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3 08: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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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刑事立法研究
近幾年,土壤污染引發的事故頻頻發生,引起了的社會的恐慌和高度關注,保護土壤環境的立法呼聲越來越大。
一、土壤污染刑事立法的必要性
(一)土壤污染的嚴重現狀。1.“毒土”面積逐漸擴大城市化的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是顯而易見的,主要表現為重金屬污染、以點狀為主的化工污染和塑料電子廢棄物污染,它們所產生的毒性可通過地下水和管道慢慢滲透到土壤中。2.污染趨勢向食品鏈轉移2013年5月,中國廣東發現大量產自湖南的“鎘大米”,鎘中毒和大多數重金屬中毒一樣,往往在人體反應中呈慢性,要在幾十年以后才出現臨床病癥,“痛痛病”①就是慢性鎘中毒最典型的例子。3.經濟損失嚴重大量使用含有化學物質的殺蟲劑和催熟劑導致土壤污染,自凈能力的減弱,土壤肥力大大不如從前。不管是土壤污染的檢測與評估還是之后土壤污染的預防和治理都需要耗費巨大的人力和財力。(二)土壤污染的防治需要刑法。刑法是保障法,是維護公民權利的最后一道屏障,污染土壤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環境權。生態環境的法益具有公共性和社會性,這一法益的受損涉及到公共安全,這一法益應當納入到刑法的保護②。刑法則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這一點也為保護土壤提供了一個穩定的基礎。
二、我國土壤污染的刑事立法
我國刑法典當中關于規制污染土壤行為的罪名大致有四處。其一,刑法第338條污染環境罪;其二,刑法第339條的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走私固體廢物罪;其三,刑法第342條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其四,刑法第114條和第115條規定的投放危險物質罪。
三、我國保護土壤刑事立法的不足
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復措施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速度的提升,我國生態環境遭受了嚴重的破壞,生態環境的治理難度比較大,其中土壤污染防治和修護的過程中經常遇到多種不同的問題。因此,必須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視力度。基于土壤污染隱蔽性和長期性的特點,必須制定合理土壤污染治理措施,為地區農業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結合土壤污染的具體情況正確的選擇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切實改善當地生態環境,全面分析土壤的總體情況,改善土壤污染現狀,達到良好的土壤污染控制效率。
關鍵詞: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研究
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工程開展的過程中應該從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并且全面勘察和了解周邊生態環境的特點,從而制定合理的防治措施。同時,土地污染防治工作開展的過程中技術人員應該建立精細化管理工作模式,以精細化管理的模式對土壤污染進行管理,制定有針對性的防治措施,提高地區經濟的穩定發展速度。
1土壤污染的概述
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工作開展前技術人員應該對土壤污染情況進行詳細了解,從而制定合理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主要是由于人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產生的污染物質得不到合理的處理,人們的胡亂排放導致污染物質滲透到土壤中,使得土壤遭受嚴重的污染。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理化性質的改變,土壤污染的程度會增加,并且土壤的質量會下降,直接影響土地的生產力。隨著人們對土壤生態環境研究力度的增加,更多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方法被利用,使得土壤的整體情況得到改善,這對植物的生長有很大的幫助。土壤污染物大部分是通過土壤植物和土壤進行結合的,這種情況下土壤本身的性質會發生較大的轉變,導致植物功能的協調性下降。例如,土壤出現重金屬污染后,重金屬污染一旦出現超標的問題就會長期留在土壤中,僅僅依靠土壤自身的修復無法將土壤中的重金屬降解。植物生長的過程中部分重金屬就會被植物吸收,停留在植物內部,如果人們食用了含有重金屬的植物,重金屬就會停留在人體內,給人們的身心健康帶來危害。污染物質進入土壤的主要方式是灌溉污染,水資源灌溉的過程中土壤污染的程度比較大,如果廢氣等得不到合理的處理也會增加土壤的污染程度。例如,酸雨等有害化學物質進入土壤后就會導致土壤受到嚴重的影響。農作物生長的過程中沒有控制好農藥和化肥的使用量,同樣會導致土壤受到嚴重的污染。有些地區經濟發展的速度比較慢,再加上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視能力較低,直接阻礙了農業的持續發展。
2土壤污染機理
土壤污染現狀及治理措施詮釋
摘要:我國土壤污染的總體形勢嚴峻,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由土壤污染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和群體性事件逐年增多。針對我國土壤污染的現狀、危害、原因,提出了解決我國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以為改良我國土壤污染現狀給予理論支持。
關鍵詞:土壤污染;現狀;危害;治理措施
1土壤污染概念
土壤是指陸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夠生長植物的疏松表層,其厚度一般在2m左右。土壤不但為植物生長提供機械支撐能力,并能為植物生長發育提供所需要的水、肥、氣、熱等肥力要素。近年來,由于人口急劇增長,工業迅猛發展,固體廢物不斷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傾倒,有害廢水不斷向土壤中滲透,汽車排放的廢氣,大氣中的有害氣體及飄塵不斷隨雨水降落在土壤中。
農業化學水平的提高,使大量化學肥料及農藥散落到環境中,導致土壤遭受非點源污染的機會越來越多,其程度也越來越嚴重,在水土流失和風蝕作用等的影響下,污染面積不斷擴大。因此,凡是妨礙土壤正常功能,降低農作物產量和質量,通過糧食、蔬菜、水果等間接影響人體健康的物質都叫做土壤污染物[1-2]。
當土壤中有害物質過多,超過土壤的自凈能力,引起土壤的組成、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微生物活動受到抑制,有害物質或其分解產物在土壤中逐漸積累,通過“土壤→植物→人體”,或通過“土壤→水→人體”間接被人體吸收,達到危害人體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保護法律制度
摘要:人們的生活離不開大自然,環境保護與人類生存有著密切關系,只有做好了環境保護工作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隨著我國土壤污染的日益嚴重,必須要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土壤污染的進一步擴大和惡化。本篇文章主要對我國土壤污染保護的法律制度進行分析和探討,僅供參考。
關鍵詞:土壤污染保護;法律制度
環境保護法和每個人息息相關,它保護的是人民群眾的利益,因為環境污染是直接危害到人們的身體健康。隨著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也越來越重視土壤污染保護,環境保護需要法律制度的約束,土壤污染保護也不例外。我國針對土壤保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比如土壤數量保護、污染保護、地力保護等,最終要保證土壤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墒?,環境保護法中關于土壤污染保護的部分還有諸多的問題,嚴重地影響了我國土壤資源的保護。
一、土壤污染保護法律制度的重要意義
農業生產離不開土地,民以食為天,一旦出現大面積的土壤污染就會直接影響到糧食安全。只有建立完善土壤污染保護法律制度,才能夠減少土壤污染,為糧食生產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同時還能改善人們的生活環境。從現在的土壤污染情況來看,土壤污染主要分為四大類,人們都知道的兩種是放射性元素污染和重金屬污染,因為這兩種土壤污染的危害非常大,會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其實除了這兩種以外還有病原微生物和有機化合物污染,這些污染也是現在最主要的土壤污染形式。土壤污染與農業生產過程中大量的使用化肥和農藥有關系,雖然我國的法律禁止使用藥性強的農藥,但是約束力卻非常有限,進而使得糧食安全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風險。土壤污染會直接影響到植物的生長,土壤中的一些有害物質作用于植物中去,這就使得受污染的土壤中生長的植物中存在著很多的有害物質,人們在食用之后就會影響到身體健康。另外,動物在食用了遭到污染土壤中生長的植物之后,這些有害元素也會聚集在動物體內,最后也會進入到人們的體內。從上面的分析就可以看出,土壤污染會對人們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并且具有一定的潛伏性。土壤污染歸納起來有四大種,但是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卻非常多,存在著很多的不可控因素。重金屬土壤污染具有很長的潛伏期,在間接進入人體之后會長期的潛伏,等到積累到一定的程度就會形成病變,比如畸形、癌癥等。
二、對我國土壤污染保護的法律制度建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和《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良好人居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高度重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和部署,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在開展土壤基礎調查、完善相關制度規范、強化污染源監管、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撐能力、組織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試點示范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有益實踐,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土壤環境面臨嚴峻形勢。目前,我國土壤污染的總體形勢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在重污染企業或工業密集區、工礦開采區及周邊地區、城市和城郊地區出現了土壤重污染區和高風險區;土壤污染類型多樣,呈現出新老污染物并存、無機有機復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徑多,原因復雜,控制難度大;土壤環境監督管理體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會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識不強;由土壤污染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和群體性事件逐年增多,成為影響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三)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意義重大。土壤是構成生態系統的基本環境要素,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構建國家生態安全體系的重要部分,是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新時期環保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環保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擺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統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實解決突出的土壤環境問題。
二、明確土壤污染防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探索中國土壤污染立法防治路徑
摘要:土壤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是任何一個國家最重要的自然資源之一。土壤質量狀況不僅直接影響到農產品安全、食品安全和人體健康,而且關系到一國國土資源環境的安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防治土壤污染為各國政府所關注。
關鍵詞:土壤污染污染防治防治立法
一、中國土壤污染的基本情況
近些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的土壤污染問題凸顯出來。據有關研究資料統計,中國目前的土壤污染情況日趨嚴重,不容忽視。具體表現為:
中國全國范圍內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耕地達上億畝,其中包括重金屬污染,污水灌溉引起的耕地污染和因堆存固體廢棄物所導致的耕地占用和毀壞。耕地污染主要集中在中國東部的經濟發達地區,特別是大中城市郊區的蔬菜種植基地、大中型工礦企業周邊的農產品產地和農業集約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農藥、抗生素等。
城市土壤污染問題亦不樂觀。中國部分大中城市的土壤不同程度地受到重金屬(如鉛、銅、鋅、鎘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如多環芳烴、多氯聯苯等)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如石油烴、溶劑、助劑等)的污染。城市工業企業(包括已搬遷或遺棄的工業企業場地)及其周邊土壤的污染情況比較普遍。城市的土壤污染已經對城市地下水質量、空氣質量和人體健康形成了極大的威脅。
土壤污染防治法律研究論文
一、法國土壤污染防治基本策略和總體目標
1993年法國環保部首次制定了土壤污染和修復政策,附隨著對所有地方環保政府機構制定國家土壤修復和清理政策的通知。1996年、1999年又陸續出臺了兩項通知。有趣的是,盡管沒有明晰的法律框架,但這項政策通過政府部門內部的通知進行實施。這種通知并不是法國制定法的一部分因而對第三方沒有約束力。
1.土壤污染防治的預防原則為了預防進一步的污染,政府部門首先通過發展法國工業管理體制從源頭解決潛在的土壤污染問題,也即是通過調節和控制與污染有關的活動和設施。1998年環保部制定了一項政府條令,該條令規定現存的和新的設施和活動要向空氣、水或者土壤中的排放物,必須事先經ICPE管理體制授權,在可適用的具體操作許可之外實施排放值限制和監測要求。該項條令不斷進行完善更新以保證減少規制活動的許可排放值限制,這導致了土地經營者為達到要求的成本的增加。另外,該項政府條令第65條所列明的設施和活動運營商必須至少一年兩次檢測地下水。這項檢測項目是以一項水文地質調查的結果為依據的。IPCC指令定義的最佳可行技術概念在法國法律中的最新實施要求,土地經營者必須定期提交經營評審文件,評估土地設施和活動的效能已及任何相關的環境影響。從1996年開始,政府主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設施和活動的篩選,以及要求相關土地使用者進行深入的土地評審和風險評估調查上,有利于政府部門確定污染和相關風險,并在需要的情況下實施修復措施。在現有的資金保障體系下,垃圾填埋場、采石場和高級化工廠業主在一定情況下必須向政府當局保障資金充足,為土地封存后的修復提供全部資金。在土地使用者不進行土地修復或者是破產的時候,政府部門就可以使用土地使用者的保障資金繼續進行土地修復。保障資金額度在參考環保部門制定的方法下計算并要定期進行更新。
2.建立污染土壤公共信息數據庫為了提高土壤污染公眾意識,確定并記錄被污染土地情況,環保部門建立了幾項數據庫收錄潛在的污染土地信息,包括現有的污染土壤和之前被污染的土壤。兩項重要的土壤污染登記是Basol和Basias。
(1)Basol———全國污染土壤數據目錄:Basol是1993年建立的,收錄了所有環保政府部門確定的污染土地信息,包括利益相關者、土地地點、污染類型、政府部門采取的措施、修復類型和技術以及修復狀態。新確定的污染都會收錄在Basol數據庫中,包括1996年以來政府部門就現有工業用地進行調查中確定的污染土地。截止到2005年,Basol收錄了7317處受污染或可能受污染的土地。
(2)Basias———全國以前工業用地目錄:1993年創建Basias數據庫時主要是為了記錄過去工業活動,相關信息可能對特定發展提議中會用到。該數據庫主要收錄了以前工業和相關污染用地,主要是從為此目的而建立的現有檔案和區域歷史清單中收集而來。另外,從2005年開始,Basol數據庫中的用地被修復后不再需要檢測之后會從Basol數據庫轉移到Basias數據庫中。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問題詮釋
摘要: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土壤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成為影響世界各國土壤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環境危機。我國土壤污染的形勢也在不斷惡化,影響了經濟的建設和社會的發展。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基于土壤污染的急劇惡化,制定一部專門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緩
關鍵詞:土壤污染立法防治法律制度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土壤污染問題已成為影響我國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之一,為了緩解嚴峻的土壤污染形勢,我們必須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其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在法律方面有所突破,而我國至今沒有專門的土壤污染防治的單行法律,導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無法可循。這就需要我們建立長期穩定的法律制度,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1.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
任何一項立法活動都離不開對其立法的必要性分析,這是一項基礎性的工作,這是因為法律在調整社會時是會計算成本的,而并非其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成本是都是最低的,因此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中,其經濟成本是否最低便是其必要性所在。
1.1我國土壤污染問題的現狀迫切需要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方案
一、任務來源及項目的必要性
土壤安全是國家生態安全的基礎,直接關系到國民經濟的發展,農產品安全和人體健康,對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為了掌握土壤污染的狀況,查明污染的原因,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對策提供決策依據,國家環??偩纸M織開展了全國性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我市的土壤調查是河北省土壤調查的組成部分,本次調查工作是在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以全市環保系統監測隊伍為主體,開展全市土壤現狀調查工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全市土壤調查,全面、系統、準確掌握我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狀況,查明重點區域土壤污染類型、程度和原因,評估土壤污染風險,確定土壤環境安全等級,建立我市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優化我市土壤監測點位,開展土壤例行監測,提升土壤環境監管能力。
三、工作重點
土壤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2020年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點》、《市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2020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為確保土壤污染防治重點攻堅目標任務圓滿收官,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扎實推動凈土保衛戰,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負責、部門有責”,聚焦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積極推進全縣土壤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主要目標
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建立全縣污染地塊清單和優先管控名錄;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建立全縣耕地質量分類清單;強化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全縣受污染耕地、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嚴格落實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三、重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