方式,在遠離城市的自然風光中,人類能夠更好地領略大自然原本的風貌,探索大自然的秘密。生態旅游還必須具有保護性,不應以破壞自然環境為代價,在開發旅游資源的時候要注意重復利用原則,尋求經濟和環境保護之間的協調性,要通過合理的謀劃來保持長久的經濟利益。生態旅游還必須具備科學技術性,對于生態旅游的規劃和開發必須建立在對自然環境進行全面調查,對環境容量進行檢測,對旅游產品進行科學研發的基礎上,開發者要能夠充分體現環保意識。
由于生態旅游具有和一般旅游不同的獨特特性,這也使得它具有了一般旅游所不具備的特殊功能,要更好地規劃生態旅游,就必須對它的功能有所了解。②生態旅游具有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功能,由于生態旅游全面協調自然、經濟、科學技術之間的關系,所以能夠可持續地為某地區提供經濟收入,并給當地人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
我國對于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探索
生態旅游在我國的研究。在我國,20世紀70年代初的時候就有旅游界的人士開始關注并引進了生態旅游這個概念,但是它真正以文件的形式得到確認則要晚得多。1993年,我國在北京召開了“第一屆東亞地區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會議”,文件《東亞保護區行動計劃概要》,正式確認了“生態旅游”這個概念。
自此,國內學者便開始關注生態旅游這個概念。首先,有學者對生態旅游在中國的實踐和規劃進行了研究與分析,例如,張秋菊、海鷹撰寫的“我國生態旅游研究進展綜述”一文,就依據近年來國內生態旅游的研究情況,指出了未來發展的方向。其次,也有學者通過設立專項項目,進行了生態旅游方面的研究,例如,趙磊發表的“中國濕地生態旅游研究進展”一文,就以濕地作為研究重點,論述了濕地生態旅游方面的進展。最后,還有學者從科學技術的角度出發,對生態旅游的環境承載力等課題進行研究,例如,王會娟的論文“關于國內生態旅游環境承載力的研究進展”就研究了環境承載力和旅游之間的關系。
隨著大量的學術研究和論文資料的收集,國內對于生態旅游概念的界定也越來越清晰了,2006年,國家旅游局聯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生態旅游進行討論,會議對生態旅游的重要性進行了肯定,達成了進一步共識:生態旅游不光是旅游產品和旅游方式,更是強調和諧的旅游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式。
生態旅游在我國的實踐。我國不僅對生態旅游的課題進行了學術方面的研究,更致力于具體實踐。早在1982年我國便建立了第一個國家森林公園―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嘗試將旅游和環境保護結合在一起,同步開發。此后我國的生態旅游便如火如荼地展開了,截至到2005年底,全國各種級別的自然保護區有2349處之多,已經形成了頗具規模的網絡覆蓋式結構,證明了我國生態旅游事業正在不斷向前發展。
我國嘗試在不同地區開發生態旅游,有以華山等為代表的山岳生態景區,也有以天池等為代表的湖泊型生態景區,此外以神農架為代表的森林生態景區和以內蒙古為代表的草原生態景區也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另外還不乏以冰雪、海洋等為代表的生態景區。③在開發旅游產品方面,我國也進行了各種不同的嘗試,除了一般的野外觀光旅游以外,還有一些比較有特色的旅游項目,如開發了以鄱陽湖為代表的觀鳥生態景區,以香格里拉為代表的探秘旅游等。
影響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因素
環境保護同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影響。一方面,生態旅游對環境的積極作用。發展生態旅游對于環境保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通過生態旅游可以切實對當地環境進行保護,旅游所創造的經濟收益可以用來持續地維護當地的自然環境,為當地瀕危動物的保護、水體污染的治理等提供必要的資金,而且通過生態旅游的方式還可以加強人們的環保意識,促進人們自覺保護環境,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這些都是發展生態旅游對環境保護的積極作用。
另一方面,當前生態旅游對環境保護的局限性。生態旅游對環境保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受到公民素質與現有科技的局限性,當前生態旅游對于環境保護也存在一定的消極作用。因為在不斷發展旅游業的同時,依然會將一些廢棄物排放在大自然,破壞了野生動植物的生長環境,同時噪音問題等也都會對環境產生影響。
一些游客出于好奇采集植物,由于不謹慎而導致火災,隨意丟棄垃圾等行為,都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而為了興建旅館、停車場等公園設施也會對當地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為了搭建基礎設施類建筑物而隨意打入地基等也會破壞當地的地質地貌。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大肆捕殺海鮮野味,兜售蝴蝶、貝殼等標本,這些都對野生動物的生存造成了一定的破壞。另外,由于大量游客的涌入,勢必會增加大氣中廢氣的排放量,對當地大氣環境也產生了不利的影響,一些汽車或游艇所泄露的油污還會污染當地的土壤或水源。
由此可見,如果不能很好地對生態旅游進行規劃,加大對于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投入,其對環境所造成的負面作用將使得生態旅游“不可持續”。④
科技發展對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影響。一方面,科技發展對生態旅游的積極作用。在生態旅游中,科學技術是不可缺少的,因為生態旅游本身就是科學技術含量很高的新型產業。⑤科學技術和生態旅游活動的發展也存在著辯證統一的關系,科技發展對于生態旅游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利用科學技術可以更好地檢測生態保護區的環境質量,并通過一定的科技手段來減少生態旅游對環境的破壞,通過分析環境的承載量、環境退化的速度、自然資源的消耗量等,能夠幫助當地更好地進行生態旅游的規劃,保持可持續發展。
另一方面,科技發展對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消極作用。由于科學技術發展迅速,很多企業都利用科學技術來追求經濟利益,不可避免會排放大量廢棄物,因而造成水資源污染、溫室效應等大量的環境問題,對環境造成破壞,而這正是影響生態旅游發展的最重要問題。對于我國來說,雖然科學技術已經得到了很快的發展,但是總體水平依然不高,而生態旅游中所占有的科技含量同樣也不高,利用科學技術來改良環境方面的能力和投入遠遠不如環境破壞的速度。
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實現路徑
調整好生態旅游和生態保護的關系。首先要加強對于生態旅游的規劃,而且這種規劃還必須建立在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要利用生態學方面的理論,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在制定并執行規劃的時候將游客的行為活動和當地環境的特殊性質有機地結合起來,考慮好當地自然環境對于旅游活動的容納能力,并盡量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好基礎設施的數量,避免因為人數過多或盲目建設大規模基礎設施而對當地環境造成破壞。
為了更好地對生態旅游進行規劃,把握好生態旅游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政府還必須從法律方面入手,制定并完善一整套能夠體現可持續發展原則的法律法規。既要鼓勵各地發展生態旅游,又要監督好環境保護問題,通過不斷完善《環境保護法》、《森林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經營者的行為,并對出現違法違規現象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要梳理清楚各項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健全相關的配套法規制度,對于自然資源和旅游資源可以建立有償使用制度等,這些也都是必須考慮的問題。
要協調生態旅游和生態保護的辯證關系,不僅要靠政府和社會的努力,其實每一個游客、旅游從業人員也必須要有所注意,文明旅游,提高自己的素質。當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每一個游客、旅游從業人員進行生態環境方面的科普教育,要讓每一個人明白環境保護要靠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夠收到更好地效果,加強全體公民的生態道德,促進每一個人自覺自愿地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綠化,主動承擔起環境保護的責任。在各地制定生態旅游規劃的時候,可以相應地添加一些與科普或環保有關的項目,例如在植樹節的活動中展開義務植樹活動,組織環保小隊去自然保護區撿垃圾等,只有讓生態環境方面的道德深入人心,才能夠更好地協調好生態旅游和保護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
調整好科技發展和生態旅游的關系。要制定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旅游規劃,還必須協調好科技發展和生態旅游之間的關系。首先各級政府和相關人員在制定生態旅游規劃的時候必須要真正認識到科學技術對生態旅游的重要性,要對其投以高度的重視。從整體上來說,我國的生態旅游雖然發展得如火如荼,但是還是以粗放型為主,質量比較低,科技含量并不是很高,要提高我國旅游業的競爭力,就必須在生態旅游中投入大量的高新技術,以促進生態旅游更好地發展。⑥不僅各地有關部門在制定生態旅游規劃的時候要融入科技含量,工作人員具體實施的時候也不能偷工減料,要切實地按照規劃中的內容來進行,在開發生態旅游項目之前要依托科學技術做好環境容量的檢測和調控,在設計旅游產品的時候要將環保考慮進去,在進行旅游管理的時候要做好監控,建筑基礎設施時不能破壞當地的植被和地質,在開發的同時要考慮到環境治理的問題,采取一定措施對當地廢水、廢氣等的排放進行專項治理。
引導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技術型、制度型創新。除了在制定生態旅游規劃的時候要重視科學技術以外,還應該在更宏觀的角度加強科技在旅游業中的重要性,提出并實施“科技興旅”的戰略任務,讓生態旅游真正成為一種融入了科學技術的旅游產品和旅游方式。為了更好地實施“科技興旅”的戰略任務,各地政府要對此表示合作,不能夠只想到發展旅游業來增加經濟收入,而應該投入大量的資金,加強在旅游業中的科技投入,并切實地研究各種環保項目和環保技術。對于生態旅游方面的科技研究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有的可以直接用于環境污染的專項治理,如用高科技的手段來檢測生態旅游區的環境污染情況,通過遙感技術檢測并收集相關數據,在發現污染的時候及時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治理等。也有些科學技術的研究是通過側面來對生態旅游提供幫助的,例如可以加強互聯網方面的建設,建立相關網站,旅游信息,進行生態旅游知識方面的普及,接受游客包括環保問題在內的各種網上投訴等,這些也都能夠從側面讓生態旅游能夠得到更好的發展。
結語
現階段,我國在生態旅游規劃中保持可持續發展的模式還處于不斷探索的階段,在這個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形形的問題,但是只要堅持可持續發展,把握好生態旅游、環境保護和科學技術之間的關系,堅持以保護生態環境為目的發展生態旅游業,堅持在生態旅游規劃的過程中巧妙地使用高科技技術,必然會使我國生態旅游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作者單位:漢口學院)
【注釋】
①牛亞菲:“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研究”,《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2年第12期,第42~45頁。
②萬友清:“旅游可持續發展的理論思維與創新思考”,《特區經濟》,2006年第5期。
③潘賢君,劉旺:“旅游持續發展探討”,《地理學與國土研究》,1998年第14期。
④韓鋒:“生態管理是我國風景游憩地的生態可持續發展之路”,《中國園林》,1999年第6期。
⑤黃震方:“關于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倫理學思考”,《旅游學刊》,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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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態型;管理會計;企業管理;環境成本;社會責任
隨著“十三五”規劃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的提出,在“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領域各環節中,無不體現著綠色發展理念。其中,首次提出了“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目標,不但要形成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在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方面效率也要大幅度提高,并且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碳排放總量要得到有效控制,最主要是要大幅減少污染物總量的排放。其次,在國家不斷鼓勵發展綠色環保產業的背景下,綠色會計的概念也多次被提到。近年來,我國環境現狀不盡人意,隨著科技進步、人口增加、需求膨脹,自然資源日益衰竭,環境污染日益嚴重,這些因素嚴重制約了經濟的發展。于是,如何將經濟增長對自然資源的損耗和生態環境的破壞正確的在企業會計核算中得以體現,成為了新時代管理會計創新的重大使命。
一、管理會計的發展
從我國管理會計的發展階段來看。蘇亞民(2007)[1]將我國管理會計的發展分為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世紀末到20世紀30年代,主要是以成本控制為基本特征的傳統管理會計;第二階段是20世紀40年代到80年代初,是以預測、決策為基本特征的傳統管理會計發展階段;第三階段是20世紀80年代初起,是以重視環境適應性、生態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為基本特征的戰略管理會計和綠色管理會計階段。隨著中國經濟的改變,為了實現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和改進生態經濟效率,生態型管理會計是在生態問題嚴重時且企業發展不得不考慮生態環境問題的情形下,由管理會計與環境管理相結合而發展起來的。管理會計也是應時而改變的,所以在提倡生態文明建設的今天,綠色會計、生態型管理會計就應運而生了。著名會計學家葛家澍教授最早在《90年代西方管理會計理論的一個新思潮》中對綠色會計的概念進行了闡述,實際上這也是生態型管理會計的雛形。綠色會計指在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會計學的原理與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計量手段和屬性,對各會計主體的環境管理系統以及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的一門新興學科。生態型管理會計就是在綠色會計的基礎,以強化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為目標,通過對財務、企業行為、生態成本信息進行深加工和系統整合,實現對經濟過程預測、決策、規劃、控制,對生態環境保護、補償進行考核評價等職能的會計信息系統。生態型管理會計側重于為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服務,這也符合了管理會計的內部性特點。
二、生態型管理會計內涵和特征
生態型管理會計作為傳統管理會計的一個新興分支,是以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提高核心競爭力為目標,針對企業的相關行為或經營活動來分析企業的各項財務信息,并對其進行深加工和整合,采取一定的策略將成本控制到最小,并在企業的財務信息中把環境破壞的程度量化,達到企業發展與生態保護的和諧統一。目前學術界普遍認為,生態型管理會計主要是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針對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自然資源耗用、生態環境破壞、防治等成本進行核算與歸集,對生態環境維護和開發形成的效益進行科學的計量和報告,進而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其更加注重企業與環境的和諧發展,倡導在獲取利潤的同時,引導和監督企業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保護環境,減少資源浪費。生態型管理會計是將環境指標、生態指標納入到管理會計核算范圍,因此也具有了其特有的特征:不確定性比較突出,生態問題具有多樣性,在資源利用方面也非常復雜,并且一些生態指標也不好確定,由此生態型管理會計就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經濟周期和效益難以計量,環境的破壞,以至于達到生態系統的破壞,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其涉及到的周期比較長,即使治理也不是當前期間就可以享受到的利益,復雜的特征很難有一個準確的標準去衡量,這也是生態型管理會計要得到發展必須要解決的一個難題;研究方法多樣。生態型管理會計不再僅僅涉及經濟學與數學的計算,還涉及到社會學、環境學、生態學等學科,綜合學科理論,也為生態型管理會計的研究提供了多種多樣的方法。
三、生態型管理會計在企業中的實施
在管理會計的發展階段中,以成本控制和以預測、決策為基本特征的傳統管理會計階段是屬于經濟效益型管理會計,而注重企業與環境的和諧發展,倡導在獲取利潤的同時,引導和監督企業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保護環境,減少資源浪費的階段是生態型管理會計。在倡導生態文明的今天,企業在進行經濟效益核算時,應將生態環境成本加入其中,這樣才能真正的緩解企業發展與生態保護之間的矛盾,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成本計算中應體現生態環境成本
曲聞宇,趙明辰(2013)[2]將生態環境成本定義為:某一經濟組織按照國家環境標準體系的要求,為獲得生態經濟效率最大化而發生的自然資源耗費和犧牲,是需要對社會經濟系統進行補償的社會經濟代價。所以企業應加入產品生產過程中造成的生態污染、空氣污染和水污染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生態成本。在管理會計中成本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那么生態環境成本也應該被劃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生態環境成本,邊際貢獻計算公式為:邊際貢獻=銷售收入-變動生產成本-變動期間成本-變動生態環境成本。這樣企業首先要解決環境成本的確認和計量。對于生態環境成本的計量不像一項簡單的經濟業務,其計量主體難以確定,也難以客觀進行計量并做出合理成本補償。所以企業可以根據情況的不同選擇不同的計量屬性,比如:當資源的價值難以直接評估時,可以考慮采用機會成本;當生態資源價值可以使用效用來衡量時,可以采用邊際成本;當公共產品沒有市場價格時,可以采用替代成本;對于為了保護生態環境而支出的人類勞動費用,就可以采用傳統計量屬性等。這樣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就會對生態環境時代Times2016年第7期中旬刊(總第630期)成本加以考慮,從而實現外部成本內部化,減少隱形的成本隱患,為企業持續發展提供參考依據
(二)在本量利分析中引入生態補償成本
以前很多企業的發展是以污染環境和消耗不可再生能源為代價的,沒有注意到生態環境破壞帶來的生態環境成本,此時為了實現生態文明可持續發展目標,企業在目前的發展中應支付將后期的生態環將還原到產品生產之初的平攤費用,即生態補償成本。對于本量利分析,企業應在計算保本點時加入固定生態補償成本,如:某一產品保本銷售量=(固定成本+固定生態補償成本)÷單位邊際貢獻。
(三)做出生態成本預算
在生態型管理會計實施過程中,除了生態補償成本,也應對目前的生產發展造成的環境破壞支付成本,所以在企業做全面預算時,應單獨分設生態環境預算的相關內容,在企業制定預算和生產經營計劃之初實現生態型預算的監管和控制,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的監督和報告。比如:可以在業務預算方面增加生態環境成本預算內容,預計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增加生態環境成本的量化,定期報告披露生態環境信息,這樣企業可以隨時根據報告中生態破壞程度做出調整和整治。
(四)實施生態型戰略管理
生態型戰略管理突出的是綠色作業管理和全面綠色質量管理,企業應將生態保護提升到戰略層面,加大綠色作業管理和全面綠色質量管理。比如:每一道生產工序上對產品質量和環境保護加以監督,對出現問題的環節及時加以修正,努力降低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污染和浪費;在成本控制方面,當企業有破壞生態環境和不破壞生態環境兩種方案時,企業在選擇方案時,應該把破壞生態環境方案成本中加入生態環境治理補償預算成本等。企業的戰略實施應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將生產資料的消耗和環境保護同企業發展成本有機結合起來。所以,企業應將產品成本與生態環境聯系起來,動態、全面地加以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從而促進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益和生態效益不斷提高。
四、總結語
生態型管理會計在緩解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方面發揮著不可缺的作用。環境污染問題變得越來越嚴重,能否借助生態型管理會計的功能特點,抑制企業管理者以環境為代價而追求短期利益行為的出現,從而緩解企業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還需要社會、企業、個人不斷地付出努力。相信在全球化背景下,生態型管理會計進入企業管理體系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
[1]蘇亞民.淺談綠色管理會計[J].財會通訊,2007(12):28-29.
[2]曲聞宇,趙明辰.基于生態保護的環境成本計量探究[J].綠色財會,2013(4):3-6.
[3]耿建新,曹光亮.論生態會計概念[J].財會月刊,2007(2):3-5.
[4]張亞連.生態環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管理會計目標[J].云南財經大學學報(財務與會計),2008(04):62-66.
[5]胡玉明.管理會計發展的歷史演進[J].財會通訊,2004(01):18-22.
[6]何雪鋒,王睦瑤,弋建明.讓管理會計帶上“綠色帽子”前行[N].財會信報,2014-9-8(B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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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制度構建
一、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內涵
流域水生態補償機制是指為改善和恢復流域生態系統服務相關功能功能,促進水環境的不斷好轉,由流域水環境權威機構或上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協調上中下游水生態保護者、受益者和破壞者之間經濟利益關系的相關制度安排。流域水生態補償機制要求整個社會認同生態功能的價值,使水資源的各個利益相關人認識到水資源是公共物品無需付費的觀念是不合理的,促使人們由“誰污染誰治理”的理念向“誰受益誰付費”理念的轉變。通過經濟手段使生態意識深人到人們生產和生活的各個環節,提高人們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并轉化為人們有意識的自覺行動。
廣義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包括跨領域水污染補償機制。狹義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則專指水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指對為保護和恢復水生態環境及其功能而付出代價的單位和個人做出的補償。
二、我國流域生態補償存在的問題及理論分析
(一)我國流域生態補償涉及的問題。(1)生態補償制度缺位。目前已經成型的《生態補償條例》將填補這方面的空白,但仍有許多不足需要我們加以關注。具體來說有財政轉移支付也很少考慮環境因素,理權不統一,流域補償制度不健全。另外,相關農戶、企業、居民生態意識薄弱也是造成制度缺位的重要原因。(2)生態補償的支付手段單一。生態補償的支付主要通過扣繳財政稅收,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補償給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對資金的利用效率很低,從而使生態補償效果差。(3)生態補償沒有統一標準。不同的地區生態補償方式也不同,流域相關利益者通過對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等要素進行相互權衡對比最后得出最終的模式方案。
(二)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國內研究分析。構建流域生態補償機制需要我們解解決補償誰、補償什么和補償多少的問題。相關部門要用環境產權理論為依據,并且以“誰保護誰受益“為原則來確定補償標準。(1)補償對象的確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流域生態補償也需要一定的經濟支持才可能持續,它是一種具有很強外部經濟效應的活動。因此,流域生態補償制度,需要以流域生態環境的相關建設者為補償對象。(2)補償要素。對流域生態的補償對象進行補償,需要考慮一些要素,主要分為兩類:一是機會損失。機會損失是指水資源供給者由于對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損失的相關投資和經營的收入。二是實際投人,包括水源地使用價值的投人、集雨林經營投人等。(3)補償標準。要按照流域生態補償的成本進行確定。概括來說包括水生態保護的日常運行成本、水生態保護成本、保護水生態而喪失的發展機會成本構成。具體來說由人工費、動力費、綠化造林工程,相關水利工程和修建污水處理廠的成本等構成。
(三)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國外研究分析。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外對流域生態補償進行了大量的實踐,并取得了的了一些初步的成果。
具體來看對生態補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生態補償的概念方面,國際上對生態補償的概念使用不多,通常以環境服務付費或生態系統服務付費這一概念進行界定,簡稱PES,其含義與國內所提的生態補償概念比較接近。環境服務付費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管制手段來說是基于市場的一種經濟手段,對生態系統服務進行了明確的界定。(2)在生態補償的標準測算方面,哥斯達黎加采用征收“資源環境調節費”的方式,上游土地使用者以提低機會成本作為補償標準,下游城市用水者征收的補償費只占他們支付意愿的一小部分。(3)在流域生態補償的主體方面,補償主體是企業和政府,受償主體是受害的公眾。
三、我國流域生態補償的法律制度構建
基于上述問題及相應的理論分析,提出以下幾點對策建議:(1)完善財產轉移支付制度。利用主體功能區劃構建全國層次的生態補償框架,使財政轉移支付與主題功能區的規劃相聯系,增加流域生態補償支付轉移的內容,并對其優先領域和重點地區的進行選擇。(2)理順體制機制,加強流域生態補償的管理。實現生態補償和區域經濟的發展,具體要經過3個階段:初期補償階段、產業結構調整階段和優化發展補償階段。各個階段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是不同的。(3)構建多渠道融資機制。要增加流域生態資本投資的收益,提高企業和私人進行環境投資的積極性,激勵市場補償。通過市場引導和產業化政策,使綠色生產的企業獲得更高的受益,大力鼓勵企業從事環保投資。(4)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確定生態補償的標準。生態補償是受益方給予受損方的補償,受損方獲得了收益,受益方付出了成本。當前存在的補償標準不合理的情況導致了受益方與受損方的失衡,從而使整個社會失衡,這種現象不利于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在補償過程中只有結合社會總收益與社會總成本,才能實現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平衡發展。
四、結語
建立完善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是解決流域生態補償問題的必要條件,需要我們在保護流域的水質和水環境的前提下,實現經濟與環境、社會與生態的協調發展。我國當前對流域生態補償問題都還處于探索研究階段,補償的完整的方法架構和具體的系統理論還是沒有形成。因此我們需要不斷該井自己的思路,努力提升解決問題的實效,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與對策,在吸收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建立起一種適合我國的高效合理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實現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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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使中國現代化向前推進了一大步,縮小了與發達國家的距離,經濟發展舉世矚目。然而,在奪取輝煌的同時,我們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世界環境權威評價說,我國是“目前世界上經濟發展最快的國家,同時也是環境破壞最嚴重的國家',這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因為只有真正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才是徹底解決的前提。我國目前生態環境的書面非常嚴峻,主要表現在:植被破壞,物種銳減;耕地資源減少,土壤沙化退化;旱澇災害頻繁,水質普遍污染;資源浪費嚴重,建設開發盲目;城市生態失衡,農村基礎薄弱。生態的惡化趨勢尚未有效地緩解,有的地方還在加劇。這種狀況直接制約著社會的發展進程,而且嚴重地影響子孫后代的生存,成為全球性的戰略問題。
1“大生態戰略”的理論依據
大生態系統是目前以人類社會為中心的一切物種與其生存環境相互間和諧存在與發展的一個自然整體。它的基本單位是人類地球。大生態戰略其涵蓋的內容,對處與宇宙空間保持正確的相互關系;對內保證在地球家園范圍內所有成員相互間為理想、和諧的發展。這種發展模式隨著人類對自然規律的把握,正在被人們重視和運用,這就是在面臨全球化趨勢的世紀之交提出的人類社會發展唯一正確的“可持續發展”思想理念和發展模式。但是,因為世界各區域間發展狀態的不平衡,其認識程度不一致,人們所履行的責任和承擔的義務也不應相同。然而人類社會向共同和諧發展的目標不會再改變,即使出現阻礙、曲折和反復,理想的境界終將實現。我們可將為實現此目標而在相對較大范圍內卓有成效而采取的整體、統一運行的方略,稱之為大生態戰略。
目前人們通常的生態保護概念多是狹意的人類自身思維和行為以外的自然生態范圍,而往往忽略了更重要的一個生態范疇---社會生態。社會生態與自然生態的涵蓋范圍類同于人們對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概念的線界劃分。自然生態的質量取決于而又體現出社會生態的層次。社會生態與自然生態總體和諧的發展則是我們大生態戰略的宗旨和基本目標。目前,大生態戰略趨勢已客觀擺在地球人類面前,這是所有人類成員都必須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我國是占世界人口1/4的社會主義大國,首先要遵循大生態戰略原則,承擔自己區域內的責任和義務,積極參與與管理好地球家園的重大事務。因此積極地旗幟鮮明地提出“大生態戰略”的口號是維護地球人類共同利益重要和緊迫的理論課題,實施大生態戰略是經濟全球化的基本保障,是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思想和必然途徑。同時也是我國政府21世紀的偉大使命。
2實行大生態戰略應突破重要環節
2000年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了《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旨在以此制定各地、各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積極采取措施,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扭轉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實現祖國秀美山河的宏偉目標。《綱要》以可持續發展戰略思想為中心,實行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并重,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統籌兼顧、綜合決策、合理開發的原則,制定了10年和30年宏偉目標,是指導今后生態環境保護的可行性文件,我國的生態建設從此可望有一個轉折和好的變化,但從扭轉惡化趨勢到逐步地恢復和優化,是需要有相當艱難的過程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
這個恢復工程的代價可能是非常沉重的,也是有益的。根據自然生態與社會生態相互并存的辯證關系,生態保護應是自然生態與社會生態的同步和統一的行為,自然生態的不和諧因素要從社會生態中找尋根源。保護自然生態必須首先保護社會生態,社會生態是生態保護真正的內涵、關鍵和前提,也是人類文明的最重要的內容。在社會生態的范疇里,國家機制的運行、各個領域里的發展動態取決于起支配作用的發展意識和法律道德觀念;而社會生態的質量最終取決于基范圍內的最高決策層發展意識的內在質量和層次。我們制定的保護綱要,是對于自然生態保護采取的規范化管理的依據,是重要的,是被動治理的外部因素,而要真正地達到持續的和諧,必須在內在因素上花大氣力,下真功夫,須內外合力、形神一體、持之以恒,方可有效扼制生態惡化,繼而逐步達到恢復和優化。這一目標實現的艱難形勢如順水停舟、復往上行,其艱難程度可以想象,要具有決策上雄才大略,運行中的堅強措施和持久耐力才能實現。生態惡化的根源,宏觀上分析是在整體范圍內發展盲目失控的局面下形成的。微觀因素是人們狹隘的私欲和短期行為的結果。為此,實施社會生態保護是達到生態環境保護標本兼的根本因素。
篇9
關鍵詞:地質勘查;生態保護;協同;美麗中國
【分類號】:F592;F205
黨的十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提出建設美麗中國的全新理念,描繪了生態文明建設的美好前景。注重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除了要重視綠化等地上文章,還要“上下兼顧”,關注“地下”的生態文明,以黑龍江省為例,經過多年的勘查開采,四大煤城的地質環境就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影響了人居環境。因此,作為與地下工作息息相關的地質勘查業,農業地質、災害地質、環境地質等相關應用迫在眉睫,如何在建設美麗中國中發揮優勢,成為當前新的課題,這不僅需要綠色礦山的建設,也需要組織生態治理項目致力于將受到破壞的土地治理成耕地、林地和其他用地,變廢為寶,改變當地的環境,有條件有資質的地勘單位也要為水土監測提供支撐,助力現代化大農業和城鎮化建設,當好生態文明建設主力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共建美麗中國。
1.堅持發展與聯系的觀點,將地質勘查與生態保護有機結合
一談起地質勘查,大家可能都會想到地質找礦,那礦產資源又如何能與生態保護聯系上呢?我們都知道礦產資源是人類生產和生活資料的基本源泉之一,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是支撐現代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最重要的基礎資源,對人類社會具有生死攸關的意義。萬事萬物是有聯系的,礦產資源在對國民經濟發展產生巨大作用的同時,由于事物的兩面性,也給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帶來了一些消極的影響,比如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環境地質災害等。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正處于國民經濟和礦產資源消費同步增長的工業化中期發展階段,礦產資源消耗的總量和強度都有增大的趨勢,由此而引起的礦產資源短缺、環境污染、地質災害直接影響到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因此,我們在追求高GDP的同時,要用辯證的方法看待地質勘查與生態保護,將相互矛盾轉化為互為動力,要更加注重礦業勘查開發與生態保護的關系,為了子孫后代,為了可持續發展,我們必須堅持在保護中勘查開發,在勘查開發中保護,協同推進二者的關系,堅持以保護生態為前提,統籌兼顧、協調推進自然、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2.拓寬地質勘查領域,為生態文明建設服務
地質科學和地質工作是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先行性工作,地質勘查工作更是地質科學和地質工作“基礎中的基礎”、“先行中的先行”。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國家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以來,中央和省級地質勘查隊伍圍繞不同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中資源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拓寬地質服務的新領域,創新地質成果的表達方式,實現地質勘查的新作為,用實際作為和豐碩的成果詮釋了地質勘查工作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2.1地質科研工作探尋資源開發和生態保護協調發展新路徑
隨著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帶來的環境影響的加劇,地質科技人員開展的礦產資源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有效提高了礦產開發過程的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盤活了一大批“呆礦”,減少了礦產資源的初始動用量,降低了生態干預和破壞的程度。開展了天然氣水合物、頁巖氣、地熱能等非常規能源的利用研究,為探索新能源利用形式、促進傳統能源結構改變進行必要的前期工作。尤其一些重大課題研究行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地質理論和礦產勘查技術的原始創新,實現了重大突破,實現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形成了國家資源供給的新格局。
2.2多輪次地質勘查填圖發揮了綜合生態效能
最近的中央和省級財政投資開展了大規模的地質調查填圖和修測工作,及時填補了邊遠和自然環境惡劣地區的區域地質資料空白,在為礦產勘查提供基礎圖件的同時,還廣泛應用于國土空間利用規劃、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選址、生態環境治理規劃等領域,對摸清礦產資源家底和生態資源家底起到了“路線圖”的作用。尤其是在一些重大生態災難突發時,地質勘查人員綜合運用航空物探、遙感解譯等手段,第一時間提供了目標區范圍內的大比例尺地質圖件,為搶險救援、災害防治提供了實時基礎資料,對防災減災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2.3多目標地質環境調查豐富了生態文明建設的內涵
地質環境包括自然環境、水文環境、礦山環境、地質災害等,大到地殼穩定性、地面沉降,小到有毒有害地區化學元素,是包容整個人類活動空間的大環境。為順應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全國地質勘查系統開展了大陸科學鉆探系列工程,開展了資源型缺水地區找水工程、水質型缺水區潔凈地下水勘查示范,開展了農業主產區多元素地質化學調查,破解特色農作物“立地密碼”,開展了有毒有害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及污染土壤修復技術試驗,開展了地質遺跡保護和地質公園規劃,開展了“礦山復綠” 項目示范,開展了地面沉降監測、城市三維地質調查工作,開展了海岸帶變遷及赤潮影響等調查工作等等一系列工作,極大地豐富了生態文明建設的內涵。
3.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充分發揮地質勘查工作優勢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要研究生態文明建設對地質工作的新需求,讓地質勘查工作成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比如,開展農業地質調查,圈定“綠色土地”,在發展高效農業的同時,還要發揮農作物的生態效能;在中心城區進行市政建設,有條件的要積極利用地下空間,需要查明地下空間的地質條件,有效減少和預防生態事故的發生;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需要完善地災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以預防和減少災害損失等等。要充分發揮地質勘查工作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優勢,一方面要鞏固原有的區域地質調查填圖、水文地質調查與地下水監測、工程地質與環境地質、旅游地質、地球化學調查等工作領域,另一方面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搞好地質工作與其他專業部門的交流、融合,共同形成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支撐和保障,推動形成生態文明建設的強大合力。
4.結語
建設美麗中國要充分發揮好地質勘查專業優勢,要從生態文明建設生力軍的角度來定位地質工作;要用系統觀念、大局觀念、整體觀念來設計地質工作;要在服務生態文明建設中不斷地拓寬地質勘查工作領域,堅持地質勘查與生態保護協同開展,提升保護生態環境和建設生態文明的能力,為美麗中國建設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提高地質技術支撐和環境基礎保障。
參考文獻
[1] 鄒謝華,郭威.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保護的關聯機制.國土資源情報.2013(9).
[2] 李維.簡析我國煤礦區水文地質勘查與環境地質評價的現狀及發展趨勢.黑龍江科學.2013(11).
[3] 劉洋,田海文.地質勘查工作的環境保護問題.江西煤炭科技.2009(5).
[4] 張文斌,顏毓潔.從“美麗中國”的視角論生態文明建設的意義與策略―從黨的十報告談起.生態經濟.2013(4).
篇10
論文摘要:生態功能區補償法律制度是落實我國主體功能區布局戰略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國生態補償法律制度內容雖已比較系統豐富,但在補償主體制度、補償標準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等方面還明顯不足。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擴大生態補償的主體,優化生態補償的標準,健全生態補償監督管理制度。
十一五規劃綱要和黨的十七大都提出在我國建立主體功能區布局的戰略構想,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其中,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的功能主要是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其利用本地自然資源來發展經濟的能力和本地居民生活將受到極大程度的影響。因此為了切實落實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的政策,真正達到生態修復和生態保護的目的,必須進一步加強我國生態補償法律制度建設。
l我國現有生態補償法律考察
從目前涉及生態補償的法律法規來看,我國生態功能區補償制度的法律制度具有多層次性。生態補償的法律制度涉及到憲法、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及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四個層次,既包括國家立法,又包括地方立法。在憲法層面上,國家在協調私人利益和國家利益的基礎上,確立了在特殊情況下對私人利益實施補償的基本規則,從而成為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的基本。在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4條規定了國家采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和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的根本原則。第19條規定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此外,《大氣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礦產資源法》和漁業法》等對我國生態補償問題亦作了相應規定。在行政法規與規章層面上,《自然保護區條例》、土地復墾規定》(1988年11月8日國務院令第19號).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及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等有力地對我國生態補償制度作出了較為具體的規范。此外,在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層面上,地方人大和政府也不斷加強地方環境保護與生態恢復立法,例如1998年10月2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了《廣東省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辦法》,規定:“禁止采伐生態公益林。政府對生態公益林經營者的經濟損失給予補償。省財政對省核定的生態公益林按每年每畝2.5元給予補償,不足部分由市.縣政府給予補償。此舉成為我國地方生態補償立法的重要范例,對其他地方立法具有明顯的示范意義。這些地方性的法規和規章,為生態功能區內部實施生態補償提供了具體的法律準則。
總之,我國關于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法律制度已經初步形成體系,這些法律制度在不同的領域,從不同的角度對我國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發揮著重要的指引和規范功能。
2.我國生態補償法律制度之不足
雖然生態補償法律制度已經存在并發揮著重要作用,但這并不代表其已經完美無缺。從生態補償基本理念及其實施效果的角度來觀察.這些法律缺陷不僅在宏觀上制約著我國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而且在實踐中無法滿足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的現實要求。綜合看,這些問題與不足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
2.1生態補償的主體單一化
從功能劃分上看.生態功能區主要是對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需要國家和地方共同保護和管理的區域,其主要功能是提供生態服務。根據公共物品理論,生態功能區所提供的這種生態服務應當屬于公共物品。公共產品概念最主要的公共政策含義是.政府應當在提供這類物品上發揮主要作用.否則就會出現供給不足的問題。因此,在市場經濟國家,政府是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主要提供者?!歉鶕@一理論,在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早期階段,我國政府承擔了生態補償的主要責任。從中央政府層面上看,為了貫徹《自然保護區條例》關于自然保護區資金投入的規定,國務院辦公廳1998年8月專門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各有關部門要在政策和經費上積極支持自然保護區的科研和管理工作,重申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國家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同時該規定還要其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多方籌措資金,加大對自然保護區的資金投入,各地政府要把自然保護區管理經費、科學研究經費及必要的建設金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從實際操作上看,我國目前生態補償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資金,而且主要來自于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2000—2005年,中央在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和京津風沙源治理五大生態建設工程累計投資1220多億元;對水土流失綜合防治.三峽庫區.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塔里木河綜合治理和中心城市污染治理等工程投資450多億元。這些巨大的生態補償數字,說明我國生態功能區的資金缺口是如此的巨大.不僅明顯地給中央政府帶來很大的壓力.而且由于在制度設計上缺乏明確的投入規模要求。而且這種較為單一的投資渠道還使得那些從生態服務中受益的地區,游離在付費之外,造成了“東部地區受益,西部地區負擔,多數地區受益,少數地區負擔,下游地區受益,上游地區負擔”權利義務不對等局面。因此,這種生態補償制度主體性缺陷必須予以改變以體現”誰受益,誰補償的環境法制基本原則。
2.2生態補償的標準不明確
補償標準是生態效益補償的核心問題.關系到補償的效果以及補償者的承受能力。一般來說.生態補償的界定來自于損失和增益兩個方面。從損失的角度看,生態功能區因實施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不僅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且還喪失了充分利用當地自然資源發展經濟的機會,其損失是不言而喻的。這種損失既包括直接經濟支出.又包括因環境資源保護而喪失發展機會而產生的間接經濟損失。生態功能區因生態保護和修復對于國家生態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這種價值主要是通過生態服務來體現。1997年Robot·Costanza等將全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劃分為氣候調節、水調控、水土流失控制、物質循環.污染凈化和文化娛樂價值等17種功能。
通過測算,得到如下基本結論:整個生物圈每年產生的價值平均最少為33萬億美元,為全球GNP的1.8倍?!瓱o論這種計算是否全面合理,但可以肯定,生態系統的服務價值是巨大的。也正是因為此,在目前的生態補償保準中存在兩種觀點:一是認為生態補償強度應當按照生態服務功能價值的質量和數量,對補償產權主體環境經濟行為產生的生態環境效益進行補償二是基于生態產權主體環境經濟行為的機會成本補償模式。這就使得在生態功能區補償的確定在實踐中面臨著兩難選擇。選擇生態服務功能價值,恐怕因生態服務功能的天價而補償者的承受能力難以達到選擇機會成本環境資源保護和生態建設因對于民族地區沒有額外的收益,不能夠達到生態補償追求的效果。吲從目前我國對生態補償的標準看,其標準不僅不明確,而且較為低下。在退耕還林補償中全國分南方和北方兩個補償標準,這樣的補償方式在有些地區出現了過度補償、低補償和踩空現象。在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政策的執行中,~些具有重要生態服務功能的林地未得到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因此得不到相應的補償。目前生態公益林補貼標準是5元/畝,遠低于林地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有關專家估測經濟林每年平均產出為36元/畝)。據許智宏.陽合熙.李文華等院士測算.自然保護區如果按每公頃150元計算補償費用.全國自然保護區補償費用21715億元。然而,我國自然保護區每年得到各級政府的總投入不足2億元,許多保護區的保護與維持工作面臨嚴峻的資金壓力.極大地制約著我國自然保護區各項功能的正常發揮。
2.3生態補償監督管理制度不完善
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是一項系統工程,這項工程在實現保護和恢復生態環境目標的過程中,牽涉到生態功能區的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轉換.生存環境變革等重大生產和生活問題。從利益主體的利益目標上來看,生態補償機制涉及到的眾多主體,在目標取向上往往還存在著自我利益與公共利益、近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經濟利益與環境利益、地方利益和整體利益等的中突和矛盾,生態補償實質上是一項全局性的利益大調整和制度大變革。在這樣一個復雜的過程中,如果監管制度真空或監管不力,都將會給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從目前我國生態補償宏觀管理制度上看,我國生態補償資金和物資的日?;I集.資金和物資第使用管理、金融支持管理.補償對象履行補償考評驗收和項目后續管理等等眾多制度還沒有建立;從目前我國生態補償微觀管理制度上看.我國自然保護區管理制度存在多頭管理、無人管理的悖論。目前,自然保護區由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綜合管理,林業、農業、海洋等部門實施專門管理這種多重管理體制致使自然保護區管理權責不明開發和收費爭先;重要的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相互推卸責任。因而,建立自然保護區專門管理機構是必要的。目前,國家和較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有關自然保護區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都要求設立自然保護區專門管理機構.但是對于如何設置管理機構.卻大多沒有任何規定。這種制度建設情況.嚴重地影響了自然保護區管理的專門化和效率化。
3我國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的完善
3.1擴大生態補償的主體范圍
由于資金的極度缺乏,許多自然保護區僅停留在簡單看護上.對于自然保護區發展所必須的環境監測、科學研究和環境教育等均無法開展。這樣的一個投資狀況告訴我們:我國生態功能區的補償渠道必須拓展。從公共物品理論角度看,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旨在進一步提高生態服務質量,在性質上屬于公共產品的范疇。公共產品提供的責任盡管主要應當由政府來承擔,但政府并不是唯一的主體。自20世紀60、70年代以來,~批主張經濟自由的經濟學家,如戈爾丁、布魯貝克爾和史密茲等人曾或從理論或從經驗方面對公共物品私人供給的可能性作了論證。當今,隨著微觀經濟理論的發展,人們發現在公共物品的很多領域,私人或私人間的合作不僅可能,而且可以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從形式上看,公共物品私人提供可以采取三種方式:一是捐助的方式;二是市場方式,即私人投資建設,私人收費管理;三是聯合供給,即私人與政府聯合供給,或私人部門負責生產,政府采購后再提供給公眾.或者政府對私人提供公共物品給予補貼和優惠,也可以是私人與社區聯合供給等。因此.在法律制度設計上,應當在進一步改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生態功能區投資上的責任配置,明確中央和地方各自責任和比例;應當進一步規范中央補貼的性質、規模以及方式等。在此基礎上,不斷探索多元化的私人投資渠道:一是不斷健全環境生態公益事業捐贈法律制度,簡化公益捐贈的方式,擴大公益捐贈減免稅范圍,完善公益捐贈款項使用和管理制度:二是探索生態功能區私人投資模式,在明確生態保護和恢復的基本目標和加強監管的基礎上,在生態功能區的管理和經營中引入私人資本;三是積極、穩妥地開辦生態旅游,不斷增強生態功能區自養的能力四是切實貫徹落實使用者付費、受益者補償制度,開展資源使用者個體補償、流域生態補償以及區際生態補償等。
3.2優化生態補償的標準
有些被補償地方的政府認為,他們不僅需要生態建設和保護的資金,更需要提高當地發展能力和社會福利水平的資金和援助,這往往是處于貧困階段的當地群眾更關心的一個問題。川顯然,生態補償的標準如果僅限于直接損失是根本無法實現其目的。生態補償不僅僅是對禁止開發或限制開發區域的自然投入,而且包括對當地社區或居民生存和發展能力提高的投入。忽視這一點,生態保護的成果就會被那些爭取生存權的居民破壞殆盡。因而,我國生態補償補償的標準應當適當提高,至少應當包括當地居民發展機會的成本損失。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協調環境權和生存權發展權之間的矛盾和;中突。提高生態補償標準并不是要求在全國范圍內的任何區域都要實行一個統一的標準。美國的退耕補償制度,主要采用競標機制.在遵循農戶自主意愿的基礎上,根據各地的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來確定不同的補償標準。這種市場化機制,通過平等協商和利益博弈,有效地實現了對區域的區別補償,解決了生態補償中兩方主體之間的利益矛盾和利益沖突。從歐盟的生態補償政策來看,其對于不同的生態保護和恢復措施、不同生態保護區域的環境條件等分別采用了不同的補償標準。這種差別補償政策,既在整體上減輕了政府和其他主體的經濟壓力,又切實地達到了補償的目的,對我國生態功能區補償制度的制定具有較大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