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產品標準監管實效思考

時間:2022-12-15 04: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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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產品標準監管實效思考

提要: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已正式實施多年,從基層工作實際出發,分析制度實施以來的現狀情況,總結出監管中存在的困難,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合理化的對策和建議,希望可以讓企業產品標準監管更好地落地,發揮實效,促進企業產品質量提升,實現本地區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監管的難點;對策和建議

企業標準是針對企業范圍為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企業標準是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其中企業產品標準又是企業標準體系中較關鍵的組成部分。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規定,我國對企業產品標準施行備案制度,在執行該制度20年之后,國務院2015年13號文件印發了《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其中要求放開搞活企業標準,建立企業產品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管理,落實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走到今天已經有近4個年頭,從初期的過渡性實施到2018年新標準化法出臺正式具備法律地位,作為一名標準化工作者見證了全過程。這個制度到底實施的如何,我們的監管能不能落地,結合實際工作和本地情況做些思考。

1現狀分析

1.1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情況(以高郵為例)。2015年高郵市監局開始引導企業產品標準從傳統的備案制逐步轉換為自我聲明公開。通過調查統計高郵市2012-2019年企業標準備案和公示數,對比可以看出,除2015年因為改革剛開始企業還未完全接受新的方式公示數量較少。從2016開始,標準公示數就有了很大提升,每年數量明顯比往年備案數要多。應該說在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引導下,企業已逐步適應改革,制定標準的積極性有所提高,公示數量大大提升。這說明自我聲明公開制度相比原來的書面備案,備案時間從原先的十幾天大幅縮減到10分鐘,且無需跑腿直接可自行網絡操作,確實能減輕企業的人力、物力消耗,給企業提供了方便,可促使更多的企業積極制定企業標準。1.2企業產品標準監督管理保障和實施情況。從2015年改革開始,國家、省、市級為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示事后監管出臺了一些保障政策法規等,也逐步開展相關活動。2015年3月11日國務院13號文《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并開放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積極響應改革方案2015年7月9日出臺《江蘇省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管理辦法(試行)》。2018年1月1日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正式實施。2018年12月23日,新修訂的《江蘇省標準監督管理辦法》12月28日,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9年6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1104號文《關于印發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隨機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同時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線“監督檢查”功能,監督檢查用戶手冊。截止目前江蘇還未將企業標準監管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清單中,但是從目前國家、省市級出臺抽查指引并已開始行動分析,很快必將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清單中。新標準化法實施,法律依據明確后,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就開始部署監督管理工作,2018年11月7日下發《關于開展企業產品標準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并在全省開展為期近10個月的監督抽查,其中揚州被抽查76家,符合14家,一般不符合30家,不符合32家,不符合率42%,全省不符合率為30%。揚州抽查情況不容樂觀,2019年11月5日揚州市監局召開各縣市功能區開展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監督檢查大練兵活動。各縣市區局隨后都分別召開企業標準監督檢查工作會,布置不合格企業標準的后處理工作。截止2019年12月20日,揚州市完成了第一次省級企業標準公示監督抽查后處理上報工作。從此次揚州通報結果看出企業標準監管迫在眉睫,2018年之前由于沒有正式立法,可以說全省企業產品標準監管工作一直處于停滯狀態,現在企業產品標準事后監管工作已成為常態化的監管工作之一,但監管成效還不明顯,我們必須要提高認識,分析困難,謀劃解決辦法。

2企業產品標準監管的難點

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取消了市場監督管理局事前行政許可審批權,但是事后監管職能依然在肩。這無疑給基層監管人員施加了巨大壓力,大家普遍反映標準監管難,個人覺得主要的難點有以下幾方面。2.1標準業務知識儲備少,導致監管動力小。市場監管基層分局人員少,一個分局只有幾個人,但是卻要監管上千甚至上萬經營主體。同時還處于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處境?;鶎拥娜藛T要掌握市監所有條線業務知識實屬不易,尤其標準較特殊,專業性極強,僅一個標準的封面、編號等都有特殊規定。俗話說會者不難,難者不會,基層監管人員由于缺乏標準基本知識,且多年來標準方面的執法案例很少,沒有經驗可供借鑒,所以基層人員覺得監管有困難,動力不足,有排斥心理也很正常。2.2制標企業底數摸清難,導致監管方向。糊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我們深刻感受到規模企業對標準化工作還是重視的,往往都知道主動制定標準并公示,但是中小企業標準意識淡薄,主體責任感不強,促進作用不大。企業標準公示后監管部門只對公示的企業標準情況知曉,而很多企業的產品是無標或亂標生產,但由于不公示,我們就很難掌握情況。企業產品更新換代又頻繁,標準更新不及時等種種原因導致制標企業數這個龐大的底數很難摸清。監管人員可以監管公示標準的企業,而沒有公示的企業無法及時監管,若恰好這些企業標準出現了問題,這個責任讓基層人員承擔的確有點冤。2.3標準內容合格判定難,導致監管落地難。國家市場監管局2019年剛剛出臺了企業標準隨機抽查指引,江蘇省市監局在2018年就啟動對全省的企業公示標準進行監督抽查。基層人員一直期望的監管方法雖已逐步出臺,但是能否真正落地發揮實效還需要更加全面和長期的思琢。因為對企業標準監管最困難的就是對標準內容的判定,由于標準是技術文件,涉及各行各業的指標參數,即使有很好的抽查方案,可是基層監管人員對抽到的標準質量如何判定仍一籌莫展,監管實效自然無法體現。2.4監管后期處理制度缺,導致監管實效低。對企業標準的監管最終目的是希望可以警醒經營業主負起主體責任,按標生產,嚴把產品質量關。所以監管的實效是我們最關心的,即使我們可以看懂標準,分析出合格與否,但是后期處理懲戒執行不好,監管實效必定無法發揮。新標準化法主要以民事懲罰為主,威懾力確實不大。而在實踐中我們已發現監管人員發送整改通知書后,很多企業自以為聰明把標準作廢,認為只要不公示就無法抽查到,以此逃避責罰;或者有的企業的確整改了重新公示標準了,但是標準質量如何,我們是否需要再進行一輪復查等等。針對這些問題我們依然缺乏妥善的后處理制度,我們把不合格的標準找出來可能很容易,但是要糾正錯誤,讓標準變成合格,產品質量達到標準要求才是最終目的,也是最困難的。

3企業產品標準監管有效推進的對策和建議

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示的制度已經立法,無論企業能否適應,這都將成為未來市場化放開搞活企業標準的主方向。雖然困難重重,可是監管責任不能忽視,我們必須要結合實際,指導幫助企業在標準上下功夫,履行好我們的職責同時,更多地是希望通過我們的監管可以促進企業更快更好發展。3.1加強宣傳培訓,夯實監管基礎。宣傳和培訓是兩方面的,一方面是要對企業,另一方面是對基層監管工作人員。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有義務加強對企業的宣傳和培訓,但是企業標準主體責任在企業,標準好與壞,最后受益受害的也是企業,所以企業內部自身的培訓和強化才是關鍵。企業負責人必須建立內部培訓機制,將標準化作為常態化工作之一?,F在的企業知道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環保體系,卻很少建立標準體系。江蘇南通港閘區已首創企業標準總監制度,配置標準化工作第一責任人。這可以成為企業發展的大趨勢,標準必須成為企業的習慣,管理和培訓要深入人心。標準工作專業性較強,基層人員常埋怨培訓太少。確實省、市級對基層人員開展的高水平培訓幾乎沒有。縣級市一般只是自家標準科對基層人員做一些業務輔導,這遠遠不夠,基層人員不僅需要書面的知識培訓,更需要的是實踐培訓,案例交流等。希望可以走出去觀摩互相學習經驗,或者是開展一些實踐大練兵的活動,這才是真正對監管人員有實際意義的培訓。3.2引進專家機構,協助監管到位。當前,市場主體數量大幅增長,各領域監管壓力巨大,基層人員又極少,此時引智借力,發揮第三方機構在監管執法中的作用,無疑已成為各級行政執法部門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國家市場監管局2019年出臺的企業標準隨機抽查指引中明確提出“鑒于企業標準技術性強、專業性強、涵蓋領域廣,市場監管部門可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或聘請專家開展檢查工作”。所以我們需要的是積極開展調研,掌握省內或省外第三方機構情況,或者是通過類似公開招募的方式聘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教授、工程師作為專家。以協議、合同、聘書等方式來達成合作關系,確保他們對抽查到的標準評定負責。但是基層人員必須注意第三方只是為了給執法機關提供輔助決策,協助作用,不論引入何種第三方機構,執法機關都必須是主體。3.3完善政策制度,助推監管實效。近年來,江蘇省作為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出臺了很多政策,以高質量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也逐步在實現。但是縣級市普遍沒有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政府重點工作中,出臺的優惠扶持政策較少??h級市工業企業水平普遍較弱,有些規上企業雖然知道標準好,但激勵政策的缺失很難讓龍頭企業走出去。中小企業更是缺乏動力。針對企業產品標準抽查工作,縣級政府可出臺相應的實施意見、抽查方案、抽查不合格企業黑名單公示制度等讓企業廣泛知悉重視該項工作。同時可制定對省市級抽查合格的企業給予獎勵的政策。為引進專家人才協助監管工作,為抽檢產品質量確保標準實施到位,財政可否統一給予配套的勞務、評審、抽樣檢測費用等等。一套完善的政策制度建設是企業標準監管工作持續有效實施的保障。3.4強化聯動合作,保障監管常態。基層執法人員在對企業產品標準進行監督抽查時不能單純只看標準,雖然標準的監管只要對標準認定負責,可是最終企業是不是按標準執行,產品質量是不是合格才是關鍵。標準不合格可以修改完善,但是標準再完美,企業不按標準執行,那監管也是無意義的。所以在抽查標準的時候可以聯合質量科、質檢所等對產品進行抽檢。發現不合格標準時,同時要對產品抽檢,治標也要治本。能否建立一種聯合監管長效機制,通過查標準來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又通過對不合格產品質量的懲處倒逼企業嚴格制定并執行相關標準。對企業標準合格,產品質量也特別好的企業就可以鼓勵其再提升,積極采用國際、國外先進標準,乃至制定國際標準。企業標準監管工作不是一個新工作,但卻是一個新挑戰,我們要讓監管落地落實還需要更多的思考,未來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希望標準化同仁共同學習交流探討。

作者:楊舒雅 單位: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