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計算范文
時間:2023-04-06 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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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商業銀行; 單位活期存款; 積數計息; 優化; 會計核算
一、單位活期存款計息方法一般規定
根據現行規定,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除財政性存款和被法院判決為贓款的凍結戶存款等有特殊規定外,吸收的其他存款均應按規定計息。商業銀行主要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存款利息。積數計息法便于對計息期間賬戶余額可能會發生變化的存款計算利息。因此,商業銀行主要對單位活期存款和活期儲蓄存款采取積數計息法計算利息;而對于定期性質的存款,如整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兩便等,商業銀行則采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單位活期存款積數計息的具體規定為:按日計息,按季度結息,計息期間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每季度的末月20日為結息日,如6月20日,結出的利息于結息日次日打入存款方賬戶(如6月21日)。計息時間是從上季度的末月21日至本季度的末月20日。若單位活期存款賬戶銷戶,則利息的結算應采取利隨本清的方法,于銷戶時將利息與存款單位結算清楚。
應注意的是,雖然每季結息一次,但根據會計核算的權責發生制原則,為準確計算商業銀行每一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應于每一會計期末(即每月末)計算當期利息支出和應付利息。但如遇每季末月,考慮到計算時間,應分每季的末月1日至20日和21日至該月最后一日兩個階段計算利息支出和應付利息。
二、單位活期存款計息基本原理及注意事項
商業銀行對單位活期存款利息計算的基本原理為: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1)
在運用公式(1)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本金的確定。按照目前“按日計息、按季度結息”的規定,公式(1)中的“本金”在第一次結息前即為結息前存款實際余額,而在第一次結息和存款存續期間每次結息后,“本金”為結息前的存款余額加上該次計息轉入存款賬戶上的金額,即上一利息計算期的利息在下一利息計算期會生息,也就是所謂的“利生息”。
2.存期的確定。存期即為存款單位兩次存取款(導致存款余額變化)的時間間隔,按日計算,一般采取“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存入日計算利息,存款存續期間支取日和銷戶日均不計算利息。但若遇結息日,則存期的計算應采取“算頭又算尾”的方法。如:5月3日存入,7月2日支取,則存期為5月份3日至31日的29天加6月份30天以及7月1日1天即60天,7月2日支取當日不計息(算頭不算尾);6月1日存入,8月10日支取,則6月20日結息時存期為6月份1日至20日的20天(算頭又算尾),而8月10日支取時總計息日為6月份30天加7月份31天以及8月份1日至9日的9天共70天,8月10日支取當日不計息(算頭不算尾)。
3.利率的使用。利率應與存期保持一致,即存期用天數表示時,對應利率為日利率;存期用月份表示時,對應利率為月利率;存期用年表示時,對應利率為年利率。三種利率之間的計算關系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或日利率=月利率÷30。
三、單位活期存款積數計息方法優化
在單位活期存款積數計息方法下,每次存取款后的余額乘以其存續天數計算的存期,即為日積數。將一個計息期的日積數累加起來,乘以適用的日利率,即為本計息期計算的利率。對于該方法,可以進行如下優化:
1.日積數可以表述為單位活期存款某一余額乘以該余額持續的天數(該余額存續的天數),其實質是公式(1)中的“本金×存期”,而計息期內所有積數累加起來就是該存期的計息基礎,取“日積月累”之義。因此,日積數可用公式表達為:
P=■BtDbt (2)
其中,P為日積數,t為某一計息期內的存取頻次,n為某一計息期內的存取次數(余額變動次數),Bt為某一計息期內第t次存取后的余額,Dbt為Bt存續的天數。
2.與日積數對應的利率應為日利率,則積數計息公式可以表達為:
I=rP=r■BtDbt (3)
其中,I為某一計息期的利息,r為該計息期的日利率,P、t、n、Bt、Dbt等符號的含義與公式(2)中含義相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累計計息積數以元位起息,元位以下不計息,計算的利息應保留到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3.積數計息在具體商業銀行會計核算過程有余額表計息和乙種賬賬頁計息兩種方法。對于經常發生存取款業務,存款余額變動頻繁的單位,適合余額表計息;對于不經常發生存取款業務,存款余額變動不頻繁的單位,適合乙種賬計息。
四、單位活期存款積數計息方法及會計核算舉例
某商業銀行對單位活期存款采用乙種賬賬頁計息,其吸收的A公司基本存款戶在2013年5月1日至9月21日賬戶情況如下(該期間活期存款年利率為0.36%):
5月1日,期初余額100 000元,上月結轉積數
5 802 000,對應日數60天;
5月10日,A公司以現金支票取現6 000元;
5月20日,B公司以轉賬支票償還前欠A公司的貨款16 000元(B公司也在同一銀行開戶,A公司委托銀行收款,下同);
6月5日,A公司存入現金4 000元;
6月15日,A公司以現金支票取現6 000元;
7月10日,B公司以轉賬支票償還前欠A公司的貨款22 000元;
7月20日,A公司以現金支票取現6 000元;
8月10日,A公司以轉賬支票償還前欠B公司的貨款44 000元;
8月20日,A公司以現金支票取現4 000元;
9月10日,B公司以轉賬支票向A公司支付購貨訂金10 000元。
要求:根據以上業務采用積數計息原理計算利息并進行賬務處理。
具體賬務處理和計算過程如下:
(1)5月10日,以現金支票代現金付出傳票:
借: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6 000
貸:庫存現金 6 000
(2)5月20日,以轉賬支票代轉賬借方傳票,以托收憑證代轉賬貸方傳票:
借:單位活期存款——B公司 16 000
貸: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16 000
(3)為準確核算商業銀行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月末應計算當月應付利息和利息支出,并將“利息支出”賬戶當月累計發生額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下同。5月31日,當月1日至31日累計日積數為:
100 000*9+94 000*10+110 000*12=3 160 000
(上式中,“9”為余額100 000元自5月1日至5月10日的天數,“10”為余額94 000元自5月10日至5月10日的天數,均為“算頭不算尾”;而“12”為5月20日至5月31日的天數,如遇當月最后一天,日期算法為“算頭又算尾”,下同。)
當月應計利息為3 160 000*0.36%/360=31.60(元)。
借:利息支出 31.60
貸:應付利息 31.60
借:本年利潤 31.60
貸:利息支出 31.60
(4)6月5日,以存款憑條代現金收入傳票:
借:庫存現金 4 000
貸: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4 000
(5)6月15日,以現金支票代現金付出傳票:
借: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6 000
貸:庫存現金 6 000
(6)6月20日結息日,6月1日至6月20日的日積數為:
110 000*4+114 000*10+108 000*6=2 228 000
(上式中,“6”為6月15日至6月20日結息日的天數,為“算頭又算尾”,下同。)
6月1日至6月20日應計利息為2 228 000*
0.36%/360=22.28(元)。
借:利息支出 22.28
貸:應付利息 22.28
(7)6月21日轉息,應將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6月20日的利息轉入A公司存款賬戶,該期間對應的日積數為:
5 802 000+3 160 000+2 228 000=11 190 000
應向A公司存款賬戶轉入的利息為11 190 000*
0.36%/360=111.90(元),且該利息金額與存款本金一起作為下一計息期的計息基礎。
借:應付利息 111.90
貸: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111.90
(8)6月21日至30日日積數為108 111.90*10
=1 081 119,應計利息為1 081 119*0.36%/360=10.81(元)。
借:利息支出 10.81
貸:應付利息 10.81
因此,對于A公司存款,6月份該銀行應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的“利息支出”賬戶累計借方發生額為22.28+10.81=33.09(元)。應于6月30日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33.09
貸:利息支出 33.09
(9)7月10日,以轉賬支票代轉賬借方傳票,以托收憑證代轉賬貸方傳票:
借:單位活期存款——B公司 22 000
貸: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22 000
(10)7月20日,以現金支票代現金付出傳票:
借: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6 000
貸:庫存現金 6 000
(11)7月31日,當月1日至31日累計日積數為:
108 111.90*9+130 111.90*10+124 111.90*12=
3 763 468.9
當月應計利息為3 763 468*0.36%/360=37.63(元)
(上述計算式子中,計算出的積數帶小數位,但由于積數元位起息,所以積數取3 763 468,下同;按照該積數計算出的利息四舍五入保留到分位,下同。)
借:利息支出 37.63
貸:應付利息 37.63
借:本年利潤 37.63
貸:利息支出 37.63
(12)8月10日,以轉賬支票代轉賬借方傳票,以進賬單代轉賬貸方傳票:
借: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44 000
貸:單位活期存款——B公司 44 000
(13)8月20日,以現金支票代現金付出傳票:
借: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4 000
貸:庫存現金 4 000
(14)8月31日,當月1日至31日累計日積數為:
124 111.90*9+80 111.90*10+76 111.90*12=
2 831 468.90
當月應計利息為2 831 468*0.36/360=28.32(元)。
借:利息支出 28.32
貸:應付利息 28.32
借:本年利潤 28.32
貸:利息支出 28.32
(15)9月10日,以轉賬支票代轉賬借方傳票,以進賬單代轉賬貸方傳票:
借:單位活期存款——B公司 10 000
貸: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10 000
(16)9月20日結算日,9月1日至20日累計日積數為:
76 111.90*9+86 111.90*11=1 632 238
9月1日至20日應計利息為1 632 238*0.36%/
360=16.32(元)
借:利息支出 16.32
貸:應付利息 16.32
(17)9月21日轉息日,自6月21日至9月20日,“應付利息”貸方余額為:
10.81+37.63+28.32+16.32=93.08(元)
或者可用總積數乘以日利率:
(1 081 119+3 763 468+2 831 468+1 632 238)*
0.36%/360=93.08(元)
借:應付利息 93.08
貸:單位活期存款——A公司 93.08
五、結論
通過對商業銀行單位活期存款計息現行規定和有關公式的解釋,以及對積數計息方法的優化,讓該部分內容更為清晰易懂,便于初學者、存款單位和銀行具體操作人員理解其中的含義。結合具體業務實例核算過程,詳細說明了日數與日積數的含義和計算方法、利息計算的技巧和方法以及商業銀行對單位活期存款的業務處理流程,驗證了經過優化的積數計息方法的優越性。同時應該注意兩點:首先,所舉例子為活期存款利率不變的情況,如遇利率調整,應分段調整,相關積數和計算出的利息也會有所變化,但原理均與該實例相同;其次,所舉例子注重原理說明,所涉及金額較小,因此計算出的利息金額也較小,體現不出每期計算應付利息的必要,但商業銀行實務中單位活期存款金額均較大,且存款單位數量多,因此按照重要性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應在分季計息的同時,于每期末計算當期應付利息并做相關會計處理。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S].2006-02-15.
[2] 財政部.金融企業會計制度[S].2002-11-01.
[3] 韓俊梅,岳龍.商業銀行會計學[M].經濟科學出版社,2011.
[4] 賀瑛,錢紅華.銀行會計(第三版)[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
篇2
申訴人:楊某,男,32歲,原某水泥制品廠工人。
被訴人:某水泥制品廠。
案情:
申訴人于1995年被聘為被訴人企業業務銷售員。1997年,雙方約定銷售員按收回貨款的4%計酬。1997年收回貨款944622.20元,可計酬37785元,但被訴人于1997年9月底辭退其后,未按此數支付報酬,特請求追索。
調查核實情況:
申訴人于1995年被被訴人聘為業務銷售員。1997年,被訴人制定了“1997年銷售人員責任制”(下稱責任制),后雙方簽訂了“銷售人員雙向合同書”(下稱合同書)。在“合同書”中,有“嚴格遵守責任制”的約定。“責任制”規定,銷售員1997年按收回貨款的4%計酬,取消工資及一切旅差、經營費用。當年9月,被訴人發現申訴人挪用收回貨款50000元,即向檢察院報案,已由檢察院追回38000元。申訴人為此于9月底未辦解約手續自動離開了被訴人企業。此前,雙方曾結算帳目,申訴人稱1997年收回貨款944622.20元,被訴人稱其中三筆貨款不能計酬:一是1997年1月收回的1996年銷售貨款330000元,按口頭約定應無償收回;二是由被訴人挪用的貨款50000元。同時,還應扣除按“責任制”規定,貨款超過3個月未收回,按銀行利息9.24‰的部分。因申訴人違反了合同書第四條關于“中途離廠必須辦好解約手續”的約定,計息部分計算到1997年底。
分析意見:
本案的關鍵,是計酬的依據。仲裁委認為:被訴人制定的“責任制”符合程序,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可作為本案計酬的依據。根據“責任制”第十一條“原有各人的欠款余額,結轉時可以一并計數”的規定,申訴人1997年收回1996年發
仲裁結果:
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1.申訴人1997年收回貨款為894622.20元,可計酬35784.89元,扣除超過3個月未收回貨款計息13202.83元及未退挪用款12000元,被訴人付申訴人合計10582.06元;
篇3
【關鍵詞】 ERP環境; 現金折扣; 基本流程設計
中圖分類號:F231;TP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9-0018-02
一、研究現狀及意義
筆者從事多年ERP軟件應用及教學研究,發現很多文獻中只有付款條件設置的說明,但卻沒有具體的使用方法介紹。即使在非常權威的用友ERP實驗中心精品系列教材中,也沒有該項內容介紹。因此經過在ERP-U8上實例研究,探索了在ERP環境下如何進行現金折扣業務的處理。
通過該項研究,可使得更多讀者了解該項內容,既可以為高等院校的會計電算化教學研究提供素材,又能提高學生會計電算化應用能力及創新能力。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收入》(2010)中明確指出:企業銷售商品涉及到現金折扣時,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F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應計入財務費用。
二、基本流程設計
為了順利地完成該項業務處理,首先要進行基本流程設計。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步驟。
(一)選項設置
設置是否自動計算現金折扣。如果為了鼓勵客戶在信用期內提前付款而采用現金折扣政策,可以在系統中選擇自動計算現金折扣。若選擇自動計算,需要在發票或應收單中輸入付款條件,在核銷處理界面中ERP系統依據付款條件自動計算該發票或應收單可享受折扣金額,可輸入本次折扣進行結算,原幣余額=原幣金額-本次結算金額-本次折扣金額。
設置是否核銷制單。若選擇是,則需要判斷核銷雙方單據當時的入賬科目是否相同,不相同時,系統需要生成一張調整憑證。
(二)設置付款條件
現金折扣也稱為付款條件,是企業為了鼓勵客戶盡快償還貨款,而允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的折扣優待。折扣條件通常可表示為5/10,3/20,n/30等,它的意思是若客戶在10天內償還貨款,可得到5%的折扣,只付原價的95%的貨款;若在20天內償還貨款,可得到3%的折扣,只要付原價的97%的貨款;若在30天內償還貨款,則須按照全額支付貨款;若在30天以后償還貨款,則不僅要按全額支付貨款,還可能要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或違約金。
(三)錄入專用發票(同時錄入付款條件)
在應收系統中錄入專用發票,進行審核記賬。若在銷售管理系統錄入發票,則在應收系統不能修改、刪除,只能到銷售系統中進行修改操作。若沒有同時啟用銷售系統,則發票在應收款系統中錄入,它的修改、刪除與應收單相同。
付款條件是系統確定折扣日期的依據,系統會根據您所選擇的付款條件,來確定客戶在該筆交易中的折扣。您既可以通過參照輸入,也可以用直接輸入的方法來確定付款條件。如果您輸入一個新的付款條件,應首先在付款條件設置中增加該付款條件。
(四)錄入結算單,并進行單據核銷
結算單主要包括收款單和付款單。收款單通常用來記錄企業收到的款項,當收到每一筆款項時,應該知道該款項是客戶結算所欠的貨款,還是提前支付的貨款,或者是支付的其他費用。系統用款項類型來區別不同途。在錄入收款單時,需要指定其款項用途。對于同一張收款單,如果包含不同用途款項,應在表體記錄中分行顯示。
(五)核銷制單和發票制單
選擇【日常處理】菜單項下的【制單處理】項,進入制單查詢的界面。用鼠標單擊,選擇“制單類型”,制單類型包括發票制單和結算單制單、核銷制單、票據處理制單、并賬制單、現結制單、匯兌損益制單等。可根據自己實際需要選取需要制單的類型。輸入完查詢條件后,單擊【確認】,系統會將符合條件的所有單據全部列出。然后選擇相關單據,單擊“制單”按鈕,系統自動生成相應憑證。
三、實例研究
(一)銷售業務現金折扣的處理
例如:甲公司在201×年2月1日向興隆公司銷售方鋼一批,無稅單價10元,數量6 000條,銷項稅10 200元,開出NO.200801增值稅專用發票,貨款未收。合同規定現金折扣條件為:2/10,n/30,假定在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額。10日收到興隆公司NO.080110轉賬支票一張,面值69 600元,支付上題貨款。
甲公司的手工賬務處理如下:
1.借:應收賬款70 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6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 200
2.借:銀行存款 69 600
財務費用 600
貸:應收賬款70 200
根據以上具體業務和操作的基本流程,在選項設置和付款條件都已經設置好的情況下,在ERP-U8應收款系統中,依次錄入專用發票和收款單,并進行單據核銷,最后生成相應記賬憑證。在ERP-U8環境下實際操作時,主要操作步驟見圖1、圖2。
(二)采購業務現金折扣的處理
例如:甲公司2日向興隆公司采購礦石一批,單價25元,數量6 000kg,進項稅25 500元,材料未驗收入庫,款項未付。10日開出NO.110122轉賬支票一張,面值172 500元,償付興隆公司礦石貨款。合同規定現金折扣條件為:2/10,n/30,假定在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額。
甲公司的手工賬務處理如下:
1.借:在途物資1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 500
貸:應付賬款 175 500
2.借:應付賬款175 500
貸:財務費用3 000
銀行存款172 500
根據以上具體業務和操作的基本流程,在選項設置和付款條件都已經設置好的情況下,在ERP-U8應付款系統中,依次錄入專用發票和付款單,并進行單據核銷,最后生成相應記賬憑證。由于其操作步驟和上題基本一致,不再顯示相關圖片。
四、結論
第一,無論在應收款系統中,還是在應付款系統中,最終的操作結果和手工結果是一致的。同時,其操作步驟和上面的基本流程也是一致的。
第二,與普通業務的區別主要在于:單據核銷時務必錄入本次折扣金額,否則最后制單時不能生成正確記賬憑證。
第三,本研究只適用于ERP-U8應收、應付系統單獨使用時,即不和供應鏈系統同時使用的情況下。若和供應鏈系統同時使用,則專用發票和結算單只能在供應鏈系統中錄入,相關處理流程發生改變。
第四,在基本科目設置中,務必先設置好現金折扣科目,通常設置為:6603(財務費用)。其他生成憑證的相關科目也要設置正確,否則最后生成的憑證會出現科目錯誤。
【參考文獻】
篇4
【惡意拖欠貨款怎么處理】
客戶惡意拖欠貨款的處理方式
一、惡意拖欠貨款怎么辦、如何追回欠款?
如果超過了約定的付款期限客戶仍沒有支付貨款,這表明貨款已經不幸地被拖欠,防治貨款被拖欠而產生損失的工作進入事后階段。事后階段是積極追收被逾期拖欠貨款的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在及時掌握貨款被逾期拖欠信息的基礎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追收貨款。
最好與對方協商,如果經多次協商都不行的話,你可以憑欠條為證,在二年內向法院。另外,建議你在前先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查封對方的相應財物或銀行帳號,然后在十五天內向法院,這樣就更能維護你的權益。
二、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有哪些?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關于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關于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9、其他證據。
三、貨款糾紛訴訟時效、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1、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2、已注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貨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4、對已經超過貨款糾紛訴訟時效期限的欠條,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重新開始起算。
有合同對方拖欠貨款怎么追討
當協商不成的時候,就要考慮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
通過法律手段提起,向對方追收欠款的時候,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證據問題
打官司在某種程度上說,就是打證據。只有提交的證據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否則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這就要求我們在簽訂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注意保存有關往來的材料,以防發生糾紛時措手不及。具體的說,主要有以下證據。
1、有欠條、對帳單、結算書等債權憑證,這些證據也是最有力的證據。
2、如果沒有這些直接的債權憑證,就需要要合同書、送貨單、訂貨單、入庫單等證據,這些單據應有對方加蓋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沒有加蓋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簽字,對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認這些單據。
3、此外,雙方在交易往來中的付款憑證,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證據,可以證實雙方之間存在交易關系。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會談紀要、往來函等,可能會對原合同有一定的補充或變更,這些證據都應當注意保存。只要這些證據可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也是非常充分的證據。如果收集證據確有困難的,必要時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二)財產狀況
1、前應當詳細了解對方的財產狀況,包括房屋、土地、車輛以及銀行存款等。
2、如果對方有財產的,在的時候應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在訴訟期間轉移、隱匿或者變賣財產,以便案件審結后能順利執行。
3、的時候要抓住有利時機,當對方有財產的時候并進行保全,所達到的效果是最好的,往往可以取得案件的主動權。
(三)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是兩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開始計算。
對于有確定還款日期的,應該在該還款日期屆滿之次日起兩年內,超過該期限的,就會喪失勝訴權,訴訟請求就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對于只有送貨單而沒有確定還款日期的,應該在送貨單日期之次日起兩年內。
訴訟時效因提訟或債權人主張權利或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所以,對于那些未及時付款的債務人,應及時的提訟或發送書面的催收通知書,以防止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債權得不到保護。
篇5
一、考核范圍
各分公司及各生產車間。
二、考核辦法
主要考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潤率、運費收入比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以財務部制訂的目標成本作為成本結轉的依據,新產品、工裝、木型、零活等未制訂目標成本的,按照技術部門出具的工時定額、材料定額,銷售部門出具的發貨清單及運輸派工單進行結算。具體辦法如下:
㈠、對xx分公司的考核辦法
對機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
1、利潤率為25%,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資金周轉率為0.4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占用情況,計算資金周轉率。每升降0.05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㈡、對鑄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
1、成品合格率為75%,月末根據當月零工隊結算工資的入爐料噸數、鑄件入庫噸數,計算鑄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要求清砂、清銹及車間倒出的黑砂內不能混有面包鐵、機鐵(小機鐵除外),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檢查,視情況進行獎罰。
㈢、對鍛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輔料小時成本。
1、板材利用率為85%,根據當月倉庫提供的領料數、廢鋼退庫數及車間內未退庫的備用下角料,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輔料小時成本為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㈣、對加工一、二車間、安裝車間及機修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潤率。加工一車間利潤率為1%、二車間利潤率為0、安裝車間利潤率為0.5%、機修車間利潤率為2%。按會計報表上提供的盈虧數,與目標成本相比較計算利潤率。每升降0.5%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㈤、對xx分公司的考核
對汽車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材料利用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運費收入比率。
1、利潤率為7.5%,每升降0.5%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材料利用率為68%,根據財務提供的當月領料數和下角料數,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資金周轉率為3.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占用情況,計算資金周轉率。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4、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5、沖壓產品運費收入比率1%,收割機產品運費收入比率2%,按當月收入和運費計算。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㈥、對沖壓一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萬元產值輔料消耗情況。萬元產值輔料消耗定額為83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㈦、對沖壓二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輔料消耗情況。根據每月輔料消耗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三、其它事項
1、各單位必須如實提供數據,堅決杜絕人為的調整現象,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抽查,以核對賬實是否相符,發現作假現象,加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
2、由于工資在車間制造費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資發放不及時的情況下,允許車間合理運用預提和待攤進行調整,到年底匯算結清。
篇6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向甲方購買如下貨物:
品名規格 材質 規格型號 數量(噸) 含稅單價 金額(元) 生產廠家
螺紋鋼
線材
具體數量以實發為準.
2. 質量標準:甲方保證所銷售的貨物符合現行國標,并附鋼廠原始材質證書。
如經乙方驗收有質量問題,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有權根據具體情況要求甲方降價,
換貨,退貨,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 價格條款:本合同單價為甲方倉庫含稅交貨價,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4. 付款方式:期限:乙方預付合同貨款10%,余款提貨前付清.款到提貨,按實發
數量結算.
5. 交貨地點,方式,期限:漢鋼貨場,交貨期8月31日前交清.
6. 包裝方式,損耗計算:按通用方式包裝,按理論計重.
7.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8.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
9.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約日生效,有效期半年.
10. 甲,以雙方應誠信履約,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乙 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
需貨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 (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鋼材買賣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廠里所有需要的鋼鐵材料全部由乙方供應。
二、乙方供貨的價格由雙方協商決定后方可定價。
三、甲方所需要的鋼鐵材料,乙方送到甲方廠里后,由甲方委派工人卸車為準。
四、乙方送給甲方的材料,在到達甲方廠里清點入庫后,甲方在乙方的送貨清單上簽字方可。
五、甲乙雙方協定付款方式,乙方把貨送到甲方廠里后,每次的貨款甲方按送貨清單上的金額付給乙方支票或現金,帳戶上有錢方可進帳 ,若是不能進帳的支票定為期票,期限為一個月<30天>,如果甲方 經濟周轉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支票不能進帳,在沒有通知乙方的情況前提下,乙方進帳了甲乙雙方支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由甲方自負。
六、甲方開給乙方的貨款支票期限為三十天,但是在甲方資金周轉特殊的前提下,乙方在次讓步給甲方籌備時間定為五天,如諾甲方依然不能給乙方對現,乙方將在第三十五天后起算甲方的違約金。
七、甲方違反上述第六條之約定,未能按期足額支付貨款,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所欠貨款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在二十五天內還未支付所欠貨款,違約金在六十天《35天+25天》后按每日千分之六計算直到付清貨款。
八、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糾紛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指定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篇7
XX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市某公司的廠房建設工程,其工地負責人z某、c某以該公司名義與原告上海某鋼材物資有限公司簽訂《鋼材購銷合同》,z某和c某在合同落款處簽名,被告公司未蓋章。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購買鋼材用于該廠房工程,約定鋼材價款按上海西本鋼鐵每日市場報價為基準上浮每噸150元作為成交價,又約定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也明確約定了被告付款時間及逾期付款按所欠貨款金額的日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原告至XX年底依約送貨,共計貨款金額為520萬余元。被告通過z某、c某陸續付款計360萬元,余款160萬余元逾期不付。原告多方與z某、c某協商付款事宜,皆未果,被告公司也不予答復。此時適逢金融危機,原告經受極大資金壓力,遂委托律師訴訟。
我們接受委托后,經周密調查,掌握z某被告的工程項目經理、c某為被告該項目工程的內部承包人,原告有理由相信他們有權代表被告簽訂買賣合同,該合同相對方應為被告公司,同z某和c某以個人身份自愿對被告貨款承擔共同付款責任,律師原告上海某物資有限公司起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鋼材貨款160萬余元、違約金17萬元,并起訴z某、c某為共同被告,要求兩人對被告的貨款義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同時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全額凍結了被告公司的銀行賬戶,保證了債權的實現。
訴訟中,被告以貨款金額計算有誤和違約金過高為由提出抗辯,并以原告交付鋼材質量不合格為由提起反訴,要求賠償被告損失50余萬元。
因雙方考慮各自在本案中是法律風險,我方在保障根本利益得到順利實現的前提下愿與對方和解,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公司于和解當日支付145萬元貨款。
因訴訟目的已經實現,我方遂申請撤訴。
篇8
乙方:_________
1.合同總則
1.1 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銷售市場,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1.2 甲方根據加盟計劃,鑒于乙方申請,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柜特許經營權。
1.3 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自愿成為“_________”商品特許專賣之成員。
1.4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加盟細則
2.1 專賣店規模
2.1.1 簡約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2 標準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3 豪華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4 旗艦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2 專賣店選址
2.2.1 乙方可根據甲方專賣店選址方略自行選定專賣店,專柜地址,并真實填寫《“_________”加盟申請表》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根據乙方填寫的《“_________”加盟申請表》進行店址實地考察。
2.2.2 乙方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甲方不收取加盟費。雙方認可后再進一步簽訂下列協議。
2.3 裝修及費用
2.3.1 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裝“_________”專賣店,專柜裝修方案。
2.3.2 裝修方式:
2.3.2.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設計要求自行進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2.3.2.2 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甲方負責進行裝修的,按標準型或簡約型規模進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2.3.3 裝修獎勵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裝修的,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再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
2.3.4 裝修保證金及返還:凡甲方承擔費用并進行裝修的,乙方需在甲方進行裝修前支付與裝修規模等額的裝修保證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經營業績,返還乙方裝修保證金。
2.3.4.1 如屬標準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再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
2.3.4.2 如屬簡約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一次性返還。
2.3.5 本協議采納的裝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裝修;甲方按標準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簡約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4 商品發貨
2.4.1 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二月內,店鋪裝修完成后1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4.2 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并提前一周傳達至甲方。
2.4.3 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2.4.4 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5 商品退換
2.5.1 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2.5.2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2.5.3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后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5.4 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裝修保證金不再返還,并追回乙方進貨余款。
2.6 貨款結算
2.6.1 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2.6.1.1 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進行商品配送。
2.6.1.2 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采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于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周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后結清(第二次及以后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6.2 本協議采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6.3 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終止“_________”旅游商品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余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2.7 銷售獎勵
2.7.1 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3%;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5%;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8%。
2.7.2 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3.保證與要求
3.1 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3.2 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于“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甲方提供“_________”產品的統一市場零售指導價格(市場零售指導價是指商品經過甲方試銷后,被認定基本合理的價位),供乙方參考。
4.合同及經營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5.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5.1 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柜使用“_________”之商標,商號,并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
5.2 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 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6.專賣店地址
6.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專柜。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6.2 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雙方協商后解決。
6.3 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必須報經甲方同意,雙方補充簽訂(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7.2 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7.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柜裝修方案。
7.4 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
8.2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范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8.3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
8.4 乙方應保持甲方制定的統一裝修標準和店面裝修的完整性。
8.5 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9.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9.1 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9.2 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柜內使用“_________”的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的標簽或招牌。
9.3 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志,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0.合同解除及終止
10.1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10.2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并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10.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 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10.3.2 乙方在專賣店內未經允許,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10.3.3 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10.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志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 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并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1.2 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14.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5.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后,即視為送達。
16.附則
16.1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篇9
甲方:(供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需方)
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品名稱、規格和金額如下:
產品名稱
規格
單價
數量
總金額
備注
二.產品的交(提)貨方式,運輸方式及收貨:
1.運輸方式:雙方確定為本條第項:
A.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地址為,運輸費由方承擔。
B.甲方代辦運輸—運輸:自站至站,運輸費由方承擔。
2.收貨:乙方應當在收貨時當面點清并簽收確認。如出現外箱破損或數量與清單不符的情況,乙方應即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對于貨品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于收貨后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雙方協商解決;否則視同對貨品的質量無異議,產品非質量問題乙方不得退(換)貨。
三.貨款結算方式:
1.雙方確定貨款結算方式為本條第項:
A.款到發貨:乙方每次訂貨需將訂貨單以傳真方式書面通知甲方,并同時以方式付清訂購貨物的全部貨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訂單生效,訂單生效起7日內發貨,并同時發出相關銷售票據。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發貨,并同時發出相關銷售票據。
B.批結:
每次送貨時結付上批貨貨款,而本次貨款待下次送貨時結付,且每批貨款的信用期不能超過30天,超過30天視同已到期結算。累計未結帳款最高不得超過,超出部分打款發貨。
C.月結天(甲方于次月5日前以書面形式將對帳單傳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對帳單后應于天內完成對帳工作,逾期未對對帳單的內容提出異議,視同確認對帳單。當月所有帳款,最遲于次月日到款結清)。累計未結帳款最高不得超過,超出部分打款發貨。
2.如乙方逾期付款,乙方須支付貨款利息,計算方式:每天按貨款的5‰收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雙方特此簽署本協議。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業務經手人:
代表人: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浙江省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浙政采辦字[XX]11號《關于做好XX年第4季度、XX年第1季度計算機、打印機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 的《中標供應商授權函》關于確定為本次計算機協議供貨商之一的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協議供貨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標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伴隨服務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中標貨物
中標貨物的型號、規格、價格、優惠率及調整要求等均與《通知》中的規定保持一致。
第二條 甲方和乙方
舟山市本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采購單位)與甲方享有同等權力,本協議下述各處所指甲方包含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及采購單位。
乙方為中標供應商在本地區確定的協議供貨商之一,乙方代表中標供應商履行送貨、售后服務、維修及資金結算并承擔責任。
第三條 供貨期限及供貨對象
供貨期限:自本供貨協議生效之日起至XX年5月31日止。
供貨對象:舟山市本級行政事業和社會團體。
第四條 供貨方式及限額標準
采購單位在定點、協議的品牌和供貨商范圍內,直接與供貨商聯系,選擇產品的具體規格、型號,并由供貨商出具“定點(協議)產品供貨意向單”(詳見附表),然后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直接報市采購辦審核。供貨商憑已審核的《政府采購計劃表》與采購單位簽訂供貨合同,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供貨。供貨時間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供貨數量較大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若單一合同采購金額大于人民幣30萬元(含)或數量超過30臺(含)時,采購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另行確定采購方式。(單一合同指一個采購單位單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標廠商訂購同一包貨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與甲方簽署本協議前須交入5000元人民幣/品牌的履約保證金。甲方在協議履行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 貨款的支付
在乙方完成合同項目供貨并驗收合格后,采購單位根據合同約定的付款要求,將已落實的采購資金,直接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對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采購單位憑政府采購計劃、政府采購合同、發票原件、驗收單應及時到市級會計核算中心辦理支付結報手續,將貨款支付供貨商。
采購單位未按規定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的約定獲得違約賠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2.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采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采購單位的計算機采購情況,并負責每個月按照甲方提供的報表格式報送報表。
3.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協議供應情況進行檢查。
4.其余條款及未盡事宜按《浙江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采購協議供
貨協議書》和《通知》執行。
5.若乙方被有效投訴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將被取消該品牌的協議
供貨資格。
第八條 協議生效及修改
1.下列文件是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標供應商授權函》;
(2)浙江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承諾書;
(3)浙江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協議書;
(4)協議供貨產品一覽表,協議供貨產品配件、耗材、選件表,協議供貨產品服務計劃表;
(5)《通知》
如上述文件與本協議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經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舟山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執一份。
4.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協議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附表:1、定點(協議)產品供貨意向單
2、計算機采購情況統計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簽字) 或受委托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