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治理的必要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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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治理的必要性

篇1

介紹了流域水環境治理涵義、環境NGO的概念;探討了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環境NGO作用的依據、結構、存在的現實問題及原因,進而提出促進流域水環境中環境NGO功能發揮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

流域水環境;環境NGO;水環境治理

流域水環境是以流域為載體的各種環境要素的總和。流域水環境治理包括3層涵義:①工程技術和生態學意義上的治理;②公共管理學和政治學意義上的治理;③行政管理學意義上的治理[1]。筆者所說的是公共管理和政治學意義上的治理,是治理理論在流域水環境管理與保護中的運用。盡管政府在治理流域水環境的過程中不斷地取得成績和進步,但未能從流域水環境管理的體制和機制上作出某種程度的調整和變革。在傳統水環境治理上,我國治理水環境主要是政府主導的科層機制和市場導向的市場機制,但科層機制和市場機制因其自身功能性缺陷,使其未能真正實現水環境的“良治”。因此,迫切需要第3種力量來彌補其存在的缺陷。而隨著我國社會力量的成長,特別是環境NGO的發展,其在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的作用逐漸顯現。所謂環境NGO,是指以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為宗旨,從事各類環境保護活動,為社會提供環境效益服務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包括環保社團、環境基金會、環保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多種類型[2]。因此,研究環境NGO在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的作用,對于完善流域水環境治理體系以及實現流域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1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環境NGO作用的依據

1.1理論依據

1)流域水環境公共物品屬性的要求。從經濟學角度看,流域水環境是一種典型公共物品。作為公共物品,流域水環境的產權往往不明晰,在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搭便車”和“機會主義”等外部性問題。流域內不同利益主體受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經濟理性驅動,盡可能地從流域中牟求最大水利益,從而引發各種水糾紛和水污染事件,出現“公地悲劇”的問題。在完全市場條件下,市場機制因其自身的缺陷并不能有效解決外部性問題;而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政府,也因其“經濟人”角色以及內部性問題使其不可能完全代表社會的整體利益,政府存在失靈的可能。因此,解決流域水環境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問題,需要整合市場、政府、社會3方面的力量,相互補充、相互協作,共同解決。相應地,作為社會力量之一的環境NGO在流域水環境治理中有其參與必要性

2)流域水環境公共治理的要求。“治理”的基本理念是多元、合作和互動,它既能發揮政府功能,又重視社會組織群體勢力的相互合作、共同管理[3]。雖然政府是治理流域水環境的主體,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公眾對流域水環境質量的追求,越來越多水資源問題的凸顯以及對治理水環境專業知識的要求,單一的政府治理模式已無法滿足公眾需求的多樣性,迫切要求各種社會力量的參與。在此過程中,眾多的環境保護團體、環境公益組織、環?;饡拳h境組織將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整合人力資源和社會資源,參與到流域水環境的保護和治理過程中,有利于節約政府的治理成本,有效地保護流域水環境。

1.2現實依據

1)當前水環境管理體制現狀的要求。1988年《水法》明確規定對水資源遵循統一管理和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4]。但這一管理體制僅僅是在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內部進行的職能分工,且這種權責關系在水資源管理實踐中并未能很好理順,在水環境監管中出現“弱監”、“虛監”等問題,因此流域水環境問題單靠行政管理體制本身是難以解決的。這就要求諸如環境NGO等社會力量從不同層次彌補政府在水環境管理過程中存在的空檔,以保證水資源多元管理和可持續利用。

2)流域狀況復雜性的要求。①區域差異性。流域水資源在流域內不同區域在自然條件、自然資源、地理位置、經濟技術基礎、開發條件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此外,流域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涉及不同的學科、技術,需要不同領域技術人才參與。而環境NGO憑借其專業優勢,能夠更有效地治理水環境。②治理對象的多樣性。流域水環境的治理對象復雜而廣泛,政府很難集中精力,而環境NGO可以發揮網絡組織優勢,即不同的環境NGO在分工負責、各司其責的基礎上對水環境進行有目的、有針對性的治理。

2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環境NGO作用的結構

2.1作用的目標:提高流域水環境治理效率

1)環境NGO的參與可以確保政府決策的環保性。環境NGO的自主性和獨立性使得其對政府的依附關系減弱。環境NGO在流域水環境保護與治理中對政府決策的影響力增加,促使政府做出正確的環保決策,以降低環保的成本,提高水環境治理的效率。

2)環境NGO的參與可以確保政府決策的民主性。為了使政府決策能夠更好地保障公眾的環境權益,環境NGO一方面可以督促政府廣泛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從而使環境決策目標體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及時公開環境信息,使公眾隨時了解政府的決策,加強對政府的監督,確保政府決策的民主性,提高流域水環境的治理效率。

3)環境NGO的參與可以確保資源籌集的社會性。流域水環境公共治理特點要求發揮環境NGO自愿性和公益性的作用,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分散資源開展環境保護活動。這不僅可以降低水環境治理的高昂成本,而且可以極大提高流域水環境的治理效率。

2.2作用的政府路徑:促進政府參與流域水環境治理

1)環境NGO是政府環境權力的監督者。政府環境權力是一種公共權力,其權力的行使是否越位、是否缺位、是否合法都要受到非政府組織以及公眾的監督。環境NGO一直發揮著重要的監督作用。

2)環境NGO是政府環境決策的影響者。環境NGO以公共利益為目標,以保護整體環境利益為宗旨,通過有組織的活動喚醒民眾的環境參與意識,監督和影響政府的公共決策,維護環境公共利益。

3)環境NGO是環境法律機制的健全者。環境NGO作為溝通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橋梁和紐帶,向政府及時反映社會企業有關環境方面的建議和要求,供政府制定政策、法律時參考,這有利于推動政府落實相關水環境治理措施,推動水環境方面的立法和提出相關治理意見,完善水環境治理的法律機制。

2.3作用的社會路徑:組織公眾參與流域水環境治理

1)環境NGO是環境保護的宣傳者。公眾環境意識淡薄是影響環境有效治理的根源之一。公眾參與意識的增強離不開非政府組織的宣傳教育。環境NGO可通過開展一些環保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活動,增強公眾保護和治理水環境的意識以及資源環境意識。

2)環境NGO是公眾參與的促進者。環境NGO的公共活動不僅有利于培養公眾正確的參與意識,改變公眾對水環境治理的疏離和冷漠,培養積極的參與態度,而且更有利于培養公眾的參與技能,引導公眾理智地參與到水環境的治理過程中,將行使公眾權利與維護自身利益聯系起來,自覺有效地參與水環境治理。

3)環境NGO是民主價值觀的培育者。在現代社會,公眾關于保護水環境的民主理念很大程度上是在環境NGO等公共組織的自由結社、自我管理的社會生活中逐步養成的。環境NGO具有民主性和自治性的特點。成熟的民主意識有利于溝通各方,促進協調與合作,維持社會正義,解決水資源利用過程中的沖突。

3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環境NGO作用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3.1存在的問題

1)治理過程重中期治理、輕前期和后期治理。①在水污染發生前,環境NGO對水污染的宣傳和預警相對薄弱。雖然環境NGO中有水污染治理方面的專家學者,但是這樣的專業人才畢竟只占一小部分,掌握的水環境信息也相對有限。因此,環境NGO應該鼓勵更多的專業人士參與到水污染的防治過程中。同時督促政府及時公開有關環境信息。②在水污染發生時,環境NGO作為聯結政府與公眾的紐帶,能夠及時捕捉水環境污染信息,積極投入到水環境保護和治理的各項活動中。例如:通過整合社會資源和社會力量,調動志愿者,減輕水污染的損失,緩解社會緊張氣氛。③在水污染治理后期,環境NGO很少建立治理信息反饋機制或參與環境治理的后期跟蹤工作,這項工作往往由政府和企業自身來承擔。

2)參與機制缺失。①管理體制制約導致的參與機制缺失。我國對非政府組織實行雙重管理體制,即“歸口登記、雙重負責、分級管理”,即每一個民間組織都要受到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雙重管理[5]。這種雙重管理體制,使環境NGO參與水環境治理的門檻過高,程序嚴格。②環境NGO自我獨立性弱導致的參與性缺失。環境NGO參與水環境治理過分依賴政府,借助政府的力量自上而下開展活動,喪失了環境NGO原本的自主溝通功能和獨立性。

3)治理方式單一。環境NGO參與水環境治理的方式主要包括:①出版環保的書籍、資料,開展各種講座,加強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和教育,提高社會大眾的環保意識;②關注受到環境危害的弱勢群體,通過自身的行動維護社會公眾的環境權益;③通過組織社會力量直接參與水環境保護和治理;④參與到政府的環境決策中,為國家環境事業的發展建言獻策等。但目前我國環境NGO發揮作用主要通過第1種作用方式治理流域水環境,側重于環境治理的預防的層面,方式比較單一,參與范圍相對狹窄,參與程度不高。

3.2存在問題的原因

3.2.1社會層面

所謂社會資本,是指“關于互動模式的共享知識、理解、規范、規則和期望,個人組成的群體利用這種模式來完成經常性活動”[6]。“信任是社會資本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7],信任是環境NGO社會資本的核心部分,是凝聚組織內部成員的紐帶。雖然環境NGO在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顯,但是其社會資本卻嚴重缺乏。首先,環境NGO的建立源于社會對其價值理念、組織形式、活動方式等的認可和信任。但現實中一方面公眾的水環境保護意識不強、參與性不高;另一方面,環境NGO自身的社會影響力有限,公眾對其認知甚少。因而,環境NGO的建立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認知和信任缺失問題。其次,環境NGO管理運作也要求在信任的基礎上整合各種社會資源。但實踐中,一方面,因環境NGO成員來自于不同的行政區域、專業領域,興趣、信念等參差不齊,相互間缺乏信任;另一方面,現有環境NGO在管理決策、財務管理等方面缺少相應的透明度,環境NGO之間、環境NGO與社會之間缺少有效的溝通方式與渠道,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公眾對其的認可和信任。

3.2.2制度層面

雖然環境NGO在水環境保護和治理領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政府依然是水環境治理的核心主體,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政府,借助政府的力量進行管理,按政府規章辦事,缺乏獨立性和靈活性。公共治理要求水環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要求政府與環境NGO等主體之間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但是各主體間由于責任界定模糊、溝通渠道缺乏,造成代表官方的政府與代表公眾的環境NGO之間矛盾頻發。此外,現行的雙重管理體制制約了環境NGO的發展,使很多環境NGO組織不能通過合法的途徑參與到水環境的治理中。

3.2.3自身建設層面

目前,環境NGO自身建設存在以下問題:①籌款能力有限,主要靠政府資助;②組織管理的不透明,影響其社會公信力;③組織治理結構不完善。組織規模較大的環境NGO,如“自然之友”、“綠家園”等具備相對較好的內部治理結構,而大量小規模的環境NGO的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直接影響該組織的決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以及公眾的認可;④環境NGO的組織體系存在結構性不平衡。大量環境NGO的活動領域主要存在于城市、大江大河的保護和治理,而廣大偏遠落后的農村水環境保護和治理問題則關注較少。

4促進流域水環境中環境NGO功能發揮的對策建議

4.1提高公眾環境保護意識,增加環境NGO參與水環境治理的社會資本

1)提高公眾對環境NGO的認知和期望。環境NGO要有效發揮水環境治理作用,首先必須獲得社會公眾對該組織的認知和了解,這是環境NGO獲得社會資本的前提。只有公眾對其組織性質、結構、功能等有基本認知后,才有可能建立起對其的認可,這可以通過環境NGO的宣傳途徑獲得。其次,基于對該組織的認知,環境NGO必須能夠實現公眾的某種期待,這往往通過環境NGO的一系列環境治理行為體現出來。

2)完善NGO組織網絡。主要從2個方面入手:①強化環境NGO組織內部網絡建設。通過進一步完善組織的治理結構,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強化內部章程和制度的執行,不斷完善人才的培養錄用機制。建立橫向協調網絡,整合組織內部資源。②拓展環境NGO組織外部網絡。建立與政府、企業、國外同行的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擴大環境NGO的社會資源,增強社會對其的認可和信任。

4.2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促進環境NGO制度建設

1)改革環境NGO的雙重管理體制。針對現行雙重管理體制制約環境NGO發展的情形,首先應加強對環境NGO的行為和財務情況進行監督。只要達到規定的標注、符合規定的條件就可以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8]。其次,取消非競爭原則和跨地域活動限制原則,讓環境NGO能良性健康發展[9]。

2)健全環境訴訟公益制度。環境訴訟公益制度的有效性在我國環保實踐中得到了較好的證明。環境訴訟制度為公眾、環境NGO合法有效地參與水環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同時,在出現水環境問題時,公眾也可以通過合法途徑維護其環境權益。

3)建立公共信息平臺。通過信息公開平臺的構建,可以讓公眾、社會、環境NGO能夠分工協作并及時調動社會資源參與水環境治理與保護。

4.3加強環境NGO自身建設,提升組織的公信力和服務效率

1)建立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環境NGO通過公開財務、管理和活動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這種外部監督機制可以使環境NGO內部形成自律,從而提高流域水環境的治理效率。

2)完善NGO組織的內部治理結構。環境NGO必須適應現代管理理念,建立內部治理結構,特別是規模大的環境NGO,而已建立內部治理結構的環境NGO,必須進一步完善各種制度,確保管理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3)培育結構合理的組織體系。政府應積極培育一些專業能力較強的環境NGO組織,尤其是加強農村地區環境NGO組織的建設,使我國環境NGO組織功能更加協調,種類更加齊全。

4)加強人力資源建設。在流域水環境的治理過程中,對環境NGO成員專業素質、組織溝通協調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環境NGO組織需要通過多種途徑吸引社會中的高素質高專業素養的人才,從而提高環境NGO在水環境治理中的影響力,擴大其服務范圍,培養NGO組織的創新能力。

作者:范倉海 駱詩霞 單位: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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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俞可平.治理與善治[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4]阮本清,王浩,梁瑞駒,等.流域水資源管理[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1.

[5]王名.改革民間組織雙重管理體制的分析和建議[J].中國行政管理,2007(4):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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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露天采礦;礦產資源;地質災害;環境污染;治理恢復

礦產資源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 大規模的礦山開采為人類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同時也破壞著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而人類的生存和社會的發展又依賴于良好的自然環境系統的支持。因大規模的礦產開發造成地質環境嚴重惡化已經成為制約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甚至影響了本地區可持續發展的進程。因此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不僅僅是觀念的轉變,也是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人與自然和諧統一、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一、露天礦山開采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由于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條件變化,歷史上大規模無序開采,使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地質環境問題突出,從而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

(1)地質災害嚴重。幾乎所有的礦山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危害,露天礦山主要表現在:①是露天開采使邊坡改變原有的天然平衡狀態,地面及邊坡開挖影響山體、斜坡穩定,導致巖(土)體變形,誘發崩塌和滑坡等地質災害;②是礦渣隨意堆放,造成超負荷堆放,引起滑坡;③是部分礦山礦渣順溝堆放,遭遇下雨,溝內匯水攜帶大量礦渣形成泥石流。(2)石漠化嚴重。開采現場遺留下來的開采面絕壁林立,采石坑中到處是殘留的礦體、礦柱和任意堆放的廢石堆和的采礦地板,破壞了生態環境,環目四處望,處處皆石頭。一片石漠,滿目頹廢。(3)植被荒蕪。采場內石漠化嚴重,沒有可供植物生長的土壤,局部可見有星星點點的綠色,彰顯生命的頑強。采場周圍植被也殘遭破壞,許多地方都被碎石、廢礦渣掩埋了。(4)占用大量土地。采礦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固體廢棄物堆放形成礦渣堆,占用了大量土地。(5)水土流失嚴重。采礦往往把周圍植被砍伐殆盡,水土流失嚴重,地表喪失或部分喪失了生態功能,造成水土流失、巖石、甚至荒漠化。(6)直接或間接污染水源。礦山生產排出大量廢水,如礦坑水、洗礦選礦水、礦渣矸石堆受雨水淋漓后溶解了礦物質的污水以及礦區其他工業廢水、生活廢水等,大部分未經處理,排放后直接或間接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周圍農田、土地,再進一步污染農作物,惡化生態環境。(7)大氣污染嚴重。停采后的采石場中,廢石堆到處都是,粉巖粉、小碎石,經風吹,飄入空中,隨風飄蕩,彌漫空中, 輕則天空混沌,重則遮天閉日,危害嚴重。

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必要性大規模的礦山開采為人類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同時也破壞著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一系列地質環境問題,不但給社會增加了不安寧的因素,同時還引發了種種社會問題,因此,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不僅僅是觀念的轉變,也是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人與自然和諧統一、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1)提高礦區生活質量。礦山在開采過程中形成的土、石、灰、渣到處堆積,有可能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區容易形成地面塌陷,對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危協;粉煤灰、粉塵飛揚,造成空氣污染;水土流失加劇;有害有毒液體、氣體滲漏、溢出,使使大氣、水體被污染,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活、生產和身心健康。經過環境治理,礦區內地質災害得到有效治理,植被得到恢復,生態環境得到改善,成為生態優良,環境優美場所。(2)增加耕地,提高土地使用率。礦區土地復墾是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礦山開采后形成的大面積采坑,通過覆土,進行回填,一方面增加了耕地面積,同時也可以為部分礦工和當地農民重新開拓生產和生活門路, 緩和企業和農民的矛盾,有利于促進社會安定團結。(3)有效預防地質災害的發生。礦山開發過程中,破壞了山坡土體,造成邊坡失穩,修建護坡、擋土墻,有效防止崩塌、滑坡的發生。(4)綠化環境,恢復植被。由于礦山的開采破壞了植被, 產生的廢石、廢渣等松散物質極易促使礦山地區水土流失,甚至形成地質災害。在礦區內進行植被恢復,可大幅度提高礦區的植被覆蓋率,減少水土流失,從而降低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爆發幾率,減少礦山污水對礦區周邊水系的污染,礦區生態環境和地貌景觀可以得到逐步恢復,生態環境質量大幅度改善。

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措施目前人類礦業活動對環境的破壞,已經嚴重影響并危及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給國民經濟造成嚴重的損失,國家也日益重視礦山環境治理工作。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出臺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規定本著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全面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有效保障礦產資源開發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目標就是通過采取一定的保護及治理措施,最大程度的減少礦山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問題的發生,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有效遏制水土資源和地質地貌景觀的破壞,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篇3

一、水、移民與社會發展

水問題是一項重大的社會問題,它還引發了很多次生問題。水問題不僅直接影響了當下人們的生產與生活,而且對人類的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影響日益明顯,亟需學界開展更為深入的學術研究。

區域性惡劣的生存環境既會加劇貧困問題,也會制約脫貧進程。宋林飛(江蘇省人民政府參事室)認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在于找準和補齊短板,而貧困就是最突出的短板。鑒于惡劣的生存環境與貧困之間的關系,他將環境移民視為反貧困的重要手段,并主張結合社會力量幫助貧困地區的弱勢群體。他指出,環境移民包括三類,其中:因洪澇、干旱和泥石流等災害性環境事件導致的環境移民可稱為“環境災害移民”;因水土流失、沙漠化和荒漠化等生態環境退化引起的環境移民可稱為“生態移民”;而因環境污染事件導致的環境移民可稱為“環境污染移民”。據其報告,全國各地自2001年起,先后開展了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截至2015年底,中央補助投資累計363億元,易地搬遷貧困人口已經達到680多萬人。此外,該報告還立足于我國農村存在一批“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實情,提出要加快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脫貧的建議。施國慶(河海大學)認同宋林飛闡述的反貧困與建設小康社會之間的關系,指出貧困地區大多存在水害和缺水等水問題,解決水問題有助于促進小康社會建設。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為保證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我國一直高度重視水利建設。但是,農村水利面臨著“灌溉最后一公里”的問題。賀雪峰(華中科技大學)認為,表面上看,“最后一公里”(水利設施竣工了,但是農民田間地頭的毛渠不通,致使大中型水利設施難以發揮實效)是工程問題,但事實上是治理問題和組織問題,因為即使國家修建了完善的水利設施,但把分散的農戶協調起來使用水利設施并不容易。這需要分攤水費,需要農戶協商達成共識,只要有一戶想“搭便車”,就會有更多農戶跟進,從而導致使用大中型水利設施的行動失敗。這種現象導致的干旱被稱作“治理型干旱”。所謂“治理型干旱”不是真的干旱,也不是現有工程無法將水抽到田里,而是農村基層組織渙散無力,不能組織農民分攤用水成本。他在安徽皖河農場調查時發現,皖河農場在生產自救方面的能力明顯高于周邊農村,有著合理的排灌體系以及科學的管理隊伍,抗洪能力強,能夠旱澇保收。通過比較研究,他主張充分利用我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制度優勢,解決“治理性干旱”。他認為,“灌溉最后一公里”是各個國家和地區面臨的普遍問題,而我國農村具備的集體土地制度是解決這一問題的獨特資源,他主張學術界和政府機構利用好這一制度優勢以改善農村水利治理。鄭曉云(云南省社會科學院)認為,農民對公共事務的關心和投入下降、缺乏強大的組織建設是農村水利管理不善的原因,賀雪峰從土地制度這一大背景思考農田水利激發了新的研究思路。

水利風景區是國家保護地體系中的重要類別。在生態文明建設背景下,水利風景區成為高附加值的發展載體。蘇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以廣東水岸公園、四川仙海湖特區和浙江仙居為例,提出了在生態文明建設背景下,面對水流相關保護地的社會角色、利益結構發生轉變的現狀,如何發展水流相關保護地的思路。他以“水流”為中心,以水利風景區為例,對水流相關保護地的社會角色和利益結構展開分析,認為要科學地將具有區域特色的水利風景區建設成為國家公園的組成部分,將貼近人居環境的水利風景區建設成為綠色的生活生產空間。他主張將國家政策與地方水資源性質、經濟狀況相結合,對水流相關保護地進行規劃建設,側重“供給方”政府改革,將水流產權問題作為切入點剖析相關利益結構的變化。他認為,我們既需要積極推進環保工作,也需要在追求綠色的過程中讓利益相關者都能得到“實惠”,如此才能讓環保具有可持續性。張俊峰(山西大學)立足于蘇揚描述的水流相關保護地的建設思路,指出每個區域的水流相關保護地的建設都要根據地方特色,融入地方文明精神,體現當地的人文素養。

“水權”是理解中國社會的重要切入點。張俊峰通過對晉蒙地區歷史水權價交易問題的比較研究,提出以水為中心理解鄉土中國社會的歷史變遷,并認為歷史水權研究對于當下生態文明建設和水權制度改革具有現實意義。他運用大量史證資料,闡述了清至民國年間山西水利社會中公私水交易的類型與形式,通過列舉租水文約、典水文約、佃水文約三個史例,對蒙地的水權交易進行分析。在對晉蒙地區水權交易分析的過程中,張俊峰認為日本學界水利共同體解體說在中國北方并不能成立。水權這個概念是水資源缺失條件下的產物,當時正因為清晰的水權意識和明確的水權歸屬,才維護了正常的用水持續。他指出,土地與水的關系可能存在從“地水結合,水隨地走”到“地水分離,地隨水走”的轉變。在水資源日益匱乏、價值不斷凸顯的歷史條件下,山西水利社會存在著從“以土地為中心”到“以水為中心”轉變的可能與趨勢。鄭曉云認為,張俊峰的研究具有可行的現實價值和學術價值,目前在缺乏有效的解決民間水權糾紛的背景下,傳統的解決思路可以給我們提供⒎。

作為農業發展的基本要素,水利灌溉不僅是物質資料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水文化的精髓。鄭曉云提出,很多文明都是建立在灌溉發展的基礎上,在需要灌溉設施作為生計基礎的地區,灌溉就是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他以中國紅河流域和日本大分縣竹田直入地區為例,從文明進程與文化遺產的角度分析了灌溉發展與當地經濟進步、文明發展的互動關系。他提出,灌溉的發展是居民根據當地自然環境探索出的一種新的生態互動模式。在這種相對和諧的互動中,灌溉的發展可以促進當地農業發展模式的轉型,形成新的農業生產格局,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形成與灌溉相關的新的社會經濟關系和社會合作機制,醞釀出與之相關的水文化,進而成為當地居民的精神財富。張俊峰認為,國內外對水的研究是有傳統的,并經歷了最初的從意識形態方面探討水與國家以及水與政治的關系,轉變到對水利事務的關注。他認為,關注水對地方社會文明影響的學術研究具有重要價值,對開展水文化和水社會研究具有啟發意義。

當前,水污染形勢嚴峻,如何進行有效治理依然面臨很多挑戰。黃濤珍(河海大學)基于目前中國流域水環境治理府際關系模式以及治理中的事權劃分,指出了我國流域水環境治理面臨的困境,強調了政府間相互協調與合作的重要性。她以淮河流域水環境治理府際關系的情況為例,分析了在我國水環境治理中各政府部門縱向、橫向的交錯復雜關系,指出我國政府在水環境治理中存在縱向事權與橫向事權的權利配置交叉重疊問題、流域水環境保護與地區經濟發展公平權的沖突問題以及府際之間合作難等問題。她指出,政府部門間權責界定分明非常重要,而制度上的改善可以規避管理水流域低效的弊端。在治理水污染過程中,民間環保組織(NGO)具有重要作用。宋言奇(蘇州大學)以蘇州的民間環保社會組織為例,對我國民間環保社會組織的模式與扶持策略展開了分析。他認為,目前我國存在三種民間環保社會組織模式,即“基金會贊助模式”“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和“志愿者模式”。他的研究發現,“綠色江南”是蘇州較為典型的“基金會贊助模式”的民間環保組織,該組織曝光了鼎興電子的污染河流數據,并監督鼎興電子對污染進行整改,使河流恢復原狀,參與開展關于太湖流域高排放企業會,和其他四家環保組織共同調研報告《誰在污染太湖流域?》。鄭曉云認為,在現代社會,水與社會的關系越來越緊密,NGO對緩解水問題以及水與社會的沖突都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

水社會學的理論構建和學科建構具有重要意義。施國慶針對水社會學相關議題展開了探討。他在對水的相關概念、水與社會的關系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并闡述了水社會學的基本理論與方法。他認為,水社會學是用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研究水社會各個行動主體之間的互動關系及水社會運行和發展的一門社會學分支學科。所謂水社會,指的是以水為紐帶,由水資源的使用者、開發者、生產者、產品或服務提供者、運行管理者、規制者、受影響者,水生態和水環境的保護者、影響者、受影響者、規制者,以及與水關聯的社區和組織所構成的社會。他認為,水社會學主要研究水資源利用、水資源開發、水資源保護和水資源管理等社會學問題。張俊峰肯定了水社會學這一分支學科建立的必要性,認為水在當前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決定了水社會學研究的價值。鄭曉云從學科建設的角度分析,認為與水利社會學相比較,水社會學發展的潛力更大。此外,他還從學科發展體系的現實性、便利性和可操作性等角度考慮,建議水社會學學科建設初期不要囊括太多的內容,適度“瘦身”有利于學科建設。

二、水利與社會

水利及水利設施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依托。作為農業大國,我國各個地區都有其地方特色明顯的水利設施及水利文化。從水利視角探討相關社會學問題、思考社會變遷,不僅有利于人們科學認識水利設施和水利管理,而且有利于推動社會發展。

水利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與水利相關的社會問題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陳阿江(河海大學)在回顧水利社會學發展歷史的基礎上,闡述了水利社學的性質與定義,探討了水利社會學可能的研究領域。他認為,水利社會學屬于社會學按“行業分類”的社會學分支學科,且存在狹義與廣義之分,前者是指防洪與灌溉等層面的水利社會學,后者是人類社會涉水事務的水利社會學。水利社會學的研究領域兼具傳統社會學的研究領域和相關水利領域,包括組織制度、生活生計發展與“水利之害”(因水行動產生的社會問題、水利工程產生的社會后果等)。在此基礎上,陳阿江還探討了水利社會學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基礎。鄭曉云認為,水利社會學建設有其學術發展的需要和現實需求,并建議推動相關經驗研究。

杰、王春(河海大學)通過對蘇北農民用水戶協會的調查和思考,分析了鄉村水利的制度設計等問題。他們認為,總體上看,蘇北各地農村水利運轉基本順利。鄉村用水秩序看似一湖靜水,但這并不意味著用水戶協會可有可無,實質上反映出村民對基層水利管理傳統的一種習慣性服從。他們的調查發現,不少農民對于水費價格偏高頗有微詞,卻只能被動承受。他們認為,農民用水戶協會制度的推行,是為了節水減排進而減輕農民的水費負擔,但更深層次的制度用意在于借此激發農民民主管理意識,并滲透到鄉村自治的其他領域。然而,制度催生的現實是農民用水戶協會與制度設計的理想狀態相差甚遠,實際運行陷入了重重困境。黃濤珍認為,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背景下,農民用水戶協會的組織化進程以及未來承擔的新職能都有著很大的研究價值。

水利不僅僅是基礎設施,也是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的一部分。吳金芳(安徽師范大學)從水環境與國家政治經濟系統、水環境與地方社會秩序、水環境與地方文化民俗、水活動與生態環境四個方面開展了水利社會研究。她認為,自然環境、水利、社會三者之間相互關聯、相互影響。水環境對地方社會秩序的構建而言,既是限制性因素又是拓展性因素;與此同時,水環境對地方文化、民俗的影響,也附上了當地水資源的性質與特色。她提出,需要從環境史的角度解析人類水活動與生態環境之間的互動。宋言奇認為,吳金芳從國家政治、地方政治和鄉村文化三個層面出發,作了很好的文獻梳理,為未來的學術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何志揚(河海大學)認為,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災害,是中國長期面臨的主要氣候災害類型之一,由此導致的非自愿性的災害移民規模龐大。他基于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案例的分析,認為氣候災害移民的安置政策存在供需錯配的問題,據此提出了相應的調適措施。他認為,政府機構要重視水災等自然災害的應對和受災移民安置政策的研究,轉變氣候災害移民安置的傳統思路和模式,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的災后重建安置體系。

此外,還有學者對水利水電項目中的性別視角和傳統水利管理理念進行了剖析和解讀。王旭波(河海大學)通過描述水利水電項目社會性別影響評價工具和流程,展示了水利水電項目社會性別影響評價分析框架。她認為,社會性別影響評價工具可以幫助理解項目開展的現狀、語境以及項目對這些背景環境帶來的影響,并且在后續發展中可以用社會性別標準評估潛在的影響及其實現情況。程得中(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基于水利視角,對歷史時期巴蜀基層社會治理進行了剖析,闡述了社會各階層在水利工程建設與維護管理中的角色,提出了針對水資源分配產生的糾紛的解決措施。他希望通過分析歷史時期巴蜀基層社會水利事務的治理,可以為當下中國的新農村建設提供一些參考。宋言奇提出,可以利用《公共事物的管理治理》的思路來理解傳統社會的農田水利,認為傳統水利管理的研究可以為現代農村水利建設提供借鑒。

三、海洋與社會

學術界在“水與社會”這一主題研究中,逐漸從內陸擴展到了海洋。當前的海洋開發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也對學界探討這一問題提出了更高要求。

崔鳳(中國海洋大學)以海洋實踐為主體,通過梳理海洋實踐的概念、具體表現和特征,分析了現代人們的海洋實踐對社會變遷的影響。他認為,海洋實踐就是人類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的實踐活動。在現代社會,利用、開發和保護海洋的各種實踐活動,在廣度、深度、動力和內容方面都演變出了有別于傳統社會的現代特點。在描述海洋實踐的全面性、合作性、開放性、高風險性、高科技性、海陸一體性及潛力性特征的基礎上,他梳理了海洋實踐活動社會變遷影響的具體表現。他認為,可以從微觀層面漁村的產生與變遷,中觀層面沿海城市的產生與變遷,宏觀層面沿海地區的變遷及區域性海洋社會的形成與變遷,來分析海洋實踐對社會變遷的影響。

在全球氣候變化和極地冰川融化等因素的影響下,海平面上升議題成為政府和公眾關注的重要內容。黃健元、梁皓(河海大學)運用SPRC(源―路徑―受體―結果)模型,從資源子系統、環境子系統、經濟子系統和社會子系統四個方面剖析了海平面上升對我國沿海地區產生的影響。他們主張通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思路來解決相關問題。其中,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海平面上升的預防政策體系,提升民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起良好的國際合作關系,等等。王歡(河海大學)基于“資源―環境―社會―經濟”耦合關系的系統分析視角,認為海平面上升對沿海地區的發展具有多方面、多層次的傳導性影響。她梳理了海平面上升對我國沿海地區的自然影響,分別是海洋和海岸防護工程、海岸侵蝕、風暴潮、海水入侵與土壤鹽漬化、沿岸低地淹沒、近岸生態系統和海洋權益。她立足于預測和數據分析,認為未來我國沿海海平面呈緩慢上升的變化趨勢,而海平面的持續性上升還會導致沿海地區風暴潮災害頻發。張鑫(河海大學)通過對風暴潮災害損失與災害救助之間的關聯分析,提出了風暴潮災害四維救助體系的建構。她指出,風暴潮災害具有發生時間集中、地域差異顯著、經濟損失嚴重等特點,可以從時間維、空間維、邏輯維三個路徑來看待風暴潮災害損失與災害救助之間的關聯,并闡述了風暴潮災害救助保障體系建構的四個體系:風暴潮災害救助的內容體系、風暴潮災害救助的結構體系、風暴潮災害救助的層次體系、風暴潮災害救助的服務體系。

當前,我國海洋污染形勢嚴峻,衍生了很多社會問題。顧金土(河海大學)以江蘇海州灣海水質量的變化為例,分析了海洋環境污染的嚴重性。他認為,目前沿海開發的戰略定位促使漁民形成了向內和向外這兩種反應類型,即分別采取近海露天養殖和工廠化車間養殖兩種生產方式。這兩種方式在生產過程中雖然有很大的差異,但都會對海洋環境風險造成影響,只是程度有所差別。就工廠化養殖而言,它本身也積累了較高的社會風險,比如2006年11月和2015年7月“嗑藥多寶魚”的負面新聞就引起了產業災難。陳濤(河海大學)認為,海洋污染不僅導致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引發了大量的利益沖突和維權運動。他以蓬萊19-3溢油事件中路易島居民的環境抗爭為例,分析了政府在漁民環境抗爭中角色轉變背后的利益訴求。他指出,“維穩壓力”和“去污名化”是基層政府走向漁民環境抗爭對立面的雙重機制。其中,“維穩壓力”主要源自政績考核壓力,而“去污名化”主要源自地方政府對海產品銷售(包括出口)以及沿海旅游業等經濟收入的考量。

四、結語

篇4

【論文關鍵詞】荒地排河;現狀;問題;治理;實施方案

1河道概況及存在的問題

1.1河道概況

1.1.1河道現狀。荒地排河開挖于1970年,位于獨流減河以北,起自石化泵站(乙烯泵站),沿獨流減河左堤北側,經大港發電廠,穿津歧公路,在大港發電廠循環河北側,東至擋潮閘入海,全長16.7 km,負責獨流減河以北、北環路及上高路以南、八米河以東、海濱大道以西范圍內的排水。排水范圍內主要有天津石化公司、100萬t乙烯、油建公司、大港發電廠、新泉海水淡化公司、古林街、石化園區、開發區、生活區、港東新城,正在建設的南港輕紡園,排水面積61.39 km2。

1.1.2水利設施情況?,F有六米河、十米河、城排明渠、板橋河4條河道匯入荒地排河;沿河座落石化泵站(16 m3/s)、大乙烯排水泵站(13.8 m3/s)、十米河泵站(16 m3/s)、城排泵站(6 m3/s),4座泵站的排水能力為51.8 m3/s。南港輕紡園的雨水、污水的排水規劃正在編制,如果不開辟新的入海河道,其雨水、污水只能入荒地排河。

1.1.3歷年治理情況?;牡嘏藕訌拈_挖至今,對解決該區域的排水問題發揮了很大作用。近幾年來,雖然先后建設了大港發電廠節制閘、??趽醭遍l,并對險堤段和入??谟俜e進行了治理,但河道治理與大港經濟社會的發展相比仍較為滯后。

1.2存在的問題

1.2.1設計斷面小,排水標準低。原河道負責排除荒地、農田的積水,排水采取自流形式,設計標準低,排水時間長[1-2]。

1.2.2地權與河道管理分置,年久失修。該河上段占地屬津南區,由三角地指揮部管理,長3.3 km;中段占地屬大港管理,長6.47 km;下段占地屬塘沽,由鹽場管理,長5.43 km。由于種種原因,3個行政區沒有對河道實施有效管理,造成堤防及沿河水利設施破爛不堪。

1.2.3淤積嚴重,排水不暢。由于水土流失和海潮挾帶泥沙沉積的影響,河道的淤積深度在1.5~2.5 m之間;另外,汛期多發位時,河道水位被潮水頂托持高不下,水位抬高,雨水不但不能入海,反而會造成漫溢,淹泡臨河低洼的區域。

1.2.4排水面積加大,增加了排水壓力。由于沿河企業、園區、城區的快速建設,使地面截留、滲漏減少,而企業的外排水標準高,導致排水量大幅增加[3-4]。

2治理的必要性、目標及規模

2.1治理的必要性

2.1.1城區排水的需要。天津石化100萬t乙烯、南港輕紡園、陸港橡膠等一批大項目相繼落戶大港,東部城區建設正在加速,原先的農田、荒地、坑塘,正在快速轉變為工業園區和現代化城市。由于用地性質改變,排水標準也應相應提高。初步測算,荒地排河的流量達到70 m3/s時,才能滿足排水要求,而現狀荒地排河的最大排水能力只有10 m3/s,遠遠滿足不了城區發展對排水的要求。大港城區附近另一條入海河道是獨流減河。獨流減河全長68 km,是大清河主要入海河道,擔負著保衛天津市區防洪安全、渲泄大清河洪水入海的重要任務,大港段河道還擔負著引黃濟津和南水北調的引水任務,排水壓力比較大。

根據有關規定和河道上下游的實際情況,大港城區及企業的雨水不能向獨流減河排水。一是獨流減河水質要求。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2008]9號《關于對海河流域天津市水功能區劃的批復》的要求,萬家碼頭至十里橫河段日常期間2010年應達到ⅴ類水水質目標(飲用水輸水期間2010年應達到ⅲ類水水質目標),十里橫河至南北腰閘段2010年應達ⅴ類水水質目標。由于各單位排水不能保證達到ⅲ類或ⅴ類水質要求,因此向獨流減河排水不符合天津市水功能區劃的要求。同時,該段河道是引黃濟津和南水北調的重要引水河道,一旦入獨流減河的水質影響引水水質,不但影響市區居民的引水安全,而且將產生極其不好的政治影響。二是獨流減河汛期行洪要求。獨流減河負責大清河水系的泄洪,遇有上游洪水經獨流減河泄洪時,設在獨流減河左堤的口門必須封堵,避免發生險情,以確保天津市區安全。三是對沿河企業單位的影響:①對大港油田和北京地下儲氣庫的影響。自大港電廠南北腰閘建成后,為保證大港電廠安全生產(水位要求、水中無雜物),除上游洪水下泄外,北腰閘不允許開啟。因此,排入獨流減河的水無法入海,只能囤積在河道內,抬高河道水位,造成漫灘現象,直接影響大港油田油井和北京地下儲氣庫的正常生產。②對大港發電廠的影響。由于大港發電廠機組按海水冷卻設計,冷卻水中若有大量的污水對機組的腐蝕非常嚴重,不利于機組設備的正常運行。③對沿河生產單位的影響。沿河自然養殖戶較多,葦地魚池數千公頃,若排水造成污染,養殖戶索賠損失,引起群眾上訪事件,引發社會不穩定。因此,荒地排河成為大港城區雨水排外的唯一河道,具有保證城區排水安全的重要意義。

2.1.2水環境治理的需要。當前,濱海新區快速發展,城市面貌日新月異,而荒地排河做為城區外圍唯一的入海河道,河道的水環境與城市發展不協調。因此,必須對荒地排河進行綜合治理。

2.2治理目標

完善設施,提高功能,確保區域排水安全;推進水環境治理,創造良好的水生態環境,實現人水和諧[5]。

2.3治理規模

2.3.1工程任務。全面治理荒地排河石化泵站(大乙烯泵站)至入???6.7 km河道。

2.3.2治理規模。根據企業排瀝標準及各排水口入河流量,兼顧長遠發展,進行分段設計:①十米河以上段工程治理規模:石化泵站排水流量16 m3/s,乙烯泵站排水流量13.8 m3/s,河道排水流量按30 m3/s考慮。②十米河至板橋河段工程治理規模:十米河以上排水流量30 m3/s,十米河泵站排水流量16 m3/s(正常運行12 m3/s),城排泵站排水流量6 m3/s,該段排水流量按50 m3/s考慮。③t型河口至擋潮閘段工程治理規模:t型河口以上河段排水流量50 m3/s,板橋河匯入排水流量20 m3/s,該段排水流量按70 m3/s考慮。

3工程實施方案

3.1設計依據

工程等級和排瀝標準參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荒地排河治理工程按ⅳ等工程進行治理。遵循的主要規范、標準及文件有:《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98)《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天津市大港區河道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建議書》?;举Y料來源是2008年12月實測帶狀地形圖和縱橫斷面圖地面附著物調查成果。

3.2河道縱向布置

(1)石化泵站(乙烯泵站)至電廠鐵路涵洞(0+000~6+820)段:按現狀河道的走向進行布置。

(2)鐵路涵洞至板橋河(6+820~8+450)段:按新挖河道進行考慮。

(3)t型河口至擋潮閘(8+450~15+200)段:按現狀河道的走向進行布置。

(4)擋潮閘以下2 km段:按現狀河道走向進行布置。

3.3橫斷面設計

(1)石化泵站至城排泵站(0+000~3+800):長3 800 m,按規劃部門的要求,河道南側預留10 m寬用地,北側預留60 m寬用地,采用矩形斷面,河道上口寬45 m,占地寬55 m。

(2)城排泵站至電廠鐵路涵洞(3+800~6+820):長3 020 m,該段地形較為寬闊,采用寬淺式斷面,河道上口寬80 m,占地寬110 m。

(3)電廠鐵路涵洞至板橋河(6+820~8+450):長1 630 m,南側為電廠住宅樓,北側是建國村住宅區,建議采用矩形斷面,河道上口寬60 m,占地寬80 m。

(4)t型河口至油田桁架(8+450~9+770):長1 320 m,河道向西側擴挖,采用寬淺式斷面,河道上口寬75 m,占地寬100 m。

(5)油田桁架至擋潮閘(9+770~15+200):長5 530 m,河道向北側擴挖,采用寬淺式斷面,河道上口寬95 m,占地寬110 m。

(6)擋潮閘到入海口(15+200~17+200):長2 000 m,以清淤疏浚為主。

3.4建筑物改造

沿途建筑物改造17處,其中:鐵路方涵5處,需擴建3處,改建為橋1處,拆除1處;擴建節制閘2處;擴建導虹1處;左右堤需新建閘涵7處;新建交通橋1處、桁架1處。

3.5管道切改

需要切改管道19處、89條。其中沿河管道20條,跨越河道管道64條,穿越河道管道 5條。

3.6工程占地

工程共計占地140.08 hm2,其中利用原河道37.96 hm2,新增占地102.12 hm2。石化泵站至城排泵站共占地2.75 hm2,新增乙烯項目部0.21 hm2,新增津南區1.29 hm2;城排泵站至電廠鐵路涵洞共占地18.15 hm2,新增津南區11.55 hm2;電廠鐵路涵洞至板橋河共占地33.22 hm2,新增大港24.16 hm2;t型河口至油田桁架共占地13.04 hm2,新增占地13.04 hm2,古林街上古林村、建國村12.19 hm2,大港電廠0.85 hm2;油田桁架至擋潮閘共占地13.19 hm2,新增建國村9.23 hm2;擋潮閘至入??诠舱嫉?9.73 hm2,新增塘沽42.64 hm2。

3.7工程投資估算

3.7.1主要工程量。河道治理:清淤土方92.47萬m3,挖土方78.96萬m3,漿砌石21.46萬m3,砼1.08萬m3,復堤土方65.04萬m3。建筑物改造:沿途建筑物共17處,其中:鐵路方涵5處,需擴建3處,改建為橋1處,拆除1處;擴建節制閘2處;擴建導虹1處;左右堤需新建閘涵7處;新建交通橋1處、桁架1處。管道切改19處、89條。

3.7.2投資估算。工程總投資約6.08億元,其中,河道擴挖、堤防加固1.35億元,建筑物改造0.47億元,管道切改0.44億元,地上物賠償0.11億元,工程占地2.95億元(新增占地1 02.12 hm2),綠化、景觀0.32億元,臨時工程0.15億元,獨立費用0.29億元(設計費0.04億,建設管理費0.05億,預備費0.20億)。

3.7.3工程治理計劃。分2期實施:一期工程投資4.85億元,主要實施河道清淤、擴挖、筑堤,管線切改,建筑物改造,土地占用賠償。二期工程投資1.23億元,主要實施堤防護砌、綠化及景觀建設。

3.8實施計劃及投資匹配

按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根據區域內各單位排水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進行資金分配籌集,按排水面積計算,各單位需投入的資金情況在工程實施前另行計算統計。

4效益與管理

4.1效益

荒地排河治理工程實施后,可以帶來多方面的效益,主要有以下幾點:為各大企業的排水提供可靠的保障;完善原排水系統的功能,有效提高排水能力,最大程度減少洪澇災害帶來的損失;保持生活生產的正常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打造宜居的城市水生態環境,達到綠化、美化、環保的目的,實現人水和諧。

4.2工程管理

治理工程完工后,由大港水務局按照《天津市河道管理條例》的規定統一管理,并做好日常維護,以保持河道的設計排水能力;依法行政,嚴格控制排水口門,確保排水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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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明生,肖仲凱,董小濤.石化行業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特點與對策[j].黑龍江水利科技,2010(2):7-8.

篇5

摘要:分析了巢湖流域農村面源污染現狀,指出了農業面源污染的主要表現形式,從生活污水治理及沼氣工程兩方面探討了流域污染綜合整治措施,并闡述了巢湖流域整治后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關鍵詞:面源污染;整治措施;巢湖

中圖分類號:X7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1)10013203

1 引言

面源污染是指溶解的和固體的污染物從非特定的地點,在降水或融雪的沖刷作用下,通過徑流過程而匯入受納水體(包括河流、湖泊、水庫和海灣等),并引起水體的富營養化或其他形式的污染。農村面源污染是相對于點源污染而言的一種水環境污染類型,其污染物濃度通常較點源污染低,但其總負荷卻非常巨大。農村面源污染起源于農村過量和不合理地使用農藥、化肥,小規模畜禽養殖的畜禽糞便,以及未經處理的農業生產廢棄物、農村生活垃圾和廢水等,在農田、園地等區域,土壤中氮、磷養分和農藥殘留等污染物通過地表徑流、土壤進入地表、地下水體,形成大面積污染,從而造成面源污染,使得各類農村面源污染所造成的水環境質量惡化問題日益明顯和突出。

2 農村面源污染的表現形式

(1)肥料與農藥的使用不當造成土壤、水質和大氣的污染,進而通過食物、飲水和空氣危害人體健康。肥料中的氮磷以及殘留的農藥進入地表和地下水體,造成水體NP和農藥污染、水體富營養化和農產品質量下降等后果,此外還導致營養失調與NO3-積累,土壤結構破壞(如土地板結),促進土壤酸化,降低微生物活性。

(2)低效、高毒和水溶性農藥生產量和使用量大是我國農藥品種結構不合理的主要標志。在一些高產地區,每年施用農藥可達30多次,用量高達300kg/hm2以上。1985年以來施用除草劑的農田每年也以200萬hm2的速度在遞增,土壤、水體和大量農產品受到污染,而且導致不少地區的農田生態平衡失調,病蟲害越治越嚴重,進入惡性循環。農用化學品對農村生態環境的影響隨著施用量和施用品種的增加以及施用區的擴大而越來越明顯。

(3)水土流失?!?001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數據顯示,我國耕地現有數量為1.28億hm2,其中坡度大于25°的陡坡耕地606.67萬hm2,15°~25°之間的坡耕地0.12億hm2,主要分布在耕地少、山地多的西部地區。人多地少矛盾導致了土地的利用的高負荷,毀林開荒的現象嚴重。根據全國土地資源調查的結果,全國耕地面積占土地總面積的13.7%,而水土流失面積約占全國水土流失面積的33.3%,每年的土壤流失量是全國的66.7%。土壤的大量流失導致了大量營養物質的流失,對水體的污染日趨嚴重。

(4)農村生活垃圾主要包括農業固體廢棄物(主要是植物秸稈)、農村生活垃圾、農村生活污水。植物秸稈等農業固體廢棄物每年的產生量十分巨大,但其中大部分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各類作物的廢棄物產生量不同,專家估算任何干的農產品中25%的物質是廢棄物?;ɑ苁卟私斩掃^去基本全用于肥料,農民將其或直接丟棄在田間地頭,或放火焚燒或任其腐爛,資源浪費現象嚴重。秸稈產生量最大的9個省份為黑龍江、河北、山東、河南、江蘇、安徽、湖北、湖南及四川。這些省份每年的秸稈產生量均超過3 600萬t,秸稈產生總量占全國秸稈產生量的59.5%,面臨著嚴重的農田固體廢棄物流失的問題。

(5)生活污水。由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空白,排放的污水大部分未經處理就直接排入附近河道,最終流入巢湖,使氮磷富集于巢湖。

(6)畜禽養殖業的污染。主要是由于對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和廢水未進行合理的處置造成的,其主要污染物是有機質、氮、磷和病原微生物,其主要影響是對地表水體的耗氧和水體的富營養化,以及硝酸鹽帶來的地下飲用水源的污染。此外,畜禽糞便發酵后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從全國的分布來看,畜禽養殖分布依然是圍繞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成為經濟發達地區的菜籃子基地,但東部地區由于集約化和土地占有量的矛盾使得畜禽污染顯得十分突出。

3 巢湖流域農村生態治理分析

3.1 巢湖流域農村生態治理的必要性

巢湖是我國重要的淡水湖泊,巢湖流域是我國重要的糧棉油主產區。一個時期以來,巢湖污染加劇,水環境持續惡化,這主要是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但農村不合理生產生活方式造成的面源污染也起了一定作用,特別是氮、磷污染,加劇了水體富營養化。近年來,隨著農業集約化程度的提高和養殖業的快速發展,過量和不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用化學品以及畜禽糞便隨意排放造成污染問題越來越突出。農村每天產生的大量生活垃圾、畜禽糞便和部分農作物秸稈沒有得到有效處理利用,農村面源污染情況與前幾年比,呈上升趨勢,污染問題不容樂觀。目前巢湖流域農村面源污染所占比例已經超過巢湖外部污染總量的50%。當前巢湖流域污染嚴重,已直接威脅到合肥市居民的飲用水安全。更令人擔憂的是,與農村水環境、農村飲用水源密切相關的次級河流及水庫水體的水質已明顯下降,而次級河流污染已經對巢湖構成嚴重威脅,農村面源污染目前已經嚴重威脅到了巢湖流域的整體水環境,因此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農村面源污染。

3.2 巢湖流域污染特性

巢湖流域污染有工業污染,但主要為農村面源污染。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結果,2007年,巢湖流域總氮2.74萬t,總磷排放量約為0.33萬t。其中城鎮生活源是巢湖流域COD、氨氮、總氮和總磷排放的主要污染源,分別占各自排放總量的58%、82%、52%和68%;農業源總磷和總氮排放量分別占流域排放總量的48%和32%。主要污染原因為農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低,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低,面源污染防治對策難以落實;環境意識淡薄、環境治理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水資源價格低,沒有形成節約用水和重復用水的價格約束;產業結構不合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緩慢和運行資金缺乏,現行管理和運行機制不完善。

4 農村面源污染綜合治理措施

4.1 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巢湖周邊農村人口分散,人口數量多,目前基本沒有任何農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和處理措施,農村生活污染源成為影響水環境的重要因素,嚴重污染了農村地區居住環境,農村大部分地區河流水體普遍受到污染,最終排放到巢湖,使巢湖的水質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農村居民居住總體較為分散,局部相對集中,針對以上現狀,應因地制宜地選擇50戶左右的集中連片的農戶為一組,通過排污管、溝對污水進行集中,最終進入厭氧發酵-人工濕地處理系統進行污水治理,其特點是成本低、效率高,有利于污水的集中收集,節約工程投資,同時也可以減少堵塞、淤積等情況的發生,符合農村污水處理工藝要求和農村現狀。污水經處理后可用于池塘養魚或農田灌溉,在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和農村生態環境的同時,節約水資源。

通過一、二級厭氧發酵池,利用厭氧微生物對有機質發酵、分解作用,降低污水的化學需氧量、生物耗氧量及懸浮物,達到污水的凈化;再通過自流方式進入垂直式人工濕地床,在耐水植物和土壤(填料)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的三重協同作用下,污水中有機物通過過濾、根系截留、吸附、吸收和植物光合、輸氧作用,促進兼性微生物分解來實現對污水的高效凈化,從而實現對生活污水的達標處理。

4.2 加快農村戶用沼氣工程

針對巢湖流域地理位置、農村種植業狀況及氣候資源條件,可實施農村戶用沼氣工程,以“豬-沼-糧(菜、果、魚)”能源生態模式為主,以農戶為基本單元,以“一池三改”為建設內容,利用房前屋后的山地、水面、庭院等場地,每戶建設容積為8m3的全混凝土結構家用水壓沼氣池,同步對畜禽舍、廁所、廚房進行改造,使沼氣池的建設與畜禽舍和廁所改造結合,收集養殖糞便、污水以及生活污水,通過沼氣池的厭氧發酵處理,變廢為寶,構成養殖――沼氣――種植三位一體的庭院經濟格局,避免了污水向四周環境的排放,形成生態良性循環,增加農民收入(圖1)。

5 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分析

5.1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實施的效益分析

(1)在項目區進行污水的集中收集、處理,可以有效的解決新農村建設的污水處理問題,實現農村城市化、田園化,積極促進新農村的建設。

(2)目前我國農業因缺水而造成的糧食減產約為250~480億kg,巢湖流域同樣存在上述情況,直接影響農民的收入水平。通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實施,收集農村污水,資源化處理后用于農業灌溉,將減少因缺水造成的農業損失,使農民得到實惠。

(3)農戶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可以有效的解決農村生活污水的無序排放,農村的臟、亂、差問題,極大的改善農村環境。

5.2 農村戶用沼氣工程實施效益分析

(1)使巢湖流域生態環境得到極大改善,帶動周邊農民大量使用有機肥,減少了化肥、農藥的施用量,從而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巢湖流域的農村面源污染問題,減輕巢湖流域的水污染。

(2)促進庭院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加強農村戶用沼氣建設,通過開展多種模式的綜合利用,充分合理地利用光、熱、水、土和生物質能資源,種植與養殖并舉,實現庭院經濟和糧食生產的同步發展,建池戶年節支增收1 000元左右,既保證了農民溫飽,又增加了經濟收入,符合農村實際情況,是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一條捷徑。

(3)促進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增強農產品的競爭力。通過戶用沼氣池建設,一方面,農民大量使用沼氣,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減輕農產品污染,并逐步按照無公害農產品標準進行生產,提高農產品食用安全水平。

6 結語

通過巢湖流域農村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后,可有效減少農村污水的排放,改善巢湖流域整體生態環境,農業生產現狀,可實現農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梢源蠓忍嵘r村生產、生活環境質量,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大力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生態家園建設,造福廣大農民和子孫后代。巢湖流域可基本實現生態平衡,生態系統步入良性循環,潔凈的灌溉水、優良土壤環境質量和穩定的農業生態系統,將為巢湖流域生態農業和其它生態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條件,為巢湖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和其它生態經濟的發展發揮良好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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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周 健,王 歐,方 炎.農業面源污染的綜合防治與補償經濟制的建立[J].環境教育,2004(11):12~13.

Pollution Characteristics of Rural Non-point Source in Chaohu Lake Basin and its Comprehensive Remediation Measures

Wang Qiaoling

(Hefei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Hefei 230041,China)

篇6

關鍵詞:水污染 治理措施 安全飲水

中圖分類號:X5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5(c)-0128-01

1 水污染的分類

水污染的污染源主要來自于人類生活生產活動,現階段我國的水資源污染源主要是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三大類別。第一,工業廢水。工業的廢水對于水資源的污染最為嚴重,工業廢水主要的特點就是污染面積廣、廢水量十分大,其中還包含成分十分復雜的化學元素、一經排放,受污染的水源就很難徹底治理干凈。第二,農業廢水。我國是典型的農業大國,每年在進行耕作時將會使用大量的農藥,這就造成了農業用水中包含大量的農藥成分。我國水土流失情況嚴重,大量的農藥隨之流入江河湖泊之中,導致流域中含有大量的有機成分,致使水中植物瘋長,水質日趨惡化。第三,生活污染。生活中人們會使用含有化學成分的清洗劑,洗衣粉等,并且在日常生活的廢水中還有糞便、垃圾等,我國每年生活污水排放量巨大,這也會對水資源造成污染。

2 水污染情況以及危害

我國每年有大量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到水域中的污水,這就造成大量的河水受到污染,導致水中生物滅絕,而且污染情況還在加速加深,導致我國能供人飲用的安全飲用水越來越少。水質污染不僅在進行工業生產時會對生產設備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還會破壞周圍的生態環境,甚至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對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

居民飲用受污染的水,或通過食物鏈污染的水源進入到人體內,會給居民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的損害。受過污染的飲用水中會包括可誘發癌癥的各種化學元素。有時水源會被病菌、寄生蟲等污染,也會誘發許多疾病。有些存在農藥成分的飲用水會在人體中長期積蓄,對人體的免疫、生殖功能都會造成嚴重的影響。

在近幾年中,我國水資源的品質呈現直線下降的趨勢,水環境日益惡化。我國各大江河海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在進行檢測的河流中有百分之七十受到了污染。我國的地表水與地下水都存在著不容樂觀的污染情況,并且污染情況在不斷的加深。

3 水污染的治理措施

3.1 加強對工業廢水排放的管理

想要緩解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就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業污染。要及時淘汰各方面都比較落后的工業企業。工廠也要注意避免使用和及時更新老舊的生產設備,防止設備使用不當造成污染及浪費。要大力的貫徹循環經濟方針,企業要大力實行綠色生產,在開始生產時就要注意材料的使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實現在生產中產生盡可能少的廢物、保證生產的產品對于環境的傷害最小化,產品的設計者要重視生產的生態化。并且企業還要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將責任明確到個人,便于管理。在工業園區集中的地區大力發展生態工業,形成生態綠色的產業鏈條,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合理規劃,將上游的企業生產出的廢料變成下游企業的生產原料,進行廢物利用。對于有巨大危害性的因素踐行嚴格監管,如防止核輻射等。

3.2 有計劃的治理重點污染源

改善水環境質量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加大對于重點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制定周詳的計劃,有步驟的各個擊破。重點污染源是因為污染的程度嚴重,所以會給治理造成一定的困難,治理時間也會偏長。所以,有關部門要制定出治理計劃,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對有些治理難度較大的企業,就可以從工藝方面對其進行治理,主要先控制其污水排放量。

3.3 調整產業結構、管控點源污染

點源污染是存在固定的排放點的,將工業、城市等污水從集中的排放口排入江河湖海中。因此,企業要聯合有關污水治理部門,大力實行清潔生產,將研究成果切實的落實到實際的生產之中,從污水排放的根本上解決水污染問題。國家應該對企業提供一定的資金及技術支持,從而減少污水的排放量,提高環境質量。有關部門還要在水源地制定相關的水質標準,在飲用水的水源地加大治理力度,從源頭改善水質。

3.4 加大農業污染的治理力度

推進農村的生態建設,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型畜禽養殖場提供技術支持,保證養殖場內具有污水處理設施。要對動物的糞便進行充分的利用,借鑒?;~田的生產模式,形成生態產業鏈,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量、同時保證養殖的質量與數量、保護環境。要使農業環境生產現狀得到改善,就要大力的實施綠色、生態農業的生產模式。使農業生產與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相適應,更好的完成對于新農村的建設。

4 安全飲水的必要性

水在人類的生活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安全飲水是人類生存最基本的需要?,F階段城市居民基本上能喝到安全的飲用水,矛盾主要存在于農村地區,因此政府大力解決農村地區引用水安全問題迫在眉睫。

4.1 是人民保障基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保證居民的飲水安全是公民獲得基本人身權益的保障,有助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水利工作者及有關部門必須要重視的問題。飲用水不安全就會影響到我國公民的生命及生活安全,危及公民的健康,這也會制約社會經濟的前進步伐,百害而無一利。

4.2 有助于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

建立飲水安全工程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需要,是農村建設所需要重要基礎設施。這對農民的健康及生命安全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F階段,我國農村普遍存在著飲水安全的問題,飲水設施落后老化,就會對和諧的農村建設造成不穩定因素,制約農村的進一步發展。因此必須盡快解決農民的安全飲水問題。這樣有助于減少農民的生病幾率,切實的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

4.3 解決安全飲水問題是政府職能體現

農村地區普遍經濟基礎較差、農民的收入只夠日常的生活花銷,因此政府更應該對農村進行大力扶持,改善農民的生存環境,對水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統一進行協調及治理,保證農民能喝到放心的飲用水。

4.4 提高國民凝聚力、尊重民意、有助于“民心工程”的順利實現

安全飲水工程在農村尤其是遇到旱災時就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在農民可以通過安全飲水工程喝到放心水的同時,也會體會到國家對氣的關懷,百姓會對政府抱有感恩的心態,對此工程的認可度很高。這就有助于解決農民的憂慮、實現農民的愿望、使農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5 結語

因此,隨著我國經濟和城市發展腳步的加快,水污染也會隨之加劇,居民能否喝到健康的飲用水需要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解決水污染問題迫在眉睫。現階段我國的專家及學者已經開始研究有效的解決辦法,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國的水污染情況會適當的減輕,居民也不用再為飲用水安全問題擔憂。

參考文獻

[1] 李貴寶.中國水環境惡化成因及其保護治理對策[J].南水北調與利科技,2012(1):29-33.

篇7

關鍵詞:水污染;治理;環境經濟手段

我國水污染狀況正日益嚴重:污水排放總量增長速度較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國家環??偩值慕y計是,2001年為428億噸,2004年為482億噸,3年增長了12.6%;主要水系水質惡化趨勢沒有得到控制,劣五類水質比例仍然很高,國家環??偩痔峁┑馁Y料表明,2004年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達不到飲用水源的標準;水污染事故頻繁發生,經濟損失較大,據調查統計,從2001年到2004年,全國共發生水污染事故3988起,平均每年近1000起。這組數據既呈現出我國水污染治理所面臨的緊迫形勢,也折射出我國水污染治理工作嚴重滯后的無奈。

我國水污染治理嚴重滯后的現狀是由歷史的、經濟的、法律的及水體自身特點等多種原因造成的,而其中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不完善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國目前的水污染防治立法所采用的環境管理政策仍是以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預和控制為基礎,所使用的環境經濟手段并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從而影響了水污染防治中市場作用的發揮。

環境保護的經濟手段是為達到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相協調的目標,利用經濟利益關系,對環境經濟活動進行調節的政策措施。該手段的恰當運用對于提高政府環境管理的效率和加強環境與經濟的協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治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發展與治理矛盾突出的水污染治理中尤其顯得重要。因此筆者將就如何在水污染治理中引入多維環境經濟手段展開論述,以期對水污染治理的進一步法制完善提供可行性建議。

一、水污染治理中環境經濟手段運用的現狀

我國目前在環境領域應用的環境經濟手段包括超標排污費、污水排污費、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污水處理費、SO2收費、生態環境補償費、礦產資源稅和補償費、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排污許可證交易、“三同時”保證金、治理設施運行保證金、廢物交換市場、廢物回收押金、環保投資渠道、補貼等。

但我國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水污染防治法》)明確的環境經濟手段只有超標排污費、污水排污費、污水處理費?!端廴痉乐畏ā返?5條明確了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我國目前所采用的是“雙收費制度”,即只要排放污水就要按數量征收污水排污費,排污單位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還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排污費。第19條規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水污染防治法》第16條雖然規定了總量控制制度,《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也補充了排污許可證制度,但由于并未規定排污許可證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因此全國范圍內的排污許可證交易制度并未建立。

由此可見我國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目前所采取的環境經濟手段單一,主要就是收費?!百M”的收取是運用經濟杠桿調節水污染防治與企業發展、居民用水間的關系,長期以來對我國的水污染治理起到顯著的作用。但其存在收費標準是否合理,收費資金管理是否公開,收費資金使用是否公平等一系列問題,從而在開發、利用、保護和改善環境資源的刺激(鼓勵或抑制)效果上不如水污染稅;在污染總量的控制效果上不如污染權交易制度;在對水環境實施侵害與受侵害者的權益維護上不如環境保險制度。因此我們在完善水污染防治立法的過程中應適時引入多維環境經濟手段,以彌補單一收費制度的不足。

二、水污染治理中多維環境經濟手段運用的設想

(一)稅費制度

稅費制度包括稅收與收費。在水污染治理的范疇內收費制度即排污費、超標排污費等費用的收取。稅收制度即征收水污染稅,也就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有排放水污染物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稅率進行征稅。

然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基于環境保護目的而征收的環境稅體系。對煤、石油、天然氣、鹽等征收的資源稅收及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其主要目的是調整企業間的級差收入、促進公平競爭,而非促進環境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因此現有的主要針對環境保護的稅收手段僅限于采用一些稅收優惠獎勵綜合利用及能源節約。從而針對水污染征稅也尚在理論的研討中。但筆者認為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先行引入水污染稅有其必要性及可行性。

1、水排污費與環境稅的征收對象較為一致

環境稅一般以污染物的排放量為征收對象,即有污染就要征稅。這與水排污費的征收標準是一致的,而與環境噪聲、固體廢棄物等污染防治方面實行的超標收費制度是不同的。因此在水污染稅的計算和征收上所遇到的阻力將較小。

2、“費”改“稅”的轉換思路為水污染稅的征收提供契機

由于排污費存在征收方式不科學,收費標準低,列支使用不合理,征收范圍過窄的問題,學術界及有關部門提出了三種解決思路:一是對排污收費政策進行改良;二是對現有排污收費政策徹底改革,以“稅”代“費”;三是通過立法促進環境稅的分期分批實施。第三種思路既體現了以“稅”代“費”的改革趨勢,又適當減低了改革的風險與難度,因此為大多數學者所認可。而在我國開征環境稅條件尚不完全成熟的情況下,先行試點開征水污染稅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出于改善我國水污染狀況的緊迫要求:開征水污染稅可以籌措水污染防治資金,以改變現行水排污費拖欠嚴重、征收困難所造成的水污染防治資金嚴重不足的窘境。另一方面出于水體保護的公眾效應:水污染治理涉及的區域廣大,對象復雜,先行開征水污染稅有利于提高納稅人對于環境稅的認識,并為環境稅的征收提供經驗。

(二)財政制度

1、補貼

補貼是政府為實際的或潛在的污染者提供的財務刺激,主要用于鼓勵污染削減或減輕污染對經濟的影響。合理的補貼是鼓勵當事人防治污染和環境達標的重要途徑,補貼被廣泛應用于許多國家,如法國給工業提供貸款以控制水污染,意大利為固體廢棄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供補貼,德國為因突然采用污染控制手段而資金周轉不靈的小企業提供幫助……而不合理的補貼會鼓勵生產領域的高環境代價和不良增長,無償撥款或貸款貼息容易導致排污者形成"等、靠、要"的錯誤觀念,而不是積極治污;容易導致資金截流,不合理支配,甚至擠占、挪用,以致發生貪污等現象。

正是由于補貼的恰當運用會發揮積極作用,而其不當運用會帶來負面作用的這種雙重性,決定了在水污染治理中應當保留這一財政刺激制度,但為了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應當在立法中對其運用的對象、條件、方式、方法等予以規制。以避免由于無法可依而使補貼處于一種隨機性、任意性、單一性的狀態,并且由于缺乏監督以及必要的責任形式而在水污染治理過程中帶來負面的影響。

2、生態補償

廣義的生態補償是指環境資源受益人、國家、社會、其他組織對因生態保護而利益受到損害或者付出經濟代價的人給予的適當經濟補償。我國在森林資源的保護上確認了該項制度,目前開始試用于水污染治理方面,長江、嘉陵江等江河污染治理今年起試行生態補償機制。但在水污染治理中的生態補償應作狹義理解,即補償的主體應是地方人民政府,而不涉及具體的單位和個人。這也是把該制度歸類為財政制度的原因。

首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6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采取措施改善環境質量"的規定,以及“水源受益者應該補償受害者”的原則,地方人民政府作為受益者理應分擔上游地方人民政府的治理費用。

其次,水污染生態補償機制的實質是流域上下游地區政府之間部分財政收入的重新再分配過程,目的是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勵機制,使整個流域能夠發揮出整體的最佳效益。

最后,一般的單位及個人難以承受巨額的補償資金,即使地方人民政府也必須將其納入生態建設專項基金,每年由中央及省級政府統一劃撥,??顚S?。

將生態補償機制運用于水污染治理中有利于解決河流跨流域治理的難題,使上游政府及百姓認識到,保護好水源就是創收,就是發展經濟,使保護水資源成為主動、自覺行為。因此也應將其納入水污染防治立法的范疇中,使其在全國范圍規范、有效地施行。

(三)市場創建制度

市場創建制度中,在污染治理方面主要是排污權交易制度。排污權交易又稱買賣許可證交易制度,是指在環境部門監督管理下,各個持有排污指標的單位在有關的政策、法規約束下進行的交易活動。該制度的優點在于:可以降低總的治理污染的費用,有利于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有助于實施總量控制,實現環境保護目標;有利于政府對環境狀況進行宏觀調控,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

水污染治理的排污權交易制度已逐漸從理論走向實踐,從試點走向成熟。例如2004年5月起,江蘇省選擇了太湖流域的張家港、太倉、昆山和無錫市的惠山區3市1區,進行購買水排污許可證的試點,并逐見成效,目前除部分出入湖的河流外,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已基本達到“十五”目標。而今年5月江蘇南通在我國首次構建了區域性水污染物排放權交易體系。因此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時可以考慮引入排污權交易制度,使其在全國范圍內得以施行。

(四)責任制度

環境責任保險是責任保險的下位概念,是以責任保險作為防范環境污染風險的法律技術手段。目前我國尚未全面建立實質意義上的環境保險制度,有關的環境責任保險被納入公眾責任險的范疇。然而,環境責任保險作為一種社會化責任填補救濟制度,應當作為試點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有所體現,并逐漸擴展到環境保護的其他領域。

建立環境責任保險的必要性主要表現在可以保證環境污染受害人及時、足額獲得補償;強化保險公司對企業環?;顒拥谋O督管理;減輕企業破產危險。同時建立環境責任保險也已具備可行性條件:有發達國家較完善的制度可供借鑒;我國環境侵權訴訟的發展為環境責任保險的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我國已存在對船舶、石油鉆井等造成的污染事件所產生的責任保險;中國保險業日漸成熟壯大并有不斷開展新業務的需要。

環境責任保險的設定需要解決風險核保、險種設計、保險費率設置、保險模式選擇、保險機構確定等一系列具體問題,可以先將其用于水污染的治理進行試點。首先確定水污染責任險,一方面是因為嚴重的水污染現狀所帶來的緊迫感;一方面是因為水污染往往帶來巨大的財產、人身損失,社會影響大、范圍廣,在目前的生產規模和技術水平下,侵害者一般都難以承受。如果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確立對水污染風險企業進行強制保險的制度,將分散企業巨額賠償的風險,也使受害者得到充分的賠償,從而減少社會震蕩。

三、水污染治理中多維環境經濟手段運用的銜接

(一)多維環境經濟手段的綜合運用

“采用行政調整、市場調整和社會調整相結合的綜合調整機制,在不同時期對不同類型的自然資源采取具有針對性的調整模式,是正確對待和改革完善現行的利用自然資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調整機制的可行性思路?!边@種綜合調整的思路既可運用于自然資源的利用,也可運用于污染的治理。在水污染治理中運用多維環境經濟手段便是這一思路的體現,同為環境經濟手段,都具有國家協調與市場運行的特征,但它們之間也各有側重,稅費制度與財政制度側重于行政調整,污染權交易制度側重于市場調整,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則側重于社會調整。

同時,任何一種環境經濟手段都不是完美的。稅費制度與財政制度的運用會引起國家財力的增減變化,而遏制甚至扭轉水污染狀況所需的費用是高昂的,因此會面臨資金短缺的困境。污染權交易制度的局限性在于:一般僅限于同時對一種污染物的排污權進行交易;實施與執法的規則和程序比較復雜,操作難度相對較高;買賣雙方的相互尋找、信息搜尋和談判協調等會帶來較高的交易費用。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主要是針對環境損害而設立的,可以將加害者的損害賠償責任社會化,也正因為如此,較多地受到如保險公司發展狀況,公民環保意識,企業保險意識等社會因素的制約,僅僅環境方面的立法不能完成該制度的設計。因此在水污染治理的過程中必須以水污染治理、水環境保護為目標綜合運用多維經濟手段,以實現最佳的組合效應。

(二)多維環境經濟手段的側重運用

水污染治理之難是多種因素綜合造成的,其中比較突出的幾個方面的原因是:水污染治理的資金投入不足;缺乏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有效措施;相關單位及個人缺乏水污染治理意識等,而這些難題可以通過一定的環境經濟手段有針對性地予以解決。

首先,大部分環境污染治理項目或工程都是建設工期長、資金投入多、收效慢,也就是其公益性和社會性要大于其經濟性,因此在以市場融資為主的前提下,需要政府的資助以彌補市場融資的不足。對于收益性較低、需要政府扶持的如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及經營、區域性水環境保護工程的建設及經營、水污染治理技術及相關產品的前期開發等,可以運用補貼及生態補償手段。而政府財政的資金來源在很大程度上則要依靠排污費的收取及環境稅的征收。

其次,流域水污染涉及面廣,流動性大,而且在長期的治理過程中被分割管轄,因此要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必須突破過去的地域局限性、形成整體觀念、大局意識。污染權交易制度及生態補償制度可以為流域水污染的控制提供較為有效的途徑。污染權交易制度的前提是把整個流域看成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從而實現總量控制的目標。生態補償可以從制度上避免條塊分割的治理模式,讓水域上游與下游共享環境利益,共擔環境治理負擔,同心協力為水域污染的治理作出貢獻。

最后,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水污染治理意識作為一種意識范疇,難以通過環保宣傳等方法在短期內改變,但可以通過稅費制度及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予以引導。稅費制度的作用在于:單位及個人只要排放污水就要繳費或納稅,為了減少費用的支出會自覺地控制對水的不必要污染。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則是通過強制保險的方法,使單位及個人從重視自身環境權益的角度提高環保意識。

(三)多維環境經濟手段的發展趨勢

本文所探討的水污染治理的多維環境經濟手段是針對水污染治理的特點及現有環境經濟手段的理論現狀所提出的,而水污染治理的經濟手段應當伴隨著水污染治理實踐的不斷發展,環境經濟理論的不斷完善日益形成一個完整的構架。

1、應在《水污染防治法》中適時引入成熟的環境經濟手段。目前,只有排污費的收取等少量制度納入《水污染防治法》中,而其他的多維環境經濟手段尚處于試點甚至理論的探討中。因此應當加快多維環境經濟手段的法制化、標準化進程。長期試點的一些環境經濟手段,已經成熟的就納入《水污染防治法》在全國范圍內施行,尚未成熟的要積極找出對策予以完善。

篇8

關鍵字:水資源;存在問題;基本原則;規劃思路

一、西青區水資源的現狀

1水資源現狀

我國人均水資源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而天津市人均水資源占有量為160立方米,僅為全國平均值的1/15,是全國300多個缺水城市中形勢最嚴重的。西青區水資源總量均值為4900萬立方米,人均122.5立方米,低于天津市平均河道總蓄水能力不過0.42億立方米。為了緩解水資源短缺的狀況,1983年建成引欒入津工程,并多次實施引黃入津。近幾年城市化建設迅猛發展,工業、農業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本區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增加,水資源短缺的狀況越來越嚴重,供水壓力也越來越大,污水處理亟待解決。

南水北調通水后,全市實施統一調配,計劃為我區配置水利年平均1.04億立方米。首先,解決居民生活用水,其次為工農業生產和生態用水,農業灌溉暫不列入考慮范圍內。2010年,西青區居民生活、工農業生產用水總量超過2億立方米,南水北調工程仍然不能完全滿足我區的用水需求,因此必須走節水型社會治理的道路。

2水資源的組成

目前,西青區居民生活及工業用水引用的是灤水和地下水,農業灌溉主要利用城市污水,部分園田使用的是淺層地下水。近幾年大氣降水量大量減少,外來水源又不能完全滿足用水需求,促使人們惡性開采地下水。另外,水價差額也造成了人們更傾向于利用地下水。

二、西青區水資源利用存在的問題

1過度開發地下水會引發一系列的地質災害。深層地下水位形成深大漏斗,部分地區埋深不足100米;地面沉降嚴重。

2水污染情況愈發嚴重。由于排放的城鎮生活污水。工農業廢水均不能達到排放標準,造成河道中的水被嚴重污染,河系水質長期處于污染狀態。

3水資源浪費現象嚴重。水資源已經嚴重短缺,再加上人們的節水意識不夠,城鎮和農村的浪費現象非常嚴重;企業的節水技術不高,使得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不高;渠道及取水建筑物的不配套已經農村灌溉用水模式不夠先進,使得農業用水的有效利用率很低,這些都造成了水資源的嚴重浪費。

4水利信息化程度不高。防洪減災安全系統、地下水位自動檢測系統水平較低;在水資源開發利用、水質保護、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等各方面技術都需要提高。

5水利建設管理體質和運行機制存在不足。當前我區涉水問題的管理體制是水務局、建委、旅游局以及環保局等多頭管理。這種管理方式使得我區涉水事務的基礎設施建設缺乏統一的規劃,不能跟上城市化進程,使已建工程不能完全發揮效益,造成重復建設基礎設施的現象,浪費現象嚴重。產權制度和法人責任制不明確,涉水事務改革之后,導致資產經營滯后,水利建設產業化進程緩慢。政府成為水利建設投資主體,而項目法人則成為附屬,這造成投資浪費的主要原因,政府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歸屬不明確,運行和維護不能做到管養分離,使建設后的工程產權不清,導致水費征收不到位,資金使用效率地,嚴重制約了水利建設的發展。

三、西青區水資源管理應堅持的原則及規劃思路

1水資源管理的基本原則

1.1堅持水利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原則,水利建設要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速度保持一致,統籌兼顧各行各業對水利的需求。

1.2堅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原則。統籌考慮水資源的開發、利用、配置和節約,突出水資源的合理開發,與此同時,要提高防護瀉洪的能力。不僅要提高供水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節水意識,加強對水資源的保護。

1.3堅持以人為本原則,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提高水質、水環境治理力度,從源頭上改善人民的生活條件,提高城鄉水環境質量。

1.4堅持全面規劃、標本兼職原則??茖W制定計劃,妥善處理各部門、城鄉間的開發與保護,按照城鄉發展、結構調整以及生態建設的要求,合理配置水資源。

1.5堅持全面推進水利改革,以改革促進發展的原則。深化水利體制與機制改革,理順職能,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水利良性運行機制,促進水利事業全面發展。

1.6堅持依法治水,科學治水的原則。要加強水法制定的建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提高管理隊伍的素質,加大執法力度。并依靠科技創新,提高水利整體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堅持科學治水。

2西青區水資源管理規劃思路

2.1通過修建管網和建筑物,使二級河道形成水循環體系;對骨干泵站進行改造維修、對部分河道進行清淤;拆除違章建筑物。建設污水處理廠,以此來防止水資源被污染;建立節水指標體系、引進節水技術和設備,在最大程度上節約水資源,用管網入戶的形式來提高城鎮和村民飲水標準;提高信息化建設提高我區水利科技含量;通過改革體制與機制使涉水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建立新型融資機制,使水利建設形成新的活力和動力。

2.2結合西青區城市與鄉村協調發展的特色,通過建立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水資源合理開發與有效利用體系。防污治污生態環境體系、節水指標化體系等,實現河道景觀化、污水處理資源化。水利城市化、標準現代化、構建具有城鄉特色的水生態區縣。

2.3全面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對全區三條一級河道堤防全面加固,獨流減河完成漿砌石護城,沿河閘站進行徹底加固和維護。10年內實現農業灌溉全部節水化,提高水資源利用率。努力擴大農田的有效灌溉面積,按照渠、水、田、林、路綜合配套的要求,建設高標準農田。截止到2015年,主要防汛工程的防洪標準要達到百年一遇水平,全區農田除澇標準要達到十五年一遇以上。

2.4按照天津市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間,全面實施“碧水工程”和《海河流域天津市水污染防治規劃》,我區將合理開發利用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在規劃和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不斷促進節水型經濟結構的形成;加強水環境的保護,加強對子牙河水源以及南水北調沿線的防污治理,提高對水資源的保護力度;要鞏固和提高污染治理的成果,確保企業在污水排放中全面達標;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提高污水處理率;完成水污染防止的清污分流調控工程;解決我區西部地區和西北地區的污水排放處理,改變二級河道水質環境狀況,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保護飲用水源:劃出并設立子牙河引用水源保護區,實施子牙河清淤工程,對排污和河面飼養要嚴格控制,加強南水北調沿線污染的防治工作;

第二、改變二級河道水質的狀況:控制向二級河道排水,恢復生態河流功能;

第三、集中對城鎮污水進行控制和治理。建設西青開發區污水處理場和西部及西北部清污分流調控工程,解決污水排放出路問題,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

第四、污染源治理:在污染源治理基本達標基礎上,強化企業治理深度,推行清潔生產和強化監督管理,促進污染源全面穩定達標排放。

篇9

關鍵詞:煤炭資源開發;生態破壞;法治對策

中圖分類號:X1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7)04-0061-04

湖南省煤炭資源比較豐富,產量在全國排名第18位,但開發利用程度很低,缺乏對違反規劃開發法律責任的具體規定,導致現有的煤炭規劃形同虛設,同時缺乏有效煤炭規劃的約束指導,導致礦業權設置和交易不規范,資源的勘查開發秩序較亂,爭搶資源問題較為嚴重。并且湖南省煤炭資源開發利用不合理,資源回收率低,浪費和破壞嚴重,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根據上述情況,結合湖南省實際,現通過對湖南省煤炭資源開發現狀進行分析及存在的問題,闡述煤炭資源開發對該省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情況,并從法理的維度進行分析,為解決煤炭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造成的一系列問題提供更充分的理論依據,也為湖南省解決煤炭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破壞提出了幾點法治對策。

一、湖南省煤炭資源開發現狀

(一)煤炭在湖南省能源消費結構的重要地位

煤炭是湖南省能源消費在主要的能源消費中占70.2%,“十二五”期間煤炭產量每年產量達6600-8500萬t,有力支撐了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而煤炭企業的傳統發展模式在為人們提供能源的同時,也為社會帶來了諸多問題。加快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煤炭企業可持續發展,為經濟發展提供足夠資源和環境容量的重要舉措。目前,湖南省已探明的煤炭資源總量超過85億t,累計探明的煤炭量38.69億t。長期以來,湖南省資源產業一直是“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單向直線開發模式,與之相對應的煤炭企業發展模式則是“快速建礦、強力開采、廢物排放、缺乏治理”,這種傳統的開發模式帶來了諸多問題。比如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嚴重,利用率低,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生態平衡受到嚴重破壞。

當前煤炭資源開發的狀況仍然與現實的需求存在較大差距,部分地區和企業缺乏長遠眼光和社會責任,只注重短期利益,不注重煤炭資源的綜合利用和環境治理,導致我國煤炭工業仍處于盲目擴大規模、資源開發無序、大量浪費和粗放開發、低效率利用、環境污染等狀況下,資源優勢不能真正轉化為經濟優勢。

(二)湖南省煤炭資源開發中存在的問題

1.資源保障程度偏低、有效供給能力不足

湖南省雖然是產量并不多的煤炭生產省份,卻是煤炭消費大省,長期需要從外省調運,湖南省煤炭資源勘查程度低,特別是可供建井的詳查和精查程度低,可采儲量與煤炭儲量的比例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資源保障程度偏低,有效供給能力不足,經濟可采儲量少,人均占有量低,資源稟賦差。目前95%的煤礦屬于井工礦,開采條件居世界中下等,煤炭92%集中分布在湘中和湘東南的婁底:邵陽、衡陽、郴州地區,湖南地質構造復雜,煤層變化較大,礦點多,規模小,開采技術條件復雜,這些因素影響了資源的充分開發。

2.對煤炭資源的生產開發缺乏統一規劃

顧名思義,煤炭開發規劃是優化煤炭生產_局的基礎,而現行煤炭立法對煤炭規劃的相關要求都過于簡單且可操作性差,同時也缺乏對違反規劃法律責任的規定,導致現有的煤炭規劃形同虛設,也由于缺乏有效煤炭規劃的約束指導,造成了礦業權設置和交易亂,資源的勘查開發秩序亂,爭搶資源問題比較嚴重。

3.煤炭資源生產開發過程中的浪費十分嚴重

煤炭是不可再生資源,其作為湖南省的主要能源,則必須對其高度重視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目前,湖南省煤炭資源開發利用不合理,資源回收率低,浪費和破壞嚴重,全省煤礦開采回采率平均只有35%左右,遠低于全國56%的要求。有的煤礦開采回采率甚至低至10%-15%,特別是厚煤層以及小煤礦回采率偏低,大量資源被浪費和遺棄。另外,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特殊和稀缺煤類也缺乏有效保護。煤炭開采經營的規?;图s化程度低,產業結構不合理,生產發展方式不科學,以數量型和粗放型為主的經濟增長方式與以質量效益型和集約型的經濟增長方式還存在較大差距。

二、煤炭資源開發引起的生態環境惡化問題

(一)煤礦開采破壞植被和水土資源

1.井工開采導致土地塌陷嚴重,植被遭到較大破壞

土地耕作和植被生長也受到影響,土地利用率減少,地貌的改變引發土地沙漠化,而塌陷還會引起山地、丘陵發生泥石流,山體塌陷滑移,嚴重破壞礦區的植被資源、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

2.露天開采直接挖損土地,破壞地表植被

這種采掘挖損多是毀滅性的,對植被和土地的破壞程度更大。

3.固體廢棄物壓占土地

煤礦開采產生的煤矸石是煤炭工業排放量最大的固體廢物,而諸如此類的固體廢棄物壓占了大部分的土地,植被也遭到嚴重破壞。

4.露天煤礦和井工煤礦抽排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大幅下降

供水緊張,水土流失嚴峻,從而導致區域內的作物大面積減產,抗御災害能力下降,土地貧瘠,植被退化,嚴重危害農業生產,而未經完善凈化的礦井水、洗煤水和矸石淋污水等也被直接排放。

(二)煤炭資源開發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近年來,湖南省煤炭開采給礦區周邊農戶及周邊環境帶來的影響越來越大。首先,開采引發的水均衡破壞及污染。煤炭開采伴生的地面沉降、塌陷,導致礦區地下水位下降,水土流失嚴重,使得當地農民人畜飲水困難,農田減少,農作物干枯,糧食減產;大量地下水資源因地層破壞而滲漏礦井并被排出,對礦區周邊環境形成新的污染。同時,污水的任意排放,對地下水、當地河流、水溝、農田造成一定的污染。其次,煤礦的擴能改造,煤矸石堆放場地不斷擴大,對土地資源造成了嚴重的破壞。礦區長期侵占土地并暴露于外的矸石山堆積,經風化和瓦解,在雨水淋濾作用下將有毒、有害物質滲入到土壤和水環境系統中,導致地表和地下水系嚴重污染、土壤貧瘠化、植被破壞,且復耕較為困難。加之對與煤炭資源共伴生資源的綜合開發生產和對煤礦礦井廢物的回收及循環利用水平比較低,進一步加劇了資源破壞的嚴重程度。再次,隨著煤礦開采量的逐漸加大,采空區不斷增多,造成了地表裂縫下陷、山體滑坡、危巖增多,導致了農民房屋拉裂,耕地受損。礦山遇淺層開采,井下放炮時帶來地面震動及噪聲,使地面房屋及房屋內人、畜安全受到嚴重影響。最后,井下抽風排放廢氣對周邊農戶和大氣環境的造成的污染及矸石山流動、煤矸石放熱、尾礦堆積、滑坡等造成的其他礦山地質災害,都給礦區周邊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

三、煤炭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破壞的法治對策

(一)發展循環經濟

1.樹立可持續發展觀

采取防治結合的方針,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和研究工作,通過科學管理和工程技術手段開展積極有效的治理。目前,湖南省的礦山環境管理處于被動局面,在環境調查、治理手段等方面都落后于其他發達省份,因此要改變這種局面,就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強對地質環境保護的相關技術規范、標準的制定,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勘查技術標準,礦山環境評價、恢復治理標準以及地面沉降檢測技術標準,使地質環境保護工作逐步實現法制化、規范化。

2.研究運用新的礦山開采技術和尾礦資源化利用途徑

湖南省礦產資源的開發技術相對落后,應推廣無公害的開發技術手段,禁止有害的生產工藝。對于礦山產生的大量尾礦和廢棄物,可作為再生資源加以利用,如某些企業的廢料又是其他企業的原料,這就需要加強企業之間的信息交流。為了便于企業之間的廢料交換,提高廢礦資源的利用率,可以建立廢礦和尾礦數據庫。同時發展新型金屬、新型非金屬及常規礦物原料的替代品,降低經濟社會對常規礦物原料的依賴程度。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核電,擴大利用潔凈煤和煤層氣,減少直接燃煤比重。特別是我國進入重工業快速發展以后,能源消耗總量規模比歷史上任何一個工業化國家曾經達到的水平都要大,由于能源的巨大消耗,必將帶來礦產資源的大量開采,所以在提高煤炭資源供應能力的同時,要加強煤炭資源所在地環境的保護和治理,使資源、環境和發展的比例協調,這樣不僅能促進礦業市場的健康發展,更加保證了湖南省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穩步進行。

(二)完善立法

1.完善生態補償的法律法規

健全公共財政體制是生態補償法律機制的首要特色,各地區應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為節約資源,積極推行資源有償使用,全面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水資源費,建立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嚴格實行排污收費制度。對在煤炭開采過程中所造成的地面塌陷、水土流失、泥石流、森林草地及耕地破壞等納入補償范圍。同時在已有法律基礎上,緊密結合煤炭礦區環境特點,建立起符合湖南省的煤炭礦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對新礦山項目的環境影評價、在采礦山的環境保護和報廢礦山的環境重建以及如何推進環境補償機制等方面,省有關部門應該通過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專家和公眾意見,盡快研究、制訂出煤炭礦山環境破壞補償的新辦法,使之法律規定明確化。

對環境保護而言,湖南省貫徹的是“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付費”的制度,這一制度不僅沒有得到很好貫徹,而且在制度設計上存在明顯缺陷,就是缺乏對生態環境建設的補償規定。

生態補償之要求補償的主體應有三類,一是對生態保護做出貢獻者給以補償,二是對生態破壞中的受損者給以補償,三是對減少生態破壞者給以補償。在煤炭資源開發過程中,對維護生態環境做出貢獻者給以補償,如對煤炭開采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科學研究、生態信息等公共物品,通過補貼那些提供生態保護這種公共物品的單個的經濟主體,以激勵他們的積極性。同時,對因煤炭開采而遭受損失者給以補償,如因煤炭開采導致農民農田減少、農作物干枯、耕地受損、農民房屋拉裂等,對這些遭受損失的農民應予以補償。目前,煤炭開采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作用已不容置疑,加強對生態環境的治理已迫在眉睫。因此,在煤炭開采過程中也應該對減少生態破壞者給以補償。如上種種,都應該給以明確的法律規定。

2.加快煤炭立法步伐

(1)必須大力加強煤炭法治建設,實現“依法治煤”

遵守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以下簡稱《煤炭法》),在必要時制定相應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如制定《煤炭生產開發條例》。完善煤炭立法,有效促進煤炭生產開發法治建設,促進煤炭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同時要做好法治宣傳教育,提高人們的煤炭法治意識,嚴格加強日常監管執法,保證法律實施的穩定性,減少運動式的突擊性整治活動。在此過程中,特別是要建立健全對各種違反煤炭生產開發立法規定和政策要求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即必須對違反煤炭生產開發有關規定和要求的行為設定責任,對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煤炭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進行進一步明確,加大對各有關責任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和打擊力度,切實保障相關立法規定和政策要求的貫徹實施。

(2)嚴格實行煤炭行業的市場準入制度

要實現煤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建設高產高效集約化礦井,逐步取代小煤礦,減少煤炭資源浪費。這就要求建立煤炭勘探、開發準入制度,提高煤炭行業的市場準入門檻,對開辦煤炭企業條件的規定進一步完善。對于已有企業而言,要嚴格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發放條件,根據煤炭資源賦予情況和開發要求,增加對企業年生產能力、回采率的要求,將不符合條件的組織、個人拒之門外。要借鑒相關省份立法經驗,有些地方立法已做出規定,山西省是我國第一大煤炭大省,該省非常重視立法工作,如《山西省煤炭資源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開辦煤炭企業年生產能力不得少于30萬噸,開采零星資源、極薄煤層及殘采、復采的礦井,年生產能力不得少于3萬噸;煤炭資源的采區回采率,開采薄煤層不得低于85%,開采中厚煤層不得低于80%,開采煤層不得低于75%,這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實施辦法的通知[內政字[20051210(1)]指出:“到2007年底,通過依法淘汰關閉和整合重組措施,使全區煤礦總數由現在的1100余處減少到700余處,年產10萬噸以下的煤礦全部依法關閉退出市場,資源回采率達到60%以上,采煤機械化水平達70%以上;到2010年,全區煤礦總數降至600處之內,單井生產能力達到年產30萬噸以上,采煤機械化水平達90%以上;堅持新上煤礦單井產量最低達到年產120萬噸標準”。經過7年的實踐后,該區進一步加強了立法工作,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2014]54號規定“四個嚴格.準人”即“嚴格煤礦安全準入”“嚴格煤礦建設項目核準和生產能力準人”“嚴格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設備準人”“嚴格煤礦企業和管理人員準人”。其中“嚴格煤礦建設項目核準和生產能力準人”也規定了“完善自治區煤礦建設項目準人制度,嚴格依規依標組織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新建井工煤礦生產能力不得低于120萬噸/年、露天煤礦不得低于300萬噸,年,其中新建褐煤井工煤礦生產能力不低于300萬噸/年、露天煤礦不低于500萬噸/年”。這些也值得湖南省學習和借鑒。

3.完善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立法

在對煤炭資源的開發過程中,對于煤炭開發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應以預防為主。對煤炭建設項目實施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并將其作為煤炭企業設立和發放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前置程序。我國已于2016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生效),在原來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煤炭法》中也應對其做出相應規定。湖南省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應通過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以加強立法工作。2013年5月,湖南省修訂了《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但有關規定依然過于籠統,操作性不強且效果不好,還需進一步修訂。201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實施意見》,對土地資源、水資源等都做了比較明確的保護性規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加強執法和建立監督機制

1.完善煤炭執法監督機制

煤炭執法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但是當前煤炭執法存在較多的問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地方和部門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因此,必須改善和加強對煤炭行政執法的管理與監督,依法打擊執法過程中的行政違法現象,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力求達到依法行政。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潔執法、熟悉法律的監察隊伍,嚴格執法,加強監督,杜絕執法中的腐敗行為。

嚴格煤炭執法還應實行保證金制度。在全省范圍內加快推廣煤礦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并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煤礦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并加快推廣,認真執行與落實。各地區環保、國土資源部門應對煤礦區生態環境進行評估,并提出煤礦區生態環境恢復目標及要求,合理提出資金標準;各煤炭生產企業應根據上述要求,制訂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并提出達到礦山環境治理及生態恢復目標的具體措施;并應加強對資金使用的有效監管,以保障煤礦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的合理使用;建議構建煤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恢復評價體系,以評價各礦區是否達到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目標及要求。為提高煤炭回采率,減少浪費,可以讓煤炭開發企業交保證金,如果達到核定回采率,則退還。為了保護土地資源,《煤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開采煤炭壓占土地或者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損,由采礦者負責進行復墾,恢復到可供利用的狀態;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睘榇偈共傻V者履行其義務,可以令其交納土地復墾保證金。如“美國的《露天開采控制與復田法》規定:煤礦主在開采前須交納復田保證金,保證金額必須足以支付預計的全部復田費用,具體由州環保局確定。復田由州環保局確定。復田保證金待復田后按一定程序歸還礦業主。對不按計劃復田者給予罰款或刑事處罰?!?/p>

2.健全和完善行政問責制度

目前,湖南省的行政問責制還存在很大缺陷,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各級政府及政府各部門之間有些職責不夠清楚、權限不夠明確,在追究責任時,相關部門相互推諉,出現誰都有責任,誰又都沒有責任的情況;以至于在問責中,問責客體具體應當承擔什么責任,模糊不清,導致相關責任人逃脫了其應付的責任。湖南省大大小小的煤礦很多,尤其是一些不符合條件的小煤礦,一旦投入開發生產就會o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如產出的固體廢物隨意堆放,污水任意排放等。因此,不僅要使行政問責制真正制度化、法律化,還一定要把好煤炭行業市場準入這個關,明確各自的責任,對不符合條件的組織和個人拒之門外,對不依法行政、徇私枉法、者得到法律責任的追究,對相關負責人從政治責任、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層層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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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閉生產能力在法定噸位以下的小煤礦

篇10

一、第一階段工作回顧

1、組織發動到位:

⑴、3月21日局黨委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如何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局黨委書記張能放同志提出我局從三個結合入手,并與圍繞“兩創基礎年”找差距相結合,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為我局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找準了思路,明確了方向。

⑵、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并成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指導、檢查、協調活動的開展。

⑶、制訂了《奉化市亭下水庫管理局關于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以亭水管字[2007]11號文件形式下發局屬各科室單位。

⑷、進行了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發動。4月29日召開全局職工大會,學習傳達了市委、市府和市水利局關于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精神,對我局如何開展活動進行了部署。張能放局長要求通過“作風建設年”活動,達到“促進六個管理”的目的,即促進工程管理,促進資源管理,促進安全管理,促進經濟管理,促進綜合管理,促進職工全員素質的提高。為全面完成07年工作任務保駕護航。同時各科室(單位,下同)結合實際分別召開會議,提出“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具體措施。同時,為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局長與副局長、副局長與分管部門負責人分別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

2、廣泛開展學習培訓:

1、制訂了《“作風建設年”活動計劃》,分別以黨委會、支部會、職工大會、行政例會和專題會議等形式開展學習培訓。

2、組織開展機關干部改進作風大討論。從“三個結合”出發,針對“兩創基礎年”找差距活動中發現的問題,逐個予以解決。如為了改變學風和工作作風,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方面,就水環境治理調研和林場資源調研作了安排;為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就制訂和實施《機關車輛管理制度》作了探討。

3、輿論宣傳全方位:利用局網站、宣傳牌、電子顯示屏等宣傳工具,大力宣傳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意義、目的和要求,激發廣大干部職工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比較濃厚的活動氛圍。

4、活動開展有特色:

根據亭下水庫管理工作的特點,用“三個結合”來統領我局的“作風建設年”活動,即與先進性教育回頭看相結合,對全體黨員開展作風建設教育;與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著力解決干部的作風問題;與“兩創基礎年”(即創建國家一級水利管理單位和創建寧波市級文明單位打基礎)相結合,對全體職工開展作風教育。

5、提高認識見成效:通過宣傳發動,使干部職工思想上充分認識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參與活動積極性較高;能自覺執行機關效能建設的“四條禁令”、“五條紀律”、“五個不準”等規定,職工的自律能力有較大提高。

二、下階段工作計劃

1、為了切實做到“查找問題、邊整邊改”,擬按照黨員、中層以上干部和一般職工三個層次來查找問題。各科室、工會、婦聯分別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就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等方面,按照“兩創”標準找差距。對本科室、特別是個人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提出整改意見。并以書面形式上報局“作風建設年”領導小組辦公室。(此項工作2007年6月底前完成)

2、各支部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結合先進性教育回頭看要求,學習黨的建設理論最新成果,提高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求真務實、為民服務意識。分別開展一次以查找單位管理上存在問題為主要內容的“民主對話”、向局“黨員關愛基金”捐款活動和清潔母親河行動。(此項工作2007年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