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工作應急預案范文
時間:2024-03-14 17:09:5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搬遷工作應急預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加快推進我縣“三縣”建設進程、提升縣城建設品位、打造生態宜居、營造和諧的道路運輸環境、建立規范有序的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為前提,以強化客運市場管理、方便群眾出行、穩定客運市場秩序為目標,以維護廣大群眾和經營業主的利益為出發點,以東云路老汽車站搬遷為契機,秉著先易后難、循序漸進、逐步推進、先調整后完善和安全、有序、便民、穩定的原則,科學調整班線及公交線路,合理安排客運運力,促進我縣客運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6月17日22時關閉東云路老汽車站,6月18日正式啟用汽車總站。
(二)按照先調整后完善和穩定、安全、有序、便民的原則,調整縣城區公交線路和進城班車線路,開通主城區循環公交線路,方便群眾乘車。
(三)開展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加強對客運市場的監管,確??瓦\班車、城市公共汽車嚴格按照核定的站點和線路營運,禁止客車在中心城區亂停亂靠、沿街上下客;規范出租車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黑車”非法營運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1日至6月16日)
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召開客運企業和經營者代表座談會,切實做好矛盾隱患排查化解;召開各類協調會議,起草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客運班車及公交車線路調整方案和通告等;召開公交車線路調整聽證會,廣泛聽取各方代表意見和建議;完成搬遷秩序維護隊伍的組建和培訓工作;公示客運班車及公交車線路調整方案。
(二)啟動實施階段(6月17日至7月18日)
6月17日22時關閉東云路老汽車站后,所有原停放在東云路老汽車站的客運車輛全部停入汽車總站;6月18日汽車總站正式運營,同時縣城區公交車按調整后的線路正式運行。切實加強對縣城區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和監管。
(三)鞏固驗收階段(7月19日至7月30日)
處理好汽車站搬遷和客運市場秩序整治過程中的遺留問題,縣交警、城管、物價、運管等部門要建立長效機制,搞好常態化管理,防止違法營運行為反彈;做好客運市場秩序整治的驗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成立縣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部門職能認真履職,切實做好相關工作??h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的有關工作;縣運管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客運班車及公交車線路調整方案,負責協調汽車總站營運籌備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規范客運車輛經營行為,負責協調搬遷工作中客運企業和客運經營者的相關事宜,妥善解決汽車總站啟用后客運市場秩序維護及駐站管理等問題;縣政府督查室負責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縣監察局負責對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進行嚴肅查處;縣穩定辦負責排查處理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縣委宣傳部負責做好宣傳工作,對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縣公安局負責搬遷和整治過程中的治安維護;縣財政局負責安排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專項工作經費;縣局負責排查和分析可能發生的各種苗頭,制定相應應急預案;縣交警大隊負責維護交通秩序,依法查處機動車輛亂停亂靠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查處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行為,查處出租車定點長時間待客不即停即走行為;縣城管局負責加強汽車總站周邊街道管理,安排人員積極配合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縣規劃局配合搞好城市公交路線規劃調整工作;縣物價局負責查處客運班車、出租車、公交車經營者違反價格管理政策法規的行為,負責指導和協調汽車站經營有關價格的制定;郴汽集團分公司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落實主體責任,細化搬遷措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東云路老汽車站的搬遷和汽車總站經營管理方案,完善各種營運和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及相關手續,確保如期啟動搬遷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轄區群眾的宣傳工作,做好轄區客運經營者的穩定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要通過電視、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為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宣傳造勢,縣人民政府《關于切實規范客運市場秩序的通告》,讓廣大群眾明確汽車站搬遷的時間、具置、營運線路的走向調整、新增公交線路的安排等,宣傳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對提升城市形象、緩解城區交通壓力的重大意義,使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縣運管所組織各客運企業、各線路主要負責人、客運業戶及客運從業人員召開座談會,各客運企業組織召開客車承包業戶和從業人員動員大會,消除抵觸情緒,爭取廣大群眾和客運業戶的支持,確保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篇2
為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確保全市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平政發〔2008〕185號)精神,現就我市2009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認真實施《*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采取污染防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切實整治水源核心保護區內(包括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主河道兩側200米陸域范圍)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源,初步建立良好的水源保護生態屏障,進一步完善水源監測、管理和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度,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水廠和*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努力改善水源水質,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二、重點工作
(一)水源保護區污染源整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禁止在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等規定,開展水源保護區的污染源整治工作。
1.一級保護區內工業企業的拆除或關閉。*水廠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市鴻聯滴塑廠、勝利拉絲廠、萬盛針織廠等3家企業年內實施搬遷或關閉。
2.一級保護區內農戶的搬遷。*水廠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及相鄰農戶共36戶,*水廠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有農戶12戶,年內制定搬遷計劃,實施搬遷。
3.*大橋港航管理檢查站(海事碼頭)的搬遷。位于杭平申線和乍嘉蘇線交匯處的*大橋港航管理檢查站是我市最主要的省干線航道監控點。抓緊研究*大橋港航管理檢查站搬遷問題,并在乍浦塘口建錨泊服務區,以解決目前乍浦港待裝船舶臨時停泊在水源保護區內的問題。同時,加強對船舶的管理,嚴格控制船舶污染。
4.二級保護區內水上加油站的拆除或關閉。目前*水廠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共有4個水上加油站,年內實施拆除或關閉。拆除或關閉前,落實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綜合治理方案,采用先進的油水分離處理系統和隔離系統等新技術,嚴格杜絕廢水排放;要配置圍油欄等應急設施并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5.強化水源保護區內畜禽養殖污染整治。進一步摸清水源核心保護區域內畜禽養殖場情況,年內實施拆除或關閉。對水源核心保護區域以外的畜禽養殖戶,削減養殖總量并落實污染治理設施。常年生豬存欄50頭以上養殖場落實“兩分離三配套”污染治理要求,并加強治理設施的長效管理,確保正常運行;小規模畜禽散養戶開展“生態養殖模式”試點,進一步減輕畜禽養殖對水源的影響。
(二)水源保護區河道整治
1.河道疏浚。實施鹽平塘支流南市河、施家木橋港、金錢河、北河溇、春泉河、黑魚漾港,以及*塘支流豐收河、大寨河、紅廟港、前港河、前港東河、西塘港、鹽船河的生態疏浚工程,對每條支流與主河道連接口起向內1公里范圍進行疏浚,疏浚河道總長度13公里。
2.河道保潔。落實河道保潔長效管理機制,將河道保潔范圍擴大到整個水源保護區,不留死角。
3.水源地生態修復。開展水源地生態修復試點工作,在水廠取水口附近水體,采用生物修復技術控制藻類及氮、磷污染。同時,創造條件在水源地建設一定范圍的生態濕地,配合水生高等植物群落進一步提高水源地生態自凈功能。在一級保護區兩側陸域建設生態防護帶,起到保護水體、美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景觀等作用。
(三)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
在開展水源地污染源整治和生態修復試點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的規定,加強水源保護管理,并開展水源保護區劃界工作,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HJ/T433-2008)設置水源保護區標志,切實做好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工作,年內基本完成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任務。
(四)水源保護區監控和應急預警體系建設
1.水源地水質監控。在水源保護區合理布設監控斷面,監視水源地水質變化,每月監測一次,一月份和七月份監測29項指標,其余月份監測13項指標。年內對*水廠、*水廠兩個取水口水質開展一次全分析(包括地表水基本項目24項,水源地補充項目5個,水源地特定項目80個)。強化飲用水源地水質預警監測,進一步完善上游來水水質預警監測機制。
2.提高環境應急預警能力。從環境污染、自然災害和其它因素等方面入手,詳細摸清鹽平塘、*塘流域各類污染源的事故隱患點,掌握穿越水源保護區道路、橋梁等事故敏感地點,加強水源地污染事故防范。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習,檢驗反應速度,提高反應質量,保證應急預案的落實,并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修訂應急預案,以保證其有效性。加強應急設備的檢修和維護,確保應急設備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相關部門和鎮、街道要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列入重點工作日程,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全面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有序推進水源保護工作。
篇3
幼兒園防臺風的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防臺風、暴雨工作是關系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幼兒園防汛防臺的處置能力,本著"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預防步驟:
1、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系電話
組長:園長
組員:后勤組長
保教主任
工會主席
幼兒園啟動防臺防汛預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24值班制度。
三.應急措施:
1.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發生重大汛情,全體領導進崗到位,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運作;分管領導向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汛情;全面部署抗臺防汛工作。
2.預防為主:
清走廊。臺風登陸前,對陽臺、走廊上的雜物、花盆等都要進行清理,以防止臺風登陸時,被風吹掉下來傷害到人。
關門窗。臺風、暴雨來臨時,風力、雨量較大,要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損壞門窗、家具和造成人員傷亡。
門衛對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進行全面的疏通。
對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溝、落水管疏通,對全校大樹進行修剪和加固。
對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設施及室外電線做全面安全檢查。
對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做全面安全檢查。
各部門的室內電源、插座、門窗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因臺風造成電路、電線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
四.保障措施:
預案啟動后,幼兒園做好預警和信息記錄。召開緊急會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電話等形式對幼兒園防汛防臺工作進行部署,通報臺汛動態,布置防汛防臺、搶險救災要求和任務。
隨時與上級部門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幼兒園防臺風的應急預案
為加強我校緊急情況應急處置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情況處置的快速反映和協調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呼瑪路小學防臺風應急預案
本預案的目的和原則:
制定本預案是為了提高危機應急反應能力,優化人、財、物等應急資源配置,建立緊急救助體系,提高行動效率,將突發公共事件給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預案是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協調一致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嚴密性、程序性的方針,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分工:
1、職責:
①根據預案,在事故現場指揮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
④把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上級部門報告。
⑤與消防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信息。
行動協調組:xxx
職責:聽從指揮部指揮,負責組織協調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醫療救護小組:xx
職責:負責救護受傷人員或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學校防臺風事故應急程序: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事故,確保人員安全,減少財產損失。
一、臺風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領導小組成員應到位,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小時輪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二、若建筑物在臺風中發生傾斜、開裂: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筑物電源。若有人受傷,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送醫院。在危險建筑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派專人密切觀察建筑物狀況。
在城建局安全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房屋檢測專業機構檢測后,經他們同意,方可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搬遷貴重設備和重要資料。
三、若電線桿、樹木或其它高架物傾斜,應立即組織人力進行支撐和加固。
四、對不牢固的空中懸掛物或屋頂材料要進行加固或拆除。
五、關閉單位所有的玻璃門窗。
篇4
第一條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災減災和搶險救災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結合*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縣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第二章地質災害等級劃定
第四條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將地質災害險情及災情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因災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為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災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為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災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第三章機構設置和職責
第五條成立*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如下: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人武部部長、縣政府辦主任、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縣民政局局長、災害發生地鄉鎮長。
指揮部成員:由發計局、國土資源局、教育局、建設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財政局、水利局、農業局、衛生局、經貿局、地震局、安監局、氣象局、廣電局、糧食局、人武部、武警中隊、供電公司等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第六條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擔任,縣國土資源局局長任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國土資源局分管副局長、民政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第七條突發性地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由縣國土資源局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指揮部臨時抽調人員和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所在鄉鎮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
第八條現場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所在鄉鎮的鄉鎮長。
成員:由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有關工作人員及縣國土資源局、縣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指揮和參與救災、搶險。
第九條現場應保障有足夠的衛生醫療、救援救護、治安保衛和電信、供電及后勤保障設施和人員。
第十條各鄉鎮國土資源所除履行好職責范圍要求外,應積極配合和協調當地鄉鎮政府、公安、衛生醫療等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妥善、高效地處理好發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救災、搶險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指揮部主要職責:根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執行市政府下達的縣級關于地質災害防災救災的工作任務。
(一)負責全縣突發性地質災害預案的制定、修改和宣傳貫徹工作。
(二)檢查督促各鄉鎮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理預演。
(三)發生特大突發性地質災害時,根據市、縣領導批示必須趕赴受災現場,負責指揮應急救援、搶險和處理搶險、救災和后勤保障工作,指揮督促并全面組織實施,按責任劃分進行獎罰認定和處理,并逐級上報。
第十二條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根據指揮部的指令,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具體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協調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并督促、檢查、落實;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災情及應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協調各應急工作組按應急預案的分工及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一)負責地質災害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配合*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相應的處理實施預案,并負責修改完善和貫徹落實;
(三)全面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預防措施和各項應急處理措施的準備工作;
(四)負責制定應急處理實施預案演習工作方案并組織有針對性的演習,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發生特大突發性地質災害或上級領導批示要求必須趕赴現場時,應組織人員救援、搶險和處理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故原因、救援、搶險和處理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現場應急處理小組職責:
(一)負責制定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或已發生災害后仍存在災害隱患情況下的預防方案。
(二)有針對性的進行地質災害應急處理應變演習,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三)發現突發性地質災害險情或其他異常情況時,立即將情況如實報告應急處理指揮部并及時組織救援、搶險和處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地的善后工作和恢復生產工作。
第十四條緊急搶險救災組:由公安局牽頭,建設局、水利局、武警中隊、消防大隊、供電等單位參加。主要職責:組織搶險隊伍搶救受災人員,動員受災害威脅的群眾疏散避災,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已發生的災害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進行搶救、搶修或保護供水、供氣、供電等生命線工程。
第十五條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組:由國土資源局牽頭,建設局、氣象局、水利局、地震局等部門參加。主要職責:組織應急調查和險情監測工作,并對險情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會同有關部門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搶險措施的建議;組織專業施工隊伍修建必要的搶險工程,減緩或排出險情;負責提供災害預警所需的氣象、地震資料信息,對災區的氣象條件、地震趨勢進行監測預報;負責水情和汛情監測。
第十六條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由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機構參加。主要職責:做好急救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安全等設備準備工作。
第十七條治安、交通和通信組:由公安局牽頭,交通局、電信局、交警隊等部門參加。主要職責:維護社會治安,迅速疏導交通、疏散災民,保障交通干線及通信設備的安全,打擊各種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基本生活保障組:由民政局牽頭,相關部門參加。主要職責: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及救濟物資供應點,做好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險人員的生活。
第十九條信息報送和處理組:由國土資源局牽頭,政府辦、民政局、建設局、水利局、交通局、氣象局、安監局等部門參加。主要職責:調查核實災情發生的時間、位置、規模、潛在威脅、影響范圍及誘發因素,及時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組織險情監測,及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隨時將險情、災情應急工作進展況及時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范對策、措施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
第二十條應急資金保障組:由財政局牽頭,發改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門參加。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搶險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搶險資金分配、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條地質災害發生后,指揮部接到緊急報告后,迅速作出反應,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指揮救援、搶險和處理,采取有效措拖,防止險情擴大,按程序視情況啟動《*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組織鄉政府和當地群眾自發進行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緊急避讓和搶險救災措拖,進入響應工作程序。
(一)指揮部辦公室正、副主任安排具體工作的實施,指揮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制定應急處理安全保障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證措施,并監督指導貫徹實施。
(二)縣級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領導嚴格按照職責做好救援、搶險和處理等響應工作,隨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及時增加所需的應急處理援助人員、設備等;并切實做好救援、搶險、處理和善后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二條應急處理指揮部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一)接警后,主要領導親自過問事件并親自或委派專人負責指揮,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了解核實有關情況,制定監時應急處理措施,及時進行救援、搶險,進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各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做好救援、搶險和處理響應工作,隨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所需應急和處理工作情況;并要求現場應急小組及有關人員切實做好救援、搶險、處理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條現場應急處理小組應急處理工作程序是當發現、接報地質災害或其他異常情況時,立即如實報告應急處理指揮部并及時組織救援、搶險和處理,報告當地政府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切實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并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二十四條啟動預案后,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辦公室和相應工作組,迅速進入受災現場,調查險情,提出應急搶險避災措施,確定搶險避災方案,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標明預警信號,確定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的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災害隱患進行動態監測,分析、預測及其發展趨勢,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并做好災害突發的報警工作;組織施工力量,實施必要的應急避險工程,減緩和排除災害和險情發展;民政、公安、衛生、建設、交通、水利、氣象、電力、電信等部門根據險情做好相關應急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險情和搶險避災的情況,必要時請求市政府支援。
第二十五條災害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應當根據上級調查組的建議,宣布結束臨災應急期,確定撤銷或者繼續保留危險區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并組織相關部門實施。
第五章支持和反饋
第二十六條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后,指揮部應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分工,落實應急資金,應急設施、設備、救災物品、器械等物資儲備落實到位,并保證足額到位。
第二十七條進一步建立建全地質災害報告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全縣地質災害情況的收集、統計、審核和上報工作,并嚴格遵守事故報告的真實性和時效性。
第二十八條當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各級領導組織機構應及時進行總結、分析、不斷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預防能力。
第二十九條各級各部門應當對公眾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及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第三十條全面進行地質災害現狀評估,實現地質災害管理與地質災害科學評價的有機的結合。
第三十一條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必須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本行業的地質災害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全面配合本預案的宣傳貫徹工作,并不斷的完善、充實。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和現場應急工作組成員如工作變動,由繼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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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公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中,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并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搶險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充分發揮事發地政府的作用。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依法實施應急搶險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協調聯動機制,充分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突發地質災害搶險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設備,充分發揮各類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事件。加強對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的培訓,定期進行演習,做好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任務
縣應急搶險指揮部由縣政府縣長任指揮長,主管副縣長、武裝部部長任副指揮長,政府辦、國土資源局、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務局、農牧局、商貿局、衛生局、安監局、旅游局、地震局、氣象局、社會保險局、供電局、聯通公司、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為成員。
應急搶險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原因,確定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對事發地進行緊急救援;按規定協調軍隊和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指導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縣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突發地質災害的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和救災方案及措施建議;傳達貫徹縣應急搶險指揮部的指令,協調有關鄉鎮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縣應急搶險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情況和影響程度進行評估,為縣應急搶險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組織應急搶險和救災的新聞工作;起草縣應急搶險指揮部的文件、簡報和其他材料,負責縣應急搶險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縣應急搶險指揮部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防與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形成覆蓋全縣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與縣水務、氣象、地震等部門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縣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有關部門、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
(二)預防預警行動
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本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行政區域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定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縣、鄉、村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后,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h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鄉鎮政府負責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人員撤離路線,并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者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在情況危急時,應當強制組織受威脅人員避災疏散。
3、發放防災明白卡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鄉鎮政府要根據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威脅的居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居民手中。
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縣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鄉鎮政府要按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當地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按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避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鄉鎮政府或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鄉鎮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向縣政府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h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的報告后,應當在4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的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速報的內容
突發地質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災害險情或者災情出現的時間和地點、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引發的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分級
突發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個級別: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I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0人以上,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II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III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IV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并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I級)
1、響應主體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后,縣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和救災工作。
2、響應措施
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應當按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當地群眾,對是否轉移人員和采取應急措施作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人員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者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并根據險情和災情的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在情況危急時,應當強制組織受威脅人員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搶險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應急搶險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國土、財政、建設、交通、水務、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應急處置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情擴大,避免因搶險救災工作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當出現超出縣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上級政府組織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由縣政府向上級政府請求支援,并按照《國務院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和上級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II級)
響應主體和響應措施按照本預案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的規定執行。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III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后,縣政府和事發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和救災工作。響應措施按照本預案五㈠的規定執行。必要時,縣政府可以申請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Iv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后,縣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響應措施按照本預案五㈠的規定執行。
(五)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已經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縣政府應當及時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六、部門職責
(一)緊急搶險救災
縣武裝部、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指揮部隊趕赴災區,搶救遇險遇難人員,開展工程搶險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動員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受威脅人員避災疏散;對遇險人員進行搶救;對已經發生或者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
縣建設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供電局負責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氣、供電、供暖等設施免遭損毀;組織力量搶修損毀的供水、供氣、供電、供暖和水利等設施,并保障其正常運行。
縣旅游局負責旅游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組織修復被毀的旅游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
縣教育局負責協助事發地政府修復損毀的校舍或者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
(二)應急調查、監測與治理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發生實況、地質災害的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搶險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程,減緩和排除險情和災情,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
縣水務局負責水情和汛情的監測以及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
縣地震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所需的地震資料信息,對與地質災害有關的地震趨勢進行監測和預測。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有關的實況資料和天氣預報信息,并與縣國土資源部門聯合做好地質災害的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三)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事發地衛生院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并根據需要對事發地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協調災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和衛生安全監測設備的緊急調用。
縣農牧局負責組織人員在災區加強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對動物疫情的監測,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的暴發流行;組織有關單位對災區的農業野生植物資源進行搶救,并就地質災害對農業環境的影響進行評估。
(四)治安、交通與通信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事發地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依法打擊蓄意擴大化傳播地質災害險情的違法活動;迅速疏導交通,必要時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縣交通局負責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線的安全,確保道路暢通;及時組織力量搶修損毀的交通設施,保障救災人員和物資的快速運輸。
中國聯通分公司負責組織、協調通信運營,盡快搶修損毀的通信設施,保證突發地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的信息通信的暢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
縣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有關部門做好人員避險和受災人員的臨時安置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災區生活必需品的現場供應,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人員的生活,加強對救災款物分配、發放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縣社會保險局、保險公司負責推動突發地質災害保險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依法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六)信息報送與處理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調查、核實突發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潛在威脅、影響范圍以及誘發因素;組織應急監測,實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隨時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縣應急搶險指揮部;及時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的信息。
(七)應急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負責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和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及落實工作,并做好應急搶險與救災補助資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搶險和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搶險和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并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工作。專業應急搶險和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并定期進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地質災害應急搶險與救災費用按照國家、省市和縣有關規定落實。
要適當儲備用于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后災民安置、傷員醫療救治、工程搶險等項工作必需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和災民生活必需品,保證在地質災害發生后能夠及時供應。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電話、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縣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絡,并實現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三)應急技術保障
1、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2、科學研究地質災害應急防治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其有關單位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加強對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工作。
(四)宣傳與培訓
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與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以及有關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方面的常識,提高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質災害專業應急搶險和救災隊伍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使其掌握應急防治和救災的專業知識及基本技能。
(五)信息
突發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新聞工作按照本縣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六)監督檢查
縣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將定期對地質災害應急保障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工作。
八、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依照國家、省、市和本縣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二)處罰
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應急防治和救災義務,截留、挪用或者貪污應急防治資金、物資,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質災害的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預案管理與更新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牽頭制定,由縣政府批準實施。各鄉鎮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級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二)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定期組織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的需要,及時提出修訂建議,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十、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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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于印發集中開展全市農業農村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干部職工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中心消防安全實施方案能夠順利、安全的實施,設立指揮中心和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防護救護組、后勤保障組。
(一)指揮中心
總指揮:
職責:總體負責機關辦公樓及鄉鎮站所安全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指揮。
現場指揮:
職責:在總指揮領導下,負責現場指揮滅火、疏散等工作的具體實施,確保滅火、疏散行動能夠按照預案順利進行。
指揮部中心成員為各鄉鎮動防站、直屬事業站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
(二)滅火行動組
組長:
成員:中心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按照應急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撲滅初起火災和防止火勢蔓延,配合專業消防隊進行火災搶險。
(三)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做到報警及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保證各種指令能夠迅速、及時、準確傳達。
(四)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人事股、財務股、疫控中心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主要負責疏散著火現場人員到安全地方,并引導消防車及消防人員進入著火現場,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看守搶救出來的物資,以保證滅火行動順利進行。
(五)防護救護組
組長:
成員:獸醫業務股、生產股、品改站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并配合專職消防人員及醫護人員救護搶險火場被困傷員。
(六)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保證滅火用水供應和其他滅火物資設施供應,以及聯系滅火后的水、電、現場搶修、恢復等工作。
二、處置程序
(一)接警報警應急程序和措施
1.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查清起火地點、位置,并通知辦公室人員趕赴現場予以確認,確定后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講明起火地點,起火的部位及物資、火勢大小,被困人員情況。同時報告辦公室負責人,逐級報告直至總指揮。
2.發生火險后,樓內工作人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清點本樓層人員安全撤離,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火源,搬遷易爆物品等。
3.報警同時要通知通訊聯絡組,便于及時采取措施和協調各小組的行動。
(二)指揮部應急程序和措施
1.指揮部人員接通知后到現場指揮指定的地點集合。
2.調集滅火行動組控制火點消滅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3.下達疏導樓內工作人員指令,根據現場火情,利用手機或電話通知疏散引導組到現場開展工作。
4.下達各小組行動指令。
(三)滅火應急程序和措施
1.滅火區域現場的工作人員要立即用滅火器、消火栓撲救初期火災。
2.滅火行動組成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
3.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的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電器、微機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采用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5.采取隔離措施時,滅火區域相鄰單位有關人員應按統一指揮將易燃物品及時搬到安全地點。
(四)疏散引導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導組接到報警后,立即趕赴著火現場組織疏散。
2.根據火情向需要疏散的人員發出通報。
3.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現場員工,再疏散危險物品及其他物資。
4.派員負責引導消防車及消防人員進入著火現場。
5.派員負責滅火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
(五)通訊聯絡應急程序和措施
1.通訊聯絡組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2.通訊聯絡組成員隨時向指揮部轉達火場信息和傳達指揮部命令。
(六)防護救護應急程序和措施
1.防護救護組要對大樓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
2.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
3.對受傷嚴重的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4.幫助撤出人員撤離大樓并進行安置。
5.配合專職消防隊員及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及重要物資。
6.滅火結束后維護現場原始狀態,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
(七)后勤保障應急程序和措施
1.后勤保障組應迅速調集運送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饏^煙霧大時,應向滅火搶險人員提供濕毛巾。
2.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及時排除消防設施故障。
3.滅火結束后,后勤保障組在指揮部的安排下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應急對策和要求
1.大樓工作人員發現突發火災,首先保持冷靜,認清火勢走 滅火以控制火勢,保障逃生的順利通道。
2.如果走廊或者房間外發生火災,遇到不透明門,首先要小心觸摸房門金屬部件,一旦發熱不要打開房門,改走另外的安全出口,如果火勢較大難以逃生,可以返回房間,躲進隔熱較好的房間,關好門窗并用水浸濕棉織品堵塞門和其他通風處,及時和外部聯系求救。
3.如果房間通道內有煙霧,請用濕布或毛巾捂住口鼻,匍匐前進,切忌慌不擇路或跳樓逃生。
4.在搶險救火中,樓內工作人員都要積極發揮主動作用,做好配合滅火和疏散等工作。
5.所有參戰人員都要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接到命令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6.各小組人員要協同作戰,共同完成緊急情況下的各項任務。
7.各鄉鎮動防站要及時將每月消防安全隱患情況于本月25日前報送獸醫業務股。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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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全年降雨量與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降雨量與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其中5月下旬、6月中下旬降雨較集中,部分地區有洪澇災害出現;梅汛期結束后有階段性高溫干旱出現;臺汛期(8-9月)影響我省的熱帶氣旋頻率偏高,強度增強,受臺風影響,降雨量及降雨強度將大于去年。
預測地質災害多發時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連續,土層含水處于飽和狀態,當日降雨量達到50毫米或連續3天以上降雨時,易誘發山區風化殘坡積土體、公路邊坡滑坡以及礦山宕面、廢棄礦山崩塌、塌陷地質災害。8-9月臺汛期,降雨強度大,由暴雨引發滑坡、山區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的概率較大。
二、我區地質災害現狀
我區是*省地質災害易發縣(市、區)之一。根據《*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全區地質災害易發區面積約1196平方公里,占全區總面積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區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3處,按類型分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類,其中滑坡38處,崩塌12處,泥石流20處,塌陷3處,按規模分小型、中型兩類,其中小型71處,中型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分布情況為:*鎮9處、嶺洋鄉2處、黃壇口鄉4處、廿里鎮1處、后溪鎮1處、*鎮5處、全旺鎮1處、*鄉15處、*鄉14處、周家鄉2處、*鎮12處、杜澤鎮3處、灰坪鄉2處、峽川鎮2處。
全區73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對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萬元資產構成潛在威脅。
三、20*年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今年4-9月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期。*鄉、*鄉、*鎮、*鎮、*鎮等鄉鎮地質環境復雜,現狀地質災害隱患較多,屬地質災害重點防治鄉鎮。重點防治的對象是:建設工程強度較大、邊坡較陡、風化殘坡、積層較厚的山區,特別是新建簡易公路沿線、開挖強度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風景點內險要地貌處、閉坑礦山的采空區、穩定性較差的泥石流隱患溝等。
20*年全區需重點做好防范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處:
1、列入市級以上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防治點2處,即*鄉竹埂底村楊梅崗滑坡隱患、*鎮界頭村葉樹根屋后滑坡隱患。
2、列入區級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防治點5處,即*鎮東倉村喬麥舒泥石流隱患、黃壇口鄉下呈村泥石流隱患、*鄉黃蒙村泥石流隱患、廿里鎮黃泥村墩頭山體滑坡、*鎮里村胡家山體滑坡。
以上地質災害點穩定性較差,危害性較大,威脅人口較多,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要逐點編制具體的防災方案和應急預案,認真做好監測、應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任務
(一)擬訂和實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各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報區應急辦、區國土局備案。同時,各有關鄉鎮要按照《*區地質災害調查和區劃》,編制轄區內的市、區級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方案,并在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明白墻。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要發放到村、到戶。要明確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及日常監測措施,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
(二)進一步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體系
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補充抗御臺風防范地質災害及暴雪低溫氣候條件下防范地質災害的工作內容,要注意避災地點安全性的評價,確保預案啟動實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區國土局要編制與*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相配套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會同區應急辦對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應急隊伍、應急器材及物資儲備、重點保障對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要配合區國土局做好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的編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輪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防治規劃編制工作
我區第一輪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到期。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統一安排,我區今年將開展新一輪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街道)要積極配合區國土局做好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氣象部門要及時通報當年及今后一段時期的暴雨氣象信息;區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門要將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山塘水庫、重要交通線路、山區中小學、風景名勝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總結,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區政府,并報區應急辦、區國土局備案;各鄉鎮(街道)要積極配合調查隊伍做好管轄區域內地質災害調查、核查工作,并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防災預案的編制及受威脅地區群眾的宣傳、培訓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對保障山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街道)要花大力氣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對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隱患,要充分結合當地山區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門的山洪防治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災措施;威脅人員眾多、危害嚴重的,要及時編制防災預案,確定監測人員,落實防災責任人及防災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質災害搬遷避險及工程治理工作時,要充分考慮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的防災要求,安排項目和資金,切實保證受威脅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近年來地質災害調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調查的成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區、鄉鎮(街道)、村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使之覆蓋到地質災害易發區和有災害隱患點的每一個行政村,不斷完善村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進一步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有關鄉鎮要與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村簽訂“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書”。要加大規范化建設力度,建立健全災害隱患點監測檔案,加強對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的指導與培訓,實行科學管理,統一監測要求,提高群測群防工作的防災減災效果。
(六)切實抓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治理、搬遷避讓
對生命財產有直接危害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鄉鎮(街道)及區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管轄職責,組織實施應急排險,及時消除災害隱患。對規模較大、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勘查基礎上實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區級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財政部門要優先安排資金,所在鄉鎮(街道)、區國土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通過招投標等方式,選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承擔勘查與治理施工任務,加強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按標準完成勘查與治理施工任務。對處于山區,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難以有效根治,當地自然條件不適宜人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結合下山脫貧、千村示范萬村整治、農村中心城鎮建設及山區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建設工作,對受威脅群眾實施搬遷避讓。
(七)認真做好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對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其他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估結果須按要求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尚行匝芯繄蟾嫖窗刭|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項目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區國土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切實把好地質災害預防關。鄉鎮(街道)和區國土局要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業主單位及時整改,對因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實施不到位造成嚴重損失的,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八)做好新農村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新農村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舊村改造、新村選址、移民遷建及基礎設施建設,要盡量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集中居民點、重要工程設施建設的,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為使農民建房能選址在安全的地質環境,預防人為引發地質災害,對地處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農民宅基地,由區國土局委托有資質的地質調查機構進行逐戶調查和評估,分戶填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個評估報告。我區農村“康莊工程”沿線存在較多的滑坡、崩塌隱患,鄉鎮(街道)要加強道路沿線邊坡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關部門職責
(一)區國土部門
1、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計劃,建立和完善防災網絡,會同鄉鎮(街道)落實防災責任人和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
2、認真落實年度防災預案編制制度,嚴格汛期值班制度,堅持災情巡查制度和落實災情速報制度。
3、災情發生后,配合當地鄉鎮(街道)核查災情,幫助房屋倒塌災民落實建房用地;查明災害發生的原因、規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發展趨勢,提出地質災害防治意見。
4、督促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制定本鄉鎮(街道)、部門的防災方案,檢查防災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區水利部門
對水利工程項目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災措施。對病險山塘水庫、盤山水渠滲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進行認真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災措施。災情發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損毀情況,制定損毀工程修復方案,及時搶修被毀水利工程。
(三)區交通部門
對新建、改建、擴建公路工程進行必要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潛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對因公路建設而引發的地質災害負有治理責任。加強對公路沿線的巡查,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
(四)區教育部門
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山區中小學,必須編制防災預案,落實防治措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中小學新建、改建、擴建,要進行必要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加強山區中小學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
(五)區規劃、建設部門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農村集鎮建房,必須嚴格按規劃建設,遠離地質災害危險區。
(六)區農業、林業部門
認真落實防災責任制,對不宜耕種的山地,要堅決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滑坡體上不能墾山造林。要督促鄉鎮(街道)將地質災害隱患點上的水田改為旱地。
(七)區旅游部門
認真落實防災責任制,指導和督促旅游企業做好旅游景點和景區的地質災害調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確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風景名勝區,需編制防災預案,落實防治措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旅游工程建設的,必須按要求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八)區財政部門
落實必要的防災網絡建設、地質災害動態巡查監測和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的工作經費。在災害發生時,落實受災人員救助資金和災害治理資金。
六、地質災害防災對策和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和諧社會的建設,責任重大。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提高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嚴肅性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利用各種方式,加強對地質災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識的宣傳,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機制,落實責任
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做好管轄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落實四項機制。一是地質災害險情監測巡查制度。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點開展巡查,建立巡查臺賬,監督指導地質災害點所在村開展監測工作。二是臺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制度。要在臺汛期安排人員做好值班工作,要確保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時通訊聯絡。三是災情速報制度。一旦發生山體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災情上報區府辦、應急辦、防汛辦、國土局。四是措施落實機制。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切實落實包括值班、監測、報警、人員疏散、應急搶險等各項防災措施。每個地質災害點要做到“七個一”:一塊明白墻、一張明白卡、一套避災預案、一支應急搶險小分隊、一組值班人員、一個應急避險統一信號、一組值班報災電話(包括區、鄉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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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問題
(一)部分鎮對于該項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一是有的還沒有組織召開2013年地災防治專項工作會,對2013年地災防治工作還沒有進行部署;二是有的還沒有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工作;三是有的還沒有編制2013年度地質災害防御預案和應急預案;四是有的對專(兼)職監測員管理不到位,部分監測人員電話不暢通,素質較差,責任心不強。
(二)部分防災措施落實不到位。一是部分較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沒有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二是有的《預案》公示上墻制度沒有落實;三是有的監測人員的監測裝備沒有落實到位;四是部分隱患點沒有設立監測點;五是監測記錄不規范。
(三)個別隱患點需作應急處置。一是新樂鎮銅鼓村木姜巖危巖隱患點。該隱患點上幾個巨石已懸空,隨時有下滑的可能,危巖下的6戶16人和房屋42間隨時會有生命財產安全,對巨石應作應急處理;二是白節鎮青風村新瓦房滑坡隱患點。該滑坡體上排水溝堵塞嚴重,嚴重影響水溝的截排水功能,同時該滑坡體上羅玉生戶房屋后側有巨石懸空,隨時有下滑的可能,對排水溝和巨石應作應急處理。
二、整改情況
(一)區國土資源分局排查工作小組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給當地政府作了匯報,部分鎮政府已及時組織召開了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項會議,并對參會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
(二)對于預案公示上墻制度還沒落實到位的,區國土資源局正積極對每個點的撤離路線等基礎資料進行收集匯總,統一制作公示牌;監測人員裝備問題,區國土資源局已落實資金進行統一購買下發;隱患點沒有設置監測點的在國土資源所的指導下已逐一進行設置;監測記錄不規范問題,區國土資源局已向市國土資源局匯報,市國土資源局已統一印發了監測記錄本下發到各監測點,規范監測記錄。
三、工作建議
(一)在6月底前都還沒有召開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項安排布置會和突發地質災害演練的鎮,建議區政府進行通報,并責令其進行整改。
(二)對于存在監測人員素質低,電話不暢通的點建議鎮政府加強管理,對于責任心不強的監測人員及時進行更換,保證監測人員履職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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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需要。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52號)、《廣東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71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汕府〔2008〕6號)精神,根據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汕*府〔*〕26號)要求,進一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現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為重點,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科學應對,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力爭“*”期間,在我區建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規劃和制度建設
(一)編制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
要著手編制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明確實施規劃相關建設任務的責任主體,保障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目標的實現,統籌規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
(二)深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各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要按照汕*府〔*〕26號文件的要求,抓緊制訂和完善本地區、本單位和領域的各類預案,所有鎮(街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在2008年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相關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并做好各級、各類相關預案的銜接工作。要建立動態的預案修訂機制,在演練中檢驗預案、鍛煉隊伍、磨合機制、增強預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查找不足,及時修訂完善,特別是涉及多個地區和單位的預案,要通過開展聯合演練等方式,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三)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
區人民政府是我區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區直有關部門和各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各自職責,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強化職責,充分發揮在相關領域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作用。區應急辦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補不足”的作用,為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當好參謀助手。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本行政區域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要建立并強化應急管理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領導干部要不斷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線,加強組織指揮。要加強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的協調聯動,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研究建立保險、社會捐贈等方面參與,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機制,充分發揮其在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處置等方面的作用。
三、進一步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防范工作
(一)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和監控
開展風險隱患普查是預防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關鍵。各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要組織力量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和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加強區域之間、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隱患,要組織力量限期治理,特別是對位于人口密集地區的高危企業,以及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達不到安全防護距離的企業,要依法采取停產、停業、搬遷等措施,盡快消除隱患。要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普查,認真做好預警報告和快速處置工作。各基層單位要經常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加強對重點隱患,特別是洪澇、滑坡、泥石流災害多發地區和危險品倉庫、“城中村”以及“多合一”建筑等的監管力度,落實監管人員責任,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二)強化信息報告和預警工作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對遲報、輕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各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在加強信息報告工作的同時,通過建立社會公眾報告制度、聘請基層信息員等多種方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機制的建設,要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息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預警信息。
(三)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
各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要制訂應急管理培訓規劃和培訓大綱,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充分運用多種方法和手段,做好應急管理培訓工作。要加強崗位培訓,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使他們盡快熟悉掌握應急管理知識,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各類企業要加強崗位操作人員的培訓,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有關防范和應對措施。區直有關部門要切實為基層應急管理培訓工作提供指導。
(四)大力宣傳普及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
要深入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工作,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各級應急預案和相關法律法規,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應急知識的宣傳要進社區、進村居、進企業、進學校。要通過專業應急知識宣傳手冊、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和專業人士參與應急科普宣傳工作等,大力提高公眾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進一步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
(一)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系統、應急平臺體系和“一網五庫”建設
大力推動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系統、應急指揮平臺和信息網絡建設,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的場所、技術系統和設施,建設適用的應急指揮平臺,健全信息綜合研判、指揮調度、輔助決策等功能的應急信息與指揮協調系統。
要把“一網五庫”建設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積極推進,動態管理。要加快應急管理工作聯絡網建設,各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要在2008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聯絡網絡,并指定專人負責,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相關資料;要加快救援專業隊伍庫和救援物資庫建設,深入調查、全面掌握各類救援專業隊伍的分布情況、隊伍規模等,摸清救援物資的分布和儲備情況,逐一建檔,實現各類應急物資綜合信息動態管理和共享;要建立應急管理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要加快應急管理法規庫的建設,按類別、分層次收集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加快突發公共事件典型案例庫的建設,認真收集、整理近幾年以來發生的與本鎮(街道)、本單位相關的較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案例,為今后處置類似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借鑒。
(二)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應急資源管理
加強各類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強化培訓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建立應急救援專家隊伍,逐步建立社會化的應急救援機制,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積極參與社會應急救援。
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物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資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儲備物資,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需要。
(三)做好應急處置、善后重建和評估統計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及直接受其影響的單位要根據預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事發地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有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要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調動有關救援隊伍和力量及時開展救援工作,從而控制事態發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基層組織和單位要立即組織自身應急隊伍和群眾,開展自救,并積極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協助處置工作。
應急處置結束后,各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要及時組織恢復受影響地區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災后恢復重建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要依法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總結事故教訓,監督制訂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在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調查處理的同時,要對事件的處置及相關防范工作做出評估,并對年度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要加強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
(四)深化信息和輿論引導工作
各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輿論引導和輿情分析工作,加強對相關信息的核實、審查和管理。堅持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建立健全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信息、新聞報道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信息工作。
五、進一步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
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力爭通過2至3年時間,初步形成“政府統籌協調、群眾廣泛參與、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要分工一位班子成員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在強化現有相關機構應急管理職能的基礎上組建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承擔日常應急管理的各項職責和任務,并指定黨政辦一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人,做好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鶎訖C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是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在屬地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六、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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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和防治重點
根據氣象部門氣象趨勢預測,今年仍屬氣象災害偏重年份,極端天氣事件呈多發趨勢,我市地質災害的發生機率較大,地質災害多發時段仍主要集中在4月-6月的梅汛期及7月-9月的臺汛期。4月-6月的梅汛期由于長期降雨,土層含水處于飽和狀態,在降水達到一定強度時,極易引發山區風化殘坡積土體、公路邊坡以滑坡和崩塌為主的地質災害;7月-9月臺汛期降雨強度大,由暴雨而引發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概率大,易引發礦山廢渣堆積體泥石流,螢石礦采空區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根據我市地形地貌和地質條件、地質災害時空分布特征以及災害發生歷史頻度和強度,預測我市地質災害發生的重點地區為盆地東部、西北部低山丘陵區,重點防范區為:*鎮、*鎮、*鎮、*鎮。重點防范期為:梅汛期為日降雨量50毫升以上,或連續大雨三天以上、過程降雨量大于100毫升的時段;臺汛期為臺風降雨開始時至臺風降雨停止后48個小時時段。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務
(一)完善機制,做好預案編制工作。根據《*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求,各有關部門、各鎮(街、區)要建立和完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反應迅速的應急機制,增強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各鎮(街、區)要編制完成各鎮(街、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市地質災害重點隱患點村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二)抓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各有關部門、各鎮(街、區)要充分利用地質災害調查成果,加大地質災害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提高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和完善市、鎮(街、區)、村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使之覆蓋到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和有災害隱患點的每一個行政村。針對鎮(街、區)、村干部變動的情況,及時明確責任人、監測員,并做好對新增人員的培訓,確保基層各項防災及應急搶險措施落到實處。
(三)災害隱患點勘察治理和搬遷避讓。我市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32處,其中以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所造成的威脅最大,市政府將其中7處列為2009年度地質災害重點隱患點進行重點防治或監測。各鎮(街、區)也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確定今年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有直接危害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實施應急排險或進行勘察治理。對處于山區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極高,且難以有效根治、自然條件不適宜居住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可結合下山脫貧,組織搬遷,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措施
我市地質災害隱患點32處,其中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危害性較大、穩定性差,威脅人口多,需重點做好監測和防治工作,并制定鎮、村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落實防災避險措施。
(一)*鎮方丘左岸山體滑坡
該滑坡屬古滑坡,土質滑坡類型。滑坡體積約170000立方米,1939年曾整體下滑,*年至*年10年間又因暴雨發生多次滑動?;聡乐赝{方丘水庫安全,間接威脅水庫下游50余戶、居民200余人的生命安全,潛在資產300萬元,目前尚處于不穩定狀態。*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日常監測,密切注意滑坡體的變化,設立警示牌。
(二)*鎮*村滑坡
該滑坡位于*鎮*村后山,屬于中型淺表層土質滑坡。該滑坡*年滑動,毀壞民房4間,2006年滑坡體出現整體下滑,滑坡體后緣地表拉張裂明顯,前緣突出,飽水土體蠕變失穩引起滑坡,滑坡體體積339000立方米,目前尚處于不穩定狀態,威脅居民150余戶,潛在資產350萬元。*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汛期監測,設立警示標志,采取裂縫填埋、挖溝排水等措施減少雨水入滲,完成前期治理工程建設,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鎮*村滑坡
該滑坡位于*鎮*村后山,屬小型淺層土質滑坡,滑坡體體積約65000立方米。直接或間接威脅人口60戶,約180余人,威脅資產約240萬元。該滑坡形成歷史較悠久,屬古滑坡。*年5月暴雨后局部產生滑動,損壞民房1間,經濟損失4萬元。近年來較為穩定,地表裂縫基本消失,但由于滑坡體較陡,遇雨仍具有滑動的可能,威脅人口多。*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汛期監測和巡查,并設置警示牌,在滑坡體上方減少人為活動,增加植被覆蓋率,在滑坡體前緣開展截排水工程建設,建立監測點。
(四)*鎮法蓮村泥石流
該泥石流位于法蓮村北部低山丘陵區,溝域內最高海拔標高507米,最大相對高差327米,溝谷平均縱坡降33.9%,溝床總體呈U字形,溝床上強中化凝灰巖分布整個溝谷區,溝谷內局部分布螢石礦脈,并覆蓋厚層采礦后的棄渣,溝床兩側山體對溝坡度一般28-33度,威脅人口35人,威脅財產210萬元。*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汛期監測,加強林業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在形成區一帶緩坡耕地上禁止耕種,在堆積區內修筑導流渠或泄洪道,以調節地表經流,防止溝源侵蝕;在流通區修建攔擋工程切斷泥石流下移
(五)*鎮朝川村東滑坡
該滑坡位于朝川村東公路邊,據估算滑坡體體積可達110000立方米,屬混合式巖、土質滑坡,滑坡體上拉張裂縫明顯,并見“馬刀樹”等。該滑坡曾于*年、*年產生滑動,*年7月23日在暴雨沖蝕下發生較大規模的滑動,造成農田毀壞和交通堵塞等,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目前該滑坡體處于不穩定狀態,威脅人口60人,資產價值100萬元。*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滑坡體的監測,設立安全警示牌,保護山林植被,并做好汛期疏竣排險,減少洪水對滑坡體的沖蝕。
(六)象珠鎮西遼村泥石流
該泥石流以西遼村北部山區為形成區,該區溝谷為V形谷,縱坡降較大,碎屑物質豐富,流通區和堆積區界限不明顯,谷口為堆積區。該泥石流在*年夏、*年夏及20*年夏雨后暴發過三次規模大小不一的泥石流,造成農田毀壞,民房倒塌,大量牲畜死亡,人員受傷,沖跨鄉村公路2500米,直接經濟損失63.5萬元。目前泥石流形成區環境地質條件不佳,仍存在繼續形成泥石流災害的可能,威脅人口83人,資產200萬元。象珠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汛期監測,加強林業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在形成區一帶緩坡耕地上禁止耕種,在堆積區內修筑導流渠或泄洪道,以調節地表經流,防止溝源侵蝕;在流通區修建攔擋工程切斷泥石流下移。
(七)*鎮雙溪村地面塌陷
由于螢石礦開采過程中不合理開采所引起,塌陷區面積約6000平方米,塌陷深度10余米至60米不等,由于螢石采礦歷史久遠,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處于塌陷盛發期,導致機耕路損壞,拖拉機掉入陷坑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4萬元,間接損失無法估算。20*年,*鎮人民政府對雙溪村地面塌陷危險地段部分進行了鐵絲網圈圍、填埋采空區等初步治理,基本消除地面危險隱患,但未完全消除。*鎮人民政府要加強監測,劃定警戒范圍,設立警示牌,禁止在塌陷區內進行一切大的工程活動,防止工程建設引發塌陷區地面變形、塌陷等事故發生。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施意見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合理避讓、重點整治,明確責任、群測群防,完善法規、依靠科技”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監測與預測預警,做好基礎調查、勘查治理和汛期地質災害防范等工作,不斷提高我市地質災害預防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職責。各鎮(街、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的長效機制。根據鎮(街、區)、村干部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應急指揮機構和應急工作制度;編制完成各鎮(街、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操作手冊,落實應急小分隊,加強應急避險場所建設,提高快速響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在汛期期間,各有關部門、各鎮(街、區)要嚴格執行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災害預報等制度,對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落實好臨災前的預警預報,做到防患于未然。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做好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巡查工作,完善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網絡。一旦發現險情,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災情擴大,并按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由市政府決定啟動并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交通、水務、建設、規劃、旅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管轄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氣象部門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進一步提高預報的準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