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勞動力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2 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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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中日農業勞動力轉移的特征
摘要:在工業化進程中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是一個普遍規律,然而在轉移速度、方向及勞動力素質等方面,中日兩國各具特色。日本的特點是:轉移速度、方向與經濟增長和產業結構變化一致,即速度快,方向以大城市為中心,由前期轉至二產到后期主要流入三產;農民收入不斷提高,城鄉差距也不斷縮??;農業勞動力素質高。適應性強。我國勞動力轉移過程起伏不定,轉移速度與經濟增長不完全同步,以農村中的二產和三產為主要轉移方向,近年來向城市轉移的勢頭在加強;城鄉收入差距沒有縮小反而擴大;農業勞動力素質低,對勞動力轉移和農業現代化有負面影響。
關鍵詞: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轉移速度;轉移方向
我國社會經濟已經進入了工業化的高速發展時期,解決三農問題已成為當前非常重要和緊迫的任務。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農民問題的核心又在于提高農民收入,而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能否順利地完成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則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
在先行工業化國家中,日本的情況與我國有很多相似之處。本文對中日兩國在工業化進程中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中的若干特點進行了比較分析,以期對我國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問題有所借鑒。
一、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速度
日本直到二戰后經濟中才出現具有實質意義的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這一過程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戰后至50年代中期。這一時期,日本農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比重從59.1%下降到37.9%,農業就業人數減少了10.4%。盡管農業勞動力轉移趨勢已明顯加強,但轉移規模仍然較小。這是由于經濟剛剛開始恢復,再加之戰后農村的,使大批農民獲得了土地,因而影響了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部門轉移的力度。第二個階段是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是日本經濟的高速增長時期,也是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高潮時期。1955—1975年,農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比重從37.9%下降到12.6%,減少了55.1%。第三個階段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日本經濟由高速增長轉入低速增長,農業機械化的高潮已經過去,勞動力轉移速度放慢,規模逐漸縮小。農業勞動力轉移進人了穩定時期。1973—1984年,GDP年均增長率降低至4.3%.1980年農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比重降為9.8%。1985年這一指標進一步下降至8.3%,標志著日本已經完成了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慢時,轉移的速度也相應較慢,而轉移的高潮時期也正是經濟高速發展,工業部門急劇擴張時期。這也驗證了二元經濟理論的重要觀點,即如果非農業的就業機會擴大,農業就會向非農業轉移勞動力,轉移量對經濟增長率有很強的依賴性,而受流入部門的收入水平影響則較小。
探究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特點以及路徑
勞動力轉移是經濟發展中資源配置的內在要求,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基本條件。國內外經濟發展實踐證明,每一次經濟大發展總是經濟結構大調整的結果,而經濟結構調整必然伴隨著社會勞動力的轉移和再分配。加快農村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向城鎮轉移,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鑰匙。本文依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資料,全面分析了我市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特征,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幾個途徑。
一、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的重大意義
1.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的巨大效益不僅體現在農業上、體現在農民收入上,而且體現在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農村工業化和現代化發展及縣域經濟發展水平上。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一方面可以增加從事農業勞動力的資源占有規模,為農業走規模經營之路奠定基礎,有力推動農業產業化進程。這是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它又可以使農副產品生產者與消費者的比例發生逆轉,使農業生產者獲得成倍的效益,并為工業生產提供充足的原料供給。
2.農村勞動力轉移是繁榮農村經濟的有效途徑。農村勞動力轉移更大的作用還在于,它潛移默化地改變著農村勞動力的觀念和意識,并在它的示范帶動下,使城市中的先進思想在農村廣泛傳播,同時市場信息、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能夠迅速在農村擴散,從而更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3.農業勞動力轉移是從根本上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出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解決好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巳成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對于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能夠取得“多贏”的效果,可以加速農業發展、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對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將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不僅如此,農村農業勞動力的非農產業轉移也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法律保障建設創造了有利環境。政府作為一個社會管理者,主要職責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護會穩定。當前,一方面要堅決取締限制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有關政策和做法,如同工不同酬、子女上學不能享受到義務教育、在戶籍管理上農民進城仍然受到一定限制等。另一方面要制定一個保障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進城的法規,使農民打工收入能夠得到法律保障,使人住城市的農民真正與城里人一樣,得到“國民”待遇,消除待轉移勞動力面臨的制度障礙。
4.地方政府要積極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提供全方位服務。目前,政府部門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管理和服務存在明顯的“缺位”。面對農村富余勞動力這一日益擴大的社會群體,大多數地方政府至今沒有專門歸口管理的機構,致使轉移出來的農村勞動力處于“誰都管”又“誰都不管”的混亂狀態。如農民缺少勞務需求信息而形成盲流的問題;工錢被拖欠等侵犯民工權益,受害者往往投訴無門、四處碰壁的問題;民工子女人托、入學問題;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等等,都需要政府制定相應的政策,指定相關部門加強全方位的服務和管理。
農民增收與農業勞動力轉移(上)
一、農民收入增長現狀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1997年與1996年相比,農民收入增幅由9.0%降到4.6%;1998年與1997年相比,農民收入增幅又由4.6%降到4.3%;1999年進一步回落到3.8%;2000年,我國農民收入繼續緩慢增長,農民實際人均收入的增長幅度再度回落,農民年均純收入比上年增長2.1%,增速比上年下降了1.7個百分點,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速度低約5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1997年以來,我國農民實際人均純收入增幅已連續4年回落,這是農村改革以來從未出現過的現象,雖然2001年和2002年農民收入增幅有所回升,分別為4.2%和4.8%,但收入增長的主要來源為非農收入和牧業收入。筆者在經過認真的分析研究后認為,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深層原因是農業勞動生產率低,而低效率的勞動生產率是由農業勞動力大量過剩、農業部門存在著工作分攤現象造成的。因此,控制農業勞動力的增長速度、轉移農業剩余勞動力是實現農民增收,并最終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
二、農業部門中的工作分攤現象
工作分攤是指農業勞動力從總量上看,其邊際生產力接近零或等于零;從單位勞動力看,存在著分攤別人工作量的現象。工作分攤現象的存在,說明我國有大量農業勞動力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合理利用,這是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1978年至2000年,我國水稻和其它糧食作物的標準用工量分別從每公頃571.5個和129.0個,下降到219.0個和159.0個,2000年水稻及其它糧食作物的每公頃標準用工量只相當于1978年的1/3左右。而在此期間,農作物總播種面積增加的比例不大,農業或種植業勞動力人數卻有大幅度增加,這說明我國農業部門中的確存在一定程度的工作分攤,這還可以從農業勞動力的勞動生產率的國際比較中得到證實。通過與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印度、墨西哥、泰國、伊朗等19個國家的比較可以看到,我國農業勞動力約為5.1億,占總人口的比重達40.1%,是所有國家中最高的,平均每個農業勞動力負擔的耕地在上述國家中最少,只有0.3公頃,平均每一農業勞動力所生產的谷物、肉類、牛奶和雞蛋幾乎都是最少的,這就明確無誤地表明了我國農業部門存在著相當規模的工作分攤。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鄉鎮企業的發展取得了輝煌的成就。鄉鎮企業個數由1978年的152萬個增加到2000年的2085萬個,平均每年增加88萬個,年平均增長率為12.6%。鄉鎮企業吸納勞動力由1978年的2827萬人增加到2000年的12820萬人,平均每年增加454萬人,年平均增長率為7.1%,鄉鎮企業的職工絕大多數來自農業部門。因此,通過這一途徑轉移的農業勞動力約占農業勞動力總數的1/4,而且農業生產并沒有因為勞動力轉移而受到太大的影響。雖然在農業勞動力轉移過程中,農業生產領域引入了大量的現代生產要素,使得工作分攤的準確計量復雜化了,但至少可以根據對鄉鎮企業吸納大量勞動力的事實,進一步證實我國農業部門存在大量工作分攤的情況。
三、農業剩余勞動力估算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農民增收與農業勞動力轉移(下)
四、農業勞動力資源合理利用的政策建議 人口是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對可持續發展具有促進和阻礙的雙重作用。當一個地區的人口規模恰好為地區發展的適度人口,人口年齡結構表明負擔系數最小,人口素質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人口分布與社會經濟發展布局相吻合,人口遷移有利于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那么,人口對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必將具有促進作用。否則,當一個地區的人口規模相對于地區發展的要求過多或不足,人口素質低下,人口結構和分布不合理,那么,人口對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必然產生阻礙作用。當前,我國農村人口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限制人口的快速增長,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
1.控制人口數量,減輕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壓力
控制人口數量增長必須從人口增長的源頭抓起,因而需要繼續實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我國計劃生育的難點在農村,可以說,超生、多生現象普遍存在著。其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還未將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長久以來,農民被束縛在土地上,他們的社會保障形式是家族式的,是以土地為依托的,農民家庭要獲得必要的生存保障,就必須經營好自己承包的土地,那么,勞動力特別是男勞動力便成了農業生產不可缺少的生產要素,因此,絕大多數農民家庭都希望生男孩,并形成了“有了男孩想要女孩,有了一孩想要多孩”的生育觀,多子多福的思想依然存在。生育撫養子女的成本低,是促使超生多生的另一重要原因。在農村,由于消費水平較低,生育撫養子女的成本也低,特別是農業勞動力閑置,使婦女生育孩子的機會成本低,而且越是貧窮的地方,生育和撫養小孩的成本和機會成本越低,生育孩子的欲望越強烈,因而,形成了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惡性循環情況。
2.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增強吸納勞動力的能力
目前,農業仍然是農村勞動力的主要陣地,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是農業剩余勞動力充分就業的重要發展方向。農村產業結構和剩余勞動力之間關系緊密,既相互抑制又相互促進。通過將農村產業結構和剩余勞動力之間的相互抑制關系轉變為相互促進關系,代表了我國農村經濟未來發展的基本思路。一方面,大量農村勞動力的剩余使得農業生產排斥對農用機械的使用,導致農業生產的規模狹小,同時,較低的商品率和勞動邊際產出率,使得農民缺少足夠的生產剩余進行資本和技術投入。另一方面,不合理的農業產業結構造成了大量的勞動力剩余。首先,不合理、低層次的產業結構縮小了產業發展空間,降低了產業對勞動力的吸納能力。其次,以往的結構調整和農業生產是在短缺經濟下進行的,追求的是農產品數量的疊加。目前,就全國而言,農產品的買方市場已經形成,消費結構升級在對農村原有產業結構形成壓力的同時,經濟效益的下降導致農村產業對剩余勞動力的吸納能力有所削弱。因此,農村產業結構與剩余勞動力之間的矛盾化解,主要應注意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只有合理的農村產業結構才能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增加產業對剩余勞動力的吸納能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同產業或行業之間所存在的不同的要素收益回報率必然促使要素在不同產業或行業之間的流動。劉易斯(W.A.Lewis)所描述的二元經濟模型中,勞動力從傳統部門向現代部門的流動本質上就反映了這一客觀規律。因為現代部門的邊際勞動生產率高于傳統部門邊際勞動生產率,在這種不同勞動邊際效率壓力之下,現代部門便形成了對傳統部門剩余勞動力的吸納能力。因此,通過改善當前農村產業結構并保證生產具有充足的市場需求,在生產規模不斷擴大的前提下,就能夠更好地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這個過程既包括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的轉移,也包括向農業內部的轉移。
3.促進鄉鎮企業發展,加快小城鎮建設
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特點以及路徑解析
勞動力轉移是經濟發展中資源配置的內在要求,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基本條件。國內外經濟發展實踐證明,每一次經濟大發展總是經濟結構大調整的結果,而經濟結構調整必然伴隨著社會勞動力的轉移和再分配。加快農村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向城鎮轉移,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鑰匙。本文依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資料,全面分析了我市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特征,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幾個途徑。
一、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的重大意義
1.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的巨大效益不僅體現在農業上、體現在農民收入上,而且體現在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農村工業化和現代化發展及縣域經濟發展水平上。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一方面可以增加從事農業勞動力的資源占有規模,為農業走規模經營之路奠定基礎,有力推動農業產業化進程。這是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它又可以使農副產品生產者與消費者的比例發生逆轉,使農業生產者獲得成倍的效益,并為工業生產提供充足的原料供給。
2.農村勞動力轉移是繁榮農村經濟的有效途徑。農村勞動力轉移更大的作用還在于,它潛移默化地改變著農村勞動力的觀念和意識,并在它的示范帶動下,使城市中的先進思想在農村廣泛傳播,同時市場信息、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能夠迅速在農村擴散,從而更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3.農業勞動力轉移是從根本上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出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解決好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巳成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農村農業勞動力轉移對于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能夠取得“多贏”的效果,可以加速農業發展、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對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將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不僅如此,農村農業勞動力的非農產業轉移也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法律保障建設創造了有利環境。政府作為一個社會管理者,主要職責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護會穩定。當前,一方面要堅決取締限制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有關政策和做法,如同工不同酬、子女上學不能享受到義務教育、在戶籍管理上農民進城仍然受到一定限制等。另一方面要制定一個保障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進城的法規,使農民打工收入能夠得到法律保障,使人住城市的農民真正與城里人一樣,得到“國民”待遇,消除待轉移勞動力面臨的制度障礙。
4.地方政府要積極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提供全方位服務。目前,政府部門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管理和服務存在明顯的“缺位”。面對農村富余勞動力這一日益擴大的社會群體,大多數地方政府至今沒有專門歸口管理的機構,致使轉移出來的農村勞動力處于“誰都管”又“誰都不管”的混亂狀態。如農民缺少勞務需求信息而形成盲流的問題;工錢被拖欠等侵犯民工權益,受害者往往投訴無門、四處碰壁的問題;民工子女人托、入學問題;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等等,都需要政府制定相應的政策,指定相關部門加強全方位的服務和管理。
農業勞動力女性化對茶葉生產的影響
摘要:女性化是農業勞動力結構改變的必然趨勢,其是否對農業生產造成影響一直是學術界研究的話題,而茶作為一種特殊的經濟作物,對女性勞動力有著一定程度的依賴性。為此,本文基于南京市茶農調查數據,從茶葉生產環節外包市場發育的視角,分析該地區茶葉生產勞動力女性化狀況及其對茶葉生產的影響,從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角度,提出了緩解農業勞動力不足的改善路徑。
關鍵詞:勞動力女性化;茶葉生產;生產外包服務;影響研究
1引言
我國茶葉種植歷史悠久,早在6000多年前,我國就已經開始了人工種植茶樹,最早起源于浙江余姚田螺山一帶。隨著經濟文化的交流和發展,飲茶文化和飲茶習慣廣為流傳,直至今日,飲茶也是中國人民鐘愛的休閑方式之一[1]。根據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在2018年的茶葉消費總量達到了181.7萬噸,成為僅次于印度、位居世界第二的茶葉消費大國,市場對茶葉的旺盛需求為茶種植業的發展提供了充沛動力,而充足的勞動力是保證茶葉生產動力的重要基礎。茶葉作為一種特殊的高收益經濟作物,其生產對勞動力的需求及其結構也呈現出相應的特殊性,尤其體現在茶葉采摘環節。茶葉不同于其他作物,其機械化程度遠低于棉花、大豆、花生等大田經濟作物,采摘茶葉仍然依靠傳統的手工方式。農村婦女在茶葉采摘環節提供了充沛的勞動力,然而,隨著茶種植業中女性勞動力比重不斷增加,女性由于自身體力劣勢、人力資本薄弱等問題的存在,可能影響茶種植業的長遠發展。與此同時,由于外包市場的發育(對于茶葉生產而言,主要依賴于雇工市場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由于勞動力轉移帶來的勞動力約束問題。鑒于此,本文基于對南京市茶農的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從外包市場發育的視角探究農業勞動力女性化對茶葉生產的影響,以期厘清在外部市場不斷發展的背景下農業勞動力女性化與茶葉生產的關系。
2女性在茶葉生產中的重要性
中國的茶葉種植面積位居世界第一,而女性在茶葉生產中起了巨大的作用。已有研究表明,女性在采茶勞動中具有比較優勢[2],由于茶葉采摘環節機械化程度低,因而對人工的需求非常大。采茶人員需要具備耐心而細致的心思、細膩而嫻熟的手法,女性因其柔美、溫婉、和順等品質,逐漸成為采茶人員的主力軍,在茶葉采摘環節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霸陆匣ㄋ棋\,采茶是清明,茶樹成對也成雙,芊芊手指忙”這幾句詩便是描繪了一幅清明時節采茶女在茶田間采茶忙碌的景象。作為家庭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勞動力之一,農村婦女參與茶葉制作的產前、產中以及產后的全流程生產過程,在茶葉文明的歷史發展中,有著突出的貢獻和深遠的影響。為了解農業勞動力女性化現狀及其對茶葉生產的影響,本文對江蘇省南京市5個茶葉種植村的農戶進行了問卷調查。南京市的地理位置以及氣候狀況十分適宜茶樹的生長,自20世紀80年代起南京周邊地區的很多農村開始改變以往的作物種植結構,以經濟收益高的茶樹代替傳統的、低收益價值的水稻等糧食作物的種植,逐漸孕育出被市場所熟知的雨花茶品牌。本次調查問卷涉及農戶家庭基本特征、茶葉生產情況等內容,經過對數據的篩選和整理,得到有效問卷312份,問卷有效率為97.2%。隨著南京市經濟的提升,大量優質農村勞動力涌入城市發展,使得農村勞動力女性化現象逐漸凸顯。根據已有文獻對農業勞動力女性化指標的微觀化處理[4],本文借鑒學術界目前普遍采用的勞動參與率作為計算農業勞動力女性化的衡量指標,具體用女性農業勞動力人數占家庭總農業勞動力人數的比例衡量農戶農業勞動力女性化的程度,以此指標測度被調查區域的勞動力女性化程度。從表1中可以看出,所調查的312個樣本中,農業勞動力女性化程度在67%以上的樣本有292戶,占總樣本的比例高達93.6%,說明被調查區域茶葉生產勞動力女性化情況較為嚴重。
農村勞動力轉移分析管理論文
【摘要】本文實證分析了上世紀90年代以來農村勞動力轉移對農民增收和經濟增長的貢獻。研究表明,農業勞動力轉移不僅促進了農民收入總量提高和收入結構優化,同時農業勞動力轉移的配置效應對經濟增長作出了貢獻。
【關鍵詞】農業勞動力轉移資源配置經濟增長勞動生產率
由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以及科技的進步,農業勞動生產率顯著提高,使萊蕪市農村出現了大量剩余勞動力。盡管自1990年以來,農業勞動力轉移步伐明顯加快,然而其總量規模仍然居高不下,進一步轉移的壓力有增無減。大量剩余勞動力滯留農村,將會嚴重影響農村經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農業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和非農產業,不僅有利于農業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對于促進農民增收以及我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也具有深遠意義。
一、農業勞動力轉移對農民收入的影響分析
對于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推動農民收入增長的機制,可以從兩個方面考察。一是農業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使得從事農業的勞動力減少,從而帶來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進而使得人均農業收入增加,而這是農民收入增長的一個重要方面。二是農業勞動力轉移使得農村居民的時間資源得到更充分有效的利用。眾所周知,農業勞動力平均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是就業不充分,而勞動力轉移使得農民由就業不足轉向較為充分的就業,從而增加了農民的非農收入。特別是存在兼業型農業勞動力轉移的農戶中,非農收入構成其家庭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農業勞動力向非農領域的轉移增加了農民的收入總量,這是不爭的事實。1990年以來,萊蕪市農民人均純收入顯著提高,從1990年的822元增加到2007年的5912.5元,按可比價格計算的年均增長率為12.3%。
勞動力女性化對農業經濟發展的影響
摘要: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婦女在農村和農業發展中的貢獻和作用正在逐步提高,這種趨勢給農村和農業帶來促進作用的同時,也帶來負面影響。應該運用完善農村女性教育體系,提高其文化素質;推廣農業信息和科技服務,激發農村女性農業生產的潛力;對農村家庭的生產結構進行調整;建立完善的醫療和養老保障體系等策略予以解決。
關鍵詞:勞動力女性化;農業經濟;影響
隨著我國城鄉一體化進程的逐步推進,農村勞動自農村走向城鎮,從事非農職業。男性勞動力率先進入城鎮,將家中農業生產留給婦女,婦女在農業生產中的比重不斷上升,形成農業勞動力女性化的情況。農業勞動力女性化對農村經濟、農業生產以及婦女自身的影響成為學術界爭論的交點,至今沒有達成共識。一種觀點認為在農業生產中,婦女的貢獻和作用較以前有所提高;一種觀點是農業勞動力女性化對發展經濟有負面影響。
一、我國農村勞動力女性化的現狀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農村勞動力逐步從農業部門向非農業部門轉移,從農村向城市轉移,我國各地都產生了農業女性化的發展趨勢。按照我國相關部門的調查數據顯示,1986年從農村轉移出來的勞動力中,東部地區的婦女占36.4%,西部地區占13.6%,中部地區占20.8%。所以農村婦女向城鎮轉移的速度比較慢,而且越在貧困、邊遠地區轉移的婦女勞動力越少,農村留守人員女性化的趨勢非常明顯。由于貧困、邊遠地區的婦女文化水平較差,影響她們轉移的能力。1990年婦女從事農、牧、漁、林的人數占從事農業生產總人數的52.4%,2000年為61.6%。2002年由全國婦聯開展的婦女地位社會調查數據顯示,在農業家庭中女性從事養殖、種植等農業勞動的人數占婦女總人數的82.1%,而男性占68.7%,女性高于男性17.4%。2006年婦聯在甘肅、云南、四川、湖南、河南、江西、浙江、江蘇、吉林、河北等十個省對萬余名農村婦女進行調查,其結果顯示:婦女參加農業生產的占總數的74.7%,婦女是生產生活的決策者,也是家務勞動的承擔者。隨著農村轉移勞動力和調整產業結構,婦女在農業生產和經濟發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男耕女織”逐漸轉化成為“男工女耕”。農業勞動力女性化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的特征。農村勞動力進行非農轉移,是農業勞動力女性化的主要原因。在轉移過程中,轉移的農村女性數量比較少,轉移的代價相對較大,因為土地制度、家務、生育、素質、性別、戶籍等原因的影響,大多數農村女性難以徹底離開農村外出打工,而是被限制在農業生產上。所以我們要正視女性在建設新農村、發展農村經濟過程中的貢獻和作用,對于她們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在各有運用各種措施予以解決。
二、農業勞動力女性化對農業經濟具有的影響
農村剩余勞動力新探
一、中外剩余勞動力定義述評
“零值邊際勞動生產率”說。首先提出“邊際勞動生產率為零或為負數的勞動力為剩余勞動力”這一概念的是美國著名(古典學派的)發展經濟學家阿瑟·劉易斯。1954年劉易斯在英國《曼徹斯特學報》上發表了題為《勞動力無限供給條件下的經濟發展》的論文。在論文中,劉易斯指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可以視為一個空間分布上的非均衡過程。這一般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結構而言,都存在一種“二元經濟結構”,即以尋求利潤為目的的城市現代工業為代表的資本主義部門和以農村傳統的自給自足,僅以維持生計而非追逐利潤為目的農業部門為代表的所謂非資本主義部門。此種二元經濟結構的特征是,經濟發展仰賴于現代資本主義部門的資本增殖與擴張,并有可能不斷吸納傳統的非資本主義的農業部門的勞動力;而傳統農業由于技術停滯,土地擴展的限制,特別是農村人口增長迅速,資本性投入物少,故這一部門的勞動力極為豐裕,因而形成了“在那些相對于資本和自然資源來說人口如此眾多,以致在這種(二元)經濟的較大部門里,勞動的邊際生產率很小或等于零,甚至為負數的國家里,勞動力的供給是無限的。有些作者已經注意到農業部門中這種‘隱蔽’失業的存在,并說在所有情況下家庭擁有土地是如此的少,以致如果有些家庭成員找到其他工作,則剩下的成員仍可以耕種他們所擁有的土地?!保ˋ.劉易斯,1989,3)A.劉易斯接著指出:“但是無論邊際(勞動)生產率是不是零或很小,這對我們的分析并不重要。在這些經濟里,勞動力的價格是僅夠維持生活的最低工資。因此,只要按這種價格提供的勞動力超過需求,則勞動力的供給是無限的?!保ˋ.劉易斯,1989,4).劉易斯認為,城市現代工業部門的邊際生產率高于農村傳統農業部門,兩個部門的勞動者工資存在很大差距,且城市工業部門由于不斷擴展會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在鄉—城市之間勞動力可以自由流動(即無制度障礙)的前提下,便發生了傳統農業的剩余勞動力向城市工業部門的轉移,然而又由于傳統農業勞動力近乎無限供給的性質和城市工業部門存在失業,吸納勞動力畢竟有限,故現代工業部門勞動者的工資水平只能略高于農業部門勞動者維持生計的收入水平?!百Y本主義部門由于指剩余再投資于創造新資本而擴大,并吸收更多的人從維持生計部門到資本主義部門就業。剩余越來越多,資本形成也越來越大,而且這個過程要一直維持到剩余勞動力消失為止”(A.劉易斯,1989,12)。這便是在A.劉易斯“二元經濟結構”理論框架內,邊際生產率為零值甚至為負數的勞動力乃是剩余勞動力的經典定義。
對于西方學者的這一概念,我們的評價是:第一,他們對發展中國家存在二元經濟結構的理論概括無疑是符合客觀事實的,因而是正確的,也就是說二元經濟結構是發展中國家農業剩余勞動力產生的基礎。第二,“零值邊際生產率”的剩余勞動力概念運用西方經濟學的邊際分析方法,從增量變化的動態角度描述發展中國家剩余勞動力及成因,對發展經濟學的宏觀結構分析提供了成功范例,這無疑是劉易斯等人的重要理論貢獻。第三,然而A.劉易斯等人以零值邊際勞動生產率定義農業剩余勞動力也存在缺陷,這主要是:其一,這一定義是以技術長期停滯,且其他生產要素(土地,資本等)不變的傳統農業為前提的,但當代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早已處于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不同階段上,遠非典型的傳統模式,完全不考慮農業轉型期農業技術進步與人力資本投入和貢獻等因素,顯然與事實不符。其二,采用零值邊際生產率來界定是否存在農業剩余勞動力的一個致命缺陷是,它將農業與現代工業視為同質性產業,忽視了農業是一種廣泛依賴外部自然條件(如生態環境,氣候等)的風險性弱質產業。與工業生產的外部環境相對固定相比,農業生產不僅依賴土地、勞動力、資本投入的變化,更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自然條件的優劣與變化。舉例來說,同等量的要素投入在災害年份的產出不僅遠低于風調雨順年份的產出,而且可能會顆粒無收。故以災害年份邊際生產率下降為零或為負來判定農業中存在剩余勞動力是否有效是值得懷疑的。
“地—勞比率變動”說。針對A.劉易斯等人的“零值邊際勞動率”定義與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農業發展的事實不符的缺陷,中國學者郭熙保、宋林飛等人提出新的定義標準。郭熙保的判別標準是,“當一個國家(或地區)農業勞動者人均耕地面積長期呈下降趨勢時,我們認為該國(或地區)存在農業剩余勞動(力)”。(郭熙保,1995)。對這個新定義,郭熙保在所做解釋中強調,按勞動力平均耕地面積的變動與按區域人口平均耕地變動是有區別的,即勞均耕地的下降不一定意味著人均耕地的下降。他指出這一新定義重在強調勞均耕地變動的長期趨勢而非短期波動,如果國家或地區勞均耕地面積幾十年均呈下降之勢,則農業剩余勞動力存在。其主要理由是:①在農業技術停滯的社會里,農業勞動力的增加導致農業勞動邊際生產率下降,甚至降到零。在這種情況下,農業剩余勞動是肯定存在的,同時農業勞動者人均耕地面積是下降的;②在農業技術進步的社會里,農業勞動者增加可能不會降低勞動邊際生產率,反而可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總產量,因為技術進步使土地生產率提高了。但是只要農業勞動力人數增加得比耕地面積更快,使勞動耕地面積下降,農業剩余勞動就仍然存在。(這是由于每個勞動者占有耕地面積的減少,一般說來,抑制了農業技術進步,尤其是機械技術進步,規模經營效率和勞動生產率增長潛力的充分發揮。)假若有一部分勞動者從土地上撤出,這些潛力將會充分發揮出來,使剩下的農業勞動者生產率更高,從而使農業生產更快地增長,而不是下降。③郭熙保認為,根據農業勞動者人數與耕地面積的長期時間序列資料可以比其他剩余勞動力定義更簡便更容易識別一國或一個地區是否存在農業剩余勞動(力)。(郭熙保,1995)
我們認為,郭熙保以經驗觀察為依據從地—勞變動的長期下降趨勢來定義剩余勞動力這一點是有價值的,同時也與中國和其他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經驗事實相符。但他的定義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這就是:第一,若從農業邊際勞動生產率變化這一基本點出發,勞均耕地面積下降只是剩余勞動力存在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因為首先它安全排除了農業生產其他要素(如資本)以及技術進步、自然條件等內生變量,因而缺乏量化分析的基礎,確定剩余勞動力存在及其數量多少有很大的隨意性。特別對于土地資源等天然稟賦條件差異極大的國家(如美國與中國、日本等),很難用統一的尺度測定剩余勞動力的存在及其規模,郭先生在論證他的新定義的正確性時,還用美國、日本1880~1980年間地—勞比率上升的事例反證出美、日在農業發展中不存在剩余勞動力的結論,他指出美國農業勞動者人均耕地由1880年的11.68公頃,增加到1980年的105.58公頃,增加了8.13倍,同期日本勞均耕地由0.3公頃增加到0.78公頃,增加了1.6倍。(郭熙保,1995)。此外,韓國和我國臺灣省1953-1988年勞均耕地分別由0.32公頃和0.53公頃,增加到0.62公頃和0.72公頃。于是他認為韓國和臺灣省也不存在剩余勞動力。其實,郭先生忘記了無論是美國、日本還是韓國、臺灣省之所以出現勞均耕地面積上升的長期趨勢的這一段時間,恰恰正是這些國家或地區不斷存在剩余勞動力,又不斷轉移這些剩余勞動力的過程。這怎么能說不存在剩余勞動力呢?根據郭在《農業發展論》一書中表6-3(郭熙保,1995)提供的數據,韓國、臺灣省農業就業勞動力1953年分別為5997000人和1647000人,到1988年分別降到3475000人和1238000人,分別減少252萬和40萬人之多,這些減少的勞動力不是“存在”的剩余勞動力又是什么?如果1988年以后農業勞動力繼續減少,從而地—勞比率繼續上升,也是不存在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證據與理由么?由此可見,按照郭先生的新定義來斷判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存在與否,顯然難以自圓其說的。
1982年宋林飛對江蘇南通的農村勞動剩余問題進行調研時,提出了測算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公式:G=(A-F)/A,此公式中G為剩余,表示農業勞動力剩余度,A為農業總勞動力,F為農田耕作所需的勞動力,其中F=總耕地/x畝/勞動力,“x畝/勞動力”表示每個勞動力全年能耕作的土地面積。確定x涉及兩個參數:(1)每畝需要的勞動日數(用D表示);(2)每個勞動力全年所能完成的勞動日數(用L表示)則X=L/D。宋先生用這一公式測得江蘇南通縣農業勞動力的剩余度為56.8%。(宋林飛,1996)。宋林飛關于是否存農業剩余勞動力及其測定方法與前述郭熙保的基本思路是相同的,即以勞均耕地面積為尺度來判定剩余勞動力的存在。所不同的是宋的測定方法是靜態的而非動態的趨勢,并且在每個勞動力負擔耕地面積中加入了兩個變數:單位勞動力耕種單位耕地的日時數和單位勞動力每年所能完成的工作日數。宋林飛的定義及測定方法充分考慮農業勞動時間存在季節差異,非常符合農業生產的實際。這與當代西方經濟學界廣泛采用的(農業)工時及工時的邊際生產率的升降來確定剩余勞動力思想是一致的。從這方面講宋的定義和測量方法比郭的定義更進了一步,在量化分析上更具可操作性。但是,我們認為宋林飛的剩余勞動力定義及測量公式仍然未能充分考慮農業生產要素投入和農業技術進步等項變動因素對單位勞動力負擔耕地的影響。此外,對單位勞動力年量高工時限度的設定沒有充分考慮不同地區經濟、社會和文化風俗習慣的巨大差異,特別是不同區域因地勢、氣候、水土光熱等資源條件的不同,單位耕地上投入的勞動工時差別更為巨大。再加之農業技術進步(如免耕法的推廣,產業化育種等)以及資本性投入(農業機械、排灌設備的使用)都隨時影響每個農業勞動力所能負擔的耕地面積的變化。因此,宋的定義及其測量模型,對某一點上,同質性小區域農業剩余勞動力的測定可能是有價值的,換言之,這一定義模型難以成為具有普遍經濟學意義的概念。
農村剩余勞動力定義與計量研究論文
一、中外剩余勞動力定義述評
“零值邊際勞動生產率”說。首先提出“邊際勞動生產率為零或為負數的勞動力為剩余勞動力”這一概念的是美國著名(古典學派的)發展經濟學家阿瑟·劉易斯。1954年劉易斯在英國《曼徹斯特學報》上發表了題為《勞動力無限供給條件下的經濟發展》的論文。在論文中,劉易斯指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可以視為一個空間分布上的非均衡過程。這一般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結構而言,都存在一種“二元經濟結構”,即以尋求利潤為目的的城市現代工業為代表的資本主義部門和以農村傳統的自給自足,僅以維持生計而非追逐利潤為目的農業部門為代表的所謂非資本主義部門。此種二元經濟結構的特征是,經濟發展仰賴于現代資本主義部門的資本增殖與擴張,并有可能不斷吸納傳統的非資本主義的農業部門的勞動力;而傳統農業由于技術停滯,土地擴展的限制,特別是農村人口增長迅速,資本性投入物少,故這一部門的勞動力極為豐裕,因而形成了“在那些相對于資本和自然資源來說人口如此眾多,以致在這種(二元)經濟的較大部門里,勞動的邊際生產率很小或等于零,甚至為負數的國家里,勞動力的供給是無限的。有些作者已經注意到農業部門中這種‘隱蔽’失業的存在,并說在所有情況下家庭擁有土地是如此的少,以致如果有些家庭成員找到其他工作,則剩下的成員仍可以耕種他們所擁有的土地?!保ˋ.劉易斯,1989,3)A.劉易斯接著指出:“但是無論邊際(勞動)生產率是不是零或很小,這對我們的分析并不重要。在這些經濟里,勞動力的價格是僅夠維持生活的最低工資。因此,只要按這種價格提供的勞動力超過需求,則勞動力的供給是無限的。”(A.劉易斯,1989,4).劉易斯認為,城市現代工業部門的邊際生產率高于農村傳統農業部門,兩個部門的勞動者工資存在很大差距,且城市工業部門由于不斷擴展會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在鄉—城市之間勞動力可以自由流動(即無制度障礙)的前提下,便發生了傳統農業的剩余勞動力向城市工業部門的轉移,然而又由于傳統農業勞動力近乎無限供給的性質和城市工業部門存在失業,吸納勞動力畢竟有限,故現代工業部門勞動者的工資水平只能略高于農業部門勞動者維持生計的收入水平。“資本主義部門由于指剩余再投資于創造新資本而擴大,并吸收更多的人從維持生計部門到資本主義部門就業。剩余越來越多,資本形成也越來越大,而且這個過程要一直維持到剩余勞動力消失為止”(A.劉易斯,1989,12)。這便是在A.劉易斯“二元經濟結構”理論框架內,邊際生產率為零值甚至為負數的勞動力乃是剩余勞動力的經典定義。
對于西方學者的這一概念,我們的評價是:第一,他們對發展中國家存在二元經濟結構的理論概括無疑是符合客觀事實的,因而是正確的,也就是說二元經濟結構是發展中國家農業剩余勞動力產生的基礎。第二,“零值邊際生產率”的剩余勞動力概念運用西方經濟學的邊際分析方法,從增量變化的動態角度描述發展中國家剩余勞動力及成因,對發展經濟學的宏觀結構分析提供了成功范例,這無疑是劉易斯等人的重要理論貢獻。第三,然而A.劉易斯等人以零值邊際勞動生產率定義農業剩余勞動力也存在缺陷,這主要是:其一,這一定義是以技術長期停滯,且其他生產要素(土地,資本等)不變的傳統農業為前提的,但當代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早已處于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不同階段上,遠非典型的傳統模式,完全不考慮農業轉型期農業技術進步與人力資本投入和貢獻等因素,顯然與事實不符。其二,采用零值邊際生產率來界定是否存在農業剩余勞動力的一個致命缺陷是,它將農業與現代工業視為同質性產業,忽視了農業是一種廣泛依賴外部自然條件(如生態環境,氣候等)的風險性弱質產業。與工業生產的外部環境相對固定相比,農業生產不僅依賴土地、勞動力、資本投入的變化,更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自然條件的優劣與變化。舉例來說,同等量的要素投入在災害年份的產出不僅遠低于風調雨順年份的產出,而且可能會顆粒無收。故以災害年份邊際生產率下降為零或為負來判定農業中存在剩余勞動力是否有效是值得懷疑的。
“地—勞比率變動”說。針對A.劉易斯等人的“零值邊際勞動率”定義與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農業發展的事實不符的缺陷,中國學者郭熙保、宋林飛等人提出新的定義標準。郭熙保的判別標準是,“當一個國家(或地區)農業勞動者人均耕地面積長期呈下降趨勢時,我們認為該國(或地區)存在農業剩余勞動(力)”。(郭熙保,1995)。對這個新定義,郭熙保在所做解釋中強調,按勞動力平均耕地面積的變動與按區域人口平均耕地變動是有區別的,即勞均耕地的下降不一定意味著人均耕地的下降。他指出這一新定義重在強調勞均耕地變動的長期趨勢而非短期波動,如果國家或地區勞均耕地面積幾十年均呈下降之勢,則農業剩余勞動力存在。其主要理由是:①在農業技術停滯的社會里,農業勞動力的增加導致農業勞動邊際生產率下降,甚至降到零。在這種情況下,農業剩余勞動是肯定存在的,同時農業勞動者人均耕地面積是下降的;②在農業技術進步的社會里,農業勞動者增加可能不會降低勞動邊際生產率,反而可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總產量,因為技術進步使土地生產率提高了。但是只要農業勞動力人數增加得比耕地面積更快,使勞動耕地面積下降,農業剩余勞動就仍然存在。(這是由于每個勞動者占有耕地面積的減少,一般說來,抑制了農業技術進步,尤其是機械技術進步,規模經營效率和勞動生產率增長潛力的充分發揮。)假若有一部分勞動者從土地上撤出,這些潛力將會充分發揮出來,使剩下的農業勞動者生產率更高,從而使農業生產更快地增長,而不是下降。③郭熙保認為,根據農業勞動者人數與耕地面積的長期時間序列資料可以比其他剩余勞動力定義更簡便更容易識別一國或一個地區是否存在農業剩余勞動(力)。(郭熙保,1995)
我們認為,郭熙保以經驗觀察為依據從地—勞變動的長期下降趨勢來定義剩余勞動力這一點是有價值的,同時也與中國和其他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經驗事實相符。但他的定義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這就是:第一,若從農業邊際勞動生產率變化這一基本點出發,勞均耕地面積下降只是剩余勞動力存在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因為首先它安全排除了農業生產其他要素(如資本)以及技術進步、自然條件等內生變量,因而缺乏量化分析的基礎,確定剩余勞動力存在及其數量多少有很大的隨意性。特別對于土地資源等天然稟賦條件差異極大的國家(如美國與中國、日本等),很難用統一的尺度測定剩余勞動力的存在及其規模,郭先生在論證他的新定義的正確性時,還用美國、日本1880~1980年間地—勞比率上升的事例反證出美、日在農業發展中不存在剩余勞動力的結論,他指出美國農業勞動者人均耕地由1880年的11.68公頃,增加到1980年的105.58公頃,增加了8.13倍,同期日本勞均耕地由0.3公頃增加到0.78公頃,增加了1.6倍。(郭熙保,1995)。此外,韓國和我國臺灣省1953-1988年勞均耕地分別由0.32公頃和0.53公頃,增加到0.62公頃和0.72公頃。于是他認為韓國和臺灣省也不存在剩余勞動力。其實,郭先生忘記了無論是美國、日本還是韓國、臺灣省之所以出現勞均耕地面積上升的長期趨勢的這一段時間,恰恰正是這些國家或地區不斷存在剩余勞動力,又不斷轉移這些剩余勞動力的過程。這怎么能說不存在剩余勞動力
呢?根據郭在《農業發展論》一書中表6-3(郭熙保,1995)提供的數據,韓國、臺灣省農業就業勞動力1953年分別為5997000人和1647000人,到1988年分別降到3475000人和1238000人,分別減少252萬和40萬人之多,這些減少的勞動力不是“存在”的剩余勞動力又是什么?如果1988年以后農業勞動力繼續減少,從而地—勞比率繼續上升,也是不存在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證據與理由么?由此可見,按照郭先生的新定義來斷判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存在與否,顯然難以自圓其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