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宗教法制的建設

時間:2022-08-25 0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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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宗教法制的建設

宗教事務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國宗教界和宗教工作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是我國宗教事務管理走向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

我國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宗教事務的法制建設。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就著手宗教事務立法的調研和探索。1994年,國務院頒布了《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宗教事務條例》施行后廢止)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兩個宗教方面的單項行政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相繼頒布和制定了地方性宗教法規,使宗教事務的管理逐步實現了制度化、法律化、規范化。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發展,宗教事務方面出現了許多新情況、面臨許多新問題,現行的法規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急需制定一部綜合性行政法規,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調整和規范,《宗教事務條例》的頒布實施因此應運而生。

中國共產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同我國宗教實際相結合,逐步形成了一整套關于黨在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工作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并成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冷戰結束后,國際政治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根據我國改革開放的實踐,黨和國家審時度勢,從工作全局的高度,對宗教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極大地豐富了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和黨的宗教政策。近年來,中央正確處理了寧夏西吉、山東陽信等重大事件,在班禪轉世問題上取得了同達賴集團斗爭的勝利;取得了同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斗爭的勝利。支持藏傳佛教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支持天主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原則,推進民主辦教;支持基督教開展神學思想建設;支持伊斯蘭教開展解經等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創造性地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也積累了許多重要經驗。這些重要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可以用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保持下去。實踐證明,通過宗教立法,把黨和政府對宗教問題的主張和人民的意愿變為國家意志、社會準則,是確保宗教政策得到貫徹落實的有效途徑,也是在新形勢下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和確保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保證。

自上個世紀90年代初開始,政府有關部門加快了宗教立法工作的步伐,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從1999年開始進行《宗教事務條例》的調研和起草工作。宗教問題的特殊復雜性,要求不能就法規談法規,就條例談條例,而是要站得高一點,想得深一點,看得遠一點。通過系統地總結經驗,使條例的制定立意高遠,內涵深刻,在簡單明了的具體條文背后,要有深厚的理論依托和豐富的實踐基礎,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為此,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多次聽取了宗教界人士、信教群眾代表和宗教、法律、人權等方面專家學者的意見;多次征求了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央有關部門的意見;借鑒和學習了一些國家和地區有關宗教方面的法律?!蹲诮淌聞諚l例》的起草是一個集思廣益、深入論證、反復協商、統一認識的過程,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的權威和精神。

《宗教事務條例》作為我國宗教事務方面的綜合性行政法規,以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規范宗教事務管理為目的,將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仰宗教的公民在舉行宗教活動、開辦宗教院校、出版宗教書刊、管理宗教財產、開展對外交往活動等方面諸多權利,以法的形式確定下來,集中體現了黨和政府尊重和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立法宗旨,并按照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國家的要求,規范了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行為。

《宗教事務條例》從2005年3月1日起已經開始正式實施。要貫徹執行好《條例》,應從三方面入手。

一、宗教團體和信教群眾要模范遵守各項義務

《宗教事務條例》以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為根本目的。在起草制定的過程中,特別注意吸收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意見,反映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的普遍要求和愿望。但宗教團體和信教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蹲诮淌聞諚l例》規定,信仰宗教的公民與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應當相互尊重、和睦相處;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仰宗教的公民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宗教活動應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宗教事務條例》還規定,對利用宗教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要依法予以制止。這些規定與聯合國人權文書、公約的精神是一致的,與宗教界人士歷來愛國、護國、保國、報國的精神是一致的,因此,各宗教團體和信教群眾應認真遵循和積極貫徹。

二、各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

《宗教事務條例》是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幾十年來宗教工作實踐經驗的總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各地實際,認真總結現有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實施的經驗,同時依據《宗教事務條例》做必要的修訂?!蹲诮淌聞諚l例》是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管理宗教事務的法律依據,要管理好宗教事務就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同時,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有關方面,都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宗教事務條例》,把《宗教事務條例》真正落到實處。

三、依法管理與政策指導相結合

長期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逐步形成了一整套關于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得到了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的衷心擁護。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在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的同時,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以思想教育為手段進行政策指導的原則。宗教工作從根本上講是做人的工作,在貫徹《宗教事務條例》依法管理的同時,不能將我們多年形成的做群眾工作的優良傳統束之高閣,而應依法管理與政策指導并行并重,做深入細致的政治思想工作。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和信教群眾在思想信仰上相互尊重,在貫徹《宗教事務條例》上相互支持、相互協作,為維護宗教界的團結和社會的穩定而共同努力。

處理好宗教問題,做好宗教工作,關系到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關系到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的建設,關系到加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關系到我國的對外關系和國際形象。我們要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宗教工作,全面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創造和諧的社會氛圍,使廣大信教群眾與全國人民一道緊密地團結在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把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上來,做出宗教界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