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想的內涵范文

時間:2023-12-28 17: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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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的內涵

篇1

【關鍵詞】 馬克思;人的本質;西方哲學

一、馬克思人的本質思想的科學內涵

1.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明確地指出:“費爾巴哈把宗教的本質歸結于人的本質。但是,人的本質并不是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首先人的本質的規定性不是人的自然屬性、生物屬性,而是人的社會屬性。社會是人的社會,人則是社會的人。人離不開社會,社會制約著人的存在,規定著人的本質。如果沒有社會,人就失去了自己的本質,人就不成其為人?!叭说谋举|是人的真正的社會關系”。其次人的本質不是由社會聯系的某一方面決定的,而是由一切社會關系總和決定。把人的本質理解為社會關系的某一方面或者各種社會關系的機械的相加,都是片面的。只有以生產實踐為基礎,把人放到各種社會關系中作綜合的考察,才能真正把握人的本質。同樣應看到,處于不同關系的人的本質也必然是具體的、歷史的、發展變化的。

2.人的本質在其類的區分上是勞動。馬克思所闡述的人的類本質就是“自由自覺的活動”,即,勞動。所謂自由自覺的活動,就是指人的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活動,就是主體按照自身的需要,價值取向亦即對于課題屬性規律性認識所構成的目的而進行的感性物質活動。這種感性的物質活動,就是人的對象化活動,在哲學意義上,這種對象化活動就是勞動。首先勞動創造了人本身和人類社會。任何人類社會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人和人類社會產生的內在機制,和現實基礎是勞動,勞動是整個人類生活的一個基本條件。社會形成過程中,勞動起了決定性作用。其次勞動是人現實存在的根本前提。人必須通過自己的活動變革自然對象,創造屬于人的產品。馬克思認為:“勞動這種生命活動,這種生產活動本身對人說來不過是滿足熱愛的需要即維持肉體生存需要的手段?!比说纳难永m、發展首先需要通過勞動獲取生存資料,這是人活動的首要目的,也是人存在的根本前提。

3.人的本質在其自然屬性上是其需要。馬克思認為人的需要是人進行生產和結成社會關系的動因,人們所以進行生產,是為了生活的需要。需要推動了勞動的發生,促使社會關系在勞動過程中得到發展,隨著需要的不斷滿足,社會關系不斷擴大、發展??梢哉f,社會關系的發展是隨著需要的增長實現的,從這一角度看,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質,它是人其他特性產生的前提條件。人在滿足需要的過程中改造原有的需要,產生出新的需要,給勞動以新的動力,從而不斷地使任何社會得以發展變化,因此,人的需要又是人的自我發展的內在確證和根據。

4.人的本質從相對于群體的個人而言人的本質又在于其獨特性與個性。馬克思指出:“人是一個特殊的個體,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為一個個體,成為一個現實的的、單個的社會存在物?!眰€人有獨特的思考和感知活動,人由于自己的特殊性而成為一個個體,稱為單個的社會存在物。在馬克思看來,個人及其個性是在社會和社會關系中得以表現、實現和確立的。“個人怎么表現自己的生活,他們自己就是怎樣。因此他們是什么樣的,這同他們的生產是一致的――即和他們生產什么一致,又和他們怎么生產一致。”所以,處于不同社會現實中的人,必然具有不同的社會關系,也就必然具有各自的個性。

二、馬克思人的本質思想對傳統西方傳統哲學的發展

篇2

關鍵詞:法治;文化建設;執法理念;轉變;思考

一、把脈問診,清醒認識當前法治文化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

(一)思想認識有待提升。當前部隊工作任務繁重,個別單位對法治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性存在模糊認識。有的認為法治文化建設就是走形式、走程序,目的是完成任務、迎接檢查,導致內容與實際脫節,虛、大、空、老,難以得到官兵關注,法治文化難以入心入腦。有的在開展法治文化建設過程中局限于習慣性思維和固有舊模式,工作上受經驗主義束縛較為嚴重,未能著眼新形勢變化和部隊新任務需要,結合實際加強部隊法治文化建設。

(二)方式方法有待轉變。隨著時代變化發展和官兵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部分單位對法治文化建設的發展變化認識不足,在開展法治文化活動的過程中仍然拘泥于傳統形式,滿足于開展法制授課、建設法治走廊、撰寫心得體會等,缺乏針對性、目的性和創新性,法治文化建設的方式方法比較單一。

(三)制度機制有待完善。制度是約束行為的規范和依據,機制是保證制度落實的具體措施和方法。法治文化建設還沒有形成一項系統工程,在長遠規劃和循序漸進方面還存在空白,在貫徹執行上針對性計劃性不強,法治文化的滲透力、影響力和制約力作用發揮不明顯,存在打折扣現象。個別單位熱衷于標新立異,為吸引上級注意力而開展法治文化建設,爭求廣播上有聲、電視上有形、報刊上有文,與長遠規劃目標背道而馳。

二、對癥施藥,切實推動以法治文化建設促執法理念轉變

法治文化建設的根本任務是為執法工作提供保障、促進官兵執法理念轉變。通過建設法治文化,使全體官兵養成學習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尊嚴、忠誠履行法定職責,增強官兵提升職業素養的緊迫感,強化規范意識,主動矯治不良行為習慣,促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持續深入開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執法服務。

(一)提高思想認識,濃厚法治文化氛圍。

一是要注重思想引導。邊防法治文化是一種軟實力,它具有引領執法規范化建設的作用,必須認真對待、嚴格落實,為實現“文化強國”的目標增光添彩。要注意從點滴入手,及時糾正官兵思想偏差,培養官兵良好的執法理念。要針對個別官兵在日常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良現象,及時組織講評和分析,讓大家在辯論中進行思想碰撞和升華。

二是要注重理念灌輸。要按照“執法規范依據執法實戰、執法培訓跟著執法規范走”的工作思路,通過邀請法學專家來隊授課、執法交流座談會、警示教育、播放法治影片、讀書讀報等活動,多種形式強化執法理念教育,切實把法治文化的精髓滲透到全體官兵具體的執法行為和日常生活之中,引導官兵牢固樹立程序法治意識和證據觀念,全面加強官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切實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真正把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公平正義、嚴守法紀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官兵的頭腦中,從源頭上解決執法不規范的問題。

三是要注重氛圍營造。加強邊防法治文化建設要努力營造人人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要依托網絡陣地、社會陣地和實踐陣地等著力建強法治文化陣地,常態化開展宣傳、教育和執法實踐活動,營造濃厚的法治文化建設氛圍。要通過舉辦法制夜校、發放法律手冊和推進法律宣傳等方式創新法律知識、技能學習和傳播途徑,以官兵易于接受、喜聞樂見的形式,普及邊防法治文化,大力弘揚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范辦案的執法理念,引導官兵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切實官兵文明執法、規范辦案的綜合素質,積極營造規范執法的濃厚氛圍。

(二)強化載體創新,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一是要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基地。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必須加大陣地和載體建設力度,這是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托。在推進法治文化建設過程中,要切實發揮靈魂和引領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要抓住執法辦案區改造、新營房建設、文化設施功能升級等契機,創新建立法治文化一條路、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公園、法治文化長廊等,設立法治雕塑作品、法治宣傳標牌、雕刻法治名言、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等,增強法治文化的滲透力和影響力。

二是要緊密依托其它文化平臺。作為先進文化的基礎和活力源泉,法治文化要以“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之勢,塑造部隊拼搏進取的精神特質和蓬勃發展的戰斗精神。要依托圖書閱覽室、隊史館、文化墻和宣傳欄等文化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文化活動,增強法治文化建設的覆蓋面。要注重發揮官兵法治文化創造的積極性,讓蘊藏于官兵中的文化創造活力得到充分發揮,積極開展法治文藝作品調演、會演活動,用文藝這種官兵喜聞樂見的形式,不斷提升官兵的法治文化修養。

三是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設投入。“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推進基層法治文化建設,離不開財力、人力、物力等資源的支撐。因此,我們要根據實際需要,舍得下力氣、花本錢,加大財力物力投入,積極整合資源,善于借力借智、克服困難、發揮優勢、積極作為,盡快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建設上有工作熱情、有影響力的人才,不斷提升法治文化建設隊伍的整體水平,使法治文化有更多的平臺可以依托,更多的空間可以渲染,更多的渠道可以詮釋。

(三)完善工作機制,打牢法治文化根基。

一是要深化執法制度體系。要對現有的制度進行整理、修訂、完善,使其相互銜接、協調,形成體系,切實抓好執法責任的細化落實,將執法責任落實到每一位官兵。要建立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環環相扣的執法質量責任體系,切實做到職、權、責的相互銜接和協調一致。不斷完善各項執法制度并強化執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管己的制度文化,筑牢法治文化建設根基。

二是要深化法治理論研究。要積極開展法治文化與法治環境、法治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等課題的理論研究,探索有效開展法治文化建設的方法和途徑,把握規律,力求把社會主義法治的內涵要求具體化、形象化、生動化。要對執法示范單位和執法標兵的經驗成果進行總結、提煉、升華,分析研究已出現或潛在的問題,進一步豐富部隊法治文化內涵。

篇3

論文摘要:現代法治概念主要來源于西方社會,引進西方法治理念對于樹立法治在中國的權威是必要的,但法治的完全西化卻會使法治在中國因水土不服而名存實亡。儒學對國族文化有著深刻巨大的影響,從儒學之“仁”、“禮”入手,尋求傳統文化之于現代法治建立的意義所在,有助于中國現代法治內在傳統根基的建立。同時,古代儒學也因與現代法治的交互契合而獲得新的精神內涵。

在中國從古至今的所有思想學說中,儒學之于國人猶如基督教之于西方人,是對中華民族產生影響最大的學說。儒家文化獨生成于華夏沃土之上,產生于春秋,由孔子創立。在“禮崩樂壞”的背景下,孔孟上承周文教化,通過“損益”改造,將禮樂法規轉化為人自覺的道德實踐,從而奠定了儒家內圣外王之學的基調。荀子鑒于戰國列強競雄、法家崛起的新情況,隆禮重法,溝通儒法,突破了孔孟儒學的傳統。經秦朝幾近毀滅性的打擊后,儒學在漢初無為而治的氛圍中得以復蘇,至漢武帝時,董仲舒順應時需“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學逐漸成為中國歷代封建王朝進行封建統治的思想支柱。隨后,由于老莊之學的宗教化并借黃老遺風而流行和佛教的傳入,儒學曾一度“獨尊”不再,但經韓愈的道統論及李翱的復性說后,儒學再度復興。宋明儒家面對佛老盛行、儒學勢微的局面猛然覺醒,重建孔孟道統,傳統儒學進入到另一個發展階段。

儒學在中國古代的發展雖是一波三折,但其歷史連線始終沒有中斷。儒學的生生不息除了依靠于儒者們的不懈努力外,還得益于儒學自身所具有的極強的再生能力和容納、同化別種文化的能力,以及長時間生存于宗法農業社會土壤之上的國人的民族認同心理。儒家文化所倡導的“仁”“禮”“義”等千年來始終貫穿于國人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飲食男女到經濟政治。儒家倫理法的“思想形式經封建統治集團的認可而成為長期占主流地位的統治思想,并在其不斷的社會化、政治化、法制化過程中逐步形成一種法文化的心理積淀和傳統,成為中華民族的固有法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且是起主導價值的部分”。[1](P137)在現代法律制度的構筑過程中,盲目地割斷歷史的內在聯系而建立的法制只可能是空中樓閣。離開一定法律傳統形成的現代法治的內在歷史根基是不牢固的,“法律的精神應體現民族精神”。[2](P471)我們可以從橫貫中華數千年史、占據國人文化主導地位的儒家文化中尋求法治的根基。

縱觀儒學發展史,“仁”與“禮”這兩個命題貫穿于儒家法發展始終。從孔子提出“仁”的學說、孟子的仁政論,到韓愈的博愛釋仁,再到譚嗣同的維新仁學;從前儒學時期——西周的“禮外無法、法在禮中”到西漢的“春秋決獄”再到唐朝時的“納禮入律”以及之后“禮法合一”狀態在中國的千年存續,都證明了“仁”、“禮”在中國儒學發展中所起的主線作用。既然如此,本文將以“仁”、“禮”為坐標原點,去把握源自西方的當今法治理念。

(一)“仁”

“仁”的學說自春秋開始發展。阮元《論語論仁論》云:“春秋時孔門所謂仁也,以此一人與彼一人相人偶而盡其敬禮忠恕等事之謂也?!盵1](P208)“相人偶”,指二人以上的互相關系。仁,就是關于人的關系的原則。《禮記·中庸》曰:“仁者,人也”。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顏淵》)孟子也說過:“仁者,愛人”。(《孟子·離婁下》)可見,“仁”的基本含義就是“愛人”,仁學即為愛人學?!叭蕦W的創立,標志著中華民族認識史上由神本位過渡到了人本位,由神道發展到了人道”,[1](P204)“社會發現了人,人發現了自身的價值”。[1](P202)

現代法治同樣以人的尊嚴與價值作為其追求,古老的仁學與現代的法治在穿越了千年時空隧道后暗中契合。西方法治觀念中對人的尊嚴與價值的尊重這一內涵來源于文藝復興運動。文藝復興通過復活希臘時代的知識擺脫了中世紀神學對人性的壓抑與束縛,重視人本身的存在與價值。自此以后,歷經數位法學家對法治觀念的塑造,尊重人的尊嚴與價值成為西方法治觀念的應有之義。

雖然中西“人學”的涵義不盡相同,但中國古代“仁學”與西方文藝復興作為“尊重人的價值”理念的源頭,同樣是歷史擺脫“神道”走向“人道”的發展。

但二者卻在中西方有著不同的發展徑向。中國的“仁學”早在其創始人孔子那里就打了折扣,為了“吾從周”(《論語·八佾》)的政治抱負,孔子的人學帶上了濃重的國家政治色彩。孟子則明確地將孔子所探討的一般人的仁具體化為統治者的仁。[3]P145之后,“仁學”更加明確地走向“君愛民”、“官愛民”的道路,成為典型的民本主義(而非人本主義)。中國仁學的發展使得“人”剛剛從“天”那里解放出來卻又走進另一個牢籠——“聽命于君”。這就導致了后來中國行政權高于一切的狀況,個體人的價值被無限膨脹的行政權埋沒。而西方文藝復興之后,人的尊嚴與價值經由古典自然法學派闡釋后,個人的權利與自由被抬高到無以倫比的地位。洛克“認為人生而自由、平等,享有支配自己財產的自然權利”,[4](P123)盧梭也指出,“每個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享有一定的自然權利”。[4](P135)正因為重視個人的尊嚴與價值,孟德斯鳩在他“自古以來的經驗表明一切被授予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8](P128)的前提結論下設計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體模式。權力制衡的模式使得行政權無法恣意膨脹以至侵犯到人權。古典自然法學派對個人尊嚴與價值的推崇至今影響著西方社會,成為西方法治社會建立的基本出發點。

同是關乎“人”的學說之所以在中西兩方有截然不同的發展徑向是由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客觀歷史條件所造就的。然而,現今中國的社會現實呼喚個體人的尊嚴和價值得到重視,在中國存續幾千年的行政權淹沒個人權利的狀況已大大不利于法治秩序社會的形成,從而阻礙了中國物質、精神文明的向前發展。“仁”學向其始義的復歸是中國法治現實狀況的要求。重視人,關注人,以人為本的法治理念在國人心目中的樹立可借助古代“仁”學的螺旋式上升型闡釋得到實現。從而使上述中西兩徑達到殊途同歸的效果(如下圖示之)。

(二)“禮”

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有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政”同政令;“德”,道德原則;“禮”是道德規范。意為:單靠政令刑法,雖在禁民為非方面能奏一時之效,但卻不能使民產生羞恥之心,如此則難免日后再去犯罪。孔子在這里并不是一般地反對政令刑法,而是反對不道德、反人道的政令刑法。荀子說:“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荀子·勸學》)意為:道德是法的根本,是法律的指導原則。這樣一來,道德成了法律的靈魂,法律成為“禮法”。正如荀子在《修身》篇中說的:“禮者,所以正身也……故非禮,使無法也……故學也者,禮法也?!闭嬲姆杀仨氁N含一定的道德精神。先秦大儒們的主張基本是停留在理論層面上,漢代董仲舒則利用“春秋決獄”開啟了禮法理論轉化為實踐之先河,儒家經典《春秋》成為司法審判的依據。之后,儒學又通過“決事比”的方式滲入到立法領域。據《后漢書·應劭傳》記載:“故膠東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其得失,于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薄洞呵餂Q獄》一書在當時經皇帝的認可,起到了“判例法”的作用,故可以說該書獲得了某種立法意義,而體現在該書中的儒家道德變成了法律原則。“引經決獄”又開啟了“引經注律”之風,隨著“一準乎禮”的《唐律》的出現,儒家道德的法律化過程也告完成。謂之“禮法合一”的道德化法律千百年來存續于中國封建社會。

再來看看現代法治與道德的關系。王人博先生說,在法治結構里,道德價值始終占據著重要地位。法治不但需要權力的支持,更需要道德的支持。這是法治作為一種價值實體不同于“法制”的關鍵所在。“法制”雖然能夠得到道德的支持,但有無道德的支持并不影響“法制”的現實存在。如希特勒的法律,從道德價值上認識這種法律,它是違反正義原則的,但這并不妨害法西斯作為一種“法制”的存在。與此相反,法治不但追求法律的實效,更重要的是追求道德價值的實現。法治與道德價值緊密聯系,須臾不可分離。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說:“那些被視為是社會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當原則,在所有的社會中都被賦予了具有強大力量的強制性質。這些道德原則的約束力的增強,當然是通過將它們轉化為法律原則而實現的。”[5](P374)傅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一書中也專門就法律與道德關系進行了探討:道德分為“愿望的道德”和“義務的道德”,前者是人們對至善的追求,若不去追求愿望的道德也不會受人們的譴責;后者則是對人類過有秩序的社會生活的基本要求,人們遵守了它也不會受到贊賞。義務的道德可以直接轉化為法律,而愿望的道德則間接對法律產生影響。傅勒的上述觀點強調了法律與道德的密切聯系并肯定了法律的道德取向。

在對于道德的重視方面,儒家法與當今法治在橫亙千年后又不謀而合。道德與法律的命題,在上升發展的同時也在復歸,我們在儒家法文化里重新尋得道德之于法律的價值后,再給其注入時代的新鮮血液,使其符合現代法治的要求,從而完成這一命題的向上發展。

傳統儒家道德法的積極性價值對于目前中國的法治建設是有益的。如此,既可以解決民族認同感、法律移植與本土傳統資源相結合的問題,又可以達到現代法治蘊涵的要求。例如,在國家立法中,根據合乎時代的道德精神進行法律體系建設,以保證被制訂出來的法為“良好的法律”。[6](P199)現代法治應該建基于合乎時代道德精神的“良法”之上。再如,強調禮、德,可以喚起人們的良知,變被動守法為自覺守法,正如古代中醫學”不治已病治未病”的名論,道德對犯罪有著預防作用,而“預防犯罪(又)比懲罰犯罪高明”。[7](P104)

結語:曾無數次被歷史重述的中華儒學在當今這個法治時代里將再次得到重述。儒學的再次重述不僅利于中國現代法治內在傳統根基的建立,亦將新的精神內涵賦予傳統法制,歷史在傳承的同時獲得了新的生命內涵,這有助于中國法律文化在延綿不斷的時空中續寫其生生不息的歷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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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張乃根.西方法哲學史綱[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

[5]博登海默;鄧正來譯.法理學:法律哲學和法律方法[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

篇4

關鍵詞:法治 理念 法治理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法治思想誕生于幾千年前的歐洲,發源于古希臘的深刻思辨,成長于古羅馬的優秀實踐,蟄伏于中世紀的神權統治,成熟于啟蒙運動和文藝復興,它為西方文明的繁榮打下思想與制度的基礎。但是在中國,法治到底是什么樣的,包含了什么,應當居于何種地位,一直是法學和政治領域的爭議熱點。

一、法治的形式定義與實質定義

法治的形式定義,顧名思義,就是依法之治,rule by law,這種語境下的“法治”和“法”并不帶有價值傾向,只是為了一個特定目標而實行的一種治國與社會管理方式,因此,形式定義的“法治”與“法”是手段而非目的,更絕對談不上信仰。

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追求“公平正義”。實質的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溯及既往”,更要求公權力以不妨礙私權利的合法行使為界限??梢哉f實質法治是以對私權利的保護為理論出發點和思想核心的,但是實質法治的實現必須以形式法治為基礎和制度保證,否則制定再優秀的良法也只是一種空想。

二、法治理念的含義與主要內容

(一)法治理念的含義

理念作為“一種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高度抽象化的概念,是某一領域的世界觀。將理念引入法治思想中,產生的法治理念是對法律本質及其發展規律的一種宏觀的、整體的理性認知、把握和建構,因此法治理念是法治思想的有序化、整體化、概念化的表現,是法治建設的理論基石。

(二)法治理念的主要內容

法治理念覆蓋的范圍很廣,但是一個成熟的理念應當具有一定的體系性,法治理念的價值追求、精神內涵與核心就構成了法治理念的邏輯體系與主體架構,從而使得法治理念具有了體系性,有利于其自身的發展演進和內容自洽。

1、 公平正義理念——法治理念的最高價值追求

公平正義理念是人類社會共同追求的理念之一,具有普世性。但是在法治領域里,公平正義是最高的價值追求。將公平正義理念確定為法治理念中的最高理念是因為,公平正義理念對于法治理念范圍中的各種理念具有統攝性。

2、 人權保障理念——法治理念的邏輯起點

法治思想中的“平等”、“法治”、“自由”、“保護權利”等等,甚至包括公平正義的最高價值追求,無一例外都是以保護人權為邏輯出發點,因此可以說保障人權是判斷法律是否良法的首要標準。

3、 法律權威理念——法治理念的核心

法律權威作為理念強調的是樹立法律具有至高無上效力的思想意識,形成以憲法為核心、以整個法律體系為根本的最高評價依據的思想觀念,形成全體公民崇尚法律、尊重法律和信仰法律的理念。法治國家、法治社會中的法律必然具有至上、至圣、至信、至貴的權威。

4、 權力制約理念——法治理念的精髓

“法治期待于公民與官員都是對法律絕對忠誠。”事實上,法治肇始于法律對國家權力的限制。權力制約理念體現在法治思想的很多方面,可以說失去了權力制約理念,人權保護理念與公平正義理念的實現都會成為象征意義大于實際價值的政治口號,而法治也會隨之喪失其原本的精神內核甚至淪為一種工具。

三、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現實性與必然性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經驗教訓的一個初步總結,其現實性與必然性體現在:

首先,法治進程以及立法、司法活動要適應中國的現實國情,這些現實問題體現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就成為了“服務大局”。

其次,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中國的國家性質體現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就是“黨的領導”和“執法為民”。

最后,“依法治國”的理念符合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公平正義”也符合中國社會的價值觀與道德標準,有利于緩和日趨尖銳的矛盾。

四、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缺陷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作為指導中國未來法治化進程的觀念與思路,它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缺陷。

首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應當是當今我國官方、民眾等等各方在法治問題上形成的共同信念、期盼、理解或者看法。但是概括總結中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五句話”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這個概念被定型化、被僵化了。

其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核心概念仍然應該是“法治”,“社會主義”是對“法治”的一種政治定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作為“法治理念”體現了太多的政治化色彩,這于法治理念對于法治思想的傳播是有害無益的。

篇5

今年月以來,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在全市組織開展了重新提煉三明精神大討論活動,經過廣泛討論和反復征求意見,月日,市委將廣大干部群眾普遍認同的“開明、清明、文明”審定為新時期三明精神。這是廣大干部群眾的普遍共識和共同心聲,是三明人傳承歷史、繼往開來的真實意愿,是對三明地名文化內涵的高度概括。新提煉的三明精神,對于激勵全市人民團結奮斗、艱苦創業,加快三明發展步伐,推動三明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實現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開明,內涵是開放、務實、創新。就是要堅持改革開放,敞開胸襟,跳出山門,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活思維融入沿海,融入全國,融入世界,在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實現更快崛起和更大跨越;就是要堅持求真務實,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發揚敢為人先、爭創一流的進取精神,增強搶抓機遇、奮發圖強的意識,自加壓力,迎難而上,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推進各項工作;就是要堅持開拓創新,摒棄落后保守的思想觀念,改變不合時宜的做法和規定,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適應新形勢,應對新要求,探索新思路,采取新舉措,開辟新途徑,不斷開創我市各項事業新局面。

清明,內涵是依法治市、清廉從政、風正氣順。就是要堅持依法治市、以德治市,增強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大力倡導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經營,形成學法、用法、守法和誠實守信的良好風尚;就是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做到清正廉潔、優質高效,以良好的黨風、政風影響和帶動社會風氣;就是要堅持弘揚正氣、團結奮進,把一切積極因素充分調動和凝聚起來,努力營造人民安居樂業、社會風氣健康向上的社會環境。

文明,內涵是建設三個文明、構建和諧社會、推進全面發展。就是要堅持發展第一要務,堅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緊緊抓住重要戰略機遇期,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聚智集力把三明經濟搞上去,為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就是要堅持社會和諧團結,突出以人為本,努力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要堅持三個文明并進,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共同進步,努力實現“強市富民、發展三明”的奮斗目標。

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干部群眾要大力弘揚和實踐三明精神,用三明精神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攜手共創三明更加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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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闡述了法律信仰的內涵及價值,論述了西安建設國際化大都市過程中培養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探討了法律信仰建立的途徑。要調整立法結構,建立值得信賴的地方法律體系;培養公職人員正確的守法觀念;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產品;拓寬渠道,創新非政府組織的法制宣傳教育途徑。提升社會主體的法律素養及綜合素質。

【關鍵詞】

國際化大都市;城市治理;法律信仰;培養



“十二五”期間,西安的首要目標是建設國際化大都市。把西安建成為國際化的大都市,意味著一場深刻的思想和社會變革,不僅涉及城市物質環境的建設,還涉及到社會價值觀念、政策法規、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根本性轉變。當前,在城市治理過程多種思想并存:以作為超越法孕育出的西方法治觀念與目前的國情不相適應,傳統道德和倫理體系又缺乏剛性的約束力。這種文化多元的結果就會產生城市治理上理念的沖突,如何把這種沖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使它有序而不失控,多元而不失調將是西安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一個重大課題。縱觀香港、新加坡等國際化大都市的城市治理過程,法治發揮了關鍵作用,在這些城市里已具有普遍的法律信仰。我們認為,建設國際化大都市應先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西安城市的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法律信仰的內涵及價值

所謂法律信仰是基于社會主體對社會生活的公平正義的理想和秩序需要的理性認識和情感體驗的產物,是長期的人類法律實踐經驗的積累和理性思維活動的結晶,是人類把握社會法律現象的特殊方式,是社會法文化系統中各種主觀因素的有機整合和高度提煉。以及對法的現象的神圣感和愿意為法而獻身的崇高境界。

法律信仰包含著社會主體對法律的理性推崇,寄托著公民對法律的全部理想情感,是社會主體對其利益體現出的追求、對欲望的合理期待,這是法律信仰與的本質區別。社會主體在不斷接受法律的治理與保障的過程中,感受到法律的內涵和外延是與自己本質利益是一致的。他們感到法律是自己利益的確認者和維護者,以及在利益受到損害時的救濟者。正是由于上述信念的不斷強化與累積,從而上升為一種精神信仰。因此,對法律的信仰充分體現了社會主體理性的自覺。

法律信仰的實質不是對具體法律規范的信仰,而是對深層次的社會結構和人類有序生活過程的信仰。這就要求社會主體普遍信仰的法律夠以維護社會的秩序與安全為宗旨充分體現大多數人的利益訴求和權利要求。在確保社會安全穩定的基礎上,達到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的良好秩序。從而真正樹立起廣大民眾對法律的信心,達到信任法律,進而信仰法律。這既是構建安定有序的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也是確立和培養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礎工作和重要前提。

二、西安建設國際化大都市過程中培養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是與這個城市的發展狀況、整個國家發展達到的社會階段密切相關的。以嚴謹、高效、透明的法治環境著稱于世的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時曾說:“法治是香港社會的基礎和核心價值。特區政府一定堅決捍衛法治,尊重司法獨立,保障市民享有的各種基本權利和自由,維護社會公義?!碧岣叱鞘谢卫硭絼t是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基礎和保障。而一座城市要實現法治化,就必須有大多數的社會主體對法律的尊重、認可和接受,沒有社會主體的尊重、認可和接受,也就沒有社會主體對法律的信仰,法律就會喪失穩定性,法治就會論為人治。

西安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的報告中指出,“今后五年西安市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建設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國際化大都市為目標,以造福西安人民為根本目的,實施優勢產業支撐、先進文化引領、社會管理創新、生態環境提升、民生持續改善、國際化水平大幅提高六大戰略,努力開創西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與當今一些比較典型的國際化大都市相比,西安在城市硬件建設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是在軟件環境尤其是法治化程度仍存在一定差距。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已經成為西安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基本保障,對于培育城市競爭力、提升城市品質意義重大。

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就是要在城市治理過程中通過各種切實有效的方法使他們產生對法律的信任和尊重的情感,進而培養他們對法律的信仰,以喚起社會主體的公民意識和權利意識。即將法律信仰內化為一種對社會公平和正義的信仰,從而加速完成西安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歷史使命。

三、國際化大都市視域下法律信仰建立的途徑選擇

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多年的立法活動,相對完備的法律體系為我們進行城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運行的基本模式和框架。然而現實是社會主體仍與法律之間甚至存在某種程度的內在緊張關系,表現出對法律的冷漠、規避或排斥,而不是對法律的熱情、認同和參與,外在的法規則與內在的法律信仰之間存在著很大的落差與斷裂。針對當前的現實環境,西安要建設國際化大都市,也應以在社會主體中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為前提,以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作為保障。當前實施的途徑有:

1、調整立法結構,建立值得信賴的地方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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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案例教學 道德與法治 應用

案例教學是一種新的教學方法,通過在課堂教學過程中引入一些與實踐相關的案例,來引導學生更好地學習理解課程中的內容,并能深刻理解其中的內涵。案例教學法有助于提高課堂上的互動活躍性,將課堂上的理論知識與實際案例想結合,能夠提高課程對學生的吸引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讓學生在充滿興趣的氛圍中真正理解到課程的內涵,從而幫助初中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修養,同時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樹立其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一、關于案例教學中案例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采用的原則

《道德與法治》是一門初中課程,主要是為培養初中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同時能夠養成明辨是非的能力,通過采用案例教學的方法,讓學生能夠更加深刻理解該門課程的內涵。在教授該門課程中,教師可以通過引入合適的案例,來提高教學效果。這其中就涉及到教師如何去選擇合適的案例,關于案例的選擇,可以采用如下幾個原則:

1.能夠體現正確的價值導向?!兜赖屡c法治》課程主要是為了培養學生形成正確的道德觀念,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對此,在應用案例教學中,教師需要在課堂上選取合適的教學案例,案例必須具備明確的是非立場觀點,同時需要包含合適的道德立場,能夠給學生以正確的指導,讓學生明白正確的是非觀?!兜赖屡c法治》該門課程時為了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道德觀和法制觀,通過選用具有正確價值觀的案例,能夠讓學生明白是非,能夠通過案例向學生呈現什么行為是對的,是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錯的,是不能夠去觸碰的,從而讓學生能夠對是與非有一個明確的認識。

2.案例要堅持貼近生活現實?!兜赖屡c法治》課程所涉及到的都是與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內容,都需要緊扣生活。對此,關于該門課程,采用案例教學中,同樣也對于案例教學中所引用的案例也需要與實際生活緊密相關。教學案例必須是源于生活并實際反映現實生活。來源于生活的案例能夠讓學生從書本上了解到實際生活,而不是僅僅只知道書本理論知識。貼近生活的事件,能夠讓學生更加了解現實生活,讓學生更加了解實際生活的現實。

3.案例要緊跟時展步伐。在案例教學中,所選取的案例需要緊跟時展的步伐進行更新,必須是能夠反映當下的實際生活的案例。關于道德與法治,是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出現變化,對此,必須根據時代的發展變化趨勢來進行案例的更新。教師在選取案例中,通過選取一些最新的熱點案件,讓學生能夠了解時代的道德和法治的發展。

二、采用案例教學法的功能

1.思導學的功能。案例教學法,使得課堂教學變得更加生動,對學生更加具有吸引力。案例教學發通過選取合適的案例應用在初中《道德與法治》課程中,能夠有助于提高學生的法治觀點,同時提高學生的道德修養。案例教學法,對學生更加具有吸引力,教師能夠通過案例法來帶動學生在案例中學到知識,明白法治中的是與非。案例法能夠起到一種導學到思的功能,能夠帶動學生在案件中去思考,在思考中讓初中學生明白什么是正確的,什么是錯誤的。

2.激發體驗的功能。案例教學能夠讓學生通過學習案例,來領會案例與寓意。案例教學中,教師通過讓學生自己去思考案件,自己去領悟,從而讓學生自己通過案件去明白對于現實生活中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哪些行為是值得提倡的,通過案例法,讓學生在案件中去體驗。

三、案例教學在《道德與法治》課程中的應用方法

在精心挑選合適的案例之后,就需要教師通過采用合適的方法來進行案例的教學。案例教學的最終目的就是講案例在課程課堂上加以應用。關于如何應用,可以采用如下幾種步驟進行。

(一)優化師資隊伍

首先,關于案例教學,需要配備一些比較專業的教師隊伍,需要教師即具備法律相關知識背景,同時也需要教師具備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方面的背景。在案例教學法中,教師的角色比較重要,對此對他們的要求也比較高,教師自身的理論素質、政治修養、道德品質以及自身的性格特征,都會對案例的分析產生影響,只有配備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師,才能更好地對案例進行剖析講解,讓學生能夠理解和認同。對此,培養一支道德品質高尚、理想信念堅定,具有睿智的觀察力和洞察力、明智的分析力和判斷力的師資隊伍,是保證案例教學實施的關鍵。因此,學校應對培養專門的優質師資隊伍,從而能夠更好地上這門課程,讓學生能夠成為一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質和明辨是非的正直的人。

(二)選擇典型的案例

案例教學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案例的選取,前面已經談及關于案例選取的幾項原則,對此,教學在課堂講課過程中,需要從這些符合要求的案例中選取最為典型的案例,通過該案例來為學生進行講解,讓學生更好地了解到其中所包含的知識。教師在授課前,需要根據課程內容對案件進行篩選,從而使得課程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

(三)引導學生去思考

教師在為學生授課過程中,需要引導學生自己去思考,自己思考得出來的知識能夠更加印象深刻。我們都知道,知識的學習主要是看是否能夠被學生所靈活應用,而不是看到底給學生講解了多少,知識只有通過應用才能被學生掌握。案例教學中,教師通過對案例進行闡述,讓學生自己對案件進行思考,在這個過程中,教師也需要給學生以提示,引導學生去思考,調動學生內在的動力,從而達到認識和解決問題的目的。采用引導學生去思考,采用啟發的方式,讓學生自己去思考案件背后所要表達的含義,讓學生在案例所提供的特定的、真實的情境之下,通過教師提問、平等對話等方式來帶動學生思考,這種師生互動的方式讓學生能夠自己主動思考,成為課堂上的主要角色,讓學生自己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在思考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明辨能力,同時也能掌握知識,讓學生在探究和思考的過程中鍛煉和提升道德辨別力。

篇8

隨著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經濟社會生活出現了許多新情況,人民內部矛盾呈現出一些新特點,這對新聞宣傳工作包括法治宣傳報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基本內涵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刻揭示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規律,為搞好法治宣傳報道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導。從事法治宣傳報道的新聞工作者應站在對黨和國家大局負責、對人民負責的高度,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擔負起維護法律權威和促進社會穩定的使命與責任,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有效化解公眾情緒,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從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維護法律權威的高度把握法治宣傳的要求。法治宣傳報道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涉及案(事)件當事人、報道對象及讀者和受眾的相關權利,涉及公眾情緒和社會輿論。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各類社會矛盾和問題不斷地在司法實踐中體現出來,使法治宣傳報道工作面臨空前復雜的情況。為了既有效維護法律權威、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又有效理順公眾情緒、維護社會穩定,法治新聞宣傳工作者應始終堅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正確分析和認識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慎重甄別和選擇報道的角度與細節,深入考慮可能會產生的社會影響,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落實到每篇報道中。

從執法為民、以人為本的高度把握熱點、難點案件報道的導向。案件報道是法治報道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改革發展正處于關鍵時期,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各種案件也呈現出多發態勢。特別是對那些熱點、難點案件,社會各界十分關注,新聞媒體也時刻關注。然而,對這些熱點、難點案件,如果宣傳報道不慎、輿論引導不力,不僅不利于案件的處理,而且可能危及社會穩定。這就決定了法治宣傳報道必須旗幟鮮明地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法治新聞宣傳工作者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法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對熱點、難點案件進行認真的思考和研究,及早發現其中不利于社會穩定、不利于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把握宣傳報道時機,明確輿論引導重點,堅決防止因報道失實或失誤而誤導輿論、激化矛盾。

從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穩定和諧的高度履行法治宣傳的責任。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也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本條件。法治宣傳報道應當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近年來,法治宣傳報道在取得很大成績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之處,如少數媒體對一些熱點、難點案件進行炒作,對犯罪細節描述過于詳細;個別從事法治宣傳報道的人員社會責任感不強等。這不利于人們區分善惡美丑,不利于弘揚正氣、鞭撻丑惡,影響社會穩定。因此,法治新聞宣傳工作者要始終站在維護穩定團結、維護公平正義的角度,判斷個案價值、取舍新聞素材、選好報道角度,通過搞好法治新聞宣傳維護公平正義,促進民主法治進程與和諧社會建設。

從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的高度探索搞好法治宣傳的途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法治宣傳必須堅持的指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法治新聞宣傳工作者必須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積極探索做好法治宣傳的有效方法,不斷提高引導社會輿論的能力,使法治宣傳朝著有利于司法工作開展、有利于社會穩定和諧的方向發展。一是把握法治宣傳規律,建立和完善管理機制。法治新聞受關注程度較高,管理難度較大,既應遵循新聞規律,又應遵守宣傳紀律。為此,必須結合實踐發展和形勢需要,健全和完善相應的管理機制和制度。比如,制定涉外宣傳管理、重大突發事件宣傳現場管理、政法干警違法違紀宣傳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對從事政法新聞宣傳的編輯記者進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國家法律法規、黨的宣傳紀律等方面知識的崗前培訓等。二是把握讀者認知規律,增強法治宣傳效果。法治新聞宣傳中的很多案件報道,在不同程度上涉及不同范圍群眾的切身利益。如果對讀者的認知規律把握不準、處置不當,就容易造成人們思想的波動,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因此,只有把握讀者認知規律,充分預測宣傳后的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才能有效把握輿論導向,使法治宣傳更好地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促進社會和諧。

篇9

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全面部署法治建設,動員全省人民認真貫徹《法治建設綱要》,加快推進依法治省,全面建設法治。會議的召開,標志著的依法治省進程進入了全面深入推進的新階段。為貫徹落實好省委的這一重大戰略決策部署,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研究新形勢下建設法治的各項工作,今天,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在這里召開各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就是專題研究部署推進法治建設工作。下面,我講幾點意見一、建設法治,依法治省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去年11月17日,李書記在全省立法工作會議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過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監督、糾正違法、普法教育等各項任務的實施,逐步實現我省經濟生活、政治生活、社會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設一個人人知法守法、各個方面都嚴格依法辦事的法治。這是我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統籌協調三個文明全面發展、實現“兩個率先”的重大戰略舉措,標志著我省推進依法治省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今年以來,圍繞制定出臺《法治建設綱要》,省委加快了推進依法治省進程。省委提出建設法治的目標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領導小組直接領導下,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司法廳抽調人員,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建設綱要》起草小組。由于我省提出建設法治省份的目標,在全國還沒有先例。為此,起草小組首先認真學習了黨的十六大報告、十六屆一、二、三中全會文件和省十屆六次全會有關法治建設的論述,加深理解,提高認識,做好起草的各項案頭工作。先后召開了法學家座談會、省級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座談會、各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研討會,就建設“法治”的內涵定義、目標體系、具體內容及實施措施等進行深入探討研究。在此基礎上,拿出了《綱要》的“草擬稿”。幾經修改形成“征求意見稿”,分送各省轄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省級機關有關部門和部分法學專家教授征求意見。在吸收了各方意見后形成“送審稿”,又于2月20日召開了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討論修改。3月19日,省委書記李源潮主持召開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召開第四次全體成員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綱要》(送審稿)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點》,對《綱要》提出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見。5月,省委十屆七次全會又將法治作為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寫進了決議。根據省委意見,我們又邀請了省政協委員和部分法學專家進行了研討,吸收大家意見形成了“省委常委會討論稿”。6月22日,省委常委會討論并原則同意《綱要(討論稿)》,常委會紀要認為“《綱要》十易其稿,廣集民意,既具有創新性、科學性,也具有可行性,體現了特色,可以作為推進依法治省、建設法治的基本綱領”。此后,省委書記李源潮親自主持政協民主協商會征求意見,并在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南京大學聯合舉辦的法治高層論壇上,進一步聽取了專家學者的意見。在吸收各界意見的基礎上,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報省委印發。

根據《綱要》,今明兩年是我省建設法治的啟動準備階段,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門和各市要抓緊提出貫徹意見方案,為明年全省完成動員部署創造條件。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的宣傳。要把建設法治宣傳作為“四五”普法宣傳的重點內容,結合全省動員部署建設法治電視電話會議和《綱要》的傳達、學習,加大法治的宣傳力度。要以《綱要》為基本依據,重點宣傳省委這一戰略決策的重大意義,宣傳法治的本質內涵、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宣傳各地各部門推進法治建設的重大舉措和典型經驗。一是要抓好媒體宣傳,要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上開辟專欄、專版和網站,進行集中宣傳;二是要抓好各級黨委中心組學習,通過組織法制講座、提交領導干部學習筆記、論文、體會文章等形式,把領導干部的思想統一到省委的決策上來;三是要積極組織成立各類宣講團,尤其是面向廣大基層群眾和青少年學生的宣講團。省廳將及時印發《法治建設宣傳提綱》供各地宣講用。四是各級要采取豐富多彩的,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宣傳,如板報、櫥窗、知識競賽、宣傳一條街、法制廣場、法制文藝等等,不斷提高宣傳的吸引力和效果,營造廣場、法制文藝等等,不斷提高宣傳的吸引力和效果,營造建設法治的濃烈氛圍。第二,要認真組織制訂貫徹落實《綱要》的實施意見。一是要有一個貫徹《綱要》的綱領性文件。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于近期制定《關于扎實做好法治建設工作的意見》。各地要從本地實際出發,層層制定出臺面向2020年的貫徹《綱要》的實施意見,確?!毒V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二是要抓緊制定動員部署建設法治工作的方案,報當地黨委批準實施;三是要著手規劃2006—2010年本地貫徹《法治建設綱要》的工作規劃,并通過年度工作計劃予以落實。各地起草貫徹《綱要》的實施意見,首先要深刻領會和把握省里《綱要》的精神實質,吃透情況,同時也要實事求是,結合本地的具體實際,確定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毒V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辦事的精神貫穿始終。要根據省轄市的特點,科學、合理地規劃意見的內容,努力發掘各地的典型經驗,使方案凸顯當地特色。各地各部門傳達貫徹7月15日電視電話會議情況請于8月底前報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年底將制定出臺貫徹《法治建設綱要》的實施意見報依法治省領導小組。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實完善領導機構和組織網絡,確保法治建設落到實處。建設法治是一項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的戰略性系統社會工程,必須發揮黨委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領導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統一領導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有利于維護“兩個率先”的發展大局、有利于維護人民的實際利益、有利于鞏固黨對社會政治生活的領導。一是完善市、縣委領導,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市、縣委書記負總責,分管市、縣委領導同志專門抓的領導責任制。地方黨委要專門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部署任務,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二是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由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的工作機構,明確專門處室承擔具體工作任務,確定信息聯絡員,從而形成上下左右溝通連貫、運轉有序的組織網絡。三是要抓好業務干部培訓和骨干培訓,加強隊伍建設。要定期組織專門從事法治建設工作的業務干部進行輪訓和培訓,通過交流、學習、表彰,不斷提高他們的專門知識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同時抓好骨干的培訓,通過他們聯系社會各界,通過宣傳,組織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投身到法治實踐中來。各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清形勢,緊緊抓住法治建設的重要機遇,高度重視、乘勢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領導機構和組織網絡,切實肩負起推動各市法治建設的重任。

各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振奮精神,迎難而上,積極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和助手。法治的提出標志著我省加快推進依法治省進程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也是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發展機遇。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毒V要》的起草歷時七個月,從一無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發,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勞,雖然司法廳承擔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壓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對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的法治建設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馬拉大車”之感。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辦公室設在司法廳,并將《綱要》的起草重任交給我們,是省委、省政府對我們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奮發有為?!白鳛闆Q定地位,作用決定權威”,困難再大、壓力再大、任務再艱巨,也要迎難而上,克服困難,竭盡全力完成好這項重任,不辜負省委、省政府對我們的信任。

要以改革創新精神,不斷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充分認識到法治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充分認識法治建設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著力點。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針對各地實際需要,站在黨委角度,深刻認識和分析法治建設的工作目標,不斷探索、總結成功經驗,創新載體,推進我省民主法治建設。充分發揮依法治市辦公室綜合協調、上傳下達的職能作用,掌握情況、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點帶面,不斷開創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設法治要積極主動地善于發現和挖掘典型,還要花大力氣培育引導和總結提煉,以及適時適度地輿論造勢。我們必須在典型的總結推廣和宣傳弘揚上下大功夫,宏觀造勢,彰顯先進,推動和促進面上的工作。第四,研究制定建設法治推進機制。建設法治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立足長遠,契而不舍地狠抓落實,必須從工作機制入手,進一步明確建設法治的推進機制、推進措施。在6月22日省委常委會上。李源潮書記也明確要求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綱要》確定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研究提出落實《綱要》的配套措施。目前辦公室正在擬定相應的配套措施,初步設想是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責任機制,即按照《綱要》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要求,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人大、政府、政協、兩院等,明確工作分工。第二部分是工作機制,包括四個方面,即領導責任制、工作體系、調研檢查制度和考評辦法,著重強調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一府兩院”實施,全社會齊抓共管、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以及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工作職責要求,推進法治建設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求、調研檢查措施和制定法治建設的考核指標評價體系(含獎勵、表彰、懲罰措施)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機制,在這部分設想爭取幾條硬性的措施。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建設,設立專門的工作班子(常設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定員定編),落實專門經費(財政保障),添置必要的設備,確保工作正常開展。希望各地在起草實施意見時,結合當地實際,也要研究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

此外,當前還要抓好命名省級基層民主法治示范“兩個創建”工作,根據去年全省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經驗交流會的部署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點》及與省民政廳商議的方案,以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名義命名首批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區”。今年全省將首次命名100個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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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法治環境 行政 司法 社會

一、法治環境的內涵

法治是相對于“人治”而言的,其基本的內涵是依良法而善治,其核心在于權力制約和權利保障,據此,法治應包含兩重含義:已經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認同和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法治環境是全社會主張依良法而善治所形成的特定意義上的社會環境,它包括直接或間接影響法治建設、法治過程和法治效果的所有因素的總和,法治環境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法治環境的出發點與歸宿點都是公民權利的維護與公民權利環境的不斷改善。法治環境的優劣,體現了維護社會文明進步的制度化管理程度和水平。

二、法治環境的特征

(一)系統性

從內涵上講,法治環境是一個由多因素、多子系統組成的大環境系統。從縱向看,法治環境包含立法、司法、執法、守法、護法等各環節的全過程環境。從要素上看,法治環境包含各項法律法規、相關法治機構及其硬件設施構成的客觀要素系統,還有由法律思想、法律理論、法律意識、法律素養等構成的主觀要素系統。從橫向看,法治環境包括行政法治環境、司法法治環境、社會法治環境等。

(二)歷史性

法治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具有明顯的時代和歷史烙印,是在時展過程中隨著時間、空間、制度等的變化不斷變化發展的。環境因素是不斷變化的,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也會影響上層建筑的變遷,政治環境、人文環境、人的素養等因素也會很大程度上影響法治環境的變化。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這將是法治環境建設歷史上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里程碑。

(三)現實性

法治環境具有客觀現實性,法治環境的優劣,影響和制約著當地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企業或個人投資的成敗,因此法治環境是一個地區投資環境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一個地區軟實力的體現。同時法治環境也會反作用于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四)關聯性

法治環境的各組成要素或各子系統之間都不是相互獨立的,而是具有很強的關聯性,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如社會法治環境中公民個人的法律素養需要良好的行政法治環境和司法法治環境來保障。法治環境的評價也不能僅僅局限于某一方面或某一個因素,而是應該全面把握各要素各子系統的關聯性。

三、法治環境的評價標準

依據法治環境的內涵,評價法治環境的核心標準有兩個方面,標準之一方面是權力受到良法制約。只有一切權力受到制定良好的憲法和法律的制約,一切依法而行才是法治追求的目標。標準之另一方面是確認與維護公民權利。公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均受到良法的保護,實現對公民權利的保障是法治的最終目的,也是法治環境優劣的重要體現。

目前,理論界和部分城市或地區政府都對法治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開展了諸多探索,根據不同的出發點和側重點,評價指標有較大差異。如《2014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中文明城市的測評標準包括廉潔高效的政府環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環境、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舒適便利的生活環境、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等,其中,民主公正的法治環境包括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援助、公民權益維護、基層民主政治三個方面?!冻啥际腥嗣裾P于創建全國法治城市的意見》中對法治環境最佳的目標定位為:各級政府依法行政水平顯著提高,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公共安全體系有效運轉,社會組織依法有序參與,社會主體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維護。深圳市福田區在《關于打造高品質綜合環境 加快建設一流國際化中心城區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著力打造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全民用法的法治環境。綜合各方觀點,本文認為法治環境是一個復雜的環境系統,其內涵豐富,從行政法治環境、司法法治環境、社會法治環境三個維度來優化法治環境具體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進一步優化法治環境的對策建議

(一)深刻認識優化法治環境的重要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在深化改革不斷推進的過程中,社會矛盾日益凸顯,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全面深化改革涉入“深水區”,社會發展躋入“轉型期”,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不斷優化法治環境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是提升地區軟實力的重要途徑,是提振改革信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的重要抓手。必須通過法治形成長遠性、科學性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克服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期化、功利化傾向,避免一系列面子工程,帽子工程;必須通過法治形成更加規范有序地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式方法,避免改革政策方針的不穩定性;必須通過法治化解各類復雜的社會問題和矛盾,避免問題和矛盾激化。

(二)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優化行政法治環境

1.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政府行政體制改革,規范政府行為,使政府由原來的經濟建設型政府向法治服務型政府轉變,不斷營造出良好的政務環境。第一,應大力推進公共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調整財政的公共支出結構,減少并逐步取消財政資金對一般競爭性領域的投資,將公共財政用于政府具有比較優勢事關民生的領域,如基礎教育、公共醫療衛生、擴大就業、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第二,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職能定位,建立分工合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切實解決當前政府存在的“服務缺位”、“角色錯位”、“職權越位”等問題,減少因定位不清、職責不明造成的不必要的行政資源的浪費。第三,加大機構整合的力度,強調頂層設計,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依據依照精簡、高效、權責一致的原則改革政府組織機構。對管理范圍、行政職能重疊的部門單位進行整合、裁汰,對職能相近、業務范圍雷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進行管理,避免政出多門和有限行政資源的無謂消耗。2. 切實加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當前,企業和公民個人對行政審批的詬病最多,要針對行政審批手續繁雜,服務質量差的問題,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大力簡政放權,實現審批制度的法制化。制定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著眼于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逐步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審批手續。推動各項行政審批減少環節、壓縮時間、簡化程序,最大限度減少和規范審批的自由裁量權,嚴禁變相審批,逐步建立公開透明、便利高效、程序嚴密、權責一致的行政審批制度。對已經取消、轉移、下放的審批事項,建立后續監管制度,做好各職能部門間的銜接工作,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和耦合性。3. 完善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權力在陽光下行使,接受人民的監督,這是人民群眾的迫切期待,這就要求政府部門依法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一是依法制定和公開權力清單,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推進行政權力的透明化和公開化,加強對行政權力行使的程序和過程監管。二是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以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價格和收費、征地拆遷、食品藥品安全、公共衛生事件、環境保護等領域政務信息公開。三是將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四是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依法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結果,強化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五是加強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充分運用先進信息技術手段,豐富公開內容,創新公開方式,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的政務服務。4.完善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政府的最主要功能之一是行使行政決策權,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由于決策權領域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所以導致經常出現“三拍式”決策(即決策拍腦袋、執行拍胸脯、執行完拍屁股走人),決策過程中違法、隨意或濫用決策權的現象比較普遍。因此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同時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終身責任制和責任倒查機制。建立對重大決策的社情民意調查反饋制度,廣泛開辟社情民意的反饋渠道,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政府熱線、部門以及調查機構等多種形式,了解群眾對南寧市政府行政決策的意見和建議。建立和完善重大決策監督制度,政府重大決策要主動接受人大的依法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自覺接受司法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三)打造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體系,優化司法法治環境

1.著力推進科學民主立法。適應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需要,尊重和體現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以及法律體系的內在規律,真正反映和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意愿和各項權利,繼續大力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一方面要積極完善和出臺“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法規規章;另一個方面要主動清理過時的,與上位法明顯不一的或成效不明顯的法規規章。拓展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2.強化程序公開管理,增強司法透明度。司法涉及的環節和程序較多,從立案受理、調查取證,到開庭審理、依法裁判、執行等過程,都必須公開、規范、合法。通過系統化的管理,規范辦案流程,使案件從立案時起就進入有序運作的軌道,提高司法質量和司法效率。一是強化立案公開。公開各類案件的立案條件、立案流程等重要內容,建立訴訟引導、風險告知、程序指導機制。二是強化庭審公開。積極組織庭審觀摩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增加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的比例,真正推行“陽光庭審”。三是強化裁判文書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個人隱私以及其他不適宜公開的案件外,逐步推進其他裁判文書都公開。四是強化執行公開。公開執行案件的立案標準、執行風險、執行程序等相關信息以及執行人員的情況及聯絡方式等。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措施以及執行中的重大進展,及時告知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五是強化司法鑒定公開。隨機抽選的方式選定的鑒定、評估機構和拍賣機構,及時向社會公告選定的名單。對外委托鑒定、評估和拍賣的情況向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公開。真正做到權益保障更加有力,便民措施更加豐富,司法公開更加深入,民主參與更加有效,司法環境更加優化。

3.完善司法協調聯動機制,努力形成高效司法合力。建立健全司法協調聯動制度,加強政法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與合作,整合社會各方面力量,多措并舉,切實形成解決糾紛矛盾的高效合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解決糾紛渠道多樣性、暢通性的滿意度。建立審判與人民調解工作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司法促使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建立健全勞動爭議、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農民工追討工資等涉及民生案件的聯動聯調機制建設,聯合工會、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公安、婦聯等部門共同化解,切實做到涉民生案件化解在基層。建立法院與公安機關執行工作協調機制,確保清理積案和執行工作有效運行。

(四)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大力優化社會法治環境

1.深入推進平安建設。緊緊圍繞政治安全、治安安全、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等主題,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把深化平安建設長效化、制度化。一是多渠道化解矛盾糾紛。充分發揮政法部門聯系面廣、工作網絡健全、基層組織接近群眾的優勢,堅持調處優先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化解社會矛盾。當前,應高度重視工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給弱勢群體更多的人文關懷和貼心幫助。二是積極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繼續扎實有效開展平安創建及打防控一體化建設活動,優化社會治安巡邏防控體系建設。重點強化人防物防技防,加強對主要路段、商業繁華區和治安復雜場所的監控系統和技防設施建設。

2.全面提升公民法律素養。只有提高公民法律素養,才能真正使公民積極主動參與立法、司法、執法等全過程監督,才能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一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增加和豐富公民的現代法律知識。二是培養和鞏固公民對法律的信任、信賴和理性守法的精神,為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三是引導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良好行為習慣,為提高公民法律素養營造廣泛的社會基礎。四是創新普法理念,豐富普法形式,重視不同對象人群的個性特征,使普法成為公眾的內在需求,而不再是“走過場”和“走形式”。五是培養文明、誠信,遵紀守法的社會風氣,遇到矛盾和問題,要顧全大局,依法解決,避免“想鬧就鬧,想堵就堵”的現象出現,真正把營造好的法治環境變成全市人民的自覺行動。

3.加強法律援助服務。完善的法律援助服務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石。一是要深入學習貫徹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難群眾。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努力把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遷等與民生問題緊密相關的權益保護事項納入援助事項范圍,及時滿足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二是積極探索創新,尋求多種援助方式,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質量。不斷改進服務方式和手段,進一步拓寬、暢通法律援助申請渠道,簡化法律援助受理審查程序,努力為困難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堅持把調解優先原則貫穿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對于案情簡單、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更多地采用訴前調解或和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三是建立和完善告知制度,強化監督,更好地增強法律援助服務民生的功能和作用。大力推進法律援助規范化建設、信息化建設和隊伍職業化建設,廣泛調動社會資源,強化服務能力,擴大社會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