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證券范文
時間:2023-04-11 13:49:5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國信證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國信證券作為領先的綜合證券公司之一,隨著業務不斷拓展,公司的管理者和核心業務人員頻繁出差、參加各類會議,同時他們每天又需要處理大量的公務與信息,傳統的電腦信息系統已無法完全滿足他們的需求。為此,國信證券選擇了黑莓移動商務解決方案,建立了移動辦公平臺,為近200名企業管理者和核心業務人員配備了黑莓智能手機,成功實現了安全可靠的移動郵件、移動辦公及內部業務的移動化管理。
國信證券CIO 廖亞濱介紹,黑莓擁有領先的企業級郵件解決方案,它支持真正的push mail,具有高效的郵件壓縮處理方式,從而保障了數據快速和穩定地傳輸。值得一提的是黑莓的安全性,黑莓支持無需服務器到互聯網的連接方式。在服務器和黑莓手機的數據傳輸過程中,端到端采用AES256加密,中途不解密,只有服務器和手機擁有傳輸密鑰。
廖亞濱介紹,目前國信證券移動辦公平臺注冊用戶135人,包括公司高管,部門、營業部總經理,投行保代,其他經常出差的同事。移動辦公平臺最常用的功能包括:郵件、公文審批。平均每天約40人次使用黑莓手機進行公文審批,部分用戶使用黑莓審批的文件數目甚至超過了電腦。
篇2
從交易個股來看,單筆成交金額最大的前三只股票分別為九州通(600998)、國投新集(601918)和長江電力(600900),成交金額分別為5.27億元、1.4億元和1.05億元。
這些交易中,折價率最高的為15.11%,較上周江蘇曠達14.8%的折價率下滑了0.31個百分點。該筆交易發生在5月2日成交的雛鷹農牧(002477)上,當日雛鷹農牧成交66.01萬股,成交金額1035萬元,成交價15.68元,收盤價18.47元,賣方席位為中原證券鶴壁興鶴大街營業部、買方席位為中信證券北京安外大街營業部。此外,折價率超過10%的股票有14只股票,較上周減少1只,分別為杭鍋股份、新大新材、亞盛集團、重慶實業、量子高科和瑞貝卡等。而此前連續上榜的江蘇陽光、貝因美等折價率也超過10%。
上周在大宗交易現身的*ST園城本周繼續上榜。5月2日該股成交90萬股,成交金額945萬元,成交折價率6.67%,賣出營業部為華創證券貴陽中華北路營業部,買入營業部為第一創業證券佛山綠景三路營業部。
在這些交易中,以下交易值得關注:
二六三現身大宗交易:二六三(002467)5月3日發生8筆大宗交易,合計成交448.66萬股,成交金額1.3億元,成交折價率均為5%。賣方席位均為國信證券北京平安大街營業部,買方營業部分散在華泰證券、第一創業證券、光大證券等多家營業部席位,并無規律可循。
二級市場上,停牌兩個月的二六三于5月2日刊登了《重大資產購買議案公告》,公司股票同時復牌,由于在停牌期間公司推出高比例分配預案。受雙重利好消息提振,公司股票開盤即住漲停板,并于5月3日連續封漲停。從盤后龍虎榜來看,國信證券北京平安大街營業部5月3日賣出金額最多,達到1.31億元。這一金額與其大宗交易的賣出金額相當。
從基本面來看,公司是一家國內領先的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和商務人士的綜合通信服務提供商。本次重大資產購買方案為公司擬通過全資子公司二六三網絡科技以8000萬美元購買iTalkHoldings持有的iTalk公司66.67%的股權以及DTMI、iTalkBBCanada和iTalkBBAustralia100%的股權。若此次交易完成,二六三將持有iTalk公司100%股權。
二六三自2010年上市以來股價出現波段下跌的走勢,從最高位算起股價最低時遭腰斬,此次受利好帶動連續漲停,股價已向上突破下降趨勢上軌,但投資者應避免追高。
定增機構拋售興蓉投資:興蓉投資(000598)5月2日發生兩筆大宗交易,合計成交440萬股,成交金額3322萬元,成交折價率均為6.94%,賣出席位均為機構專用,買入方則為中金公司深圳福華一路營業部。
4月24日,興蓉投資2.29億股限售股解禁,這部分股票為公司2011年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19.90%。因此,拋售的機構很可能就是當初參與定增的機構。
篇3
“3酷事件”--奇虎360和酷派合作糾紛事件。我們認為因為互聯網公司在傳統硬件領域的缺失,自己重新打造一條體系太慢、投入太大、回收周期長,最佳方式就是找該領域的強者合作,而酷派正是傳統硬件領域有實力者,所以酷派成了互聯網公司們的貨??崤傻墓?、積累的硬件研發制造技術、銷售渠道三大優勢是互聯網公司短期內難以企及的。
硬件領域相對是藍海
截至2015年8月,行業中軟件(包含互聯網)和硬件公司差別很大,硬件公司只有1205家,而軟件公司達到9283家。同樣,軟件領域投資公司數目4220家,硬件公司636家?,F在的創業、VC重軟件輕硬件。我們認為硬件領域反而是創業者和投資人的機會,由于硬件創業難度高、但是市場需求大;硬件領域創業相對軟件領域還是藍海,機會很多。
互聯網公司做硬件尚欠硬實力
1.硬件開發技術難度高于軟件的復雜程度。
2.商業模式不再適用:抓用戶、提流量、再變現的互聯網邏輯在硬件領域行不通,想通過智能硬件獲得用戶,再想辦法變現的商業模式有待驗證。
3.供應鏈管理缺失:軟件領域沒有庫存的概念,而硬件領域一款產品的滯銷就有可能導致公司破產。軟件領域的產能沒有限制,只需增加服務器即可,邊際成本基本為零,而硬件領域1萬臺出貨量和1000萬臺出貨量有質的區別。
智能硬件是新一波科技浪潮互聯網3.0的基礎
從產業的角度看,互聯網發展經歷3個階段?;ヂ摼W1.0是線上的傳播信息,表面上是信息傳遞,本質是為人類提供一種新的生產工具,代表企業有百度、新浪等信息類網站。互聯網2.0是電子商務為主的O2O,是用線上信息傳播渠道對接線下服務,本質上是對接人,用信息驅動服務促使社會生產力的變化;代表企業有阿里巴巴、京東、58同城、趕集網等?;ヂ摼W3.0是利用線上信息傳播渠道對接所有物體信息,本質是用信息驅動生產關系的變化。表現形式就是各種去中心化、共享經濟,代表企業有Uber、Airbnb。
中國有能力掀起全球硬件浪潮
我們認為中國有實力成為科技浪潮的弄潮兒。簡單來說有以下4點原因:1、2025中國制造的政策推動機器人替代人工浪潮;2、以80后、90后為主的消費升級帶來市場需求;3、1998年以來的高校擴招儲備了大量工科人才;4、以深圳為代表的世界制造工廠提供電子元器件生產制造。
篇4
2000年12月,哈爾濱市珠江公司(本案原告)與國信證券公司北京市某營業部(簡稱國信證券)簽訂證券交易委托協議。該協議第44條規定:“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據該協議,原告在國信證券開立戶名為珠江公司的3375號資金賬戶,并存入大元股票400多萬股,新華百貨股票100多萬股。
2001年1月5日,原告與北京首創信保投資管理公司(簡稱首創公司)簽訂委托理財協議:首創公司委托珠江公司理財,委托資金金額為5000萬元,期限12個月;首創公司在國信證券開立戶名為首創公司的3435號委托理財資金賬戶;委托期限屆滿,原告應支付首創公司5000萬元本金及投資回報。據該協議,原告及首創公司給國信證券出具一份特別授權委托書: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對監管賬戶(即3375號賬戶與3435號賬戶)進行修改資金密碼、提取現金、拆戶、撤銷指定交易、轉托管等操作,并在發生下述有關情況時單獨行使雙方的權利:1.托理財協議書中的債務人未能在2002年1月5日前清償全部債務;2.監管賬戶內的資金余額及股票市值總額等于或低于1億元,珠江公司不能及時補倉;3.監管賬戶內的股票全部為PT股票。
后來,原告向哈爾濱市法院起訴稱:原告與哈爾濱市興業公司分別于2000年12月1日、12月12日、12月15日簽訂托管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由興業公司為原告的資產進行運營,原告按一定比例支付報酬。合同簽訂后,興業公司利用原告在國信證券投入的股票進行證券交易,以實現原告資產增值的目的。后來,原告發現其在國信證券的上述股票全部被轉入他人賬戶。興業公司與國信證券未經原告書面同意就將原告名下股票轉給他人,屬侵權行為。
被告辯稱:2001年3月16日,原告與首創公司簽訂委托資產管理擔保協議,約定以原告的3375號賬戶內股票作為擔保并全部并入首創公司指定的4705號資金賬戶。同日,原告持上述委托資產管理擔保協議及授權委托書等文件到國信證券辦理了股票并戶手續,將3375號賬戶股票全部轉至4705號賬戶。國信證券并沒有實施侵犯原告對3375號賬戶內股票的權利,因此也不與興業公司構成共同侵權。同時,原告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原告與國信證券之間的糾紛應依雙方事先訂立的仲裁協議由仲裁機構管轄。
[點評]
本案的爭議焦點之一在于原告與國信證券之間的糾紛應由法院管轄還是仲裁機構管轄,即國信證券的管轄權異議能否成立。我認為,國信證券的管轄權異議能夠成立。我國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該法第二條對仲裁管轄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庇腥苏J為,因合同關系產生的糾紛固然屬于仲裁管轄的范圍之內,而因侵權行為產生的糾紛則不受仲裁協議或者合同中仲裁條款的限制。本案系侵權行為而非合同關系提起的訴訟,因而不受合同中仲裁條款的限制。我認為,這種觀點是錯誤的,理由如下:
第一,從仲裁法第二條的字面含義來看,仲裁管轄的范圍既包括因合同關系產生的糾紛,也包括因侵權行為提起的糾紛。民事權益可以分為財產權益和人身權益兩大類。與此相對應,按照爭議所涉民事權益的不同,民事糾紛可以分為財產權益糾紛和人身權益糾紛兩大類。對于其中的財產權益糾紛,還可以按照產生的原因將其細分為合同糾紛、因侵權行為產生的糾紛、因無因管理產生的糾紛、因不當得利產生的糾紛、因締約過失產生的糾紛等。因此,仲裁法第二條所謂的“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因侵權行為產生的糾紛。由于侵權行為的客體包括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侵權行為產生的糾紛包括因侵權行為產生的人身權益糾紛和因侵權行為產生的財產權益糾紛。從嚴格的意義上講,仲裁法第二條所謂的“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因侵權行為產生的財產權益糾紛,而不包括因侵權行為產生的人身權益糾紛。
第二,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并沒有規定受損害方有權選擇法律責任的解決方式。在實際生活中,經常會發生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現象,即行為人實施的某一行為同時符合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具有兩者的雙重屬性,從而導致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同時產生。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承認了這種責任競合的現象:“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據此,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要求加害方承擔何種形式的法律責任,但是受損害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的情況下對因違約行為而產生的侵權責任的解決方式并無選擇權。因為,法律責任的形式與法律責任的解決方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法律責任的形式包括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而法律責任的解決方式包括訴訟的方式、仲裁的方式、協商或者調解的方式等。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只是規定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要求加害方承擔何種形式的法律責任,并沒有規定受損害方有權選擇法律責任的解決方式。在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解決方式(仲裁)已經作出約定的情況下,原告仍然向法院提起訴訟,顯然是一種違反合同約定、出爾反爾的背信棄義行為,有悖于誠實信用原則,理應遭到禁止。
第三,判斷某一糾紛是否屬于合同糾紛,不能單憑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理由來決定。我認為,判斷某一糾紛屬于何種性質,應當從糾紛產生的原因與當事人所違反的義務這些實體方面來考察。如果單從原告的訴由這些程序方面來判斷糾紛的性質,就容易導致舍本逐末、倒果為因的錯誤。因為,糾紛在原告起訴之前就已經產生,其性質在原告起訴之前就已經確定,不應也不能以原告的意志為轉移。如果原告以違約為由起訴就說該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如果原告以侵權為由起訴就說該糾紛屬于侵權糾紛,那么,糾紛的性質就成了一種可以由原告隨意決定的東西。從案情來看,原告與國信證券之間的糾紛是在履行兩者之間證券交易委托協議的過程中產生的,國信證券是否違反該協議所約定的保管有價證券義務也是糾紛的核心所在,因此原告以侵權為由起訴不能改變該糾紛的合同糾紛性質。
當然,主張該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并不否認其也可以屬于侵權糾紛。因為,如前所述,因一方當事人違約侵犯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的行為具有雙重屬性,我們不能因為其侵權行為的性質而否認其屬于違約行為,正如我們不能因為其違約行為的性質而否認其屬于侵權行為。
篇5
金太陽是一款金融投資理財軟件,屬于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1994年06月30日,注冊地位于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2014年12月29日,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截止2020年3月31日)有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華潤深國投信托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股權投資(天津)有限公司、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融資融券;證券投資基金代銷;金融產品代銷;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等。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的企業有北京呈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楊麗萍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廣西梧州金桂珠寶首飾有限公司、安徽安澤電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來源:文章屋網 )
篇6
關鍵詞: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啟示
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的涵義
核心競爭力(CoreCompetence)這一術語首次出現在1990年,由美國經濟學家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哈佛商業評論》上提出的。證券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是證券公司所具備的一種或幾種使其在顧客提供價值過程中長期領先于其他競爭對手的能力,一個證券公司擁有的核心競爭力應該是企業獨一無二的,其它證券公司難以模仿。
世界上著名的證券公司建立核心競爭力一般需要10年左右,一般證券公司所需的時間更長。核心競爭力已經成為當今證券公司市場競爭成敗的關鍵因素,更是證券公司能否控制未來、掌握未來市場競爭主動權的根本。
我國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現狀及問題分析
資金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數量已達130多家,營業部近3000家,注冊資本金總額過1000億元。從整體來看,我國投資銀行資本普遍很低,20億元以上的僅10多家,所有證券公司的總資產不到7000億元,而西方主要投資銀行總資產額都在千億美元以上。
業務領域狹窄市場競爭低效無序
作為證券市場發達國家的證券公司重要業務內容的購并重組、金融顧問、資產證券化等,國內證券公司尚未屏蔽開展;證券公司的經營業務比較單一,以傳統的經紀、承銷和自營業務為主,大小證券公司之間缺乏業務分工,引發證券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
經營水平較差過分依賴行情
大部分證券公司的收入來源構成中,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收入占到總收入的80%左右。這兩項業務基本上依賴證券市場的繁榮,一旦市場長期低迷,證券公司就會陷入困境。根據興業證券的研究報告,其中,2002年全國證券行業按利潤總額計算虧損近26億元,全國虧損公司家數高達51家,行業虧損面近50%。
資產質量較差
截止到2002年5月底,我國98家證券公司的資產總額達到6413億元,凈資產達到916億元,凈資本達到456億元,不良資產率平均為50%,達460億人民幣。對證券公司來說,普遍的現象是資產質量差、代客融資、代客理財、歷史問題尚未處理、存在重大訴訟及擔保、若干事項無合理解釋。
依法經營觀念淡薄
在國外成熟市場上,證券公司出局時常發生。據深交所提供的數據,1961年至2001年,美國共有299家證券公司破產,平均每年6家,僅2001年就達12家??傮w上看,國內證券公司自覺守法經營的意識還比較弱,經營行為仍然不夠規范,缺乏有效的內控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美國三大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分析
美國三大證券公司美林、摩根斯坦利、高盛,核心競爭力主要表現為高超的經營管理和調整能力及多元化和特色經營能力以及金融創新能力。
高超的經營管理和調整能力
2001年美國證券業面臨嚴峻的考驗:全球并購業務量下降了49.6%,首次公開發行額(IPO)下降56.4%,標準普爾股價指數下跌了13%,Nasdaq綜合指數下降了21%,全美證券交易量減少25%?!?.11”事件進一步惡化了世界市場環境,證券業的三大巨頭,美林、摩根斯坦利、高盛,收益水平大幅下降。
三大國際證券公司在弱市中表現出了一流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調整能力。在2001年中,摩根斯坦利在全球購并市場中排名第二,IPO市場排名第二;美林則在購并市場中排名第三,在證券承銷綜合排名上名列第一,資產管理業務排名第一;高盛公司則在購并與全球IPO市場兩項業務上獨占鰲頭,均列世界第一,2001年最大的10起購并交易中,高盛作為財務顧問成功參與了其中8起業務。
多元化經營和金融創新
三大國際證券公司的收入主要來自于投資銀行、資產管理、主要交易以及凈利息收入等主要業務。其主要業務收入見表1。
美國、日本證券公司對我國的啟示
加強經營管理能力和調整能力
當前我國證券公司的業務主要是承銷、經紀、自營等傳統業務,收入來源主要依靠經紀和自營業務,受市場交投的影響較大,證券公司的傭金收入一直保持在50%以上。國際證券公司在業務多元化和特色化經營方面已遠遠走在我們的前面,提供高附加值的創新金融產品,提供優質服務,為客戶創造最大價值并從中獲利是國際證券業發展的主導方向。
提供多樣化的金融創新服務
國際證券公司的金融創新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在金融服務手段創新方面,利用IT技術,普遍引入網絡增值服務,實現證券業務與高新技術的高度融合;在業務創新方面,具備強大的新產品開發能力,對金融衍生產品及金融工程的運用非常成熟,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提供完整的金融創新服務。由于體制和政策的限制和證券公司缺乏創新能力,我國證券公司在金融創新方面幾乎是無所作為。
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管理效率
2002年,日本股票市場下跌慘重。日本三大證券公司底野村、大和、日興證券公司雖收入下降,但凈利潤卻實現增長。2002年中期,這些證券公司費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野村證券總收入下降44.4%,但利息費用和免息費用分別下降了53%和58.4%,公司稅前利潤由虧損轉為盈利。費用成本的降低主要歸功于管理效率的提高。
提高公司核心競爭能力
日本三大證券公司的經營宗旨都明確表明,要將管理資源集中于證券及相關業務。野村證券自2001年將業務部門整合為國內零售、全球批發以及資產管理三大部門,根據服務對象進行業務整合,提高經營效率。日興證券將商業銀行及抵押貸款等非核心業務出售,雖然造成60億日元的營業外損失,但提高了集團的資源配置效率,增強了核心業務的競爭力。
加強公司治理結構建設
2002年,日本各大證券公司加強公司治理結構的建設,增強管理的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如野村證券聘請了2名外部董事,并設立了有外部董事參加的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用以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設立了戰略管理委員會及其咨詢委員會,統一負責集團的戰略制訂和管理。
參考文獻:
1.林丹明.網絡經濟時代的證券市場透視.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
2.RONSEWELL著,姜法奎等譯.核心競爭力.華夏出版社,2003
篇7
國信證券本周晨會推薦了上海機場(60009),指出了公司成長性的看點,以及存在的兩個股價“催化劑”。
機場類個股歷來被認為防守性有余而進攻性不足,從實際走勢來看,上海機場表現出了良好的抗跌性,而如果未來可預期事項變為現實,其進攻性亦不會弱。投資者可關注其未來一個階段內防御性與進攻性兼具的特征。
在成長性方面,國信證券指出,首先是國內業務加速增長和國際網絡逐漸完善――虹橋機場擴建后飛行區新增產能有限,且未來無法再次擴建,預計三年內飽和。浦東機場將承接虹橋擠出的國內客運需求,國內業務增長將逐漸重歸高增速。而新東航加入天合聯盟,將加快上海國內與國際兩個網絡的有效融合。
國信證券在與業內專家溝通后了解到,虹橋雙跑道最大年起降能力約為26-30萬架次。而虹橋機場2010年起降近22萬架次,假設每年起降架次增長15%,則虹橋機場將于2013年飽和。虹橋機場的兩條跑道距離過近(間距只有365米),無法獨立起降。虹橋機場周邊已修建大規模的民用住宅區,噪聲管制將使其夜間起降受限。在此情況下,浦東將逐步承接虹橋擠出需求。由于浦東機場近60%的國內航線與虹橋機場重疊,上海兩場的國內業務存在明顯的同城競爭。2006-2009年,虹橋機場逐漸飽和,浦東承接虹橋擠出的國內客運需求;待2013年虹橋再次飽和,預計浦東機場的國內客運業務將再次承接虹橋擠出需求,逐漸重歸高增速。
商業租賃業務是上海機場業績增長的又一個重要動力。國信證券的判斷是,商業租賃業務將從“量”和“價”兩個方向驅動收入年增長20%以上。
目前浦東機場商業區面積近3萬平方米,與國內其他上市機場相比,其商業區面積在航站樓總面積中占比偏低。國信證券亦了解到,公司方面已經開始著手增加商業區面積:(1)公司今年底將在T1和T2間的三縱三橫連廊處新增約5千平米的商業面積,預計明年初開始招租;(2)航站樓內的商業區改造也將于年底展開,預計可增加近2千平米的商業面積。
篇8
上半年,在高企的通脹數據下,國內經濟面臨“硬著陸”的風險,貨幣政策緊上加緊,調控不斷,以至于“做空”中國的呼聲不斷。
但就在半年收官之際,來自國內外權威機構的態度似乎樂觀了起來,他們紛紛表態,“通脹可控,A股應漲”。
對此,《投資者報》遴選出國內十大券商(中金公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海通證券、華泰證券、光大證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申銀萬國和中投證券)下半年的投資策略報告,并對其進行了梳理匯總。
經濟增速下半年觸底回升
上半年宏觀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下半年趨勢是否會有所改變?上述十家券商中,有8家認為經濟增速將在下半年探底回升。僅光大證券和中投證券比較悲觀。
其中,光大證券認為,經濟增速正在政策收緊下低位運行,但經濟下滑勢頭已經得到初步遏制。
中投證券與其觀點類似,其認為經濟緩落在下半年將持續,但經濟“硬著陸”的概率較小。
另外8家券商則預計下半年經濟增速將探底回升,且大部分券商認為,經濟回落態勢將在三季度見底回升。比較典型的有中金公司和申銀萬國。
中金公司認為,下半年經濟增速軟著陸。其進一步解釋稱,隨著一些短期供給面因素,如干旱、電荒、日本地震造成的零部件供給中斷等因素逐漸消退,生產增速有望在三季度出現反彈。同時鑒于目前庫存的總體水平并不高,在短期供給制約因素化解后,預計本輪去庫存將很快在三季度中期完成。
申銀萬國認為三季度是糾錯的季節,經濟有望見底回升。下半年只要國家項目正常投放、隨著去庫存的結束,經濟不斷向上的概率大。
中信證券和海通證券的預測則更為“超前”。這兩家券商預計今年業績的低點在二季度至三季度。
貨幣緊縮政策將微調
上半年央行貨幣緊縮政策連發重拳:六調存款準備金率,兩度加息。
不過,多家券商分析認為,隨著下半年通脹水平的見頂回落,央行貨幣政策有望在四季度微調。
其中,包括中金公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海通證券、中投證券、中信證券、華泰證券在內的7家券商都認為,貨幣政策不會出現放松,即便放松,也是在現有基礎上作出微調。
中金公司甚至預計下半年將有兩次加息,一次發生在近期,三季度視通脹走勢可能再加息一次。
海通證券則徹底認為央行政策目標不會發生轉移,緊縮的貨幣政策將持續至年底。
最為樂觀的是招商證券和光大證券。招商證券認為目前貨幣政策收縮到了周期的底部附近,三季度貨幣政策將放松。后者則認為下半年決策者有望主動放松抗通脹政策。
CPI 6月見頂
困擾中國經濟發展的最大問題將會在下半年得到解決,就如發改委官員所言,CPI雖創新高,但物價可控,下半年我們或許不必過份擔心。
對于十大券商而言,雖然對通脹回落的時點和幅度存在爭議,但大家對于下半年通脹水平將回落這一大概率事件都持肯定態度。
預測最為詳細的海通證券。其認為通脹6月見頂,但全年都處于容忍度以上的水平。
目前,市場普遍認為,6月是CPI的見頂之月。在十大券商中,有半數券商也認同上述觀點,包括中金公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光大證券和中信證券等。
股指最高可達3500點
下半年,股市也將迎來一輪新的投資機會。
在十大券商中,有8家券商對下半年股指走勢持樂觀態度,僅光大證券和海通證券兩家券商看平。
篇9
關鍵詞:制度創新;信用交易;模式
一、制度創新——中國證券市場成長的動力
當前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外部環境正發生著極大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經濟金融全球化趨勢日強,證券市場的國際化蔚然成風,中國加入wto使得經濟金融全球化與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影響更加真切。
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無疑會給中國證券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但更多的是挑戰。因為,中國證券市場有明顯的缺陷:股價運行的極端不平穩性,投資者行為缺乏理性,極具計劃經濟色彩的中國式“分業模式”阻隔貨幣市場資金與證券市場之外,嚴重威脅到證券市場資金配置功能的正常發揮。
這就要求我們分析阻礙市場發展的因素,尋求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途徑。證券市場作為社會經濟復雜大系統的一部分,與外部環境之間總存在信息和動能等的互換,由此獲得推動市場發展的外部動力;證券市場系統的各組成部分也是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的,這是其內部動力,而且是市場發展的根本動力(李啟亞,2001)。中國證券市場要在國際化與市場化的趨勢下獲得發展,應加快對外部市場開放的步伐,以便從外部獲取發展的力量;但最根本的應該是證券市場的創新,促使中國證券市場適應世界經濟和國際資本市場發展趨勢的過程。證券市場創新的內容很多,但是我們認為,對于中國證券市場來說,最迫切最根本的是制度的創新。因為,大量的研究表明,體制、結構、機制和法律等制度性缺陷已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根本性障礙,解決市場發展動力不足的問題也應該從制度創新入手。證券市場制度創新的內容主要包括:市場準入制度的創新;交易制度創新,即發展多層次的市場,并引入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監管制度創新等。就中國證券市場當前的形勢來看,進行證券信用交易試點,并逐步引入證券信用交易,發揮買空賣空機制對于活躍市場,增強市場穩定性等方面的作用應該首先提上制度創新的日程。
二、證券信用交易及其效應分析
證券信用交易是有關機構對交易者在二級市場上的融資——保證金交易,包括融資和融券兩種形式。證券信用交易在成熟證券市場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其直接作用是投資人可以以較少的資金做較大規模的投資組合,進而刺激證券市場交易的活躍,提高證券市場流動性;政府可以通過調整保證金比例,達到調節信用供求和穩定股價的目的。但是我國現行的法規卻將信用交易劃為禁區,這不僅使證券市場喪失了一種極為重要的穩定工具,不利于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也使得無法獲得滿足的對信用交易的客觀需求,各種形式的違規“透支”屢禁不止,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實際上,信用交易作為連接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通道,對克服“分業經營”情況下,銀行資金不得直接進入證券市場,甚至被隔絕于證券市場之外,貨幣政策對股票市場效應不高的情況有直接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引入信用交易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制度創新和發展有著深遠影響。
1. 對證券市場發展的影響。證券信用交易機制的引入,將對證券市場的運行機制產生規范化的影響,有利于其不斷成熟;而且證券信用交易將導致社會資金、銀行資金流入證券市場,直接擴大證券市場上的資金供給,對提高證券市場的活躍性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1)可以完善股價形成機制,發揮市場緩沖器的作用。在實行審批制,各種證券的供給數量確定,本身缺少替代品的情況下,如果僅存在現貨交易,證券市場將呈單方向運行,在供求失衡時,股價必然會脹跌不定,或者暴漲暴跌。信用交易與現貨交易相互配合,可以增加股票供求的彈性。當股價過度上漲時,“賣空者”預期股價將下跌,便提前融券賣出,增加了股票的供應,現貨持有者也不致繼續抬價,或乘高出手,從而使行情不致過熱;當股價真的下跌之后,“賣空者”需要補進,增加了購買需求,從而又將股價拉了回來。買空機制也同樣可以發揮類似的緩沖器作用(屠光紹,2000)。
(2)可以提高市場連續性,增強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如果投資者出于某種原因長期持有股票,而不輕易賣出,那么二級市場上的證券交易必然陷于停滯,從而影響到證券市場的價格信號功能(這正是我國證券市場目前的情況)。此時如果有投機者參與買進,并以信用交易方式增加買進或賣出的力量,將會促進市場交易。更重要的是,股票賣空交易本身存在一種使股價連續的內在機制。如果硬性的規定賣空價格必須高于前面最近一次股票的成交價,這種機制可以有效地緩解股價下跌的速度,維持股票市場的連續性。
2. 對投資者的影響。利用信用交易,投資者可以小搏大,發揮乘數作用,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創造獲利機會,在股價上升時獲得數倍于全額交易的收益,當然一旦預測失誤,在股價下跌時其損失也將數倍于全額交易。這種對收益和損失的放大機制,使得投資者在追求更高收益的同時面臨很高的風險,由此可以培育更加理性的投資者,增強市場發展的潛力。
3. 對管理部門的影響。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內在運行機制可以起到平穩市場的作用,為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提供了一種靈活、透明和制度化的市場調控手段,即保證金比率。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的經驗已經證明,保證金比率的高低是調節證券信用交易的有效工具,提高保證金比率可以緊縮信用,而降低保證金則可以放寬信用。監管部門可以根據金融形勢、股票市場交易狀況等條件,通過信用比例的放寬和收縮來調節股市的供給和需求。這樣可以使我國證券監管部門獲得更加市場化的監控手段,擺脫過多依賴政策和行政手段的困境,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我國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模式選擇
進行信用交易試點,首要的是選擇合適的運作模式,主要應該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一是信用來源問題;二是信用交易的監管問題。
1. 信用來源。
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核心問題是信用的來源,即提供信用的資金和證券的來源。根據是否有外部信用的介入,可以分為內部信用模式和外部信用模式。前者即遠期交易,其特點是交易中的信用由買賣雙方互相授予,無須從外部第三方引入。而真正具有代表性的是外部信用模式,在貨幣資本儲蓄豐富和股票所有權分散的國家,證券信用交易一般采用外部信用模式。
我們所建議引入的也就是這種模式。在外部信用模式下,買賣雙方可以從外部第三者處借入所需的資金和證券,根據是否存在專門的信用融通機構,外部信用模式又可以分為分散授信和集中授信兩種。
在集中授信制度下,存在一個制度化、集中統一的證券融資公司專門提供信用交易所需的資金和證券;有關部門通過證券融資公司調控證券融資業務,以此控制流入流出證券市場的資金量。與集中授信不同,分散授信模式下,證券融資機構就是原有的證券商,不再另設專門化的證券融資公司。美國是分散授信的代表,而日本、韓國等則是實行集中授信。導致上述不同選擇的根本性原因在于其信用經濟成熟度的差異:美國是信用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完善的信用制度本身足以勝任調控信用規模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風險的要求。而日本、韓國等的信用經濟并不發達,非市場因素、黑幕交易經常造成過度的投機,甚至由此引發金融危機,損害實質經濟的運行。考慮到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以及信用經濟不發達的現實,建議我國信用交易中采用單軌制的集中授信制度,即設立一家或幾家證券融資公司,由其通過眾多的券商向投資者提供信用融通。
2. 監管模式。
證券信用交易的監管主要包括對保證金比率、信用限額、外界信用進入市場的監管以及自律管理等內容。
(1)規定并適時調整信用保證金比率是證券監管部門調控證券市場的有效手段,保證金比率的調高可以抑制市場過熱,反之則可以活躍市場交易。信用交易最發達的美國,由聯邦儲備委員會決定和調整保證金比率,目前其初始保證金比率為50%,維持保證金比率為25%。韓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的初始保證金交易要求為40%或者以上,該比例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考慮到我國的信用狀況,宜實行較高的比率,以降低信用風險。因此筆者建議初始保證金應高于50%,維持保證金應在30%以上。
(2)信用限額。過度的信用交易往往引發證券市場的過度投機,而我國證券市場上因為投資收益率較低,一直存在通過過度投機獲利的普遍傾向。因此建議對信用貸款或融資規定較低的限額,根據市場的發展和完善程度適當提高。證券融資公司提供的墊頭信用總額宜以不超過其資本金為限。
(3)監管外界信用進入市場。如果對外界信用不加控制,我國巨額的銀行儲蓄資金可能大量涌入證券市場,經由信用交易的放大效應而對市場形成破壞性影響。故此,必須嚴格禁止外界信用進入市場;在法律上應該明確只有統一設立的證券融資公司有資格辦理信用提供業務,其提供給顧客的融資額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其他形式的資金只能通過參股證券融資公司或者購買其發行的融資債券等形式間接參與。
此外還應加強信用交易的自律管理。專營信用交易融資的證券融資公司一開始就應該采取商業化運作的公司制,通過規范化的內部公司治理機制建立良好的信譽,維護市場的穩定發展?,F有證券商也應繼續加強內部治理結構完善,更好地發揮其在市場中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屠光紹.交易體制:原理與變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謝識予.我國禁止證券信用交易政策效果的理論分析.復旦學報,2002,(1).
篇10
招股書甫一披露,公司股權方面的諸多問題便引發多方關注。其兼并全通炭素有限公司的過程存在諸多疑點,恐有侵吞集體資產之嫌;公司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股權代持現象與90后股東的資金來源也成為媒體質疑的焦點;保薦機構國信證券此次“保薦+直投”的IPO模式及其全資子公司的突擊入股也引起了不小的爭議。
涉嫌侵吞國有資產、股權結構復雜、機構突擊入股,層層質疑之下,聯冠電極推三阻四地逃避回應,頗為令人質疑。
集體企業如何成為自家企業?
聯冠電極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其前身冀州市長安電極有限公司于2010年改制而來。
據招股書介紹,長安電極成立于2006年;但本報記者在網上搜索公司簡介時,均顯示其最早成立于1993年。當記者提出這一質疑時,公司董秘和證券代表均未作出任何回應。
公司成立時間的模糊究竟掩蓋了怎樣的過往歷史?對此我們暫時不得而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長安電極的發展歷程中,集體企業全通炭素有限公司扮演著極為重要角色。
據招股書披露,2008年,全通炭素已將全部廠房和設備租賃給長安電極使用,由長安電極統一組織炭電極和陰極炭塊的生產和銷售,而全通炭素此時已無實際業務。
2009年,長安電極生產、業務日趨成熟,便一舉兼并了全通炭素。但在兩者合并的過程中恐有集體資產流失的可能。
相關資料顯示,全通炭素原為冀州市炭素制品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注冊資本366.90萬元;成立時有兩名法人股東:冀州市小寨鄉大寨村村民委員會和持股會,分別出資186.00萬元(占51%)和180.90萬元(占49%)。
但招股書稱,大寨村村委會并未對炭素制品公司實際出資,村委會名下的186.00 萬元實際由王廣西(現聯冠電極董事長)個人投入,由村委會代為持股;持股會也并未正式登記注冊,工商資料中的持股會成員為王廣西、樊德明、賈正通等11 名自然人,持股會的實際股東為64 名自然人。同時,招股書稱“全通炭素不存在集體產權”,完全否定了其過往歷史。
招股書判定那186萬元的出資人為王廣西的依據是:原始出資憑證、大寨村委會賬簿及財務報表、炭素制品公司分紅賬冊,以及“村委會相關經辦人員、當時炭素制品公司經辦人員的確認”,并沒有顯示出系統、翔實的清產核資過程和結果。本報記者幾度追問如何能夠證明村委會的出資額實為王廣西個人出資,但董秘對此三緘其口。
2002年,炭素制品公司將注冊資本變更為866.90 萬元。2004年8月,炭素制品更名為冀州市全通炭素有限公司。
其間,大寨村委會將所持51%的股權(441萬元)零值轉讓給王廣西;同時持股會解散,股東變更為王廣西、王興祿、樊德明。至此,王廣西搖身一變成了全通炭素名副其實的主人。
王廣西、王興祿在2004-2010年間陸續向退出的持股會成員支付股權轉讓款188.06萬元。此次轉讓價格定為出資額的1.15倍。
但以全通炭素866.9萬元的出資額及持股會的持股比例計算,持股會的出資額應為425.9萬元,除王廣西外的其他持股會成員的股權價值應為292.68萬元,以1.15倍的轉讓價格計算,上述股權價格應為336.58萬元;而王廣西等人為此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僅為188.06萬元,并未全額付清,在賬目上便意味著公司產權歸屬不明晰。
另據媒體披露,以上兩次股權轉讓雖然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但并沒有依法進行資產評估。招股書認定上述股權轉讓和全通炭素歷史沿革沒有瑕疵的憑據僅為:持股會成員確認、村委會確認和冀州市及河北省政府確認。就此而言,這種集體股權轉讓成了各方協商的結果,并沒有按照集體資產所有權轉移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法規來執行。
已歸屬于王廣西的兩部分股權看上去或是“從天而降”、或是低價購進,總之是得來全不費工夫。對于股權轉讓的諸多細節,公司董秘和證券代表本來答應本報記者會給出正式的書面答復,但在看過采訪問題后,證券代表龐曉飛推脫說這些問題只有董秘有權回應,而董秘卻再未接聽記者的電話。這背后的重重疑點難免讓人產生聯想。
本報記者了解到,王廣西連續多年擔任冀州市小寨鄉大寨村黨支部書記、市政協常委,其間創辦或經辦過多家企業。然而招股書卻對這一多次被上級政府表彰的職務只字未提,只是簡單介紹說“王廣西,男,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住址為河北省冀州市小寨鄉大寨村”;至于王廣西有無利用職權之便對公司施加影響,公司方面亦未給出任何回應。
招股書掩蓋其第一股東身份的背后又掩蓋著怎樣的事實,本報仍在調查之中。但可以確定的是,經過一系列資本運作,王廣西通過長安電極將全通炭素變為己有,整合成一個輪廓清晰的擬上市主體聯冠電極,趕赴資本市場撈金。然而在資本運作過程中權屬不清的問題已然構成對公司上市主體資格的拷問。
飽受爭議的持股人
據招股書顯示,聯冠電極前身長安電極由王書鳳、王蘭申和王建海共同出資創立,出資比例分別為95%、3%和2%。王建海于2008年離職,將其持有的出資額轉讓給王廣西。
在聯冠電極發行前,其實際控制人為王廣西、王書鳳夫婦,兩人合計持有公司4577.79 萬股,占76.29%的股權。另有其子王興祿持有公司0.33%的股權,王廣西的兄弟王蘭申持有0.70%的股權。此時,聯冠電極已是王廣西的家族企業。
本次發行2000萬股后,王廣西、王書鳳夫婦的持股比例降為57.22%,但仍占據著絕對控制地位。媒體紛紛猜疑,若公司的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結構不健全、運作不夠規范,其實際控制人可能利用其地位和權力,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投資決策等方面加以操控,從而作出有利于其自身、卻有損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決策。
此外,公司的第三大股東孟實也招致頗多質疑。
2010年6月,股東會同意孟實以2000萬元認購長安電極102.24萬元的出資額,增資價格為每股19.56元出資額。同年8月,長安電極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兩個月后改制為現在的聯冠電極。
孟實持有聯冠電極400萬股,占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6.67%。招股書顯示,孟實,男,出生于1990年,目前住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8號,此外再無其他介紹。從其公開的身份證前四位2102可知,其戶口所在地為大連市。
公司第三大股東竟是一名90后,這一情況引發了不小的爭議。2010年入股時,孟實年僅20歲,其2000萬投資額從何而來?業內人士分析,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其家境殷實,自己或者家人在投資方面有較強的操作能力;二是其背后另有一實際持股人,因不愿公開身份等信息而選擇孟實代持自己的股份。
孟實是誰?其背后是否另有出資人?公司方面對此沒有任何回應。招股書中對重要股東身份、背景的簡單處理令人生疑。
據招股書顯示,聯冠電極此前就曾出現過股權代持現象。2006年3月,從未在公司任職的黃國珍將36萬元現金交予王書鳳,用于出資長安電極;王書鳳將這36萬元劃到自己名下,代黃國珍持有股份;2010年6月,兩人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王書鳳將36萬元出資額轉還給黃國珍。目前,黃國珍持有聯冠電極發行前140.84萬股,位居第六大股東。
招股書將上述股權轉讓定性為“消除代持關系”,但對代持原因只字未提。公司發展歷程中為何屢屢出現股權代持現象?幾位股東究竟是何身份、有何背景,以至于在招股書中將其履歷簡化為只有姓名、性別與住址?種種疑問在董秘的回避與躲閃之下愈發顯得迷影重重。
“保薦+直投”模式遭詬病
在聯冠電極發行股票前,除發起人外的公司股東只有弘盛投資。2010年10月,弘盛投資出資3200萬元,以每股8.00元的價格認購公司400萬股份,持股6.67%。
弘盛投資成立于2008年,為國信證券100%控股的全資子公司;而國信證券正是聯冠電極此次上市的保薦方。
由此一來,聯冠電極與國信證券便形成了一種利益捆綁,難免令外界懷疑國信證券作為保薦人的客觀公正性,公眾投資者的利益也難有保障。
實際上,證監會發審委對“保薦+直投”的IPO模式亦無好感。2011年7月,證監會便規定,“擔任擬上市企業的輔導機構、財務顧問、保薦機構或者主承銷商的,自簽訂有關協議或者實質開展相關業務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產業基金及基金管理機構不得再對該擬上市企業進行投資”。
但公司目前尚無撤除弘盛投資的股份或更換保薦機構之意。
值得注意的是,弘盛投資入股聯冠電極距其IPO不到1年半時間,頗有突擊入股的意味。這可以說是國信證券的一貫作風。僅在2009年,弘盛就投資了11家公司,入股后不久便由國信證券保薦上市;截至2011年9月,在國信證券50個直投已上市項目中,39個為“直投+保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