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的保護方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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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遺的保護方法

篇1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原則;主要方法

[作者]李榮啟,中國藝術研究院文藝理論研究所研究員。北京,100029

[中圖分類號]G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54X(2008)02-0185-006

新世紀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把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并把這項工作視為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統一部署、全面推進。經過幾年來的積極探索與實踐,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經驗和成果。在搶救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中,我國政府和社會各界不斷總結經驗、摸索規律,總結出適合我國國情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原則,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成效顯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法與措施,使保護工作穩步推進。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原則

(一)本真性保護原則

“本真性”是英文“Authenticity”的譯名。它的英文本意是表示真實的、而非虛假的,原本的、而非復制的,忠實的、而非虛偽的,神圣的、而非褻瀆的含義。上個世紀60年代“本真性”(也可稱為“原真性”)被引入遺產保護領域,并逐漸在世界范圍內達成理解和共識。1964年的《威尼斯》奠定了本真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提出“將文化遺產真實地、完整地傳下去是我們的責任”。1994年12月在日本通過的關于本真性的《奈良文件》肯定了本真性是定義、評估、保護和監控文化遺產的一項基本原則。世界遺產委員會明確規定本真性是檢驗世界文化遺產的一條重要原則,并要求真實、全面地保存并延續文化遺產的歷史信息及全部價值,明確提出被登錄的遺產不能是按照今人臆想過去歷史情況重建恢復的東西。這就是說,本真性是要保護原生的、本來的、真實的歷史原物,保護它所遺存的全部歷史文化信息。一項文化遺產的本真性是來自原初的可以留傳的一切之整體,從物質形態上的持續、文化環境的“本體真實”到它的歷史見證性。堅持本真性原則,有助于提高對文化遺產價值的認識,堅持正確的保護理念和實踐,有效地防止“偽民俗”和“偽遺產”占用可貴的保護資源和財富。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我們堅決反對那種混淆真偽,在所謂遺產保護背后隱藏的種種非保護動機。尤其是反對把文化遺產的價值簡單等同于旅游經濟效益而由此造成的急功近利行為和對文化遺產的過度開發。我們還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制假活動,如有些人把民間口頭故事的簡潔和單純美,誤認為是單調枯燥,隨意地添加些情節或內容,人為地把故事拉長,使一些民間文學作品面目全非,搞得真偽難辨,可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真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反而得不到保護和傳承。事實證明,本真性是定義、評估、保護和監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項基本原則。

(二)整體性保護原則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是由無數具體的文化事象構成的。因此,這些文化遺產不是某些“代表作”和零散的“文化碎片”所能涵蓋的。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既包含著豐富多樣的內容和形式,又與特定的生態環境相依存。我們倡導的保護是以全方位、多層次的方式來反映和保存人類文化的多樣性、豐富性。所以,整體性是我們堅持的一個重要保護原則。所謂整體性就是要保護文化遺產所擁有的全部內容和形式,也包括傳承人和生態環境。這就是說要從整體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以關注并進行多方面的綜合保護。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整體保護,首先是保護其自身的完整性。任何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由多種技藝、技能共同構成的,只保護其中部分技藝,是不能將其完整地傳承下來的,必須對其全部程序與技能實施全方位的保護。其次,我國民間許多習俗都與特定的文化生態環境緊密相依,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就要保護其生態環境。譬如,要保護民歌演唱傳統,使之流傳下去,只是整理歌詞、錄音、錄像是不夠的,必須設法保護民歌演唱活動最基本的生態環境,只有堅持活態保護,才能使之繼續活在民間。再次,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祖先留下的寶貴財富,雖然在具體形式、內涵、功能上有所不同,但它們都是中華民族精神情感的衍生物,是同源共生、休戚與共的文化整體,我們不能將二者割裂開來,而應當同時加以有效的保護,才能繼承完整的中華文化傳統。

(三)科學保護原則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植根于民間的活態文化,是發展著的傳統行為方式。它隨著歷史的演進和時代的發展,不斷地變化、更新,不可能一成不變。為此,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必須遵循科學的原則,即客觀地去看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變化,承認它的發展和流變。同時必須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身傳承、演化規律,實行活態保護,不能人為地將其“化石化”。以文物的博物館式保護方式來保護,也不能以違背其自身演化規律的方式人為地改造,促使其脫離自身軌道去發展演變,失去其原有的文化基礎和文化神韻。

堅持科學保護原則,就要堅持以人為本。人是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主體,保護工作離不開人的作用。如果忽視了對人的關注與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就會偏離正確的軌道。要尊重人(相關民眾)的現實需求,保護遺產不能以妨礙經濟發展、降低人的生活質量為代價。實施的保護方式與方法,一定要有利于人的全面發展和人與環境的和諧。還要尊重不同民族與人群的生活方式、風俗習慣乃至,在保護他們的精神意志不受侵犯的同時,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引導他們正確對待本民族的文化遺產,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指導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在保護工作實踐中正確處理好“搶救”、“保護”和“利用”的關系,正確處理好保護民族傳統文化與發展本地區經濟的關系,既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弘揚光大,又能利用文化優勢促進經濟增長,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實現文化與生產力的同步發展。

(四)瀕危遺產優先保護原則

作為一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民族眾多的文明古國,中國擁有世界上最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然而,依據我們現有的國力、財力、人力,不可能將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并對待并統統保護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區分輕重緩急,集中力量將那些處于瀕危狀態的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時有效地實施搶救與保護,避免“人亡藝絕”的事件和“人間國寶”的消失。

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說,意義非常重大。“搶救”是目

前迫在眉睫的工作。隨著現代化的迅猛發展,農耕文明正在迅速瓦解,傳統的民間文化逐漸喪失了賴以生存的環境;伴隨著人類經濟的全球化,西方強勢文化暢通無阻地擴散,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和商業行為的侵蝕等,都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發展構成了嚴重的威脅。無數珍稀罕見的民俗技藝和民間文藝伴隨著老藝人的逝去而銷聲匿跡,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典型器物正在毀滅。如根據已出版的一些音樂辭典、樂器志等資料的記載,我國的民族樂器至少在500種以上,但目前人們經常使用的各種民族樂器(包括打擊樂器)卻不過幾十種,這意味著大部分古老的民族樂器正在被人們所遺忘。1982年我國有文字記載和演出活動的劇種尚有394種,但目前能演出的僅剩267種,有些劇種只有一個專業劇團在支撐著。民間剪紙、年畫、皮影、儺戲等民間藝術隨著它們生存環境的改變而日漸式微。與此同時,過去搜集整理的圖文資料、音像資料也面臨著“再度搶救”。因為,有些圖文資料已開始霉變、蟲蛀,多數錄音、錄像帶開始脫磁、變質。為了使祖先留給我們的文化遺產得到有效的保護,為了減少因搶救與保護不及時而造成的遺憾與損失,我們就要堅持瀕危遺產優先保護原則。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方法

在搶救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中,我國政府不僅堅持正確的保護原則和保護理念,而且注重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方法與措施,使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且卓有成效。主要采取的保護方法有下面幾種:

(一)全面、扎實地推進普查工作

為了摸清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區、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文化部于2005年6月部署了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計劃用3年時間,于2008年底完成。這次普查工作,是我國21世紀之初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第一次大規模的非物質文化資源的全面、深入調查。為了給予普查工作全面科學的指導,2005年底,文化部了《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普查手冊》。該《手冊》由100多位民間文化領域的專家合作而成,第一次將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分為16大類,即民族語言、民族文學、民間美術、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戲曲、曲藝、民間手工技藝、生產商貿習俗、民間信仰、民間知識以及游藝、傳統體育與競技等;針對目前各地保護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普查標準不統一、普查方法缺乏科學指導、思路不夠清晰等共同問題,給予了比較準確和規范的梳理,這是迄今為止第一部全面、準確、規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指南性工具書,是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指揮棒”。

這次普查工作做到了統一部署,分級實施。各地的普查工作按照三個步驟(普查準備階段、實地考察階段、總結評估階段)正在積極穩步地推進。在普查準備階段,各地區都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出了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了普查任務,確定了普查目標、方法、步驟,落實了人員配備,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培訓。在實地考察階段,許多地區能夠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調查方法,如重點采訪、抽樣調查、開小型調查會、觀摩民間藝術家的表演、參與民間手工藝制作及民俗節慶活動等。在實地考察中,考察人員不僅止于文字記錄、文本及實物資料的收藏,而是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將數字技術、多媒體、錄音、攝像等多種新技術引入其中。隨后再將采集來的大量資料整理成檔案,輸入電腦,建立數據庫。例如:文化部、中國藝術研究院設立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河南鄭州大學建立了中原民族民間文化資源數據庫;北京、浙江、湖南等地致力于將動漫技術應用到把口頭文學轉換成卡通片的工作并卓有成效;天津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與有關部門合作,1994年啟動的京劇“音配像”工程,歷時21年終于完成了一整套《中國京劇音配像精粹》,搶救留存下來115位著名藝術家的460出京劇,成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一個范本。

在普查工作全面展開后,各地區工作開展得不夠平衡。有些地區注重以點帶面,試點先行,取得經驗后再逐漸鋪開,工作步步深入、成績顯著。但也有的地區領導重視不夠,人員投入不足,對相關人員缺少系統培訓。雖然有計劃和方案,但不能狠抓落實,普查工作不夠全面深入。針對這種情況,各級文化主管部門還應該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強監督和檢查,及時掌握各地區工作進展情況,重視交流和推廣先進地區的經驗,使普查工作得以有序、有效地順利完成。

(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四級名錄體系

建立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是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開創性意義的重要舉措。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批準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包括十個門類共518個項目,涉及758個申報地區或單位。同年10月,文化部以部長令的形式頒發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每兩年申報一次的國家級名錄,2007年開展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和評審,評審結果將于2008年公布。在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基礎上,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已建立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據統計共有3832項。國家、省、市、縣四級的寶塔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正在逐步形成,初步實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級保護。

由于各級政府對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重視,各地相繼掀起了前所未有的“申遺”熱潮,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傾注了極大的熱情,各省都希望有更多的項目入選國家級名錄,這是一個值得贊許的好現象。但是,在目前的“申遺”熱潮中,存在著一些錯誤的觀念和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從近年來的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情況來看,有些地方政府官員重申報而輕保護、重開發而輕管理,習慣于走“申遺”的過場,把各項“申遺”活動搞得轟轟烈烈、有聲有色,把“申遺”的成功當作目的,以此來積累政績、擴大影響。他們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成功,感到皆大歡喜,但歡喜之后,卻沒能把保護工作做深做細,甚至把“申遺”混同為直接保護。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由于嘗到過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為他們發展旅游產業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便想借水行船,把當地擁有的杰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迅速轉為“文化資產”,使其商業化、產業化,成為賺錢的工具。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他們只是想把本地榮登國家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發展本地經濟的品牌,急于開發利用而淡忘了管理保護,致使一些地區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工作比保護工作更快,甚至把某些名錄出售給企業家,被冠名和大肆宣傳,而在開發過程中很多保護工作卻未能落到實處,短期的現實利益壓倒了長遠的文化關懷。這些做法實在是令人堪憂。如何把“申遺”的熱情轉化為正確的保護理念和積極的保護行動,從而切實使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使那些經過層層甄選出來的杰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弘揚光大,這是文化界、學術界不得不認真思考的重要問題。

(三)認定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活態文化,它的傳承是以人為載體的。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關鍵環節。為了有效地傳承和保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2007年6月5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民間文學、雜技與競技、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醫藥等五大類226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各級文化部門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對首批代表性傳承人的傳習活動給予支持,正在著手采取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方式,全面記錄傳承人掌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表現形式、技藝、技能和知識等,有計劃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傳承人的代表作品。為了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工作制度化,文化部已制定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討論稿),此辦法對國家級名錄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標準、權利、義務和資助等做出了規定,在經過廣泛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后,不久將會正式下發。一些地方政府也對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保護工作非常重視,不少省都已公布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如云南省已經命名了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遼寧省開展了第二批民間藝術家、優秀民間藝人評選工作。江蘇、陜西、河南等省,先后制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一些省市重視對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為他們發放生活補助費,安排他們授課帶徒,展演、展示他們的優秀作品,對他們的傳承活動進行檔案登記、數字化存錄等??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保護,已得到了各級相關部門的重視,已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中之重。

為了進一步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保護工作,目前還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都是個人,沒有代表性傳承團體。據調查了解,一些民間藝術如木偶、昆曲等,個人無法擔負起一門藝術的傳承使命,只能由有諸多優秀藝術家組成的團體來進行傳承,而且在這樣的團體中很難確定誰是代表性傳承人。在“第二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蘇州論壇”的分組討論會上,泉州木偶劇團團長王景賢就指出,木偶劇是集體演出和傳承的藝術,很難確定團里誰是代表性傳承人。因此,在評選認定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時,是否能考慮增設代表性傳承團體的問題主管部門應給予重視。其次,評選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應該有統一的標準。目前國家尚未出臺傳承人評選標準的專門文件,各省都是按各自的標準操作。由于標準不盡相同,認定的傳承人就有差異。對此,有專家指出:“必須有一個全國性的統一評選傳承人的標準,各省才能根據這一標準進行科學、合理、規范的操作。建議文化部盡快出臺一個評選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文件,其中應包括傳承人的定義、傳承人的覆蓋面、傳承人的權利和義務、有關的獎懲制度、享受生活補助的界定方法、傳承人的評選方式等內容?!睘榇?,期待文化部盡快出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再次,應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機制。要以人為本,加強科學管理。各級相關部門應定期對傳承人的傳承情況跟蹤評價考核,組織專家對傳承人的傳承工作和成果進行學術性、專業性的分析和總結。及時淘汰不合格者,確保傳承人的優秀性和使命感。

(四)建設文化生態保護區,實現文化生態的整體保護

文化生態保護是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內容。為了使民間原生態非物質文化遺產存活下來,我們就應該重視與其緊密相依的文化生態環境的保護。雖然在廣大時空背景中,要把活態的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持在原始的自然狀態下使之不發生變化是不可能的,但是,在一個局部的特殊環境中,采取相應措施,使原生態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存活較長時間,并擴散其影響,是完全可能的。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文化,每個民族文化又有與眾不同的特色。建立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村),既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設立最安全的屏障,又能將民族文化遺產真實狀態地保存在其所屬的環境之中,使之成為“活文化”。從1988年起,文化部開始命名“民族藝術之鄉”、“特色藝術之鄉”。十幾年來,全國涌現出一大批具有濃郁民族特色和藝術風格的藝術之鄉,促進了當地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建設。事實證明,劃定文化生態區(村),認真加以保護,是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立體生存的有效方式。

目前,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已成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標志著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入一個活態、整體性保護的新階段。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指在一個特定的區域中,物質文化遺產(古建筑、歷史街區與村鎮、傳統民居及歷史遺跡等)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口頭傳說與表述、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傳統手工技藝等)相依相存,并與人們的生活生產緊密相關,與自然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和諧共處的生態環境?!秶摇笆晃濉睍r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建立10個國家級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豐富、較為集中的區域,實施整體性保護。2007年6月9日,文化部正式批準設立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這是我國第一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驗區包括福建的泉州、漳州、廈門三地,這里是臺胞的主要祖籍地,也是閩南文化的發祥地和保存地。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保護體系。目前,全國不少地區也正在根據當地的民族和地域特點,積極探索開展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方式方法。如安徽省和黃山市立足于歷史悠久的徽州文化,對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非常重視,設立了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專項資金,制定出的《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已通過專家評審論證,正積極將“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湖南省湘西苗族土家族自治州編制了《關于建立國家級生態保護區的報告書》;廣西壯族自治區制定了《中國紅水河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有關《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命名與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由文化部起草完成,正交由社會各界廣泛討論,修改完善后會盡快出臺。

篇2

1.檢測方法(儀器)的優點

具有通用性。該方法是利用儀器使得扶梯由正常運行進入超速或者逆轉狀態,從而在危險狀態中檢驗扶梯的保護裝置是否有效。也就是說,只要是扶梯的超速保護或者逆轉保護功能有效,都會被檢測出來。因此,從檢測原理來看,該檢測方法與目前的檢測方法不一樣,它不依賴于超速或逆轉保護裝置的設計原理,該檢測方法具有通用性,適合所有扶梯,無論是一般扶梯還是變頻扶梯。

不僅能對保護裝置進行定性檢測,還可以定量檢測。該儀器在檢測時,使得扶梯由正常運行進入超速或者逆轉狀態,如果扶梯在速度到達名義速度120%前發生保護,儀器會顯示該扶梯的超速保護有效,并且顯示其動作速度。同理,在進行逆轉保護試驗時,在儀器的作用下,扶梯由正常往上運行開始進入減速至零速,然后向下加速運行,如果扶梯在反向運行前能自動保護,則儀器會顯示該扶梯的逆轉保護功能有效,同時記錄下其動作速度,并打印出數據。

準確性高,不會誤判。由于該方法所檢測的結果是在是利用儀器使得扶梯進入模擬的危險工況下實際檢測到的,因此,結果非常具有準確性和實際意義,它真實的反映了扶梯在發生危險時,其超速和逆轉保護裝置的動作過程和結果。因此,“危險工況模擬檢測法”不同于以往的檢測方法,它不會發生誤判現象,其檢測結果直觀、真實可信。

可以對機械式超速保護裝置進行校驗。很多自動扶梯(人行道)的超速保護裝置是利用機械離心力原理的,跟垂直電梯的限速器原理類似。然而,垂直電梯的限速器有出廠調試和每兩年的校驗,然而扶梯的機械超速保護裝置卻沒出廠調試證書,也沒有定期的動作速度校驗。該機械超速保護裝置的調整螺釘位置會因為長期振動或人為因素的發生變化,一旦調整螺釘位置發生變化,其動作速度就可能不滿足“速度在120%名義速度前動作”的要求,從而導致超速保護失效。本文所介紹的儀器具有定量分析功能,可以顯示保護裝置在動作時的動作速度值,利用該功能,可以對扶梯(人行道)的機械式超速保護裝置進行動作速度的定期校驗。

全自動操作、功能豐富。該儀器的操作是利用觸摸屏進行操縱,試驗類型的選擇是通過菜單實現,如圖1所示。儀器具有很多試驗功能,如超速試驗、逆轉試驗、附加制動試驗、帶載制動試驗、扶手帶與梯級同步測試等等。該人機界面信息豐富,有利于檢驗人員直觀的觀察扶梯的運行狀況,如在超速試驗時,可以通過界面實時的顯示當前扶梯的運行速度,是否發生超速保護,超度保護的動作速度等等,如圖2所示。

篇3

關鍵詞:旅游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保護

一、旅游開發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互動影響

(1)旅游開發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所產生的積極影響。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自身的生存環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根據各地非遺現狀,將其規劃為文化生態保護區,在政策和資金上加以傾斜,雖然不失為一種好的保護方式,但目前存在的非遺保護資金欠缺、非遺保護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仍然亟待解決。而通過文化旅游開發建設,對非遺加以重視和保護,這無疑將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傳承和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2)旅游開發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所產生的消極影響。由于近似于掠奪式的不合理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活環境仍然或多或少地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所有這些不合理的開發,不僅誤導和扭曲了游客的文化認識,而且破壞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汁原味以及正常的文化傳承,對于千百年來形成的優秀文化傳統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壞。有些商家盲目地追求最大利潤,一味地去迎合游客的需求,不惜以破壞這些優秀的非遺資源為代價,這些行為都進一步加速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消亡。

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在非遺資源的保護與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1)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過程中缺乏整體規劃和合理配置。要想推動整個非遺的可持續發展,必須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所面臨的形勢來進行整體規劃以達到資源的合理配置,這對整個文化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雖然州委州政府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旅游發展的一攬子政策措施,但是目前仍然沒有專門的非遺旅游開發規劃,個別非遺項目的開發并未考慮其獨特性、地域性,盲目跟風,造成了資金的巨大浪費。(2)非物質文化遺產所面臨的傳承問題。人是推動整個非遺可持續發展的最關鍵因素?,F階段,許多非遺傳承人面臨著年紀偏大,傳承技藝后繼無人的窘境。非遺傳承人所掌握的技藝受傳承人所限趨于消失,而且年輕一代人的價值觀念發生了變化,現代文化逐漸占據了文化主流,民族文化魅力削減。(3)非遺資源的開發深度不夠且開發方式簡單。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非遺資源涵蓋面較廣泛。博物館展示以及節日節慶展示是當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非遺資源的主要開發形式。因為這些單一的開發利用形式,沒有較好地體現出當地非遺資源深厚的文化內涵,這對游客來說是不足以滿足其心理需求的,同時這對當地整個非遺保護來說也是沒有借鑒意義的。

三、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化旅游開發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的建議

(1)當地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對非遺保護的認識。要推動經濟與文化的和諧發展,對于當地政府來說,就必須加大對非遺傳承與保護的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對非遺保護的認識,這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發掘、搶救以及合理利用是非常有用的。所以,在旅游活動的場所及旅游過程中,要著重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價值和人文價值及對整個文化事業的發展所起到的推動作用。通過深入淺出的介紹,最大限度地激發群眾對非遺資源的保護意識。當地政府只要認真貫徹這一工作方法,必將達到文化發展與經濟發展的雙贏。(2)對開發模式加以創新,深度開發非遺資源。第一,當地政府要向那些知名度不高,但是文化價值較高的非遺資源政策傾斜。第二,要大力加強與旅游企業的合作。在政府主導下,加強非遺景區與不同地域的旅游企業的合作,可以多開辟不同主題的非遺旅游專線。全方位、多角度地進行非遺宣傳和開發。(3)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培養機制。第一,要保護好目前現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大對非遺傳承人的培養力度,對非遺傳承方式也要與時俱進,加大改進力度,同時也要尊重以往的傳承方式。第二,弘揚民族傳統文化,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僅是每個非遺傳承人的責任,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

參考文獻:

[1]楊春暉.吉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現狀及發展對策研究[J].魅力中國,2011(4):36-38.

[2]劉建平.劉向陽區域紅色文化遺產資源整合開發探析[J].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9).

篇4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法律保護 現狀

為更好地開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10月份出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我國國務院也在2005年3月份頒布了《國務院辦公廳有關加強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見》①。2011年2月25日,我國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正式通過并公布,這是繼“文物保護法”之后又一項重要法律。然而客觀地講我國保護“非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很多,這給保護“非遺”工作帶來了消極的影響。在筆者看來,之所以會存在這些問題,相對滯后、薄弱的理論研究是其主要原因,因為在理解最基本的原則時有偏差,所以很難在完善、成熟的中國化系統理論上來開展保護“非遺”的相關工作。本文根據這一情況,著重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兩個概念進行了解釋,對保護“非遺”的基本原則進行論述,且在此基礎上系統地反思國內保護“非遺”的實踐和理念,為相關工作提供了宏觀上的分析對策,以促進保護“非遺”工作的開展。

基本原則和理念

在“非遺”的理論體系里,有兩個核心的概念,即“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本文將重點解析“非遺”概念的外延、內涵與其基本原則。

《公約》在界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時作了如下的規定:被各個團體、群體以及個人看成是其文化遺產的所有的技能、表現形式、知識、表演、實踐以及和其相關的文化場所、工藝品、實物、工具等等,其主要涉及下述幾方面的內容:手工工藝方面的傳統技能;和宇宙及自然界相關的實踐、知識;表演藝術;節慶、社會風俗及禮儀;口頭的表述與傳說。從總體上看,其具有四個基本特點,分別是“生態性”、“民間性”、“活態性”,以及“生活性”等等②。

根據論者的觀點,“活態性”指的是,較之于那些處于靜止狀態的物質文化遺產,“非遺”具有鮮活、生動的特征,有著不斷變動的形態?!吧钚浴焙汀懊耖g性”關系密切,因為“非遺”是民眾的集體智慧的成果,其在日常的民間生活里自發的傳承、出現與發展,源于民族的社會生活、文化環境,是民族生活得以維系的主要方式,因此一旦其和民間的生活相脫離,其生命力將無法鮮活。“生態性”指的是根據自然科學里的“生態”概念,來描述民間“非遺”的生存情況,其涉及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其存在是以各地區、各民族所具有的特定的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為基礎的,涉及不同的生活方式、習俗、語言等等,這些因素的存在造就了不同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藝術特質和文化內涵;二是各區域的“非遺”形態與其所處的自然、人文環境一起營造出了和諧的文化生態圈。在《公約》里還規定了“非遺”理念的目標和主旨,即實現對人類所擁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切實保護。在筆者看來,這里所說的保護并不僅僅是保護“非遺”現象,其需要從整體上保護“非遺”的生態系統,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非遺”的目的。

我們要想順利地開展保護“非遺”的實踐活動,就必須科學地理解“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在《公約》里明確表述了這一概念,也就是“施行措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得到充分的保障,其涉及到該遺產每方面的立檔、確認、保存、研究、宣傳、保護、承傳、弘揚及振興”③。但《公約》沒有明確地規定保護“非遺”的原則、對象及主體,這給相關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難。筆者認為“非遺保護”的對象不僅僅只是《公約》里所涉及到的那些“非遺”現象的本體,比方說口頭的表述、傳說,其還涉及“非遺”所處的自然與人文環境、受眾以及傳承人等等。對于保護“非遺”的主體問題,各國的規定各異,然而其都規定了應構建各方面相互協作、責任清晰、主體明確的有效保護機制的內容。此外,保護“非遺”時應當遵循其自身原則。第一,應開展理解保護,也就是在準確地把握“非遺”形態的意義系統與符號體系的基礎上來保護“非遺”;第二,在開展保護工作時應遵循創新原則,這是由于只有增強“非遺”納新吐故的能力,才能實現健康發展“非遺”的目標;第三,應遵循整體性原則,也就是將“非遺”作為整體文化來進行保護,切忌肢解式保護。

在對保護“非遺”工作的基本原則、對象及主體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后,我們還應當對保護“非遺”和以往常用的那些概念(比方說創新、革新、傳承、保存)進行辨析。原樣的傳承、保留文化遺產即為“保存”,其可以適用于保護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但對動態文化的“非遺”來說,由于其處在不斷變化的生存環境里,有著不斷變化的形態,所以在保護的時候,除了需要保存其原樣之外,還應注重對其發展方面的保護。而“傳承”多指動態的口頭傳承,其是“非遺”形態得以保護的一條重要的途徑。“創新”指的是在處于不斷變化的生存環境里,“非遺”形態可以根據外部的變化情況來調節自我,且能夠根據文化本身發展的內在邏輯來進行演變。而“革新”指的多是鼎新革故,這顯然有悖于“非遺”保護的主旨。通過對上述概念的辨析,有助于我們對保護“非遺”的內涵的準確把握④。

現階段國內保護“非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各地在保護“非遺”方面的部分提法不符合“非遺”的基本原則與觀念。需要強調的是,各地基本上都是根據聯合國與國務院的相關文件來制定保護“非遺”的文件,所以各地在保護“非遺”方面所存在的觀念偏差,主要是由其在認識聯合國和國內的“非遺”規定上的偏差造成的。

而且,部分地區在開展保護“非遺”工作時還普遍存在措施靈活性不足的問題。由于國務院所頒布的關于保護“非遺”工作的文件只是對部分總原則進行了規定,所以各地區應當從本地的實際情況出發,設置方針對策,借助于多樣靈活的措施來保護文化的多元性⑤。

在理解保護“非遺”的觀念上存在誤區。國內在保護“非遺”時普遍存在主體責任不明確的問題。我國保護“非遺”的主體很多,其涉及各個不同的層面,比方學術界、政府、工商界、民眾、傳承人以及社區組織等等,若它們間可以實現高效的協作,勢必能產生強大的合力,進而完成對有效保護機制的構建。然而當前卻普遍存在不明確的責任分工這個問題:一是,部分區域保護“非遺”的工作成了少數文化投資商的經濟事務或者是少數文化干部的行政事務,行政的領導擔當著保護的主體,比方說盡管評審“非遺”的委員會是有關領域的專家與文化廳等行政部門的同志一起組建起來的,然而真正的主體是各級部門的負責同志⑥。此外,在開展保護“非遺”的工作時,學科專家與民間的藝人不具有主體地位。這使評定“非遺”工作成了“指定”工作,且容易和實際相脫離?,F階段的情況是,部分民間的文藝家協會能夠直接參與到相關的保護工作中來,學者、民間藝人的參與較少,這些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保護“非遺”工作的順利開展。

同時,在保護“非遺”的工作中還存在不能準確地把握整體性原則的問題。部分區域在進行保護“非遺”的文件的制定時,常常忽視保護“非遺”的整體環境,未充分地意識到“非遺”是和自然、人文環境一同存在的整體的文化形態。雖然在一些文件里也涉及到了對文化空間的保護,然而其卻不同于整體性的保護理念。受此類模糊的保護觀念的影響,保護“非遺”的工作常常處于“碎片式”形態之中。

未能準確地把握保護“非遺”的主旨。激發人們對文化的保護意識,使文化的多樣性得以維護,確保人類文化能夠維持生態上的平衡是保護“非遺”的主旨所在。而不管是設置“非遺”的名錄,還是設置專項的基金,都僅僅只是最終目標得以實現的手段。所以在保護“非遺”時,我們不能將工作的核心與主要的目標設置成進入“省級”、“國家級”、“世界級”的“非遺”名錄中,這樣做只能是本末倒置,會使文化形態喪失健康的發展空間。所以,我們應該將“申遺”視作促進保護文化遺產工作的一個重要契機,且應把相應的保護工作放在首位,決不能將精力與財力一味地放在名錄的申請上,切忌過分地提高申遺工作的意義。

除此之外,還存在分級政策有悖于保護主旨的情況,部分區域根據國務院的文件,從2006 年開始著手制定涵蓋省、市、縣三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且明確規定只有那些進入了縣級名錄的才能進行更高層次的名錄的申請。在筆者看來,此類分級制度片面地劃分了不同類型的文化等級現象,這顯然不符合聯合國保護“非遺”工作的根本宗旨與目標。

有關國內保護“非遺”工作的幾點建議

提高文化研究的力度,開展理解保護工作。在開展保護“非遺”的工作時,各地應重視提高文化研究的力度,充分地研究調查各種“非遺”形態,準確地理解其精神內核和文化內涵,切實做到理解保護。只有那種理解式地保護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保護,如果對意義不能準確地把握,那么開掘只能是盲目的,其結果必定是毀滅、破壞。概況地講,我們一方面要普查各地的文化,組織多種形式的民間藝術展覽、會演,同時要重視對各地區文化數據庫的建設;此外,還應當收集、整理各地區的文獻、史籍、地方志、家譜、民俗志及專題志等相關的資料,以期能夠深層地解讀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原生”環境下維持“原生態”,打造立體、動態的保護模式。在保護“非遺”時,應從“原生”環境里對“原生態”進行保護。現階段很多地方都制定了“普查全面、記錄立體、搶救及時、整理分類、扶持有效”的方針,其通常會采取兩方面的措施:一方面是建立針對“非遺”的有形形態的檔案,采用靜態保存的方法,比方收集文字資料,或者是借助于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將民間藝人的生存狀態與表演過程等動態方面的因素錄制下來;此外,對“非遺”事項的單純保護,比方說組織表演藝術展演。顯然,只借助于這兩種保護措施還不夠。我們應在“活態”保護原則的指導下,構建立體、動態的保護模式,也就是把文化形態和其相關的生存環境看成整體來進行保護,讓它們避免被主流意識形態與商品經濟異化。在實踐中,各地可以參考貴州等省的做法,進行生態保護館建設,從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在部分有著豐富的民間文化資源的區域設置民俗博物館與生態博物館,開展動態保護活動,轉變博物館以往那種傳統的理念,比方在朱仙鎮(開封)、桃花塢(蘇州)及楊柳青(天津)等地成立以木板年畫為主題的民俗村⑦;除此之外,在開展非遺的整體保護工作時需要嚴格地遵循“生態性”原則。

應有效地整合社會多方力量,形成上下合力,推動保護理念向文化保護自覺意識的轉化。在實踐中,我們可以參考法國和日本在保護主體方面的成功做法。以日本為例,在保護活動里有許多民間組織的參與,且民俗學者與相關領域的研究人員在認定、審查、調查與研究“非遺”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法國為使保護文化遺產之作的持久性和科學性得以維護,設置了數以百計的相關單位,從事調查、收集資料與相關的研究工作。所以,各地應參考國外的成功經驗,可以設置與保護“非遺”工作相關的專家咨詢與科研機構,同時應重視發揮專家的作用。為使民間藝人在文化保護工作中的積極性得以充分的調動,我們可借鑒日本的經驗,出臺可行性強的措施,以激發藝人在文化傳承方面的積極性。需要指出的是,在現階段,部分有著豐富的“非遺”資源的區域,經濟比較落后,藝人難以維持生計,對于這一問題我們應給予適當的幫助,解決其在技藝傳承方面的后顧之憂。

制定與地方實際相符的、靈活的保護措施。在保護“非遺”時,務必應從地方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和當地文化形態的特點相符的靈活的保護措施。此處我們舉個保護地方戲曲的例子⑧,在開展具體的保護工作時應注意下述幾方面的內容:第一,由于地方戲都有自身的舞臺表演程式與表演體系,因此其保護范圍不能局限于像穿著藝術、化妝、表演的程式、曲牌唱腔、唱念的規范等物質技術層面的內容;應當重視對其精神層面的精神意蘊、文化內涵及審美追求的保護,也就是應將“神”有效的保留下來;應盡可能地減少主流文化與商業文化對其的影響。第二,應重視保護和地方戲相關的審美觀念與語言環境,綜合地保護其相關的藝術構思手法、傳承人及口訣。此外,為了確保地方戲在今后的發展過程中能夠后繼有人,還應當充分利用學校這一重要的人才培養場所。

構建相對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要想順利地開展保護“非遺”的工作,就應當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由于自古以來民間文化在我國都是不登大雅的,其被放在陪襯主流文化的位置,以民間音樂為例,長期以來其都被視為一種音樂素材來源,但其并不屬于主流音樂系統。因此只有先完成健全的法律保障體系的構建,才能充分地保障民間文化的尊嚴與相關工作者的權益。

有效地區分調查“非遺”的方式和調查“物質文化遺產”的方式。在實踐中,我們應有效地區分調查“非遺”與調查“物質文化遺產”的方式。在調查“非遺”時,應到調查地進行深入的調研,準確地把握當地文化現象中的精神內涵與其民眾的心理特質,從情感上聯絡調查對象,掌握好當地的情況,做好相關的記錄工作。與此不同的是,在調查那些物質文化遺產時,重視的是那些純技術層面的、靜態的工作。

現階段,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尚處初級階段,存在問題也屬于正常現象,然而我們應當正視這些問題,如此一來,才能主動地學習各方面的經驗,才能在反省中進行改進,才能推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健康發展,使我國的文化血脈得以傳承。

(作者為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思政部副教授;本文系2012年湖南省社科基金立項資助課題“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模式研究”成果,項目編號:12YBA201)

【注釋】

①楊勇勝:“民族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權利論”,《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1期,第8~9頁。

②楊解君,賴超超:“公物上的權利(力)構成—公法與私法的雙重視點”,《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2007年第4期,第20~21頁。

③費安玲:“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基本思考”,《江西社會科學》,2006年第5期,第33~34頁。

④王鳴明:“民族學視野中的少數民族戲劇”,《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第28~29頁。

⑤黎明:“論我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源問題”,《民族研究》,2007年第3期,41~42頁。

⑥鄭少華:“試論土著民的環境權”,《現代法學》,2005年第3期,第15~16頁。

⑦李世濤:“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的理解與規范問題”,《學習與實踐》,2006年第9期,第39~40頁。

篇5

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確定的世界非遺名錄,由中國文化部確定的中國非遺名錄,都是每兩年公布一次。2012年,這兩個目錄都開始接受新一輪的申報。

近年來,著名作家馮驥才在公眾印象中,更是一位常年奔走在鄉間田野搶救民間文化的文化保護者。為了搶救民間傳統文化,馮驥才幾乎放棄了自己的文學創作,并自籌資金建立了馮驥才民間文化基金會。看著逐漸消亡甚至被人為破壞的文化遺產,他心痛不已地多次高呼,“文化遺產的生命只有一次?!?/p>

馮驥才不止一次重申,中國幾百年、上千年來形成的千姿百態的具有個性的城市,在30年來急速的城市化建設和現代化沖擊下,變成了“千城一面”,所有的文化記憶、歷史遺存和積淀被鏟平?!斑@是一個文化悲劇?!瘪T驥才說。

身為中國文聯副主席的馮驥才,還兼任文化部非遺專家部主任,親眼見證了中國的非遺在十幾年間整理到了四級(國家、省、市、縣)名錄7000項。但馮驥才指出,由于不良政績觀的驅動,文化遺產一旦“申遺”成功,后續的保護工作卻不盡如人意,撒手不管的現象和在利益驅動下讓文化變味兒的現象時有出現。

馮驥才建議,把“申遺”改為“審遺”,對已確定的非遺進行審查,以此提醒地方政府對文化遺產要認真負責,不能把變味兒的粗制濫造的東西留給后代?!皟r值觀是追求不是需求,不能把現實的需求當作民族的追求。”馮驥才說。

最好別再申遺了

《中國經濟周刊》:近年來,您一直都在為保護文化遺產而奔波,文化遺產的保護是否仍然很困難?

馮驥才: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先做的是城市文化遺產保護,實際是物質文化遺產。進入21世紀以后,我開始更多地關注非遺保護。但是直到今年,破壞文物的現象還在發生。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是國家第三批文物普查中被確定的不可移動文物,但是它居然在北京的中心腹地被拆,這就證明我們的處境還是非常困難的,證明對文物的破壞力量還是存在的,我們的搶救工作不能有一點松懈。

《中國經濟周刊》:在非遺保護方面,我國目前的保護狀況如何?

馮驥才:從2006年開始,文化部確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遺名錄。此后每兩年確定一次,今年將迎來第四批名錄的確定。我國非遺保護實行“國家+省+市+縣”共4級保護體系,總的列入這四級政府保護名錄的是7000項,其中,列入國家層面的是1300項。但是我認為,這些當年被確認的非遺現在又有相當一部分重新陷入了另一種困難。

《中國經濟周刊》:“另一種困難”具體是指哪些方面?

馮驥才:第一個困難,如果當年申遺是政府官員的政績推動的,那么申遺一成功,官員就把它放在一邊兒不管了。第二個困難,如果當年想把申遺作為一個資源,認為申遺之后可以賺錢的,那么現在就過度開發,實際上也使它變質了,變味了,它的本質已經被破壞了。第三個困難是城鎮化帶來的,城鎮化過程中有很多農村被拆除了,散落在農村的非遺往往就被連鍋端,整個毀掉了。

這三個困難讓我覺得,我們的非遺保護仍然面臨困境。所以我建議,最好今年國家別再申遺了,也別讓地方政府官員們像吃了興奮劑一樣那么折騰了。應該把申遺變成審遺,干脆我們審一次吧,看看哪些非遺已經沒有了,是不是被毀了。我們對文化遺產要有一個認真負責的態度,因為遺產是要留給后代的。

非遺是一個文化的生命,因為它是個活著的文化,是人承載的文化,比如民間繪畫,是老百姓畫出來的。他一邊畫,一邊把他對生活的情感表達出來。他畫的每一朵花、每一個小鳥都有他對花和鳥的熱愛,都洋溢著對于美好生活的一種喜悅。如果沒有這些人,這個文化就沒有意義了。

所以說文化是人們的心靈生活,文化不僅僅是個消費對象,做文化工作是要以人為本。就像保護古村落,村落最重要的核心是它的大量的有著非物質文化遺產記憶的人們,如果人走了,它的文化的魂也就沒有了,文化的生命就沒有了,它就是一個空殼,審批文化遺產的人也不是傻子,不會把一個死了的村落評為文化遺產。

利益驅動的申遺一定會變味兒

《中國經濟周刊》:各地“申遺熱”背后的原因何在?

馮驥才: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各地將申遺和經濟利益掛鉤。作為文化遺產,它的價值應該是多方面的,不單是一種旅游價值。比如說像梁林故居,它有歷史見證的價值、考古的價值、歷史記憶的價值、文化承載的價值,還有認識價值、鑒賞價值、欣賞價值,另外也有旅游價值。旅游價值只是這些價值里面的一個,正因為它有另外許多價值,它的旅游價值才更高。如果沒有那些價值,單純的旅游價值反而會降低。

《中國經濟周刊》:利益驅動的“申遺熱”會帶來哪些弊端?

馮驥才:因為一些不良政績觀的驅動,導致一部分文化遺產一旦申遺成功就沒人管了,實際上,申遺成功后,保護才應該開始。聯合國對文化遺產是不讓開發的,開發是做手術,有的地方經常說“打造”,我覺得這是非常野蠻的詞。利益驅動的申遺最后一定會變味。

今年全國兩會上,我的一個提案就是建議有關部門在選取主管文化的干部時要有文化考核這么一個制度,這就是一個取舍的制度,你取的是懂文化的人,他不見得是專家,他懂文化的規律、本質、性質和意義。一個主管文化的干部往往決定了一個地區的文化品質、文化走向,也可以說是文化價值的取舍。

文化遺產不能直接變為產業

《中國經濟周刊》:除了申遺之后丟下不管的現象,也有很多是過度開發。您多次表示,不同意“文化產業化”這個提法,因為文化是一種創作,無法產業化。但是,有一部分民間文化,如果不產業化、商業化,可能就無法維系或者傳承了。比如天津楊柳青年畫。

馮驥才:要分兩種情況看,比如楊柳青年畫,它從歷史上就是賣的,不是畫完了自己貼的,進入現代社會,它還是商品,而且它的商業范圍擴大了。

但是有些遺產不具有商品性,比如民俗,民俗是民間的一種文化方式、一種精神生活方式,不能把它變成一個商品。即便有些民俗能變成商品,但它也不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因為即便它進入市場,也沒有那么多的需求,它是進入了商品市場,但是它不是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有特定的概念,文化產業是現代企業,是工業革命時代的,用規模化的、集約化的、專業化的現代工業手段大規模復制的產品。比如軟件,美國主要的文化產業是軟件、電影。我們無法把刻個小葫蘆當做文化產業,如果原來是一個手工做的東西,非要給它過多的附載,它一定會貶值。所以我提出的觀點是:文化遺產不能直接變為產業,它應該是做產業的人從中去吸取靈感,吸取一些元素來再創作。

《中國經濟周刊》:這個再創作的、吸取靈感的過程又是怎樣的?

馮驥才:比如迪士尼樂園,它是文化產業,但是這個文化產業不是原來華特?迪士尼畫的米老鼠,是從事產業的人從中吸取了靈感,認為這個形象在經營的時候可以做大、做成產業,才把它做起來的,它不是文化人做的,文化人主要做的還是文化。

文化產業不能太唯利是圖

《中國經濟周刊》:十七屆六中全會以來,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目標被提高到國家層面,一時間,許多商業資本大規模進入文化產業,對此,您怎么看?

馮驥才:我國的文化產業目前還沒有成型,并沒有成為像美國這樣的真正的現代文化產業。企業家進入文化產業最重要的是兩條:第一,文化產業是一個創意產業。如果沒有創意,靠一些非創意的、套路化的、甚至靠商業炒作的方式,這個產業不可能持續發展。第二,希望文化產業能擔負文化責任。文化產業不能太唯利是圖,它可以追求利益的擴大化,但是不能唯利是圖。因為文化還有一個傳播真善美的責任,不能把什么東西都塞到文化產業里來,否則文化產業會失去魅力,也不會健康地、有序地、循序漸進地發展下去。所以投資文化產業需要產業眼光,不能只想著賺快錢。

官員沒文化、致保護不力

《中國經濟周刊》:2011年6月1日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下稱《非遺法》)正式實施,許多人將此視為中國非遺保護真正步入有法可依階段的里程碑。目前,此法在非遺保護中所起的效力如何?為什么破壞非遺的現象還屢禁不止?

馮驥才:呼吁了多年的《非遺法》終于確定了,這個法主要是給官員看的,但是哪些官員知道《非遺法》,看過《非遺法》?我認為有兩個原因導致保護不力:

第一是一部分官員沒文化,因為我們前一段時期一直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選擇的都是懂經濟的干部。我說的沒文化主要是三個方面:1。一部分官員不懂文化,不懂得文化的價值、規律、性質、意義。2。一部分官員對文化沒有理解力,我們不需要官員像文化人一樣,但起碼他要理解文化。3。一部分官員們不熱愛文化,當然也就不拿文化當回事兒。

第二個原因倒是一個非??膳碌男盘枺褪怯行┕賳T和商人形成了共同利益,就是權貴結合,這后面就有反腐敗的問題。

最大的困難是沒有專家

《中國經濟周刊》:非遺保護方面目前存在的問題是什么?

馮驥才:我們的文化遺產本身很豐富,傳承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保護起來很復雜。有的文化遺產,它是一個地區性的,它的傳承是靠一個地區,是一個村里大伙兒都那么做,一代一代傳下來的。有的是家族式的,這個技藝只在本家族傳,不往外傳,比如泥人張。這也是古代的一種版權保護的意識。要給每一個藝人、每一種傳承方式都要找一個針對的方法來解決它的傳承問題。

《中國經濟周刊》:您現在碰到的最大的困難是什么?

馮驥才:碰到的最大的困難是沒有專家。韓國、日本是在世界上做非遺最早的,他們的保護方法是,每一個文化遺產后邊有一大批專家在研究、討論這個遺產該如何保護、發展,他們對遺產的態度是嚴格、嚴謹的。遺產是留給后人的,我們不能把這個遺產弄沒了。我們現在的一個問題是,且不談國家四級文化遺產保護總的7000項,單是國家級的1300項,我負責任地說,絕大部分都是沒有專家的。沒有專家也就意味著沒人監督,沒人去幫助藝人出主意,也沒辦法幫那些藝人意識到自己會的東西是個文化遺產。

《中國經濟周刊》:您認為非遺保護要做好、做得有效率,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馮驥才:非遺的保護,第一,要保護地域性。比如說天津楊柳青年畫做得跟蘇州桃花塢年畫一樣了,那就不是楊柳青年畫了,地域性就本質上是為了保護、保持文化的多樣性。

篇6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陽新布貼

進入21世紀以來,沖國“非遺”保護工作進入到一個整體性全面保護的階段。從這項工作一開始有許多的專家、學者和部門都在探索不同的保護方式和方法,實踐和理論幾乎是同步進行。在2006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的導論部分(由王文章撰寫),首次提出了“生產性方式保護”的概念。在2009年舉辦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技藝大展”中“生產性保護”成為大家探討的焦點,成為一種有待實踐檢驗的保護方法和理念。本文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陽新布貼為研究個案,對“非遺”的生產性保護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進一步的探討。

一、“非遺”生產性保護理念的推廣

目前,針對非遺的保護逐漸形成了不同的保護方式:針對處于瀕危狀態和傳承困難的非遺項目,提出了搶救性保護方式;針對非遺中部分具有生產性質和特點的項目,提出了生產性保護方式;針對一些傳統文化積淀豐厚、非遺項目較為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良好的特定區域,提出了整體性保護的方式;為了非遺保護事業的長遠大計,使非遺保護能夠得到可持續發展,提出了立法保護的目標……而在上述保護方式中,生產性保護方式引起了人們更多的關注。一以陽新布貼為例

2011年10月,文化部命名公布了41家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2012年初文化部蔡武部長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成果大展”上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是指在具有生產性質的實踐過程中,以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為核心,借助生產、流通、銷售等手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資源,轉化為文化產品的保護方式。生產性保護方式統籌協調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身傳承發展的規律,不僅有利于增加傳承人和當地人民群眾的收益,提高其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積極性,而且能夠促進文化消費、擴大就業、改善民生,實現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生產性方式保護”概念的提出與具體實施,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進到新的發展階段。將這一概念上升為“非遺”保護的理念經歷著在實踐中不斷摸索的過程。目前生產性保護項目主要集中在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傳統醫藥等類。

二、國家“非遺”陽新布貼生產性保護現狀

陽新布貼是楚文化在湖北陽新地域的一個奇特的結晶,是舊時農村婦女用縫衣時裁剪下來的邊角,通過剪樣、拼貼、縫制、刺繡等工藝制作而成的具有淺浮雕效果的民間實用手工藝品,至今已有1500余年的歷史。陽新布貼題材傳統、色彩濃烈、造型稚拙、構成浪漫、做工精致、體系豐富,涉及家庭日用品,婚嫁飾品、兒童穿著、廟堂蒲團、吊幡等30多個系列。陽新布貼多次在國家博覽會上獲獎,被稱為具有“使人觸目難忘,撼人心魄的藝術感染力。”2008年,陽新布貼入選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然而這項精美的民間手工藝也正面臨著失傳的危機,承載著千百年地域文化的布貼已經漸漸遠離了我們的生活。布貼的老一輩制作者正在逐步消亡,年輕人不愿顧及這種費時費工的活兒,傳承后繼無人。

為此陽新縣做了大量搶救性保護工作,并且將陽新布貼納入十一五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欲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特色產業,想通過生產性保護讓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得到真正延續,并實現區域經濟發展。但從目前陽新布貼產業化發展情況來看面臨著許多難點,在文化遺產的傳承與創新開發的結合上仍然沒找到合理的途徑。2008年之前,陽新布貼的發展已經到了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產品不實用、后繼無人、發展定位不明確等。2011年4月,陽新縣文化館成立了陽新布貼傳習所。2011年6月,陽新布貼通過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審批,注冊了商標,并將陽新布貼定位為工藝美術鑒賞品,主要以壁掛形式出現,以禮品銷售和客人訂做的形式經營布貼。但是從目前形式來看產品銷量很少,陽新布貼至今還未能實現市場化,更談不上實現文化產業。

筆者在深入了解陽新布貼的傳承發展情況后,認為陽新布貼在生產性保護實踐中存在以下問題:

1.缺乏原創品牌的長遠開發策略。雖然對陽新布貼的文化淵源與內涵有較全面診斷,但缺乏對本土地域特色和地方經濟產業的分析,缺乏對地方人力資源、材料資源、生產資源的合理利用。沒有對陽新布貼進行品牌定位、訴求定位、形象定位。

2.缺乏設計創新,產品形式單純,視覺效果單一。缺乏專業設計人才對產品進行形象提升,目前陽新布貼的設計制作人員年齡偏大,設計作品大多還停留在傳統形式中,未能與現代設計進行整合優化研發出適應現代人生活的新產品。

3.傳統核心手工技藝、材料品質退化,產品品質和個性魅力降低。由于脫離實用價值,在欣賞性的壁式產品制作中已出現偷工減料現象,制作工序簡化。

4.生產場所簡陋、營銷方式落后。現有生產形式主要是小作坊式,制作人員少,技術裝備落后,宣傳與銷售渠道狹窄。

三、陽新布貼生產性保護的對策

經多方努力,我院藝術學院與陽新文化館非遺傳習所欲建立合作關系,計劃建立陽新布貼藝術傳承工作室,負責陽新布貼的保護傳承和產品開發,由我院優秀設計教師參與陽新布貼傳承開發,運用高校的人才資源,結合當地旅游資源與市場需求,共建市場平臺和傳承途徑。針對上文所述的問題,筆者就陽新布貼的生產性保護研究的進一步發展做了一些粗淺的思考。

1.在手工藝“非遺”生產性保護過程中,產業化是可行的,要實現產業化發展,必須要進行品牌塑造

雖然陽新布貼已經注冊了商標,但擁有商標并非就建立了品牌,陽新布貼的知名度較高,但并不等于它就能擁有品牌信用度。品牌的定位是產品在市場中的立身之本,決定了產品的目標顧客、提供何種商品,滿足顧客的哪些方面的訴求。

目前我國手工藝產業化的市場主要有:收藏品市場、旅游紀念品市場、主要用于家居軟裝飾的環境藝術品和禮品、工藝日用品市場。工藝收藏品市場的手工藝品具有稀少、高品味、高價的特點,只被小部分人消費,離大眾消費市場較遠,很顯然這不適合陽新布貼的定位。旅游品市場很龐大,但產品大多是低端的隨意性購買市場,陽新布貼費時費工,成本較高,這也是它目前無法進入旅游品市場的原因。因此,筆者認為陽新布貼可以定位在家居裝飾品、禮品、日用品。

陽新布貼目前的商品定位是工藝美術鑒賞品,也就是家居裝飾品和禮品范疇,屬于裝飾與觀賞功能。筆者認為陽新布貼在失

去原有的生活日用品的實用體系后其實可以轉化為現代的生活用品,要滿足消費者新的利益選擇就要提供新的使用價值。在現代生活中我們可以找到傳統民藝與現代人需求的對接點,陽新布貼的物質利益訴求仍可以發揮,通過品類創新在更多領域開發新功能,目標顧客可以進一步擴大,從而使陽新布貼繼續在大眾日常生活中流通,成為傳統文化的載體。

2.繼承傳統與創新發展之間的平衡點是生產性保護實踐中的重點

陽新布貼自2008年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后,陽新布貼傳習所人員開始探索如何傳承布貼這門古老手藝,同時也對布貼的形式進行改良,以迎合現代人的審美和使用需求??墒窃谌绾纹胶夂脗鹘y與現代,保存陽新布貼的古老精髓與市場開發間,大家都表示拿不準,“改良后再看反響,反響好就推廣,反響不好就再進行探索。”

我們不得不看到這樣一個現實,在傳承創新上,原有的一些藝人還不具備創新性設計的能力,常常是設計者就是制作者,對傳統形式的固守常常制約著她們的思維。傳統與現代并不是對立的兩面,有許多國際的品牌企業都從“非遺”項目中獲得靈感和產品設計理念,一些奢侈品已經將一些“非遺”元素融入到產品當中,顯而易見,“非遺”既能生產原汁原味的傳統工藝品,也可以融入到最時尚的產品中,這就需要高水平的設計者與傳統藝人合作針對消費者訴求,設計出既有地域傳統特色又時尚的作品。

3.在手工藝“非遺”產業化發展中要保持“優質基因”不變,如核心技藝、核心價值、形態構成要素和特定的實現要素等

經過了解發現陽新布貼以前用來粘布的粘合劑是糯米,布貼洗后不變形不走樣,易保存,現在為了簡化工序,粘合劑用雙面膠代替了。原有工序中布料拼貼后,四周的布邊要向后包轉處理,現在省去了這個工序,直接用裝飾線沿邊進行縫飾。原來繞邊縫飾的邊線是用粗、細白棉線,現在改用化纖的金、銀線。以前的用料大多都是當地的土織布,純棉布,現在這種布料比較少見,有些面料只有改為化纖面料,這些材料和工藝的改變直接導致陽新布貼品質和品味的下降。筆者認為傳統手工藝在產業化發展中的任何時候都要保持“優質基因”不變,才能真正達到保護的目的。

4.省略”的交易額在2011達10億美元,巨大的市場空間讓我們看到民族原創品牌在互聯網上也大有可為。

非遺項目在整個生產性保護過程中涉及的范疇極多,包括品牌塑造、設計創新、技術材料創新、文化傳承、市場運作、品牌營銷等等多個方面,這些都需要我們傳承保護的參與人員認真研究和深入探討理論與實踐問題,全面地權衡和維護傳統技藝在歷史演變中形成的功能價值,探索出符合我國“非遺”特點和規律的保護手段。

參考文獻:

1.呂品田,在生產中保護和發展――談傳統手工技藝的“生產性方式保護,美術觀察,2009(07).

2.呂品田,重振手工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方式保護,中南民族大學學報,2009(07).

3.列錫誠,

“非遺”產業化――一個備受爭議的問題,河南教育學院學報,2010(04).

4.周乙陶,經濟轉型時期的民族傳統手工藝,中南民族大學學報,2007(03).

篇7

【關鍵詞】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途徑;優勢

非物質文化遺產承載著社會文明進步,是世界文化多樣性的體現。我國是文明古國,有著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勤勞智慧的我國各族人民創造了豐富的非物質文化。然而,在現代化歷史進程中,非物質文化遺產日漸瀕危,引起了很多國家及有識之士的擔憂,急需全社會保護與傳承。高校作為我國文化傳承的重要基地,肩負著培養全面發展高素質創新型人才的重任,它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方面有著天然優勢,高校應勇于擔當起時代所賦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義務和責任。

一、高校傳承非物質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優勢探析

1.人才培養和教育傳承優勢

陜西科技大學設計與藝術學院人才資源豐富,擁有大批碩士生,本科生。且多數為藝術專業類,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相結合,可以使學生在接受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同時掌握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的特性,在不失本質的前提下,更能對其傳承過程中增添新的因素,并且他們善于學習,接受新的文化,更可以創新和吸收從而形成文化積累。而相對于其他社會成員,他們沒有太多的生活和工作壓力,有充足的時間、精力從事文化教育傳承事業。陜西科技大學設計與藝術學院將充分利用和發揮大學生的人才與教育優勢,對其進行系統培訓,逐漸形成一支專業能力強、素質高、有熱情的人才傳承隊伍。

2.文化聚集與學科科學研究優勢

陜西科技大學設計與藝術學院擁有一大批科學文化知識廣博、實踐能力較強的人才隊伍,能將不同學科、不同專業、不同年級的學生積極的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育工作中,并且這不僅鍛煉了學生的實踐能力,還可以擴展學生知識層面,增強學生的愛國意識。相對于其他社會保護機構,陜西科技大學設計與藝術學院的世俗化、利益化程度較低,研究者的素質較高,在面對利益誘惑的時候能夠以中立的身份客觀公正地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挖掘、整理和研究。

3.法律保護優勢

2011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它對非遺的教育有詳細規定。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家鼓勵開展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的科學技術研究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方法研究,鼓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記錄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敷理、出版等活動。第二十四條規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開展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第二十五條規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和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機構、保護機構以及利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等,應當根據各自業務范圍,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理、研究、學術交流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宣傳、展示。這些都為大學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研究和開發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證。

二、高校傳承非物質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的途徑探析

1.開設相關“非遺”課程,并在其他課程上穿插“非遺”知識

課堂是學生生命成長的原野,是學生學習的場所。因此,在教學中增加“非遺”的知識和課程,更加可以引導大學生學習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創新能力,以及對增強愛國熱情和民族精神有著重要意義,進一步了解非遺,愛護非遺。以腰鼓和舞龍為例,陜西科技大學將其開設為一門課程,在進行體育活動的同時,還進行考核,成立腰鼓和舞龍團隊,進行表演;還開設了非遺文化的書畫課程等等。陜西科技大學的設計與藝術學院更是多次課堂上引入“非遺”文化。例,鳳翔的泥塑和鳳翔的馬勺,在《平面構成》和《圖案設計》課上老師會帶學生多次去參觀鳳翔文化,去實踐觀察與設計;更在《雕塑》課上老師會引入陶藝的教育,帶領學生去富平陶藝村,感受陶藝的文化與魅力等等。設計與藝術學院還邀請西安市群眾藝術館、西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藝術家們來到校園,演示和講授自己的藝術絕活。陜西科技大學打破傳統教學只在課堂授課體系,改革課程的結構和內容,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美學特性,同時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課程體系,拓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認知的受眾面,對“非遺”的保護與傳承盡自己最大努力。

2.開展“非遺進校園”活動

高校是文化藝術的傳承地和文化藝術遺產的學習地。高校教育應承擔起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擔子。中華民族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充分進人高校教育是一個時代的悲哀,所以非遺進校園迫在眉睫。陜西科技大學在07年舉行高雅文化進校園活動,08年舉行民俗文化進校園活動,更是在11年時舉行了中國國家京劇走進陜科大活動,在12年陜西科技大學設計與藝術學院與西安非遺中心共建了傳統文化教育基地。在保護非遺文化中陜西科技大學承擔起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擔子,促進非遺的教育。

3.組織實踐團隊,參加社會實踐,調研非遺文化

社會實踐對于在校大學生具有加深對本專業的了解、確認適合的職業、為向職場過渡做準備、增強就業競爭優勢等多方面意義。參加社會實踐也是每名大學生的職責,大學生參加文化類社會實踐將分成兩個部分完成:第一,將學校所見所學帶到落后地區,對文化知識進行傳播;第二,大學生深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源地調研,實地考察非物質文化遺產。陜西科技大學設計與藝術學院利用暑假期間,組織大學生實踐團隊分別赴陜北安塞、關中澄城、陜南漢中實施調研,開展了一系列對非遺的宣傳活動,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更使大學生對非遺有個全面的認識方法,更好的在學生心目中樹立非遺的地位與魅力。

4.營造校園非遺文化氛圍,開展非遺社團活動

社團是宣傳“非遺”保護意識的陣地,為大學生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載體。陜西科技大學關于“非遺”社團活動更是熱鬧,成立了書法協會,對于愛好書法和研究書法的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平臺;在國學社更是舉行了多次的非遺文化的教育與保護;在女生協會和陽光助學課堂合力舉辦了數屆剪紙課堂的教育。陜西科技大學的社團也為非遺教育盡微薄之力,積極營造非遺在校園的氛圍,感染更多人群。

參考文獻:

[1]茹存光.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高校藝術教育相結合的實現途徑[J].歲月,2012(10).

篇8

摘 要 本文通過文獻資料法、歸納法、邏輯分析法等對河南省體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現狀進行研究,可以看出,體育類的項目數量還是相當多的,但也相對單一,可以得出地方政府不重視、法律法規不健全、經濟水平落后、專業人才缺乏、傳承方式的限制等是目前河南保護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滯后的原因,并指出研究領域中的不足,在保護與傳承方面出現的缺陷,以提升民眾的文化認同,選定體育非遺文化的角色定位等。

關鍵詞 非物質文化遺產 河南省 體育類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的保護是在漫長的歷史中創造和積淀下來的傳統體育文化資源,體現了人類共有的體育文化價值觀念和審美理想。河南省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發展即承襲,承襲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歷史價值、文化淵源、風俗習慣等以及生態環境。河南省境內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提出,是對這一類珍貴文化形態的搶救和保護,是對瀕危文化采取的一種記錄、保存、評估、拯救、等的一項文化工程。

一、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文的研究對象是河南省體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現狀進行研究。

(二)研究方法

1.文獻資料法。通過中國知網(CNKI)查閱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文獻以及相關學科的研究資料,為本研究提供了理論基礎。

2.邏輯分析法。在結合查閱大量資料的基礎上對河南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綜合分析,并對目前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

二、結果與分析

(一)結果

在體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體系中,多數人對武術、太極拳等所普及的項目較為了解,知曉項目的單一,不重視體育非遺項目體系的存在的重要性,在高校有一半的學生不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或者只是了解個皮毛,關注度、參與度普遍不高,原因是高校缺乏相關體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課程平臺,場館缺乏、師資力量不夠,多引進社會民間傳承人來教授。

黃濤在他的文章中提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的文件對于“政府主導”的闡釋很明確,政府對于非遺保護的發動、組織、管理、支持、推動等作用[1]。通過查閱資料顯示:地方干部與民眾對非遺保護的認知存在偏差,地方干部在非遺申報時比較看重外顯、容易成為地方文化品牌的項目,而對無形的、潛藏于生活之中的文化遺產缺少發掘,這樣就致使那些傳承久遠、深深影響民眾生活的非遺項目不為世人所知[2]。

在多元社會條件的基礎上,探討我國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不同模式和路徑,是新階段體育非遺工作的重中之重。當前的法律保護條例大多是政策性的指導意見或原則性辦法,可操作性差、內容不完善,無法滿足非物質文化遺產呈現出的活態性、多樣性、不可再生性等特征[3]。

(二)分析

以河南省少林寺為個例,少林寺投資成立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注冊了“少林”、“少林寺”商標,注冊類別為武術表演。2009年,少林寺注冊了“少林局”商標,注冊類別為藥品和沐浴用品,因此,對體育類非遺的發展可采用注冊商標。

河南省國際少林武術節已經連續舉辦了8屆,在武術節上,來自世界各地的武林高手云集鄭州,互相交流、切磋技藝,共同促進武術的發揚與傳播[4]。與時代要求相結合,在傳承譜系比較明晰的武術或其他拳種基礎上,創造理論和技術體系比較成熟的武術技藝和健身、養生功效突出的套路,使其具有生存、發展的特定空間和時間維度,植根于民間的活態的傳統行為方式,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核心就體現在它的傳承過程,以及這一過程中的變異與創新,少林寺禪與功夫的發源地,一千五百年的傳奇,力量與智慧的結合,是東方文明的瑰寶[5]。

通過結果可以分析出體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雖然對于河南省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管理有了專題的研究,但為數不多,對傳承主體還僅限于對傳承人的保護和關注,傳承內容上提出了對體育健身價值的延伸,充分發揮傳承人自身的優勢,對于體育類非遺的發展很重要。

三、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在開展的體育非遺保護過程中還有很多的不足,從國家政府層面、社會環境層面及個人層面等還需加強宣傳,不能固守傳統教育模式,尤其是面對體育類非遺的存在,學習的方式應該多樣化;資金不足、人才匱乏,學校教育的不普遍,舉辦的非遺活動多是流于形式;非遺文化宣傳的不詳細、不清晰造成大家對它的模糊概念而沒有深入的了解。

(二)建議

對于有市場前景的項目可以設班招生,使地方的傳統項目走向社會,向好的方向發展。在市場經濟的時代,可以通過注冊某項產權、商標獲得保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發掘某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通過市場運作把文化遺產轉化為經濟效益,經濟效益的提高可以促使文化遺產的擁有人去保護非遺[6]。

在高校的教學中制作課件,改變傳統教育模式,利用多媒體對于體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優勢,比如通過電視廣告或當下流行的真人秀綜藝節目更好的傳播體育類,例如《叮咯嚨咚嗆》就是傳播了中韓文化交流大任,通過明星學藝的過程感受到來自中韓文化碰撞的歡樂等。

參考文獻:

[1] 黃濤.近年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政府角色的定位偏誤與矯正[J].文化遺產.2013(3):53-54.

[2] 邱丕相.武術的文化構成及當代傳播[J].中國社會科學報.2010(5).

[3] 段友文,鄭月.后申遺時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社會參與[J].蘭州交通大學學報.2009(4):127-129.

[4] 焦宏昌.第八屆中國國際少林武術節開幕56國家代表聚中原[N].中國日報.2010.10.24(3).

篇9

總結我國幾年來非遺保護工作現狀:全國性的非遺普查工作正在進行;一個覆蓋全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完整名錄體系正在籌劃;非遺傳承人正在傳承學習中;專門的非遺保護區和非遺博物館,已經被有關方面所重視。我們要利用非遺資源,促進非遺發展。必要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有利于非遺文化的交流,擴大非遺影響力。2004年,我國加入《非遺公約》,在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雖然,我國民間不少文化藝術種類被忽視,出現消亡現象。但是,最近幾年,按照保護和搶救的方針,逐步建立非遺保護體系。2006年,少數民族非遺產保護的活動上,對我非遺學科建設提出了發展日程。將非遺“有形化”和“以人為本”,等十項保護原則,作為非遺保護的具體手法。在具體保護手段的引導下,積極開展非遺文化理論研究,加強非遺宣傳教育。

2非遺和音樂課程結合的意義

我國高校對非遺文化的保護的重視程度,直接關系著千萬學生成長中,對傳統文化的態度。藝術是一種文化,藝術教育是人文化藝術傳承。優秀藝術作品表現著,人類在歷史長河中的發展進步。是人類智慧結晶的沉淀。應該學習和傳承的。大學生,具有較高文化層次的人群,在傳承優秀文化藝術遺產方面,有義不容辭的責任。由此來看,高校地方音樂課程有種子意義。不僅對學生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有著啟發作用。當學生走進社會,參加工作,將更加深遠因想到本專業課的教學。高校地方音樂課程的具有特殊性。他們所掌握的知識,能通過對學生的反復傳授,以幾何裂變擴散。使更多人了解和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因此,高校地方音樂課程的設置,應該以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主流,在高校的地方音樂教育中,大力推廣。激發學生傳播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熱情,促進傳統文化的延續和傳承。隨著工業社會影響,傳媒技術迅猛發展。在多元文化并存下,保持民族音樂文化,就成一項嚴峻的課題。但是,當前的學生音樂課程設置,主要以歐洲音樂文化為重點,古樸的民歌、器樂對學生的影響力較小。非遺中的地方音樂設置更是寥寥無幾。優秀的傳統音樂,可以增強民族感情,增強民族內聚力,擁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著名的音樂教育體系,把本民族音樂放在重要位置。例如,柯達伊音樂教學體系,在民族民間音樂基礎之上,親自為孩子們創作具有民族特點的民歌。鼓勵學生使用民族器樂。具有濃郁地方音樂課程教學,將民族音樂扎根于心田。開設以非遺題材地方音樂課程,一方面滿足了音樂審美需求,更重要的是,民族精神的發揚和光大。

3進入地方音樂課程途徑

加強高校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以地方特色的因為課程為載體,具體的操作途徑使什么呢?

3.1重視地方音樂課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用。

最普通的教育手段,是最簡單最有效的傳承效果,可以使學生明白,傳統音樂的內涵。當前,大學的專業音樂課程,主要是西洋音樂理論,高校音樂課程教學中,西洋樂課程比較多。對于傳統音樂概論課程的開設,可以填補我國在傳統音樂,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上的空白。但是,在這種音樂課程需要逐步擴大推廣,如果作為可有可無的選修課,那么就遠遠忽視了這種音樂課程設置對非遺保護作用。應當把它上升為與樂理。成為聲樂,鋼琴等同等重要必修課。除此之外,還應開設中國傳統樂理課程,配合民族樂器的教學,在多個方面,使民族音樂知識在學生中充分掌握,傳統音樂欣賞水平得到提高。

3.2主修課程中設置傳統音樂欣賞。

如果將這門課程的設置中,中國傳統音樂歷史就會在廣大學生群體中的得到更廣泛的普及。在民族音樂豐富的內容中,通過多彩的形式,感受民族音樂獨特的風格。在傳統音樂感受中,培養熱愛我們的傳統音樂的民族自信心。

3.3開設地方特色的音樂課程。

我國歷史悠久,地域廣闊,每個地區都有傳統音樂品種。例如,我國每年的青歌賽中,不少來自我國偏遠地府的原生態歌手,進行了獨具民族特色的演唱,獲得了強烈的反響。在傳統文化的保護中,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如果只是政府專門機構努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遠遠不夠。這時候,就需要大學研究發揮作用。不少地方大學開始本地音樂研究。但是,大部分只停留在學術層面。如何傳承、發展,沒有效的辦法提出。如果,本地大學擁有本地音樂課程,在全國就形成一個保護體系。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在傳統音樂的保護、研究中意義重大。

3.4傳統音樂學習模式的打破。

傳統音樂的學習,因為內容上的特殊性,需要學生進行現場觀摩,跟隨文化的傳承人進行傳授接受。傳統音樂的保護,不能只停留在課堂上。應該在教師的帶領下,走下講臺,走出教室。讓學生親自去發現、整理。美術有寫生課,在大自然中去發現美。音樂教學也應該有一種采風的制度,就是收集民歌。每學年抽出一定的時間,指導學生去搜集傳統音樂資料。組織現場觀摩。在劇場,在廟會,在傳統音樂品種中傳播。通過傳統藝人學習。在這樣的教學措施下,廣泛了解傳統音樂的博大精深。實現自覺地保護傳統音樂。

3.5發展學生社團,為傳承的平臺。

大學的社團在大學中普遍尋在,是傳播傳統音樂的良好舞臺。例如,民樂社。、加入社團,就相當于參加票友組織,學生集體感受傳統音樂,接受熏陶和訓練。發揮學生傳統音樂能動性,促使學生去關注音樂,保護推廣傳統音樂。社團中,專業教師的輔導,有利于學生在學習傳統音樂知識的時候,不會迷失方向。在傳統音樂知識傳播的時候,能夠有序傳播。使文化的傳承保持一個良好的狀態。

4結語

篇10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審美文化;文化建設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5)09-0258-01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審美文化特點

1.獨立美。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的審美文化受到歷史、社會的影響,也作用于歷史和社會。審美文化不同于其他文化類型,其無功利特點,注重精神世界的充實,獨立性較強。例如我國的蒙古族的呼麥,是在長期在特定的生活環境中,受到自然因素的影響而產生的發聲技巧,呼麥的主題也多為歌唱自然景色,表現動物世界,是蒙古族歷史上狩獵文化的結晶,追求的是人與自然的高度契合,不受金錢和功利的制約。

2.情感美。非遺中的審美文化與人的心靈情感相同,有一定的情感理想物化,非遺的審美文化透著情感升華、思想凝聚的表達,與人們生活、生產息息相關,包含著價值觀和思想的夸張和抽象表達。例如京劇,多采取了表演、音樂和畫面的美化和夸張成分。

3.經濟美。非遺的審美文化消費性具有體驗、娛樂和精神三個方面,滿足人們對非遺審美文化的需求,愉悅人們的神經且能提升人們的精神層次。通過非遺審美文化了解政治、社會甚至經濟發展,促進人對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的正確認知。例如中國桑蠶絲織技藝幫助人們了解當時紡織業的發展,媽祖信俗贊揚了“真、善、美”的社會價值觀。

4.發展美。發展是文化傳承的需求,也是文化的自有特征。非遺審美文化的發展不受民族、時間、地域的限制,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為大眾所推崇和接受。例如我國的書法藝術和雕版印刷,在中國的歷史發展中,在世界的科技進步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審美文化的功能

1.傳承文化的精神之美。非遺是人類歷史發展的文化精髓,其文化貫穿于其中。在審美文化中,由于非遺的獨立性,不存在功利特點,其文化意蘊更為彰顯。非遺文化中表現的情感,其幸福、歡樂、希望都反映在了審美文化中,并在這文化中蘊含了社會、歷史、人文、知識等其他元素,受眾在接受非遺審美文化的影響中,也產生了文化的共鳴和精神的契合。例如朝鮮農樂舞,是在長期的農田勞作中,形成的民間藝術,人們欣賞和體驗時,會產生喜悅、慶祝豐收的情感,對用傳統樂器表現出的音樂節奏和舞蹈表現出的喜悅產生自覺或者不自覺的精神共鳴。

2.塑造人格的人性之美。非遺是人類思想的結晶,是對傳統文化和社會道德的總結提煉,其中的精神內涵對人格的塑造非常重要。非遺對社會思想、價值理念和道德標準都有影響,對人格的塑造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例如我國藏族的《格薩爾》史詩,是藏族人民社會歷史、文化道德、風俗習慣的大百科。其中的《保衛鹽?!芬晃模憩F了善用智謀取勝的格薩爾王在敵軍壓陣不懼不畏,勇敢聰慧的軍事家形象,格薩爾王的寬宏和善良感化了敵人王拉托琚,最終換來了勝利與和平,故事對勇敢、智慧的推崇,對寬仁美德的弘揚,對感恩之心的肯定,隨著作品的傳播深入人心,對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起到了促進作用。

3.促進發展的繁榮之美。非遺有著厚重的歷史感,有極高的藝術欣賞價值,其消費特點決定了其在社會發展中的促進作用。我國對非遺的旅游資源開發有較為深入的研究,例如某剪紙之鄉通過宣傳,受到了人們的熱捧,該鄉的剪紙作品得到了社會認可,也讓剪紙藝人獲得了經濟收益,依托剪紙民間工藝,剪紙之鄉大力開發剪紙藝術旅游,強化了餐飲住宿服務業,也為當地的土特產、野菜、中藥材帶來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審美文化建設對策

1.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審美文化建設。當前我國對非遺的審美文化建設研究較少,面對全球文化發展的浪潮,我們更應當注重非遺的審美文化傳播,引起中國非遺審美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這也說明了民族文化在全球化高度發展的今天的重要地位,進一步表明了傳統文化繼承和發展的必要性。我們應當注重對非遺的保護,鼓勵社會輿論、媒體、政府對非遺的引導和發展。

2.完善非遺審美文化建設的相關法規政策。我國《著作權法》為我國民間非物質載體的傳統文化提供了法律層面的保護,但對非遺并沒有詳細的保護辦法,因此完善我國非遺的繼承和發展,是促進審美文化建設的及時、有效的方法,在法律制度的保護中,更應當注重對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發揮,在保護中實現發展,追求社會、經濟和文化保護方面的三者平衡。

3.積極發展非遺審美文化建設的相關產業。非遺的審美文化的建設需要文化產業的支持,我國幅員遼闊,地大物博,應當積極挖掘更多文化資源支持非遺的發展,再利用文化產業的形式推動非遺的傳播、創新和繁榮。實施文化產業帶動措施,加快文化產業的競爭力,通過旅游業、農產品加工業、表演業等聯合運作,實現非物質文化的保護和發揚。

參考文獻:

[1]郭純.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多元形態[D].重慶:重慶大學,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