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對環境的意義范文
時間:2023-12-15 17: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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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利用
1新能源概述
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術基礎上加以開發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風能、地熱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與深層之間的熱循環等;此外,還有氫能、沼氣、酒精、甲醇等,而已經廣泛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氣、水能、等能源,稱為常規能源。隨著常規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以環保和可再生為特質的新能源越來越得到各國的重視。
目前在中國,可以形成產業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主要指小型水電站)、風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地熱能等,是可循環利用的清潔能源。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既是整個能源供應系統的有效補充手段,也是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重要措施,是滿足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的最終能源選擇。
當今社會,新能源通常指核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氫氣等。按類別可分為: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核能,氫能,地熱能,海洋能,小水電,化工能(如醚基燃料)等。
2可再生能源概述
2.1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指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利用、循環再生的一種能源,例如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海洋能、潮汐能、地熱能等。隨著世界石油能源危機的出現,人們開始認識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
人類歷史進程中長期依賴的能源都是可再生能源,如薪柴、秸稈等屬于生物質能源,另外還有水力、風力等,這些能源大部分都來自太陽能的轉化,是可以再生的能源資源。
人類近代社會大規模開發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其能量來源實際上也是源自太陽能的轉化,但它們是地球在遠古時期的演化化過程中形成和儲存下來的,對于我們人類來說一旦用完就無法恢復和再生,因此屬于不可再生的能源資源。
2.2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意義
2.2.1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措施。農村是目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最薄弱的地區,能源基礎設施落后,許多農村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稈、薪柴等生物質低效直接燃燒的傳統利用方式提供。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加快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解決農村居民生活用能問題,可以將農村地區的生物質資源轉換為商品能源,使可再生能源成為農村特色產業,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環境,促進農村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2.2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充足、安全、清潔的能源供應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基本保障。我國人口眾多,人均能源消費水平低,能源需求增長壓力大,能源供應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的能源問題,不斷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除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外,加快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戰略選擇,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基本要求。
2.2.3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開拓新的經濟增長領域、促進經濟轉型、擴大就業的重要選擇??稍偕茉促Y源分布廣泛,各地區都具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條件。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主要是利用當地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對促進地區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可再生能源也是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的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可以有效拉動裝備制造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對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擴大就業,推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2.2.4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護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國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生態系統脆弱,大量開采和使用化石能源對環境影響很大,特別是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比例偏高,二氧化碳排放增長較快,對氣候變化影響較大。可再生能源清潔環保,開發利用過程不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對優化能源結構、保護環境、減排溫室氣體、應對氣候變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
現在我國的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已初具規模。但是在發展中還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整體上缺乏科學規劃,發展不均衡;有的成果實際推廣應用成效甚微,新能源規?;a之前的成本也較高,配套設施跟不上;在新能源產業方面面臨著基礎設施和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嚴重缺失的問題。
4加強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4.1科學評估,加強產業引導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需要科學評估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資源潛力。根據我國國情,考慮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市場的運行,建立和完善新能源和節能政策體系,建立能源管理機構和咨詢機構,使得政策對新能源和節能產業的制度保障具有綜合性和戰略性。
4.2加大投資力度與技術創新
技術創新是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關鍵。因此要加大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力度,從人才方面注重新能源研發的技術性專業人才的培養。對于投資巨大、外部性明顯的新能源技術研發,必須以足夠投入,建立公共研發平臺和檢測平臺,成立工程技術中心,在技術研發、風險投入等方面加大政策傾斜,形成集研發應用于一體的產學研技術創新體系。
4.3實現多元化發展
大力發展除風能、太陽能之外的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如生物質能源、沼氣、垃圾焚燒、地熱等。生物質能源在中國發展潛力巨大,應重點發展農林廢棄物(如秸稈)發電、生物質液體話(如生物柴油)和生物質燃料等。
4.4注重基礎設施的完善
堅持實用性第一的原則,加強基礎設施的完善。如電網布局、新能源汽車賴以運行的充電站建設等,通過完善基礎設施,為新能源的應用提供基本條件;調整能源利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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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 農村 可持續發展 環境保護 可再生能源
一、我國農村能源的現狀和問題
目前我國農村能源存在的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農村能源消費對生態與環境的壓力大
農村能源對生態與環境的壓力來自開采和使用兩個方面。目前煤炭在農村能源中占有很大比例,而農村一些小煤礦的開發不當給當地造成環境破壞的情況屢屢發生。薪柴作為農村生活用能最主要的來源,目前仍占20%左右,其過度采集是導致森林植被破壞的原因之一。在使用能源方面,燃煤燒柴釋放出大量溫室氣體和污染物,也使得農村環境污染問題越發嚴重。
2.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機制仍不完善
解決農村能源問題必須加快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建設的步伐。中國在建立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機制方面,進行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從政府到農民和相關企業,能源意識不強,造成了農村能源利用的低效和浪費。農村能源宏觀管理體系不健全、管理混亂的問題,仍然比較嚴重。有利于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多元融資機制還沒有形成,農村能源建設的投入嚴重不足。
二、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發展中的作用
我國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絕大部分資源分布在農村。大力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不對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1.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
我國農村商品能源地供給一直比較低,農民的很多家用電器因為電力供應不足而閑置,從而不利于各種科技信息在農村的傳播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提高農村能源的自供率,農村能源供應的可靠性和穩定性,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2.發展生態農業,實現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
生態農業建設已成為各地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大力發展的農村可再生能源技術,如沼氣發酵技術作為生物質能開發利用的一種主要技術,在我國己得到較為廣泛的開發利用,取得了很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沼氣作為一種可再生潔凈能源,不僅可以燃燒,而且可以用于照明;沼肥可以回田,增加土壤肥力;沼液可以浸種,還可以預防蟲害。因而,可再生能源建設有利于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
三、農村可再生能源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1.我國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存在的問題
1.1技術開發體系與服務網絡尚未形成
從事農村能源工作人數少,缺少專業科技隊伍,可再生能源技術在農村的推廣困難,好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由于技術難以消化而難以進行實施;技術推廣服務網絡尚未形成,可再生能源資源一般較為分散,必須就地開發,就地使用,必須有技術服務、物資器材供應功能齊全、覆蓋面廣的專業服務網絡。
1.2可再生能源開發尚未納入法制管理軌道,缺乏相應的保障激勵政策
農村能源機構所遵循的總體方針和相關政策、規劃、計劃都屬于指導性質,缺乏相應的法規條例的強制作用,主管部門沒有強制監督依據,其發展只能更多地取決于各方面的認識,因而發展緩慢;對可再生能源建設的戰略地位缺乏足夠認識,保障措施力度不夠,致使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效益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農村能源產品的生產經營比較混亂,質量低劣的農村能源產品充斥市場,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對可再生能源技術推廣工程、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缺乏手段和法規依據,從而不能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影響了可再生能源事業的健康發展。
2.加快開發利用農村可再生能源的措施
我國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開發利用農村可再生能源是一項很有前景的事業。為了有效地促進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的推廣應用,加快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步伐,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2.1建立技術保障和服務體系
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涉及面廣,任務繁重,是為農民辦好事、辦實事的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抓好這項工作,必須建立和加強市、縣、鄉可再生能源建設管理機構,形成一個比較系統的管理體系。可再生能源資源由于資源分散,不便于大規模集中開發,一般是上門服務,就地建設,就地開發,就地使用。項目的實施必須有覆蓋面廣,功能齊全的服務網絡支撐。因此,鄉鎮農村能源服務站的建立健全,在技術推廣服務中至關重要。服務站負責組織農村能源建設工程施工,物質、器材和產品的就地供應,產品工程的安裝和維護等,更重要的一個職責就是對民間技術隊伍的管理。
篇3
關鍵詞: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平;經濟性;發展潛力;發展路線
中圖分類號:F40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11)04-0064-04
一、引言
能源是關系到國家安全,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大事。傳統能源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推動力,成為經濟發展加速器,如今,因其資源稀缺性日漸枯竭,經濟發展動力可能不足,成為各國關注焦點;上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更使人們認識到能源安全問題的嚴重性,引發了可再生能源思考;美國2007年次貸危機引發全球金融危機,為了尋找新的經濟成長點,可再生能源成為各國爭相投資發展的目標;再加上傳統能源對自然環境都有一定程度污染,環保成本大,運輸成本高,地域分布不均衡,采礦安全性問題,亟需找到解決途徑;世界對低碳經濟的呼吁等,都將可再生能源對傳統能源的替代研究推上歷史巔峰。
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夠循環使用,不斷得到自然力補充的一次能源??稍偕茉促Y源在中國分布范圍廣、儲量大,具備資源優勢;不產生或極少產生污染,僅生物質能產生二氧化碳,總體溫室效應小,具備低碳優勢;目前,在傳統能源價格日漸攀升趨勢下,可再生能源替代成本逐漸下降,具備價格的潛在優勢;另外,國家制定了各種政策,針對可再生能源發展進行扶持,具備政策優勢,發展可再生能源勢在必行。
發展可再生能源遇到一些問題,新聞報紙爭相報道一些地方“產能過剩”,尤其風能,產業布局凌亂,巨額虧損,令人深思。分析原因大致如下,一是,產能相對過剩,各種可再生能源遍地開花,重復建設、造成產能過剩假象;二是,地域發展不平衡,各地政府發展可再生能源力度不同,缺乏具體指標;三是,缺乏合理論證和協調統一,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經驗不足;四是,電網等配套設施不齊全,導致風電等項目并網出現問題,甚至產生了“棄風”的討論,制約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為合理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優化配置國家能源建設,實現可再生能源技術的可持續發展,科學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圖顯得至關重要。
二、可再生能源分類及比較
可再生能源分為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可規?;_發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對能源戰略貢獻意義大,非常具有發展潛力(不包含為邊防哨所、燈塔等配備的用能,因為那些都不計成本)。
三、各種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規劃
通過對可再生能源性質、需求替代、技術水平、經濟性、環境性、發展潛力和可持續性等方面的考察,分別進行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規劃。
(一)風能
戈壁,半沙漠風能的發展要綜合考慮地理條件、人為環境、生態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促進風能良性發展。沙漠風能在陸上風能儲量最大、對自然生態影響最小。海洋風能儲量最大,但海洋生態未知甚多,近海生態影響不可估量,影響潮汐能、海流能和波浪能等的儲量,改變海洋附近大氣環流系統,還要考慮海防政策、軍事安全因素等。
風能發展路線為:(1)優先發展戈壁、半沙漠風能;(2)加大沙漠風能科研力量,限制開發海洋風能,投資海洋風能技術和設備制造出口;(3)最后發展一般陸地風能,因人口相對密度較大,資源相對較弱,又臨近城郊,發展規模小,不具有戰略優先意義;(4)另外,風能豐富的I型區域或較豐富的II型區域中屬于沿海重鎮、航運港口和秀麗山川的區域,機會成本太高,不能用作風能開發備選區域。
(二)太陽能
太陽能是相當關鍵且有發展潛力的可再生能源,會成為發電市場的主要替代能源,所以要掌握太陽能的核心技術,加強基礎科研工作,提高太陽能轉化率,降低硅材料和設備的造價,待時機成熟,躋身市場前列,使中國太陽能真正成為世界領先產業。
太陽能光伏發電發展路線為:(1)優先發展與風能互補的發電建設項目;(2)積極開展戈壁、半沙漠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3)適當發展建筑群并網光伏發電,在配電側直接供用戶消費電能后,余電并網,減少建筑光污染;(4)加大沙漠太陽能發電課題研究力度;(5)最后開發太陽光能較好的其他大型區域,確定機會成本最小,且不阻礙城市發展規劃。
(三)水能
水能發展路線是利用而非創造,不主張主動單項開發,需結合風能、太陽能和水電基地開發步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投資項目建設。(1)首先安排西部水能開發,西部水能資源遠大于中東部地區,開發程度不高,在“西部大開發”戰略下,積極配合“西電東送”工程;(2)穩步發展大水電,進行水能資源管理,科學論證,規劃設計,梯度使用,有序開發,建設技術評價、環境評價、經濟評價體系,增強安全管理、確立年檢制度;(3)積極推廣發展離網地區小水電,與其他可再生能源配套開發為佳。
(四)生物質能
生物質能發展路線應被定義為是優化環境,而非向環境索取,是限制性推廣能源,應利用非糧有機物,發展具有地區經濟輻射性,外部效益大,對當地產業鏈有貢獻作用,技術成熟或基本成熟、工藝簡捷、轉化效率高、污染小的項目,并積極研發生物基產品。具體為:(1)優先解決城市垃圾處理問題。例如垃圾發電,將原有治理成本(包括倉儲、人工、運輸、填埋、土地占用等)視為項目收益,由原治理單位支付給發電廠,單獨列支;(2)加快大型養殖場、養殖小區等沼氣工程,產業鏈下放,變治污環保為創收方式;(3)大力發展農業廢棄物(秸稈等)的回收利用工作,在農業機械化程度較高的地方發展此下游產業,促進三農經濟;(4)積極開發林產品剩余物利用,多樣化產品產出;(5)科學論證森林廢棄物回收可行性,加快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謹防主次顛倒,亂砍濫伐現象;(6)散戶家畜糞便收集相對困難,易混合各種病菌,作自然肥或家庭沼氣;(7)暫不新增用于非糧纖維素植物用地。
(五)地熱能
地熱能的深層地下開采,使地殼溫度局部改變,破壞地殼熱學平衡,進而可能改變地層地殼結構。類似于煤炭能源,雖三令五申科學開采,合理回填,但過度開采時有發生,因此,地熱能開采要有謹慎、詳盡的可遠瞻性討論。應限制性推廣地熱能,(1)優先發展缺乏前述各種能源且淺層地熱能資源豐富區域,對地熱各層利用統籌兼顧,綜合規劃,法定回灌和梯度利用責任;(2)大力開發娛樂、休閑、療養等服務業,開辟旅游資源;(3)積極發展農業、漁業地熱水利用,提高產值效益;(4)開展
地熱資源開采副產品利用的相關科學研究;(5)限制發展改變地質結構的地表下深度開采行為,潛在小火山或水熱爆炸等地熱現象地區例外。
(六)海洋能
發展海洋能,(1)鼓勵進行科學研究或試驗項目論證,依次發展潮汐能、波浪能、溫差能、其他海洋能,但不考慮作為可再生能源開發路徑主要部分;(2)相近區域各種能源形式綜合開采,與農業、漁業等依賴于海洋的產業和諧發展,開發副產品,提高項目總體經濟效益;(3)大型水上作業平臺(例如鉆井平臺或航空母艦)上建造海洋能電站,分攤建設成本;(4)借鑒早期風力機械能技術,提供沿岸農業、海港、碼頭、漁業基地等用能需求,從而節約用電,節約電網鋪設成本,達到與海洋能發電類似的經濟效益。
(七)能能互補
能源發展應協調、互補、共進。(1)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能能互補技術。區域能源并不孤立存在,往往互生,尤其是太陽能和風能;(2)穩定上網電量,優化產業組合。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極度依賴自然環境,建設初期通過能能互補,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保證電網負荷穩定性,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的效率;(3)發展可再生能源和傳統能源互補,在現階段是必要的,而且將成為傳統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過渡的主要形式。
(八)其他相關能源
核能是我國傳統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過渡的必要支持,在目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仍需分步分階段進行時,可適度發展,但一定避免核能依賴。
氫能是一種能源載體,并且氫氣環保,零碳、零污染,能夠利用現有天然氣管道,反過來也能促進天然氣管道建設,節省投資,傳輸效率高(與電比較),因此在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可適當發展氫能。
四、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的比例量化分析
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取決于資源儲量、技術進步、經濟效益、發展潛力和能源消費習慣,發展機會多,困難也多??稍偕茉措S著技術進步、政策扶持、社會呼吁和市場認知程度的提高,雖然經濟效益不斷好轉,尤其風電、太陽能和生物質能,但要制定出全面科學可靠的發展路線難度較大,目前還受制于國際層面既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和低碳社會要求的影響。
(一)目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比例量化分析
基于第3章對6類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規劃的定性分析,可初步確定技術水平、經濟性和發展潛力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例權重大約為:40%,30%和30%。相應的各個可再生能源的綜合比例量化對比情況如表2所示。
從表2可以看出,太陽能、陸地風能以及成熟的大小水電,其綜合得分均達到了4.0以上,因此,是目前最具發展潛力的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總體發展規劃中可優先發展。地熱能淺層開發利用難度較低,得分3.0以上,并且我國在此技術方面處于世界領先,因此,發展潛力次之,可積極發展。生物質能發展頗受爭議,無論經濟性、技術水平現階段都不高,發展前景由于其污染性并不被看好,但對化石能源的排他替代性,仍然會在近階段得到迅速發展,但預計很快就會被新科技替代,應為有限發展。海洋風能、深層地熱能、海洋能得分最低,均在2.0以下,技術要求高,開發利用難度大,目前還處在科學研究或初步試驗階段,雖有成功案例,但資源個性化強,不具備普遍實用性,因此發展前景并不樂觀,尤其是海洋能,目前應以科研探索為主。
(二)未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比例量化預計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光伏發電技術的效率會大幅增加,規?;杀緯@著降低,是最具發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其次是風電,風電技術較之光伏電成熟,起點較高,但由于資源限制,會逐漸退居光伏電之后,但仍然領先于能源供給領域,與光伏電一同最終將成為支撐整個可再生能源甚至能源領域的主力軍。水電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會作為能源供給一需求的平衡角色,解決由傳統能源向可再生能源利用過程中能源相對短缺的迫切問題。生物質能由于其對燃料資源不可或缺的替代性,在前期因傳統能源的枯竭會快速發展;而隨著科學技術進步引領能源需求新的變換,生物質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份額和重要性將逐漸弱化。地熱能的開發與煤炭等傳統能源相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預示了其發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短時間內不可能太快。離網型小項目在城市化進程和能源網絡的快速建設中會逐漸歸并到整個可再生能源網絡中去,其能源角色慢慢減弱。海洋能還處于能源的開發研究階段,有很多技術需要質的突破,前景尚不明朗,較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機遇還比較模糊。
根據各種可再生能源目前發展的綜合評價結果和各自的發展潛力,可以得出未來一段時間內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路線圖,如圖1所示。
五、結論
發展可再生能源,必須以科研投入為主線,全面進行各種可再生能源的共同發展,總體設計,統一規劃,揚長避短,重點開發,合理配套,綜合利用,區域合作,長效經濟,加強科研,謹慎細致,試驗先行,使能源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抓住世界發展機遇,借鑒他國成功經驗,結合國內資源狀況,穩扎穩打國內市場,積極拓展國際市場,調動全國科研力量,分步驟、分重點、分區域,向著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承諾指標快速前進,爭取在這難得的歷史契機中占領制高點,成為可再生能源領域標準的制定者。
篇4
關鍵詞:建筑 能耗 可再生能源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我國在“十二五”期間,已經明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目標,提出要切實提高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但如何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們今后建筑中的應用度,科學促進建筑的節能減排,需要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對可再生能源應用的研究。因此,利用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解決建筑的采暖空調、熱水供應、照明等,對替代常規能源,促進建筑節能具有重要意義。
1 可再生能源的種類及其優勢
1.1可再生能源的含義??稍偕茉丛谖覈侵赋R幍哪茉赐獾男∷姟⑻柲?、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海洋能等。目前我國應用到建筑上的主要可再生能源有: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其中太陽能、地熱能相對應用得比較多。
1.2可再生能源的優勢。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據有關專家預測估算,風能資源約16億kw,可開發利用的風能資源約2.5億kw;地熱能資源遠景儲量為1353.5億t標準煤,在、云南有多處高溫地熱資源,可用于發電的地熱資源潛力約600萬千瓦;生物質能潛力估計為7億t標準煤當量左右,其他太陽能、海洋能、水電能等儲量更是居于世界領先地位。
1.3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我國的可再生能源資源還沒有很好的開發利用,消費量還很低。煤炭占整個能源消費構成的66%,石油占23%,天然氣占2.7%,而可再生能源只占整個能源消耗的2.5%,我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潛力很大。
2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的意義
2.1替代常規能源。人類社會目前消費的能源,主要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常規的化石燃料資源有限,不可再生,終究是要枯竭的。在建筑中積極推廣利用可再生能源對減少我國常規能源消費量,優化我國能源結構,都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2.2減少環境污染??稍偕茉蠢貌粫欧湃魏挝廴敬髿夂推渌愋铜h境的有害物,是與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清潔能源、綠色能源。在建筑中積極應用可再生能源,可以減少因好用化石燃料而產生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對于減輕我國大氣污染、保護生態環境,都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
2.3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在建筑中安排可再生能源,省電省氣,使用簡單,安全可靠,是有效解決城鄉居民生活用能源的好途徑。另外,利用可再生能源解決冬季采暖問題,節省能耗,清潔干凈,居住舒適,也使城鄉居民的生活質量大為提高。
3 我國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利用的現狀
3.1太陽能。由于我國太陽能現代技術設備的應用起步較晚,與全國先進地區相比差距較大。太陽能熱水器的普及率還不算高,每千人太陽能熱水器保有量僅為22㎡。目前太陽能利用主要是供熱(熱水、采暖)、建筑照明和家用電器,太陽能供熱空調系統,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太陽能光伏利用還基本以太陽能路燈、小區燈等為主。
3.2淺層地熱能資源。我國淺層地熱能利用時間相對較晚,最近幾年發展比較快。目前我國地源熱泵主要應用形式和應用技術有土壤源熱泵技術、地下淺層水源熱泵技術、地表淡水源熱泵技術、地表污水源熱泵技術及淺層海水源熱泵技術。近十幾年來,尤其是近五年來,地源熱泵空調系統在北美及中、北歐國家取得了較快的發展,中國的地源熱泵市場也日趨活躍,可以預計,該項技術將會成為21世紀最有效的供熱和供冷空調技術。
3.3其他可再生能源。生物質能是太陽能以化學能形式貯存在生物中的一種能量形式,在各種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質能是一種唯一可再生碳源,可轉化成常規的固態、液態和氣態燃料。在水資源、風資源較豐富的地區,水能、風能發電用于建筑供電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又一途徑。
4建筑常用的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4.1 太陽能建筑應用。我國的太陽能資源分區廣泛,在建筑中應用已日益廣泛。但由于太陽能產品品牌眾多,國家對太陽能產品控制仍不夠規范,太陽能應用研究的專業機構較少,專業人才缺乏,致使部門產品質量出現良莠不齊現象,對太陽能應用技術研究的嚴重不足,特別是在集熱效果和鍍膜技術兩個方面,有待加強太陽能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測、檢查和管理,淘汰質量低劣的產品。目前市場上90%左右的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是在非承壓的狀態下運行,有些非承壓產品質量性能不夠穩定,返修率高,售后服務跟不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推廣使用。
4.2 淺層地熱能建筑應用。地源熱泵通過輸入少量的高品位能源(如電能),實現低位能向高位轉移。當熱泵運行時,不但實現供熱或供冷,還將伴隨冷量或熱量交替地下蓄存,夏蓄熱,冬回取,冬蓄冷,夏回取,將地下分別作為冬季熱庫和夏季冷庫,實現可再生能源的循環再生化利用。從科學用能的角度看,熱泵是合理利用高、低品位能的最佳技術路線。但由于我國目前大部分項目并沒有進行前期的勘察和土壤的熱物性測試,造成部分項目的設計不能滿足實際的負荷需求,運行效果上出現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地源熱泵機組的推廣使用。而且在特別地區地質條件相對較為復雜,地源熱泵對地質結構要求相對要高,地質結構如出現卵石層、巖石層會增加投資成本和工期,并對節能經濟效益和運行效果表示憂慮而最終選擇放棄,為地源熱泵的大面積推廣增加了障礙。
4.3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風作為一種不受人控制的自然資源,它時有時無、忽大忽小。當它作為一種電源接入到電力系統當中時,它的間歇性和隨機性增大了電力系統的調峰難度,也給整個系統帶來了新的不穩定因素,使得風能的大規模發展面臨瓶頸。生物能目前主要是對沼氣的利用比較多,由于生物質原料組織較困難,并且堆放存儲場地要求較大,還需進行防雨、 防潮濕、防火和防雷設施建設,故占用土地多,投資建設費用和維護費用大。目前在農村運用比較廣泛。
5 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應用設計
5.1太陽能的應用設計。為了讓太陽能能夠在建筑中發揮應有的能力,在建筑選址上也應該十分注意,比如當地的日照時間長短,太陽高度角,樓與樓之間的距離,窗戶開口大小和方向等。在利用太陽能發電的時候,在外觀上要考慮到太陽能發電板與建筑外觀的整體結合,做到即有功能上的滿足,又有美觀和結構上的適應。而利用太陽能產熱時候,要解決好建筑環境能的給排水的問題,同時也要做好保溫措施。管道的鋪設也應合理,不能因為需輸送水的需要而獨立與整個建筑的給排水設施構造。
5.2風能的應用設計??梢岳酶邔踊蛘叱邔咏ㄖM行風力發電,但必須根據當地的平均年風速,風向,風力資源進行充分了解。但在設計高層建筑時,應該把頂部風力發電機組的荷載給考慮進去,否則會對高層建筑造成結構上的損壞,甚至倒塌。另一個利用風能的方式就是自然通風,建筑設計中必須要保證室內的空氣流通,自然通風比利用電器設備通風產生的效果好,同時還可以減少電器設備還會消耗電能,產生污染。
5.3地熱能的應用設計。地熱能在建筑中的利用方式主要為地下淺表層的低溫熱能能夠被熱泵抽取,供建筑采暖和制備熱水,在利用地熱能時,對建筑選址上有著十分嚴格的要求,另外在處理建筑地基中要十分謹慎,做好規劃,事先要對地質進行勘探,找到熱源的位置, 以便在施工過程中要預留空洞,便于地下熱能的傳輸。同時還要設立機房,防止地熱機組。在熱能傳輸過程中做好保溫措施,管道的埋置也應合理,不影響整體的建筑外觀和整個結構。
6 結束語
在節約能源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技術得以短期內在我國快速蓬勃發展起來,如何科學的實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引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應該是今后可再生能源研究的主要方向。
參考文獻:
[1]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
《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JGJ26-95
篇5
關鍵詞:農村;生物質能源;中歐;比較借鑒
中圖分類號:F124.5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農村是目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最薄弱的地區,能源基礎設施落后,能源利用方式的滯后,直接影響農民生產生活,不利于農村生活生態環境改善。
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農村的使用不是尋找常規能源的替代品,而是解決能源稀缺問題,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因此,大力開發利用農村可再生能源,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發展,有利于充分利用農村資源,方便和滿足農村用能,緩解農村能源供應緊張的局面;改善農村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有助于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二、歐盟與我國生物質能發展比較及可借鑒經驗
各國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的進程中,無一例外地都強調了政府在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責任,通常是政府科技投入先行,隨后進行市場開拓,以此來推動產業化進程。歐盟在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上,政府的引導和扶持起步較早,在經濟運作和技術革新以及增加社會認識程度等方面都積累了經驗,可作為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很好借鑒。
歐盟將發展生物質能作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予以重視。歐洲研究者對影響歐盟各成員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因素分析后,認為對投資者長期有效的政策保障是首要因素,其次是政策目標的具體實施方法。當然,不可忽略的因素還有地理資源、技術更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等。歐盟生物質能之所以發展較快,與歐盟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緊密相連。
(一)政策和立法。歐盟成員國總體經濟水平較為發達,能源消耗比較高。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石油消費占主導地位,其中,石油的80%依靠進口。為減小能源的對外依賴,1997年歐盟了《歐盟戰略和行動白皮書》,要求到2010年歐盟12%的能源消耗要來自于可再生能源;2001年歐盟了《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指導政策》,要求到2010年歐盟電力總消費的22%來自可再生能源。2003年歐盟又了《歐盟交通部門替代汽車燃料使用指導政策》,要求生物液體燃料,包括生物柴油和乙醇,在汽車燃料消費中的比例達到2005年為2%,2010年為5.57%,2015年為8%。
(二)通過投資補貼,支持生物質能的開發。瑞典從1975年開始,每年從政府預算中支出3,600萬歐元,支持生物質燃燒和轉換技術,主要是技術研發和商業化前期技術的示范項目補貼。從1997年到2002年,對生物質能項目提供25%的投資補貼,5年總計補貼4,867萬歐元。
(三)征收高額燃油稅,免征可再生能源稅。歐盟國家能源政策的核心是能源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因此,歐盟成員國希望通過高燃油稅來降低尾氣排放量,并大力發展低耗能“清潔車”。從2004年1月開始,新的燃油稅最低標準比以前提高近25%。普通汽油稅從每千公升337歐元(1歐元約為11元人民幣)提高到421.5歐元,柴油稅從245歐元增加到302歐元。如果把這一最低標準折合成人民幣,每升汽油的燃油稅要比目前我國最高的汽油價格還貴。但歐盟各國都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免征各類能源稅。
歐盟和我國發展生物質能的起因、政策取向、技術水平不同,致使我國和歐盟在發展生物質能上存在很大差異。歐盟發展生物質可再生能源的起因是能源危機和環境問題。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解決農村邊遠地區的能源短缺和環境問題,是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的動因。
歐盟制定能源政策的核心是注重能效和可持續發展;我國能源政策的重點是能源供給與開發上。
歐盟的技術開發著重技術更新,加大規模,形成規模效應以增加市場競爭力。我國農村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開發關鍵在于可適應多樣性的條件,降低成本,為農戶提供方便清潔的低價能源。
歐盟形成了能源法、政府扶持政策、政策目標的保障措施相配套的系列體系。政策法規落實的通道是貫通的。我國自2006年1月1日起實行的《可再生能源渤,同時也規定了相應的財稅扶持政策如彈性虧損補貼、原料基地補助、示范補助、稅收優惠等。但具體的配套執行措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歐盟經驗對我國的借鑒意義在于:選擇恰當的可再生能源形式,政府政策有效地引導和扶持,加強技術研發是農村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的關鍵所在。
三、我國農村可產業化再生能源選擇
(一)發展沼氣是我國農村能源的現實選擇。目前,我國農村能源基礎設施落后。我國還有約2萬個村、800多萬農戶、3,000萬人口沒有電力供應,無法用常規電網延伸解決用電問題。到2005年,全國農村約50%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稈、薪柴等直接燃燒,這種生物質傳統利用方式低效,且污染嚴重。主要生活能源利用方式的滯后,直接影響農民生活質量。
從原料取得途徑的方便程度和普遍性來看,農業有機廢料,如秸稈、稻殼等是最易取得而且代價低廉的原料。農村居民生活有機垃圾和家庭養殖的糞便,長期處于自然狀態,少有積極的處理或者利用。據測算,有3-5口人的農村家庭,只要建設一個8-10m3的發酵池,就可以把人畜糞便、秸稈和生物垃圾轉化為沼氣,基本解決家庭的生活用能和環境衛生問題。另外,這樣一座戶用沼氣池,每年可替代薪柴和秸稈2噸左右,相當于2.5畝林地的年生長蓄積量。
大型畜牧養殖產生的糞便廢料大量堆積,對環境產生污染和不利于防治疫病的流行,怎樣對其進行安全有效的處理也成為一直困擾農村的問題。這些垃圾糞便如果作為沼氣原料,不但提供能源而且也改善了環境。因此,大力開發利用農村可再生能源,尤其是沼氣技術的推廣利用,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發展,有利于充分利用農村資源,方便和滿足農村用能,緩解農村能源供應緊張的局面;改善農村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有助于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其他的可再生能源形式,如太陽能其使用不限于農村還是城鎮,而風電、小水電、潮汐則受到地理資源和投資于使用成本的限制,目前還不適宜在農村作為大面積推廣的選擇。
(二)我國對農村沼氣產業化發展的政策扶持和有利因素。我國沼氣術基本成熟,但是從產業化程度來看,需要政府扶持才能實現商業化。近年來,我國加強了
立法,加強了政策方面的引導和扶持。出臺的一系列可再生能源相關的法律,其中有很多與農村可再生能源密切相關的部分。
我國從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規定:
1、國家將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科學技術研究和產業化發展列為科技發展與高技術產業發展的優先領域,并安排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科學技術研究、應用示范和產業化發展。
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村地區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門,制定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因地制宜地推廣應用沼氣等生物質資源轉化、戶用太陽能、小型風能、小型水能等技術??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村地區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提供財政支持。
2、國家財政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農村、牧區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式包括;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
3、對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符合信貸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項目,金融機構可以提供由財政貼息的優惠貸款。
《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設定農村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
――改善農村生活用能條件。推廣“小水電代燃料”、戶用沼氣、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太陽能熱水器等可再生能源技術,為農村地區提供清潔的生活能源,改善農村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到2010年,使用清潔可再生能源的農戶普及率達到30%,農村戶用沼氣達到4,000萬戶,太陽能熱水器使用量達到5,000萬平方米。到2020年,使用清潔可再生能源的農戶普及率達到70%以上,農村戶用沼氣達到8,000萬戶,太陽能熱水器使用量達到1億平方米。
――建立持續穩定的市場需求。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要求,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和市場推動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優惠的價格政策和強制性的市場份額政策,以及政府投資、政府特許權等措施,培育持續穩定增長的可再生能源市場,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確??稍偕茉粗虚L期發展規劃目標的實現。
我國正在制定的《可再生能源渤行政性法規、規章:《可再生能源發展稅收政策》、《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和總量目標》、《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財政支持政策》等,這些都對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產業化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
從2003年到2008年,我國先后投入國債資金105億元大力發展農村沼氣,項目涉及6,417個縣次的9.86萬村次,受益農戶達1,064萬戶。
發展農村沼氣已經成為我國各地貫徹中央關于節能減排的戰略部署,在農業和農村開展節能減排的主要技術之一,2008年中央投入國債資金達25.2億元,投入力度正逐年遞增。
我國還積極推進農村能源方面的國際合作,已利用亞行農村能源生態建設項目資金,先后在山西等七個省份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270余處,完成貸款1.5億多美元。目前正計劃利用世行貸款1.2億美元在重慶等5個省市開展以沼氣為紐帶的生態家園模式建設,這一項目將惠及50多萬農戶。
篇6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安排,《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是今年立法計劃一類項目。為提前了解條例草案起草進展情況,省人大財經委于2月初專門聽取了省政府法制辦、省發改委和省能源局的匯報。在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條例草案后,財經委即赴杭州、舟山、麗水和岱山、縉云等地調研,廣泛聽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部分人大代表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相關企業負責人的意見建議,實地考察了風電廠、水電站和垃圾焚燒發電企業。財經委還組織召開了有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等13個省級部門參加的立法調研座談會。省人大常委會馮明副主任參加了調研、座談等活動。在匯總、分析和研究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財經委認真審議了條例草案。現將審議結果報告如下:
我省擁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也是最早研究和開發可再生能源的省份之一。近年來,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產業已初具規模,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產業支撐基礎進一步夯實。但隨著我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能源“保供給、調結構”的任務更加緊迫。一方面,我省是資源小省,能源資源基本依靠省外輸入,一次能源自給率不到5%。另一方面,按照國家和省節能減排、優化能源結構的要求,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需從現在的60%左右下降到2020年的50%以下,其減少的部分需要有相應的替代能源。開發利用好可再生能源,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要舉措,更是爭取更大能源空間、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為此,迫切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加快制定相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以更加有效地保障、規范和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財經委認為,省政府提請審議的條例草案,符合上位法規定,總結規范了我省各地有效的做法經驗,可操作性較強,總體是可行的。根據調研情況,對條例草案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明確綜合管理部門
條例草案第5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很多地方提出,高效、統一的管理體制是促進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可再生能源由于開發利用領域廣、涉及部門多、職能分散,難以形成工作合力。建議條例草案明確牽頭部門,切實承擔綜合協調和統一管理的職能。一些部門還提出,條例草案第14條至第22條對相關部門的職能作了規定,這樣雖然有助于明確責任、推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同樣具有法定職能的氣象、水利等部門未納入條例草案,有的市縣部門職責與省級部門不相一致等,建議予以研究。
二、加強規劃引導
條例草案第8條至第12條對可再生能源的規劃作了專門規定。在調研中,一些地方和代表提出,我省可再生能源雖然品種比較齊全,但資源稟賦質量不高,并非都適合大規模開發利用。而且可再生能源分布的地域性比較強,如麗水等山區的水電資源十分豐富,舟山、岱山等海島的風能、海洋能優勢明顯。為突出浙江特色,明確發展方向,建議在深入調查、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在條例草案中明確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發展目標,完善配套措施。調研中還了解到,可再生能源在開發利用中存在影響環境的問題,如風電在建設中破壞山林植被、運行中噪聲過大,在水電開發率較高的地區,也出現溪灘白化、溪水斷流甚至與農爭水等嚴重情況,這都與規劃不合理、選址布局不當有一定的關系。建議條例草案明確,要做好資源調查等規劃前期工作,進一步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并對保護生態環境做出更為細致具體的規定,切實做到環境保護與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并重。
三、完善激勵與保障措施
在調研中,許多地方和部門認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意義十分重大,不僅事關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更事關子孫后代長遠利益。為更好地體現條例草案的促進作用,必須進一步制定、完善激勵與保障措施。如在電價補貼方面,很多企業提出,目前風能、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國家上網電價基本是基于全國平均水平確定的,而我省可再生能源總體質量和開發條件在全國處于中下水平,上網電價尚不足以彌補成本。因此,亟需增加地方補貼,否則,我省可再生能源行業競爭力將明顯不足,高端制造業發展和轉型升級也將受到制約。又如在財政支持方面,許多小水電建造于上世紀90年代,目前普遍面臨更新改造、增效擴容等問題,希望財政予以補助。有的代表還提出加強政策創新,建議像碳排放權交易一樣建立清潔能源抵扣指標和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交易制度,認為此舉不僅能促進欠發達地區加快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而且有助于將其轉化為商品資源,運用市場經濟規則的方式增強欠發達地區發展后勁。此外,大家還普遍提出要加強土地政策傾斜、加大稅收支持等。建議條例草案充分吸納上述建議,進一步增加、細化扶持政策,以加快促進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和產業化發展。
四、加大財政專項扶持
篇7
【關鍵詞】能源;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探析
1 長期堅持節能優先戰略
改革開放以來,面對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高速發展態勢,能源供應難以滿足迅速增長的需求,節能受到必要的重視,在新的市場條件下,解決能源短缺已不是節能和提高能效的驅動力。一些能源供應部門反而出現了由于供應能力過剩而要開辟新的消費市場,以刺激能源消費的動機和做法,力圖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和經濟利益。為了經濟發展的目標,必然要鼓勵終端消費包括能源消費的擴張,鼓勵新的消費以拉動需求,包括新的用能途徑,其中建筑用能、交通用能的上升將比較明顯。另一方面,對能源部門的經濟效益和相關社會問題的關注和實際影響,大于節能的呼聲。對長期的能源平衡和能源安全的關注難以和短期的、直接經濟運行的利益取向有機地聯系起來。
如果中國真正能夠實現在本世紀中葉達到現代化的目標,中國將會面對重大的能源挑戰。使中國的能源效率提到一個沒有先例的高度,光靠市場經濟的自發作用,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政策介入方面找到新的途徑。
在現階段,提高全民的資源憂患意識,在市場經濟的自然作用之外,采取適當的政策措施仍然十分必要。除信息、標準、技術推廣等措施之外,還要進一步考慮長期的能源價格政策。同時,推動環境保護,也是節能的重要驅動力。中國還要及早考慮可持續發展的消費方式的設計和引導實施。沒有這些努力,就難以實現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化。長期堅持節能優先必須成為中國可持續發展能源戰略的一個重要基本點。
2 從實際出發,實施煤炭的清潔利用
優化能源結構和充分合理利用我國的煤炭資源并不矛盾。在能源結構優化的過程中,煤炭必然將退出一些使用領域,但是煤在中國能源中的地位仍然將十分重要。目前我國煤炭的使用技術和方式與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有很大的差距,是我國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在可持續發展能源戰略中,煤炭的利用,首先要解決相應的環境污染問題。
從世界能源系統的發展趨勢看,未來煤炭的主要應用途徑仍然是發電。在有天然氣可以利用的地方,天然氣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技術可以達到更高的發電效率,也有更好的環保性能。但是只要采取適當的措施,燃煤電廠仍然可以做到清潔發電,效率的提高也還有較大余地。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煤的清潔利用首先要解決的是落實目前直接燃煤的大氣污染問題。其中,燃煤電廠的脫硫問題應該首先予以解決。燃煤電廠脫硫技術是十分成熟技術,現在是干不干的問題。目前煤炭供應過程和轉換過程中,有大量可以立即行動而且對煤炭的清潔利用有明顯實效的事情可做。如煤炭的篩選和洗選,更加合理的煤質管理和配送,型煤的利用等等,都大有潛力。
3 推動環境保護,為可持續發展能源戰略的實施創造必要的外部條件
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基本點,也是推動能源技術發展的基本動力之一,當前在發達國家,環境保護要求已經成為決定能源結構,從而決定能源成本的重要因素。我國的環境保護將在今后逐步成為能源結構選擇的越來越重要的因素,能源結構的清潔化,對能效的提高也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能源戰略,應該在能源發展的各個環節充分考慮環保的需要。能源基礎設施龐大,使用期很長。能源系統一旦建成,改變起來不但成本很高,還要用幾十年的時間。所以在能源建設中不但要考慮環境保護現在的要求,而且要充分預見今后的環境要求。
4 適應終端能源需求的變化趨勢,實現能源結構的轉變,加快發展天然氣
中國長期以來能源結構以煤為主,是造成能源效率低下、環境污染嚴重的重。近年來終端能源需求的結構和總量變化,以及以中心城市為開端的環保要求,使優化一次能源結構成為能源發展的重要趨勢。
當前和今后幾十年內,石油和天然氣仍將是世界范圍的主要能源。特別是天然氣的發展。天然氣的利用不僅有很好的環境效果,建立在天然氣基礎上的能源技術,也是當前和今后長時期內能源效率最高的技術。我國的天然氣基礎比較薄弱,在形成天然氣基礎設施網絡的時期,需要大量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國家正在實施的西氣東送工程意義重大,天然氣基礎管網一旦建成,將帶動天然氣開發的進程,可望使天然氣的實際成本明顯降低。在天然氣的發展問題上,需要國家的支持和協調。
5 做好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戰略安排
中國在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過去的重點放在解決農村和邊遠地區的能源供應上。近幾年來,現代商品化可再生能源逐漸成為發展的重點。其中,太陽能熱水器已形成規模市場,大型風力發電也有多種示范。但總的說來,商品化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仍然十分有限。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城市地區擴大了對農村地區的經濟輻射作用,農村地區從傳統可再生能源向商品化石能源的轉換步伐加大。特別是在經濟發達地區和城市周邊地區,農村能源商品化的比例已經不小。但是目前的現代可再生能源技術還不能適應這個轉換過程,或是技術不夠成熟,或是成本太高,難以和傳統的化石能源競爭。中國發展可再生能源必須考慮農村發展的要求。我國城市化的過程還要持續幾十年。我們不可能要求農民長期使用落后的傳統可再生能源,也不可能讓農民一下子跳越到比商品化石能源還貴的現代可再生能源系統上去。我們必須在借鑒先進再生能源技術的同時,自主開發適合于國情的技術。這不僅對我國是十分有益的,而且可以為很多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選擇。
中國的電力系統發展迅速,擴張勢頭還要保持許多年,為現代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創造了潛在的可觀的市場。在推動現代可再生能源發電應用時,應充分考慮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環境效益,使其環境外部性能夠反映到合理的電價體系中來。在不考慮環境成本條件下,可再生能源很難和傳統化石能源相競爭。
對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提供優惠政策,要對各種政策的經濟成本和效益進行詳細的分析和評估,特別是應對支持政策條件下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成本下降的可能潛力和進度要有具體分析。這種分析必須結合我國的風電產業的發展實際。另一方面,對大水電等影響重大的可再生能源也應重點考慮,綜合協調。這樣,才有利于有效推動我國的可再生能源事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余謀昌.環境意識與可持續發展[J].世界環境,1995,4.
[2]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Z].200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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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可再生能源;建筑設計;應用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 A
一、可再生能源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現在石油、煤炭、天然氣是全世界各個國家大規模生產利用的能源,但是從世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來講,這些廣泛利用的不可再生能源逐漸顯示局限性。在這種情況下,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將與日俱增,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會在而未來社會的經濟發展具有重要地位。在當今不可再生能源日益局限的情況下,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未來能源安全的需要,也是為了減少當今社會環境污染的需要,更是能源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能源短缺滯后經濟發展的形勢日益嚴重,可再生能源的將提高到一個全新的戰略高度。我國是以煤炭為主要能源的國家,經過長期不斷的發展努力,我國能源消耗中煤炭的比重已經逐年下降,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將受到高度重視?,F階段,降低礦物能源的開發利用,從以煤炭、石油、天然氣為主的礦物能源系統轉向可再生能源持久性能源系統,提到可再生能源在經濟發展中的結構比重,推動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而在建筑行業中,如何最少的消耗資源,合理規劃設計以求用最小量達到最高效率的使用能源,將建筑這一高消耗發展轉變為低耗能高效率的發展已是我國未來建筑業發展的必然選擇。
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行業中的重要意義
建筑工程有較長的周期,有建筑設計、建筑施工以及建筑竣工等階段。在每個建筑工程階段,都應當樹立積極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觀念,使得建筑行業能夠成為綠色環保的新行業。對于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來說意義重大。在建筑設計階段,應當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鼓勵相關建筑企業提高建筑節能設計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以及《 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都有相關規定。到2020年,我國的建筑節能目標是,建筑行業中的能源消耗能夠降低到同中等發達國家一樣的水平。并且對北方以及沿海城市提出了特殊要求,即在2020年希望這些城市能夠實現百分之六十五的節能。并且希望在2020年時,不可再生資源的能源消耗比也能夠降低,與2010年相比較,希望能夠減少百分之二十。近些年來,可再生能源在我國的發展越來越快,在建筑節能上體現的很明顯,我國政府也積極制定了很多與建筑節能息息相關的法規與標準。目前為止,我國建筑行業節能主要涉及的領域是風能以及太陽能等可再生資源。我們知道。對這些資源進行利用,不僅可以成功替代污染性嚴重的傳統能源,這些資源還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等特點,具有很大的開發潛力。
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1、風能在建筑設計中的利用
在建筑設計中充分運用風向,利用自然通風改善室內的舒適,轉換空氣質量,同時在夏季能夠起到很好的降低溫度的作用減少空調的能耗,在冬季要將自然通風控制在適當的程度,足夠驅散室內的過多的潮濕之氣,排出污染物,進一步降低采暖的能耗。利用自然同分降低建筑物溫度,可以采取將室外空氣向室內引入的方式,讓風直接吹向室內,增加人的舒適度;也可以采用將夜晚的涼風向室內引入的方式,以此充分將室內蓄熱材料的熱度吹散,這樣一來白天室內的溫度與室外相比升溫不會那么迅速,非常適用于炎熱干燥且晝夜溫差很大的地方。
在建筑設計初期,應收集詳細準確的氣象數據,由此在詳細具體設計的時候,能夠運用計算機或者是風洞試驗模擬通風情況,進一步獲取簡略的風壓分布圖,這樣可以幫助建筑師對建筑開口部位進行調整,以此保障房屋可以擁有更好的通風效果。
但是在利用自然通風被動式降溫的過程中還應注意一些問題,做好充足的準備,因此在建筑設計時要考慮采用相應類型的通風器避免這些問題的出現。為避免自然同分導致采暖負荷增加,可以考慮利用太陽能預熱系統預熱進入室內的新風。
2、太陽能
在中國幾千年的文明發展史中,建筑業也是越發的完善。古代建筑就是利用太陽的光和熱進行南北布局、較大開窗等一系列科學方法建造房屋。上世紀初,通過對建筑建造的反思,新型建筑著重強調了對空氣通透性和充足陽光的重視,到世紀中期更是加大了對太陽能技術的研發。在石油危機的情況下,太陽能技術終于開始被重視,并有了較大進展。而太陽能按照利用方式可分為太陽能光電技術、主動式太陽能技術以及被動式太陽能機技術。其中,被動式太陽能利用時指在不借助其他人造機械設備和控制系統進行對太陽能的收集、儲存和利用,這些與建筑是相互一體不可分割的,進行太陽能收集方式主要包括間接獲取系統、直接獲取系統和混合式獲取系統,但無論是哪一種收取系統都有收集器、熱吸收裝置、蓄熱材料、控制裝置以及輸送系統五個相同的基本要素。而這五種裝置相互之間的不同組合,又可以產生各種各樣的被動式太陽能建筑。在規劃設計建筑時,建筑師應了解建筑所在地區的太陽輻射量,并通過現場勘查獲取周邊的不利因素,從而進行對太陽能更好的收集。
被動式太陽能收取系統主要在陽光充足和視野開闊的地點進行,在建筑南向外側安裝單層或雙層玻璃,是入射的太陽熱能被墻體所吸收進而儲存,并向使用空間進行輻射,不同的墻體厚度可以在不同的時間段內向建筑內部釋放熱量。這樣可以使使用空間具有較高的熱舒適性,而且溫度波動較小,并且還可以利用一些輔助設施來增強被動式太陽能建筑的性能。主動式太陽能主要是稱呼采集太陽能進而產生熱能,并保存從而以備后用的設備,通常以空氣或水歷來完成工作。為了太陽能更好的利用,集熱器通常放在建筑物的屋頂,并通過一定的設計進行太陽能更好的收集。
3、地熱能在建筑中的應用
地熱能源,即利用地表下的土層的低溫,作為冬季熱源供建筑采暖與制備熱水,在夏季建筑物反過來向土地排放熱量,作為儲存熱量的熱庫。隨著社會的發展,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地源熱泵空調系統的運用悅來暈廣泛,我國地源熱泵的市場正逐步發展、壯大。地源熱泵的技術主要分為兩種:土-氣型與水-水型,其中土-氣型是從淺層土壤或者是地下水中獲取熱源以及排熱,利用分散在建筑物內的各個熱泵機組將能源直接換成為冷風或者是熱風。而水-水型地源熱技術是從地下水中獲取熱源以及排熱,通過熱泵機組的作用轉換成為冷水或者是熱水,同時再利用建筑物內部值得風機盤管將其轉化為冷風或者是熱風向室內供暖或者是降低室內溫度。
在建筑設計中利用地熱能源,要注意對建筑物周邊地質、水文狀況進行勘察,查看其是否有可利用的條件,這對后面具體的場地規劃設計有著重要影響。地源熱泵機組放置在建筑物室內,缺少一般的空調所需要的冷卻塔,這要符合建筑的整體造型設計的要求,保證建筑外立面更加簡潔。地源熱泵的末端裝置選擇性較多,較為常見主要有風機盤管、輻射吊頂等,然而這些都要注意避免夏季吊頂表面出現結露狀況。
四、結束語
為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技術中更好更廣泛的應用,需要對建筑進行場地選擇和場地規劃設計,通過對建筑材料的合理選擇和節點的合理構造等細節來完善可再生能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行業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從而逐漸代替傳統常規能源在建筑方面的有效應用,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保護生態環境,所以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對未來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參考文獻
[1]李弘范.綠色建筑設計淺探[J]. 低溫建筑技術,2012(04).
篇9
關鍵詞 可再生能源;能源安全;能源消費
中圖分類號 F06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6)10-0103-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6.10.013
近年來,中國和歐盟的能源密度在過去30年已經有了顯著的下降,新能源比重顯著上升,在全球新能源開發利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歐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單一市場,中國作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經濟體,這兩個經濟體合力推進低碳化進程,將為全球綠色發展樹立典范。另一方面,歐盟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能源進口市場和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市場,中國則逐步成長為國際能源消費的大戶和全球能源事務的中心,二者能否在新能源發展方面取得更大成就,將對全球新能源利用產生決定性影響。因此,把握中國和歐盟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梳理過往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找出中歐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的困境,可以為加強雙方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指明路徑。
1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及面臨挑戰
近年來,中國煤炭消費持續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費穩步提升,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已初見成效。一直以來,中國煤炭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中所占比例始終保持在70%左右,這也是環境污染嚴重、溫室氣體排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自2007年以來,煤炭消費所占比例開始持續下降。2014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所占比例約為64.2%,比2007年的71.1%下降了近7個百分點。與此同時,中國可再生能源、核能等非化石能源利用規模越來越大,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持續上升。中國將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占一次能源消費比從2010年的9.4%提升到2015年的12%,超額完成了十二五期間11.4%的設定目標。
其中,2014年核電新投產5臺機組,全國在運核電機組達到22臺,裝機容量達到2010萬kW;水電新增裝機容量接近2 000萬kW,全年總裝機容量約為3億kW,年發電量約為1萬億kW時;風電并網裝機容量已超過9 000萬kW,年發電量約為1 500億kW時;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容量達到3 000fkW,年發電量為250億kW時;生物質能、地熱能發電裝機容量超過920萬kW,年發電量為350億kW時。2015年,中國在非水可再生能源和燃料領域的投資排名世界第一。2015年末,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總量、太陽能光伏和風能發電裝機總量排名全球第一。全球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前10的國家見圖1。國家制定了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標到2020年至少增加至15%的目標,到2030年則至少增加至20%。
盡管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但中國新能源發展仍然面臨一系列現實挑戰,主要包括:一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體水平還比較低。中國目前包括水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還不到12%,要將新能源發電比例提升至20%,任務相當艱巨。二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問題。大幅度改變能源利用結構,將付出高昂的成本。可再生能源不可能一直靠補貼去發展,過高的成本將成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障礙。三是能源安全挑戰和能源外交問題。雖然保障能源安全的挑戰不是中國獨有的,但中國2015年石油進口依存度超過60%,創歷史新高。中國需要安全可靠的能源市場、能源來源和運輸路線,這些都需要大規模的國際合作。作為2015年世界最大能源消費國(占全球能源消費總量的23%)、最大石油進口國和二氧化碳排放國,中國處于全球能源事務的中心。
2歐盟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及前景
篇10
【關鍵詞】中國 俄羅斯 可再生能源 能源政策 中俄合作
【中圖分類號】F451 【文獻標識碼】A
中國和俄羅斯的能源合作是雙方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中俄能源合作是長期的、全面的、戰略性的,雙方在地緣、資源、市場、技術等方面互補性強,合作潛力巨大。未來的能源合作需要從目前的石油、天然氣,向煤炭、電力、可再生能源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領域進一步深入。筆者擬通過俄羅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現狀及潛力、俄羅斯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政策法規及國際投資,探討中俄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可能性。
中俄兩國的能源結構都亟需改善
目前,中俄兩國的能源結構都有亟需改進的地方。2013年BP 的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的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例過高,達到68.5%,天然氣、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過低;俄羅斯則是高度依賴天然氣,除水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比例過低。水電是俄羅斯主要的可再生能源,但年發電量只有 85 億千瓦時(不含裝機容量25兆瓦以上水電站),占全國發電總量不到1%。俄羅斯不包含水電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只有10萬噸油當量,作為僅次于中國和美國的世界第三大能源消費國,與其每年6.94億油當量的一次能源消費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2012年俄羅斯的發電量為1066.4太瓦時,列世界第四位,僅次于中國的4937.8太瓦時、美國的4256.1太瓦時和日本的1101.5太瓦時。但俄羅斯的太陽能和生物能尚無供電能力,風電裝機容量還不到1萬千瓦,地熱能裝機總容量8萬千瓦。
實際上,俄羅斯優越的自然資源完全具備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條件,且潛力巨大。風能和太陽能可以增加俄羅斯的能源供給,同時還可以為那些無法接入電網的地區提供電能;茂密的森林和大片耕地可以提供生物質能;東部地區大量的河流、白海和鄂霍茨克海有著巨大的潮汐能潛力;北高加索和堪察加半島可以發展地熱能。
人們通常認為俄羅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動力不如美國和歐盟那么明確:美國是為了減少對中東石油的依賴,而歐盟則是為了減少對俄羅斯天然氣的依賴。作為一個能源生產和出口大國,俄羅斯沒有動力去發展可再生能源。但考慮到俄羅斯能源價格提升的困難較大,加之未來天然氣和石油產量減少,IEA判斷俄羅斯目前可能已經處于產量高峰期,2020年產量會逐步下降,到2030年將下降到4.85億噸左右。因此,從長期看,為了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俄羅斯需要進行經濟結構的調整,其中關鍵就是能源發展戰略必須從傳統模式向可再生能源轉變,逐步減少對傳統石油、天然氣的依賴。
俄羅斯能源政策開始向發展可再生能源轉變
在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以替代化石能源已經成為全球共識的大背景下,俄羅斯能源政策也開始轉變。其實俄羅斯早在1996年就頒布了第一部《節能法》,由此開啟了其能源利用方式轉變的相關探索。此后,還通過了諸多針對節能的指令性文件,并指定當時的燃料與能源部作為主管部門,負責資源的有效利用事宜。2003年通過《電力法》,標志著俄羅斯電力改革正式啟動,逐步打破壟斷,按照市場價格出售電力。盡管尚屬于試驗階段,也遇到諸多阻力,但表明俄羅斯在能源結構轉型中已經走出了市場化發展的第一步。俄羅斯于2004年正式簽署《京都議定書》,同時承擔《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減排任務―把俄羅斯溫室氣體排放量維持在1990年的水平。由于當時其溫室氣體排放量遠低于1990年的水平,俄羅斯認為可以較長時間輕松完成《京都議定書》的指標。
但隨后俄羅斯經濟出現了強勁復蘇的態勢,由于經濟發展依然主要依靠化石能源,造成溫室氣體排放的急劇增加。BP的數據顯示,2012年,俄羅斯二氧化碳排放量僅次于中國、美國和印度,居世界第四,為17.04億噸碳當量。盡管目前俄羅斯的溫室氣體排放不會超過《京都議定書》的基準水平,但已有專家預測,2020年俄羅斯的溫室氣體排放將達到1990年的基準水平,甚至有可能最多超過基準水平的14%。因此,進行能源結構調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證其經濟穩定發展也成為當前俄羅斯政府必須考慮的問題,而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一個必然的選擇。
2008年6月4日,時任總統梅德韋杰夫簽署了一項法令,旨在鼓勵提供環境友好和資源節約技術的應用。該法令還呼吁聯邦政府預算要對可再生能源提供資金和補貼。這表明俄羅斯國內能源政策也開始關注石油和天然氣以外的可再生能源領域。綠色和平組織俄羅斯能源小組的專家就認為,俄羅斯發展可再生能源,技術和資金問題不大,唯一限制俄羅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因素是缺乏相關法律。俄羅斯亟需克服現有法律薄弱和模糊的弊端,創造一套能夠激發可再生能源發展潛力的法律框架。
2009年通過的《俄羅斯聯邦2030年前能源戰略》確立了未來能源發展的三大目標:克服能源危機、提高能源效率、開發替代能源。同時制定了具體目標和扶持政策:到2030年,天然氣需求在能源結構的比重下降到50%以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提升至14%左右,可再生能源發電達到1260~1660 億千瓦時,大約占俄羅斯全部電力的7%。2022~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000萬千瓦,核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占全部發電量的38%以上。為此,俄羅斯政府計劃于2020年前撥款3萬億盧布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俄聯邦能源署預計,到 2020年將有大約5170萬千瓦的發電裝機因設備老化而報廢,加之電力需求增加,屆時俄羅斯需要新增裝機1.5億千瓦⑤這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場。
俄羅斯可再生能源領域引起國際投資的關注
一般來講,如果一個國家把可再生能源作為能源政策的重點,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就會大幅增長,并促進對可再生能源的投資。目前,許多國外公司基于俄羅斯能源政策的轉型及修改其《可再生能源法》的預期,已開始尋求在可再生能源領域與俄羅斯合作的機會。
因為看好俄羅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巨大潛力,2010年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與全球環境基金提供1.65億美元實施“俄羅斯可再生能源項目”,與俄官方合作,制定管理框架,幫助俄羅斯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擴大資金來源。該項目計劃對俄羅斯風電和生物質能發電領域進行投資,五年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05兆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500萬噸/年,并希望通過后續項目的建設,最終達到2億噸/年。其實,早在2005年國際金融公司就開始投資俄羅斯的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領域,到2011年,已總計投入4億美元⑦。其中1000萬美元用于建立一套法律框架,刺激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有1.5億美元則直接投資于可再生能源領域。此外,日本、挪威、丹麥、美國、荷蘭、西班牙等國已經或者計劃到俄羅斯投資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燃料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領域。
我們可以看到,能源作為俄羅斯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如果繼續重視石油和天然氣,那么對可再生能源的投資會相對變弱。但是,隨著國俄羅斯政策的轉型及市場化改革使未來天然氣價格提升,同時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而造成的成本下降等因素的影響,預計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俄羅斯會吸引更多的投資。隨著跨國公司在俄投資的增加,許多俄羅斯公司也開始進入這一領域,紛紛入股國外的新能源公司,雙方聯合開發國際、國內市場。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條件逐步完善
中國于2006年正式實施《可再生能源法》,針對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行業了多個細化的政策法規配套措施和相應的發展規劃和目標。在中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中,加強國際合作,充分利用國際市場是非常重要的因素。隨著俄羅斯能源政策的轉型,發展可再生能源條件的不斷改善,中俄在該領域的合作會逐漸加快。
中俄具有核能和水電合作的成功經驗。中俄油氣合作已經20多年,而中俄的核能和水電的合作幾乎是和油氣合作同時展開的,兩國也因此增加了合作的經驗和信任度。福島核事故后,中國一度終止了新核電項目的審批。2012年底,國務院通過了《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標志著暫停一年半的核電建設重啟。未來15年中國至少要修建30座核反應堆,這為中俄在核電領域的繼續合作提供了廣闊空間。
中俄都是水電蘊藏量大國,發展小水電成為兩國的共識。由于俄羅斯的水電開發集中于其歐洲部分,遠東地區只開發了3%,而在該地區發展投資小水電投資回報期短,具有巨大的經濟潛力。俄羅斯已經開始研究制定在聯邦區建設小水電站的規劃,擬建384個裝備裝機容量為2000千瓦的小水電站,每年需要引進裝機容量為50~60兆瓦的新小水電生產能力。考慮到俄羅斯的水電設備大多老舊,甚至造成了薩揚?舒申斯克水電站發生爆炸的慘劇,這無疑會加速俄羅斯水電設備更新的步伐,為雙方的合作提供契機。
中俄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已經展開。中俄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領域的合作已經展開,前景看好。2009年,中國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與俄羅斯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共同開發俄羅斯太陽能電站及相關項目;2011年5月,中俄簽署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的框架協議,最終目的是建立合資公司,開展可再生能源及節能項目的創新研究;2011年6月,中國國能生物清潔能源集團公司與俄羅斯國際統一電力集團公司簽署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的合作框架協議,標志著中俄兩國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新起點;2012 年2月28日,中國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聯邦能源署、俄羅斯燃料公司在俄羅斯能簽署了《成立可再生能源合資企業總協議》,這些舉措推動了中俄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
中俄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互補性強。中國通過近年的快速發展,在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領域已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鏈。在熱發電關鍵技術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太陽能光伏電池產量多年穩居世界第一,2009年風電裝機容量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風電投資和風電機組裝備技術也位于世界前列。隨著中國政府加大對生物質能開發的扶持力度,生物質能技術也在飛速發展。而俄羅斯則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領域具有巨大的開發潛力,但技術裝備水平落后,其太陽能、風能暫無發電能力,生物燃料的生產雖然成本低,但由于稅費偏高,國內市場也未啟動。從目前來看,中國的技術、資金、市場優勢與俄羅斯豐富的資源優勢及巨大的開發潛力可以互補,也奠定了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基礎。
中俄可再生能源本身的健康發展是合作成敗的關鍵??傮w來看,可再生能源的健康發展需要四大關鍵因素:清晰的國家目標、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和投資、國內民眾的支持、國內外企業的合作。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雙方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條件正在逐步完善,比如雙方政府,特別是俄羅斯政府已經關注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同時在嘗試制定法律支持其發展。隨著雙方能源價格改革的深入使化石能源價格相對提高,民眾會越來越意識到可再生能源的意義。隨著中俄在政策、市場、技術方面不斷推進并彌補各自的缺失,雙方通過合作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需求會更加迫切。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思路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的長期性。一是從中俄能源合作的現狀看,石油、天然氣依然是主體;核能和水電,未來會在技術交流和共同建設方面進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合作處于起始階段,有望在2020年之后,逐步成為中俄能源合作的主體之一。這代表著中俄能源合作的未來,其進展取決于可再生能源未來發展的規模及普及程度。二是中俄歷次能源合作,都經歷了漫長的博弈過程。有些項目比如天然氣價格及管道建設談判等至今仍未完成,可見與俄羅斯談判并非易事。這也預示著中俄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也不會輕而易舉,尤其是在俄方對可再生能源的重視程度遠不如中國的情況下,需要雙方共同的智慧,避免過于強調本國利益,才能形達到雙贏的結果。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應與國內市場開發并進。盡管全球可再生能源發展方興未艾,中俄兩國也都制定了發展規劃,對可再生能源大力支持。但兩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都面臨著相似的問題即法律的進一步完善和國內市場的開發。兩國尚未有完善的上網定價機制,中國的風電并不能及時全部上網銷售,太陽能也沒有完全啟動國內市場。俄羅斯更甚,太陽能和風能發電幾乎沒有,而生物燃料由于消費稅的存在,使得原本較低的成本升高,造成國內市場無法開啟,只能出口歐洲,一旦歐洲需求變緩,則面臨著巨大的市場問題。因此,兩國急需開發各自國內的可再生能源市場,而在開發本國市場的基礎上進行合作,將促進雙方可再生能源更快的發展。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遵循貿易先導―技術跟進―共同開發的順序。中俄兩國可再生能源合作剛剛開始,相關政策、技術、市場開發及合作機制等方面都處于摸索階段。因此,在合作中初期應該與石油、天然氣的合作相似,即以貿易為主,推進可再生能源如生物燃料、生物燃料顆粒、風能和太陽能光伏產品,甚至是電力的進出口貿易,以充分利用俄羅斯地大物博的特點,這實際上也相應地節約了中國的耕地(土地)面積。俄羅斯現有2000萬公頃的休閑農耕地,中國甚至可以考慮在俄租地生產生物燃料作物。
在貿易不斷擴大的基礎上,兩國政府還要組織相關專家開展合作研究,共同開發新技術,建立聯合研發和相關人才交流與培訓的機制,為可再生能源合作項目提供技術支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投融資方面的合作, 建立合資企業或獨資企業,共同建設核電站、小水電站、風電場等,不斷拓寬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模式。
強化以中俄為主的國際多邊合作。由于資金、技術、市場等自身發展的限制,俄羅斯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需要得到國際幫助。隨著俄羅斯相關法律的逐步完善和市場的開拓,吸引了大量的國外企業到俄羅斯投資,在太陽能、風能、生物燃料、潮汐能、地熱能等領域和俄方展開合作。中國應該充分利用這些機會,積極介入俄方的合作項目,形成多贏的結果。同時,還可以充分利用俄羅斯遠東開發的機遇和同處東北亞的日本、韓國對俄方能源的需求,加強對話,積極探討東北亞可再生能源多邊合作的機制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