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信貸制度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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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論文關鍵詞:小額信貸,風險,規避對策
小額信貸最初由孟加拉國農業經濟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年最先實施,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借鑒孟加拉國小額信貸制度的成功經驗,我國也開展了小額信貸業務。在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指基于農戶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一種不需要擔保的額度較小且具有反貧困、促發展功能的貸款種類。通過幾年的發展,農村小額信貸制度有效的改善了農村資金短缺的現狀,增加了農民的經濟收入。但是,小額信貸在發揮作用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影響了小額信貸制度的健康發展。
一、農村小額信貸制度的發展現狀和特性
(一)小額信貸制度的發展現狀
到目前為止,小額信貸制度表現出了快速發展的態勢,已惠及全世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5500萬到6000萬人,促進了社會發展與和諧。我國小額信貸制度自實施以來,表現出發展速度快、涉及面廣、效果好的特點。尤其在2001年以后,小額信貸制度在中央銀行再貸款政策、農村信用環境改善、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等的推動下,得到了迅猛發展。有關資料表明,目前農村小額信貸覆蓋面已達到32%,在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小額信貸覆蓋面更高。小額信貸制度對我國農村經濟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金融論文,解決了農村中低收入群體融資難的問題,同時促進了農民的脫貧致富,促進了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但是,由于小額信貸制度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外在因素的影響,使其在發展的過程中暴露了一些問題,影響了其健康發展。
(二)小額信貸制度的特點
由于農村小額信貸具有明確的扶貧和促進農村發展的功能,所以其具有了非常明顯的特性。其特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不需要擔保,降低了貸款的難度。農村小額信貸信貸是一種自然人貸款,以農戶的信譽和還款能力作為貸款信用,無需擔保。2、貸款利率較低。因為要發揮小額信貸的扶助作用,同時借鑒國際小額信貸的成功經驗,我國小額信貸定制了較低的利率水平。3、用途規范不明確。此類小額信貸,沒有規定較為嚴格的貸款用途,有較大的利用范圍,可以用來農業或工業生產,也可以用來日常消費。4、貸款手續不嚴格。因為此類小額信貸具有涉農性質,農村組織松散,必須依靠當地的村委會幫助辦理信貸手續,因此具有不可避免的漏洞。
二、農村小額信貸制度的風險及成因
小額信貸制度與其他商業信貸相比,面臨著較特殊和顯著的信貸風險。農村小額信貸風險的主要來源包括:1、自然風險,我國種植業、養殖業受自然因素較大,一旦受災,農業減產,直接降低農民的還貸能力。并且,我國還沒有普遍實行農業風險保險機制。2、市場風險,廣大的農民群體仍是小規模的經營模式,缺少信息渠道,農產品銷售適應市場變化的能力較弱論文提綱怎么寫。3、道德因素,小額信貸機制不完善,對小額信貸機構內部人員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約,加之借款者對還款事宜抱有僥幸心理,導致小額信貸具有較大的道德風險。除此之外,本文認為我國農村小額信貸風險的根源還在于:
(一)自身局限性造成的風險
1、貸款利率偏低。國際上成功小額貸款的存貸差要高達8%—15%,而在中國目前農村信用社資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況下,貸款利率只有8%—10%金融論文,而此時剛剛僅能使其自負盈虧。從實際執行結果看,我國絕大部分小額信貸項目執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沒有從財務自立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要知道,小額信貸主體從本質上說是企業,而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利率水平的偏低,使放貸主體經濟效益不高,放貸積極性受挫,從而不利于放貸主體的發展;另一方面,較低的利率使貸款者有可能降低對貸款的使用效率,從而增加了違約的風險;再者,較低的利率容易使各階層爭奪這份資本,往往使貸款落不到真正需要的人群手中,從而失去了小額信貸應發揮的作用。
2、貸款品種的單一、額度小。農村小額信貸的品種的單一性決定了小額信貸的規模,表面上看會降低信貸風險,從長遠來發展來看,不利于其抗風險能力的發揮。農村小額信貸的額度設計得較小,能降低信貸主體的受損程度,但另一方面小額度的貸款一般滿足不了貸款者的要求,經常出現相互擔保、相約不還得現象擾亂金融秩序,反而增加了信貸風險系數。
(二)管理疏漏造成的風險
1、外部監管不到位。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監管機制處于不完善狀態。有關部門未對具體監管方式作出統一的規定,放貸主體和政府部門關系不明晰或不對稱,造成監管困難。
2、貸款機構內部管理疏漏。小額信貸機構內部管理機制松散,是造成風險的重要成因。貸款調查不到位,部分農戶資信評估存在形式主義的現象。農村小額信貸的審查和信用評級主要靠村委會和農戶,而村委會人員難免會在其中摻雜人情關系,使評估工作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和片面性,信貸人員又缺乏對村委和農戶的審查和調查,從而輕易地將貸款放出。更有甚者,貸款主體將材料交并于村委代辦,這無形于將貸前審查環節落空,這些人為因素大大打造成了小額信貸的高危險性。辦理貸款手續審查不到位,造成責任落空的風險。貸款主體在辦理貸款時往往未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辦理貸款時金融論文,貸款者往往僅憑身份證則取得款項,而造成簽字人與身份證登記人本身不統一,造成最后責任承擔落空的風險。更嚴重的,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貸后審查的疏忽,貸款用途監管趨于形式。貸款用途檢查是降低貸款風險的重要環節,貸款用途的審核是貸前的必經環節。但在現實中,由于貸款主體工作人員的疏忽,加上貸款者多為農戶等,法律素質較低,對貸款用途問題認識不清,很容易出現轉為他用,或代他人貸款等現象。由此還款風險大大提升。
(三)小額信貸的法律體系及相關機制建設不完善
1、小額信貸的法律地位不明確。農村小額信貸制度自實施以來,其法律地位問題一直困擾其發展。目前來說,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明確其法律地位,使其名正言順的發展。
2、農村小額信貸功能定位不明確。農村小額信貸作為一項特殊的貸款具有利率低、無需擔保的特點,但他它又區別于政府補貼,其貸款主體仍為營利性組織,仍需此部分營利作為貸款主體生存的血液,由于小額信貸功能的不明確、利率偏低、無需擔保等的特點,使小額信貸制度發展尷尬,也由此帶來小額信貸組織創立管理的主體、資金來源、信貸產品設計,風險監管等一系列問題。
3、保障機制、政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套完善的保障機制和金融服務體系的建立,是保障小額信貸制度良性發展的必要條件。目前,我國農業災害補償機制、農戶征信制度以及金融服務體系的不完善大大制約了信貸制度的發展。
三、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制度風險的規避對策
在市場經濟型社會,法律應當發揮重要的規范作用。我國小額信貸制度的風險防范在借助各種技術性手段的同時更應該依靠制度規范,以法律的手段來保障小額信貸市場的正常發展和運作。
(一)完善小額信貸制度,克服自身局限性
1、建立適當的貸款抵押制度。建立適當的抵押擔保制度是降低小額信貸風險的重要措施。然而在農村,由于法律制度的障礙,幾乎沒有可以抵押的物品,但廣大農民又迫切需要這筆款項去脫貧致富。這就需要我們對此作出創新的擔保制度,以促進小額信貸的發展。一是可以嘗試多種形式的農村金融擔保創新;二是嘗試以村為單位的農民專業擔保合作社作為擔保機構;三是可以考慮改革現行的法律法規,允許農村房產及土地使用權進入抵押范圍,以實現與金融業實務的配合。
2、建立行之有效的信用等級評定制度。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是決定小額信用貸款質量的關鍵,是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核心內容之一。信用等級評定制度必須跟上小額信貸制度的發展。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建立和完善信用等級評定制度,1、要設立專門的機構保障資料的真實、可靠。真實、全面、準確的借款客戶在信息是開展信貸業務的基礎,因此金融論文,對相關信息要逐項認真審查核實,盡可能避免失實資料入檔。2、明確評級責任。農戶基本狀況及信用反映等由專門機構的人員審查把關,并簽字負責;農戶信用貸款及還本付息,信用等級初評由信貸員負責,避免因不負責導致評級失誤。3、探索小額信貸信用評級標準。評定農戶信用等級,要對所有農戶都采用統一的標準,以確保評級客觀公正。
(二)改革放貸主體的經營模式
1、改革只貸不存的信貸模式,建立多元化資金開源渠道論文提綱怎么寫。目前,有些現代企業只貸不存,從商業角度看,只貸不存的經營模式不能長期存活,具有較高的操作的成本和巨大的投資風險。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才能保障充足的資金,這是實現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條件。因此,可以嘗試改變農村小額信貸企業只貸不存的經營模式,在完善金融機構法制環境的基礎上,放寬農村小額信貸吸收存款的限制,以確保充足的資金來源。
2、建立農業風險補償機制,推廣農業保險,促進銀保合作。由于農業受自然災害的影響較大,尤其是對于我國地理位置較容易遭受自然災害,農業保險顯得尤為重要。強有力的農業保險保障機制是促進小額信貸創新的有力保障,使其降低信貸風險,促進其可持續發展。因此,為了規避信貸風險,必須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一是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補貼的力度;二是加速發展農村政策性保險制度,以減少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損失;三是信貸機構與農業保險機構合作形成互動機制,開發保險和信貸配套的金融產品服務。
3、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我國新農村發展的新形勢下,農村對金融的需求越來越大,這就對金融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農村小額信貸服務需求的增加必然要求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此,我們在完善金融法制環境的建設、政府加強對金融市場監管的基礎上,通過各種政策激勵機制來保障金融機構在農村的廣泛建立。一是政府可以嘗試采取資金補貼,提供免稅營業網點等措施吸引金融機構在空白鄉鎮增設金融網點;二是采用稅收政策鼓勵;三是出于金融機構是特殊的企業的原因,因此金融法機構要發揮其社會責任。
(三)加強農村小額信貸放貸主體的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內部管理規定,控制內部風險。要嚴格控制金融機構內部管理造成的風險。一是參照國際、國內經驗,完善內控機制和規章制度的建設;二是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建立信息監控系統金融論文,對風險做出較為細致的評估;三是加強內部職工的業務素質培訓,提高其金融業務的處理能力;四是建立職工激勵政策和獎懲措施,挖掘信貸人員潛能和避免人為因素造成的風險。
2、實行外部監管制度。目前,我國小額信貸制度并沒有建立起有效、完善的外部監管機制。其關鍵問題在于如何劃分央行與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間對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的管理職能。因此,須將小額信貸組織納入監管范圍,明確其上級管理機關和責任制度。并對其作出規避風險的制度設計,以此來給小額信貸制度必要的制約。
(四)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給予良好的法律環境
時至今日,小額信貸制度在我國已有較為長足的發展,但并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來規范它。為了規范管理小額信貸制度,我國有必要制定一部規范小額信貸的單行法,此法應當從放貸主體、對象、利率、擔保制度等方面加以全面的規范,加強小額信貸制度的設計和完善。
總之,從我國全國范圍看,農村小額信貸制度度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資金短缺的問題,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進一步鞏固了農業的基礎性地位。隨著小額信貸制度的發展而暴露出的問題,我們也不可忽視,只有積極引導小額信貸制度的發展,完善制度建設,加強監督機制,解決其存在的問題,才能保證其健康發展,以發揮其對農村經濟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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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論文關鍵詞:信貸需求,層次性,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
一、農村信貸需求層次分析綜述
需求跟進型的經濟決定金融理論認為:真實經濟的增長對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產生額外的需求,金融部門為滿足經濟增長需求而跟進的金融服務促進金融發展。即現代金融機構的建立,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形成以及相應金融服務提供的水平和數量是由真實經濟對金融的需求所決定的。因此,金融服務是經濟發展催生的,也體現出金融服務領域的消費者主權。所以現階段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直接取決于農村經濟發展狀況,農村金融需求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安排有著重要的影響。要提高農村金融水平,首先要正確認識農村地區的金融的有效需求?!?】
隨著農業經濟的不斷發展,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農村借貸需求從整體來看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史清華對山西745戶農戶的調查發現, 2000年與1996年相比,發生借貸行為的農戶比例由29. 6%上升到40. 7%。朱守銀通過對安徽亳州的217戶農戶的調查也發現,農戶借貸的發生率由1999年的31%上升到2001年的51. 3%,農戶借貸資金規模由1999年的27. 8萬元上升為2001年的69. 7萬元,農戶借貸次數由1999年的1. 57筆/戶上升到2. 05筆/戶。
各地區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農村產業結構的差異等原因,農村信貸需求體現出越來越大的差異性和層次性,針對性的農村信貸需求調查在各地展開。在以往的農村信貸需求層次性分析中,普遍采取以信貸需求主體的不同層次分析的基礎。收入是影響信貸需求的主要因素之一金融論文,不同收入水平對信貸的需求規模、條件等都會有所不同。如何廣文、李莉莉(2005)曾將農戶信貸需求的層次性分成貧困農戶、一般種養殖農戶和專業型農戶三個類型。對目前我國農戶的多層次性信貸需求特征進行剖析,進而為信貸產品的開發提供了指南和方向;還有些以行業為標準將主體劃分為按種植業、養殖業、漁業、餐飲及旅游業等分析;此外還有以組織結構標準進行分析的,如將需求層次劃分為農戶、農村經濟聯合體、農村企業、政府機構等主體(楚爾鳴,2007),對各主體的融資次序進行調查分析;以及微觀主體構成按規模和特點可分為下列五個層次:地方骨干型企業包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一般民、私營企業;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專業戶、種養大戶和普通農戶。由于上述經濟主體的所有權、經營規模、產品及運行模式不同,在經營活動中具有各自的特點,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個性明顯,層次性強烈。另外根據農戶的貧富狀況又可以分為貧困戶、溫飽型農戶和市場型農戶。不同層次經營者對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滿足金融需求的手段與要求是不一樣的。(人民銀行鹽城市中心支行課題組,2008)。主體的層次性對應著需求層次性,在數量、方式、時間上也有著明顯的特征,因此,基于主體層次性的分析是目前主要的分析方法?;谫Y金用途或信貸需求動機的分析中,王雨舟(2004)將農村信貸需求層次從資金用途上劃分為生產性信貸需求、消費性信貸需求、農業綜合開發性信貸需求等。生產性信貸需求主要包括農業生產向規?;I化、多元化和產業化發展而產生的金融需求;消費性信貸需求主要是農戶因修建房屋、醫療看病、婚喪嫁娶、子女教育而產生的信貸需求;農業綜合開發性信貸需求主要是農村扶貧、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和小城鎮建設而產生的信貸需求。周立(2004)以同一區域的農村內部為出發點,認為同一區域的農戶之間對金融需求也存在差異。
與基于需求主體的層次分析不同,基于需求動機的層次分析其觀點在于對信貸的需求是為了滿足某種目的,基于目的性考察信貸的需求進而設計信貸的供給模式將更有利于提高信貸供給效率,提高信貸的有效供給。此外由于不同類型的需求主體在需求動機上往往有交叉重疊,基于需求動機的考察可以避免不同需求主體的相同動機分析。立足于需求動機,結合需求主體的層次性,全面把握農村信貸需求特征,從而為農戶信貸產品開發和服務拓展提供更好的理論指導。
二、馬斯洛需求理論在農村信貸需求層次性分析中的適用性
1、馬斯洛需求理論的介紹
亞伯拉罕.H.馬斯洛(Abraham.h.maslow)提出的需求層次理論研究表明,人有一系列復雜的需要,按其優先次序可以排成梯式的五個層次:①生理需求。包括對食物,水,空氣和住房的需求等,它們是人們最基本的需求。②安全需求。是指對于安全穩定,無憂慮和一個有結構的,有序的環境的需求。一般表現在安全的工作條件,公正和明確的規章、規定、工作保證,輕松自在的工作環境,退休和保險計劃等。③歸屬需求。是指對社會交往、感情、愛情、友誼的需求,包括在工作中的交往、協作等機會和發展新的社會關系的機會等。④尊重需求。是指人們需要從別人那里得到尊重,也需求自尊,包括獲得能產生成就感和責任感的機會。⑤自我實現需求。指一種最充分地發展個人的真正潛力,以一種最高程度的個人方式表現個人的技能、才干和情緒的愿望。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包括四點基本假設:(1)已經滿足的需求不再是激勵因素。人們總是在力圖滿足某種需求,一旦一種需求得到滿足,就會有另一種需要取而代之;(2)大多數人的需要結構很復雜,無論何時都有許多需求影響行為;(3)一般來說,只有在較低層次的需求得到滿足之后,較高層次的需求才會有足夠的活力驅動行為;(4)滿足較高層次需求的途徑多于滿足較低層次需求的途徑?!?】
2、馬斯洛需求理論在農村信貸需求層次分析中的適用性
馬斯洛理論認為金融論文,人在不同的階段需求會有所不同,體現一個由低層次需求到高層次需求的漸進過程,也是一個從物質需求到精神需求的漸進過程。該理論比較客觀、準確地揭示了人類需要產生的客觀規律,被廣泛用于各行各業。同樣在農村信貸需求中也適用。
農村信貸需求主要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產品需求、服務需求以及關系需求。產品需求是信貸需求中的最基本的需求,主要包括信貸規模、信貸條件以及信貸渠道等方面。信貸市場作為一個特殊商品的市場,產品的需求是最主要的需求;服務需求是高一級層次的需求,包括服務環境、服務態度、服務獲得的便利性等方面。但由于信貸市場的特殊性,也往往會與產品需求相結合;關系需求則應被看做是信貸需求中最高層次的需求,客戶在購買了稱心如意的產品、享受了舒適的服務基礎上,如果能同時擴大社會關系網,獲得穩定的關系,將能夠獲得最大的滿足感。因為“關系”對一個客戶的價值在于獲得社會的信任、尊重、認同,是一種情感上的滿足感。信貸需求中的關系需求則是指客戶通過信貸需求獲得穩定的關系,獲得最大程度的社會認同感和自我滿足感。
在農村信貸需求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產品需求也可以利用馬斯洛需求層次分析法來進行分析。農村信貸的需求主體主要有農戶和企業組成,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金融論文,將需求層次劃分為金字塔式的3個層次:生存性信貸需求、發展性信貸需求以及特殊性信貸需求。由于兩大主體有所不同,我們分別來進行分析。對于農戶而言可將改善住房條件、傳統農業需求作為生存性需求;將子女教育需求、生產經營需求作為發展性需求;將看病、婚喪等其他需求作為特殊性需求。【3】對于企業而言,結合企業成長周期理論,可將企業有效信貸需求動機劃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的生存性需求,如交易需求,主要存在于發育期和成長初期。第二層次的發展性需求,如企業擴張,主要存在于高速成長期和成熟期。第三層次的特殊性需求,如投資需求,屬較高層次需求,是個性化需求,大多存在于成熟期企業?!?】
基于需求層次理論的農村信貸需求分析以各階段需求動機的不同,進而需求特征的差異對各階段的需求進行深入分析,由于信貸提供目的就是為了滿足信貸需求,形成信貸有效供給金融論文,因此在對不同層次信貸需求把握的基礎上設計的信貸供給模式,無論是從規模大小、用途以及信貸條件等方面都更能適應農村對信貸的需求。如針對農村多元化的信貸需求,金融機構可對信貸產品進行分級,形成不同種類的信貸產品體系,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層次不同,分級為生存性信貸、發展性信以及特殊性信貸3級,以此形成能夠適應不同需求特點的信貸產品體系,實施不同級別的準入門檻、信貸流程、風險控制、管理制度等,使信貸支持區別對待、有的放矢,從而不同的農村信貸需求均能獲得滿足。
三、結論
農村信貸市場存在 “三層重疊邏輯”的典型特征:第一層是農村經濟弱質低效、分散閉塞的特征,它是農村經濟中最基本的決定力量;第二層是農村信貸供給,它基于農村經濟的特征,從而也就決定了它的主體結構和政策取向,正是由于農村信貸供給是基于農村經濟特征而不是基于農村信貸需求,從而產生了諸多難以調解的矛盾;第三層是農村信貸需求金融論文,它基于農村信貸供給,供給什么就只能需求什么,正是由于這種需求是基于供給而不是基于農村經濟發展,從而產生供給抑制型供需缺口和非均衡就是必然的。【11】
因此,如果能夠基于農村經濟發展來分析農村信貸需求,金融機構的信貸供給基于農村信貸需求,利用農村信貸的有效供給來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則可以進入經濟與金融良性互動與循環。而在此過程中,農村信貸需求的分析起到重要作用,立足于農村經濟發展特點,針對農村信貸需求的層次性特征,需求層次分析理論為農村信貸需求分析提供了一個新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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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論文摘要:分析了現行金融制度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制約,指出,要根據農業產業化的特點和金融需求,構建新型農村金融體系;要擴大直接融資渠道,培育農村資本市場,加快推進農村利率市場化進程,解決農村信貸資金的外流,健全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為農業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要創新農地擔保制度,解決農業中小企業貸款抵押難問題;要放開民間借貸,加快農村征信工作進程,為農業產業化的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要創新監管制度和模式,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差別監管。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堅持把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作為首要任務”。而發展現代農業的基礎,必須實現農業的產業化經營。我國的農業產業化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其總體水平還處在初級階段,發展中面臨著很多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貸資金和金融服務缺失的問題。本文在認真剖析現行金融制度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制約的同時,從現代金融發展理論和功能視角出發,提出了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現行金融制度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制約
(一)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農業產業化的發展缺乏金融扶持
從產業經濟和金融經濟相關聯的角度來看不同的產業性質決定不同金融機構的滋生和發展…。我國目前農業的生產特點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水平,迫切需要與此產業性質相對應的金融機構產生,農村信貸資金和金融服務要素的缺失,恰恰是農村金融機構缺失的充分體現。我國農村金融體制雖然經過十多年的改革和創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與農村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產業化的快速發展不相適應。從現行農村金融機構來看,其市場定位雖然是為“三農”服務的,但從貸款的額度、期限和服務方式上很難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更不用說需要大量資金支撐的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發展。同時,對農業產業化發展一直處于主導地位的國有商業銀行,深化改革后調整了其發展戰略,在縣域及農村的分支機構向中心城市收縮,信貸業務向大中城市傾斜。據統計,4家國有商業銀行從1998年開始至今,共撤并3.1萬個縣及縣以下機構,上收了貸款權限,縣域網點功能萎縮。
(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融資特別是直接融資制度缺失
盡管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快,但農村直接融資所占比重很小,間接融資仍然占主導地位。一是股權融資渠道狹窄,占比較低。我國較嚴厲的企業股票上市條件,只對大型企業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上市有利,導致金融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嚴重不對稱。據有關部門統計,在中國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人增長中發揮重要作用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龍頭企業,上市的僅有10%,絕大多數國家龍頭企業資金供給主要依靠間接融資。二是債務融資渠道單一。在中國債券市場發展嚴重滯后的情況下,長期以來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農村企業,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是債務融資,而債務融資的90%以上來源于銀行。在不能獲取信貸資金支持的情況下,農村中小企業就不得不以非正規金融形式融資,造成企業成本上升,影響了其發展。
(三)農村金融利率市場改革緩慢,致使大量信貸資金從農村流出
農村經濟因受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的影晌,生產效果和經營效益存在著較大的不穩定性和難估測性;農業實行產業化經營出現的眾多中小企業,分布廣泛,監測、管理成本相對較高。因此,金融機構投到農村的信貸資金,必須獲得與其風險監管相對應的回報,但是由于我國利率市場改革步伐緩慢,國家對利率的控制較嚴,投向農村的信貸利率,不能覆蓋整個風險,不僅國有商業銀行不愿發放貸款,而且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也經常出現非農化的現象。據統計,從2000年至200年9年間我國農村資金金融系統外流量累計高達27344億元,且每年呈遞增趨勢。
(四)金融中介組織不到位,使眾多中小企業缺少擔保服務
我國銀行業的改革,不但使金融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而且日常經營管理也更加嚴格、規范和有序。源于民間資本興建起來的農業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達不到銀行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加之縣域范圍內基本沒有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服務的擔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租賃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中小企業在急需信貸資金支持時,由于沒有相應的中介機構為其提供擔保服務,不能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只能依靠自身力量來發展,喪失了很多發展機會,企業在緩慢發展中求增長求生存,很難取得規模效益。
(五)集體土地產權制度與抵押擔保制度的矛盾,使農業企業有資產而無法抵押
廠房抵押是當前銀行信貸通用的一種擔保形式,也是金融機構防范風險的重要途徑。《擔保法》明確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大多數農業企業建在鄉鎮或村組,廠房用地多是集體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實際工作中集體土地所有權很難確定,這種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在抵押上的錯位,已成為眾多農業企業難融資、金融機構難變現、擔保機構難擔保的“死結”。
(六)民間融資長期得不到政府的承認與支持,削弱了民間資金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促進作用
民間借貸自古有之,特別是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更是普遍存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使民間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同時農業企業的興起和發展,也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在銀行信貸資金缺位的情況下,民間借貸起到了很好的補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據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地區通過民間借貸的融資高達8000億元至14000億元。民間借貸雖然有發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歷次金融改革中都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地位得不到認可、發展得不到支持,致使農村金融市場出現了“有資金的不能發放、需求資金的又得不到資金”的困境。
(七)農村信用體系不健全,農業企業信用等級普遍較低
我國金融機構的征信工作不完善,全國統一的征信系統還不普及,不用說是在農村,就是在城市對貸款客戶的認定也有困難。由于廣大農村地區征信工作開展得較晚,對貸款客戶資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難,目前農村的各類企業法人和農民的信用檔案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而少有的中介機構服務又不規范,信息經常失真,使得農村企業信用等級普遍不高,難以得到銀行的支持。再加上當前農村逃廢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法律“白條”增多,金融勝訴案件執行不到位,兌現的資金甚至不足以彌補維權的成本開支,使得銀行在涉農貸款的發放上更加謹小慎微,不利于農業產業化的發展。
(八)統一的金融監管制度,削弱了農村金融服務的效能
農村金融天然具有較高風險,其服務對象是我國的弱勢產業(農業)、弱勢群體(農民)、弱勢區域(農村)。在當前我國尚未全面建立農業保險體系的情況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面臨的信用風險更高于其他商業銀行,但是金融監管部門在制定監管指標和進行日常監管工作時,大多數還是實行統一的監管制度和辦法,沒有考慮農業經營成本高、收益低、風險大的行業特征,區別情況,分類對待。
二、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對策
(一)根據農業產業化的特點和金融需求,構建新型農村金融體系
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具有較強的地域性和層次性,各種需求主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表現出較強的多樣性。因此,在構建新型農村金融體系時,應從功能視角出發,以有利于農業產業化發展為標準,逐步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健全和完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中小企業銀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借貸組織等多種形式并存、功能互補、協調運轉的機制,打破和消除壟斷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競爭效率的多元化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國有商業銀行要把在縣域經營的重點放在農村新的經濟增長點——農業產業化發展上,根據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實際需求,不斷創新信貸產品種類,積極拓展金融服務方式,擴大金融服務領域,在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同時,不斷壯大自身實力。
(二)擴大直接融資渠道,培育農村資本市場
由于種種原因,中國資本市場發育較晚,農業運用資本市場又更為滯后。農業的產業化和現代化,是一個資金大量投入的過程,也是一個資產負債結構不斷優化的過程。要提高農業的國際競爭力,必須依靠資本市場、培育和發展資本市場。一是深化農業產業化國家龍頭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建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股份制運作;二是制定優惠政策,鼓勵農業產業化國家龍頭企業進入證券市場,充分發揮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證券市場上為涉農公司融資的作用,為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供持久的動力。
(三)加快推進農村利率市場化進程,解決農村信貸資金外流問題
風險不同,要求的收益也不同,這是經濟學的基本原理。農村金融服務的對象是分散、小額、風險狀況各異的眾多農戶和農村企業,客觀上要求農村金融機構有足夠的利率自對不同的客戶收取不同的利率,從而減少風險、增加收益。金融市場利率放開后,農村地區資金價格一般會呈現出較高的水平,不僅能有效地動員農村地區的資源、調動農村居民進行貨幣積累的積極性,而且能夠極大地吸引非農資金流人、擴大資金供應。同時,資金將會更為有效地使用,從質和量兩個方面保證農業產業化投資的順利進行。
(四)健全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為農業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
國外經驗證明,中小企業因受自身條件限制達不到銀行貸款所規定的條件時,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務便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效途徑。因此,應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種類型的擔保公司,為產品有訂單、經營有效益的中小農業企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同時積極推動民營資本參與組建擔保公司,拓寬擔保公司資本金的來源;發展信托業務,通過為農業企業發行各種信托產品籌集發展生產所需資金;大力興辦金融租賃公司積極發展金融租賃業務,為農業企業發展壯大提供租賃服務。
(五)創新農地擔保制度,解決農業中小企業貸款抵押難問題
修改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將宅基地歸農民所有,擴大集體用地的使用權,使建在集體土地上的農業企業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含抵押)在內的土地經營權。建立農地使用權登記管理制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促進農地的流轉,將農地使用權這種固定的財產價值變成流動性較高的價值,優化資源配置,擴充農地貸款資金來源。
(六)放開民間借貸,盡快出臺《貸款人條例》,為農業產業化多渠道融資開辟合法的途徑
實踐證明,一個經濟體健康持續的發展,應該是以民問和社會投資為主體。特別是在當前,不經過銀行體系的實體經濟投資活動,還有助于減少貨幣創造。因此,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順應經濟發展要求,加強對民間融資的引導與規范,盡快制定《貸款人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民間融資應有的地位,明確其性質、活動范圍、運作方式和借貸原則等,建立長效管理和監測機制,適時向社會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為民間融資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證,以便更好地發揮其彌補農村金融市場信貸資金不足的作用,為縣域經濟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服務。
(七)加快農村征信工作進程,為農業產業化的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是增加金融有效供給實現經濟與金融互動發展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在現有基礎上加大對農戶、農業中小企業等征信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他們對征信工作的認識,促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統計報表等規章制度,提高與銀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時,要不斷完善征信評價機制,規范對農戶、農業中小企業信用評定的管理工作,提高其信用等級,促進農業產業化金融信用環境長效機制的建設。
(八)創新監管制度和模式,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差別監管
農村金融服務對象的弱質性,決定了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管不能同商業銀行一樣,應給予其更加寬松的監管環境和優惠政策。除了在存款準備金率、存貸款比等方面實行差別監管外,還應在市場準人、資金拆借市場、投資保險、中間業務發展等各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壯大農村金融機構實力,從而支持農業產業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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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面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逐步收縮與信貸資金的大量流失,農村及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供給嚴重不足,以農村信用社為代表的相關金融機構的系統性風險不斷加大,為改變農村金融機構績效較差的現狀,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已成為必要。
一、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結果
上個世紀90年代的農村金融改革增添了農村信貸市場的活力,但同時也造成了農村信用社的沉重資金負擔。政府干預、指令貸款支持鄉鎮企業等與制度轉換過程中產生的新呆帳,如行社脫鉤過程中的資產分割與劃轉,使農村信用社的資產質量不容樂觀?!皻v史包袱”是信用社改革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必須面對的難題,以當期成本去解決“歷史包袱”是件痛苦的事情,震動最小的辦法是繞過最難的改革,留待今后處理。
二、農村金融經營現狀及經濟學分析
(一)目前農村金融狀況及原因
1.資金嚴重外流
農村信用社作為我國農村最主要的金融機構,其存貸差連年增大,成為了農村資金外流的重要渠道。農轉非的現象嚴重的原因在于:農村信用社為減少貸款風險,優化信貸資產增量結構,片面強調貸款抵押和擔保,結果使抵押能力本來就有限的農村經濟主體,難以利用信用社的信貸資源來發展農村經濟。
2.信貸配給嚴重
中國農業銀行自實行商業化轉軌以后,對農村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資金貸款制定了嚴格的約束條件,由此導致對農村經濟主體信貸的大幅減少。農村信用社作為社員自愿入股,由入股社員民主管理,多年來由于產權、組織管理以及經營水平等方面的弊端而無法實現良性運行,難以發揮經濟合作的功能,尤其是近幾年來過于注意商業化經營,忽視組織內部社員的融資需求,片面強調信貸的抵押和擔保,在真正符合條件的農戶個體極其有限的情況下演變成了變相的信貸配給,造成針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信貸總量有所下降。
3.金融服務形式單一
農村資本市場業務單調,無論是農業銀行,還是農村信用社目前發放的多是短期貸款,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的中長期融資服務很少,雖然部分農業產業化主導企業,在發展壯大之后,經過改制成為農業類上市公司,其股票在社會上發行和交易,這類公司目前還是少數,迄今為止,還沒有農村企業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進行融資,農村地區進行股票等有價證券經紀的機構也極為缺乏,現代化的有價證券交易系統根本無法延伸到農村。
(二)農村金融經營現狀的經濟學分析
趨利避虧是理性經濟人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循的法則,農信社作為市場競爭主體的企業法人而導致的商業化傾向,與政策性定位之間存在了相應的沖突。當前,農信社肩負支農的政策性任務,而其本身,面對的農村信貸市場卻是低效的,成本高而收益小,附加相當高的風險,正因此,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的業務不斷萎縮。
根據國際經驗,小額信貸的運作成本原高于其他貸款,而目前,我國現行的支農貸款利率與支農成本不相對稱。由于農戶貸款的戶數多,額度小,手續煩瑣,從而需要信貸員對每一位貸款人員的家庭背景、經濟現狀、貸款使用以及還貸前景作全面調查取證,導致工作量度倍數激增,增加了相應成本(管理成本及運營費用),與此同時,農信社所面臨的風險卻是相對于其他業務而加增的。由于農戶貸款受自然及市場等諸多不確定因素影響,以及相關貸款人的信用不佳甚至有意賴帳而導致風險暴露嚴重。當前的農信社的貸款利息不足以補償支農信貸的成本與風險。
目前,農信社的負債結構也不近合理,定期存款占比較大,籌資成本的較大與貸款收益較小形成極不健康的競爭經營格局,同時,由于政策性定位,農信社對某些的優勢項目也無權涉及并直接導致其在金融市場的競爭實力。
由于農信社的區域布局及組織形式等的特點,將農信社與“三農”政策相關聯也的確具有相關客觀合理性,但作為金融系統中弱勢地位的農信社,在無有國家政策性引導及相關財政貼息或其他支持手段,僅憑其一己之力是很難達到預期的政策效果的,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的探索。
三、發展農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議與措施
通過對農村金融的經營背景及現狀的分析與比較,為促進其更快更好的發展,從而裨益鄉民,較好輔助“三農”政策的執行,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建立相關風險補償核準規劃。通過財政部門等盡快償還原拖欠農信社的相關貼息,同時剝離先前由于政策性原因而導致的不良貸款,地方政府應完善農業部門的信用評級制度及相關部門的貸款擔保機制,控制農業貸款的可能性風險及損失。
(二)建立有效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在引導農村信貸資金回流支持新農村建設方面,一是要為抑制農村信貸資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證;二是要合理利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通過財政資金補償金融機構貸款風險和稅收優惠等措施,引導農村資金高效率地轉化為農村投資。增加對當地經濟信貸投放較多的金融機構再貸款額度;鼓勵郵政儲蓄資金參股農村信用社,投資設立農村小額保險組織,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為支持新農村建設提供長期的資金投入來源。
(三)制定《農業投資法》,規定縣域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或購買農業政策性金融債券。建議以縣為單位,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貧困縣和非貧困縣,貧困縣免除所得稅和營業稅,非貧困縣免營業稅、所得稅減半征收。加強對縣域資金流動的監測和預警,限制國有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系統內上存資金比例,通過運用差額準備金制度,對上存資金比例過高的金融機構可以提高超額準備金比例實行繳存,并下調超額準備金利率。
(四)發展農村社區基金和小額信貸機構,彌補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近年來農信社改革的商業化趨勢不斷強化,一批農信社將撤離偏遠落后地區。這種趨勢無法逆轉,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彌補偏遠落后地區的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農村社區基金和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就是彌補農村金融空白的重要手段。
(五)改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改善農村金融組織的發展環境,重點是完善農村經濟基礎條件,提高農戶和農村企業的盈利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建議加大財政的投入力度,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業科技服務的投入,改善農村經濟運作的基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民在市場交易的談判地位和抵御風險的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出資成立擔?;鸹驌9?,帶動其他擔保機構的發展。要擴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圍,增加農作物收益權、權利質押,同時保護擔保債權的優先受償權。探索運用動產質押、倉單質押等形式,根據“產業大戶”、“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濟主體的不同特點,采取“一企一策、一戶一策”的辦法解決農民抵押難、擔保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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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論文摘要:農業產業化需要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農業產業化的投入主體,因此,構建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體系十分必要。當前,應積極發展農村各類金融組織,建立多樣化的農村金融機構,優化投融資環境,完善農業產業化金融服務,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確保農業投融資持久、高效運行。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農業產業化打破了原有農業發展的產業邊界,涵蓋了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聯結了農民、企業與市場,實際上貫穿了傳統的一、二、三產業。在資金配置方式上,由于產業化過程中在產前、產中、產后的生產方式會出現變化,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相應地會出現變化。一是龍頭企業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二是農戶的生產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三是農業科技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此外,農業產業化所需的標準化建設、信息化建設也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然而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由于各級政府的財力有限,龍頭企業的整體實力不強,農戶的資金實力較弱以及社會資金流入產業化的渠道不暢,導致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所需資金嚴重缺乏,農村金融的發展就顯得十分必要了。
一、現有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不能滿足農業產業化需要
農業產業化需要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體。目前農業投入主要來自財政、銀行、農戶(家庭開發經營支出)。據《中國統計年鑒》資料計算,近十年在財政、銀行、農戶的農業總投入中,財政平均占17%,銀行平均占61%,農戶占22%,三者總投入平均增長20,6%,其中財政占7%,農戶占17%,銀行占76%。但是,相對于農業產業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現有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仍難以有效滿足客戶需要。
(一)從金融層面分析
1、政策性銀行支持范圍狹窄。農發行調整職能,將業務范圍由原來重點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向農產品轉化企業拓展,在拓展新業務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從其支持的范圍來看,支持對象仍局限于糧油購銷企業和糧油深加工企業,對畜禽養殖業、竹制品加工業、絲綢加工業等產業較少介入,支持“大農業”目標未得到充分體現。而農業產業化是以“大農業”為前提的。
2、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外流。從縣域商業銀行近年情況來看,存差逐年擴大。由于上存資金元風險,收益性高,縣轄國有商業銀行均將吸收的存款通過二級準備金形式上存到市級分行,然后再以同樣形式上存??h域資金向上級金融機構集中,減少了支持縣域經濟的資金來源。
3、農村信用社重負難當。隨著農業銀行在鄉鎮網點的減少,農發行業務縮小為糧棉油收購貸款及農村合作基金會全部撤并,客觀上賦予農村信用社獨立支撐農村金融主渠道的職能。但由于當前農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堅階段,資本充足率較低,抗風險能力弱,面對新農村建設中農業產業化蓬勃發展而產生的資金需求,顯得力不從心。
4、擔?;鹌贩N單一,規模較小。雖然地方縣市設立了農業產業化擔保基金,但專門針對農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擔?;饠盗坑邢?,且擔保基金的規模不大。這對于農業產業化經營資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車薪。遠遠不能滿足農業產業化企業擴大生產的資金需求。
5、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不足。我國產業化發展時間不長,大量的企業還未達到規模。由于原有貸款制度的制約,信貸資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業集中。由此產生的“馬太效應”,壓擠了一些成長型農業產業化企業的信貸資金來源空間,制約了這些企業的快速發展。
6、農村金融市場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場信息反映調整,利率機制不完善。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優勢在于其小范圍內的信息資源,能降低監督成本,減少信息不對稱性。但目前的集中貸款決策權無法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無法對農村金融的需求變化作出靈敏的反應。信貸等金融服務不能滿足農民的需求。二是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保險市場、擔保市場等還未完善。
(二)從農業產業化層面分析
1、市場競爭力不強。目前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規模不大,產業鏈條短,科技含量較低,以生產初級產品為主,品牌意識不濃,抵抗市場風險能力較弱,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受支配的地位。競爭力不強制約了其融資需求。
2、財務管理不規范。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還處于起步階段,自身運作不規范,生產經營多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規范的財務管理,甚至提供虛假報表,因而難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起步較晚,規模小,家底薄,有效資產存量少,而要取得擴大再生產貸款必須有可行的擔保單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質押不足,信用評級低,尋求擔保單位較難,其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滿足。
4、保障體系不健全。農業是弱勢產業,整體效益比較低,受自然環境(如臺風、禽流感等)的影響大,而目前農業保險體系、農業風險補償體系、農業擔保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使農業及其產業化經營的弱質性顯得尤為突出。同時,農業發展對信貸資金的依賴程度又較高,特別是一些成長型農業產業化企業更是需要大量信貸資金投入,在保障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可能為防范風險而謹慎投入信貸資金,從而使企業喪失發展良機。
二、構建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體系
(一)積極發展農村各類金融組織,建立多樣化的農村金融機構
應當建立以非國有銀行為主體的、基于市場機制的、受法律制約的、規范的金融組織。
農業發展銀行作為農業政策性銀行,是實施“三農”資金支持,逆市場配置資金,增加農業農村資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有效結合的支農方式。農業發展銀行通過對符合國家發展意圖的農業政策扶持項目的直接或間接投入,可以誘導更多的商業性、社會性資金投入,形成乘數效應,以達到帶動農村經濟增長的目的。
農業銀行要調整發展的思路。鑒于農業發展銀行功能仍然缺位、農村信用社實力有待增強、民間金融尚需規范等歷史和現實因素,農業銀行應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業化。要積極支持鄉鎮優質企業二次創業,作好與農村信用社的市場交叉定位。由于農業銀行繼續部分政策性支農業務,國家應在稅收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和補貼,人民銀行也應給予其更多的優惠再貸款,解決支農資金不足和成本過高的問題。
要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發揮其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要明確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完善其治理結構。農村信用社應按合作制原則進行改革,恢復其作為農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組織的本來面目。建立產權明晰、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管理科學民主的產權制度。在政策上給予農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確定方面應有相對于商業銀行更大的浮動空間。
郵政儲蓄要大力推進小額貸款的試點,為加人產業化環節的農戶提供更及時的資金幫助。要建立規范化的中央銀行對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再貸款支持制度,借此促進郵政儲蓄存款回流農村。
國家要扶持農村各類金融合作組織的發展。目前,廣大的中小民營企業發展農產品深加工業的資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積累和農村中的私人間借貸發展起來的。農村中私人間借貸每年可以達到幾千億元,這個事實說明,各類金融合作組織具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村鎮銀行的試點在這方面是個有益的嘗試。
(二)優化投融資環境,確保農業投融資持久、高效運行
健全的農業投融資機制和良好的投融資環境有利于吸引資金投入農業,穩定農業企業的資金來源和有效運用農業資金。應探索建立多層次的農業保險機構,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應逐步把農業保險業務從商業保險中分離出來,成立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要加大國家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財政應對農民、農村企業所交納的保費以及農業保險公司的經營虧損提供適當補貼。通過政府補貼或委托的方式,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進入農業保險市場為農業原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建立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和信用登記系統,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風險。
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通過建立諸如農業風險基金等專項基金和開展農業保險工作,對因遭受洪災、蟲災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解除農業投資者的后顧之憂,增強他們對農業投資的信心和決心。要優化農業投資環境,使農業資金持久投入、高效運行。
(三)完善農業產業化金融服務
金融機構要著手制定當地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工企業貸款業務發展規劃,明確近期及中長期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及發展措施。
農發行要突出支持產業化龍頭企業、特色加工企業,營造農發行信貸業務的品牌優勢。應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工企業貸款業務發展規劃,有目標、分步驟地實施營銷和發展戰略。要積極鞏固現有客戶,著力培養一批優質客戶,適當集中審批權限,抓好制度建設,探索積累經驗,可適當下放審批權限,擴大省分行審批權限,并賦予二級分行一定限額內的貸款審批權限,提高辦貸效率,壯大優質客戶和黃金客戶群。金融機構要在促進糧油產業化和加工業可持續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
農信社和農業銀行要積極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及時滿足農戶與企業的資金需求。堅持因企因戶制宜的原則,把握企業和農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通過掌握企業和農戶的資產負債、經營效益、市場占有率、發展潛力、關聯企業的經營情況和債權債務關系等情況,分析其現實的風險承受能力,注重從第一還款來源判斷和把握企業風險承受能力,改變單純依賴抵押擔?;虮WC擔保來把握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的方法。靈活選擇貸款方式及信貸支持方式,降低客戶交易成本,適當簡化貸款手續。對客戶實行分級管理,實施不同的營銷策略,提供有區別的信貸服務,采取相應的貸款管理方式。將農發行的資金、營銷資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戶的層級優化配置,從而不斷優化貸款結構,提高貸款質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貸款風險,促進信貸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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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在解決貧困農戶貸款難、增加農戶收八及緩解貧困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推行中還存在著不少問題。本文介紹了農戶小額信貸的概念,并重點對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存在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1農戶小額信貨概述
小額信貸是指通過向低收入客戶、個體經營者提供金融服務和社會服務等,借以幫助貧困者增加收入、擺脫貧困的活動,其含義具有金融含義和社會含義雙重屬性。國際社會一般將其視為農村金融服務的一種制度創新,主要目的是增加收入、緩解貧困。
農戶小額信貸是指以農戶為貸款對象,基于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農戶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是農村信用社依法吸收的存款及中央銀行的再貸款,貸款發放及收回的整個過程均由農村信用社辦理,并采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具體如下:首先由農戶向農村信用社提出申請,再由農村信用社對農戶信用進行評定,在信用評定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等級,對農戶發放不同信用額度的貸款證,持有貸款證的農民,在需要貸款時,可以憑貸款證及有效的身份證件直接到信用社營業網點辦理限額內貸款,無需層層辦理手續。
2我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存在問題
農戶小額信貸的實施時間雖然不長,但在全國及各省市地區發展迅速,取得了顯著的成就。然而,如果將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可持續信貸服務作為農戶小額信貸的終極目標,那么中國目前的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項目處于發展初期,存在著一系列問題。
2.1運作機構問題分析
農村信用社產生于中國農村,并伴隨著中國整個金融體系及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健全,其職能、性質都在不斷的發生轉變,幾十年曲折的發展歷程都打下了中國經濟發展的烙印,也留下了許多歷史遺留問題,影響著農村信用社支農的實力和小額信貸的發放。
首先,由于政策性原因,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為了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農村信用社盲目地將大量的資金貸給鄉鎮企業,而大多數企業又由于經營管理不善、投資失誤等原因形成了不少壞帳。其次,農村信用社產權含混不清。由于產權不夠明晰,法人治理中權力義務責任的嚴重失衡,引發了一系列侵害信用社利益的行為,如經營管理者的道德風險、濫用職務、粗放經營、濫用職工、加重農民負擔、挪用資金、奢華消費等等。最后,業務素質普遍偏低。相對于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的員工的文化程度低、專業技術水平差、且觀念保守、知識老化,加之農村信用社不重視對員工知識、技能的培訓,其業務素質普遍偏低,在眾多金融機構中不具有競爭優勢。
2.2運作流程中的問題
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的運作流程,從為農戶建立信用檔案開始,中間經歷了貸款申請、信用評定、發放貸款證、取款、貸后監督,直到收回貸款并做出記錄,又再次進行信用評定結束,這八個環從環環相扣,并形成了一個有跟蹤反饋并能不斷完善、更新的循環系統。
從實踐上來看,由于受到內部、外部一些因素的制約,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或是某些環節缺位;或是某些環節雖然名義上存在,但實際上形同虛設,或是在執行過程中不夠規范,貸出資金的投放資質量及可回收性均難以保證。
為客戶建立信用檔案環節。很多農村信用社對于建立農戶信用檔案這一基礎性環節十分不重視,有些直接從當地的派出所抄來農戶資料建立農戶經濟檔案,內容也十分簡單,對于一些諸如個人品質、經濟收入、生產經營活動主要內容、經營能力等重要的資信內容基本沒有記錄,不能全面反映農戶真實的情況。雖然有些農村信用社也對農戶進行實地調查,但是很多流于形式,調查的質量不能保證。
對客戶進行信用評定環節。由于某些信貸員對農戶不甚了解,使得評定小組對農戶代表和村組干部有著強烈的依賴性,僅憑他們的一面之詞便予以授信。加上在農村一些工作極易受人情、關系和其他一些外在因素的影響,致使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較大的主觀盲目性和隨意性,導致農戶小額信貸信用評定失真。除了上述主觀原因以外,由于基層農村信用社外勤工作人員編制普遍較少,但對于農戶進行信用評定工作量很大,很多信貸員雖想盡職盡責,卻力不從心,無意中造成了信用評定的不客觀、不準確。
關于貸后監督環節。在實際操作中,一些農村信用社按農戶貸款證對他們發放了小額信貸,可是貸后檢查、跟蹤管理工作卻沒有及時跟上。尤其是一些信貸員,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認為款項貸出后,就完成了信貸工作,也不愿意在事后深入農村的田間地頭,了解資金是否按規定使用。對于一些農戶將自身貸款轉借的行為,更是無法察覺。貸后監督環節缺位嚴重,間接降低了信貸資金的可回收性,增加了農戶小額信貸風險。
關于信用等級的再評定環節。這一環節是農戶小額信貸運作流程中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下一輪信用評定的開始,嚴格的講,應該準確地記錄貸款的還款數額、未還數額及到期日,同時將這些信息反饋到農戶信用檔案中,以便下一次進行信用評定,確定新的信用等級。但是一些農村信用社沒有嚴格執行這種制度,沒有根據持證農戶貸款到期償還情況和信用程度適時進行調整,對授信額度該增加的沒有及時增加,該調低的沒有及時調低,該取消持證資格的也沒有取消,大大影響了農戶小額信貸的質量。
除此之外,對于農村信用社有限的資源來說,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量非常大,而大多數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都用手工操作完成,即使一些信息化管理條件較好的農村信用社也只是運用電腦進行簡單的記錄與操作,工作效率低,信貸質量也不能保證。至今市場上還沒有一套包羅整個小額信貸運作流程的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幫助小額信貸機構提高資金監控的深度、廣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時全面的獲得信貸資金的運作情況。
2.3保障制度問題分析
(1)法律制度不健全
農村信用社雖然屬于金融機構,但目前還沒有完整意義上的合作金融法律、法規,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合作金融機構的地位和權益,使得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中常常處于困境之中。也正由于農村信用社的性質、服務宗旨、服務范圍等一系列問題沒有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規范,農村信用社在農戶小額信貸的推廣過程中不能輕松上陣,既背負著沉重的歷史包袱,又受到多方面的制約。
篇7
“三農”問題是當前社會關注的焦點,解決“三農”問題關系到我國推進現代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等目標的實現。當前“三農”問題出現的根本原因在于發展不夠,特別是農村發展不夠。而發展需要增加資金投入。從農村資金的供求情況看,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化經營過程中資金供求缺口很大,矛盾十分突出,必須采取措施盡快加以解決。近年來,在金融領域一直強調要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也出臺了一些信貸支農政策,信貸支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沒有完全解決“三農”資金欠缺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和情況,國內理論界和銀行部門對信貸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進行了許多研究,并取得了許多成果,但對當前我國的信貸支農的困難和挑戰并未出作全面、系統的分析與研究,提出的對策和建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本文運用農村金融等理論,充分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采取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法,借鑒、汲取國內外農業和農村信貸體制發展的經驗和教訓,通過對我國改革開放以來,農村信貸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支持的實證研究,分析我國農業和農村的信貸供求、信貸風險、信貸市場的問題和成因,提出了構建完善的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信貸體系的見解,并相應地提出了具體的對策措施和政策建議。全文共分八個部分。
第一章,導論。包括提出問題、研究的內容和方法、論文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農村金融基礎理論及其借鑒作用。主要是為研究我國信貸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找到理論上的依據。重點梳理了有關農村金融方面的理論的發展脈絡,了解農村金融理論及其發展歷程,對農村金融基礎理論進行了比較。并結合我國實際,提出了一些可以運用到我國農村信貸發展和改革中的個人判斷,如實行“金融約束”政策、供給主導模式和需求追隨模式相結合、借鑒不完全競爭市場論的政策建議、政府適當介入等等,企望借鑒這些理論中的合理內核和適用部分,以起到指引我國農村信貸體系建設的作用。
第三章,國外農村信貸的經驗與啟示。對國外農業和農村信貸的實踐活動進行了探討和分析。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多數國家都相繼形成各具特色、與本國實際相聯系的農村金融體系。在西方發達國家,大都有較為完善的農村或農業信貸組織體系,部分發展中國家也有許多值得借鑒的做法。對國外農業和農村金融機構運作的經驗,我們不應該完全照搬,也不能全部否定。本章通過對國外農村信貸的比較,得到了要加強并完善農業和農村金融立法、農村金融改革不能單純追求商業化、要加大對農業和農村金融的扶持力度、要合理引導農村民間借貸行為等經驗與啟示。
第四章,中國農村信貸的績效與問題?;仡櫫宋覈r村信貸的發展歷程,總結了支農績效,分析了信貸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我國從建國以來,農村信貸體系一直處于發展和改革中,取得了許多有益的經驗和教訓。農村信貸體系在自身曲折發展過程中,促進和支持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和積極的作用。本章的實證分析表明,加快農村信貸體系改革,改善農村信貸機構發展狀況,增加農業和農村信貸,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極為重要。本章分析認為我國農村信貸市場存在許多突出問題,供求缺口大,農村信貸存在壟斷行為,資金外流嚴重,貸款風險大等等。導致農村信貸市場存在許多突出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農村信貸制度設計存在缺陷,缺乏貸款風險分散機制,缺乏風險轉移機制等。因此,對農村信貸市場存在的問題,不能一味指責信貸機構本身,必須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統籌安排,對癥下藥。
第五章,中國農村信貸供求分析。重點考察不同需求主體的信貸需求,分析供求缺口,為構建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信貸體系奠定基礎。我國信貸需求的多樣性與供給的單一性的矛盾越來越突出,既有結構上的矛盾,也有數量上的缺口。本章著重分析需求主體各自的信貸需求,由于我國當前傳統和現代生產方式同時存在,信貸需求的多樣性顯得尤為明顯。在我國農村中,既有農戶和中小型企業的信貸需求,又有大型龍頭企業的信貸需求;既有商業性信貸需求,又有政策性信貸需求;既有生產性信貸需求,又有非生產性信貸需求;既有短期信貸需求,又有中長期信貸需求。但是,當前我國農村對信貸的需求有相當部分是無效的,這與農村信貸需求的特點密切相關。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農村信貸組織體系不斷完善,逐漸形成了以政策性信貸、商業信貸和合作信貸為主體的農村信貸服務體系。本章在對信貸需求和供給進行分析的基礎上,重點分析了信貸供求的缺口,并指出農村信貸市場上存在“劣戶驅逐良戶”的現象,分析認為引入擔保和引入利率補貼等措施可以減小或消除供求缺口。
第六章,中國農村信貸風險分析。本章將農村信貸風險分析的基礎建立在深入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風險上,即建立在對農業和農村客戶進行風險分析的基礎上。不論是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還是農村信用社,他們都是企業,不是慈善機構,經營的是特殊商品——信貸資金,而貸款的本質是要求還本付息的,因此,信貸機構具有“嫌貧愛富”的特性,一般又是風險厭惡者。農村信貸機構的信貸供給對象主要是“三農”客戶,農戶和農村企業的風險狀況直接決定著農村信貸風險的大小。農業具有弱質性,農村企業發展起點低,競爭力弱,風險大,與農業密切相關,處于競爭的劣勢。這就決定著農村信貸風險既有一般金融機構存在的風險,也有自己的特殊風險。農村信貸機構面臨較高的系統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
第七章,構建完善的中國農村信貸體系。根據前六章的分析和結論,提出了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完善的農村信貸體系的構想,還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措施和建議。提出了構建農村信貸體系的總體思路、目標、原則和框架,指出構建我國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農村信貸體系,要建立健全農村信貸法律法規體系。大力推行農村政策性信貸業務,鼓勵發展農村商業信貸業務,規范合作信貸業務,建立風險分散和轉移制度,建立農村資金回流機制,規范和完善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對當前的農村信貸體系要進行大膽的改革,建立政策性信貸、商業信貸、合作信貸和正常民間借貸相結合的農村信貸體系。不斷強化政策性信貸職能,鼓勵商業信貸,規范合作信貸,引導農村民間借貸健康發展,使農村信貸機構的整體服務功能與“三農”的需求相適應。必須對政策性信貸、商業信貸、合作信貸的功能進行重新定位和調整,大力發展農村政策性信貸業務,建立財政政策補償信貸,信貸扶植農村經濟的機制。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引導農村民間金融健康發展。從而,使農村信貸機構的整體服務功能得到強化,真正擔當起為“三農”提供信貸支持的重任,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緩解“三農”貸款難的壓力,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第八章,相關問題研究。構建一個完善的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農村信貸體系,需要解決一些相關的問題。首先,社會其他組織,特別是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必須努力創造和改善信用社及其它涉農信貸組織的經營環境,給處于弱勢地位的農村信貸組織提供更有利的發展空間。其次,要建立農村信貸風險轉移機制,大力發展農業保險業務,為信貸支持“三農”發展提供保障,減輕信貸機構的風險壓力,培育好的經營環境,形成保險、信貸、農村經濟的良性循環。第三,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速度,提高農村經濟發展的質量,特別是提高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水平,以增強農業和農村對抗風險和承受風險的能力,從而為信貸支農提供合適的、強壯的載體,增加農村信貸機構提供信貸支持的動力。
本文的主要創新之處:
1.提出“兩個循環”的見解。一是農業資金使用成本高,而農業的比較效益低,經營風險高,容易形成“高風險-高收益-高利率-高成本-高風險”的惡性循環。二是農業保險和農業信貸形成良性循環:通過農業保險改善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地位,使農村信貸組織增加信貸投入,減小信貸供求缺口,促進農業生產擴大規模、提高集約化生產水平和降低農業資金融通成本,從而形成農業保險作保障、信貸支持作動力的格局,形成“保險轉移風險-信貸加大投入-農業不斷發展-風險承受能力增強-保險增加收入”的良性循環,不斷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2.提出“劣戶驅逐良戶”的見解。農村信貸客戶大多數分散、規模小,存在較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農村信貸機構很難辨別“良戶”和“劣戶”,有可能出現“劣戶”充斥農村信貸市場,“良戶”因貸款利率高而不容易得到貸款的現象。
3.農村信貸資金數據統計更全面。在分析農村信貸資金時,將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有關農業和農村的一切貸款都統計在內,克服了以往只考察農業貸款或鄉鎮企業貸款數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4.提出多樣化需求需要多樣化信貸服務的觀點。我國經濟發展不僅在時間上有差異性,在空間上也呈現較強的差異性,經濟發展的區域特征十分明顯。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東西南北差異較大,不同區域的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導致不同農戶間差異很大,不同企業間差異很大,對信貸資金也表現出多層次、多元化的不同需求,需要多樣化的信貸服務。
5.提出構建我國農村信貸體系的目標和原則。構建目標是將我國農村信貸體系構建成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競爭適度、發展持續、產權明晰和監管有效的農村信貸體系;構建我國農村信貸體系要堅持有效性、漸進性、多元化、政策扶持和進退有序五項原則。
篇8
論文關鍵詞:財政支農;農村社會保障
農業財政政策是國家財政通過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進解決“三農”問題一系列政策的總和。通過運用農業財政政策,為我國“三農”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財力支持。財政支農政策的存在不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以適應現階段我國農業的發展。而現行的財政支持“三農”政策體系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應盡快建立完善的財政支農政策體系迫在眉睫。
一、我國財政支農政策的現狀分析
經過多年來的不斷調整、創新,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適應,以推動農村全面小康建設和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農村改革、加快新農村建設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財政支持“三農”政策框架體系已經顯現,但該體系還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
一是財政農業絕對兩周增加,相對量趨于下降。表現在我國財政支農支出的比重呈現出下降、徘徊和增長緩慢的趨勢。二是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兩個主要方面:1.財政支持對象不合理;2.農業內部支持結構不合理。三是財政農業投入體制不完善。政府對農業的投資渠道較多,不同渠道的投資在使用方面、實施范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有相當程度的重復和交叉,造成重復投入等問題,這種投入體制使整體目標不明確,有限的資金無法形成合力。四是財政支農力度小一些。這必然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農民收入差距日益擴大,影響到農業的均衡發展。
二、財政支農政策的完善
進一步完善財政支持“三農”政策,必須立足穩定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快促進農民收入增加這兩個主要目標,不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長幅度,體現公共財政資源分配向農村傾斜;而且要合理確定支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有效配囂公共財政資源。
(一)完善財政支農政策的展望
1.切實加大國家財政對“三農”投入的傾斜力度。
加強政府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資,建立公共財政與WTO框架相適應的農業支持政策體系,切實加大國家對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
2.建立規范的支農資金管理機制。
積極推進支農資金的,積極創新財政支持和民辦公主的機制,規范和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管理。
3.著力深化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擴大“省直管縣”、“鄉財縣管”財政體制和方式改革試點范圍,完善縣鄉財政收入體系,加強縣鄉財政管理。
4.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現代稅收制度。
統一城鄉稅制的目標是:強化城鄉稅收協調,公平城鄉稅負,規范和統一城鄉稅收管理體制,徹底消除城鄉“二元”稅制結構,最終實現農業、農村、農民與工商業、城市居民適用稅制的完全統一。在稅收政策上體現對“三農”的扶持,為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創造良好的水質環境,為實現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 投入。
(二)完善財政支農政策的具體措施
1.穩定農業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農業投入。
各級財政對農業的投人,必須建立在用法律、法規進行制約的基礎上,切實做到依法投資,真正落實。同時,各級對農業的投資總額、投資方向、資金匹配額都應制定具體標準和辦法,以分清責任,強化對農業的投入。要積極利用政策作用,引導集體、農民和其他有關渠道增加對農業的投入。
2.改革農業補貼政策。
要建立健全農業補貼的政策法規,使財政對農業補貼成為一項長期穩定的制度。要改變目前國家對農業補貼絕對額逐年減少、相對數明顯下降的狀況,逐步增加對農業的補貼額度。
3.利用好財政貼息政策。
財政貼息作為一種特殊的財政補貼方式,是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種形式,它既能彌補財政資金的不足,又能發揮銀行信貸資金的優勢,它是在市場基礎上維持有效率的農業需要。目前,我國的財政貼息只要用于政策性銀行的貸款貼息。但因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是有限的,遠遠不能滿足全部政策性貸款的需要,故還有必要對一部分商業銀行的農業貸款進行貼息。財政通過貼息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更多地投資到農業上,以解決當前農業投資整體資金不夠的問題。但應注意的是,按照wI’o規則,財政貼息是屬于應予減讓的政策,這一數額不宜過大。
4.整合農業稅收政策。
要進一步推進農業稅費改革,建立新的農業稅制,然后做好新農業稅制試點的配套改革。
5.加強財政扶貧開發的力度。
首先以促進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為目標,加強對貧困農民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就業能力。然后支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扶貧移民開發力度,支持貧困地區農產品加工、運銷和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壯大,支持貧困人口教育和醫療衛生。
篇9
[論文摘要]小額信貸在上世紀70年端于孟加拉國,它是滿足貧困人口信貸需求的一種信貸方式,貸款對象僅限于貧困人口,額度很小,無需抵押通過提供小額信貸,幫助貸款人經營小本生意,受到了貧困人口的熱烈歡迎,并迅速推廣到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許多發展中國家,成為一種非常有效的扶貧方式。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業在國民生產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要想使中國經濟有質的飛躍,就必須要首先發展農業。但由于農民作為一個階層來講整體上還是不富裕的,缺少發展農業生產的基本資金,因此,要發展農業生產,首先必須解決的資金問題。故而對農民的小額貸款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如何從法律的角度完善農村小額信貸制度,用法律的手段解決這一制度在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是保障這一制度在中國能否繼續發展的關鍵,是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動力。
一、完善農村小額信貸法律制度的重要意義
小額信貸是指專門向低收入階層提供小額度的持續性的信貸服務活動,它是小額信貸機構基于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饕鉀Q的是農戶貸款缺乏抵押擔保的問題,從而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國際上目前公認取得成效的小額信貸項目多開始于20世紀70年代到8O年代,實施小額信貸的組織機構主要是各類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專門成立的小額信貸扶貧銀行和非政府的小額信貸項目演變成的股份制銀行。
我國的小額信貸服務開展較晚,始于20世紀90年代,首先由非政府組織試驗其次是政府推廣發展到今天的正規金融機構介入?,F在服務機制正在逐步完善階段,服務范圍正在向城市擴展,但主要還是以服務“三農”為主。目前我國小額信貸主要有七種存在方式:
第一類,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它是為解決農戶貸款融資困難問題,政府要求農村信用社對農戶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屬于正規金融機構的一種金融工具這也是目前農村小額貸款業務最普遍、農民較容易貸到款的形式,這種形式采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并且要求農貸農用,否則信用社有權取消其貸款資格。
第二類,國家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并發放的扶貧貼息小額信用貸款,它是政府實施的小額貸款扶貧項目。
第三類,郵政儲蓄銀行的小額信貸。這類小額信貸一般基于借款人的存單為抵押,因此風險相對較小,但是由于郵政儲蓄銀行本身的網點分布特征,這種小額信貸有可能成為占據主導地位的小額信貸形式之一。
第四類,非政府組織(包括國際機構或者外國機構援助、半政府機構資助類)項目小額信貸。這類項目小額信貸,有項目期限,是中國人民銀行監管領域之外的金融活動。
第五類是央行試點的商業性的小額貸款公司。這些公司一般在工商部門注冊,不吸收公眾存款,只進行貸款業務,所針對的業務對象也不是一般的農戶,而是中小型的鄉村企業。
第六類,私人建立的在區域內進行一定程度吸收公眾存款的小額信貸機構。
第七類,農村民間的資金互助組織和村鎮銀行所進行小額信貸。這類小額貸機構現在只存在于銀監會的試點框架中,為數極為有限。黨的“十五”大以來,國家更加重視“三農”問題?!叭r”問題是關系我國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的重大課題,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決,極有可能導致我國改革開放大好局面毀于一旦。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村信用社社會職能和經營理念的轉變,農村信用社逐步的加大了農村小額貸款的投放力度,使貸款投量逐年加大,貸款覆蓋面逐年擴大,貸款種類逐年拓寬,為農村經濟建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好的發展必須有理論的支撐,然而,大多數學者都是從社會、經濟、金融方面來研究農村小額信貸的問題,如早在l939年著名的人類學家先生就在他所著的《江村經濟》中提到過農村信貸問題并加以研究,“物品、勞務和少量的錢可以不付利息,短期地向親戚朋友借用”。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何廣文先生,在其所著《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制度變遷》中也對農村小額信貸制度績效問題進行了深刻的分析,并從金融的角度對農村小額信貸發展模式提出見解。隨著2O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在京演講,公眾的目光又投向了孟加拉國這個成功實施小額信貸的國家,并將孟加拉鄉村銀行的小額信貸與中國的小額農貸進行對比,在中國掀起了研究小額農貸的熱潮。
從多方面對小額農貸進行研究,對小額農貸的發展固然是好的,但是如果忽略了從法律的角度來解決農村小額信貸出現的問題,對小額農貸的發展還是不利的。目前我國缺少對農村小額信貸制度法律上的研究,農村小額信貸行為缺少立法規范和法律的監督,加之已頒布的法律之間還有不少沖突,這些沖突制約著小額農貸的進一步發展。因此,加強、完善農村小額信貸的法制建設,以法律的手段規范農村小額信貸行為,不僅有利于對農村小額信貸市場的保護,從長遠來看,更能優化農村金融環境,有效地保護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和小額信貸利益相關人的利益。
二、農村小額信貸法律制度的現狀及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村小額信貸法律制度的現狀
農村小額信貸制度,在我國的發展不過二十幾年歷史,由于時間很短,全國范圍內只制定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暫行管理辦法》、《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指導意見》兩個專門規定,除此以外,并沒有形成自身的法律體系,大部分是由實施農村小額信貸制度所在地的小額信貸機構根據政策頒布自己的規則。如:《哈爾濱市中小企業及農戶小額信貸管理辦法試行》、《昆明市小額信貸扶貧實施細則》、《云南省小額信貸扶貧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小額信貸扶貧實施管理辦法(試行)》等。但隨著農村金融的發展,農村金融流通速度加快,各地方雖然是根據國家政策制定小額信貸的規則,但由于地區差異,乃面會有規則上的沖突,因此急需制定關于小額農貸的專門的規則,形成有關小額農貸法律制度的專門的體系,這樣才能為農村金融創造良好的條件,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
(二)農村小額信貸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小額信貸機構處境尷尬
我國小額信貸的發展與國際水平相比,還處在一個比較初級的階段。在我國廣泛存在的大量小額信貸機構中,除了那些以信用社和銀行類金融機構為名義進行的小額信貸之外,大部分小額信貸機構的處境都十分尷尬。其中最為關鍵的一個問題是,現有的小額信貸機構沒有獲得明確的合法地位。
小額信貸需要商業化運作才能持續,即,使小額信貸的運作與商業銀行的存貸業務相同但現有的商業銀行法除農信社和國家規定的金融機構外,并不適用大部分類型的小額信貸組織。小額信貸組織究竟是商業性的還是公益性的并不明確。去年年底,在央行推行七家“只貸不存”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改革之后不到一年,銀監會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農村金融市場開放的試點方案,并于前不久批準內蒙古、吉林、湖北、四川、青海和甘肅等六個試點省(區)的村鎮銀行。但在北京大學農村金融研究所所長王曙光看來,央行和銀監會都在其試點方案中回避了現有信貸機構尤其是非政府組織小額信貸機構的合法性問題和監管問題。缺乏合法地位使得我國小額信貸機構的健康發展受到極大約束。
2、不良小額農貸增多引發的法律問題
目前,社會信用環境還沒有根本好轉,農村更是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的薄弱環節,全面推行小額農貸后,幾年內,各地發生的不良小額農貸的程度在增大,而且很不平衡由于小額農貸主要用于農業生產,而農業受自然氣候因素,市場因素等影響,加上分散、小本的農戶資金積累不多,一般都為投保,抗風險能力較弱,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隱患。特別是養殖等行業,受自然災難或市場風險影響后,多是血本無歸,因此,信用社的債權就越來越存在追索難,起訴難,執行難的問題。
首先,農村信用社訴訟費用逐年猛增。由于不良小額農貸的不斷增多,農村信用社盡管沒有足夠得人力、物力去一一跟進,但還是要盡最大的努力將貸款回收,為此到最后不得不將不良小額農貸的貸款人送上法庭,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隨著不良小額農貸的增多,農村信用社為此付出的訴訟費用也是逐漸增多的,不利于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活動的發展。其次,執行物實際變現金額逐漸降低。農,FJ4,額信貸本來就是針對窮人的一項制度,無須抵押擔保,一旦出現不良農貸,即使法院判決農村信用社勝訴,對農民財產強制執行,但是農民財產的變現能力還是值得質疑的。再次,案件積壓嚴重。雖然這種現象不僅是出現在在處理不A4,額農貸的問題上,但由于我們的法律資源是有限的,本著公正、公平、正義的法律理念,對處理一個案件都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不良農貸的案件逐漸增多,使法律資源的分配出現了缺口,從而使大量的案件積壓。案件的積累,不僅影響法院的工作,它的直接受損者還是債權人的利益,因為很明顯處理案件的時間越久,債權人的損失就越大。
3、私下轉讓貸款證引發的法律問題
小額農貸信用貸款證是農戶據以借貸的一種書面的法律憑證。農村信用社先對農戶進t-Y,f~用等級評價,評到信用等級的農戶發放貸款證,一戶一證,憑證發放貸款,并且不同信用等級可借貸資金的數額不盡相同。根據《貸款證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貸款證不得出借、出租、轉讓、涂改、偽造。”得規定,貸款證是不能被出借、出租、轉讓、涂改、偽造的。但是目前,一些農戶本來并沒有實際借款的需求,但為了滿足一些難獲得貸款農戶的私下借貸的需要,出于人際關系或別的原的考慮,存在著貸款證持有人去貸款,然后將貸款轉借他人的情況。又如有的農戶未評到信用等級,就向有證戶借貸款證獲取貸款,或者是有的農戶雖已評上信用等級,但仍不能滿足需求,也像其他有證戶轉借貸款以證獲得更多的信用貸款。結果是,信用社的工作人員找貸款證持有人歸還貸款或收取利息時,才發現實際用貸款的人不是貸款證持有人,而且,他們不完全協助信用社回收貸款成本。 這實際卜也是債權、債務的問題。農信社是債權人,貸款證持有人是債務人,但存實際操作中,持有貸款證的農戶并沒有實際使用資金,不是實際的債務人,于是,在農信社要求行使債權人權利的時候,貸款證持有人就以自己沒有實際使用資金為由,拒絕還款,這就增加了信用社回收貸款的困難。
4、冒領或套取小額農貸進行賭博或其他非正常行為
發放農村小額貸款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幫助資金短缺的農戶發展生產經營,從事勞動生產,農戶所得到的小額信貸只能用于其申請的目的(發展農業生產、經營)。但在現實生活中發現,少數信用觀念差的農戶會鉆小額農貸優惠政策的空子。在農業世界,由于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難跟上,少數農民喜歡賭博,其賭博的資金來源,往往因為其有小額農貸的貸款證,從信用社貸款而獲得。因為他們知道,小額農貸干丁優惠的利率,借款手續簡便,無需擔保和抵押。根據農戶信用的等級的不同,可獲得不同數額的貸款支持,年內可以周轉使用。如果農戶能還部分利息,還能通過更新借款手續,拖延借款的歸還日期。信用社很難把握農戶是否是冒領或套取小額農貸,進行賭博或從事其他非正常行為。如果這些農民賭博輸了,也會找些由于生產經營不善或農產產品銷售不佳,造成貸款難以按期歸還的理由,是信用社的貸款質量受到影響。如在江西省安福縣的洲湖鎮,就有農戶貸款2000元用于賭博并輸了,還有農戶借款8000元,久拖不還,現在已產生利息8000余元,雖然該鄉信用社已向司法部門提出訴訟,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并沒有得到實際的司法效果。
5、信貸機構工作人員不按法定程序操作
隨著經濟金融立法的不斷完善,金融機構運用法律武器,有力地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個別金融機構為嚴格遵照信貸操作規程辦理信貸業務,為自己的工作留下了隱患。有案例為證:某村民甲某委托好友乙某用乙某得貸款證到信用社幫助借款2000兀,當時甲某本人未到信用社,由乙某帶甲某的私章和身份證來辦理貸款,借款憑證上由乙某簽字。借款到期后,信用社多次找甲某履行還款義務,但甲某聲稱自己并未借款,不承擔償還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信用社在發放這筆貸款是,經辦人員沒有堅持信貸原則,沒有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審查相關手續就發放了貸款,原告要求被告償還借款的理由不充分,故對原告要求被告償還本息的主張不予支持。通過這個案件,不難發現,金融職工隊伍的素質不夠高,缺乏貸款證只能使“一戶一證”不能“外借、出租”的常識。其次,內控制度不健全,事后監督不力。即使存辦理手續時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在事后的業務審查中為什么同樣沒有發現問題呢?再次,職工缺乏廉潔奉公,不徇私情,堅持原則,按規章辦事的敬業精神。農村地區,由于地方狹小,農戶與借款單位的工作人員難免會有人情上的交集,但不能就因為是“人情”的原因而損害單位的利益,這是不允許的。
三、解決農村小額信貸法律制度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適當放寬對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
如文章前面曾提到過,我國小額信貸的發展還處在一個比較初級的階段。除以信用社和銀行類金融機構為名義進行的小額信貸外,大部分小額信貸機構的處境是十分尷尬的,問題的關鍵是明確現有的小額信貸機構的合法地位。缺乏合法地位使得我國小額信貸機構的健康發展受到極大約束。因此,盡快制定關于小額信貸機構的法規或部門規章,確立現有小額信貸機構的法律地位,是我國小額信貸事業長遠發展的基本制度前提。
現有的商業銀行法并不適用于人部分類型的小額信貸組織。因此,在未來將要制定的法規或部門規章中,應該針對不同的小額信貸機構采取不同的監管模式。對于農村信用社和銀行類金融機構,因該嚴格按照銀行法的規定辦事,對于國家扶貧項目的小額農貸,嚴格按照扶貧政策。目前,同家的政策是,小額信貸機構“只貸不存”,但,隨著經濟發展,經濟學界也存斷討論,是否小額信貸市場化、商業化會更有力于小額信貸的發展,如果小額信貸機構在貸款規模、資產質量、風險控制體系、吸收公眾存款規模、內部治理結構等方面達到…定的條件之后對于非金融機構和政府扶貧項目的小額信貸機構而言,應適當放寬對小額信貸的準入制度,即小額信貸組織進行自愿性注冊(適用于不吸收公眾存款的小額信貸機構)或強制性注冊(適用于吸收公眾存款的小額信貸機構),要求注冊的小額信貸機構進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并指導和鼓勵小額信貸機構建?;陲L險的內部監管體系。
(二)加強對小額信貸貸相關立法及對小額農貸的業務與法律宣傳
隨著小額信貸在¨}]國的發展,我們明顯的感覺到小額信貸立法的缺失已經阻礙了它的發展,應該加快對小額信貸的立法速度,使之制度化、體系化。此外,為推廣小額信貸,小額信貸機構工作人員應該明確向農戶宣傳小額信貸的性質、貸款程序和法律責任,講解小額農貸機構的經營特點,使農戶明白“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道理。通過大力宣傳相關法律知識,擺事實,講道理,增強農戶的法律意識,形成“講信用”的自我約束力。
(三)健全農戶信檔案,動態管理信用等級
小額信貸機構應根據借款人的素質、經濟實力、資金結構、履約情況、經營效益和發展前景等因素,評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級可由小額信貸機構獨市進行,內部掌握。評級后,小額信貸機構評定小組應定期深入村組,調套分析農戶的資信狀況變化,實行信用等級動態管理,健全農戶信用檔案,對農戶信用己發生明顯變化的,要重新核定信用等級,及時變更相應的貸款授信額度,獎優限劣。
(四)規范操作程序,加強貸后管理,切實防范和控制貸款風險
小額信用貸款涉及面廣,工作量人,在操作過程巾,小額信貸機構應一絲不茍,認真對待。發放小額信貸是,要嚴格檢查農戶的身份證件、貸款證、股金證和個人私章,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完善簽訂借款合同的必要手續,強化對借款人按貸款合同履行義務的約束,采取有效突進,防止農戶間隨意出租、出借或轉讓貸款證。
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項新的工作,有的信貸員片面認為,小額信用貸款是上級要求推行的,帶有“政策性”色彩,并免予貸款管理賠償責任,故而放松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管理。其實,這種想法是十分錯誤的,推行小額農戶信用貸款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增加農戶貸款有效投入,幫助農民增收致富,因此必須切實加強農戶信用貸款的管理,著力提高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質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由于以《信用貸款證》發放貸款,簡化了貸款手續,因而在貸款的實際對象、金額、用途的審杏上比較寬松,容易出現出借貸款證、貸款用途轉移、貸額偏高或偏緊等情況。因此,信用社的信貸員在貸款發放后,要深入借款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經營狀況和貸款的真實使用情況,確保貸款按規定用途和要求使用。凡發現信用貸款轉借他人、移用等不正常情況的,要及時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包括取消信用戶資格、強制收回貸款等,以有效地控制信用貸款風險。
(五)加強社會綜合治理,促進小額農貸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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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縣域金融 問題 重慶
一、重慶縣域金融發展現狀
1.縣域金融體系逐步完善
隨著重慶經濟的快速發展,縣域金融在縣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強,基本形成國有商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機構相結合,村鎮銀行、證券、保險、小額貸款企業等為補充的共同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并且各類金融機構的存貸款規模大幅提高。
2.縣域金融機構對農業和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不斷增強
縣域金融機構用于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資金穩定增加,貸款投向更加偏向于農村和中小微企業,且總量在不斷增加。截止2016年末,全市涉農貸款余額4677億元,同比增長6.9%;小微企業貸款余額5659.7億元,同比增長10.5%,小微企業貸款戶數22.3萬戶,同期增加4429戶
3.縣域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互聯網銀行業務的快速發展,降低了縣域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拓寬了金融產品營銷渠道,增強了與金融服務需求者之間的有效溝通,快速推動金融機構內部管理方式變革的同時增強了縣域金融機構的盈利水平。
二、重慶縣域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農村金融供需不均衡,資金外流嚴重
一方面,農戶在金融機構中的存款大于貸款,且存貸差距較大;同時縣級商業銀行利用網點優勢吸收大量農村儲戶資金,但出于經營戰略需求不斷縮減信貸業務。另一方面,部分資金經縣域金融機構拆借、購買金融產品、向城鎮優質客戶貸款而流出農村,造成農村現代資金供給不足。
2.金融生態環境不佳,潛在金融風險加大
一是農業保障體系不健全,農業抗風險能力不足,一旦遇到較大的自然災害,就會導致信貸資金無法回收。二是縣域信用擔保機構發展速度緩慢、擔保能力較弱。只有少數優質的縣域企業可以從銀行獲得貸款。三是民間金融活躍但缺乏相關制度進行規范,成為金融風險點。四是縣域房地產市場的興起帶動大量信貸資金流入,帶給金融機構較高收益的同時也威脅金融機構信貸資產的安全。
3.金融業發展結構不平衡
近幾年,重慶縣域銀行類金融機構發展迅速,但融資方式也仍以銀行貸款為主,融資結構不平衡,社會融資模式單一??h域居民接受多元化投資及風險分散的投資意識不足,理財依賴銀行系統,縣域保險和證券行業發展遲緩。同時會計、法律、評估等于金融業務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體系薄弱,業務水平尚待提高。
4.縣域金融機構盈利能力受利率市場化水平提高的沖擊
縣域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利率一直處于較高水平,隨著利率市場化的不斷提高,農戶土地和產權的明確,村鎮銀行的進入,信貸市場的競爭程度將不斷提高。對當前執行較高利率和定價能力不高的涉農金融機構必然會造成沖擊。
三、促進重慶縣域金融發展的對策思考
1.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
重慶縣域金融的發展,必須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在維護縣域金融市場有序競爭的條件下,引進并扶持有實力有能力的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進入縣域,打破原有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地位,引導民間資金合法合理流動。通過銀企對接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將吸收的存款更多地用于縣域經濟發展。
2.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創建良好的金融運行環境
一是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戶和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體系,以緩解縣域農戶和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擔保難的壓力;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戶和中小企業貸款保險機制,鼓勵保險機構開展涉農保險,為農業生產提供保障,降低經營風險和損失。二是改善融資模式,積極發展直接融資,支持企業進入三板和四板資本市場融資;支持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融資。三是建立和完善規范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加大對非法民間借貸的打擊力度,搭建民間融資合法平臺,維持正常進入秩序。四是培育和引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資產評估、投資咨詢、保險經紀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形成功能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務體系。
3.發展多元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牢筑普惠金融理念
重慶縣域金融機構應當主動結合重慶縣域經濟的實際,結合農合和中小微企業的資金需求特點和信貸需求,在風險可控、有法可依的情況下拓寬抵押擔保范圍,推廣票據貼現、土地使用收益?、佩住房矙?、林權等新型金融產品;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建立股權投資基金,為中小企業發行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等新型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中介服務;證券公司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為符合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服務,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1]米媛媛.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研究[D].石家莊: 河北大學,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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