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倫理精神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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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倫理精神分析論文

內容提要:馬克思指出人民的報刊應該具有為人民的一種倫理精神,這種精神宛如現代荊棘叢中的玫瑰,也宛如綻放的薔薇及其發散的芬芳。媒體的“真正的倫理精神”作為一種具有超越性、引領性的應然與實然相共生之道德品質或德行,應當具有:求是精神;正義精神;仁愛精神;勇敢精神;自由精神——這些倫理精神既有自足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它能有效地推動社會生活、社會文明的前進與進步,也服務于自身的發展與完善。持守和引領這些倫理精神的現代新聞媒體(媒體組織、媒體人士),才可謂“現代荊棘叢中一朵倫理精神的玫瑰花”,并為民眾所贊賞和砥礪,且長久贏得民心與市場以及歷史地位。

關鍵詞:媒體;組織;人士;倫理精神;自由;正義;仁愛

1842年12月31日,馬克思在《“萊比錫總匯報”在普魯士境內的查封》一文中說:“人民知道,報刊盡管受到敵意和輕率的毒素的毒害,但報刊的本質總是真實的和純潔的,這種毒素會在報刊的永不停息的滾滾激流中變成真理和強身健體的飲料。人民知道,它的報刊為它擔當了各種罪過,并準備為它和它的榮譽忍受一切屈辱;它的報刊正在拋棄傲慢的外表以及自滿和武斷,成為現代荊棘叢中一朵倫理精神的玫瑰花?!盵1]

1843年,馬克思又在《“萊比錫總匯報”的查封和“科倫日報”》一文中說:“在人民報刊正常發展的情況下,總合起來構成人民報刊的實質的各個分子,都應當(起初是單個地)表現出自己的特征……只有在人民報刊的各個分子都有可能毫無阻礙、獨立自主地各向一面發展并各成一行的條件下,真正‘好的’人民報刊,即和諧地融合了人民精神的一切真正要素的人民報刊才能形成。那時,每家報紙都完全會體現出真正的倫理精神,就像每一片薔薇花瓣都表現薔薇的特質并發散出薔薇的芬芳一樣?!盵2]

馬克思很早就提出了新聞報刊必須具有某種“倫理精神”的重要學術思想,“倫理精神”這個詞,也因之成為對新聞媒體進行哲學考察或道德審視的基本概念。當然,“倫理精神”表達的未必是事實敘述,而是具有價值敘述的成分,或是“事實希望”的敘述——因為倫理的社會生活之實際內容或“倫理”、“道德”之詞所指稱的語義世界的內容,它本來就有“實然”(tobe)與“應然”(oughttobe)的雙重性。換言之,“倫理精神”是一個超越性的概念,是一個引領性的概念,它“更多的不是對‘存在’的描述與探究,而是對‘超越’的描述與探究;如果硬要說它們也敘述和探究‘存在’,那么這個‘存在’也只是‘超越性的存在’即思想性的人事存在或人之存在而已”[3]。

明乎此,那么報紙、期刊等文字圖象的平面媒體,廣播、電視等聲音圖象媒體以及現在新興的網絡媒體等,它們的運作以及組織體中工作人員于具體新聞業務的從事方面,又究竟需要哪些基本的“倫理精神”呢?尤其是作為新聞采集、編輯、傳播的新聞自然人(相對法人組織而言),他們應該具有哪些優秀的“倫理精神”或向哪些優秀的“倫理精神”靠攏呢?——恩格斯說“總是需要新聞,需要前所未有的消息”[4],但顯然新聞媒體這種組織或行業以及該組織或行業的從業人士(即媒體組織和媒體人士),是有區別于其他組織或行業以及其組織與行業的從業人士的;現代新聞媒體在社會生活與社會進步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角色的地位,決定了現代社會生活所不缺少的媒體組織以及媒體人士所應具有的“倫理精神”的具體內容,這種超越性、引領性的具體“倫理精神”無論對媒體組織、媒體人士自身的發展以及社會文明的演進,無疑都具有重大的價值與意義。

一、求是精神與報道真相

所謂“求是精神”,就是媒體組織與媒體人士,在新聞工作中應當秉承求真務實的倫理原則,客觀真實地報道所發生的事件。尊重事實,無疑是新聞工作者的第一倫理責任,也是媒體組織與媒體人士必須具有的第一倫理精神;這一原則和精神都不具備,以至編造杜撰或片面取材或夸大報道或刻意隱瞞事實,那么這么媒體組織與媒體人士,就宛如醫院與醫生違背“救死扶傷、祛苦去痛”的倫理責任及倫理精神一樣,都屬于極端嚴重的道德缺失。

馬克思曾多次強調新聞報刊要用事實說話,要把“我們的全部敘述都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并且竭力做到只是概括第表明這些事實”[5]。他在《好報刊和壞報刊》一文問:“究竟什么樣的報刊(“好的”或“壞的”)才是‘真正的’報刊?誰是根據事實來描寫事實,而誰是根據希望來描寫事實呢?誰在表達社會輿論,誰在歪曲社會輿論呢?因此,誰應該受到國家的信任呢?”[6]所以,在新聞報道方面,嚴格說來媒體組織與媒體人士都必須具有一種歷史精神,這種精神就是自己的報道必須忠于事件的歷史過程或歷史事實。

1902年10月2日梁啟超在《新民叢報》第17期發表《敬告我同業諸君》一文,他說:“西哲有言:‘報館者現代之史記也?!手未藰I者不可不有史家之精神。史家之精神何?鑒既往,示將來,導國民以進化之途徑者也。故史家必有主觀客觀二界,作報者亦然。政府人民所演之近事,本國外國所發之現象,報之客觀也;比近事、察現象而思所以抽繹之,發明之,以利國民,報之主觀也。有客觀而無主觀,不可謂之報。主觀之所懷抱,萬有不齊,而要之以向導國民為目的者,則在史家謂之良史,在報界謂之良報?!盵7]

媒體人士故意歪曲或隱瞞或夸大事實的新聞事件多有發生[8],其中不少這類重大新聞事件已造成嚴重的社會后果并觸犯刑律。比如包括四名新華社記者在內的11名記者收受當地黨政官員和非法礦主的賄賂而故意隱瞞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縣38名礦工罹難之特大礦難真相的案例[9]。至于非故意導致報道與事實真相大相徑庭的例子,典型的就是1989年美國的農藥恐慌事件,該事件僅對智利的水果出口就造成價值1500萬美元的水果滯留智利碼頭,20000名智利食品工人被迫失業,20000名工人則被安排做一些暫時性的工作,這種不符合事實真相而誤導民眾的新聞,所造成的社會損失相當慘重[10]。

二、正義精神與主持公道

與2002年山西繁峙特大礦難事件發生后首先有相關記者居然“協同”隱瞞事實真相遮蔽事件過程不同,2001年7月17日廣西南丹“7·17”特大礦井事故(造成81人礦工死亡)、2004年3月23日陜西西安“寶馬彩票案”、2004年河北邯鄲“6·3礦難”事件,雖然同樣有單位或組織千方百計隱瞞受害者真相乃至千方百計阻止新聞媒體采訪,但卻在群眾的舉報下被媒體跟蹤追擊,最后將真相公之于世,大白天下。隱瞞真相、制造假象以及阻撓和妨礙新聞媒體采訪和報道的責任人,最后都受到了相關的刑事責任,隱瞞事故真相的主謀廣西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則被法院判處極刑……

馬克思指出:“如同生活本身一樣,報刊始終是在形成過程中,在報刊上永遠也不會有終結的東西。它生活在人民當中,它真誠地和人民共患難、同甘苦、齊愛憎。”[11]因而,媒體組織與媒體人士秉承正義與公道,是新聞報道求真務實、客觀全面這一原則之后的第二大原則。試想,如果媒體組織與媒體人士不分是非、顛倒黑白,豈不可以包庇隱瞞乃至助紂為虐?正是在這個層面上,秉承正義與公道對重大事件或事件真相予以深入而準確地報道,已經成為現代新聞媒體的基本社會責任;它能通過客觀真實的報道,在新聞傳播中通過與民眾的結合,發揮監督強者、揭露黑暗、弘揚正義的社會功能,以至在美國新聞媒體居然稱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美國政體的第四權”[12]。當然,馬克思也曾說“報紙是作為社會輿論的紙幣流通的”,“它是廣泛的無名的社會輿論的工具,它是國家中的第三種權力”[13]。

梁啟超在1896年8月9日發表《論報館有益于國事》一文,他說中國社會落后與不發展,乃是因為“上下不通”、“內外不通”等,所以“中國受侮數十年,坐此焉耳”。他在《清議報敘例》中提出《清議報》應“為國民之耳目,作維新之喉舌”;在《敬告我同業諸君》則認為報刊輿論當“代表國民公意以為公言者也”;“若報者能以國民最多數之公益為目的,斯可謂真善良之宗旨焉矣?!彼f:“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報館其導端也。無耳目,無喉舌,是曰廢疾……上有所措置,不能喻之民,下有所苦患,不能告之君,則有喉舌而無喉舌。其有助耳目、喉舌之用,而起天下之廢疾者,則報館之為也?!庇谑撬恢鲝埿侣剤罂橅臼辣住贤ㄉ鐣?,所謂“閱報愈多者,其人愈智;報館愈多者,其國愈強。曰:惟通之故?!盵14]

馬克思說:“人民的信任是報刊賴以生存的條件,沒有這種條件,報刊就會完全萎靡不振?!盵15]近年來,以央視《焦點訪談》、廣州《南方周末》為代表的一批輿論監督欄目、報刊在各地紛紛興起,新聞媒體對社會的輿論監督功能得到了加強,一些記者則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良知,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對一些嚴重的社會問題或事件進行探訪和報道。2003年發生在廣州“孫志剛案”,如果沒有記者的報道與呼吁,孫志剛或無非又是一冤死鬼而已。大學畢業生孫志剛因無暫住證而被警方拘留、毆打和收容以致傷勢過重致死的事件,遭《南方都市報》等一批記者進行揭露,并痛斥有關部門隱瞞事實、拒絕各報記者申請旁聽的行徑。媒體的報道遂引起中央和廣東省委的重視,經過偵察和審判,主要罪犯被判死刑,23名政府官員或被撤職或受處分。同年6月22日,國務院宣布取消國內所有收容站,實施了21年的收容遣送制度,終于因媒體對非正義的暴光和對正義的呼吁而宣告廢止??梢?,媒體在揭露和終結這一制度性的非正義方面,立下了汗馬功勞。

三、仁愛精神與惻隱之心

孟子說:“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于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納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于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保ā睹献印す珜O丑上》)“孔子貴仁”(《呂氏春秋·不二》),并說“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雍也》)?!叭收咭云渌鶒奂捌渌粣郏蝗收咭云渌粣奂捌渌鶒邸保ā睹献印けM心下》),仁者應當“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所謂“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類度類”(《荀子·非相》)和“善推其所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說“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強調了“不忍人”的“怵惕惻隱之心”是一個正常社會人所當具有的德性與品行;如果沒有這種惻隱仁愛之心,那么他連基本的道德屬性都不具有——“非人也”。那么,對于梁啟超和馬克思所謂作為公眾“耳目”和“喉舌”的媒體組織以及媒體人士,又是否應秉承一種仁愛精神與惻隱之心呢?——震驚世界的凱文·卡特自殺案,也許會在這一問題予我們以深刻的啟示。獲1994年美國普利策新聞特寫攝影獎的南非攝影師凱文·卡特,1994年7月27日一氧化碳自殺于自己的汽車內,享年33歲??ㄌ芈劽澜缫约捌渥詈笞詺⒌闹饕桑褪?993年他攝于非洲蘇丹并發表在1993年3月26日《紐約時報》上的那副凄慘照片——《饑餓的小女孩》。

照片上是一個瘦得皮包骨頭的蘇丹小女孩,她在前往食物救濟中心的路上再也走不動了,趴倒在地上。而就在不遠處,蹲著一只碩大的禿鷹,正貪婪地盯著地上那個黑乎乎、奄奄一息的瘦小生命,等待著即將到口的“美餐”。那張照片傳遍世界后,人們在寄予非洲苦難人民巨大的同情和憐憫的同時,更加關注那個小女孩的前后命運,成千上萬的人打電話給《紐約時報》,詢問小女孩最后是否得救。而與此同時,來自各方的批評也不絕于耳,甚至是在卡特獲普利策獎之后,人們紛紛質問:身在現場的卡特為什么不去救那個小女孩一把?就連卡特的朋友也指責說:他當時應當放下攝影機去幫助那個小女孩。

在客觀真實地報道人們的不幸與理當力所能及地仁慈求助被報道的不幸者之間,在新聞職業與人類普遍良知與良心之間,凱文·卡特陷入了急劇的沖突。顯然,卡特并不是象魯迅先生所說的那樣要“制造并賞玩別人的苦痛”(《墳·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或“以殘酷為樂、丑惡為美”(《熱風·隨感錄四十二》),事實上卡特本人幾乎從一開始便處于劇烈沖突的心靈痛苦之中。他在搶拍完之后,實在不愿再把那個極端對立、極其冷酷的場面再看下去,于是他把禿鷹轟走了。過了一段時間,他看到那個小女孩用盡所有力氣爬起來,重新艱難地向救濟中心挪動……望著小女孩的身影,卡特內心充滿了矛盾、愧疚和痛苦。他在一棵樹旁坐了下來,一邊抽著煙,一邊淚流滿面。后來,他曾對人說:“當我把鏡頭對準這一切時,我心里在說‘上帝??!’可我必須先工作。如果我不能照常工作的話,我就不該來這里?!盵16]

正是因為無法忍受外界公眾的譴責與自己內心的道德困惑以及由此而來的愈來愈強烈的精神壓力,卡特在獲得大獎僅3個月后便走上了不歸路——人們在他自殺的汽車座位上找到一張紙條:“真的,真的對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遠遠超過了歡樂的程度。”——所以,在及時、客觀地報道與仁慈與惻隱的人類道德之間,在報道者與被報道者之間,在報道者與廣大接受媒體信息的受眾之間,蘊涵了復雜的倫理關系與深刻的道德沖突;而卡特,也只有選擇自殺,來了結這種沖突以及這種沖突予他內心的煎熬。所以千龍新聞網上《凱文·卡特之死震撼人類心靈》一文的作者最后說:“對于卡特這樣的人,我一直致以深深的敬意。他們的可敬,我想可以用一個詞概括:博愛,真誠的博愛?!盵17]

無獨有偶,與卡特拍攝《饑餓的小女孩》相類似,福建《東南快報》記者柳濤2005年05月10日在該報及新華網發表的一組腳踩自行車的市民雨中栽倒在路中水坑的照片,引起了讀者的爭論,不少人指責記者不首先預告行人規避危險反而一旁等待時機進行攝影報道。CCTV《社會記錄》欄目5月20日22:05也為此制作播出了節目《守坑者說》,新聞記者的“職業工作—做人良心”之間的問題,被尖銳地提出來。如果說卡特的作品《饑餓的小女孩》所暴露的苦難與悲慘不僅揭示了人類自身的悲劇并旨在喚起人們的惻隱與仁愛之心,而且導致了作者自身的罪感煎熬;那么美聯社南越記者黃功吾1972的《火從天降》和英國記者邁克·威爾斯1980年的《手——烏干達旱災的惡果》等,則主要通過作品所暴露的人間苦難與悲慘來揭示了人類自身的悲劇并喚起了人們的惻隱與仁愛之心……

戴震說:“仁者,生生之德也。‘民之質矣、日用飲食’,無非人道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而與天下共遂其生,仁也?!保ā睹献幼至x疏證》卷下)張載則說:“以愛己之心愛人則盡仁?!保ā墩伞ぶ姓罚┯终f:“民吾同胞,物吾與也?!保ā墩伞でQ》)??鬃印⒚献?、荀子都主張仁者“愛人”,所以不僅要“君子諱傷其類也”(《史記·孔子世家》)和“無傷是乃仁術也”(《孟子·梁惠王上》),而且當“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雍也》)——盡管報道者的良知與良心可能背負罪惡或過錯,但正是出于一種仁愛和慈悲,正是為了促涌人們的仁愛與慈悲,也正是為呼吁人間的公正與和平以及美好,所以新聞媒體要及時而準確地把人間所發生的苦難與悲慘恰當地反映給讀者、給民眾,這是新聞媒體之所以偉大和高尚的原由之一。而這種苦難與悲慘的報道給采集記者自身的傷害,則是一位仁愛與慈悲的新聞工作者所難以避免的職業困境。

四、勇敢精神與社會批評

馬克思曾經指出:“報刊按其使命來說,是社會的捍衛者,是針對當權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無處不在的耳目,是熱情維護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萬應的喉舌?!盵18]他和恩格斯說:“報紙的最大好處,就是它每日都能干預運動,能夠成為運動的喉舌,能夠反映出當前的整個局勢,能夠使人民和人民的日刊發生不斷的、生動活潑的聯系?!盵19]——而“人民報刊的必然性”自然當是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達者,“它生活在人民當中,它真誠地和人民共患難、同甘苦、齊愛憎。它把它在希望與憂患之中從生活那里傾聽來的東西,公開地報道出來;它尖銳地、激情地、片面地(像當時激動的感情和思想所要求的那樣)對這些東西作出自己的判決。”[11]。

馬克思說:“報刊的義務正是在于為它周圍左近的被壓迫者辯護”[20],在《給“總匯報”編輯的信》中馬克思又說“揭發招搖撞騙的職責”“在我看來是報刊的首要職責”[21]。正是因為秉承求實、正義、仁愛的原則與精神,所以社會也賦予了媒體組織及媒體人士應具有“勇敢”的精神,對社會丑惡或不公正展開批評與批判,從而促進社會生態的秩序化與文明化,梁啟超謂之“喉舌之用”與“向導國民”。故馬克思說“在報刊上,治人者和治于人者同樣可以批評對方的原則和要求”,應該允可“作為理智的力量”的公民“在權利平等的情況下進行這種批評”[22]。當然,這種批評包括與政府在內的所有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之行為或現象的批評。這種批評,媒體必須具有勇敢的品質與立場,故馬克思說“有了獨具風格的關于戰事的文章,就能夠在倫敦至少多獲得五十家訂戶”[23]。此可見富有批判性、戰斗性的媒體于人民的吸引力與意義。

2005年1月18日中新社轉發法新社報道說,國際記者協會當天公布的報告顯示2004年共有129名記者因公殉職,并指出伊拉克、菲律賓是記者工作的最危險區域。報告還指出對比2003年93名記者因公殉職的記錄,在戰地工作和進行腐敗調查記者的日漸成為攻擊目標。另據俄羅斯新聞社2005年5月18日的報道:阿拉伯記者聯合會當天發表聲明稱,自2003年3月伊拉克戰爭爆發以來,已有100名記者不幸在這個國家喪生[24]。戰地記者在十大危險職業中排行第三,但對記者來說,比流彈更為危險的,是那些罪行遭到媒體揭露的黑惡勢力,他們惱羞成怒或懷恨在心而伺機報復。據統計,在1992-2001年的10年間,共有389名記者因公殉職,其中有79.6%是遭黑惡勢力報復而被害的;而遭報復遇害的298名記者中,有53人生前曾接到過死亡威脅[25]。

所以,與“有償新聞”、“媒體權力尋租”等違反新聞倫理的現象相反,大量冒著生命危險以及其他代價而勇敢地采訪和報道社會事件而將社會丑惡以及相關犯罪嫌疑人公之于眾的良好現象,也不斷涌現出來。在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就是被媒體評為“二○○二年度中國傳媒杰出人物”的《中國經濟時報》高級記者王克勤。近年來,他先后推出了震驚海內外的《北京出租車業壟斷黑幕》、《蘭州證券黑市狂洗“股民”》、《公選“劣跡人”引曝黑幕》、《甘肅回收市場黑幕》等一系列揭黑性的深度調查報道,僅2001年因他的筆而被送進監獄的黑惡分子就達160多人,黑社會組織甚至放言懸賞500萬元要他的人頭的,被譽為“中國的林肯、斯蒂芬斯”[26]。

1925年11月3日,魯迅在《熱風·題記》中深刻地寫到:“我以為凡對于時弊的攻擊,文字須與時弊同時滅亡,因為這正如白血輪之釀成瘡癤一般,倘非自身也被排除,則當它的生命的存留中,也即證明著病菌尚在?!薄谶@個意義上,媒體就勇敢地充當了社會瘡癤的“手術刀”,無情而有情、有情而無情地“時時解剖”它們;它既支撐了民眾的知情權,也捍衛了社會正義與人間公道,更彰現了新聞記者們的德性的光輝與情感的深厚……五、自由精神與無傷原則

1843年1月3日,馬克思在《“萊比錫總匯報”的查封和“科倫日報”》一文中說:“要使報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不應該從外部施加任何壓力,必須承認它具有連植物也具有的那種為我們所承認的東西,即承認它具有自己的內在規律,這些規律是它不能而且也不應該由于專橫暴戾而喪失掉?!盵2]馬克思這句話,揭示了報刊媒體所具有的內在規律性以及其內在規律所決定的內在品質,而自由精神,則是媒體倫理精神又一重要的內容:“自由出版物的實質,是自由所具有的英勇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質。”[27]

梁啟超在1901年12月21日《清議報》第100期撰文說:“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此三大自由者,實惟一切文明之母,而近世種種現象皆其子孫也?!彼运鲝埿侣剤罂敒橹螄鳎驗椤皻W美各國這大報館,其一言一論,動為全世界人之所注視,所聳聽。何以故?彼政府采其議為政策焉,彼國民奉其言以為精神焉”[28]。故而,自由之思想言論的自由出版,對于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恩格斯說:“如果禁止報刊報道它所目睹的事情,如果報刊在每一個有分量的問題上都要等待法庭的判決,如果報刊不管事實是否真實,首先得問一問每一個官員——從大臣到憲兵,——他們的榮譽或他們的尊嚴是否會由于所引用的事實而受到損傷,如果要把報刊置于兩者擇一的地位:或是歪曲事件,或是完全避而不談,——那末,諸位先生,出版自由就完結了。”[29]

1927年,撰寫《中國報學史》的戈公振明確指出,真正的輿論,是民主政治環護之下的“公正意志”——“民主政治,根據于輿論;而輿論之所自出,則根據一般國民之公共意志”、“言論自由,為報界切膚之問題,此問題不解決,則報紙絕無發展之機會!”而“擁護言論自由,實亦國民之天職也!”[30]梁啟超在《新民說》第九節“論自由”中則說:“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無往而不適用者也?!盵31]又說:“夫報之所以有益于人國者,謂其持論之能適應乎時勢也;為其能獨立而不倚也;謂其能指陳利害,先乎多數人所未及察而警告之也;謂其能矯正偏頗之俗論而納諸軌物也;謂其能補多數人常識所未逮,而為之饋貧糧也;謂其能窺社會心理之微,針對發藥而使之相說以解也;謂其對于政治上能為公平透亮之批評,使當局有所嚴憚也;謂其建一議發一策,能使本國為重于世界,四鄰咸知吾國論所在而莫敢余侮也?!盵32]

可見,自由與獨立的社會空間,是媒體生存的基本條件;而自由與獨立,也是媒體必須具備的基本倫理精神。那么,這里有兩個問題:一是自由是否會導致偏激反而違背事實真相?二是自由是否會導致對其他人的權益侵害?——在理論上,自由是或許可以導致偏激的,然而在總體上,真正的開放性的自由導致的不是偏激,而是真相。馬克思在1843年的《摩塞爾記者的辯護》一文中說:“只要報刊有機地運動著,全部事實就會完整地被揭示出來。最初,這個完整的事實只是以同時發展著的各種觀點的形式出現在我們面前,這些觀點有時有意地,有時無意地揭示出現象的某一方面。但是歸根到底,報紙的這種工作只是為它的一個工作人員準備材料,讓他把材料組成一個統一整體。報紙就是這樣通過分工……一步一步地弄清全部事實的”[33]他說“具有公民的頭腦和市民的胸懷的補充因素就是自由報刊”,而“自由報刊”則“是作為理智的力量,作為合理的觀點的體現者”[34]。梁啟超與馬克思的觀點相同,他說:“雖稍偏激而不為病,何也?吾偏激于此端,同時必有人偏激于彼端以矯我也,又有人焉執兩端之中以折衷我者,互相倚,互相糾,互相折衷,而真理必出焉。”[7]

至于第二個問題,梁啟超《新民說》說得好:“自由之界說曰:‘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為界。’”[32]孟德斯鳩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盵35]洛克說:“哪里沒有法律,那里就沒有自由……但是自由,正如人們告訴我們的,并非人人愛怎樣就可怎樣的那種自由。”[36]1789年法國制憲國民會議通過的《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宣言》第四條明確說:“自由就是指有權從事一切無害于他人的行為;因此,每一個人自然權利的行使,只以保證社會上其它成員能享有相同的權利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決定之?!钡谑粭l又宣稱:“自由傳達思想與意見乃是人類最為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每一個公民都可以自由地從事言論、著作與出版,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仍應就于此項自由的濫用負擔責任。”[37]

自由未必導致“無法無天”,因為真正的自由是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以及權益為前提的,而這一點已為各國政治法案以及法律制度所確認和規定?;诖?,媒體組織以及媒體人士,在新聞采訪報道中,并不能以“自由”名義侵犯被報道者的權益,這些權益包括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比如在報道一些社會弱勢群體或受他人侵犯而處不幸的人士時,新聞媒體就務必在報道的時候保護弱勢群體或受害者的隱私,不能將他們——尤其婦女和青少年——具體的姓名、住址、肖像等身份標志報道出來,否則目的旨在揭露社會黑暗、保護弱者的報道就會反過來傷害被報道者,讓他們更加無法生存下去[38]。至于新聞報道要保守國際機密啊,要不妨礙司法程序啊,要不破壞邦交關系啊,就更贅言了??傊纫葱l媒體的自由與獨立,也要防范媒體在新聞報道中侵害他人或國家的合法權益——無傷害、非侵擾的媒體自由,才是媒體“倫理精神”在“自由”這一尺度上的真正要義。注釋:

[1]馬克思:《“萊比錫總匯報”在普魯士境內的查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88頁。

[2]馬克思:《“萊比錫總匯報”的查封和“科倫日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89-190頁。

[3]林桂榛:《儒學的世界性與世界性的儒學》,2004年12月28日《光明日報》第8版。

[4]恩格斯:《謝林:基督哲學家》,《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88頁。

[5]馬克思:《摩塞爾記者的辯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版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23頁。

[6]馬克思:《好報刊和壞報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91頁。

[7]梁啟超:《敬告我同業諸君》,《飲冰室合集》第4冊,中華書局,1989年。

[8]于澤遠:《中國掀起新聞“打假”運動》,2005年06月26日新加坡《聯合早報》。

[9]王洪偉:《山西繁峙礦難11名記者采訪過程中受賄內幕》,2003年10月08日《東方早報》。

[10]克利福德·克里斯蒂安:《媒體倫理學:案例與道德論據》,蔡文美等譯,華夏出版社,2000年,第89-90頁。

[11]馬克思:《“萊比錫總匯報”在普魯士境內的查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87頁。

[12]尼可拉斯·約翰遜:《媒體:美國政體的第四權》,見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所編《美國參考》,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1/media1.htm

[13]馬克思、恩格斯:《國際述評(三)》,《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523頁。

[14]梁啟超:《論報館有益于國事》,《飲冰室合集》第1冊,中華書局,1989年。

[15]馬克思:《摩塞爾記者的辯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34頁。

[16]《凱文·卡特之死震撼人類心靈》,原載千龍新聞網,作者不詳,轉引自新浪文化,2003/04/10,/s/2003-04-10/32024.html

[17]《南京大屠殺》一書作者華裔女作家張純如2004年11月9日自殺身亡于美國加州,她的死實際上與作者內心的罪感焦慮是有關系的,參見孫隆基《什么殺害了張純如?是正常人類難以忍受的殘暴》(《南方周末》2004/12/24)及《〈南京大屠殺〉作者自殺之前:一直生活在恐懼中》(《信息時報》2004/11/16)。

[18]馬克思:《“新萊茵報”審判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1961年,第275頁。

[19]馬克思、恩格斯:《“新萊茵報。政治經濟評論”出版啟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1965年,第3頁。

[20]馬克思、恩格斯:《“新萊茵報”審判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1961年,第277頁。

[21]馬克思:《給“總匯報”編輯的信》,《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1964年,第755頁。

[22]馬克思:《摩塞爾記者的辯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31頁。

[23]馬克思:《馬克思致恩格斯(1859年5月24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21頁。

[24]付華一:《伊拉克戰爭爆發以來記者死亡人數已達百人》,國際在線(中國國際廣播電臺),2005/05/19,/7383/2005/05/19/1485@552946.htm

[25]李東航:《記者:危險的職業》,《軍事記者》2003年第03期,總第506期。

[26]新浪文化:《搜狐新聞月度人物:王克勤》,/29/15/subject206901529.shtml

[27]馬克思:《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一篇論文)》,《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66-67頁。

[28]梁啟超:《本館第一百冊祝辭并論報館之責任及本館之經歷》,《飲冰室合集》第6冊,中華書局,1989年。

[29]馬克思、恩格斯:《“新萊茵報”審判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1961年,第285頁。

[30]轉引自胡興榮:《新聞哲學》第十一章,新華出版社,2004年。

[31]梁啟超:《新民說》,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

[32]梁啟超:《京報增刊國文祝辭》,《飲冰室合集》第12冊,中華書局,1989年。

[33]馬克思:《摩塞爾記者的辯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11頁。

[34]馬克思:《摩塞爾記者的辯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31頁。

[35]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63年,154頁。

[36]洛克:《政府論》(下冊),商務印書館,1981年,第36頁。

[37張宏良、金瑞德:《改變人類命運的八大宣言》,中國社會出版社,1996年。

[38]蔡一平:《打拐報道中的新聞倫理》,2004年11月09日《中國婦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