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險的措施
時間:2022-09-15 03:05:49
導語: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險的措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1內蒙古發展政策性森林保險的必要性
1.1滿足林業大省的風險保障需求
內蒙古在我國西北部,廣袤的森林是內蒙古獨特的資源,它對于本地區的經濟發展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林業作為一種長期發展的產業,在短期往往看不到太大的收益,并且在發展過程中往往還伴隨著許多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的砍伐,所以林業發展必須受到更大的重視。內蒙古政府為了提高本地區的林業發展,從政策上進行保護,通過專門的林業保險制度來降低林業發展的風險,從而通過林業帶動本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1.2建設美麗內蒙古的應有之義
隨著我國對可持續發展戰略深層次的認識,生態文明和經濟文明、政治文明一樣成為我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依據。我國從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出發,提出要建設美麗中國,促進經濟建設和生態建設的和諧統一。內蒙古地區也是從國家的相關政策出發,提出建設“美麗內蒙古”,這就需要內蒙古政府從自身的綠色生態經濟著手,要提高本地區綠色資源的使用效率,并且要保護好綠色環境。所以森林作為最重要的綠色自然環境,是生態建設的最核心所在,內蒙古政府從森林保險制度來提高森林的可持續發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來建設綠色生態內蒙古。
1.3改善內蒙古生態環境的前提條件
內蒙古地區受到自身地理位置的影響,在工業發展方面是相對落后的,但是環境資源保存良好,空氣質量和自然環境都是優良的,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水土流失和地質災害現象頻發,這對于內蒙古地區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為了降低這些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改善內蒙古生態環境就變得極為重要,這就要求當地對于森林的保護和使用要更加效率。
1.4促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當前內蒙古地區的林業資源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那就是林權的不清晰,這無疑會阻礙內蒙古地區的林業保險業務的開展。國家因此而出臺了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對于這個問題進行了正確的引導,但是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卻因為缺少必要的林業改配政策而導致林農無法獲得一定的實惠而對政策抱有懷疑態度,許多林農的積極性得不到調動,林改工作往往很難繼續實施。林業保險對于林農來說是非常好的消息,通過這種保險林農可以降低自身的經營風險,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
1.5內蒙古森林保險發展中存在諸多問題
最近幾年內蒙古地區在森林保護上不遺余力,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但是也反映出不少問題。林業保險在整體上覆蓋率較低,所以大多數森林仍然沒有得到切實的保障,這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在開展相關業務時往往要從自身利益出發,政府在支持力度不足的情況下就可能導致因為利益不足而無法進行林業保險的開展,所以必須對此點進行重視。
通過專門的林業保險業務可以將林農的風險進行大幅度的降低,還可以解決林農因為資金不足而導致的具體問題。通過完善的林業保險制度,可以推動我國林權制度的完善,提高森林的應用效率,對于本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綠色生態環境建設是最大的保障。所以開展政策性森林保險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是推動林業健康發展的必要保障。
3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險制度的有效措施
3.1積極營造有利的政策環境
要想完善我國的林業保險制度,首先要做的就是國家通過一定的政策和方針對林業保險進行及時的規范和約束,通過科學合理的方式對林業保險制度進行引導,這樣一方面可以降低當地政府的財政支出,另一方面還可以對本地林業進行深層次的挖掘,制定專門的資金管理和監督模式對林業保險制度進行補充,通過政府的相關政策來不斷完善林業保險制度。
3.2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經營氛圍
當前我國的森林保險業務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在立法、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問題。國家必須從法律法規上對此類問題進行專門的約定,對于森林保險的一些詳細的細節進行規定,包括了保險的產品設計、費率高低、風險管控等等方面,對林業保險市場整體上進行規范化和科學指導,通過制定專門的良好的市場氛圍來提升林業保險的水平,通過當地政府的居中協調來促進林業發展,提高當事人的風險防范意識,降低風險發生的幾率。
3.3建立林業風險轉移分擔機制
林業風險可以通過一定的形式進行轉移,從而降低風險發生時的損失。一般情況下可以對林業金融資金進行專項監管,通過專門的管理將資金納入嚴格的監管中,從而提高林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地政府在其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通過對本地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建設具有層次感的林業保險形式,讓更多的個人和集體參與到林業的保險中去,這樣可以將林業風險進行很大程度的降低。
3.4打造林業金融服務鏈條
對于林業來說,牽涉到許多方面的經濟群體,所以在林業金融服務鏈中應該從多渠道對林業進行保險,通過一定的擔?;蛘呤潜kU來提高林業的資金總量和使用資金的效率。一般情況下是通過設立專門的林業信貸機構、保險機構并且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進行資金的效率使用,對于林業的發展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從而形成科學合理的林業金融服務鏈,最大限度的降低林業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3.5構建林業風險保障體系建設的長效機制
當前我國的林業風險保障體系雖然已經建設好,但是體系針對的是當前的現狀,對于林業的長期安全沒有太好的規劃和預防,所以不利于林業的長期穩定發展。要想改變這一局面,就必須從法律法規方面進行深層次的約束,必須在立法上確保林業的各個方面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全面的權責制度來對森林的風險保障機制進行提升,按照森林保險的相關原則對保險費進行分攤,對于后備保障資金進行更好的協調應用,這樣才能不斷促進林業保障體系的全面長期建設,才能推動我國林業的發展。
作者:包翠萍 單位:內蒙古烏海市林業工作站
- 上一篇:檔案事業“十三五”發展思路
- 下一篇: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改進建議
精品范文
3完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