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恢復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2 17: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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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恢復

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分析

摘要:礦山項目的增多,在拉動經濟效益發展的同時對環境也造成了巨大的污染,自然災害發生愈加頻繁。國家需要在未來不斷加大生態治理的宣傳力度,同時也要出臺更多的法律法規,控制礦山開采,指導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方向。

關鍵詞:礦山環境;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現狀;恢復治理對策

礦產資源的開采使人類文明發展更快,經濟更加繁榮,但大肆的開采使礦山環境遭到破壞,尤其是露天礦開采造成的破壞程度更加嚴重。政府在礦山生態環境治理上投入了大量資金,取得了一定成就,歷史遺留礦山開采率有了明顯提高,各項政策也相繼完善,但依舊存在資金不足,礦山資料掌握不豐富等問題。礦山地質環境的不斷惡化使地質災難頻頻發生,對當前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造成威脅。目前,礦山環境問題已經變得非常嚴重,不僅會對人的生命財產造成影響,同時也會制約社會經濟的發展。如何解決礦山環境破壞問題,落實科學發展觀,將生態經濟學原理和循環經濟原理加入礦產工程,實現新的礦產資源產業鏈,從而達到礦產資源開發與礦山環境整治雙贏的目的,是科學界迫切需要研究的課題。本文分析了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現狀,并針對當前問題給出了相應對策,對未來礦山整治工程有重要的指導意義[1]。

1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現狀

我國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開采企業也相對較多,各種各樣的問題不斷出現,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開采時大肆破壞耕地和建設用地,導致地質災害發生,水環境遭受破壞。在開采礦山時各種廢氣、粉塵、廢渣都被排放出去,誘發大氣污染和酸雨,破壞生態系統平衡,致使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2]。2017年《中國地質環境公報》指出:全國礦山開采數量已經超過100億噸,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礦山開采區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發生概率遠遠高于普通區域。鑒于此,黨和國家政府高度重視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政府指出必須要積極尋找有效體質,加快礦山治理進程。國家計委局也相繼下發指令,要求將整治礦山環境,恢復礦山生態平衡作為重點工程項目。在礦山整治工程中,國家投入了較多資金,加入了各項具體措施促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機制。努力完善各項制度,如:礦山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履約保證金制度都是恢復礦山生態環境的有效制度。政府通過建立示范基地的手段解決廢棄礦山和老礦山生態恢復問題,并且鼓勵社會各界投入資金。在生產礦山和新建礦山中,國家引入了兩種不同的治理手段,生產礦山主要是通過建立環境治理投資機制來恢復生態;新建礦山主要是通過引入企業治理資金來提高治理效率。自2010年起,國家就開始大力加強礦山環境保護的立法工作的推廣,深入環保管理工作的基礎研究,并在江蘇、浙江、湖南、山西、河北、內蒙古等?。▍^)建立示范基地,經過長時間的治理,示范基地取得了顯著的效果[3]。國家環??偩衷谄茐耐恋貜蛪ǚ矫嬉布哟罅酥卫砹Χ?,提高礦山工程產生廢物的再次利用率。自2013年~2017年,我國歷史遺留礦山開采率在不斷加大,從2013年最初的不足30%,增加到現2017年的超過50%,國家在這一方面做出大量的努力,取得的成果也顯而易見,越來越多的遺留礦山不再被荒廢,而是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2礦山廢棄物的排放嚴重污染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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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造林與生態恢復分析

合理的砍伐樹木對保持生態平衡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在砍伐樹木中要確保生態環境不會受到任何的侵害下進行。通常來講森林包括限伐區、禁伐區、商品林區,限伐區是指可以合理的采伐樹木;禁伐區是指嚴禁在此區域砍伐樹木,商品林區是主要用于采伐而培養的樹木。在砍伐樹木時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保護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1采伐技術分析

1.1伐區設計。伐區的設計對保護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還對運輸成本有重要的影響,在設計伐區時要根據當地的林木特點、地形地勢、交通狀況、木材的需求情況等,合理的設計方案,并嚴格按照方案的要求采伐樹木。及時的補充新苗,更新生長量較小的成熟林木,保證林木需求的可持續。集中管理伐區的樹木,搭配采伐,避免過多采伐林木以及出現堆積、棄用等情況。對于不按照規定要求偷伐森林的,要有專門的懲戒措施加以處罰,形成約束力,更好的做好伐區的管控工作。1.2采伐技術采伐前要完全掌握樹木的形狀、間距,并采用科學的工藝進行。林木采伐人員要掌握相應的采伐技術,使用合理的工具,按照要求采伐樹木。在采伐的過程中要控制倒伐方向,盡可能避免砸傷其他樹木。降低伐根,按照要求打枝,提高木材采伐的質量以及運輸效率。站到樹干另一側打枝,枝干的表面要平,不能留茬,不能傷害到其他的樹木。1.3清理技術。采伐之后要及時的做好清理工作,將剩余的樹枝、樹葉等及時散鋪或堆放,減少對土壤的損害,同時還能保持住水土,涵養水源。剩余物經過一段時間的分解后能夠形成養料,代替肥料為其他林木的生長提供營養,還能夠為森林中其他生物提供棲息場所。

2造林技術分析

2.1植被調查和制圖。造林技術應用前需要先對當地的地形、氣候等有充分的了解,東北平原地區地形相對單一,調查起來也比較容易。調查植被狀況,包括現有的植被特點以及潛在的植被,科學的繪制出植被圖,為接下來的森林恢復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2.2確定優勢。植被調查和制圖工作完成之后,要及時的選擇優勢植被,保證植被能夠在當地有較好的生長環境,并在相應技術的應用下,實現快速生長。最少確定15種植被,再通過進一步的考察研究確定具體造林的樹木。這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和樹木生長的情況逐步篩選確定。2.3采種和育苗。要有專門的人員管理新造林地,并在果實成熟之后及時的采集種子,采集樹上的或者采集已經掉落在地上的種子,再對種子做出篩選和試驗,選好的種子在苗圃育苗,長到適當的高度并滿足大面積造林條件之后再移植到造林地上。2.4栽植。栽植樹木是造林過程中重要的一部分,需要選整地,保證土壤的肥力和濕潤度。挖坑的大小要結合樹木根部的情況進行,一般是1.5倍左右大小的坑最為合適。小心栽植,避免苗木出現刮傷等情況,再填土壓實。栽植時要注意樹木密度的設置,按照最佳密度種植,使樹木的生長能夠在自然狀態下進行,不會因為其中一株影響到另外的樹木生長。覆蓋土壤之后再覆蓋少量的稻草,避免在風吹的條件下造成的干旱情況,同時還能夠減少雜草的生長,保證苗木的健康生長。2.5管理。造林完成之后要做好配套的管理工作,保證苗木的健康生長,增加經濟效益,促進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需要管理的階段通常是3年時間,管理人員適當的做好除草、施肥、澆水、除病蟲害等工作,盡量讓苗木能夠在自然淘汰下生長,如果出現死亡的苗木,就及時的替換下來,保證造林的整體質量。

3生態恢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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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西米河生態恢復工程啟示論文

摘要摘要:文章介紹了美國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河流恢復工程——基西米河生態恢復工程的概況,該工程是按照生態系統整體恢復理念設計的工程.文中分析了進行河流恢復的目的以及工程設計原則.基西萊河生態恢復工程的經驗告訴我們,按照傳統的水利工程設計方法造成河流渠道化,會對河流生態系統帶來諸多負面影響;為減輕對于河流生態系統的壓力采取的河流恢復工程辦法,又會付出很高的代價.我國的水利工程建設應避免重走西方國家的彎路,改進水利工程規劃設計方法,實現人和自然的和諧.

摘要:生態系統河流恢復工程生態系統整體恢復基西米河美國

基西米河的生態恢復工程是美國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河流恢復工程,從規劃論證階段至今已經經歷20余年。它也是按照生態系統整體恢復理念設計的工程.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科學工作者就對基西米河渠道化工程引起生態系統的退化進行了長期的觀測探究,同時組織了論證和評估,探究如何采取工程辦法和管理辦法對于河流生態系統進行修復.自1984年開始進行試驗性建設,1998年正式開工,工程將延續到2010年結束?;髅缀由鷳B恢復工程的經驗告訴我們,按照傳統的水利工程設計方法造成河流渠道化,會對河流生態系統帶來哪些負面影響,為減輕對于河流生態系統9壓力采取的河流恢復工程辦法,又會付出多高的代贊。我國正處在水利水電建設高潮,大批新建工程正在興建,為了避免走彎路,西方國家的經驗教訓值得我們思索和借鑒。

1改造前基西米河的自然狀況

1.1基本自然狀況

美國基西米河(Kissimmee)位于佛羅里達州中部,由基西米湖流出,向南注入美國第二大淡水湖——奧基喬比湖,全長166km,流域面積7800km2.流域內包括有26個湖泊;河流洪泛區長90km,寬1.5-3km,還有20個支流沼澤,流域內濕地面積18000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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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恢復基本改革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兩江四路”沿岸沿邊生態恢復治理的意見》(保政發〔〕130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縣“兩江四路”區域(怒江流域以及高速公路、320國道、公路)沿岸沿邊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盡快實現重點地區陡坡耕地退耕還林和生態治理恢復,結合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怒江流域以及高速公路、320國道、公路沿岸沿邊生態恢復治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

歷年來,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恢復治理工作和環境保護,采取了一系列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重大舉措,通過實施退耕還林、防護林工程、公益林保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等一系列生態環境保護和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全縣森林覆蓋率達到了67.85%,在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的同時,生態環境質量得到較大改善和提高。但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由于所處的地理環境以及歷史、人口、資源、發展模式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一些地方生態環境惡化的隱患依然存在,特別是怒江流域地區,部分群眾長期延續下來的開荒種地、陡坡耕作的生產方式以及工程建設中隨意設置砂石場等情況的存在,不僅生產率低下,而且造成大量水土流失,給當地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帶來了極大地影響。怒江流域以及高速公路、320國道、公路沿線沿岸沿邊是我縣生態恢復治理最重要、最緊迫、最艱巨的地區之一。進一步加強全縣生態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舉措;是改善怒江流域地區乃至全縣生態環境,提高生態環境對可持續發展的支撐能力,拓展廣大人民群眾賴以生存和發展空間的戰略選擇;是提高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能力,增強森林碳匯功能的重要載體;是提高農業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為此,全縣上下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目標、強化措施,突出重點、加快推進,盡快使我縣生態環境質量有一個較大提升。

二、進一步加強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著力打造特色林畜生態縣、促進科學發展和“生態建設產業化、產業發展生態化”的總體要求,緊緊抓住西部大開發和橋頭堡建設的歷史性機遇,遵循自然規律、經濟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重點圍繞怒江流域以及高速公路、320國道、公路沿岸沿邊生態恢復治理工作與保護這一中心任務,加大退耕還林和生態恢復治理的力度,大力保護和擴大林草植被,建立良好的生態屏障和產業支撐,促進人居環境和生態狀況不斷改善,帶動山區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為全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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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恢復性司法實踐創新與制度完善

[摘要]生態恢復性司法符合當今刑法的輕緩化發展方向,已經成為環境司法改革的一股清流。福建省作為“生態文明先行省”已在生態恢復性司法探索方面取得較大成就,在實踐中創新了生態恢復性司法的審判方式、責任形式、專家參與及銜接互動機制,可為我國生態恢復性司法中存在的法律依據不明、專業化水平不高、適用范圍較窄、標準體系缺乏等問題提供解決思路,應從完善立法,充實專業知識和人才,拓展適用范圍,建立責任保障機制等方面完善我國環境恢復性司法制度。

[關鍵詞]生態恢復性司法;補種復綠;巡回審判;專家陪審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力度的不斷加大,生態破壞和環境犯罪問題的解決越來越緊迫,而傳統報應性司法在解決生態環境問題上卻日漸捉襟見肘。為應對這一形勢,各地法院開始創造性適用生態恢復性司法模式,其中以采用“補種復綠”“管護林木”“增殖放流”等方式的生態恢復性司法“福建樣本”最為亮眼。生態恢復性司法因其堅持生態環境本位,契合綠色發展理念,在懲罰罪犯的同時注重修復生態損害和改造犯罪人的特點,也受到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從理念上看,生態恢復性司法所針對的環境犯罪與其他刑事犯罪不同,應秉持“有損害必修復”“重懲罰更重修復”的觀念有效地管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的發生[1](p168)。從性質上看,無論恢復性司法程序的意圖如何仁慈,其目標與懲罰性程序的目標如何不同,它仍然是一種刑事司法程序[2](p40)。從目的上看,恢復性司法以廣泛的社會修復為目標,因此在其實踐中需以新報應主義刑罰觀內含的“具體正義”“均衡”要素,完成對傳統報應性刑罰觀的修正,以解決各方主體之間不同需求的利益沖突和多元價值的選擇困境[3](p94)。從形式上看,人民法院創新性適用生態恢復性司法理念,判決被告人對自己犯罪行為破壞的生態環境權益進行修復是針對人身權、財產權的恢復原狀[4](p136)。從效果上看,作為一種犯罪控制模式,生態恢復性司法在涉生態犯罪案件中的具體法律適用中,具有很強的現實必要性和較為明晰的針對性,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明顯[5](p112)。從發展上看,在環境犯罪中,生態恢復性司法可以采取包括犯罪人與國家或集體之間的協商、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和解、犯罪人的積極賠償、犯罪人的義務勞動等形式,廣泛適用于行為犯、危險犯和結果犯,符合輕刑化趨勢[6](p99)。概言之,生態恢復性司法模式使生態環境犯罪人在真誠悔過的前提下,積極承擔生態損害修復責任,力求達到實現刑罰功能、挽救犯罪人、修復生態環境這樣“一判三贏”的效果,預防出現進一步的傷害后果,試圖達到一種“無害的正義”來促進社會生態文明和諧。目前我國生態恢復性司法正處于各地法院自行探索階段,以“福建樣本”為代表的生態恢復性司法實踐一方面取得了很多值得總結的有益經驗,另一方面尚未形成統一機制,在理論與實踐中都存在諸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

二、生態恢復性司法實踐面臨的困境

當前我國處理環境犯罪主要采用的手段仍然是傳統的刑事司法模式,依靠刑罰懲治的效果并不令人滿意,環境犯罪依然頻繁發生,生態環境依然遭到破壞,犯罪人回歸社會依然難度較大,在刑罰“雙刃劍”下只能獲得“有害的正義”。因此積極探索適用生態恢復性司法模式成為我們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理想選擇,但這種選擇仍然處于摸索階段而具有局限性,在生態司法實踐難免會遇到諸多問題。(一)生態恢復性司法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生態恢復性司法在適用時往往因其超前性而無法找到明確的法律依據。從性質上看,“補種復綠”“管護林木”“增殖放流”等常用的生態恢復性司法措施應該屬于非刑罰處罰措施,但在我國《刑法》第37條規定的非刑罰措施卻并沒有將其列入其中,致使這些措施在適用中難以獲得具體法律規定的支持。我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有從基本法《環境保護法》到《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數量龐大各個單行法,都極其少有涉及環境恢復性司法的規定,致使生態恢復性司法實踐面臨“于法無據”的局面。如在運用“復綠補植”中簽發的“補植令”沒有明確其具體性質,在審判階段,法院的發出“補植令”并不屬于具有強制執行力、確定力、既判力的判決書的一部分,而在偵查階段和判決前簽發的“補植令”性質便更為模糊,也不屬于“決定”或“裁定”,其強制執行的效力何來?這樣導致司法實踐的恢復性責任承擔方式無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不同地方的司法機關適用生態恢復性司法的標準也不同,使得生態恢復性司法在實踐中處于“尷尬”境地。在此情況下,一些地方法院由于從現行刑法中無法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只好為此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出臺規范性文件。如福建壽寧縣公、檢、法及有關部門聯合就“補種復綠”司法措施出臺的《意見》實施過程中,因其效力層級較低,就被質疑為自行“立法”供自己執法,甚至被認為是辦案人員“放縱犯罪”的掩護和托辭[7](p12)。(二)生態恢復性司法專業化水平仍待提高。恢復性司法在我國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論體系,而生態恢復性司法更是正處于探索階段,在理論與實踐方面都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首先,生態恢復性司法需要更多的專業審判人員。運用生態恢復性司法審判模式需要對被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實地考察,制定相應的恢復性責任承擔方式,與被告人達成一致意見;最為關鍵的是事后監督階段,對被告人的完成和維護情況進行評估、驗收是一個較為繁瑣的過程,需要較多的工作人員來完成。而近幾年環境犯罪案件在逐年增多,我國司法資源本就稀缺,尤其基層的司法工作人員工作更為沉重,在“人少案多”的情況下只想盡快結案,顯然沒有運用環境恢復性司法手段的積極性。其次,生態恢復性司法涉及更多的專業知識。解決環境污染不僅需要法學專業知識,還涉及經林業、農業、海洋、水利、環保等專業知識對如何進行環境修復提供技術支持。一方面我國司法系統缺乏這類人才,檢察院與法院的工作人員大都是法學專業畢業,即使是法院里生態庭的法官也缺乏相關的知識,對于許多生態環境方面的知識了解較少;另一方面我國缺乏對生態恢復性司法進行專門研究的學者,相關實踐缺乏理論支撐。司法資源的短缺與專業知識的匱乏直接影響我國生態恢復性司法的順利推行。最后,損害結果的認定缺乏統一的專業標準。適用環境恢復性司法必定要涉及環境損害結果的認定,因而制定統一專業的裁量標準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損害結果的認定通常需要由專業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評估,而我國鑒定機構從整體看有資質的鑒定評估機構數量較少,地區分布不均,且各地區裁量標準不一,評估范圍具有局限性;而評估、鑒定、驗收等環節的環境要素較多,涉及土壤、植被、大氣、水源、生物等諸多問題,相應更加大了難度[8](p56)。缺乏專業、統一的鑒定容易導致判決缺乏公正性,使得同類案件在不同地區所受判決處罰結果可能存在著巨大差異,影響了生態恢復性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三)生態恢復性司法的適用范圍界定不甚明晰。由于生態恢復性現階段仍處于實踐探索階段,其適用范圍仍顯不甚明晰。從適用的地域范圍來看,目前對生態恢復性司法進行探索實踐的主要有福建省、黑龍江省、四川省、江蘇省、貴州省等,這些省份多為山林豐富與農用地廣闊的省份,我國還有許多省、區都還未推行環境恢復性司法的實踐;從適用的環境要素范圍來看,生態恢復性司法實踐多集中在盜伐、濫伐林木這類涉林刑事案件中,其它如水體、土壤、大氣、野生動植物等環境要素適用生態恢復性司法的情況并不多見。從適用的裁判尺度范圍來看,盡管各地將被告人修復受損生態環境作為從輕量刑情節,但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間較大,從輕幅度各異,有違法律適用的公平性和統一性,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同案不同判”現象。從適用的主體范圍來看,現行的法律并未對滿足何種條件的主體才能適用生態恢復性司法作出明確規定,不同法官在審理同類案件時會根據自己的判斷進行自由裁量,難免會帶來判決上的差異甚至迥然不同的結果,從而容易引發“同罪異罰”的質疑,適用主體范圍的確定也就成了生態恢復性司法實踐過程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9](p77)。從適用的生態修復形式來看,多為采用“復綠補植”“委托修復”“替代修復”等少數幾種,手段也過于簡單,同時在各地實踐中也未形成統一的適用標準和運行機制。生態恢復性司法的適用范圍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明確規范,給司法人員帶來很大的困難,無法明確何類案件適用生態恢復性法律責任承擔的方式,便可能導致同類案件出現不同判決的結果。(四)生態恢復性法律責任實現保障尚需加強。生態恢復性司法中的法律責任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才能保證其實現。首先,生態恢復性司法的銜接不緊。生態恢復本身是一個涉及廣、類型多、難度大、專業強的過程,需要生態環境相關職能部門的相互合作、密切配合、無縫銜接,如修復方式的選取需要生態行政部門的技術指導;緩刑考驗期內修復責任的履行需要司法部門和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但環境執法和司法各方在生態恢復性司法的認識并未達成一致,也沒有建立起統一的生態恢復機制,工作配合的默契度不高,致使生態恢復性司法運行過程工作開展不順。其次,生態恢復性司法的資金不足。生態恢復性司法涉及的生態環境恢復必然會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需要足夠多的資金來支持,但我國在生態恢復方面的財政支持缺乏力度。而當事人繳納的生態修復費用管理模式不一,有的是法院管理,有的是林業行政部門管理;有的進入生態公益資金專戶,有的上交地方財政。這種情況一方面造成了管理上混亂,另一方面管理的部門出于財務負擔增加、核算名目缺乏的考慮不愿管理,而設立專項基金的復雜程序和不易協調則成為管理利用生態修復費用面臨的另一個難題。第三,生態恢復性司法的監督不力。生態環境的恢復往往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未明確事后進行監管的部門,導致實踐中的監管常常流于形式,被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一部分罪犯就很有可能心存“僥幸”心理,不積極執行恢復與維護的任務,這部分人便“逃過一劫”,因此也沒有達到修復生態環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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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生態恢復的路徑與經濟社會轉型

近代以降,人類社會競爭性掠奪式發展,使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資源匱乏。生態危機不僅影響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還引發了人類在生存環境、食物醫療、種屬基因等方面的系列危機,這些危機可總稱為人類生態綜合性危機。由于解決這種危機措施的著眼點大多局限在傳統概念上的經濟增長、科技進步以及植樹綠化和節能減排等范圍內,因此,其效果局囿于降低或減慢環境破壞的程度、規模、速度及范圍內,而不能從根本上使其遏制,更無法對生態實施修復和再生。雖長期以來環保呼聲日隆,但是全球性生態危機仍在加速擴大化,甚至演變為多元性劣化。本文認為,真正有效解決生態危機,須跳出狹隘的生態觀念和傳統的解決方法,尋求新的生態恢復和保護路徑,以實現經濟社會的生態性轉型。

一我國生態恢復路徑

我國發展方式的追求數量特色,以及指導生態恢復的思想存在部分偏差,如誤把大片的單一植樹造林和良好綠化當成生態良好;綠化時過于注重形態設計和色彩觀感;重視森林覆蓋率,以及造林的規模、聲勢,而忽視其綜合生態功能和質量;忽視對較大區域內生態多樣性和地帶性的恢復、保護等,使得對環境的破壞難以真正停止。但是我國自然保護區的大量存在[1]以及“豐富的陸地生態系統類型為生物多樣性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自然條件和實驗機會”[2];尤其是大量閑散的城鄉勞動力能使政府歷史性地實現以人力資源換取多樣性生態資源的戰略目標。因此,筆者認為只要趨利避害,在區別東中部及西北部不同地區生態環境實際情形的基礎上,力爭在生態恢復的路徑上實現突破,將生態恢復、經濟發展、生態科技開發等統籌規劃,那么恢復生態并非難以作為。

(一)東中部地區的生態恢復和保護

1.廣大鄉村地區生態的恢復與保護。鄉村有著豐富的生態資源,在整個生態恢復和維護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筆者認為鄉村地區的生態恢復至少須經如下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組織專家學生進行地區性資源的摸底匯總,并確定不同植被的區域適宜性。重點到自然保護區和交通不便、人為破壞較少等的地區進行。這項工作已有部分基礎,但應看到多樣性普查并非易事,全球物種估計只有約10%被記載下來,[3]因此必須設置長期性的機構,進行長期普查。植被在整個生態系統中起著基礎性作用,因此普查時可以先行確定不同植被的區域適宜性,考察不同植被個體在生態的群落性、復合性、層級性以及生長條件等方面的相同性或相似性,以及同緯度地區和同等高地區等情況下的可遷移性。這對資源的有效保育和成功復育至關重要。第二階段:對區域性植被進行系統的育種培苗。很多地區的植被種類有限,因此要恢復生態的多樣性,首先必須改變種苗的有限性,為此應確定復育植被的種類、數目及方法,并成功育種。在開展上述工作的同時,地方政府還須組織城鄉閑散勞動力整治荒山及本土危害性植被。不少本土危害性植被既對土壤肥力造成破壞,又對其他植被形成排斥,如南方的茅草和野竹,它們的根硬而尖,鉆土、吸肥、復生的能力都極強,因此必須挖根燒毀。第三階段:以生態系統的自身特征為標準,大規模地恢復生態。在鄉村地區,政府組織農民實行盡可能多種類的植樹造林,然后飛播補充人工不便到達的地區,以及難以栽培的藤類、菌類等。還應將國有和集體的林場、道路、溝渠、河灘、荒山、公園等過于單一的成活林(如北方城市道路兩旁的楊樹,南方的樟樹、梧桐、玉蘭等少數品種

)逐漸改造成品種多樣、富有群落層次、自成區域性生態系統的新林。此外,政府還應根據高原、草甸、濕地、河谷等不同地形地貌和不同水文氣候的生態特征,組織勞動力去恢復多樣性的植被。只要多樣性植被恢復,動物就有多樣性的食物來源和優裕的生境,這樣自然保護區內的動物就會走向更廣闊的地區生存繁衍,由此較大區域內的動植物資源就會逐步豐富化;與此同時,植被的恢復還能為微生物等生存提供良好環境。檢驗生態恢復的效果,必須將特定區域、特定地帶生態環境的應然狀態、理想狀態與現實狀況對照考察,以此驗證生態恢復情況。通過對比,找出差距,然后盡量使現實狀況向理想類型、應然狀態靠攏,一旦發現缺陷或缺失就復育補充使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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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恢復技術應用研究論文

簡介:蘇州吳中區旺山廢棄石礦是國內較早進行生態環境治理的礦區,在生態環境恢復過程中采用了當時比較先進的客土噴播、植生袋、厚層基材等邊坡綠化工藝,盡管存在著某些不足,經過兩年的養護和半年的自然維護,植被整體生長良好,與周邊山林能夠融合?;具_到了預期的綠化效果。

關鍵字:旺山;生態環境治理;客土噴播;厚層基材;植生袋

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類對礦產資源,特別是石礦資源的需求呈跳躍式發展的趨勢,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迅猛發展刺激了采石場的發展。這些采石場在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的建設過程中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但是,同時我們也注意到采石場給環境、生態和景觀帶來了一系列的危害和問題,因此采石場的生態環境恢復日益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之一。

由于以前沒有成熟的采石場生態治理技術與資金支持,許多廢棄的采石場暴露在城市中成為一個個“傷疤”,影響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最近幾十年里,國內外生態專家與工程技術人員為采石場等裸露邊坡的生態重建開展了深入系統的研究,并創造了各種各樣的生態恢復技術。近幾年,隨著環保意識的提高,我國地礦、公路、國土等部門對于生態防護越來越重視,設立了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確保了廢棄礦山生態恢復的資金難題。結合現有成熟的邊坡生態環境恢復工藝,如客土噴播、植生袋、厚層基材等使廢棄礦山的生態重建成為可能。

在江蘇省與蘇州市進行的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規劃的指導下,蘇州吳中區旺山采石場于2002年關閉,同年5月21日杭州環復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開始對旺山進行生態環境治理,成為江蘇省首批進行生態環境恢復的礦山,此項工程的施工期到2003年1月20日截止,共治理山體面積8萬平方米,通過2年的養護觀察,已經基本達到了生態恢復的要求。在旺山生態環境治理過程中,綜合采用了以厚層基材為主,包括植生袋,客土噴播等多種國內外的先進工藝。

本文就旺山生態恢復過程中使用的主要工藝進行介紹,并對旺山廢棄礦山的持續觀察效果進行重點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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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礦區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情況調研報告

礦區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情況調研的目的是,了解掌握相關部門和典型礦區開展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工作狀況,掌握典型案例,總結經驗,為編制全國礦區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工程規劃提供借鑒。

調研組3月底考察了山西省陽泉和平朔煤礦、5月中旬考察了江西省德興銅礦、尋烏稀土礦區、遼寧省鞍山大孤山鐵礦、9月中旬到黑龍江省雞西煤礦,并就有關問題咨詢了有關部門和高校的專家。調研主要內容:山西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試點中礦區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情況,包括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在可持續發展政策試點中的地位與作用、礦區植被保護與恢復資金來源與使用情況、生態恢復與治理補償資金提取的法律依據和標準、礦區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建立情況等;礦產開采對生態的破壞和森林植被生長的影響、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現狀,包括礦區植被恢復主體、恢復與重建成本組成、定額標準以及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總成本、資金來源、礦產企業自身補償能力和相關政策,以及礦山企業對礦區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的意見和建議等。

一、礦區植被與生態破壞現狀

我國是世界上礦產資源總量豐富,種類齊全的國家之一。截止*年底,全國共有各類礦山企業近12.5萬家,已探明礦種198種,涉及全國*余縣(市),開采礦石總量(原礦量)73.5億噸,居民點及工礦用地占地面積近25.7萬平方千米。隨著礦業的發展,已新建成300多座礦業城市。但是礦產資源的開發,特別是不合理地開發利用,也引發了地表沉陷、植被破壞、地下水位下降、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生態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到國土生態安全,直接威脅到礦區群眾的生產生活。

(一)開采規模持續上升,森林植被與生態破壞不斷加劇

礦業活動產生的生態環境問題和破壞的種類很多。包括:露天開采直接破壞地表土層和植被;礦山開采過程中的廢棄物堆置,導致對土地的過量占用和對堆置場原有生態系統的破壞;礦石、廢渣等固體廢物中含酸性、堿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屬成分,通過地表水體徑流、大氣飄塵,對周圍的土地、水域和大氣造成污染,其影響遠遠超過廢棄物堆置場所占地域和空間。我國現有國有礦山企業8000多個,個體礦山企業達到23萬多個。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年我國礦區直接占用和破壞的土地面積已達339.3萬公頃,其中,直接占用和破壞林地面積已達53.2萬公頃,導致森林和林地退化的面積約372.1~531.6萬公頃。我國正處于工業化高速發展期,礦產資源開發也處于急劇上升期。據統計,從1990到*年,我國煤炭產量從11億噸增加到13億噸,10年僅增長18%;*年我國煤炭產量已陡增至22億噸,比*年增長69.7%。根據預測,我國礦業生產將繼續呈現擴大的趨勢,礦產開采造成的生態破壞也在不斷增長。從本次調研的山西、北京、江西、遼寧、黑龍江等省市的礦區情況看,總體上證實了這種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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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經濟學理論下環境恢復與重建論文

生態學是由德國生物學家赫克爾于1861年首次提出,并于1886年創立了生態學這個學科。生態學是研究生物之間、生物與環境之間相互關系的學科。包含植物生態學、動物生態學、微生物生態學、進化生態學、地理生態學、生理生態學、應用生態學。生態學不僅是生物資源開發利用的基礎學科之一,而且與農、林、牧、副、漁、醫都有密切關系的應用基礎學科之一。

從研究的對象來看,生態經濟學是生態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學科。經濟學是研究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規律及其應用科學的總稱。包含理論經濟學、技巧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經濟數量分析和計量方法、經濟史、經濟思想史生態經濟學是從生態學系統來看待社會經濟問題,研究生態變化的經濟因素。包含部門生態經濟學、理論生態經濟學、專業生態經濟學、地區生態經濟學。是研究生態系統與經濟系統的復合系統—生態經濟系統的抵觸運動發展規律及其應用的經濟學分支。

生態學與經濟學兩個名詞同源于希臘字母(Oikos)。分辨是指有關自然界與人類社會的問題與管理。生態經濟學是一門跨生態學和經濟學、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相互交叉、滲透與有機結合形成的一門新興的交叉邊緣科。具有綜合性、整體性、戰略性和實用性特點。

在中國它興起于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初,至今只有20多年,在此期間,生態經濟學在中國有很大的發展,旨在整合生態與經濟系統,供給新的思考方向,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許多有遠見卓識的經濟學家和生態學家及時投入這一嶄新的學科研究與應用。研究成果中部分內容。在推動建立全民生態意識和用生態經濟理論指導中國現代化建設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并取得令人瞻目的成就。

生態經濟系統是由生態系統和經濟學系統相互交織、相互作用、相互耦合而成的復合系統。在生態系統和經濟系統之間有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與此同時,還存在著價值流循環與轉換。生態經濟系統劃分范疇可大可小,從層次上看,有由地球表層的生物圈和經濟界復合而成的生態經濟系統、國民經濟總體生態經濟系統、部門生態經濟系統、行業生態經濟系統。按地區大小分:有國土生態經濟系統、區域生態經濟系統、庭院生態經濟系統。生態經濟系統組成包含人口、資源、環境、科技四大要素。公務員之家:

“現代生態經濟系統是由生態系統和經濟系統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不可分割的生態經濟統體,因而現代社會是一個由經濟社會和自然生態融合而成的生態經濟有機整體。按照這個理論,中國現代經濟不是個封閉系統,而是建立在生態系統基礎之上的宏大開放系統,這個開放系統就是生態經濟的有機整體”。生態經濟學包含生態經濟和諧發展理論、生態經濟有機整體理論、生態經濟全面要求理論、生態經濟生產理論、生態經濟價值理論、生態經濟循環理論。生態經濟學以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理論和生態學理論為基礎,運用現代系統理論的分析方法,從結構、功效、平衡、效益、調控高度揭示生態經濟系統這一客觀實體的運動發展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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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地質環境生態復原法規完善

本文作者:高倩徐豐果工作單位: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長期以來,由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立法缺乏、監管手段乏力、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專項資金不足等問題,使我國礦山開采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十分嚴重。其背后的原因,是我國各級政府和礦業權人在礦產資源的開發設計及開采過程中,只重視礦產資源開采工藝、技術以及產量的提高等具有明顯經濟效益的工作而對礦山地質環境及礦區生態系統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如何保護和恢復被破壞的地質環境這類從短期看具有“負經濟效益”的工作未給予足夠的重視。這導致我國因采礦活動造成了采空區地面塌陷、地下水疏干、地質地貌景觀破壞等問題,這些問題已嚴重危害礦區人民正常的生產生活,制約了當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解決。目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得到國家的重視,例如國土資源部已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列為《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年)》的重要內容。

一、我國關于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現有法律制度

(一)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的概念

由于土地資源匱乏,長期以來,我國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一直是以土地利用為主要目的。20世紀50年代末,稱為“復田”、“造地復田”、“墾復”等,2011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土地復墾條例》對“土地復墾”進行了界定:“土地復墾,是指對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達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憋@然這個概念主要還是以土地利用為目的生態恢復。隨著人們對土地復墾的認識不斷加深,從近年研究和實施工程來看,其目標趨向于更綜合性的生態問題,我國礦山恢復的內涵也由單純強調將毀損土地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上升到礦山地質環境的生態恢復。因此,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是對因采礦活動所破壞的生態系統,采用整治措施,因地制宜地使其恢復到一個符合代際間需求和價值的可持續生態系統的過程。其目標既要求恢復土地價值,又要求恢復生態環境。

(二)關于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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