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兒童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4 17: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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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兒童基本現狀調研匯報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外來我縣打工的人員逐年增加,越來越多的外來務工人員舉家遷移,流動人口中的兒童數量也呈現出不斷增長的態勢。由于流動人口數量多、流動性大、管理難等原因,造成流動兒童的教育、生存等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推動兒童發展的一個難點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近日,縣婦聯深入全縣9個鄉鎮(街道)、2個省級經濟開發區,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和個別走訪等形式,對全縣范圍內的流動兒童生存狀況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就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流動兒童基本情況
據調查統計,我縣有流動兒童925人,其中男孩487人,占52.6%;女孩438人,占47.4%。
就家庭經濟情況來看: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187人,占20.2%;一般的726人,占78.5%;特別貧困、急需資助的12人,占1.3%。
就對目前生活狀況滿意程度來看:非常滿意的95人,占10.3%;比較滿意的563人,占60.9%;不滿意的267人,占28.8%。
就年齡來看:高中階段流動兒童有1人,占0.1%;初中階段流動兒童有287人,占31%;小學階段流動兒童有451人,占48.8%;幼兒園階段流動兒童有180人,占19.5%;未入園嬰幼兒階段流動兒童有6人,占0.6%。
流動兒童就學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使流動兒童少年依法接受規定年限義務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流動兒童少年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流動兒童少年是指6至14周歲(或7至15周歲),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流入地暫時居住半年以上有學習能力的兒童少年。
第三條流動兒童少年常住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外流。凡常住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應在常住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常住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可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
第四條流入地人民政府應為流動兒童少年創造條件,提供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具體承擔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管理職責。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應保證完成其常住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義務教育年限,有條件的地方,可執行流入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流動兒童少年常住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流入地人民政府要互相配合,加強聯系,共同做好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流動兒童少年常住戶籍所在地鄉級人民政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公安派出所應建立流動兒童少年登記制度。流入地中小學應為在校流動兒童少年建立臨時學籍。
第六條流動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按流入地人民政府規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人學,接受并完成規定年限義務教育。
農村在外流動兒童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針對城鄉二元結構下農民工子女流動于城鄉之間這一宏觀背號,以北京市某農民工子弟小學為例,對在校流動兒童農村認知現狀進行微觀社會學研究。研究發現,在校流動兒童在農村身份認知,農村環境認知,農村發展認知等方面已彤成初步認知并在不斷完善。文章還對在校流動兒童農村認知的渠道及其制約因素進行了探究并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流動兒童;農村身份認知;農村環境認知;農村發展認知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我國農民工數量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流動兒童數量也急劇增加,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選擇讓自己的子女在城市農民工子弟學校讀書,涉及流動兒童的一系列問題已引起政府、媒體和學術界的密切關注。與農村相比,這些流動兒童的生活滿意度在上升,但是與城市相比較,又存在著一定的落差。但在這種特殊的年齡階段,在校流動兒童一方面面臨著對城市環境的適應,另一方面還面臨著對農村環境的適應。對他們來說,任何一個方面的適應出現問題,都可能給他們帶來危機。關注在校流動兒童的農村認知狀況,有利于進一步了解流動兒童的社會適應狀況,及時發現并解決他們在社會適應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近而更好地引導和幫助流動兒童,使在校流動兒童個體能夠健康發展。
日前,針對在校流動兒童對農村認知的微觀社會學研究相對比較少。學術界關注比較多的是從宏觀上研究流動兒童的城市社會融合狀況、困境及對策。例如,流動兒童在城市生活融入過程中受到來自不同群體及環境的“歧視”和排斥,從而陷入社會認同的困境。在小學階段,由于本地生源較少,公立學校還有接收流動兒童的意愿。到中學階段,公辦學校接收流動兒童的意愿相對較低,所以流動兒童到中學階段就要面臨:是要交更多的錢繼續留在城市讀書,還是回農村念書。。社會各界對流動兒童的社會融合狀況及其面臨的困境觀點普遍相同,有限的爭議往往只是從不同角度提出一些建議。而很少從微觀層面去關注在校流動兒童內心的真實感受,尤其是關于在校流動兒童農村認知狀況及其農村認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的研究甚少。
本研究以北京市某農民工子弟小學為例進行調查:以期全方位了解在校流動兒童對農村認知的狀況,包括:農村身份認知、農村環境認知、農村發展認知等;并就在校流動兒童農村認知渠道及其制約因素方面進行探對??紤]到在校流動兒童的表達能力和對問題的理解能力,我們將調查對象界定為二到六年級的在校流動兒童,發放問卷208份,共獲得有效問卷172份,有效回收率為82.69%。除此之外,還對8位在校流動兒童、4位在皎流動兒童家長、3位班主任、2位學校負責人進行半結構訪談,獲得了大量定性資料。
一、在校流動兒童的農村認知狀況
流動兒童義務教育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1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78號)精神,結合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流動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少年就學管理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推動城市建設和發展、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以及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是各級政府的共同責任。各級政府要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認真扎實地做好這項工作,保障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解決流動兒童少年就學問題,牽涉面廣,工作難度大,必須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統籌安排。流動兒童少年流入地縣級政府(以下簡稱流入地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動兒童少年的義務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流動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納入當地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工作范疇,指導和督促中小學認真做好接收就學和教育、教學工作;公安部門要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流動兒童少年的有關戶籍證明、身份證明等情況;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流動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納入社會事業發展計劃;建設、規劃部門要將流動兒童少年就學學校建設列入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財政部門要把流動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納入教育經費預算予以保證;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接收流動兒童少年的數量,合理核定接收學校的教職工編制;勞動保障部門要依法查處使用童工行為;價格主管部門要與教育行政部門等制訂有關收費標準并檢查學校收費情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動員、組織、督促本地流動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送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對未按規定送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父母或監護人要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盡快送子女入學。
三、規范入學管理,統籌解決流動兒童少年就學問題。流動兒童少年中凡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應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且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到暫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鄉(鎮)街道統籌安排的學校提出接受義務教育的就學申請。
(一)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暫住地已取得暫住證并暫住1年以上;
(二)其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區內流動兒童免疫疾病辦法
第一條為了維護流動兒童的合法權益,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市計劃免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流動兒童,是指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中隨監護人在暫住地居住滿3個月以上,年齡在7周歲以下的兒童。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計劃免疫,是指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規定的免疫程序,有計劃地利用疫苗進行預防接種,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預防傳染病的發生。
第四條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動兒童計劃免疫的監督管理工作。依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本行政區域內指定有關醫療衛生機構作為預防接種單位,并根據人口分布狀況科學、合理的劃分責任區域,方便流動兒童及時接種疫苗。
第五條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預防接種單位應當向社會宣傳計劃免疫的有關法律、法規,普及計劃免疫的有關知識。
第六條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國家免疫規劃和接種方案,認真做好流動兒童計劃免疫接種的組織、宣傳、技術指導、監測、評價、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并做好記錄。
流動兒童與城市本地兒童家庭教育論文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與數據的采集
本研究以武漢市流動兒童和城市本地兒童家庭中10至12歲的兒童為研究對象。通過多階段分層抽樣的方法選取武漢市江漢區展覽館小學等10所學校的四年級、五年級和六年級1000名小學生為調查對象。運用問卷調查的方法收集資料,調查內容包括兒童家長背景特征、家庭背景特征(GreenwoodandHickman,1991)、家庭教育目標、期望(Rosier,1993)、家庭教育內容(趙雨林,2008)、家庭教育投入、家庭教育方式和家庭教育執行者(AnnetteLareau,2002)等方面。
(二)樣本基本特征
本研究共發放問卷1000份,回收921份,回收率是92.1%,有效問卷853份,占回收問卷的92.6%。問卷由兒童的父親填寫的占57.0%,由兒童的母親填寫的占43.0%。其中武漢市城市本地兒童家庭634戶,占有效樣本的74.3%,流動兒童家庭219戶,占有效樣本的25.7%。按照籍貫分布來看,流動兒童家庭來自湖北省的占78.4%,來自河南省的占5.6%,來自江西省的占4.0%,來自湖南省的占2.8%,來自四川省和重慶市的占2.2%,其余7%來自安徽省、福建省、廣西省、河北省等地農村地區。流動兒童家庭中,父母外出務工的年限均值為13.2年,來到武漢務工的年限均值為11.3年。
(三)變量說明
流動兒童體育鍛煉論文
1問題提出
隨著“家庭”人口流動趨勢的出現,城市中流動兒童的數量急劇上升[1]。然而,他們的城市生活狀況不容樂觀,已有研究表明:流動兒童群體城市適應狀況較差,仍是一種“局部適應”,還是城市的邊緣人,未完全融入到城市生活中來[2];流動兒童心理健康水平較低,容易產生負面情緒以及各種問題行為。例如,孤獨感、自卑感、學習挫折感等心理問題[3]。顯然,探討流動兒童的城市適應狀況、影響因素,促進流動兒童更好地適應城市環境,更健康地發展,乃是我國社會轉型期的一個重要課題,對于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緊迫而重要的意義。對于流動兒童的城市適應,研究者們提出了兩個較為突出的觀點,一個是過程論,另一個是變量論。過程論指出了流動兒童城市適應會經歷興奮與好奇、震驚與抗拒、探索與順應、整合與融入四個階段[4];變量論指出了流動兒童城市適應標準總體來說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心理適應,二是社會文化適應[5]。本文主要以城市適應的過程論為依據。以往研究主要關注歧視[6-8]、社會認同[9-10]、家庭環境[11-12]、教育安置方式[13]和人口統計學變量對流動兒童城市適應的影響。王中會等人(2013)對流動兒童的區域文化適應與城市適應進行了研究,其中,文化適應包括生活方式適應困難和人際觀念適應困難兩個維度。其研究表明,人際觀念適應容易的流動兒童探索與順應越多;生活適應容易、人際觀念適應容易的流動兒童,整合與融入越多,流動兒童人際觀念適應困難顯著高于生活方式適應困難[14],可見人際觀念適應對城市適應有著重要的影響,這也為本文提供了研究新思路。人際交往能力是建立和維持良好人際關系的能力,對個體的人際適應有直接影響,同時也能反映個體的其他適應特征。MarkLeary關于自尊的社會計量器理論[15]認為,人際交往能力好的個體通常能被他人接納和喜歡,其自尊水平也較高,進而影響個體對環境的適應力。Prelow等人(2007)發現,社交能力是社會環境風險(如母親的心理疾病、母親的養育壓力、經濟壓力、社區環境)影響青少年適應的中介[16]。因此,本文假設人際關系能力是影響流動兒童城市適應的一個重要因素。體育鍛煉對個體心理發展的積極促進作用愈來愈受到關注。研究者對體育鍛煉的心理效益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現,體育鍛煉能夠提供更多積極社會反饋及同伴認同,從而完善個體的自我觀念,減少問題行為的發生[17]。體育運動幫助兒童尊敬自己和他人的身體;積極提高自尊和自信,促進社會認知的發展和學習成績的進步[18]。Fox(2000)對以往的研究進行分析,他認為研究結果足以證明“體育鍛煉是發展兒童積極自我的一個有效的媒介[19]。同時,身體鍛煉對于社會適應的作用也已被證實。如,RichardBailey(2006)[20]認為,體育具有使兒童的身體、生活方式、情緒、社會性和認知發展方面提高的功能。Sibley等人(2009)認為,運動可以改善兒童的認知功能,并且發現,兒童的運動能力越高,代表兒童大腦的神經發展越成熟,且認知功能中的分辨功能指標也就越高[21]。袁建偉(2010)研究認為,體育作為一種社會文化活動,良好的體育行為有利于流動兒童的個體社會化與城市融入;作為一種面對面的社會實踐活動,可以加深參與者的彼此了解,減少社會隔閡,有利于培養流動兒童社會化,促進流動兒童更好地融入城市。因此,體育活動可以成為流動兒童個體社會化與城市融入的有效途徑[22]。綜上,本研究將同時關注人際交往能力和體育鍛煉對流動兒童城市適應的影響。同時,考慮到流動兒童群體很大一部分時間生活在學校,對學校的歸屬感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其對城市的適應狀況。流動兒童自身以及外在諸多因素可能也會通過影響學校歸屬感從而間接地對城市適應發生作用。因此,本研究假設學校歸屬感在人際交往能力和體育鍛煉對城市適應的影響中起到中介作用。另外,考慮到小學低年級兒童完成問卷填答的局限,因此,本研究被試包括小學高年級和初中流動兒童。
2研究方法
2.1研究對象
北京市某三所打工子弟學校,有效被試301名,其中,小學高年級165人,初中136人;男生168人,女生133人;年齡在9歲-18歲之間,平均年齡為12.32歲。
2.2研究工具
流動兒童家庭教育的指導探微
【摘要】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流動兒童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流動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也日益突出。當前流動兒童家庭教育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本文針對流動兒童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對主體多元背景下流動兒童家庭教育的指導進行了探究。
【關鍵詞】主體多元;流動兒童;家庭教育;指導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涌入了大量農村人口,而農村人口流動的形式也從以往的“單個外出”逐步變為“舉家遷移”。隨著農村人口向城市的不斷遷移,也產生了大量的流動兒童。據調查,截止2014年11月1日,我國流動兒童總數達4290萬人。
一、問題的提出
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農村人口“舉家遷移”至城市的現象日益普遍,因此也產生了大量的流動兒童。流動兒童日益成為備受關注的熱點問題,而隨父母遷移至城市后的流動兒童所面臨的教育問題開始被關注,尤其是流動兒童家庭教育問題。蘇霍姆林斯基說過,“教育的完善,它的社會性的深化,并不意味著家庭的作用的削弱,而是意味著家庭作用的加強”[1]。因此,在關注流動兒童學校教育的同時,也應當關注流動兒童家庭教育問題。我國《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提出,要開展針對流動人口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導。要求各級婦聯組織、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文明辦協調各部門共同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為流動兒童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2]。因此,探討主體多元背景下流動兒童家庭教育的指導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流動兒童家庭教育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營養狀況分析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流動兒童是指在本地居住時間超過半年但戶口在本地以外的未滿18周歲的兒童,留守兒童是指居住在戶籍所在地但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流動到其他地區的未滿18周歲的兒童。選取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在我市乳泉小學學習的兒童共538名,所有兒童均無嚴重疾病且調查配合度較高。在所有兒童及其家屬均簽署實驗責任書后,將其隨機分為實驗組(n=269)和對照組(n=269)兩個小組。實驗組均為留守兒童,其中有男生154名,女生115名;兒童年齡在8~12歲,平均(10.5±1.4)歲。對照組均為流動兒童,其中有男生163名,女生106名;兒童年齡在8~12歲,平均(10.4±1.1)歲。兩組兒童的性別、年齡等一般資料相比差異不顯著,P>0.05,具有可比性。1.2方法。1.2.1測量身高和體重。由我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學校衛生科的專業人員擔任測量,使用統一配置的學生體檢器材進行測量,測量身高時要求所有兒童脫鞋帽,立正姿勢站在底板上,兩手自然下垂,足跟靠攏,足尖分開約45°;足跟、臀、肩胛部三點靠立柱,軀干自然挺直;頭部保持眼耳水平位,兩眼平視前方;測試者立右側,輕移滑測板向下直到與頭頂點接觸,并記錄測量數據,以厘米為單位,精確到0.1cm。測量體重使用杠桿式體重秤,水平放置,使用前調節零點;被檢者穿單衣褲,赤足輕輕踏上秤臺,直立于正中或坐于板上,手不亂動或接觸其他物體;檢測人員面向受試者,調整砝碼至杠桿平衡,記下讀數,以公斤為單位,體重數據精確到0.1kg,同時根據身高和體重計算出每一名兒童的BMI指數。1.2.2評估營養狀況。根據《兒童青少年發育水平綜合評價》中的相關標準對所有兒童進行評估,若兒童的身高比對應年齡和性別的界值更低則表示兒童出現生長遲緩情況,若兒童的BMI指數比對應年齡和性別的界值更低則表示兒童為消瘦狀態,若兒童的BMI指數比對應年齡和性別的界值更高則表示兒童為超重或肥胖狀態。1.2.3質量控制。在實驗開始前對相關人員進行統一培訓,明確研究方法、研究器材等內容,同時組織專業人員維護實驗現場的秩序并進行質量監控。1.3統計學分析。將實驗獲得的數據輸入SPSS24.0軟件進行計算,對其中的計數資料采用(%)格式表述并通過χ2檢驗,對其中的計量資料采用(±s)格式表述并通過t檢驗,若數據對比結果為P<0.05則說明差異顯著,具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兩組兒童的身高和體重情況對比。實驗組和對照組兒童的身高與體重均隨年齡增長而增長,同時對照組兒童的增長幅度明顯高于實驗組且對照組兒童的整體身高、體重以及BMI水平均明顯好于實驗組。數據之間對比結果,P<0.05,差異顯著,具有統計學意義,各項數據如表1所示。2.2兩組兒童的營養狀況對比。實驗組兒童的生長遲緩和消瘦檢出率遠高于對照組,超重和肥胖檢出率則遠低于對照組,數據之間對比結果,P<0.05,差異顯著,具有統計學意義,各項數據如表2所示。
3討論
我國曾多次頒布《中國食物與營養發展綱要》,其中明確強調在改善各類人群營養狀況的同時,要著重抓好兒童等弱勢人群的營養改善工作;同時近年來也不斷有報道指出兒童的生長發育情況不僅與遺傳因素有關,更與后天的營養支持密不可分,良好的營養供給可以有效促進兒童的身體發育,營養缺乏則會影響兒童的身體和智力水平,甚至引起各種疾病[2]。從實際情況來看,留守兒童出現生長遲緩和消瘦等發育問題的原因如下:①父母外出后,留守兒童往往缺乏良好的照料,日常飲食不容易保持規律性,飲食質量也會出現下降;②許多留守兒童都是由爺爺奶奶等長輩撫養,而老年人在飲食習慣上與兒童有較大差異,且老年人對發育、營養等概念的理解也不夠充足[3]。而流動兒童出現超重和肥胖等營養過剩問題的原因如下:①在工業發達的城市,快餐等高熱量的食物往往也比較常見,兒童過度食用則會導致脂肪堆積;②務工人員的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對營養均衡等養育策略不夠重視;③打工子弟學校各項資源都比較缺乏,無法為學生提供合理搭配的營養餐[4]。在本次實驗中,對照組兒童的整體身高、體重以及BMI水平均明顯好于實驗組,同時實驗組兒童的生長遲緩和消瘦檢出率遠高于對照組,超重和肥胖檢出率則遠低于對照組,這說明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身體發育均呈現出不平衡的特點,其中留守兒童的發育問題比較嚴重,主要表現為生長遲緩和消瘦,并且流動兒童也逐漸出現超重和肥胖等營養過剩問題。這一結果與國內其他專家的研究報道也是一致的[5]。
鄉鎮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意見
為切實從源頭上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構建留守兒童教育監護體系,促進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推動全街道上下切實關注關愛留守流動兒童,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以優化留守、流動兒童生存發展環境,促進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為目標。以動員社會支持,提高家長素質為著力點,通過“共享藍天”支持行動、維權行動、關愛行動、宣傳行動四大行動,切實推進留守流動兒童問題的有效解決,促進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留守流動兒童情況調查,建立留守兒童情況檔案。中小學校建立留守兒童情況登記、監護人聯系、結對幫扶、寄宿優先等制度,抓好農村寄宿制中小學的建設和管理,為留守兒童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二)開展關愛活動,營造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開展“家長”、“親情電話”、“城鄉少年手拉手”、組建“留守小隊”等形式多樣的關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