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的定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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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排放的定義

篇1

關鍵詞:溫室氣體排放清單 CO2 CH4 N2O

中圖分類號:Q1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1(a)-0149-02

農業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源之一,準確合理的估算農業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不僅對制定合理的農業減排措施和適應措施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對合理評價國家農業方面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和責任提供依據[1]。1994年中國溫室氣體清單報告了CO2、N2O和CH4三種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和吸收匯,其中農業活動排放了92%的N2O和50%的CH4,農業CO2的排放量很低沒有報告[2]。農業是非CO2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源,因此準確合理地估算農業溫室氣體的排放,尤其是非CO2溫室氣體的排放具有重要的意義。

農業、林業和其他土地利用部門的年度溫室氣體清單主要被關注的溫室氣體有 CO2、N2O和CH4。大氣和生態系統間的CO2流量主要受以下活動控制,植物光合作用吸收CO2,呼吸作用、分解作用和有機物的燃燒釋放CO2。N2O主要是作為硝化和反硝化作用的副產物從生態系統中釋放出來。而CH4則通過土壤和糞肥儲存中厭氧產生CH4的過程,腸道發酵過程以及從有機物的不完全燃燒中釋放出來。

1 四川省溫室氣體排放清單估算的方法

1.1 核算方法[3~5](表1)

1.2 相關定義

碳匯是指碳循環中碳從大氣中清除溫室氣體、氣溶膠或溫室氣體前體的任何過程、活動或機制。碳源指碳循環中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氣溶膠、或溫室氣體前體的任何過程或活動。全球增溫潛勢(Global Warming Potential,GWP)是指將單位質量的某種溫室氣體在給定時間段內輻射強迫的影響與等量二氧化碳輻射強度影響相關聯的系數。

2 四川省農業溫室氣體排放清單估算結果(表2)

3 目前四川省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表3)

4 結論

中國在哥本哈根會議之前就宣布了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礎上單位GDP的CO2排放降低40%~45%。要實現這一目標,可能將需要把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目標進行分解,如單位GDP能耗、碳排放強度以及森林碳匯建設指標等,都可能逐步細化落實到具體的行業和行政區域,有些可能還要作為約束性指標來進行實施[6]。

本文從定量的角度入手,制定四川省農林及其他土地利用部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掌握了溫室氣體排放結構,并采用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方法核算四川省農業溫室氣體排放現狀,確定四川省排放水平。在本研究中,溫室氣體排放的核算包括CO2、N2O和CH4的排放;除了主要核算農田、土壤、牲畜、森林和草原溫室氣體排放,對四川省農業溫室氣體減排和碳交易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 李迎春,林而達,甄曉林.農業溫室氣體清單方法研究最新進展[J].地球科學進展,2007,22(10):1076-1080

[2]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初始國家信息通報[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4:16

[3] IPCC.Volume 4: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Other Land Uses(AFOLU).200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M].IPCC/IGES, Hayama,Japan,2006.

[4] IPCC.Volume 200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M].IPCC/IGES,Hayama,Japan,2006.

篇2

關鍵詞:碳足跡;棉紡織企業;現狀

1 引言

“氣候變化”、“低碳經濟”、“低碳生活”已被人們熟知,但是其基本的量化參數,即碳的排放量和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人們知之甚少。碳足跡是衡量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的一項重要指標。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表征了人類生產與消費行為引起的直接與間接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近幾年中,隨著國際相關組織和發達國家的大力推行,碳足跡開始在工業節能減排、產品生態標識等領域廣泛應用。

我國棉紡織行業受到國內紡織工業整體較低水平的限制,整個行業并不能夠完全擺脫高能耗、高排放及勞動密集型的落后狀態。棉紡織行業的碳排放和碳足跡的研究意義十分重大:首先,對政府而言,可以使政府能夠從更微觀的角度來監測高碳排放環節,有助于政府制定棉紡織工業節能減排政策,淘汰落后產能,提高節能減排政策實施的效率,為國家調整產業結構提供技術支持;其次,對于企業而言,為企業提供了一種核算生產階段碳排放的自檢方法;最后,國際上碳足跡認證正成為一種潮流,我國的棉紡織行業要在碳認證上取得主動權,必須要在自身行業碳排放研究工作上迎頭趕上。

2 碳足跡的定義和計算方法

2.1 碳足跡的定義

碳足跡首先是由英國[1]提出,具體通過測量碳消耗產生過程中導致全球變暖的主要元素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來評估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碳足跡基于生命周期理論,分析產品生命周期或產業周期內直接與間接的碳排放量的一種方法。

“碳足跡”主要是指人類在生產和消費活動中所排放的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氣體總況,反映的是評價對象所釋放的溫室氣體數量(以二氧化碳當量作為計算單位)以及對氣候的影響。目前國際上對于碳足跡的定義尚未有統一的表述,各研究機構及研究人員對碳足跡的定義見表 1。

其中,以英國碳信托公司(Carbon Trust)所提出的定義較為全面、較為準確。在定義中,對碳足跡的描述不僅包括了CO2,還包括了其他 5 種產生溫室效應的氣體[包括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氫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合物(PFC)和六氟化硫(SF6)的系列氣體],這些溫室氣體的碳足跡都通過CO2當量來進行計算。整個產品的碳足跡通過全球變暖潛值GWP(Global Warming Potential),即單位質量的某種溫室氣體排放在給定時期內(比如100 年),對全球變暖的影響與CO2的相對比值來量化[1]。

2.2 碳足跡的計算方法及比較

環境毒理學與化學學會(SETAC)歐洲生命周期評價(LCA)指導委員會于2008年討論了對于碳足跡衡量方法的需求及相關標準,認為根據ISO 14040系列標準,現行的LCA方法完全可以計算與產品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量[2]。碳足跡可視為LCA中關于全球變暖潛力(GWP)的評價結果。目前主要使用的碳足跡計算方法可以分為:流程分析法(Process Analysis, PA)和輸入輸出分析法(Economic Input2Output, EIO)。

2.2.1 流程分析法

從產品端頭向源頭追溯,連接與產品相關的各個單元過程(包括資源、能源的開采與生產、運輸、產品制造等),建立完整的生命周期流程圖,再收集流程圖中各過程單元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并進行定量的描述,最終將所有的溫室氣體排放統一使用CO2作為當量表征。不同溫室氣體之間的轉換可參照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組織的溫室效應當量因子[3],見表2。完整的流程分析方法計算較為精確,多用于評估產品或企業的碳足跡;而簡化的流程分析法的操作性較好,多用于評估個人或是家庭的碳足跡情況。

2.2.2 輸入輸出分析法

與PA相反,EIO從源頭(原材料開采、農作物種植等)開始向后延伸,直至最終廢棄。評價中使用國家層面各個部門(采礦、運輸、產品制造、銷售等等)的平均數據,并通過將產品相關部門間的供應鏈強度相乘來計算整個系統的碳足跡。該方法數據收集簡單,在分析宏觀碳足跡上有著明顯的優勢,主要用于城市或國家層面的碳足跡計算。

3 棉紡織行業的碳足跡研究

3.1 棉紡織行業實施碳足跡研究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中國的能源消費量已經從1978年的5.7億噸標準煤增加到2009年的30.5億噸標準煤。2007年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經達到60億噸,占全球約四分之一。預計到2020年,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與美國并駕齊驅。2010年5月27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向各地下達了2010年18個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任務,其中涉及紡織服裝業的內容主要有,印染產業淘汰31.3億m相關產能,化纖產業淘汰55.8萬t相關產能。2010年8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向社會公告制革、印染、化纖等3個行業中遭到淘汰的落后產能企業,其中涉及到印染企業201家[4]。2010年12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其中涉及紡織行業的有35項。政府對紡織行業節能減排的規劃從宏觀到具體,并在年底以專文的形式對減排的具體工作做出了指導。棉紡織行業作為碳排放大戶,有必要切實注重棉紡織品生產的每道工序的低碳排放,運用LCA技術,從獲取原材料、生產、使用到最后的處置階段,計算棉紡織品的碳足跡;根據每段工序的碳足跡值,提出降低排放的建議和措施;據調查,發達國家在不久的將來會要求發展中國家的紡織、印染等企業在產品上貼有碳標簽,以明確說明產品在整個生產周期內的碳排放,以此來判斷產品是否符合生態要求,是否符合低碳經濟時代的環境要求。

3.2 棉紡織行業的碳足跡研究現狀

3.2.1 棉紡織行業碳足跡調查

近年來國內外逐步開展了對碳足跡的研究。如Sovacool 等[5]對全球12個大都市區的碳足跡進行了評價分析,并提出了減少碳足跡的政策建議。碳足跡是在生態足跡概念的基礎上提出的,但在大部分研究中被用來表征碳排放量 [6-8] 。在紡織企業里面,旭榮集團和海東青集團已經開始在做碳足跡研究這項工作。在檢驗機構里面,SGS和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也已經在進行紡織品碳足跡、碳標簽認證這一方面的研究。

棉紡織行業協會通過對2010年經濟效益指標排名前100名(主營業務收入)棉紡織企業節能減排相關有效數據進行分析,其工業用電量同比增加了6%,擴大產能是用電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2010年紗線平均號數為20.03tex,平均號數同比降低0.32%,沒有明顯變化。噸紗用電量2010年為2585千瓦時/噸,同比略有上升,只有0.89%。噸紗線綜合能耗同比下降3.38%。通過“2011棉紡節電會”問卷調查,其結果顯示,100家國內棉紡織企業中,對碳足跡不了解的57家,了解碳足跡但沒有進行實施的30家,了解碳足跡且進行實施的13家??梢娒藜徔椘髽I對于碳足跡實施的意識十分薄弱,節能減排工作落實不到位,任務十分艱巨。

目前,有關棉紡織行業碳標簽的研究報告很少,棉紡織企業對這方面的意識還比較淡薄,處于較為被動的狀態?,F階段提出計算棉紡織品碳足跡并給予實踐的棉紡織企業則相對更少,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的數據,也比較缺乏。目前國家也尚未出臺針對棉紡織企業的溫室氣體減排要求。雖然在2008年金融危機的刺激下,很多棉紡織企業開始有意識地實施節能減排,但是就目前來看,棉紡織行業的節能減排工作仍然不容樂觀。棉紡織品生產過程碳足跡計算還缺少實際模型,一些生產過程中仍然存在節能減排空間,節能減排任務依舊艱巨。

3.2.2 棉紡織行業碳足跡討論

在現階段的紡織品整個生命周期的碳足跡的調查中,分析發現一些需要明確思考的問題。(1)由于碳足跡的概念缺乏明確的定義,導致計算過程中的邊界難以確定。例如天然植物性纖維原料在生長過程中的碳足跡涉及到的諸多不確定因素(如植物自身生長代謝等),而且農業階段碳足跡的可控性效果欠佳,基本處于粗放式經營狀態,因此較難確定農業階段的碳足跡。(2)不同的碳足跡理論對數據的使用與否具有不同的選擇。例如我國天然植物性纖維的種植較難以統一的標準去衡量和降低農業生長階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3)特殊數據計算統計的標準及可靠性是目前的難點。例如紡織品的使用頻率和方法以及洗滌方式情況較多,現階段缺乏統一的標準和有效的計算使用階段及回收階段碳足跡的方法。(4)從原料種植到工業生產,再到產品使用階段乃至產品最終廢棄階段的整個周期較長,最終產品碳足跡的計算精確度難以保證。(5)從紡織原材料的生產加工直到成衣制造都有較強的生產能力,產品的質量評價指標的基準點不確定,易讓碳足跡的評價建立在不健康的競爭基礎之上。

現階段可以嘗試將核算重點放在產業周期上,研究范圍界定為從紡織原材料進廠直到最終成品出廠的整個工業生產過程。這樣就可以解決產品生產周期長、農業階段和使用階段碳足跡核算困難等問題。參照產品碳足跡的概念,嘗試定義產業周期碳足跡:紡織品在生產加工階段,從原材料進廠之后直到最終成品出廠之前所涉及到的所有直接與間接碳排放量。紡織品產業周期碳足跡的計算采用過程分析法,計算過程如下:(1)繪制產品工業生產階段的工序流程圖,范圍包括從原材料進入工廠到成品出廠,如圖1為棉紡工業生產階段的工序流程圖;(2)確定邊界,在此過程中應當及時更新信息并修正過程圖;(3)收集產品工業生產階段的材料數量、活動和排放系數的資料;(4)計算產品碳足跡,計算過程應盡量合理分配公共管理部分的碳足跡;(5)評估碳足跡計算的精確度。計算紡織品產業周期碳足跡同時能夠有效地確定出工業生產階段碳排量較高的環節,引導相關部門針對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減排措施。

4 結語

碳足跡對減少碳排放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對于政府、企業而言,確定碳足跡是減少碳排放的第一步,有助于企業真正了解產品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了解自己在產品生命周期中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過程,由此采取可行的措施減少供應鏈中的碳排放,以利于制定有效的減少碳排放的方案。在方案制定過程中,根據碳足跡的分析結果,還可以預測采用的減排措施對目前的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的影響,從而實現對不同減排措施的擇優與改進。企業還可以通過碳足跡的計算宣傳自己的碳減排行動。企業通過碳足跡分析向消費者提品碳足跡信息,讓消費者對產品生產的環境影響有一個量化認識,繼而引導其消費決策。

在遏制氣候變化、低碳經濟以及低碳生活――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推動下,開展棉紡織企業的產品碳足跡以及碳標簽的研究勢在必行。碳足跡作為衡量產品生命周期內的碳排放的工具,可以有效地為棉紡織企業提供節能減排的方向。中國作為最大的紡織品出口大國,必須要順應時代潮流,積極開展碳足跡、碳標簽的研究,以應對即將到來的碳壁壘,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

參考文獻:

[1]ETAP. The Carbon Trust Helps UK Businesses Reduce Their Environmental Impact[R]. 2007.

[2]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 ISO International Standard 14040: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Life Cycle Assessment-Principles and Framework [M].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1997.

[3]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 2006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 (2006年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 [M]. Geneva: IPCC, 2006.

[4]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2010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公告[EB/OL].2010 C 08 C 08.

[5]Sovacool B K, Brown M A. Twelve Metropolitan Carbon Footprints: A Preliminary Comparative Global Assessment [J]. Energy Policy (2009), doi: 10. 1016/ j. enpol. 2009. 10. 001.

[6]Weidman T, Minx J. A Definition of Carbon Footprint [EB/ OL]. 2007. Http:/ / .uk/ docs/ ISA2UK Report 07 - 01 carbon footprint. PDF.

[7]BP. What is a Carbon Footprint [EB/ OL].Http: / / Bp. com/live assets/ bp internet/ globalbp/ STAGING/ global assets/ downloads/ A/ABP ADV what on earth is a carbon footprint.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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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交易 1997年12月,149個國家參與并通過了限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京都議定書》?!蹲h定書》規定從2005年—2012年,發達國家必須將溫室氣體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降低5.2%。由于溫室氣體排放的限制,碳排放權作為一種稀缺資源成為一種商品,以此形成的交易稱為碳交易。正是市場這雙“無形的手”,幫助限制了溫室氣體的排放。2009年,國際碳排放交易量總值達到1440億美元,而根據世界銀行預計到2012年全球碳排放交易量將達到1500億美元,到2020年甚至會達到3.5萬億美元。

(二)CDM項目下我國碳排放權的實質 碳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配額型交易和項目型交易。配額型交易是指在控制總量的情況下,對所產生的減排量進行交易,如“歐盟排放配額”(EUAs)交易。項目型交易是指將特定減排項目產生的減排量進行交易。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約定的三種減排機制之一,也是唯一涉及發展中國家的減排機制,其核心是發達國家(附件Ⅰ締約國)向發展中國家(非附件Ⅰ締約國)提供資金和先進的減排技術,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有利于緩解氣候變化的減排項目,由此項目獲得的核證減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可用于發達國家完成減排承諾。很顯然,CDM下核證減排量的交易就是一種典型的項目型交易。對于CDM項目而言,碳排放權的實質就是核證的減排量,因為《議定書》僅對發達國家的碳排放量作出限制,并沒有規定發展中國家的強制減排義務。

CDM項目流程主要由5個步驟組成:設計、合格性審定/注冊、監測、核實/核證和頒發,如圖1。

二、碳排放權的會計確認

(一)文獻綜述 申金榮、趙亦江(2011)根據《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溫室氣體減排量資源歸中國政府所有,認為碳排放權不符合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要求,因此不能確認為資產。同時許多學者認為CERs是企業參與CDM項目并經過核準的碳排放權,是由企業過去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且大多數CDM項目預先會跟買家簽署合同,有一定的財政擔保,符合預期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要求,應將其確認為資產。但對于將碳排放權確認為何種資產存在較大的爭議,主要有3種觀點,分別將碳排放權確認為無形資產、存貨和金融資產。

彭敏(2010)、姜永德(2010)認為碳排放權是由權威部門發放的權證,可單獨出售或者轉讓,即具有可辨認性,且由于CDM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風險,這種收益的不確定性也使得碳排放權區別于貨幣性資產。肖序、鄭玲(2011)在認識到上述兩點的基礎上提出由于我國排污權交易市場并不活躍,企業往往將排污量降低到分配或者已購買的排污配額之下,使得排污權具有了類似于經營許可證之類的無形資產的特征。張鵬(2010)認為企業持有碳排放權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出售,而這正是存貨的一個基本特征,因此將碳排放權確認為存貨。朱敏、李曉紅(2010)認為碳排放權具有自由的交易市場和定價機制,因此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取得。企業參與CDM項目的目的就是為了取得CERs以獲取利益,符合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定義,應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除此之外,王艷、李亞培(2008)指出碳排放權不同于普通的金融衍生產品,其價格并不隨著企業主體的市場價格變動而變動,因此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更能完整反映其價值變動。徐峰林、李晨晨(2011)同樣認為應將碳排放權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他們認為碳排放權類似于債權憑證,流動性較強,并且可將其用于期貨交易以套期保值,使得碳排放權具有一系列金融資產的特征。時軍,王艷龍(2010)認為持有碳排放權并不是為了近期出售,因此應將其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綜合評述 由于企業獲得CERs是一個復雜的程序,需要經過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注冊后才有權交易,這個過程無疑存在很大風險。盡管有資料顯示我國在聯合國注冊的CDM項目數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也有很多項目的注冊遭到執行理事會的拒絕,因此當CDM項目沒有通過注冊之前,其產生的減排量不符合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特征,不予確認。當項目通過執行理事會注冊并獲得CERs,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由具體CDM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歸開發單位所有,因此筆者認為企業對于CDM項目產生的碳排放權擁有控制權,并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符合資產定義,因此應將其確認為企業的一項資產。

從表面看,碳排放權的確具有無形資產的幾個特征,即不具有實物形態、具有可辨認性以及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取得無形資產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其技術優勢和排他性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無形資產的價值將轉化為其生產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中,而企業通過CDM項目產生的CERs就是為了出售以獲取利益,因此碳排放權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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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碳足跡;自駕低碳旅游;減排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以碳足跡角度淺析自駕游交通出行低碳化

收錄日期:2012年6月29日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觀念轉變,旅游是當前城鎮居民休閑度假不可或缺的重要生活方式,我國旅游的支出逐年增長,旅游人次數不斷攀升。2010年國內出游人數達21.0億人次,比2009年增長10.6%;國內旅游收入12,580億元,增長23.5%;國際旅游外匯收入458億美元,增長15.5%。由于溫室氣體效應所帶來的全球氣候變化,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物種滅絕、糧食安全危機等,都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隨著低碳的流行,與之相關的低碳旅游概念也應運而生。大力發展低碳旅游,不僅開發了旅游新亮點,還促進了環境的改善、保護和提升。我們在景區旅游時隨處可以聽到或看到這樣一句警示語:“除了風景,什么都不帶走;除了足跡,什么都不留下。”然而,在自駕旅游風行的今天,我們希望旅游者留下的“足跡”越小越好。

一、自駕游對旅游業可持續發展及環境的重要影響

“自駕車旅游”一詞最早出現于20世紀的美國,是當時流行于發達國家的旅游形式。作為一種新興的特色旅游方式,自駕車具有自主性、時尚性、個性化等特征,且兼具刺激性強、消費檔次高、體驗性強等特點。中國的自駕車旅游在20世紀九十年代逐步興起,受國內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旅游者所使用的代步工具主要是家用小汽車、多功能越野車及商務車等。近年來,隨著私家車數量的不斷增多,道路條件的改善,公民休閑時間的增加、消費觀念的改變、旅游心理的日益成熟,自駕車旅游正逐漸成為大眾旅游的重要形式。隨著自駕車旅游的快速發展,其尾氣、噪音等對景區自然和社會環境必然帶來一些不利影響,與此同時,自駕游還存在著基礎設施和服務接待設施不健全,自駕游信息服務不完善,自駕游安全隱患等問題,給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帶來了諸多挑戰。

二、低碳、碳足跡與旅游業碳足跡的界定

“低碳”,英文為Low Carbon,意指較低(更低)的溫室氣體排放。“碳”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上的碳是指造成當前全球氣候問題的CO2氣體,特別是化石能源燃燒所產生的CO2。廣義上的碳包括《京都議定書》上提出的六種溫室氣體。所謂“低”則是針對當前高度依賴化石燃料的能源生產消費體系所導致的“高”的碳強度及其相應“低”的碳生產率,最終要使碳強度降低到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能夠有效配置和利用的目標。

碳足跡,也被稱為碳指紋,是衡量的標準。維基百科的解釋是:一個人,或一個產品或裝置在其整個生命周期中所釋放的溫室氣體總量。這個概念以“足跡”為喻,說明我們每個人在向大氣中排放溫室氣體所留下的痕跡。碳足跡是用來衡量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排放CO2的一種方式。無論是乘車、乘船還是乘飛機旅游,都將間接消耗石油、煤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目前大氣層中98%的CO2都是來自化石燃料的燃燒??偟膩碚f,“碳足跡”就是指一個人的能源意識和行為對自然界產生的影響。

所謂的旅游業碳足跡是一種根據旅游者和相關旅游企業等在旅游活動中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CO2為統一量化標準,用以表示旅游業污染程度的環境指標。從旅游學研究的“三體”學說來定義:旅游業碳足跡指的是在旅游活動過程中,旅游主體、旅游客體、旅游媒介體三方面因消耗能源而造成的直接的和間接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并以CO2為統一標準計算。從旅游學研究的“六要素”學說來定義:旅游業碳足跡指的是旅游者的“游、行、吃、住、娛、購”等六個方面直接或者間接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并以CO2為統一標準計算。

三、自駕游交通出行碳足跡定量方法

要精確計算出旅游業碳足跡,必須要有《中國能源統計年鑒》和《自駕旅游統計年鑒》綜合數據,如旅游業能源消耗量的單獨統計,由于分行業能源統計中并不單獨統計旅游業,故無法算出旅游業能源消耗量的碳足跡。本文主要以私家汽車為出游工具,到景區旅游統一乘坐旅游交通大巴的方式,計算交通出行減排潛力測算。

交通運輸減排是低碳旅游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高度重視、積極開展交通運輸工具的節能減排工作對發展低碳旅游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三工作組(IPCC WGIII)的研究結果(2007)表明:2006年,世界各國交通運輸部門能源消耗產生的CO2排放量約占能源消費產生的CO2排放總量的23%。至2020年,世界各國交通運輸CO2排放量年均增長率約為2%。2007年,我國交通運輸部門能耗占全社會能耗的7.77%,能源消費總量為20,643.37萬噸標準煤,CO2排放占全社會排放量的7.5%。2000~2007年,我國交通運輸部門能耗年增長率為10.8%,交通運輸部門能耗年均增長率比全社會總能耗年均增長率高出1.06%。

景區交通碳足跡是指景區內的交通設施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景區內的交通設施主要是來自景區的游客車輛和旅游車輛等。碳足跡的計算公式為:

C1=油耗公升數×0.785

式中,C1為交通二氧化碳的排放總量,0.785為油耗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數。由于游客的流動性以及獲取特定交通工具能耗總量的不同,景區交通二氧化碳的排放可用以下公式計算:

篇5

氣候變化問題歸根結底是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沙掷m發展理論最早可追溯到馬爾薩斯悲觀的人口理論,而且,長期以來,人口問題也是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議題。與人口問題相伴而生的是資源問題和環境問題。由羅馬俱樂部于1972年發表的《增長的極限》強烈刺激了人們對人口、資源及環境擔憂的神經。而近20多年,隨著全球升溫速度的加快和極端天氣事件的頻繁出現,氣候變化問題已經成為可持續發展的核心。

以聯合國為主的國際組織推動了關于氣候變化的學術研究。1988年成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展開對氣候變化的科學影響和社會經濟問題的綜合評估,分別于1990年、1996年、2001年和2007年了四次評估報告,在國際社會產生了廣泛影響。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達成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開的《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上通過了《京都議定書》,對主要工業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提出了量化減排標準;2007年在印尼巴厘島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巴厘島路線圖”;2009年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的氣候變化大會盡管沒能達成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但會議還是在國際社會及學術界產生了巨大影響。

氣候變化問題的日益嚴重是氣候變化經濟學發展的原動力,而氣候變化的國際公共物品特殊屬性以及由此帶來的艱難的國際談判則為氣候變化經濟學注入了能量強大的推進劑。氣候變化經濟學目前尚無完整的理論體系,它作為經濟學的研究方向而存在,研究領域集中在氣候變化的經濟影響、氣候變化治理的經濟分析以及氣候變化的國際政治經濟分析。本文從以下方面展開對氣候變化經濟學研究進展的綜述:氣候變化的經濟影響,溫室氣體減排的經濟含義,溫室氣體減排手段的經濟分析,氣候變化的國際政治經濟分析以及氣候變化與中國經濟發展。

二、氣候變化的經濟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分析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最早出現在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在由布倫特蘭夫人主持的該報告中,可持續發展被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1989年聯合國環境署理事會在《關于可持續發展的聲明》中,將可持續發展的概念進一步明確為“可持續的發展是指既滿足當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孫后代滿足其需要能力的發展,而且絕不包含國家主權的含義”。隨著對可持續發展概念的理解和研究的不斷深入,人們對可持續發展的一般性原則基本達成了共識,即公平性原則、可持續性原則和共同性原則。[1]公平性原則是指發展的機會及帶來的福利增加應該公平地惠及全體人類社會,包括代內公平和代際公平;可持續性原則是指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僅要著眼當前利益,還要追求長期穩定發展,即發展不能超越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共同性原則是指世界各國對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承擔著共同責任。

潘家華[2]在歸納發展的廣義內涵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發展的權”與“發展的限”的概念。潘家華將發展歸納為個人、社區、國家和全人類的生活、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水平的提高。這是在人文發展的框架下做出的歸納。所謂發展權,潘家華認為主要表現在人文發展具有方向性和人文發展潛力的可實現性,實現較高水平的人文發展是個人、社區和國家的基本權益。所謂發展限,潘家華認為包括兩層含義:生物學意義上的限和物理學意義上的限。生物學意義上的發展限存在下限和上限兩方面。下限是指人的生存的最低物質保障,如營養、住房、醫療的最低限值;上限是指,在給定的技術經濟水平下,人的營養需求、壽命等方面存在絕對量的邊界,不能無限擴張。物理學意義上的發展限是指人文發展需要物質基礎,即人文發展的物質約束。潘家華所說的物理意義上的限就是自然資源約束,包括溫室氣體排放的約束。

隨著工業文明的快速發展,人類社會對自然資源的消耗不斷增加,人類發展正面臨日益嚴重的自然資源約束。在人類發展的自然資源約束中,煤炭、石油、天然氣這類化石能源的約束最為突出,溫室氣體也主要由燃燒化石能源所引發,因而人類發展的自然資源約束集中反映在溫室氣體排放的約束上。①這一約束就是潘家華所說的人文發展的物理意義上的限。

人類發展面臨溫室氣體濃度的共同約束,但具體到不同歷史階段,以及不同發展水平的經濟體,這一約束的強度卻是不同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表明,隨著人均收入由低水平階段上升,碳排放強度(每美元GDP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公斤數)呈上升之勢,到人均收入約8000美元,碳排放強度開始下降。以美國、歐盟為代表的發達經濟體,在工業化的歷史時期,尚未面臨溫室氣體排放的約束,在這期間,溫室氣體隨工業化的進程而大量排放。現如今,發達經濟體已走過了碳排放增加階段,進入下降階段;而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市場經濟體正處于工業化階段,經濟發展必然帶來排放的增加。但溫室氣體積累所導致的全球變暖效應使得溫室氣體排放約束非常強烈,這一約束同樣施加于新興市場經濟體,對其經濟發展產生了壓制作用。這使得新興市場經濟體承受著發展的不公平。

三、溫室氣體減排的經濟含義

毫無疑問,排放溫室氣體具有負的外部性特征。但正如斯特恩(Stern)[3]指出,溫室氣體的外部性特征有四個方面的獨特之處:一是它具有全球性屬性;二是它影響長遠,并由流量-存量進程所支配;三是它的許多方面尚不能進行科學的判定,還存在不確定性;四是它的潛在影響非常大。

溫室氣體減排具有全球公共物品的本質屬性。按照經濟學教科書的解釋,所謂公共物品是指既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競用性的物品[4]385。某個國家或地區為減排溫室氣體付出了成本,而全球的人們享用減排的收益。

很多經濟學家討論了溫室氣體減排的成本與收益,其中,以英國經濟學家斯特恩(Stern)[5]主持的《斯特恩報告》(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影響最為廣泛。《斯特恩報告》以氣候科學的成果為基礎展開,分析了氣候變化對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所產生的可能損失與減緩氣候變化所付出成本之間的關系?!端固囟鲌蟾妗返慕Y論是,世界各國如果不立即采取行動,氣候變化所造成的損失將相當于全球每年GDP的5%—20%,而且損失將延續下去;如果立即采取行動,并能將 溫室氣體濃度控制在500—550二氧化碳當量,其成本僅為全球每年GDP的1%左右?!端固囟鲌蟾妗吩诜治鲋兴罁年P鍵因素是貼現率,而正是這一關鍵因素的取值引起了較大的爭論?!端固囟鲌蟾妗穼①N現率確定為0.1%,一些經濟學家認為這一取值過低。Nordhaus[6]指出按照市場利率確定貼現率,其結果與《斯特恩報告》完全不同,即不是如斯特恩所主張的立即大幅減排溫室氣體,而是初期小幅減排,中、后期大幅減排。Dasgupta[7]認為,0.1%的貼現率是不現實的,這一貼現率的確定更是出于政治考慮,而非學術考慮。斯特恩(Stern)[3]對這些批評進行了反駁。他強調,在《斯特恩報告》中所確定的貼現率是社會貼現率,而批評者混淆了市場回報率與社會貼現率,也混淆了純時間貼現率與社會貼現率。社會貼現率,按照斯特恩的定義,是用以計量一個消費單位在t時間上相對于初始時間的社會價值,它應該參照長期無風險利率取值。盡管在溫室氣體減排的成本與收益方面的爭論激烈,并提出了不同的治理方案,但經濟學家對溫室氣體減排緊迫性的認識是一致的。

四、溫室氣體減排手段的經濟分析

溫室氣體減排的手段有兩大類:命令-控制手段和經濟手段。經濟手段也有兩大類,即基于總量控制的市場交易手段和基于價格控制的稅收手段。經濟學家對于市場交易手段和稅收手段孰優孰劣的討論十分熱烈。

市場交易手段是指溫室氣體排放權的確定及其交易。溫室氣體排放權是對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權利界定,政府確定排放總量或標準,然后確定企業的排放配額(排放權),企業可以在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其交易,由市場決定排放權的價格。將溫室氣體排放權定性為可交易的商品,其理論依據是資源的稀缺性理論和產權交易理論。前文已述,人類發展面臨著溫室氣體排放的約束,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加空間已很有限,因而,溫室氣體排放量也就成為了稀缺資源。產權交易理論則來自著名經濟學家科斯。按照科斯定理,只要明確產權,且其交易成本為零或很小,則產權交易最終會產生有效率的結果。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分配溫室氣體排放權,由于各企業對溫室氣體排放量的需求有大有小,因而排放權就有了可交易的價值,并激勵企業減少排放。美國人Dales[8]于1968年最早提出了排污權交易的設想。稅收手段就是征收碳稅,即根據燃煤和石油等化石燃料產品的碳含量的比例征稅。稅收手段的理論基礎來自著名的英國經濟學家庇古。當個人的經濟活動在給其帶來利益時也給社會的其他人造成了利益損害,其私人成本就小于社會成本,這就是負的外部性。庇古提出,糾正外部性的方案是政府通過征稅來補貼社會成本,使得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與社會成本和社會利益相等,實現資源最優配置。排放溫室氣體是典型的具有外部性的經濟行為,糾正這一外部性的具體手段就是征收碳稅。

斯特恩(Stern)[3]認為市場交易手段和稅收手段各有優勢,市場交易手段的優勢是排放量的確定性以及國際合作的有效性,而稅收手段的優勢是價格的確定性及實施的便利性。張中祥和巴蘭茲尼[9]認為市場交易手段與稅收手段的優劣取決于很多因素,難以辨明,關鍵看具體的執行環境。斯特恩同樣認為,由于不同經濟體風險的不同以及市場完善程度的不同,市場交易手段和稅收手段在不同經濟體中執行的效果也會不同。

《京都議定書》所確定的溫室氣體減排三個靈活機制,即聯合履約(JI)、清潔發展機制(CDM)和排放貿易(ET),推動了市場交易手段的實施。目前,全球形成了兩種類型的碳交易市場:自愿市場和規范市場。自愿市場主要是個人或企業出于環境保護的道德意愿而進行碳交易的場所。規范市場是基于國際、國內或區域的強制性排放指標而建立起來的碳市場。在規范市場中,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貿易市場(EUETS)是最大的市場,其交易量占全球交易量的62%。[10]正是由于實際效果突出,市場交易手段受到了一些學者的推崇。Hepburn[11]樂觀地估計,到2050年碳交易將促成全球減排60%—80%,因而,碳市場在未來幾十年會迅猛發展。Hepburn進一步認為,相對于碳交易突出的優勢,碳稅的缺陷十分突出。一是與碳交易相比,碳稅的國際協調的難度很大,甚至無法實現。二是碳稅不能如碳交易機制那樣,使得發展中國家可以通過在國際市場出售減排指標獲取收益。三是碳稅在實行起來會有很大的阻力,減排壓力大的產業集團會強烈反對;而環保集團也會反對,因為碳稅不能確定量化的減排目標。四是碳交易與碳信用體系相伴生,并對相關企業的興起起到帶動作用,而碳稅則不能。五是碳交易是一種蘿卜加大棒的手段,而碳稅僅僅是大棒手段。

諾德豪斯[12]提出了針鋒相對的觀點。諾德豪斯認為以《京都議定書》為代表的市場交易手段是個新鮮事物,并沒有可資借鑒的歷史經驗,未來發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稅收是個歷史悠久的、成熟的政策手段。諾德豪斯對美國二氧化硫交易市場和歐盟碳排放交易市場進行了實證研究,他指出由于碳排放配額的供給和需求缺乏彈性,往往會造成碳排放市場中碳價劇烈波動,而價格劇烈波動會使得依靠價格引導資源優化配置的目的無法實現。Hepburn[11]反對稅收手段的理由之一是碳稅的國際協調難度大,而諾德豪斯則認為在溫室氣體減排的國際談判中加入了太多的政治因素,因而市場手段的國際協調難度更大。與市場交易手段相比,碳稅更透明、更直接,因而更能得到各國的支持。

五、氣候變化治理的國際政治經濟分析

氣候變暖是影響全人類的公共事件,因而對這一事件的治理需要國際社會共同努力。但是,溫室氣體減排的公共物品屬性決定了國際社會共同治理氣候變暖的復雜性。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帶來了搭便車的后果,使得私人部門對提供公共物品缺乏動力,只能由這一社會的政府提供它。在國際社會,各國是謀求利益最大化的私人部門,但國際社會沒有政府部門,增加溫室氣體減排這一公共物品的供給就成了難題。

針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談判進展十分艱難,其矛盾表現在以下三方面。第一,從現實的橫截面角度看,各國的產業結構、減排技術水平以及承載氣候變化的程度存在差異,因而對減排的目標量以及減排的急迫性也就不同;第二,從歷史的縱向角度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累計排放的溫室氣量不同,而且,由于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已經揭示了溫室氣體減排對經濟發展的不同影響;第三,正是由 于溫室氣體減排對不同國家的不同影響,它成了個別國家壓制他國的工具。

以《京都議定書》為標志,莊貴陽[13]將溫室氣體減排的國際認識及談判內涵劃分為三個階段并分析了其特征。1997年達成“議定書”之前為第一階段,其特征是對氣候變化科學認識的辯論;1997年至2005年“議定書”生效為第二階段,其特征是辯論減排的經濟影響及技術的可行性;2005年以后為第三階段,其特征是大國及國家集團之間在溫室氣體減排的國際政治舞臺上展開政治經濟博弈。在溫室氣體減排的國際政治經濟博弈中,發達國家集團與發展中國家集團是矛盾的主線,歐盟、美國和“77國集團+中國”是三股相互制衡的力量。

潘家華等人[14]分析了溫室氣體減排國際談判的五個關鍵要素。一是共同愿景,其核心是2050年的長期減排目標,它涉及科學、經濟、政治、倫理等因素。隨著國際談判的深入,有關共同愿景的實質談判會逐步展開。二是技術,談判各方在此問題上分歧很大。發展中國家強調發達國家轉讓先進技術,主張建立全球技術基金,依靠非市場的多邊公共資金推動技術開發與轉讓。以美國和歐盟為代表的發達國家陣營強調發揮市場的作用,從而淡化政府的責任,并對技術轉讓附加減排或限排的條件。三是資金,談判各方都贊同實現減排目標需要穩定的資金來源,但對所需資金的具體數額有分歧。四是適應,即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適應的核心是資金,重點是信息、基礎設施和社會保障等。在適應問題上,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不愿再向適應基金提供資金,而發展中國家堅持發達國家要承擔氣候變化的歷史責任。五是部門承諾方案。由于締約方眾多,利益難以協調,很難達成2012年以后綜合性全球氣候協議,因而以各經濟部門為單位提出部門承諾方案的提議得到各方的重視。日本提出部門方法可以科學識別各經濟部門的減排潛力,通過加總每個部門的可能減排量來制定國家減排目標。但是,許多大量排放溫室氣體的部門和活動并不適合國際合作,而且,部門方案可能引起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的不信任。更有人指責部門方案是混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上應承擔的責任。

國際合作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基礎,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會議之所以能夠接連召開,就在于國際合作的基礎還存在。但各國、各利益集團為獲取各自的最大利益在談判中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國際合作的進展并不順利。因而溫室氣體減排的國際談判是各國間的政治經濟博弈。

六、氣候變化與中國經濟發展

中國正處于工業化所帶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階段,面臨著經濟發展與減排的矛盾。在成為世界上溫室氣體排放大國之時,中國在氣候變化的國際談判中面臨著不斷增加的壓力。為了維護中國的發展權,以及在氣候變化治理國際談判中的公平地位,中國學者對公平的減排方案進行了研究。在人文發展權與發展限的概念基礎上,潘家華、陳迎[15]提出了碳預算方案。該方案將保證氣候安全的450ppm當量水平設為全球碳預算總量,并將碳預算總量按全球人口進行平均的初始分配,然后根據各國歷史排放和未來需求進行碳預算的轉移支付。潘家華、陳迎在方案中以直接累積方法計算碳排放的累積量,盡管這一計算方法有待改進,但方案總體上體現了公平原則和滿足可持續發展原則,兼顧了歷史、現實與未來需要。樊綱等人[16]指出最終消費是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根本原因,基于這一理論,他們提出應以最終消費來衡量各國的碳排放責任,并提出了消費排放的概念。以實際碳排放計算,1950-2005年在全球累積排放量中,中國占比高達10.19%,但以消費排放計算,中國累積消費排放僅占世界累積消費排放總量的6.84%。樊綱等人進一步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擴展為“共同但有區別的碳消費權”原則,依據此原則,將1850年以來的人均累積消費排放作為國際公平分擔減排責任與義務的重要指標。

中國是自然災害多發國,氣候變化更增加了災害發生的頻率和程度,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迫切的任務。一些學者對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手段及其影響進行了深入研究。樊綱等人[16]對中國減排的制度安排、能源戰略、技術政策以及經濟手段及其經濟影響進行了綜合研究。溫宗國[17]等學者側重研究了中國低碳經濟的發展。還有學者對低碳經濟的影響進行了細化研究,如潘家華等人[14]研究了低碳經濟對就業的影響。情景分析是重要的實證方法,也是制定氣候變化治理政策的重要依據。由戴彥德領銜的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課題組[18]對低碳發展前提下中國2050年能源需求暨碳排放進行了情景分析。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和清華大學核能與新能源技術研究院主持的2050中國能源和碳排放研究課題組[19]研究了2050年中國低碳發展情景。

七、結語

氣候變化經濟學可以界定為關于氣候變化及其治理手段的經濟影響的研究,其淵源是可持續發展理論,公平性原則、可持續性原則和共同性原則同樣是氣候變化經濟學的基本原則。氣候變化經濟學研究集中在氣候變化的經濟影響、溫室氣體減排手段的經濟分析以及氣候變化的國際政治經濟分析等領域。在氣候變化的經濟影響方面,學界已基本達成共識,一致認為減緩全球變暖是擺在全人類面前的緊迫工作。在溫室氣體減排手段的經濟分析方面,學界對市場手段和稅收手段孰優孰劣展開了分析和爭論。在氣候變化的國際政治經濟分析方面,更多的學者應用博弈分析方法進行論述。有關中國的氣候變化經濟學研究成果豐碩。潘家華、樊綱等學者提出的國際減排方案體現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更多學者深入研究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手段及其影響;低碳經濟在中國的發展也成為研究前沿。

氣候變化問題歸根結底是可持續發展問題,因而可持續發展是治理氣候變化的前提。發展既有現實性又有歷史性,治理氣候變化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是現實性與歷史性的統一,其含義是:第一,應對氣候變化、保護人類免遭或減輕因氣候變化引起的自然災害,是世界各國的共同責任,作為一個整體,人類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應該有所削減;第二,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在這個問題上的責任又是不同的,發達國家無論是在歷史上還是在現實中,其排放的溫室氣體都比發展中國家要多,對溫室效應和氣候變化負有更大 責任,因此應率先并大幅減排;第三,發展中國家在氣候問題上的歷史和現實責任都較小,又面臨著發展國民經濟的重任,因此應該有一定的排放增長空間;第四,發展中國家的排放空間也不是無限的,它們應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盡量降低排放增長的速度。

篇6

【關鍵詞】 碳排放權; CDM項目; 會計核算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全球海平面的不斷上升以及厄爾尼諾和拉尼娜現象的頻繁發生,全球氣候變暖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為了應對全球氣候變暖這一嚴峻課題,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開的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上通過的《京都議定書》規定全球主要工業國家的工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2008年至2012年間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京都議定書》設立了三種靈活履約機制:排放貿易、聯合履約和清潔發展機制。在這三種機制中,與我國聯系最密切的是清潔發展機制。所謂清潔發展機制(CDM),即發達國家依靠其資金和技術優勢在發展中國家實施具有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項目,從而將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作為其履行京都議定書減排任務的一部分。在這一過程中,一方面發達國家通過CDM項目以較低的成本完成了減排的任務;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既能通過CDM項目學習發達國家先進的節能減排技術,還能通過出售多余的碳排放權獲得可觀的收益。由此可見,CDM真正實現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節能減排上的“雙贏”。

自從2005年6月26日內蒙古輝騰錫勒風電場成為我國首個注冊成功的CDM項目以來,我國CDM項目的數量迅速增加。截至2013年5月7日,我國已有3 563個CDM項目在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成功注冊。與此同時,我國國內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也在快速發展。由國家發改委委托氣候組織和中央財經大學撰寫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融資策略》報告預測,“中國七省市的碳交易試點在2014年將位列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之后,成為全球第二大市場,覆蓋7億噸碳排放”。在這樣的形勢下,積極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碳會計核算體系就顯得十分必要。本文試圖以上海三愛富CDM項目為例,來探討碳排放權交易的會計核算。

二、三愛富CDM項目介紹

上海三愛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愛富公司)地處上海市西南郊的華誼(集團)公司吳涇化工區,是國內規模較大、品種最全、歷史悠久的集科研、生產、經營一體化的有機氟化工企業。2005年12月19日,三愛富持股70%的常熟三愛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與聯合國所屬世界銀行簽訂了《核準的減排購買協議》,確定由世界銀行在2007年至2013年,以每噸6歐元價格購買中昊化工減排總量每年約二氧化碳當量7 159.8萬噸的溫室氣體。2006年8月8日,該項目在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注冊成功,成為了當時在聯合國成功注冊的最大的CDM項目。按照收益65%歸國家可持續發展基金所有的規定,三愛富由此總共能夠獲得10多億元的CDM項目收入。

CDM項目給三愛富公司帶來了巨大的收益。其中2007年和2008年公司從CDM項目中獲得的凈利潤分別是7 973.49萬元和11 999.01萬元;2009年獲得CDM凈利潤17 259.01萬元;2010年無CDM收入;2011年獲得CDM收入26 190萬元,CDM利潤21 459萬元;2012年獲得CDM收入 27 541萬元,CDM利潤為22 721萬元。

三愛富CDM項目的成功實施充分體現了清潔發展機制的優越性。在實施CDM項目的過程中,一方面三愛富公司減少了大量溫室氣體的排放,為國家貢獻了將近20多億元的可持續發展基金,為節能減排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另一方面,三愛富公司自身也通過CDM項目的實施學習到了大量先進的節能減排技術,獲得了可觀的碳排放權出售收益,促進了公司主營業務的發展壯大。可以說,三愛富CDM項目的成功實施達到了一個多方共贏的圓滿結果。

三、三愛富CDM項目會計核算分析

(一)碳排放權的確認

我國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睂⒁豁椯Y源確認為資產的兩個必備條件是: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三愛富CDM項目中出售的碳排放權首先是由三愛富公司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如通過技術改進進行節能減排),也是由三愛富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通過出售碳排放權也會使經濟利益流入企業,這就滿足了資產的定義;其次三愛富公司的CDM項目在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注冊成功也標志著與碳排放權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最后三愛富公司與世界銀行簽訂的協議中規定了世界銀行購買碳排放權的價格是每噸溫室氣體6歐元,這也就滿足了資產的第二個確認條件。因此將三愛富公司的碳排放權確認為一項資產是比較準確的,但目前學術界爭論的焦點在于應將碳排放權確認為何種資產。

有學者認為對一個CDM項目而言,碳減排量是其核心所在,存在于企業的日?;顒又?,并且對于目前中國的CDM項目來說,碳減排量就是為了執行銷售合同而持有,它的最終目的必然是出售。所以,碳減排量應當作為存貨在會計上進行確認(張鵬,2010)。但筆者認為存貨往往是有形資產,而碳排放權卻是無形的;存貨是流動資產,而碳排放權往往要跨越多個會計年度,這些都不符合存貨的定義。還有學者認為應將碳排放權確認為一項金融資產(李晨晨,2010)。筆者認為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而且三愛富公司與世界銀行間進行的碳排放權交易是在聯合國CDM執行委員會監督下完成的,因此不應將其確認為一項金融資產。

筆者認為,應將三愛富公司的碳排放權確認為一項特殊的無形資產。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三愛富公司在CDM項目中出售的碳排放權很顯然滿足無形資產的定義。有學者認為CDM項目的前期準備更像是企業在為自己建立一臺“無形生產設備”,該設備用于未來CDM項目合同期內“產品”的生產,從“生產產品”這一功能來看,CDM項目中的碳排放權具有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雙重性的特殊身份,因此不能將其確認為無形資產(呂吉吉,2012)。但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在確定一項包含無形和有形要素的資產是屬于固定資產還是無形資產時,需要通過判斷來加以確定,通常以哪個要素更重要作為判斷的依據。三愛富CDM項目中的碳排放權很顯然其中的無形資產要素要遠大于固定資產要素,因此將其確認為無形資產是合適的。然而,若將碳排放權作為無形資產來確認也有其局限性。因為如果將三愛富公司出售的碳排放權確認為無形資產,根據現有準則規定需要對其進行攤銷處理,但事實上碳排放權的使用價值并不會因為時間的推移而減損,只是價格會隨著交易市場的波動而發生變化(徐華新,2013)。所以筆者認為應將碳排放權確認為一項特殊的無形資產,這項無形資產并不需要對其價值消耗每年進行攤銷處理,而是應將價值消耗用于抵償其污染物的排放 行為。

(二)碳排放權的計量

1.計量屬性的選擇

目前學術界大多數學者認為碳排放權應該采用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相結合的多重計量屬性來進行計量。筆者認為,就三愛富CDM項目中的碳排放權而言,可用歷史成本對其進行初始計量,在后續計量中則可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歷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項財產、物資時所實際支付的現金或其他等價物,是目前財務會計中最常見的計量屬性。由于三愛富CDM項目在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注冊成功前要經過一系列復雜的程序,對這一部分碳排放權價值的形成采用歷史成本進行計量能夠比較直觀地反映出公司取得碳排放權時的真實價值,而在對三愛富公司的后續計量中由于市場環境、全球減排政策等因素會發生變化,如果還用歷史成本進行計量的話則不能十分準確地反映碳排放權的價值。比如按照三愛富公司與世界銀行簽訂的合同規定,2012年碳排放權的每噸轉讓價格是6歐元,而同期巨化股份CDM項目中每噸碳排放權轉讓價格則為9歐元,由此可見,在對三愛富公司CDM項目進行后續計量時,適時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是有其必要性的。

2.碳排放權的初始計量

由于三愛富CDM項目中的碳排放權的獲得要經過一系列復雜的程序,因此筆者認為在對其進行初始計量過程中應作為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處理。

(1)研究階段的會計處理

無形資產的研究階段是指為獲取新的技術和知識等進行的有計劃的調查。就三愛富CDM項目來看,研發階段主要包括實施CDM前的項目識別、項目設計書的編寫、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聯合國指定經營實體(DOE)的第三方審定等步驟。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研究階段的有關支出發生時,應當予以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因此對于三愛富CDM項目研究階段發生的有關支出,應該借記“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在期末將上述費用化支出結轉到“管理費用”賬戶。

(2)開發階段的會計處理

無形資產的開發階段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于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三愛富CDM中項目的實施、投產和監測,DOE的復核,直到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簽發“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等都屬于開發階段。我國會計準則規定,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費用支出應該予以資本化。因此對于三愛富CDM項目開發階段發生的支出,應該借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在獲得聯合國CDM執行委員會簽發的CERs后將碳排放權確認為無形資產,借記“無形資產——碳排放權”,貸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3.碳排放權的后續計量

如前文所述,由于碳排放權是一種特殊的無形資產,在后續計量中需要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且并不需要對其價值在每年年末進行攤銷處理,因此對碳排放權的后續計量主要是針對公允價值變動部分來進行的。根據聯合國CDM交易規則,三愛富公司每筆CERs簽發后,都要向聯合國氣候變化適應基金捐贈2%的CERs,筆者認為這部分捐贈支出應作為公益性捐贈來處理,發生時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無形資產——碳排放權”。對于資產負債表日碳排放權公允價值變動的部分,如果公允價值升高,借記“無形資產——碳排放權(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碳排放權的處置

就三愛富CDM項目而言,碳排放權的處置就是指其出售碳排放權時,對碳排放權資產進行轉銷和終止確認。

(1)碳排放權出售收入的會計處理

國家發改委于2011年8月3日頒布實施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修訂)》中規定,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因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得的收益歸國家和項目實施機構所有。具體分配比例如下: 1)氫氟碳化物(HFC)類項目,國家收取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交易額的65%;2)己二酸生產中的氧化亞氮(N2O)類項目,國家收取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交易額的30%;3)硝酸等生產中的氧化亞氮(N2O)項目,國家收取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交易額的10%;4)全氟碳化物(PFC)類項目,國家收取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交易額的5%;5)其他類型項目,國家收取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交易額的2%。就三愛富公司的CDM項目而言,由于其轉讓的溫室氣體主要為氫氟碳化物(HFC)類項目,因此其出售碳排放權65%的收入應該上繳給國家,剩下的35%的收入則作為三愛富公司的收入。筆者認為,三愛富公司在對碳排放權出售收入進行會計處理時,應將上繳國家的部分作為“其他應付款”來處理,企業取得的35%的出售收入作為“營業外收入”來進行會計處理,同時要結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三愛富公司CDM項目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3月23日的《關于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對企業實施的將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的65%上繳給國家的HFC類項目,其實施該類CDM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減排量轉讓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就三愛富公司的CDM項目而言,其2007年至2009年這三年通過CDM項目取得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2010年至2012年這三年的CDM收入按照12.5%的稅率來征收企業所得稅,2013年的CDM收入則要全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就三愛富公司的會計處理而言,計提企業所得稅時借方記“所得稅費用”,貸方記“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 得稅”。

四、三愛富CDM項目的賬務處理

以上筆者詳細分析了三愛富CDM項目各個業務流程的碳排放權會計核算,現將三愛富公司CDM項目應做的賬務處理總結如下:

(一)項目研發階段的會計處理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資本化支出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二)獲得聯合國CDM執行委員會簽發的CERs時

借:無形資產——碳排放權(成本)

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費用化支出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的會計處理

1.若公允價值升高

借:無形資產——碳排放權(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若公允價值下降則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碳排放權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無形資產——碳排放權(成本)

——碳排放權(公允價值變動)

其他應付款

營業外收入

(五)計提和繳納企業所得稅費用的會計處理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主要參考文獻】

[1] 張鵬.CDM下我國碳減排量的會計確認和計量[J].財會研究,2010(1):39-41.

[2] 李晨晨.不同市場成熟度下碳排放的會計確認與計量[J].財會月刊,2010(12):60-62.

[3] 呂.試析碳排放權交易的會計核算[J].財會月刊,2012(12):61-63.

篇7

近年來,中國把農村沼氣建設作為改變農村能源結構、恢復生態、改善環境和新農村建設的"六小工程"的重點內容來抓,農業部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從2000年開始提出并組織實施了生態家園富民計劃。各地以沼氣建設為重點,與改廚、改廁、改圈相結合,引導推廣北方"四位一體"、南方"豬沼果"、西北"五配套"等多種能源生態模式,建設生態家園,取得了良好的綜合效益。在示范項目的推動下,帶動了農村沼氣的快速發展。截至2006年,全國農村戶用沼氣以近300萬口/年的速度迅猛發展,已累計發展到2200萬戶左右[3],年產沼氣約90億m3,受益人口7000萬[4]。在改善農村地區衛生條件、保護生態環境、提高農民收入等方面已取得顯著效果。然而目前沼氣推廣仍未達到規劃要求[5],部分地區已建成農村沼氣工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實際運行效果不好。據統計,全國累計建池1800萬戶時,真正好用并發揮作用的沼氣最多不過60%[5]。究其原因除了受池型選擇、技術推廣、運行管理以及后續服務等因素影響外,沼氣工程的直接經濟效益對產業化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已往的研究大多是對沼氣工程收益的正向報道[1,6-8],一部分學者也只是認為沼氣池直接經濟效益并不顯著[2,4,9],出售溫室氣體減排量,可以獲得額外資金收益[2,4,9],而鮮見對其成本與收益的詳盡分析。文中通過對清潔發展機制(CDM)下農村沼氣項目的直接經濟效益以及提高項目市場競爭力和投資吸引力的相應措施進行分析,使項目發展由政府推動變為市場吸引,加快項目推廣速度,改善運行效果。

1沼氣池適用對象分類

在沒有沼氣工程的情形下,目前中國農村居民解決生活能源消費的途徑依據所在地區和農民經濟水平不同有4種來源:1)直接或間接使用化石燃料,如燃煤、液化石油氣;2)使用秸稈等可再生生物質資源;3)使用薪柴等可再生生物質資源;4)用電等其它能源。由于使用電或液化石油氣等商業能源的農戶通常處于城鎮郊區,經濟條件較好,不具備發展沼氣的條件,因此在考慮沼氣推廣時主要考慮消費煤炭、秸稈和薪柴這3種情況。目前與此相關的農村生活能源消費結構(表1)[8]。

2農村戶用沼氣池經濟效益分析

為便于分析,以一個標準的農村4口之家為例,養豬3~5頭,日產鮮糞5~8.3kg,糞水30~50L,糞水濃度2%,COD為16000~18000mg/L,沼氣工程采用國家推廣的新式防滲太陽能保溫型,設計容積8~10m3,產氣率0.2~0.3m3/m3•d,全年正常工作,可產沼氣380~450m3[2]。

2.1沼氣項目的直接經濟收益來自以下三部分

(1)沼氣燃燒效益(Pb):作為居民燃料,每立方米沼氣可以替代2kg燃煤,以每池年產沼氣400m3計,當農戶原本燃煤時,每年可替代約0.8t燃煤[9]。無煙煤價格隨地區和時間變化很大,按700元/t計算,可以節約560元;當農戶原本燃用秸稈或薪柴等生物質原料時,這部分收益為零。

(2)沼液與沼渣效益(Pf):沼液與沼渣可以用來替代化肥農藥并應用于養殖等,由于價格變動很大,預期可以節約農戶450元的支出[4]。

(3)節約工時效益(PL):農戶平均每年至少燃用2噸秸稈,包括收割、晾曬、運回碼放至少需要5個工日;如果收集薪柴,全年至少需要7個工日。目前的零工價格在35~100元之間,以40元計,則節約勞動力價值分別為200和280元。當農戶原本燃煤時,這部分收益為零。

2.2沼氣項目的成本來自以下三部分

(1)建設成本(Cc):Cc=N×(1+R)n/n式中:N為工程投資,農村沼氣工程的投資一般每戶在3000~3500元,其中國家補助資金一般在1000~1200元[7〗。按每戶自籌2000元,國家補貼1000元計;R為資金收益率,目前中國政府10年期的公債收益率為5.531%[4];n為項目使用年限,按建成后使用15年計。可以得到:沼氣池每年建設成本為448.5元,其中農戶每年付出建設成本為299元。

(2)勞力成本(CL):新型沼氣池自動進出料,每年有54m3的沼渣排出[10]。不建沼氣池時糞便通常積攢于豬圈中,集中清運并堆肥,通常需要10個工日。由于農村沒有固定地點處理沼渣,為改善農村環境衛生狀況,需要及時清運到農田中并堆肥。折算至少需要18個工日,因此多支出8個工日的價值320元。

(3)肥料價值(Cf):不采用沼氣池時,豬糞作為肥料價值200元。由此可得:沼氣池年均直接收益R為:R=Pb+Pf+PL-Cc-CL-Cfa.當農戶原本燃煤時,沼氣池的收益為:R=41.5元;b.當農戶原本燃用秸稈時,沼氣池的收益為:R=-318.5元;c.當農戶原本燃用薪柴時,沼氣池的收益為:R=-238.5元同理,在國家每年補貼149.5元的前提下,農戶的年均直接沼氣收益R為:當農戶原本燃煤時,191元;原本燃用秸稈時,-169元;原本燃用薪柴時,-89元。上述計算過程中大多數值采用的雖是估計值,但卻代表了目前發展的平均水平。在目前情況下,沼氣池建設具有很大環境社會效益,在經濟上使用沼氣的直接效益不高,對原本燃用秸稈或薪柴的農戶而言是負收益。除了農村生活用能源缺乏的地區,沼氣建設發展的動力更多依靠政府的推動和沼氣池的間接效益,如改良土壤,增加產量[10]以及清潔衛生等環境社會效益。

3CDM下沼氣池經濟收益分析

3.1沼氣池減排潛力分析

減排量是由基準線排放減去項目排放,并考慮泄露的任何調整。定義ERemission為工程項目產生的減排量:ERbaseline為項目基準線排放;ERproject代表項目自身的排放;ERleakage代表項目產生的泄漏,則有[4]:ERemission=ERbaseline-ERproject-ERleakage在農村沼氣池項目中,基準線排放的是基于不存在沼氣工程的情景下與沼氣工程對應的活動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沼氣工程項目的基準線排放分為2部分:1)替代燃燒化石燃料和生物質原料所產生的CO2的排放;2)畜禽糞便引起溫室氣體排放。未實施沼氣工程時,畜禽糞便引發排放的溫室氣體主要為甲烷。IPCC推薦了計算不同地區以及不同氣候各種畜禽的甲烷排放因子,其中在亞洲的溫暖地區(年平均氣溫高于15℃且低于25℃的區域),每頭豬的甲烷排放因子為4kg/a。中國南方的大部分地區屬于溫暖地區,每戶沼氣用戶平均養4頭豬,因為糞便和污水等導致的甲烷排放的量約為16kg/a,相當于336kgCO2當量[2],人排泄糞便所產生甲烷因缺乏相應資料而未作考慮。

除了甲烷外,養殖場還排放部分的二氧化碳。但是因為這部分碳的最初來源為生物質,因此,從碳平衡的角度來看,整個過程為零碳排放,不將其計入基準線排放。也有研究指出,豬糞沼渣用于稻田比使用農家堆肥可減少甲烷排放56.7~64.7%[11]。但這部分的減排量能否發生取決于沼渣的用途以及稻田之前所施用的肥料等,不好準確估算,此處計算沼氣工程的排放基準線時不予考慮。相應的在計算沼氣工程自身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時,也不考慮沼渣等部分的排放量[7]。因此,定義ERbaseline為項目基準線排放;ERfuel為替代燃料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ERCH4為畜禽糞便的甲烷排放,則:ERbaseline=ERfuel+ERCH4當農民原本用煤時,以沼氣池年產沼氣400m3計,每年可替代約0.8t燃煤。因煤炭使用導致的CO2排放因子為1.896tCO2/t煤[2],則每年可避免CO2排放1.517t/a。為簡化問題,對煤炭從礦井運輸到農戶的運輸過程中的碳排放的減排未作考慮。對于原本燃用秸稈和薪柴的農戶,使用沼氣后節約下來的燃料作為生物質,通常被燒掉或自然腐化。所排放的CO2從碳平衡的角度來看,整個過程為零碳排放,不將其計入基準線。綜上所述,ERbaseline燃煤=1.517+0.336=1.853(tCO2e/yr);ERbaseline燃秸稈=ERbaseline燃薪柴=0.336(tCO2e/yr)。

沼氣工程的溫室氣體排放主要是其產生的沼氣作為能源燃燒過程中所產生的CO2釋放。但因為這部分碳來源于生物質,與基準線情況類似。從碳平衡的角度出發,認為沼氣工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零。如果沼氣池中的主要原料產生的沼氣量不能滿足農戶需要,往沼氣池中加入其他原料(如秸稈),將導致項目發生泄漏。一般情況下,項目將產生足夠的沼氣可供使用,或者即使在沼氣產量不足的情況下,農戶也不會使用其它原料來產沼氣,而是多使用其他燃料來替代沼氣所提供的能源。則估算項目的泄漏為零。因此,與不存在沼氣工程情況下的基準線情況相比,沼氣工程可以實現溫室氣體的減排。減少的排放量就是沼氣工程的溫室氣體減排效益。當農民原來燃煤時,農村戶用沼氣池平均每年的溫室氣體減排效益為1.853tCO2e/yr;當農民原來燃用秸稈或薪柴時,沼氣池平均每年的溫室氣體減排效益為0.336tCO2e/yr。

3.2CDM下沼氣池減排效益分析

根據CDM的規定,一個合格的CDM項目至少要滿足三個方面的要求:可以帶來真實的、長期的和可測量的溫室氣體減排效益;可以促進該國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額外性。農村沼氣工程具有確定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同時可以極大改善農村生活與衛生條件,能夠優化農村生態環境,解決農村能源短缺,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具有很好的環境和社會效益,是和當地以及我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一致的。同時,通過上述分析可知,沼氣工程投資對農戶特別是我國西部農戶來說缺乏經濟吸引力,如果沒有額外的資金,農戶不會主動建設沼氣工程。因此,農戶沼氣工程滿足額外性要求,可以作為合格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2007年10月,國家發改委規定在CDM下出售碳排放指標價格不得低于9.5美元/噸[12]。按每噸CO2價格10美元,1美元兌換6.8人民幣計,農戶原本燃煤時,沼氣池的減排收益可達126元;原本燃用秸稈和薪柴時,沼氣池的減排收益為22.85元。因此,CDM下,沼氣池的年收益在原本燃煤時為167.5元;在原本燃用秸稈時為-295.65元;在原本燃用薪柴時為-215.65元。同樣可以得出,農戶的沼氣工程年收益依次分別為:317、-146.15、-66.15元。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到沼氣工程經濟收益(表2)??梢姡珻DM下,農村戶用沼氣建設的經濟性得到改善。特別是對原本燃煤農戶將具有市場競爭力和投資吸引力。

4改善沼氣池直接經濟效益的措施

改善經濟效益的措施主要是增加收益,降低成本。對于沼氣池而言,成本幾乎是剛性的,沒有壓縮的空間。因此,改善其經濟性主要靠增加收益。中國對沼液、沼渣工業化生產有機肥的研究多數停留在田間施用方法、施用效果上,缺少工程處理及轉化為附加值更高的有機肥的方法。因此,沼渣、沼液主要施用于大田,沒有與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等高附加值的產業發展結合,效益沒充分體現出來。今后應開發以其為原料的高效復合肥,及其在生態農業的應用,通過生產綠色食品的過程提高沼液、沼渣的市場價值;應拓寬沼氣的應用領域,推廣綜合利用。沼氣利用不應僅局限于農村的取暖、做飯以及照明,而且還可以向其他領域滲透,如用于城鎮采暖、供電等領域。此外,隨著規?;B殖場的增多,也為選址條件要求較高的沼氣池提供了便利的原料渠道,有助于沼氣大規模生產,并走向市場化運作。從而提高沼氣的價值;沼氣池建設應與其他措施相結合,使節約的秸稈薪柴有其他用途,也可以改善其經濟性。比如,當地有生物質發電或其他項目時,燃用沼氣節約下來的秸稈可以售出。按每噸200元計,每戶節約2t秸稈,扣除收集秸稈的人工費用,每戶還可凈增200元,即項目和農戶的沼氣項目收益分別變為-118.5和31元,經濟性有很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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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碳排放交易;碳金融;現狀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2)03-0071-02

近年來,發展低碳經濟逐漸成為世界各國努力尋求經濟復蘇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隨著低碳經濟的出現,碳金融這個名詞也逐漸被人們所熟知,其業務是由兩個重要國際公約《京都議定書》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而興起的,泛指所有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相關金融活動,如直接投融資、碳交易中介服務、碳指標交易、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銀行貸款等。

一、碳金融的產生

隨著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不斷升高,全球氣候日漸變暖,這一變化的直接后果是對人類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2003年,英國政府了《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一個低碳經濟體》白皮書,其中首次提到低碳經濟這一觀點。

低碳經濟的實質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開發綠色清潔能源、追求綠色的GDP。其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和制度創新,最關鍵的是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我們需要在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指導下,通過多種方法最大程度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發展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促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共存。向低碳經濟轉型,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大趨勢。

CDM是1997年《京都議定書》用來確定實現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一種靈活機制。它的運用規則是:發達國家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減排溫室氣體的項目,把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少的排放量抵扣一部分該國承諾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旨在達到雙贏的效果:發達國家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履行減排溫室氣體的義務,發展中國家能夠利用成本優勢獲得發達國家的資金和技術。CDM機制可以促進可持續發展,并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開啟擁有巨大前景的碳交易市場。對我國而言,碳金融業務主要是指依托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而派生出來的金融活動。

二、國際碳金融業務發展現狀

自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以來,全球碳交易市場發展已經日漸成熟,交易規模持續擴大,金融機構參與度不斷提高,碳金融業務逐步滲透到交易的各個環節,國際碳金融體系已經基本形成。

(一)全球碳交易量以及交易額迅速增長

2005年以來,全球碳交易市場呈現出巨大的跳躍式增長。從上圖可以看出,2008年碳交易總額從2007年的630億美元躍升到1260億美元,升幅近100%,與2005年相比更是上升了約11倍。即便在2008年全球經濟發生了嚴重衰退,碳交易市場仍然保持著非常強勁的增長,交易量增長較上一年上升了60%。根據聯合國和世界銀行預測,全球碳交易在2008年至2012年間,市場規模甚至可達每年600億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容量為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而躍居世界第一大商品市場。

(二)金融機構紛紛參與碳交易市場

隨著金融機構參與碳交易市場越來越頻繁,業務范圍也滲透到各個交易環節。目前,國際金融機構提供的碳金融產品和服務包括以下幾種:一是碳交易業務,歐洲一些活躍的銀行建立了碳交易柜臺,提供買賣經紀、風險管理和交易操作等服務。二是基于碳排放權的金融衍生產品,包括遠期、期貨、期權、互換、額度抵押貸款等,能夠為客戶提供避險工具及融資服務。三是碳排放額度保管服務。一些銀行為客戶提供了碳排放額度保管、賬戶登記和交易清算服務。四是碳基金,是專門為碳減排項目提供融資,包括從現有減排項目中購買排放額或直接投資于新的減排項目。

(三)市場機制建設相對完善

很多實例說明,國際上碳金融業務的市場機制是非常完善的。例如,歐盟立法委員會于2003年6月通過的“排放交易計劃(EmissionTradingScheme,EST)”指令規定,自2005年1月計劃正式啟動后,許多公司需要特別許可才能排放二氧化碳,部分行業的12 000處設施受到管制。該計劃涵蓋了29個國家。該交易體系采用總量管制和排放交易的管理、交易模式,具體指歐盟及其成員國政府設置一個排放量的上限,受該體系管轄的每個企業將從政府那里分配到一定數量的排放許可額度——歐洲排放單位,而所有企業的排放總量不可超過該上限。若企業能使它的實際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許可額度,則可將剩余的額度放到排放市場上出售,以獲得利潤;反之,必須到市場上購買排放權,否則將會受到重罰。

三、我國碳金融業務發展現狀

(一)我國參與全球碳交易市場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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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經濟;集體行動;可持續發展;環境公共服務

[中圖分類號]F06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353(2011)09-0183-04

一、低碳經濟淵源及其模糊認識

按照維基百科的解釋,低碳經濟是低化石燃料經濟,是最小溫室氣體排放到生物圈的經濟,特指二氧化碳低排放。

(一)低碳經濟、環境友好與可持續發展

2003年英國時任首相布萊爾的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一創建低碳經濟》(Our energy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第一次提出低碳經濟。美國學者萊斯特?R?布朗(1999)的《生態經濟革命一拯救地球和經濟的五大步驟》書中蘊藏著低碳經濟萌芽,2003年,其《B模式一拯救地球延續文明》一書明確提出:“減少碳排放一半”以遏制地球加速升溫。低碳經濟的系統觀點與行動,可追溯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2)、《京都協議書》(1997)。聯合國第35個(2008)環境日主題:“轉變傳統觀念,推行低碳經濟”,號召全球聯合一致行動,改變高碳排放經濟,意味著低碳經濟成為全球共識。

雖然,白皮書沒有定義低碳經濟,但是對為什么和怎樣實施低碳經濟卻有詳實描述。遺憾的是,許多研究并沒有完全理解白皮書的精神:人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對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三大化石自然資源約束性開采耗用,并通過各國聯合一致的“減排”溫室氣體承諾(白皮書72次使用“減少”一詞),以促進、倒逼(bottom-up)技術進步,或者與產業結構調整、消費方式改變一起實現可持續發展。事實是,一些研究人員沒有注意到低碳經濟“能源”背景或切入點,忽視能源與氣候、環境的關系而片面理解低碳經濟。白皮書使用“環境”、“可持續發展”超過50次,且設有環境專章,如,白皮書目的是通過“反省和強化我們更加廣泛的承諾,以實現可持續發展”(this white paper reflects,and will reinforce,our wider commitment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低碳經濟把發展限定在環境承載力之內(in developing environmentally sustainable),我們面臨的第一個挑戰是環境(The first challenge we face is environmental)等,并且認為:“直到現在,英國能源政策還沒有給予環境足夠關注”,白皮書希望政府以系統化政策確保:“能源、環境和經濟增長的協調發展”。無獨有偶,溫總理2010、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把“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可持續發展”看做并列的行動,報告多次將“能源與氣候”一起闡述。

低碳經濟是可分割的、有市場的三大化石資源和公共的、無市場的環境公共服務(接受二氧化碳排放及其轉化)的雙約束經濟,最終目的是限制人類對環境公共服務的加速、無序耗用,是可計量、可操作的可持續發展。它以數量化方式約束人類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對自身所處生物圈(環境)中的資源開采、耗用,即以碳排放為突破口,逆向約束人類的三大化石能源(可計量)開采、利用,倒逼技術進步,促進消費和產業結構轉向,實現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是資源和環境的雙約束,目的是可持續發展。此一思想,白皮書進行了詳細闡述,布萊爾認為:低碳經濟與能源可靠供給、環境保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有關,即環境中可分割、可市場的三大化石能源自然資源過度開采、耗用引起公共的、不可分割的環境公共服務、氣候和可持續發展問題,需要轉化為低碳經濟發展新模式。對可計量的可持續發展經濟――低碳經濟而言,就是不能離開三大化石能源開采、耗用約束及其溫室氣體排放約束?!澳茉础h境和可持續發展”的密切關系,《巴西低碳經濟之路》中也有相似觀點和政策,《BP世界能源統計》(2009)更是直接強調:“氣候變化與能源息息相關”。

(二)遠離環境公共服務約束的混亂低碳經濟觀

低碳經濟作為廣泛社會性的前沿經濟理念,沒有公認的定義。方時嬌認為:“各種定義和解釋還不盡一致”。低碳經濟成了各說各話、任意打扮的小姑娘而按需解釋,“隨時、全面”利用,低碳經濟的思想、實踐混亂不可避免,主要表現:(1)低碳經濟特定研究對象和淵源是什么?依據的一門學科必有其特殊研究對象之觀點,低碳經濟理論和實施對象、運行方式是什么?低碳經濟與現有經濟學科的區別、聯系在哪里?這是低碳經濟研究必須解決的問題。查閱已有低碳經濟研究發現,它似乎與所有時髦、熱點研究和學科有關,其外延包括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經濟等,而這些學科各有其研究對象。人們在解釋低碳經濟時,把它們混淆在一起,低碳經濟成了“超研究對象”的經濟科學的科學。有的甚至玩文字游戲,方時嬌在同一文章中用“低碳經濟的實質是能源經濟革命”和“低碳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可持續發展經濟”來解釋低碳經濟。就中文意義而言,“實質”、“本質”意義區別不大,但能源經濟絕不是可持續發展經濟,因為能源經濟要回答的是能源大規模連續供應、有限替代和規模報酬先增后減三個問題,而依據布倫特蘭公認定義,可持續發展經濟是要解決資源、環境的代際分配問題。兩學科完全不同,怎么可以都成為低碳經濟的外延,或者是淵源。(2)低碳經濟與技術的因果倒置。莊貴陽認為,是“技術支持低碳經濟”。技術發展了,低碳經濟也就實現了,這是倒果為因。因為,包括能源技術在內的人類技術一直在進步,低碳經濟不需要人類共同、額外努力和元自然資源約束而自動“生成”,這完全不對,更與布萊爾白皮書的“更廣泛的必須努力”(A wider effort is also necessary和far more needs to be done)相悖,也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以明確主體及其承諾碳減排責任的原則相悖。事實上,《京都議定書》所要求的恰恰是技術先進的發達國家有更多碳減排約束。布萊爾說:“盡管有過去5年的進步,但是今日能源政策不能應對明天的挑戰?!辈既R爾認為,實施低碳經濟將“賦予”英國機會(連續3次使用“opportu-nity”),并痛下決心走低碳經濟的路子。第一個機會,低碳經濟提高資源效率:提高產出,并減少污染排放;第二個機會,低碳經濟引導英國開發、運用和出口尖端技術,創造新商業和工作;第三個機會,低碳經濟為英國

導航,變革傳統的資本更新循環周期。此外,從生活方式來說,低碳經濟也可以低技術兼容,白皮書要求房子絕緣、通風(insulated,draughty)等技術,不是高技術,又比如植樹造林(reforestation)、與采伐森林戰斗(flight deforestation)是巴西走低碳經濟的路子之一,不需要高技術。(3)低碳經濟測度及其標準。有學者認為,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新經濟發展模式。這里以“低”作為低碳經濟的標準,有問題。原因與上述錯誤的技術因果倒置相似。實際上,低不可能是低碳經濟的標準。統計證實,截止2009年,美國、日本等國單位GDP能耗不及20世紀60年代的1/6;BP《世界能源統計》(2009)顯示,2008年全球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三大化石能源消費出現了凈減少和相對減少(表1)。

但是,所有這些都不是《京都議定書》、布萊爾能源白皮書所要求的“絕對減少”標準。因此,低,只能是把碳排放低于環境公共服務承載力內的“低”,這個低是絕對的,不能妥協(compromise)。碳排放相對降低而總量,尤其是累積總量增加,人類不可持續發展,當今人類恰恰面臨的是此難題。對于低,一些學者還不自覺地滑向“無”,認為低碳經濟就是“無碳”經濟。無碳經濟,看上去很美,卻違背自然規律。碳循環是生物圈內基本循環之一,人類活動,尤其是人類過度開采耗用三大能源的副產品是向生物圈排放了超過其承載力的二氧化碳,是高碳排放而不是高碳循環引起不可持續發展。地球綠色植物主要活動,就是以二氧化碳進行光合作用。人類努力發展的生物質能源是高碳循環,因此,高碳循環和低碳經濟可以并行不悖。低碳經濟不在于碳的“無”和抽象的“低”,而在于碳的“度”及其所要求的化石能源約束性開采耗用及其碳排放。(4)低碳經濟和低碳思想不分,并導致行為方式錯亂。具體為低碳經濟和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會不分,這一認識誤區導致低碳經濟的操作困難,實施主體模糊,行動的成本無認識。布萊爾說:英國占全球碳排放2%,單獨行動不會對氣候變化產生影響(Our own actions will have no impact on climate change)。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會代替低碳經濟,低碳經濟成了無行為主體、遠離低碳經濟是“最可行、可量化”的可持續發展初衷和實踐。在布萊爾看來,恰恰是資源與環境的雙約束的低碳經濟推動低碳社會及其高生活質量(a low carbon economy will contribute to higher living standards and a better quality of life)。

從能源(資源)、環境公共服務和可持續發展的關系,不難推知,低碳經濟是“碳獲得、碳排放”的雙約束經濟?,F有的無自然資源約束高碳排放經濟及其造成的氣候、環境問題,是私人產品擠占公共環境服務而引起不可持續發展。邏輯是:生物圈非約束三大化石能源開采、耗用――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及其累積――生物圈中二氧化碳濃度增加――阿倫尼烏斯二氧化碳增加含量會引起溫度上升理論――溫度上升造成氣候問題引起環境公共服務不足,人類不可持續發展。新西蘭氣候變化部長戴維?帕克說:“作為新西蘭推動環境可持續性的一部分,我們做出了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承諾”。

二、低碳經濟確定主體與實施路徑

低碳經濟的對象有兩個,一是生物圈中可分割、競爭性、有市場的資源(能源);二是生物圈中不可分割、非競爭性、難市場的整體性的環境公共服務。高碳經濟,從競爭性、可分割有市場的資源看,就是資源過度、非約束開采耗用;從公共性、不可分割、難市場的環境公共服務看,就是向環境塞進了過度的碳,環境公共服務功能喪失,經濟社會不可持續發展。

(一)實施低碳經濟的主體。低碳經濟涉及全球性溫室氣體排放的公共產品問題,需要確定主體及其現實成本才能提供該公共產品。持該觀點的代表人物有:奧爾森、斯蒂格勒茨(Stigler.G.J)、戴利(Herman Daly)、肯尼斯(J.M.Keynes)、Krister Hjalte等。因此,白皮書認為:低碳經濟是“政府的責任”,需要政府的分配(distribution,注重公平)手段,而不僅僅是市場配置(allocating,注重效率)來實現。

(二)“斯密式間接公共產品”與“奧爾森式直接公共產品”獲得路徑。市場手段不等于低碳經濟形成。朱迪?麗絲(Judish Rees)認為:“很明顯,對全球有限的環境資源容量進行價格競爭時,發達的富國總能比相對不發達的國家出更高的價格”。戴利對環境無約束市場利用以“船的最佳沉沒”為比喻,他說:“即使一條船的負載是最佳分配的,隨著絕對負載量增加,它的水位線最終也會達負載線。超出負荷的最佳裝載的船也會沉沒――盡管它將以最佳的方式沉沒!環境宏觀經濟學的重要任務就是設計出類似負載線標志的經濟標志――以防止經濟的絕對規模,即經濟負載,沉沒我們的生態方舟”。

斯密“看不見的手”經典地描述了傳統經濟主體間接提供非市場、不可分割的“公共福利”(公共產品)。但是,他的公共產品,說到底還是私人產品,也因此,市場不可能完全解決公共產品難題,而且他的公共產品供給既不需要成本,也不必強調主體,完全是經濟人在追求私利時“不自覺”的副產品。斯密說:“每個人都力圖利用好他的資本,使其產出能實現最大的價值。一般說來,他并不企圖增進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實際上增進的公共福利是多少。他所追求的僅僅是他個人的利益和所得。但在他這樣做的時候,有一只看不見的手,在引導著他去實現另一種目標,這種目標并非是他本意所要追求的東西。通過追逐個人利益,他經常增進社會利益,其效果比他真的想促成社會利益所能夠得到的那一種更好”。羅默稱其為:“成員無意識的集體打算來推進社會福利”。

低碳經濟的另一面:少排放以維持良好的環境公共服務,迄今為止,“斯密式間接公共產品”沒有完全解決公共產品供給問題,我們需要“奧爾森式直接公共產品”。奧爾森說:“集團物品和非集團物品一樣,取得越多,總成本越高”,并且“個人通過經濟組織試圖獲得他們在市場中的活動而得到的同樣的東西”。奧爾森式直接公共產品要求有確定主體及其明確行動:確定主體有真實的成本增加,或約束行為以獲得公共產品。因此,就私人產品與公共產品關系,奧爾森理論從私人產品(約束,即人類對資源,主要是能源的約束)的角度闡述公共產品供給,即公共產品必須由確定企業以真實成本、實際行動來提供。受搭便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信息成本和度量成本以及獎懲實施成本等約束,將公共產品分割并以市場方式解決,即使可行也不經濟。因此,公共產品不能從理性、自利的個人那里得到任何資助。如何獲得公共產品呢?他提出三條件:(1)就邊際成本增加而言,取決于公共產品收益該物品成本之比,與集團收益個人收益之比的關系;(2)就行動約束而言,取決于產業集中度(單個企業市場份額)與該行業需求彈性的關系;(3)不同于集團利益的稅收、制度等外在約束。

我們僅分析奧爾森式直接公共產品供給中的(2)就行動約束而言,取決于產業集中度(單個企業市場份額)與該行業需求彈性的關系,即低碳公共產品供給需要確定主體及其現實成本,《京都議定書》為實踐例證,即碳減排,或者環境公共服務的獲得需要付出現實成本,而且必須有確定主體,或者聯合主體的一定份額為基礎。

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規定:2012年前,主要工業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1990年基礎上平均減少5,2%。經計算,這需要占199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55%以上,或者至少55個國家和地區核準之后才能生效。此前,雖有126個國家和地區批準了該議定書,但它們的排放總量離議定書的要求仍有差距。美國2001年宣布退出《京都議定書》后,199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占世界總量17.4%的俄羅斯對議定書能否生效起著關鍵作用。2004年11月5日,普京在《京都議定書》上簽字后,達到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55%以上要求,《京都議定書》生效。

《京都議定書》一方面證明了奧爾森直接公共產品理論的正確;另一方面,就公共產品的公共屬性而言,必須是集體的一致行動,且要求集體成員單獨的份額占到一定比重,這需要透明化。

三、結束語

篇10

在當前我國碳交易市場尚未完全成熟的現狀下,研究我國的碳排放會計分為兩方面的內容,即怎樣將各大企業碳成本實施內部化計量與碳排放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涉及碳排放權交易對會計要素影響計量、確認。碳排放權具有以下特征:①可分割性。碳排放權在數量上可以進行不同額度的分割,不同的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購買一定額度的碳排放權;②排他性。政府所頒發的碳排放權僅僅只確保了主體可以享受到對特定碳排放額度的處分、收益、使用和占有的權力,而其他個體將不在享受的權力之內;③可交易性,從經濟學上講,資源的交換價值主要體現在資源的稀缺性上,然而碳排放權是一種獨立的產權,他的可交易性在碳交易市場上很容易得到體現;④稀缺性。由于大自然環境的容量是有限的,從而導致了碳排放權成為了一種稀缺資源。環境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共同家園,一種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公眾消費品。然而部分企業和個人為了剝奪剩余價值,毫無節制的將二氧化碳等諸多溫室氣體排放到人類的共同家園里,對人類的生存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但是治理環境的成本卻有全體社會成員一起承擔,造成了外部不經濟性。在低碳經濟的推動下,碳排放權市場得到了逐步完善,使得碳排放權成為了可以進行交易的特殊商品。

二、碳排放權交易會計的確認、計量與記錄

會計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產物,它是用貨幣作為一種手段從而有效對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系統、連續的反映,根據企業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以及財務狀況從而對企業的財務收支、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碳排放權會計是在全人類倡導低碳經濟的條件下而誕生的,它與傳統會計有著截然不同的特點,作為一種商品,碳排放權可以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和流通,影響著企業的資產等諸多會計因素,當前尚未準確定義碳排放權會計。一直以來會計學者研究的熱點話題就是傳統會計目標,受托責任觀和有決策有用觀是當前會計的主要目標。與傳統的會計相比,碳會計的誕生具有與眾不同的時代意義,從我國當前的碳排放交易會計的環境來看,二氧化碳等諸多溫室氣體的排放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趨勢下是不可避免的。站在宏觀管理的角度進行分析,我國所承擔的環境責任就要求對國內溫室氣體的排放予以有效的控制,該過程中會產生碳排放權的管理,企業碳排放核算會計能夠通過行政手段,對市場上的碳權交易進行引導,以便于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站在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角度進行分析,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展,碳排放權會計信息對于外部使用者及企業管理者的投資與管理提供有用信息;另一方面,站在碳排放權交易會計自身的角度進行分析,其對于碳排放企業的生產經營環境的影響予以監督、核算,并能夠將碳排放權交易的企業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經營狀況等信息提供給使用者,對于其決策具有非常重要的參照作用。會計假設是會計環境中客觀存在的,通過諸多分析、觀察抽象出來的制約條件和基本前提,是對企業會計核算所處的手段、時間、空間等的合理假設,是會計報告、記錄、計量和確認的基礎。作為會計理論的一部分,碳排放權會計不僅應該具備會計的基本假設,在新型的會計領域內,還應該具備特殊性。碳排放權會計核算的主要前提就是會計主體假設,碳排放權會計只核算本企業主體內部的碳排放事項以及本會計主體與其他會計主體之間相互聯系的碳排放事項,同時還要注重不同代際之間享有公平的生存和發展機會。

三、碳排放成本的計量與確認

碳排放成本核算過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內容有:①對碳排放成本予以確認,一旦企業中的經濟業務涉及到碳排放,需要依據一定的流程將費用確認為碳排放成本;②依據企業碳排放流程予以分析,對碳排放成本的原因與相關環節予以分析;③對碳排放成本的計量方法予以確定;④對碳排放成本的相關數據予以計量,并在報表中進行披露。在碳排放成本的確認過程中,需要能夠滿足下列的幾個條件:①相關交易與企業的碳排放有關;②相關事項涉及碳排放的交易是否會導致企業的經濟利益流出;③相關事項導致的經濟利益流出能夠可靠的計量,同時需要考慮是否能夠對該項支出予以資本化。目前國際上公認的《溫室氣體協議書》是由世界資源研究所與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共同制定的,這是目前上國際公認的關于溫室氣體排放的計量標準,在該協議中,對碳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與計量標準予以了明確規定,如果能夠對企業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予以準確的計量,就能夠對企業所要承擔的碳排放成本予以換算。氣壓碳排放成本核算步驟為:①組織邊界及運營邊界的設定;②相關數據的收集與整理;③碳排放量的計算。在碳排放成本的計量過程中,常用的兩種計量方法為:作業成本法與基于全生命周期理論的成本法。

四、碳會計信息披露

在碳會計信息的披露過程中,應該堅持下列的基本原則:①可靠性。在編制碳會計信息的過程中,應該從企業的實際出發,將與企業碳氣體排放相關的事項作為主要依據,保證會計信息的無偏與中立;②注重企業成本效益。在披露碳信息的過程中,應當對披露成本與信息的使用價值予以考慮,防止由于信息的盲目披露導致效率低下;③謹慎性。企業要充分認識到事項與交易在性質及金額方面的重要性;④及時性。企業應該對已經發生的碳排放信息予以及時的收集與處理,保證其信息的時效性;⑤可比性。同一企業在不同時期所發生的類似的與碳排放事項應該相互可比;⑥可理解性,收集碳會計信息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應用,所以應該保證所有碳會計信息具有清晰明了的特點;⑦相關性,企業的碳會計信息應該與其使用者的決策相關。

五、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