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理學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22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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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是理學的集大成者,是少有的堪與孔孟相提并論的文化巨人。但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對他及他的學說的評價是很不公允的,同時也謬誤百出,其影響時至今日。有人一講到朱熹的學說,就是“客觀唯心主義”,就是“存天理,滅人欲”,就是為封建統治服務的工具。故而,筆者選擇了一些最能體現朱子理學精神的語句予以釋評,希望能對正確了解朱子思想有些裨益。朱子理學是一個博大精深的體系,固非片言只語便能闡明,但管中窺豹,能有一斑之見,便是筆者心愿。
一、宇宙之間一理而已
宇宙之間一理而已,天得之而為天,地得之而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間者,又各得之以為性,其張之為三綱,其紀之為五常,蓋皆此理之流行,無所適而不在。
——《讀大紀》(《朱文公論文集》卷七十)
這是整個朱子理學的出發點,即以“理”為宇宙的根本。朱熹承繼了二程(程顥、程頤)的“天理”說,對“理”作了全面系統的論述,從而開始了自己哲學體系的建構。他認為大千世界無不一理,世界就是理。有了理,則天為天,地為地,生于天地之間的萬物,包括人這才有了他們的稟性(本然之性),而對人的性情予以調理的“三綱五?!弊匀灰渤闪撕稀袄怼钡恼宫F。因此,理運行于整個世界,無所不適,無所不在,人及其一切所為均必須合乎之。
也正因為朱熹的這種本體論認識,朱子理學一直被冠之為“客觀唯心主義”。世界本體乃一非“物質”的“理”,從這一點出發,將其納入“唯心”一列,確實也不為過。
但筆者以為,從孔子的“禮”到朱子的“理”是一種巨大的進步。中國歷代圣賢的學說在社會作用上,很大程度是在試圖約束統治者。中國“神”的觀念過早崩潰(商周時期),使得統治者沒有了“神”的約束,孔子尋來了“禮”,但禮幾乎完全屬于道德的規范,對“不自覺”的君王沒有任何作用。而朱子的“理”則是從本體論出發來進行建構的,世界的本源都是它,其規范作用也就顯得大多了。因此,我們說,朱子建構的“天理”能夠高懸于封建專制君主的冠冕之上,在當時的社會,這無疑具有進步意義。
二、理與氣合
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
——《答黃道夫》(《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
天下未有無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
——《朱子語類》卷一
有是理而后有是氣,有是氣則必有是理。
——《朱子語類》卷四
有是理便有是氣,但理是本……
——《朱子語類》卷一
人之所生,理與氣合而已。
——《朱子語類》卷四
理與氣本無先后之可言,但推上去時,卻如理在先,氣在后相似。
——《朱子語類》卷一
在朱子理學中,幾乎與“理”一樣重要的概念即是“氣”,理與氣是不可分的。有這樣的理便有這樣的氣,天下沒有無理的氣,也沒有無氣的理,二者相依不得相離,大千世界,包括人便是理與氣相合而成的。
然而,它們絕不可以等同,二者是兩個迥然相異的概念:理是形而上的抽象本體,氣則是形而下的形象構成。
它們誰更重呢?當然是理,理是根本。在對兩者孰先孰后的認識上,朱子沒有簡單地當即給出回答,而是先說這本來是無有先后的,不過一定要推究的話,似乎應該是理在先,氣在后。
“氣”的觀念在中國古代哲學中,起源甚早,多被認定為天地萬物賴以存在的基礎,所謂“通天下一氣耳”(莊子語)。但程朱則使氣將“萬物之本”的地位讓與了理,氣則成為了“理”的具體的形而下的表現。由個體到共相,由形象到抽象,應該說,程朱理學在思維層次上有了一個巨大的提高。
三、性即理也
性者,人生所稟之天理也。
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氣也。
……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而為萬物之靈也。
——《四書集注·孟子集注》卷十一
性即理也,在心喚做性,在事喚做理。
性是實理,仁義禮智皆具。
——《朱子語類》卷五一
“性”同樣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個重要概念,除天性、本性之外,一般多指“人性”。而我們的人性論從來就有性善、性惡之分。朱子理學繼承孔孟儒學“性善”傳統,認為性就是理,是天理在人身上的表現,人因為有了它這才成為萬物之靈長。人之為人,獨立于動物界,正是因為具有了“人性”,故而這“性”的內容便是使人成其為人的“仁義禮智信”,而這正是儒家的道德規范,是理的題中之意。
我們一度曾過多地指責過“性善論”,但道德的外在規范,一變而為人本身的內在屬性、自覺追求,這不正是其積極意義所在嗎?相信人不同于動物,相信人與生俱來的美好,這該是創造美好世界的前提
四、天理與人欲
圣賢千言萬語,只是教人明天理,滅人欲。
人之一心,天理存,則人欲亡;人欲勝,則天理滅……
問:“飲食之間,孰為天理,孰為人欲?”曰:“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朱子語類》卷十二、十三
朱子倡導“存天理,滅人欲”可謂婦孺皆知,世人認識朱子蓋從此語始。此語屢遭“口誅筆伐”,以至今日仍有許多的人因此而對程朱理學冷眼相看,并抱偏見。
實際上,儒家學說從它誕生之日起,就注重“理欲”之辯?!抖Y記》最早提出“天理”與“人欲”的對立,并要求以天理規范、限制人們過度的物質欲望。程朱理學的“理欲”觀無非是對儒家原有觀念的承繼與發展,在程朱以后的思想家中也不乏繼續倡導者,如明代王陽明就以“良知”為天理,主張去人欲復天理以“致良知”。
當然,對“人欲”的完全否定,有礙于社會的發展,但一種思想,一個學說總是與產生這種思想、學說的社會環境分不開的,我們很難設想在一個人口眾多,資源匱乏的國度,完完全全倡導“人欲”的學說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這也正是對社會負有強烈責任意識的儒家知識分子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多與程朱大同小異的原因所在。
同時,我們還應看到朱子并未否定人的正當的物質欲望,他是將這種欲望視之為理的,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這同樣是天理。但過分要求,酒地花天,這才被視之為“人欲”。
五、居敬窮理
學者工夫,唯有居敬窮理二事。此二事互相發,能窮理,則居敬工夫日益進,能居敬,則窮理工夫日益密。
——《朱子語類》卷九
自家若得知是人欲蔽了,便是明處,只是這上便緊緊著力主定,一面格物,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正如游兵攻圍拔守,人欲自消鑠去。所以程先生說敬字,只是謂我有一個明底物事在這里,把個敬字抵敵,常常存個敬在這里,則人欲自然來不得。
——《朱子語類》卷十二
要明天理,去人欲,則須加強自身的修養。修養之法有二:一曰居敬;一曰窮理。
窮理是窮盡事物之所以然與所當然,即通過“格物”的方法來探求萬物事理。堅持日格一物,始終不懈,腳踏實地的努力,“人欲”在“窮理”的探索歷程中,自然消鑠而去。
居敬則是時刻將“敬”放在心中,并以之去抵制種種外在誘惑,從而做到心存天理,行合道義。
朱子以為通過這種自覺的修養歷程,人便可真正回歸到“人與理合”的境界,從而成為圣人。人非圣賢,但人應當并可以成為圣賢。
——這是應該的道德追求。
六、致知力行
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過一邊則一邊受病,……但只要分先后輕重,論先后以致知為先,論輕重當以力行為重。
知行常相須,如目無足不行,足無目不見。論先后,知為先,論輕重,行為重。
論知之與行,曰:方其知之而行未及之,則知尚淺。既親歷其域,則知之益明,非前日之意味。
——《朱子語類》卷九
知,即知識,認識;行,指行為,也即我們今日所言“實踐”。對知行的關系,朱子從三方面作了論述:一、知行相須,不可偏頗;二、論知行的先后,則知先于行;三、論知行輕重,行重于知。
知行關系是中國哲學史上一個古老的話題,應該說朱子的論述是相當全面的,既指出了兩者的相互依賴,又辨明了它們的不同,其分析無疑是頗具說服力的。但“知先于行”歷來卻被稱之為“唯心主義先驗論”,這種給一個理論簡單地戴上一頂帽子的做法,對理論的深入理解與研究,無疑是極為有害的。它只能造成對該理論的無知。朱子何嘗忽視過實踐?“行為重”,明確地道出了實踐的重要性。
重視實踐從來就是中國歷代哲人的共同特性,他們創立一個學說,往往不僅停留在著書立說上,而且身體力行,成為這個學說的第一位實踐者:孔子周游列國,為自己的政治理想而奔波;墨子兼愛,摩頂放踵;莊子無為,拒不就楚……
——付諸實踐,勇于實踐,先哲們的人格在此熠熠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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