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研究

時間:2022-05-30 09: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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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研究

摘要:我國工業污染地塊的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工業污染地塊環境治理和監管刻不容緩。本文探討了我國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管理工作的現狀,闡述了工業污染地塊的環境監管實踐。其主要內容包括:規范企業關停、搬遷和原地塊污染防治,開展土壤詳查工作,了解污染底數等。最后,借助相關典型案例,闡述了如何對工業污染地塊實施環境監管,以降低工業污染對環境的破壞。

關鍵詞: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污染防治;污染底數;試點示范

環境污染是民生隱患,這就需要相關部門進行重點治理。近年來,我國工業發展迅速,隨之而來的是嚴重的工業污染,它給土地、水源、大氣和生態資源等均帶來嚴重破壞。雖然我國對工業污染治理工作高度重視,但是在實際監管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定的難題,這就需要環保部門加大對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的深入研究和充分落實,進而實現環境保護和生態平衡的目的。

1工業污染概述

工業污染主要指的是工業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廢氣、廢水以及固體排放物等對環境帶來的污染。污染是生產過程中的“三廢”和噪音共同組成的。工業污染主要分為廢水污染、廢氣污染、廢渣污染以及噪音污染。工業污染主要集中在少數行業,如造紙、化工、鋼鐵、電力、食品和采掘等行業,這些行業的工業廢水排放占廢水總排放量的4/5。其中,造紙和食品又在這些行業中占據2/3,有色冶金行業向外排放的重金屬占排放總量的1/2[1]。工業污染包含:對外排放大量未經處理的水、氣、渣等有害廢物,對農業、生態平衡以及自然資源等均帶來極大危害,并且對農業生產的發展也帶來極大危害;“三廢”對于工業生產自身有極大的危害,有毒的污染物質會對管道造成腐蝕,對生產設備帶來損壞,影響廠房的使用壽命[2]。環境污染,公害泛濫,這就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帶來極大危害。部分污染難以發現,即便發現也已經造成嚴重的危害。

2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管理現狀

2005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出臺實施了《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該文件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等提出了治理和修復的要求。2016年,國務院印發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對此后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了全面的戰略計劃。同年,環境保護部印發了《污染地塊環境管理辦法》,這一文件主要針對污染地塊,強化環境保護和監督管理,避免地塊環境風險,該文件在這些方面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3]。

3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實踐

3.1規范企業關停、搬遷和原地塊污染防治。2012年,環境保護部聯合多個部門印發了《關于保障工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2014年,其頒布了《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和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同時構建多個部門相互聯合的監管機制,這一機制針對地方所開展的工業土地進行嚴密監管,在地方實施工業土地流轉、調查評估、治理修復以及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作出指導。為了進一步了解地方對于以上兩份文件是否落實,2015年,環境保護部實施了工業污染地塊監管現狀的模擬調查,通過這種方式,初步了解了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和土地污染防治工作情況。3.2開展土壤詳查工作,了解污染底數。2015年,環境保護部印發了《關于開展京津冀地區關停搬遷工業企業場地排查的通知》,這一文件啟動了京津冀地區工業污染地塊排查工作。同時,結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土十條”的總計劃,我國于2016年對全國土壤污染情況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排查農業用地和建設用地等。對這些土地實施分級管控,目標是2018年底前查明用地土壤污染的總面積和實際分布情況,同時分析這些污染對農產品帶來的影響,計劃在2020年底前,充分了解我國幾大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污染地塊的分布、環境風險等情況。3.3試點示范、解決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難點。2014年,環境保護部頒發了《關于開展污染場地環境監管試點工作的通知》,該文件將湖南省、江蘇省等作為試點,對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制度研究和修復工程等進行示范。為了進一步推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技術的應用試點,我國在2015年啟動了第一批試點項目,在此基礎上,2016年,在天津、河北等17個省市,根據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一共啟動了142個試點項目[4]。與此同時,環境保護部還選擇了臺州、黃石和韶關等市,將每個市作為一個單位,構建了污染防治綜合示范區域,并且涵蓋了工業污染地塊保護、治理和風險管控等,構建的內容被擴展到調查、工程、技術、制度和機制等方面。

4工業污染地塊環境監管實踐案例

4.1案例一。以某市為例,人們借助環境監測制度對環境源頭進行控制。該市國土資源局出臺了《關于加強本市工業用地出讓管理若干規定》,以規范本市工業用地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同時提出在工業用地轉讓和評估階段,對工業用地以及地下水地質環境質量進行檢查,將這些檢測報告作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針對工業用地再開發利用環節,借助評估修復對風險進行防控。此外,該市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聯合頒發的《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和市政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管理辦法》指出,市環保局需針對工業用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做出初步調查和評估,對治理修復方式進行科學編制,嚴格監督修復工程施工,對治理和修復工程進行嚴格驗收。該市采用“動靜分離”的方法,結合環保局頒發的《工業企業和市政場地環境保護領域專家評審工作管理辦法》和《工業企業及市政在開發利用環境調查評估、治理修復單位考核評估管理辦法》,構建了工業企業和市政地塊第三方驗收、專家論證評審制度,制定了第三方機構從事工業污染地塊調查評估、修復、監理、驗收監測等的辦法。4.2案例二。針對監管工作的責任主體,某省采用省、市、縣分級管理的方式。結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工業企業污染場地開發利用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省環保廳組織并建立了全省工業污染地塊清單,同時組織屬地環保局對地塊開發利用環境進行嚴格監管,進一步加強對污染地塊中所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對治理修復進行有效監督和檢查。市環保局是主要負責部門,對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監督和審查,對同級國土進行通報,同時將其報送省環保廳進行詳細備案[5]。而縣級環保局的主要工作是對轄區內的產業用地、土地開發利用、治理修復等污染防治規劃進行進一步落實。該省環保廳還出臺了相應的監管文件,指導建立第三方論證評估和材料備案等制度,對污染地塊作出初步調查和評估,并進行詳細評估。該省建立專家評審制度,這些舉措在該省多個城市均得到了充分落實。

5結語

對于工業污染地塊,國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環境監管。一是在環境監管環節,要對搬遷、流轉和調查等進行科學管理。二是在監管主體方面,要構建環保、國土、規劃等協同監管機制,同時要進一步明確環保部門的主要職責。三是在相應監管層級上,要構建“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完善工業污染地塊管理協作制度。

參考文獻

1朱建生,俞翔.淺談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J].民營科技,2017,(12):67.

2周宏春.新時期、新高度、新任務: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思考[J].環境保護,2017,45(22):12-19.

3徐慧,聞欣,魏正學,等.南京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管理經驗初探[J].環境監測管理與技術,2017,29(6):9-11.

4鞠昌華,朱琳,朱洪標,等.我國農村環境監管問題探析[J].生態與農村環境學報,2016,32(5):857-862.

5張文錦,高發奎.引水式電站的環境監管技術研究[J].環境研究與監測,2012,25(3):32-35.

作者:張明輝 單位:河源市污水處理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