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體制基本特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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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重大突破;本質特征;問題根本;主線與路線圖
中圖分類號:F713.5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0-01
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實際上就是要處理好在資源配置中是市場還是政府起決定性作用的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一論斷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黨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認識的重大突破
從黨的十四大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以來,在20多年時間里,我們黨對政府和市場究竟是什么樣的關系,一直在根據實踐的拓展和認識的深化尋找科學定位。黨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黨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七大提出“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提出“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梢钥闯觯覀儗φ褪袌鲫P系的認識在不斷深化、不斷成熟。
從“基礎性”到“決定性”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最大亮點,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重大創新。這是我黨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涵“質”的提升,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這將成為我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以及引領其他領域改革的基本方針。與黨的十四大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比,“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論斷具有同等重要的歷史地位,也將發揮同樣的巨大作用,極大地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給我國再爭取一個更好的改革紅利期,助推我國“兩個一百年目標”和“中國夢”的實現。
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抓住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本質特征
理論和實踐都已證明,市場配置資源最有效率,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樣需要遵循這一基本規律?!盎A性”作用給人的感覺是:在市場之上還有一種力量在配置資源,那種力量就只能是政府。同時,過去我們對宏觀調控也有擴大化的理解,仿佛宏觀調控就是政府配置資源,干預經濟活動。黨的十四大以來,對市場與政府的關系問題在表述上雖然有所調整,但那主要是對市場作用在范圍和程度上的加強,只是在“量”上的調整,沒有質的變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最深層次、最本質的問題?!皼Q定性”作用的意思是,其他力量只能是影響和引導資源配置,但決定者不是別的,只有市場。
三、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國現實經濟問題的根本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建立,但在很多方面還很不完善。其中核心的問題是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過多,不合理的干預太多?!笆袌觥痹谫Y源配置中的作用是通過競爭性的市場體系實現的。目前我國市場體制中最主要的缺陷,集中表現在政府為主導來配置資源,政府過多而廣泛的行政干預、深度介入微觀經濟活動及國有大企業的行政壟斷,壓制了企業作為市場主體、技術創新主體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發展中出現的產能過剩、城市病、耕地占用過多、地方債風險、生態環境破壞等,很大程度上都與政府過多干預有關,與地方政府推動下的盲目投資有關。
國有企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已不占有優勢,但是,國有企業在很多重要行業中的壟斷地位不但沒有減弱,反而有所加強,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保持著政府賦予的行政壟斷權力,這使市場失去了充分競爭性質,難于發揮其有效配置資源和形成激勵機制的作用。要建設競爭性市場體系,需要建立和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我們已經選擇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市場決定資源配置又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主要內涵、一般規律,就要解放思想,破除理論障礙,在理論上承認這一規律,在實踐上遵循這一規律?!盎A性”作用改為“決定性”作用,絕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在現代經濟中,市場和政府的作用同樣重要,沒有市場或沒有政府,經濟發展都會孤掌難鳴。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沒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不行,沒有政府的作用同樣也不行。因此,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資源配置上,政府是引導和影響資源配置,而不是直接配置資源。只有界定好政府的職能和作用,政府不越位,才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才能解決目前政府職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問題。
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明確了未來經濟體制改革的主線和路線圖
經濟體制要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要選擇改革的突破口、重點。人們對此曾有過很多討論,有人認為是財稅體制,有人認為是金融體制,有人認為是土地制度等等。這些改革無疑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如果我們在理論和實踐上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并據此設計各領域的經濟體制,那不可能有質的變化和飛躍。我們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來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加快完善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把市場起“決定性”作用,作為改革的突破口和路線圖,基本經濟制度的完善、市場體系的完善、政府職能的轉變,宏觀調控、財稅、金融、土地制度、生態文明等方面的改革,都要以此為標尺,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對經濟體制的改革進行“頂層設計”。并以此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主線,改革的原則和檢驗尺度。
篇2
一、對監管者缺乏監管的證券監管博弈分析
證券監管博弈模型的博弈雙方是證券監管者和被監管者。從證券監管的實踐來看,證券監管者是多元化的,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證券業協會或者證券交易商協會,還可以是證券交易所或者別的什么機構。不過幾乎各國的證券監管都是由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證券交易所共同完成。我國采取的也是這種模式: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代表政府進行強制性監管,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進行自主監管。至于被監管者,籠統的說就是整個證券市場,即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以及他們在證券市場上的活動和行為。不過絕大多數國家都把證券監管的直接對象定位于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具體包括發行各種證券的籌資者(政府、企業)、投資各種證券的投資者(政府、企業、個人)、為證券發行和證券投資提供各種服務的中介機構(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托管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證券律師、會計師和評估師),以及為證券發行和證券投資提供各種融資、融券業務的機構和個人。
實施證券監管對于監管者是有成本的,即監管者的行政成本。為了實施監管,監管者需要設立監管部門來專門負責制定和實施有關條例和細則(如證券發行審核、證券稽查等),這一過程中自然需要耗費人力、物力以及監管人員進行知識更新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并且監管越嚴格行政成本越高,為了分析方便,假設監管者只有兩種純策略選擇,分別為低成本(low cost)的普通監管(監管成本為cl)和高成本(high cost)的嚴格監管(監管成本為ch.chcl) 。
實施證券監管對于被監管者也是有成本的,即被監管者的奉行成本。被監管者為了遵守或者符合有關監管規定不得不承擔額外成本,如為按照規定保留記錄而雇傭專人的費用、提供辦公設施和材料的費用、聘請專門中介機構的費用等,只不過這種奉行成本以抵減收益的形式存在。在利益的驅使下,被監管者有可能為了增加收益(包括一非法收人)、降低成本(包括奉行成本)而進行違規操作。所以假設被監管者的純策略選擇是遵紀守法或違規操作。若遵紀守法則可穩定獲得收益凡(已扣除了證券監管的奉行成本);若違規操作且未被查處,則可獲得超額收益(違法所得或降低的奉行成本)r ( reward ),但若被查處則不但要沒收非法所得,而且還會被處以罰款,此時的罰沒總成本為p( punishment )。進一步假定,在被監管者出現違規行為的情況下,低成本的普通監管是查不出來的,而一旦監管部門采用高成本的嚴格監管,就一定能予以查處并處以罰款。
基于前述假設,考慮到證券市場上博弈雙方得益信息的可獲得性,建立證券市場上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并用矩陣形式示如表1。
利用劃線法可以很容易地找出該博弈的純策略納什均衡:監管者實施普通監管,被監管者進行違規操作。最終結果是:監管者雖然付出了一定的監管成本卻毫無作用;一部分被監管者違規操作獲得了超額收益但卻使其它的證券參與者遭受損失。顯然,這是一個低效率的組合,只會加重證券市場的不規范性,違背了實施證券監管的初衷。
二、對監管者實施監管的證券監管博弈
若我們對證券監管部門實施監管,那又會是個什么樣子呢?這里讓我們進一步假設,如果監管者通過嚴格監管查處了被監管者的違規行為,就會得到一定的鼓勵b(bonus),這種鼓勵既可以表現為物質獎勵(比如來自違規者的罰款,用以增加辦公經費),也可以表現為社會公眾對其褒揚帶來的精神鼓勵,或者兼而有之;但是如果監管者為了節省成本(或偷懶)只進行了普通監管而導致被監管者的違規操作得以成功,則要對其施以一定的懲罰f(fine),這種懲罰可以是行政上的、法律上的或是經濟上的。如此一來,上述博弈模型就發生了較大變化,新的博弈模型的得益矩陣如表2。
仍然利用劃線法進行分析,可以看出當對監管者的監管力度較大、使得對其的鼓勵與懲罰的量化絕對值之和大于監管者實施普通監管和嚴格監管的成本差時(即f+b>c-c}),該博弈不存在純策略納什均衡,從而避免了(普通監管,違規操作)這種低效率策略組合的出現。這種情形下,博弈雙方都將在博弈中采取混合策略,即監管者和被監管者各自以一定的概率隨機選擇嚴格監管或是違規操作。讓我們定義:監管者進行嚴格監管的遨纖二幾登三尋多籠罐熟:弓多雀諾態咬乏導鑄泉錄名室圣聆多石殺漣返絡題透漢蛋定召磚羅亨惡璧三兮概率為r,進行普通監管的概率為(1-r);被監管者選擇違規操作的概率為e,遵紀守法的概率為(1-e)。
給定e,監管者選擇普通監管r=0和嚴格監管二1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即,若被監管者違規的概率小于(c‑-c,)/(f+b),監管者會選擇普通監管;若被監管者違規的概率大于(c‑-c洲(f+b),則監管者選擇嚴格監管;若被監管者違規的概率等于(c‑-c,)/(f+b),監管者就隨機地選擇普通監管或者是嚴格監管。
給定r被監管者選擇遵紀守法e=o和違規操作e=i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即,若監管者進行嚴格監管的概率小于r/(r+p),被監管者的最優選擇為違規;若監管者進行嚴格監管的概率大于r/(r+p),被監管者的最優選擇為遵紀守法;若監管者進行嚴格監管的概率等于r/(r十p),被監管者則可能違規也可能遵紀守法。
因此,混合策略納什均衡是:r=r/ (r+p).e=(c,}c,)/(f+b)即,監管者以r/(r+p)的概率進行嚴格監管,被監管者以(c‑c,)/(f+b)的概率選擇違規也可以解釋為,市場上大量的被監管者中(c,}-c}/(f十b)比例的被監管者選擇違規,(f+b-c‑+c,)/(f+b)比例的被監管者選擇遵紀守法;監管者隨機地對r/(r+p)比例的被監管者進行高成本的嚴格監管,而對剩余的被監管者則僅采取普通監管。
三、結論
篇3
同志強調,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既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必須通過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來推動。之所以既是攻堅戰、又是持久戰,是因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在于政府轉型,政府要自己改革自己,而改革自身必須要有大勇氣、大智慧、大毅力。
政府轉型要進一步調整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必須明確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必須認識到,經濟發展的主體力量在市場,企業和老百姓才是創造財富的主體,政府應該是創造環境的主體。政府的職能要轉到為市場主體服務、創造良好的環境上來,主要通過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激發社會成員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增強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才能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才能真正貫徹科學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政府轉型還要求正確處理好集中與分散決策的關系。改革開放以來,傳統體制高度集中的弊端雖然被認識,但集中體制“能辦大事”的認識誤區依然影響深遠。而科學決策和執行存在多種約束條件,如信息對稱與否、利益取向是否“一致”、決策目標是多重還是“單一”的、長期決策還是短期決策等等,不解決約束條件問題,很可能大事辦不成,負面影響不小。市場經濟客觀上要求分散決策,政府存在很強的“集中偏好”,就難于根據走向市場經濟的實際進程切實轉變職能,反而會把不適當的決策“強加”給市場,甚至代替市場選擇。這顯然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篇4
摘要: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不斷地對國民經濟結構進行調整。這種結構調整屬于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做好各項微觀規制的基礎工作,是保持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良好的必要條件。政府需要按照市場情況的變化及時做出放松規制或改善規制的相應安排。
關鍵詞:市場經濟;宏觀調控;微觀規制;結構調整;政府
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建立規劃、金融、財政之間相互配合和制約的經濟機制,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基本平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實現對國民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與控制,是完善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目標。除此之外,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落實國家規劃提出的各項具體任務,調整經濟結構和調節社會分配,還需要與產業政策相配合,保持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項微觀規制的基礎工作。
一、總量調控與結構調整
實施宏觀經濟管理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其中,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總量調控和結構調整是政府經濟管理的兩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實施的宏觀調控主要是指對國民經濟運行總量調控,政府對國民經濟結構進行的調整則屬于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保持國民經濟運行的良好態勢,即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基本平衡,需要政府進行宏觀總量調控。宏觀總量調控又稱價值調控或信貸調控,是對社會總供給價值層面的調控,是通過控制貨幣總量而實現的對國民經濟運行的調控,其對宏觀總量的調節是要達到對宏觀供給總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間接約束社會總需求。宏觀總量調控的具體控制力表現在對貨幣發行總量、信貸供給總量、證券市場規模等方面價值總量的控制上及對銀行儲蓄和貸款的利率、銀行法定準備金率的直接變動。宏觀總量調控是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的重要表現,是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擁有宏觀總量調控的職責,卻并不需要天天運作這種對宏觀經濟干預的職能。只有在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偏離正常狀態和秩序時,即社會總供求出現明顯失衡時,才需政府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對國民經濟總量進行必要的價值調控。宏觀總量調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踐證實的。根據新古典理論,包括理性預期學派的觀點,政府的宏觀經濟職責只在于維持市場秩序,讓市場的價格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由市場利率和價格的升跌來調節投資、消費、信貸等等,政府不應為減少周期波動、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等目的而對市場的價格信號和資源配置進行直接干預。盡管至今在宏觀經濟理論的研究中,還有不少人傳承新古典理論,主張自由市場經濟,反對宏觀調控,但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踐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對政府宏觀調控的聲音早已銷聲匿跡。
需要明確的是,宏觀總量調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認的,而宏觀總量調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這就是說,在政府發揮宏觀經濟管理作用中,總量調控的作用是顯著的、必要的,但卻不能解決國民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所有問題,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觀經濟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兩大基本面來說,總量調控只能解決總量問題,即解決經濟的過熱或過冷問題,解決投資總規模的過大或過小問題,解決國民經濟發展已經或可能偏離基本運行軌道的問題,等等,不能用于解決經濟結構調整的問題。因此,不能將經濟結構調整混同于宏觀總量調控,不能期望通過總量調控改變國民經濟結構,總量調控肯定影響經濟結構調整,但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區別于宏觀總量調控,經濟結構的調整不可用總量調控替代且不同于總量調控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內容。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社會生產的兩大部類包括物質生產,也包括勞務生產。兩大部類的平衡包括國民經濟運行中所有產業供給與市場需求間的結構平衡。這種結構平衡不僅是在價值層面上探討總量平衡關系,而是對實際生產能力的結構的適當要求,并在整個國民經濟運行范圍內要實現結構平衡。這其中,所有的供求結構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要求。正是從滿足生活消費的需求出發,才產生對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的結構平衡要求。這就是說,為實現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產品供求結構都只是一種邏輯對應關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費品生產適當的基礎上一層接一層展開的生產消費品的生產供給與市場需求間的結構對稱要求。由于生產生活消費品是生產的最終目的,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是社會最基礎的供求結構平衡,所以,在調整社會生活消費品需求方面,對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結構平衡的影響最為基礎和最有連鎖反應效力。
因此,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應從滿足社會生活消費品需求出發,不斷地對國民經濟的結構進行調整。這種結構調整與總量調控有別,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觀規制的基本特征
對國民經濟進行結構調整屬于微觀規制。微觀規制包含調整結構,卻不只是表現在結構調整方面,還有更多內容。但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多層面上發揮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作用,微觀規制不同于宏觀總量調控的特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長期性
宏觀總量調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進行結構調整的微觀規制具有長期性特征。在實際工作中,不論政府的微觀規制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的哪個層面,都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必須長抓不懈的內容。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劉樹成指出:“節能減排,以及把住土地閘門等,本屬于政府的微觀規制職能。我們常說把住兩個閘門:一個是信貸閘門,一個是土地閘門。信貸閘門屬政府的宏觀調控問題,而土地閘門屬政府的微觀規制問題。但由于政府的微觀規制是‘政府’的職能,很多人就將其視為‘宏觀’問題而歸入宏觀調控職能中。這樣一來,不利于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的貫徹執行。因為宏觀調控是針對經濟運行的短期波動和變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據經濟形勢的‘冷熱’變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時松時緊。但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等這些屬于微觀規制方面的長期任務,卻不能時松時緊,而必須‘長’抓不懈。現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緊了節能減排和土地利用等審批工作,因此經常有人問,什么時候宏觀調控可以轉松。其意思是,什么時候節能減排的審批門檻和土地閘門可以放松。所以,要把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等這些政府的微觀規制從宏觀調控中剝離出來,以利于‘長’抓不懈,下大力推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二)針對性
宏觀總量調控對微觀經濟實體的影響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針對性;而微觀規制在國民經濟運行各層面的作用都具有約束被規制者的針對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鋪天蓋地,而是針對具體的局部解決具體的規制問題。如,結構調整要解決鋼鐵產能過剩的問題,就要有針對性地對鋼鐵產業進行有效規制,做出具體的減少產能的安排并落到實處,直至達到調整目的。
(三)績效性
宏觀總量調控對國民經濟運行的影響具有時效性,一旦情況發生變化,宏觀總量調控必須極為迅速地隨之變化,而在此之前的調控即失去時效,不再有延續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而微觀規制是長期性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具體內容,因此,微觀規制具有政府實際工作成果的績效性,是長期的工作積累,與宏觀總量調控的時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對土地資源的微觀規制,是長年不斷的工作內容,而控制好土地資源,就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績效。
(四)法制性
宏觀總量調控是對國民經濟運行做出的價值調控,雖然是依法實施的經濟調控,但這種調控并不體現具體的法律規制,而更多的是經濟政策層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準確地講,宏觀總量調控表現出很強的政策性,是國家主要宏觀經濟政策走勢的集中體現。但對微觀規制來說,不論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據具體的法律法規條款辦事,不可能脫離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微觀經濟實體進行規制,因此,就這一點而言,與宏觀總量調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現不同,微觀規制具有鮮明的法制性,表現為任何規制都要嚴格地按相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于是,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為具體承辦的政府部門就要依法接受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嚴格制止未經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五)基礎性
宏觀總量調控治標不治本,因此,具有時效性和熱點性,而不能在對國民經濟的調控中直接觸及和解決運行基礎的建設問題。凡進行宏觀總量調控,都必定要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成為一段時間內的經濟熱點問題。但與宏觀總量調控的治標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擔的各方面的微觀規制任務,都是既治標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嚴格的說,政府在宏觀經濟管理中實施微觀規制是為解決國民經濟運行中各方面的基礎問題,具有基礎性特征。如,政府對電力業務許可證的頒發,就是一種基礎性的規制電力行業經營與發展的宏觀管理手段,可以通過這一手段的運用達到有效約束電力行業的發電企業、輸電企業和供電企業的生產規模、技術進步、網點分布等直接的規制目的。
三、微觀規制的多層面表現
政府微觀規制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的多層面進行調整。其職責是市場經濟體制的賦予,是國家法律的規定,是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的落實。
(一)調整經濟結構
保持經濟結構平衡是保持國民經濟運行良好態勢的基本面。微觀規制的長期任務之一就是保持經濟結構平衡,因此,政府微觀規制的工作重點就是要不斷地根據經濟運行的情況變化調整經濟結構,基本實現國民經濟運行中經濟結構的動態平衡。通過具體的協調工作,運用適當的產業政策,政府調整經濟結構微觀規制的成效表現為:一方面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另一方面保持市場供求結構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資源。除土地資源外,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還有:石油、煤炭、礦山、河流、風力、海洋、森林、野生動物,等等。耕地是最寶貴的土地資源,保護耕地是全國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憲法的規定,農村耕地是農民集體的生產資料,歸農民集體支配。但各級政府對農村耕地的保護是義不容辭的,必須落實到實處。無論何時何地,保護耕地都是政府微觀規制的重要任務,是政府經濟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農民集體所屬土地由各級政府負責支配。政府對土地資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觀規制權力,是政府參與國家經濟建設和干預國民經濟運行的重要途徑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關,就是做好宏觀經濟管理中最基礎的微觀規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國民經濟運行在實體經濟領域不發生大問題。至于其他自然資源的宏觀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專職部門負責。肩負重任的政府職能部門必須依據國家法律,認真履行微觀規制職責,按國家規劃妥善配置各類自然資源,以滿足國家經濟建設的需要。
(三)創辦政府企業
政府企業亦稱公營企業、公共企業、公企業,是政府財政直接投資設立的企業。歐洲共同體在1980年的法規指南中明確地對各個國家都存在的公營企業,即政府企業,界定為:政府當局可以憑借它對企業的所有權、控股權或管理條例,對其施加直接或間接支配性影響的企業,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創辦政府企業可直接調整國民經濟結構,穩定和維護市場秩序,滿足居民對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業屬于規制經濟范疇,是政府實施微觀規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的重要表現。在世界各國,幾乎無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業構成的規制經濟,只是各國之間的規制經濟占國民經濟的比重有些差別。目前,世界各國的發展趨勢是,中央政府企業的數量相對減少,而地方政府企業的數量相對增多。只要直接為民眾服務的責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責任設立企業以滿足社會需求。有關國家安全的生產部門,自然壟斷行業及提供重要的公共產品與服務的產業,應是政府設立企業的主要領域。
(四)實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對國民經濟運行的服務還表現在需要實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工商行政管理體現政府部門對微觀經濟實體進入市場經營的基礎服務,為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及其他必須辦理的手續。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務是微觀規制,也是對企業資格的確認。在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時代,政府要對微觀經濟實體的各方面服務做到周全而細致。
2就業資質管理。在規范的勞動力市場,必定要突出表現政府的微觀規制作用。這就是政府要對勞動力進行社會保障性質的就業培訓,還要對各種就業的資質給予確認。政府的這方面工作亦屬于微觀規制的內容。這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對勞動力市場給予的規制,是政府引導勞動力市場走向規范的重要舉措。
3行政許可證管理。建立行政許可證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微觀規制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立的行政許可證制度是我國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的重要內容。由中央政府授權的各專門機構實施的各類行政許可證管理對規范市場和推動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4反壟斷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建立的政府反壟斷組織機構,負責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反壟斷管理。政府的此項工作屬于微觀規制,是市場走向成熟時產生的微觀經濟對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文化市場管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市場是一個特殊的市場,政府對文化市場的行政管理是一種特殊的市場管理。因此,政府對文化市場的行政管理也屬于政府微觀規制。在這一領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復雜的規制內容。做好文化市場的規制工作,對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6價格管制。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絕大部分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要市場化,但還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價格。依據相關法律,政府對這方面管制價格的行政管理,也屬于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工作。
(五)保護生態環境
保護生態環境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政府的微觀規制職能必須體現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具體工作中。十一五規劃綱要指出:各地區要切實承擔對所轄地區環境質量的責任,實行嚴格的環??冃Э己?、環境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政府要將環保投入作為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并逐年增加。健全環境監管體制,提高監管能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實施排放總量控制、排放許可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清潔生產審核、環境標識和環境認證制度,嚴格執行強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制度。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和企業環保信息公開制度,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并監督環保。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建立社會化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運用經濟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積極參與全球環境與發展事務,認真履行環境國際公約。
(六)保護知識產權
保護知識產權是現代市場經濟中極其重要的政府微觀規制內容。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各級政府保護知識產權的微觀規制工作,十一五規劃綱要要求做到:加強公民知識產權意識,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加強計量基礎研究,完善國家標準體系,及時淘汰落后標準。優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發展專利、商標、版權轉讓與、無形資產評估等知識產權服務。
四、微觀規制的放松與改善
在市場經濟體制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是重要的基礎,也是政府工作職責的表現。根據國民經濟運行不斷變化的情況,政府的微觀規制運作也要適應變化的情況及時做出放松規制或改善規制的相應安排。
(一)微觀規制的放松
實施微觀規制是政府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手段對國民經濟運行各層面不同程度的強化干預的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較為順暢的時期,政府微觀規制的干預范圍可以有所收縮,干預強度可以有所減弱,這就是所謂的微觀規制的放松。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為戰爭的需要,美國政府投資設立2000多家政府企業,專門生產軍火和其他軍用物資,待戰爭結束后,這些企業全部被政府賣掉,這就是微觀規制放松的典型實例。在我國的市場經濟建設中,根據發展的需要,如果將一項原先政府嚴格規制的項目降低控制強度,那就是單一項目的微觀規制的放松。如,在我國改革后,起初是政府管制全部旅游景區的門票價格,而現在只是對少數著名旅游景區的門票價格進行管制,這就是比較明顯的政府微觀規制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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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壟斷;經濟;影響;規制
一、行政壟斷概述
(一)行政壟斷的含義和外延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不斷完善。在市場經濟制度下,企業的生產與經營主要受到市場規律的調整,市場的供求關系成為影響企業生產與經營活動的主要因素。從這一點來看,是與我國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存在顯著區別的地方。行政壟斷現象的產生不僅有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權力關于經濟發展的一般性因素的原因,還有我國經濟制度的歷史原因。這主要受到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與政府的關系以及企業生產經營方式有關。并且,行政壟斷概念的把握最核心的一點就是權力與經濟的互動關系。這種互動既有有利的一方面,又有不利的一方面。其中不利的一方面則構成了行政壟斷對經濟秩序以及經濟規律的破壞,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的規制,主要是集中在行政壟斷這經濟干涉不當的情況下。
(二)行政壟斷在我國的發展歷史及表現形式
對行政壟斷問題的關注,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發展而進行的。行政壟斷是我國社會轉型時期,隨著經濟轉型而產生的一種經濟現象。隨著改革的深入,各地方為追求本地經濟的發展,促進本地企業的經濟效益,從而產生了行政壟斷的新形式,即地方保護。我國《反壟斷法》規定了六種行政壟斷行為,具體如下:1、強制買賣: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中者提供的商品。2、地方保護主義、地方封鎖: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的自由流通。3、排斥或者限制招標、投標: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不依法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4、限制市場準入: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采取與本地經營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5、行政強迫壟斷:即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強制經營者從事法律規定的壟斷行為。6、抽象行政行為壟斷:即指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
二、行政壟斷的理論分析
(一)行政壟斷出現的一般原因
政府以及國家的形成其共同點,是為了服務于社會的政治、經濟與文化事業的。在標準經濟學中,有兩個術語,一個是“政府壟斷”,另一個是“政府授予壟斷”。前者是政府直接行使壟斷權力(比如酒類專賣、煙草專賣),后者是政府將壟斷經營權授予某一個企業。中國所說的“行政壟斷”實際上就是包括了經濟學的“政府壟斷”和“政府授予壟斷”。政府在市場活動中,不僅能夠通過各種手段促進和維護競爭,也會為了一定的目的在某些領域禁止或限制競爭。與此相關的是轉型國家行政壟斷的發展,由于在歷史上沒有自由對抗封建壟斷的過程,轉型國家行政壟斷的普遍性主要由其政治特性和權利性共同決定的。轉型國家的政治特性是從全局性的國家壟斷到局部性行政壟斷。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行政權力和經濟力量緊密結合,成為嚴格制約企業的力量。從經濟以及社會轉型的國家行政壟斷的根源的共性,就在于固有的權力理念深陷在社會經濟干預中。
(二)我國行政論斷的特征及特有原因
我國行政壟斷的產生以及發展不僅有市場經濟中壟斷形成的一般原因的影響,還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背景下,政府權力與市場的關系有關。我國行政壟斷的原因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是行政壟斷的體制淵源。計劃經濟時期,政府被賦予了強大的經濟職能,從物資分配,到勞動力的配置,以及各種商品的價格都由政府以計劃的方式進行。市場的作用幾乎完全被排除。長期的計劃經濟給我們帶來的災難不僅僅是經濟的萎縮,更重要的是這種體制在社會生活中的慣性,尤其使我們的政府職能遲遲不能實現轉變,不能使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科學化。經過不斷改革,我國最終也選擇了市場經濟這一實踐證明能有效配置資源的體制。盡管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有近十年的歷史,但許多行政機關仍然屢屢違背市場規律,憑借自身擁有的權力進入市場。行政壟斷就是計劃經濟之后政府部門仍然試圖按照自己的意志統治市場的表現,是計劃經濟的一種殘留形式。
三、當前行政壟斷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一)正面的影響
行政壟斷在我國的經濟環境下,有著其特定的內涵。對這一點的認識主要是在任何的社會中,總會存在由于歷史的、社會的、政治的、文化的、經濟的、法制的等各方面的因素所形成的為社會共同體所普遍認可的行為習慣或者法律規范。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是近30年的事情。從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從某種程度上認可了市場經濟體制能夠進一步解放我國的生產力,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但這并沒有徹底的否定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干預經濟,政府組織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隨著當前世界經濟危機蔓延全球,國家宏觀調控呼之欲出。從某種程度上講,這些也都在證明這國家權力對社會經濟干預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行政壟斷與現時語境下的國家宏觀調控,二者在本質上是共同的,即促使經濟的有序發展。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行政壟斷在集中資源配置,促進社會經濟的有序發展是有著積極意義的。
(二)負面的影響
行政壟斷對我國經濟帶來的消極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從本質上來講,行政壟斷就是利用行政權力壓制自由競爭,顛覆了市場經濟存在的基礎,與公平競爭理念相悖,其危害性遠大于經濟壟斷。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場的統一、開放,而行政壟斷總是以某一地區或某一部門的利益為出發點,將該地區或該部門隔絕開來,形成地區封鎖和部門經濟封鎖,從而直接阻礙和破壞全國性統一和開放市場的形成。受到保護的部門和地區,為了爭取一個“正當的合法競爭”,不再把精力放在如何通過技術創新和新學管理來提高競爭能力,而是將大量費用用于行賄,以取得相關部門的庇護,這也導致了、權錢交易等嚴重的社會腐敗問題。
(三)需要解決的問題
目前我國處于社會轉型期,法治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在不斷完善。在看到我國法治以及《反壟斷法》取得的可喜進步的同時。不得不面臨這樣一個問題――制度改革的阻力越來越大。我國改革開放事業的進行,不僅是制度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也是我國不得不進行的結果。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果,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國當前的社會經濟制度背后已經形成了一定的利益集團或者利益階層。推進行政壟斷的監管所面臨的阻力越來越大。這就要求不僅要在立法層面上改革不適應市場經濟制度要求的行政壟斷制度,還要適時的引入社會力量對行政壟斷行為進行監管。
四、完善我國行政壟斷法律規制的對策建議
(一)嚴格限定豁免范圍
在我國經濟體制向現代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適當的行政干預發揮著代替轉型過程中的市場缺位的作用,避免市場機制的失控及經濟波動,保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的作用?!斗磯艛喾ā返谄邨l:“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并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及其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依法實施監管和調控?!边@就是我國《反壟斷法》中的豁免制度?;砻庵贫龋址Q反壟斷法的適用除外制度,指國家為了保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在反壟斷法及相關法規中規定的某些壟斷行為不適用反壟斷法的法律制度。我國《反壟斷法》之所以認可反壟斷豁免是因為“‘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與‘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和社會公共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對我國行政壟斷的規制,應該限縮我國反壟斷法中的豁免制度。
(二)建立反壟斷的私人執行制度
“破除行政壟斷、消除市場的人為分割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前提”。壟斷行為的規制不能單單靠政府的公共執行,因為在某些壟斷事件中,政府行政部門本身就是利益關系者。在這樣的一種利益關系中,就很難保證公共執行的積極性與有效性。
由此可知,此時的私人執行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私人執行不僅是一種權利救濟的途徑,也是反壟斷法的實施方式之一,有助于彌補和矯正公共執行的不足”,更有益于市場經濟的發展。
結語
市場經濟的發展,是一個開放性的過程,這是與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顯著區別的地方,也是市場經濟發展能夠保持充足的動力、活力的原因所在。市場經濟的規制需要不斷完備的法制進行指引,同樣,也只有完備、良好的法制才能真正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二者之間才能表現的相得益彰。“在市場經濟中,法律平等地保護一切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平等地要求一切主體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對一切主體的一切違法行為都要依法予以校正和制裁,不給任何市場主體以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權。法律規范就是這樣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從而維護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當前我國社會經濟中存在的行政壟斷,隨著我國法治的不斷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也越來越多的受到監管,并且接受市場經濟規律的調整。
(作者單位:武漢工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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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經濟學;中國化;實踐性;創新
中圖分類號:A71F0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992(2010)07A-0026-01
一、經濟學具有唯實的實踐性特征
經典經濟學確立的科學原理,既來源于實踐,又服務于實踐,并且不斷接受新的實踐檢驗,從而提出新的原理或修正已有的原理,再用于指導實踐。這種以實踐為唯一理論源泉、唯一應用目的、唯一檢驗標準的“唯實”的實踐性特征,是創始人采用實證分析法描述和解釋經濟現象的理論前提和思想基礎,是狹義和廣義經濟學的共性特征,是當代中國經濟學研究必須堅持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恩格斯強調,“政治經濟學本質上是一門歷史的科學”。因此,無論是對經典經濟學理論體系的解讀,還是對創始人確立的經濟學原理科學性的鑒別,都必須以他們當時所依據的歷史事實和經濟生活實踐為評價尺度。
盡管《資本論》形成的時代背景是19世紀中后期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但從這部著作取得的研究成果來看,不但揭示了資本主義的特殊經濟規律,還揭示了市場經濟的普遍規律和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要繼承和發展經典經濟學,就必須弄清楚創始人所揭示的各種經濟規律的形成基礎及其實踐意義。如,他們發現和揭示的商品生產、貨幣流通、等價交換、利潤平均化、利潤率下降、資本積累、貧富差距擴大乃至兩極分化、經濟虛擬化、產業后備軍、需求不足和生產過剩、經濟周期波動或經濟危機等諸多經濟規律,都屬于市場經濟的普遍規律。如果這些規律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特殊規律,那么在邏輯上無法解釋的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為什么也會遇到此類現象或此類問題。關于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決定工資水平的規律、工人階級絕對貧困化的規律,或許只是當時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特殊經濟規律,未必具有普遍意義。關于專業化分工與提高勞動生產率、技術進步與提高社會生產力、競爭最終發展到壟斷的規律,關于兩大部類商品再生產的比例關系的規律,似乎不僅僅是市場經濟的普遍規律,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這些經濟規律的本質及其形成的社會基礎、經濟條件和適用范圍,都需要研究并辨別清楚。
隨著實踐的發展,時代的變遷,深化和擴展對經濟規律的認識、更有效利用經濟規律,這是經濟學與時俱進品質的內在要求,也是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動實踐的需要。唯此,才能把經濟學推向前進。
二、在特色社會主義實踐中促進中國化的政治經濟學理論創新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化的馬克思經濟學立足于馬克思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合理吸收了現代西方經濟學的若干內容。特別是從中國經濟的發展進程中吸取經驗,概括總結,形成了許多新的觀點、新的理論結論。中國化的馬克思經濟學是實踐的經濟學,是發展的經濟學,是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馬克思經濟學。從1978年開始,我國在生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中,始終圍繞經濟社會生活中的現實問題不斷探索,中國化的馬克思經濟學在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探索中不斷充實和豐富。迄今,中國化的馬克思經濟學在下列理論上有所突破及創新。
第一,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這個理論指明了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性質、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務,以及這個階段的所有制結構、分配結構與分配方式。這個理論是中國化馬克思經濟學的基礎理論。
第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指出了計劃與市場都是配置資源的手段和調節經濟的方式,市場經濟可以與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這對馬克思經濟學作了創造性的發展。
第三,中國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方面,提出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兩個“毫不動搖”和“一個統一”;公有制的實現形式可以而且應當多樣化。
第四,中國的現代企業制度理論。這個理論認為現代企業制度是中國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是發展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其主要形式是公司制;其基本特征是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企業通過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科學的組織領導體制及激勵約束機制,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及競爭主體。
第五,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理論。個人收入分配采取商品、貨幣形式,引入競爭機制;在分配政策上提出了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允許和鼓勵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合理拉開收入差距,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防止兩極分化;在保障制度上,提出建立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
第六,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及轉型理論。指出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社會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目的是發展社會生產力;判斷改革是非得失的“三個有利于”標準;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是漸進式的、體制外改革與體制內改革的結合。增量改革與存量改革的結合,應先農村后城市、先試驗后推廣;改革的核心是企業改革,改革的關鍵是價格改革;不同階段改革的重點會變化。要與發展戰略的轉變相互配合,同時進行。
第七,關于發展的學說。改革開放以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為指導,把基本原理與中國的實際相結合,集中億萬人民的智慧,吸取世界各國在發展問題上的經驗教訓,提出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思想,明確了中國現代化建設的道路、發展模式和發展戰略,是對關于發展的理論的豐富和發展,是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在發展問題上的集中體現。
實踐永無止境,創新永無止境。改革開放尚在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正在發展。可以預見,不斷發展的中國經濟實踐,將進一步推動中國化馬克思經濟學新理論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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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型政府的基本特征有限政府服務型政府不再是以往的全能型政府,它不會也不能再對整個社會的各個方面進行控制,從當今公共管理理論的角度來說,服務型政府必須和市場社會共同分享治理社會的主體地位,它只是社會中的主體之一,它的治理范圍是有限的,一般來說,現代政府的職能包括四個方面: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責任政府按照西方社會契約理論,公民在轉讓自己的部分權力組成政府之時,也將這部分權力的責任轉讓給了政府,政府在行使權力之時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對于行政機構和行政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人民擁有權力追究其責任。民主行政服務型政府的民主行政包括兩個方面含義,第一方面是在政府內部,政府的上下級之間,同級部門之間圍繞公共服務進行民主討論,民主決策;第二個方面是公民對于政府公共服務提供行為的參與,公民有權在行政決策、行政過程監督和行政結果等環節民主參與行政。
2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要性
筆者綜合學術界關于服務型政府的研究成果,總結出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要性主要如下:2.1滿足公眾公共需求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國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居民收入不斷增多,在滿足了基本的衣食住行需求之后,居民公共需求不斷增長,一方面是公眾需求數量的增多,另一方面是公眾需求質量的提高。在這種形勢下,政府必須增強自己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建設服務型政府迫在眉睫。2.2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建立,但是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政府在某些領域依然起著強大的控制作用,比如我國國有企業依舊控制著石油天然氣、礦產等自然資源,民營企業很難涉足。服務型政府的基本含義之一就是在一些市場能夠發揮有效作用的領域,政府必須退出,讓位于市場和社會。2.3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從我國當前的政府工作效能來看,政府工作效率和效果依舊存在諸多問題,典型的就如政府繁多的科層等級始終困擾著政府命令的上下傳達。建設服務型政府,就有利于改變以往的傳統的官僚制行政體制,簡化政府層級,注重政府公共服務效果,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
3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道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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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會計改革和會計管理模式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但綜合看來,目前我國會計管理模式與會計改革發展仍有許多不兼容的地方。如何建立起與市場經濟規律相適應并與國際相接軌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會計管理模式,是一個需要解決的重大課題。本文剖析了我國會計管理模式的現狀及其面臨的問題,提出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管理模式新框架。
關鍵詞 管理模式 制度
會計管理模式是對一定社會環境下會計活動的各種要素按照一定邏輯進行綜合描述、反映其各種要素基本特征和本質聯系的有機整體。改革開放以來,基于會計核算方面的改革較為成功,而在會計管理模式上的改革卻基本停滯不前,目前的會計管理模式,已經基本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因此,走一條符合中國特色的會計管理道路,已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是中國經濟改革繼續向前發展所面臨的一項緊迫而又艱巨任務。
一、會計管理模式的核心是會計管理體制
會計管理體制指的是某一國家或地區在某一時期按照其本身所在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參與財務活動,做出一系列制度和機制上的安排,包括對財務活動進行計劃、管理和控制,以及據此所形成并制定的會計管理準則。
1.會計管理體制的主要特征
第一,會計管理體制既包含了國家層面上宏觀的會計管理體制,又包括了企業層面上微觀的會計管理體制;第二,會計管理體制是一部分國家或地區依據其本身所處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進行的選擇;第三,如何更有效的計劃、管理和控制會計活動是所有的會計管理體制所面臨問題的核心;第四,會計管理體制可以判斷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并以此迅速做出調整與變革,即它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具有動態性。
2.會計管理體制的主要類型
在當今世界各國的會計管理體制中,大約存在兩種類型:其一是集中與立法管理型;其二是自我管理型。集中與立法管理體制是指政府主要通過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積極參與會計活動的管理,而會計職業團體在會計活動的管理中只起著協助政府管理會計活動的作用,在整個過程中并不占主導地位。所謂自我管理,是指政府除某些必要的立法外,將會計活動完全交給會計職業團體,由其自行管理,而政府對會計活動的干預較少。從未來發展的趨勢上看,集中與立法管理型和自我管理型的差異只是側重點不同而已,實行前者管理的國家在部分吸取“自我管理”的合理因素,而實行后者管理的國家也在部分吸取集中立法的內容。二十世紀末,我國提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在漸漸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目前,我國已形成所有制結構格局的多樣化,會計管理體制也正在從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
二、我國會計管理模式存在的一些問題
1. 會計信息缺乏真實性
我國會計主體的獨立性差,財務上的混亂收支現象得不到有效控制,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也十分嚴重。據了解,目前很多單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使我國的經濟秩序嚴重混亂,資本市場不能得到健康發展,降低了經濟體制的改革速度。
2.會計監管不嚴
現行會計管理體制的監督機制仍然存在許多尚待解決的問題。盡管會計工作方面的法規早已實施,會計人員執業的法制性、嚴肅性已躍然紙上,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的某些政府官員不承認會計人員的監督職權,強調會計“要為單位負責人負責”,使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賦予會計人員的職權成為一紙空文,會計工作沒有執法獨立性。
3.會計的管理模式不能適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
盡管對會計管理模式不斷進行修正和健全,但仍然沒有形成一個規范統一的標準,隨著部門預算的編制和國庫集中收付制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實踐中沒有將財政總預算會計和行政單位會計統籌考慮,影響了政府會計一體化的形成。
4.會計人員本身素質不高
近幾年來,財務人員迅速增多,但會計人員的整體與專業素質卻沒有太大提高。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的主要問題在于:有些會計人員并不具備專業的財務知識,甚至不具有相應的從業資格;有些會計人員對相關法律規定并不熟悉,又缺乏本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在日常的會計工作中馬馬虎虎,缺乏應有的責任心,喪失原則,自覺不自覺地違反國家的政策、法規,更難以對經濟業務進行正常的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其結果勢必對會計信息質量造成嚴重影響,造成財務信息失真等情況。
三、完善我國會計管理模式的對策
1.完善我國會計法律體系
會計法律體系的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在完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在基于《會計法》的基礎上,健全與之相配套的法律體系。應盡快出臺對虛假會計信息具體認定的法規,對各個環節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明確會計監督、審計監督的執法職責和權限,加大法律法規的執行、處罰和賠償力度,以保證《會計法》的權威和可操作性。第二,要建立健全會計法律監督體系,以此來加強會計人員法律責任的監督力度。第三,要利用當今時代飛速發展的信息技術,深入探究計算機應用給傳統會計模式帶來的發展與轉變,以此確定更有效的會計模式。
2.調整政府機關會計行政管理職能,明確政府部門會計管理責任。
適當調整政府機關的會計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的會計管理責任,使之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行政職能的轉變,落實真正屬于政府管理職能范圍的工作,以此杜絕出現政府各職能部門為獲得更多的管理權力而導致權力分散,或因互相推卸責任出現管理空位的情況。對于那些不屬于政府會計管理職能的工作,則應將全力移交給交給其他相關單位。
3.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
第一,要認識到建立政府會計人員自律性工作的重要性,并將從業的管理權力賦予會計人員,逐步建立起全社會統一的職業道德準則、規范和從業要求,建立起會計的自我規范機制,提高會計的自我規范意識。第二,明確被委派人員及會計核算中心人員的人事隸屬關系及待遇,對會計人員的上崗資格加強審定,完善會計人員的考核制度。
結語:會計管理模式對于一個國家的經濟具有重大意義。為了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進一步發展,加快我國會計管理模式的改革應該是堅定不移的選擇,這將會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以后的國際競爭舞臺上,帶來更加有利的影響。
參考文獻:
篇9
關鍵詞:市場經濟;宏觀調控;微觀規制;結構調整;政府
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建立規劃、金融、財政之間相互配合和制約的經濟機制,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基本平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實現對國民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與控制,是完善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目標。除此之外,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落實國家規劃提出的各項具體任務,調整經濟結構和調節社會分配,還需要與產業政策相配合,保持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項微觀規制的基礎工作。
一、總量調控與結構調整
實施宏觀經濟管理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其中,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總量調控和結構調整是政府經濟管理的兩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實施的宏觀調控主要是指對國民經濟運行總量調控,政府對國民經濟結構進行的調整則屬于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保持國民經濟運行的良好態勢,即保持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基本平衡,需要政府進行宏觀總量調控。宏觀總量調控又稱價值調控或信貸調控,是對社會總供給價值層面的調控,是通過控制貨幣總量而實現的對國民經濟運行的調控,其對宏觀總量的調節是要達到對宏觀供給總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間接約束社會總需求。宏觀總量調控的具體控制力表現在對貨幣發行總量、信貸供給總量、證券市場規模等方面價值總量的控制上及對銀行儲蓄和貸款的利率、銀行法定準備金率的直接變動。宏觀總量調控是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的重要表現,是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擁有宏觀總量調控的職責,卻并不需要天天運作這種對宏觀經濟干預的職能。只有在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偏離正常狀態和秩序時,即社會總供求出現明顯失衡時,才需政府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對國民經濟總量進行必要的價值調控。宏觀總量調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踐證實的。根據新古典理論,包括理性預期學派的觀點,政府的宏觀經濟職責只在于維持市場秩序,讓市場的價格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由市場利率和價格的升跌來調節投資、消費、信貸等等,政府不應為減少周期波動、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等目的而對市場的價格信號和資源配置進行直接干預。盡管至今在宏觀經濟理論的研究中,還有不少人傳承新古典理論,主張自由市場經濟,反對宏觀調控,但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踐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對政府宏觀調控的聲音早已銷聲匿跡。
需要明確的是,宏觀總量調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認的,而宏觀總量調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這就是說,在政府發揮宏觀經濟管理作用中,總量調控的作用是顯著的、必要的,但卻不能解決國民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所有問題,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觀經濟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兩大基本面來說,總量調控只能解決總量問題,即解決經濟的過熱或過冷問題,解決投資總規模的過大或過小問題,解決國民經濟發展已經或可能偏離基本運行軌道的問題,等等,不能用于解決經濟結構調整的問題。因此,不能將經濟結構調整混同于宏觀總量調控,不能期望通過總量調控改變國民經濟結構,總量調控肯定影響經濟結構調整,但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區別于宏觀總量調控,經濟結構的調整不可用總量調控替代且不同于總量調控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內容。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社會生產的兩大部類包括物質生產,也包括勞務生產。兩大部類的平衡包括國民經濟運行中所有產業供給與市場需求間的結構平衡。這種結構平衡不僅是在價值層面上探討總量平衡關系,而是對實際生產能力的結構的適當要求,并在整個國民經濟運行范圍內要實現結構平衡。這其中,所有的供求結構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要求。正是從滿足生活消費的需求出發,才產生對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的結構平衡要求。這就是說,為實現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產品供求結構都只是一種邏輯對應關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費品生產適當的基礎上一層接一層展開的生產消費品的生產供給與市場需求間的結構對稱要求。由于生產生活消費品是生產的最終目的,生活消費品的供求結構平衡是社會最基礎的供求結構平衡,所以,在調整社會生活消費品需求方面,對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結構平衡的影響最為基礎和最有連鎖反應效力。
因此,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應從滿足社會生活消費品需求出發,不斷地對國民經濟的結構進行調整。這種結構調整與總量調控有別,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觀規制的基本特征
對國民經濟進行結構調整屬于微觀規制。微觀規制包含調整結構,卻不只是表現在結構調整方面,還有更多內容。但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多層面上發揮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作用,微觀規制不同于宏觀總量調控的特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長期性
宏觀總量調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進行結構調整的微觀規制具有長期性特征。在實際工作中,不論政府的微觀規制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的哪個層面,都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必須長抓不懈的內容。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劉樹成指出:“節能減排,以及把住土地閘門等,本屬于政府的微觀規制職能。我們常說把住兩個閘門:一個是信貸閘門,一個是土地閘門。信貸閘門屬政府的宏觀調控問題,而土地閘門屬政府的微觀規制問題。但由于政府的微觀規制是‘政府’的職能,很多人就將其視為‘宏觀’問題而歸入宏觀調控職能中。這樣一來,不利于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的貫徹執行。因為宏觀調控是針對經濟運行的短期波動和變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據經濟形勢的‘冷熱’變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時松時緊。但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等這些屬于微觀規制方面的長期任務,卻不能時松時緊,而必須‘長’抓不懈?,F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緊了節能減排和土地利用等審批工作,因此經常有人問,什么時候宏觀調控可以轉松。其意思是,什么時候節能減排的審批門檻和土地閘門可以放松。所以,要把節能減排和把住土地閘門等這些政府的微觀規制從宏觀調控中剝離出來,以利于‘長’抓不懈,下大力推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p>
(二)針對性
宏觀總量調控對微觀經濟實體的影響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針對性;而微觀規制在國民經濟運行各層面的作用都具有約束被規制者的針對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鋪天蓋地,而是針對具體的局部解決具體的規制問題。如,結構調整要解決鋼鐵產能過剩的問題,就要有針對性地對鋼鐵產業進行有效規制,做出具體的減少產能的安排并落到實處,直至達到調整目的。
(三)績效性
宏觀總量調控對國民經濟運行的影響具有時效性,一旦情況發生變化,宏觀總量調控必須極為迅速地隨之變化,而在此之前的調控即失去時效,不再有延續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而微觀規制是長期性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具體內容,因此,微觀規制具有政府實際工作成果的績效性,是長期的工作積累,與宏觀總量調控的時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對土地資源的微觀規制,是長年不斷的工作內容,而控制好土地資源,就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績效。
(四)法制性
宏觀總量調控是對國民經濟運行做出的價值調控,雖然是依法實施的經濟調控,但這種調控并不體現具體的法律規制,而更多的是經濟政策層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準確地講,宏觀總量調控表現出很強的政策性,是國家主要宏觀經濟政策走勢的集中體現。但對微觀規制來說,不論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據具體的法律法規條款辦事,不可能脫離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微觀經濟實體進行規制,因此,就這一點而言,與宏觀總量調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現不同,微觀規制具有鮮明的法制性,表現為任何規制都要嚴格地按相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于是,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為具體承辦的政府部門就要依法接受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嚴格制止未經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五)基礎性
宏觀總量調控治標不治本,因此,具有時效性和熱點性,而不能在對國民經濟的調控中直接觸及和解決運行基礎的建設問題。凡進行宏觀總量調控,都必定要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成為一段時間內的經濟熱點問題。但與宏觀總量調控的治標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擔的各方面的微觀規制任務,都是既治標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嚴格的說,政府在宏觀經濟管理中實施微觀規制是為解決國民經濟運行中各方面的基礎問題,具有基礎性特征。如,政府對電力業務許可證的頒發,就是一種基礎性的規制電力行業經營與發展的宏觀管理手段,可以通過這一手段的運用達到有效約束電力行業的發電企業、輸電企業和供電企業的生產規模、技術進步、網點分布等直接的規制目的。
三、微觀規制的多層面表現
政府微觀規制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的多層面進行調整。其職責是市場經濟體制的賦予,是國家法律的規定,是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的落實。
(一)調整經濟結構
保持經濟結構平衡是保持國民經濟運行良好態勢的基本面。微觀規制的長期任務之一就是保持經濟結構平衡,因此,政府微觀規制的工作重點就是要不斷地根據經濟運行的情況變化調整經濟結構,基本實現國民經濟運行中經濟結構的動態平衡。通過具體的協調工作,運用適當的產業政策,政府調整經濟結構微觀規制的成效表現為:一方面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另一方面保持市場供求結構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資源。除土地資源外,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還有:石油、煤炭、礦山、河流、風力、海洋、森林、野生動物,等等。耕地是最寶貴的土地資源,保護耕地是全國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憲法的規定,農村耕地是農民集體的生產資料,歸農民集體支配。但各級政府對農村耕地的保護是義不容辭的,必須落實到實處。無論何時何地,保護耕地都是政府微觀規制的重要任務,是政府經濟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農民集體所屬土地由各級政府負責支配。政府對土地資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觀規制權力,是政府參與國家經濟建設和干預國民經濟運行的重要途徑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關,就是做好宏觀經濟管理中最基礎的微觀規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國民經濟運行在實體經濟領域不發生大問題。至于其他自然資源的宏觀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專職部門負責。肩負重任的政府職能部門必須依據國家法律,認真履行微觀規制職責,按國家規劃妥善配置各類自然資源,以滿足國家經濟建設的需要。
(三)創辦政府企業
政府企業亦稱公營企業、公共企業、公企業,是政府財政直接投資設立的企業。歐洲共同體在1980年的法規指南中明確地對各個國家都存在的公營企業,即政府企業,界定為:政府當局可以憑借它對企業的所有權、控股權或管理條例,對其施加直接或間接支配性影響的企業,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創辦政府企業可直接調整國民經濟結構,穩定和維護市場秩序,滿足居民對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業屬于規制經濟范疇,是政府實施微觀規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的重要表現。在世界各國,幾乎無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業構成的規制經濟,只是各國之間的規制經濟占國民經濟的比重有些差別。目前,世界各國的發展趨勢是,中央政府企業的數量相對減少,而地方政府企業的數量相對增多。只要直接為民眾服務的責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責任設立企業以滿足社會需求。有關國家安全的生產部門,自然壟斷行業及提供重要的公共產品與服務的產業,應是政府設立企業的主要領域。
(四)實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對國民經濟運行的服務還表現在需要實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 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工商行政管理體現政府部門對微觀經濟實體進入市場經營的基礎服務,為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及其他必須辦理的手續。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務是微觀規制,也是對企業資格的確認。在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時代,政府要對微觀經濟實體的各方面服務做到周全而細致。
2 就業資質管理。在規范的勞動力市場,必定要突出表現政府的微觀規制作用。這就是政府要對勞動力進行社會保障性質的就業培訓,還要對各種就業的資質給予確認。政府的這方面工作亦屬于微觀規制的內容。這是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對勞動力市場給予的規制,是政府引導勞動力市場走向規范的重要舉措。
3 行政許可證管理。建立行政許可證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微觀規制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立的行政許可證制度是我國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的重要內容。由中央政府授權的各專門機構實施的各類行政許可證管理對規范市場和推動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4 反壟斷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建立的政府反壟斷組織機構,負責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反壟斷管理。政府的此項工作屬于微觀規制,是市場走向成熟時產生的微觀經濟對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 文化市場管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市場是一個特殊的市場,政府對文化市場的行政管理是一種特殊的市場管理。因此,政府對文化市場的行政管理也屬于政府微觀規制。在這一領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復雜的規制內容。做好文化市場的規制工作,對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6 價格管制。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絕大部分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要市場化,但還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價格。依據相關法律,政府對這方面管制價格的行政管理,也屬于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微觀規制工作。
(五)保護生態環境
保護生態環境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政府的微觀規制職能必須體現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具體工作中。十一五規劃綱要指出:各地區要切實承擔對所轄地區環境質量的責任,實行嚴格的環??冃Э己恕h境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政府要將環保投入作為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并逐年增加。健全環境監管體制,提高監管能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實施排放總量控制、排放許可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清潔生產審核、環境標識和環境認證制度,嚴格執行強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制度。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和企業環保信息公開制度,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并監督環保。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建立社會化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運用經濟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積極參與全球環境與發展事務,認真履行環境國際公約。
(六)保護知識產權
保護知識產權是現代市場經濟中極其重要的政府微觀規制內容。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各級政府保護知識產權的微觀規制工作,十一五規劃綱要要求做到:加強公民知識產權意識,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加強計量基礎研究,完善國家標準體系,及時淘汰落后標準。優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發展專利、商標、版權轉讓與、無形資產評估等知識產權服務。
四、微觀規制的放松與改善
在市場經濟體制的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中,微觀規制是重要的基礎,也是政府工作職責的表現。根據國民經濟運行不斷變化的情況,政府的微觀規制運作也要適應變化的情況及時做出放松規制或改善規制的相應安排。
(一)微觀規制的放松
實施微觀規制是政府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手段對國民經濟運行各層面不同程度的強化干預的表現。在國民經濟運行較為順暢的時期,政府微觀規制的干預范圍可以有所收縮,干預強度可以有所減弱,這就是所謂的微觀規制的放松。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為戰爭的需要,美國政府投資設立2000多家政府企業,專門生產軍火和其他軍用物資,待戰爭結束后,這些企業全部被政府賣掉,這就是微觀規制放松的典型實例。在我國的市場經濟建設中,根據發展的需要,如果將一項原先政府嚴格規制的項目降低控制強度,那就是單一項目的微觀規制的放松。如,在我國改革后,起初是政府管制全部旅游景區的門票價格,而現在只是對少數著名旅游景區的門票價格進行管制,這就是比較明顯的政府微觀規制的放松。
篇10
一、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障制度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必要的制度保證,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基礎工程。隨著我國的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換,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的社會保障制度也已經由原來的現收現付模式向部分積累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轉變,這種轉變就是我們所說的社會保障制度的變遷問題。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制度,是公共選擇的結果,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自身實踐活動的發展而不斷發展變化。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現代化社會的一個重要標志,在社會經濟運行中起著“減震器”和“安全網”的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愈來愈重要。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從國情出發,積極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以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制度總體框架。從目前發展的情況看,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人數已從1998年底的1.12億人擴展到現在的1.29億人;失業保險的覆蓋人數也由0.8億人擴展到近1億人,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數從70萬人增加到128方人;目前已有1400多萬人從原來的公費醫療和企業勞保醫療轉向新的醫療保險制度;此外,全國600多個城市普遍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兩年來先后有300多萬城市低收入居民得到救助。社會保障制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作出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來說,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目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還存在一些問題:(1)社會保障的主要承擔者仍然是企業事業單位。目前職工的養老、醫療、失業等仍由企業來承擔、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和退休人員、下崗職工的日常管理工作仍主要由企業來承擔。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本來要靠企業、社會、財政三方面共同籌措,但由于企業(特別是一些困難企業)和社會分擔的部分沒有很好落實,一些下崗職工不能及時足額領到基本生活費的現象仍然存在。(2)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所需的資金缺口還比較大。例如,近幾年來,參加社會統籌的企業離退休人員每年新增200多方人,養老金支出數額越來越大。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保障沒有資金積累。同時,由于養老保險覆蓋面窄,因企業的經營狀況不好而導致養老保險費收繳率低,沒有實行全國統籌,地方之間的基金不能調劑使用,因此部分省份的養老保險基金有了支付缺口。盡管兩年來中央政府下了很大決心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幫助地方解決拖欠養老金的問題,但一些地方舊的拖欠未了,新的拖欠又來,極大地影響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3)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不夠規范,尤其是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不夠規范。例如,按照中央政府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要實行全額證繳,但是目前部分地區仍實行差額繳撥的辦法,造成企業擠占、減發或拖欠基本養老金的現象時有發生。此外,對會保障基金沒有納入財政統一管理,省級地區間基金調劑受到了很大限制。在企業和政府之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對于社會保障的責任劃分也不夠明確。(4)社會保障制度的涵蓋面還很窄,基本上集中莊城市的公有制單位中實施,就是在城市中、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蓋范圍也有待擴大。比如,在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過程中,一些沒有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以及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下崗職工或失業人員,他們中的一部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卻還沒有進入這條“最低保障線”。如此等等。上述這些問題的存在,使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大打折扣,沒有起到應該起的作用。我們把它稱為社會保障制度的失效或低效。
二、市場調節失效與政府調節失效的交替作用導致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低效率
上述的分析表明,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從總體來看,社會保障制度在由舊的制度安排向新的制度安排轉換的過程中,它的總體效率還比較低,還不能真正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需要。我們認為,目前社會保障制度低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是市場機制調節失效或低效的結果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公共選擇的產物,具有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的特點,即具有社會性、非競爭性和非排它性的特點。這一特征使社會保障制度無法完全通過市場調節來實現高效率.我們把它稱為市場調節失效。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市場經濟高效率配置資源的前提條件是競爭性和完全信息的市場結構。而社會保障作為一種社會穩定的制度安排,從它誕生的那天起,就具有一種社會性。這種特性決定了制度的供求是不對等的。政府希望全體公民都加入到這種制度中來,而公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更多的是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單純依靠市場機制調節難以把社會保障制度的覆蓋面擴大,市場在這里的作用非常有限。第二、市場機制的調節是一種自發的、具有盲目性的調節,它會造成資源的浪費。而社會保障制度所要求的安全性決定了社會保障制度調節的計劃性。因此,單純依靠市場調節存在著風險,并不十分可靠。第三、市場的調節是一種短期的調節,而目前社會保障體系建立的主要癥結是長遠目標與短期應急措施之間的矛盾;在制定長遠發展目標時,側重經濟效率,強調個人責任和個人脹戶積累,分流企業負擔和國家負擔;在決定短期應急措施時,側重社會安全,強調穩定壓倒一切,強調政府責任,財政倉促應對,這很容易出現“個人依賴企業,企業依賴政府,地方依賴中央”的局面。這個矛盾依靠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無法解決。第四、市場經濟是有理性的主體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社會保障制度則是側重于追求社會效益的制度安排,因此無法單純依靠市場機制來獲得這種制度安排所需要的資金積累。同時,社會保障制度由舊的制度安排向新的制度安排的過渡中產生了大量的轉制成本,這種轉制成本也無法通過市場機制來自動消除;第五、市場機制自發作用的結果就是優勝劣汰,從而會產生失業、分配上的兩極分化等社會問題,社會保障制度就是為解決這些問題才出現的一種制度安排。由此,我們可以推斷:依靠市場機制不可能解決其自身產生的問題。因此,我們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必須有政府的參與。
2.是政府調節失效或低效的結果
以上已經論證了社會保障作為一種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離不開政府的扶持和投入。但由于種種原因,政府在這方面的職能并沒有真正發揮出來,有些職能還被不斷削弱,甚至帶來了一些負作用。我們把它稱為政府調節失效或低效。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政府調節的失效或低效是由于政府行為本身的失當引起的。政府的職能就是矯正市場的失效或低效,但在市場失靈的領域,政府往往用簡單的、單一的行政手段或政府壟斷的方法作為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表現在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中,就是政府包攬一切,依靠政府投入大量社會資源來維持,造成了社會保障制度的生產效串低下。盡管為社會提供了福利,但因其本身就是靠犧牲可能更大的原有社會福利換來的,結果可能是社會總福利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其二、政府調節的目標可能不正確。這隱含著兩種可能:一種是政府行為本來就目的不明,導致政府確定的目標也是不明的。比如,如果政府行為不是以社會福利最大化為目的,那么制定的目標也必然是一系列并不是以社會福利增加為目的的目標。這些目標的實現,自然是不管好與壞,都會導致政府行為的失效。再比如,社會保障制度要達到什么水平?多大的覆蓋面才合適?等等,并不是很明確,因此制定的政策和采用的調節手段也就不那么確切。另一種情況是政府行為目的已明確是追求社會福利最大化,但出于不能正確認識市場經濟的社會經濟背景,不能正確認識在市場經濟下實現技會福利最大化所必須遵循的規則,從而選擇了不正確的追求社會福利最大化的道路或途徑,制定了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要求的目標。反映在社會保障中就是政府往往一廂情愿地指望企業能自動完成社會保障的責任,這種不正確的認識帶來一些不良的后果,因為需知目標與實現手段和途徑總是緊密結合的,錯誤描述目的的目標和實現這種目標的手段,執行結果會高目的差之千里。要使政府制定的目標正確,前提是具備完備的信息、正確的決策。前一點是最經常得不到滿足的,再加上正確的決策還受人的主觀能力影響,因而政府行為也往往具有天生失效的特征。其三、政府進行既定目標的行為后,其他市場主體能否受影響、誘導、督促而相應行為,并客觀上整合形成與目標設想一致的市場經濟運行,并不由政府行為完全決定,而是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因為在市場經濟中,個人、企業等市場主體有自己的目標,因而不一定能按照政府意愿行為,一旦市場主體的行為或各市場主體行為的整合與政府設想的目標出現偏離,就意味著政府行為的失效。其四、政府責任的不完全性,使社會保障制度的覆蓋面估窄。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窄帶來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社會保障機構不負責非國有經濟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非國有經濟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無人真正過問,因而城市中的非國有企業為降低自己的勞動成本而寧愿把收外地民工,也不愿把收下崗分流人員;另一種情況是,政府也要求非國有經濟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但非國有經濟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基本主要由非國有企業本身及受保障者自身來積累,政府并不管,而社會保險制度實際上應該是由政府、企業、受保障者三個方面共同建立的,政府不負責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就等于把非國有經濟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壓力主要是轉移到了非國有企業身上,在這種不合理條件的誘導下,導致了勞動力無法真正實現流動。其五、政府行為的偏差導致不規范的行為。政府的產生和職能,其本來自的和意義在于代表全體社會成員的意志和利益的,建立并維護市場經濟制度,實現社會整體福利的最大化。但是,政府歸根結底仍然是經濟人的一種特殊集合體,經濟人行為特性必然會在政府運行中體現出來,表現為各種政府官員追求權力最大化,各級政府部門追求規模最大化,以此來謀求個人或小團體利益的最大化。既然政府在運行中可能會逐步形成本位利益,那么,在這種本位利益的驅動下,政府行為就會出現偏差,甚至為了本位利益而不惜損害乃至修改由它制定的規則,使政府的理制度違法活動“合法化”。這種現象在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中就表現為政府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導致社會保障資金被挪用甚至被貪污的現象時有發生,極大的損害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功能。
正是由于上述兩方面效應綜合作用的結果,使得社會保障制度達不到應有的作用。因此,在社會保障制度的變遷過程中,有必要重新來定位政府的職能。
三、政府職能在社會保障制度變遷中的重新定位
1.政府在社會保障制度由舊的制度安排向新的制度安排的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社會保障制度的社會性特征決定了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和實施的主體是政府。現已推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都毫無例外地把提供社會保障納入政府的職能范圍,這就把社會保障活動與宗教團體、民間慈善機構所舉辦的救助活動區別開來。盡管在一些國家中某些社會保障項目由民間團體、社會組織來舉辦,但也是在政府的倡導和資助下進行的。尤其是發達的社會保障制度,沒有政府來主持實施是不可能的。
(2)政府在建立公平的制度方面有著特殊的作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由于制度變遷,必然會導致利益的調整和再分配,沒有強有力的政府進行組織,純粹依靠市場交易,特別是不規則不均衡的市場交易制度來進行,其結果,要么是原有的利益的再調整和再分配無法實現,新的制度創新被擱淺;要么是形成一種保留既得利益集團權力的基礎上的不公平的新制度,背離原來制度變遷的目標。新的社會保障制度既強調效率,也兼顧公平,這就需要對原有分散管理的社會保障制度統一起來,使它具有規模經濟的效應。這個統一過程實際上就是利益的調整過程,沒有政府強有力的組織是難以達到預期目的的。
(3)政府在制度創新方面有著十分重要而特殊的、其他市場力量不能替代的作用。中國的社會保障體制的改革作為這種根本性的經濟體制轉變的重要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所有制結構調整、企業制度改革、財稅制度改革等其他方面改革的影響,不能不考慮經濟結構調整,如產業結構調整、地區經濟結構調整、城鄉經濟結構調整等所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在這種社會經濟背景進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明顯存在著路徑依賴的現象。在路徑依賴中,至關重要的是初始道路的選擇和初始選擇后最初的活動效果。一旦初始效果為人們接受,便會自我強化油我放大,由舊的社會保障制度向新的社會保障制度的轉換就很容易實現。而政府在建立新制度方面具有比其他市場主體更強的路徑引人優勢。也就是說,在有政府強有力的參與下,能夠加快制度創新的速度。沒有政府的組織領導,許多制度將無法建立。
2.規范政府在社會保障制度變遷中的職能
(1)政府規范制度的職能。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在于社會保障的強制性,這一強制性必須通過國家立法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證。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窄和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率低的問題,究其原因,關鍵在于社會保障的立法滯后。主要依靠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和經辦機構通過行政手段和宣傳動員的做法,只能得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政府現在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規范制度。一方面應充分依靠現有法律、法規,理順和規范現有法律、法規;另一方面,應加快專項立法特別是加快地方立法,依法推進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依法規范社會保障制度的運作。此外,在政府規范制度的職能方面,還應特別注意明確政府與企業、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責任。尤其是要解決政府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角色錯位。政府的責任更多的應體現在裁判員的角色上,為社會保障的運行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給社會保障的運行進行嚴格的監督。
(2)明確政府自身的責任,承擔應該承擔的職責。改革是有成本的,關鍵的問題是由誰來承擔改革成本。有人認為,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就是把社會保障從政府中分離出來,因此,政府不應該承擔改革的成本。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改革成本有兩種:~種是由舊的制度向新的制度轉變過程中所產生的成本,稱為轉制成本;另一種是社會保障制度運行過程中所需要的正常費用,稱為運行成本。政府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主體,對改革成本特別是社會保障制度的轉制成本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過去國家沒有給勞動者積累保障基金?,F在提出解決轉制成本的思路很多,比較共同的看法是考慮變現一部分國有資產用于社會保障支出。因為這部分國有資產正是那些現在退休或準備退休而無法繳納社會保障費的一部分職工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時創造的財富,體現為國有資產的一部分,現在將之變現,用于社會保障支出,是合情合理的。我們認為采取非常措施彌補由于歷史上國家對職工的“隱性負債”而形成的資金缺口(轉制成本)是必要的。此外,從目前看,中央財政對一些下崗、事業人口集中的老工業基地、西部經濟落后地區進行補貼也是必須的。事實上,政府在這些方面已付出巨大的努力,在1998年和1999年兩年時間里,僅中央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資金就達521億元,在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總額中,各級財政投人邵分,1998年占66.9%,1999年上升到71%。中國在財政預算里安排的社會保障性開支,這幾年增加很多,1999年在整個財政收入里用于社會保障的資金支出已經接近11%。這對于社會保障制度的轉制起了積極作用。但是,我們認為,政府在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的同時,必須注意防止另一種傾向,就是政府責任的擴大化,希望政府什么都包攬起來,使政府就像救火隊,顧此失彼,疲于奔命,這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也是不利的。應該通過制度規范各個社會保障主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