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經濟學的發展方向

時間:2022-04-22 0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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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經濟學的發展方向

【摘要】“新奇”是劃分演化與非演化經濟學的基本標準,它否定了所謂“新古典演化經濟學”的提法。按照這個標準,現代演化經濟學的主要流派是由老制度學派、“新熊彼特”學派、奧地利學派和“調節”學派所構成。本文認為,現代演化經濟學的四大流派所承繼的傳統近二十年來已發生了很大的嬗變,共同的東西越來越多,這就為我們的創造性綜合提供了難得的機會;而目前的這四大流派基本上仍是相對獨立地發展著,它們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片面性,如果能在新的框架下相互雜交,這將有可能在理論上產生重大的創新。

【關鍵詞】演化經濟學新奇現代流派創造性綜合

以納爾遜和溫特1982年出版的《經濟變遷的演化理論》為標志,現代演化經濟學已誕生二十年了。在這二十年間,演化經濟學經歷了強有力的復蘇,積累了大量的文獻。目前,系統地整理演化經濟學已有成果的時機業已成熟。

一、演化與非演化經濟學的標準之爭

目前,演化經濟學是一個非常流行的標簽。正如霍奇遜所指出的,在當代經濟學中,許多經濟學分支和流派都聲稱他們的方法是“演化的”,這包括老制度學派、“新熊彼特”學派、奧地利學派、進化博弈論和“桑塔費”O復雜理論等。在演化經濟學領域中,人們似乎并沒有注意到,法國“調節”學派也自稱是演化經濟學的重要流派。1998年,BobJessop在一篇回顧性質的論文中,開篇就指出,“大約二十年間,在制度與演化經濟學的復蘇中,更一般地在新政治經濟學的發展中,調節方法得到了喝彩”。更值得注意的是,Gowdy提出了以阿爾奇安、費里德曼和貝克爾為代表的“新古典演化經濟學”這種觀念。對于那些把演化經濟學看做是與新古典經濟學相對立的經濟學家來說,“演化”這個概念在使用上的混亂無疑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造成這種狀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正如生物學家莫諾在一次講演中所指出的,演化理論(另)一個奇怪的方面是每個人都認為他理解了它。因此,自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一些經濟學家特別是反對新古典經濟學的經濟學家試圖對演化經濟學加以定義,并在90年代中期導致了演化經濟學的劃分標準之爭。

1995年9月,在荷蘭舉行的“比利時一荷蘭后凱恩斯研究協會”第十六屆年會上,霍奇遜和維諾曼就演化經濟學的劃分標準問題展開了爭論?;羝孢d指出,演化經濟學家們典型地被他們的智力史所迷惑,如納爾遜和溫特在他們的著作(1982)中忽視了凡勃倫開拓性的工作,雖然他們現在糾正了這個過失。但在霍奇遜1993年出版了演化經濟學思想史的著作《經濟學與演化》之后,Langlois等在他們涉及學科歷史的論文中仍在忽視凡勃倫。為了弄清“演化”概念的含義并認真考慮這個概念的歷史,霍奇遜1993年曾按照“系統發生論”和“個體發生論”的標準對使用演化方法的經濟學家進行分類。在這次會議上,他又提出了另一套分類的四個標準,這就是:(1)本體論標準,是否強調演化過程中的新奇性和創造力;是否強調不確定性、路徑依賴和時間不可逆。(2)方法論標準,是否采用簡化論的做法。由于方法論個體主義是簡化論的主要表現,所以,簡化論與否也就是是否強調在個體之上存在著突現的制度等結構特征。(3)時間標準,在承認漸變的同時,是否考慮突變的重要作用。(4)隱喻標準,是否廣泛使用生物學隱喻,或者是否反對主流經濟學的機械隱喻。從這個標準出發,霍奇遜認為,只有凡勃倫、康芒斯、羅金、納爾遜、溫特、霍布斯甚至凱恩斯等包括在內。

與霍奇遜對演化經濟學嚴格劃界的做法相反,維諾曼認為,演化經濟學不應限制聚集在其旗幟下的經濟學流派的數目,他反對把演化經濟學看做是與新古典經濟學所代表的任何東西相對抗的這種看法。為了說明這一點,他對“正統經濟學”中的“演化經濟學先驅”進行了考察,這包括“(新)奧地利學派”、“社會生物學家”和“芝加哥經濟學家”。在“正統經濟學”的這三個分支中,只有“(新)奧地利學派”致力于替代新古典經濟學,其他兩個則是新古典經濟學的捍衛者。其中,“芝加哥經濟學家”就是指Gowdy提到的“新古典演化經濟學”代表人物阿爾奇安等,這些“芝加哥經濟學家”運用“自然選擇”的生物學理論,論證了經濟演化過程可以產生新古典的結果。維諾曼指出,用自然選擇論證理性決策決不是與進化生物學相異的,費里德曼對新古典行為假定的“仿佛”理解反映在社會生物學家道金斯有關論述中,“芝加哥經濟學家”的論述最有代表性地反映了新古典經濟學并不是與演化經濟學相異的。因此,維諾曼認為,演化經濟學不應排除新古典經濟學,這實際上就是承認了新古典演化經濟學的存在。他最后的結論是,演化經濟學的新穎之處就在于它把正統理論中處于背景狀態的演化力量和機制放在了核心地位,演化理論可以被看做是經濟變遷的一般理論,而新古典經濟學則是其特例。按照維諾曼的這種看法,演化經濟學與“正統經濟學”的關系猶如相對論、量子力學等與牛頓力學的關系。所以,按照庫恩的科學革命理論,維諾曼也應該承認,演化經濟學仍可以被看做是經濟學的“范式革命”。筆者認為,維諾曼論文的目的是為了強調經濟思想發展的包容性和某種連續性,反對用經濟演化理論完全替代新古典經濟學。

然而,新古典傳統的“芝加哥經濟學”是真正意義上的演化經濟學嗎?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應該討論如何定義演化經濟學。筆者認為,魏特的看法是非常有見地的,“作為社會經濟演化的一個恰當概念,正確地評價新奇的突現及其傳播的關鍵性作用是必不可少的”。福斯指出,由多西、納爾遜、溫特和魏特等所發展起來的演化經濟學所關注的就是已存結構的轉變和新奇的突現及其可能的擴散。但新古典經濟學是與此不同的。我們知道,在社會經濟系統中,新奇的一個主要來源是個人的創造性和選擇,它是人類有目的行為的結果。如果存在真正的選擇,社會個體相互之間在偏好上必須是非同質的,個人偏好也必須是可變的。而新古典經濟學所講述的是一個在給定偏好和目標約束條件下效用最大化的故事,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行為已經預先機械式地被決定了。我們不難理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森為什么要把這種新古典行為諷刺為“理性傻瓜”。新古典經濟學是自相矛盾的,雖然它自稱為“選擇的科學”,但實際上有目的的行為和選擇在其理論體系中是沒有地位的,它無法容納個人的創造性和新奇行為。因此,演化經濟學與新古典經濟學的根本對立就在于其本體論假設上的不同,當演化經濟學對世界持有新奇和變異不斷突現的開放宇宙觀時,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定如理性最優和代表性行為者就從根本上排除了新奇和變異不斷突現的開放性過程。簡言之,演化與非演化經濟學的基本區別就在于其理論體系能否抓住新奇對經濟系統的關鍵意義。

按照新奇這個本體論標準,芝加哥經濟學家就必須被排除在演化經濟學之外。阿爾奇安在其經典論文《不確定性、演化和經濟理論》中指出,最大化行為沒有必要用行為者的動機來論證,而是“進化”的競爭力量將使接近于最大化模型所預測的企業生存下來。在阿爾奇安看來,我們不需要關心企業的動機以及他們如何決策,他認為這與解釋“自然選擇”的競爭過程無關。因此,阿爾奇安雖然指出了把標準的微觀經濟理論擴展到不確定性情況時所存在的困難,但他明顯地看低了有目的行為這個概念的理論地位。對費里德曼來說,雖然明顯地獨立于阿爾奇安,但他在其經典論文《實證主義經濟學方法論》中,也求助于“自然選擇”論證了以下兩個論點:第一,市場競爭傾向于保證最有效率的企業生存下來;第二,最有效率企業的行為“仿佛”是在使其利潤最大化,無論他們是否有意這樣做。貝克爾更是相信用“自然選擇”論證最優化模型的正確性,以至于他后來聲稱,經濟學家的理性選擇理論是社會科學分析的唯一基礎。然而,正如羅斯彼所指出的,他們當中甚至沒有一人暗示過經濟學家們應該研究一下選擇過程的發生所需要的條件,據此,羅斯彼對這三位經濟學家拙劣的生物學類比提出了系統的批評。實際上,許多經濟學家早已指出,芝加哥經濟學家運用“自然選擇”理論對新古典經濟學的捍衛是不能接受的。因此,維諾曼等所提出的新古典演化經濟學這種觀念是不能成立的,它混淆了演化經濟學與新古典經濟學的根本性分歧。

二、現代演化經濟學的主要流派

現在看來,霍奇遜和維諾曼之間的演化經濟學劃分標準之爭并沒有解決演化經濟學的現代流派問題。筆者雖不贊同維諾曼把演化經濟學擴大到它所反對的新古典經濟學上,但也不同意霍奇遜過于嚴格的劃界辦法,因為按照霍奇遜的標準,我們不僅難于理解熊彼特與“新熊彼特”的關系,而且也排除了奧地利學派對現代演化經濟學的發展所提供的不可或缺的重大思想。事實上,在維諾曼提出異議后,霍奇遜在其編輯的《演化經濟學的基礎(1890—1973)》(1998)一書中只強調了新奇和非簡化論的標準,他把遵奉凡勃倫、熊彼特和哈耶克傳統的經濟學家包括在其中,從而擴大了人選的范圍,但仍排除了一些重要的經濟學家。而且,霍奇遜這本書并未考慮到1973年以后的發展。筆者認為,演化經濟學的創造性綜合是對各流派的批判性吸收,它不應要求各流派完全符合創造性綜合所要達成的目標,因此,新奇作為必要條件就足以成為區分演化與非演化經濟學的基本標準了。按照這個標準,筆者認為,演化經濟學的現代流派主要是老制度學派、“新熊彼特”學派、奧地利學派和“調節”學派所構成。

(一)以霍奇遜為代表的繼承凡勃倫傳統的老或后制度學派。演化經濟學這個術語最早是由凡勃倫在1898年的經典論文《經濟學為什么不是演化科學?》中提出的,在老制度主義經濟學家的眼中,制度經濟學就等價于演化經濟學。20世紀80年代以前,人們一般地也傾向把演化經濟學等同于凡勃倫傳統的老制度學派。作為老制度學派的鼻祖,凡勃倫深受當時達爾命的影響,他對前達爾文的新古典經濟學進行了至今看來仍是非常強有力的批判,強調經濟學應以“制度”或“廣泛存在的社會習慣”等作為最重要的研究對象。這個學派與新制度學派在研究綱領上是相當不同的,近十幾年來得到了較強的復興,它早于新制度學派一個世紀就提出了目前后者在新研究方向上所設定的問題。該學派1965年在美國成立演化經濟學學會,1967年開始出版會刊《經濟問題雜志》,從1970年開始頒發“凡勃倫一康芒斯獎”。1989年該學派在歐洲成立由霍奇遜任秘書長的歐洲演化政治經濟學協會。1999年,霍奇遜開始編輯出版《制度與演化經濟學新視野》叢書,2000年在赫福德郡大學成立研究中心。

(二)在演化經濟學的復蘇或現展中,熊彼特成為非常重要的靈感來源,繼承其傳統的經濟學家自稱為“新熊彼特”學派。納爾遜和溫特指出,“新熊彼特的”這一名詞是我們整個分析方法的適當名稱,正像“演化的”一詞一樣適當。為了成為“新熊彼特”學派,我們才成為演化的理論家,因為演化的思想為我們詳細說明和正規表述熊彼特看法提供了一種可以工作的分析方法。新奇是熊彼特理論的重要本體論預設,他把創新看做是經濟變化過程的實質,強調了非均衡和質變在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突出了企業家和技術創新在“創造性毀滅過程”中的核心作用?!靶滦鼙颂亍睂W派批判地繼承了熊彼特的傳統,做了大量的經驗性研究,并以研究科學技術、知識經濟和創新體系等而聞名。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該學派就對網絡經濟和信息革命進行了開拓性的研究。該學派1986年成立國際熊彼特學會,每兩年召開—次會議,頒發“熊彼特獎”并出版會議論文集。1991年,《演化經濟學雜志》創刊。桑塔費經濟學家布賴恩•阿瑟1990年獲“熊彼特獎”的論文1998年已被翻譯成中文發表,并由筆者撰文加以評論。老資格的羅斯彼和年僅28歲的Potts獲2000年“熊彼特獎”,后者的著作試圖為異端經濟學的所有傳統和流派提供統一的新的演化微觀經濟學基礎。“新熊彼特”學派目前在研究風格上已形成了兩種相當不同的分支文獻:更形式化建模的技術變遷的演化理論和描述性的創新體系理論,后者的形成還受到德國歷史學派和老制度學派重要的影響。

(三)一般認為,奧地利學派是由19世紀末著名的經濟學家卡爾•門格爾所開創,后經龐巴維克和維塞爾的闡發,并在20世紀20、30年代由米塞斯和哈耶克挑起的“社會主義經濟計算的大論戰”中達到頂峰。與其他學派不同,該學派支持者之間存在著較重大的意見分歧,以至于許多主流經濟學家認為該學派已消失。實際情況是,該學派在二戰后取得了較重大的進展,并在英美國家扎根,成為“移植的”學派。自哈耶克以降,該學派存在著一個相對統一的基礎,即市場作為過程的觀念,盡管他們在市場作為發現還是創造過程的看法上分為兩大陣營?;羝孢d在前引1993年的著作中把門格爾看做是經濟演化思想的先驅,他認為,奧地利學派要比新古典陣營中的大多數經濟學家更多地強調了社會經濟制度的演化性質,經典例子之一是門格爾有關貨幣從物物交換經濟中有機和自發地演化出來的理論。奧地利學派一直是新古理性經濟人這個基本假定的批判者,他們認為,沒有理由假定所有的個體對同一問題會有同樣的感受,尤其是企業家在發現常人不能看到的機會上具有獨創性。在一個不確定性的世界上,預期和想像力至關重要,該學派突出地強調了主觀知識對新奇的重要性,這是演化經濟學未來的發展必須進一步深究的重要見解。

(四)作為演化經濟學中較少被注意到的流派,“調節”學派對制度多樣性和當代資本主義制度的演化深有研究。筆者認為,多樣性是變異和新奇突現非常重要的條件,這是該學派隱含的假定。該學派在理論體系中也注意到了個人創造力的重要性,作為發端于法國巴黎的學派,其理論淵源主要來自于馬克思的《資本論》,它雖然與“結構馬克思主義”一樣強調作為社會結構的制度的重要性,但拒絕后者對經濟行為者能動性的忽視?!罢{節”這個概念在法浯中更接近于系統論的含義:系統的各個不同部分或過程在某種條件下交互調整從而產生某些有序的動態。正如Jessop指出的,“調節”這個動態概念強調了,在與資本主義不穩定變化的客觀需要相適應的特定條件下,歷史上因事而變的經濟和非經濟機制交互作用導致了經濟行為者所采取的行動。相對穩定的資本主義的擴張取決于相當特定的制度實踐,但這些制度的共存與連貫性不能被視作是理所當然的,而是偶然事件、有意識的社會行動以及在生產者背后起作用的經濟趨勢等因素多樣化結合的結果。資本主義再生產是因事而變和不確定的,只有某種能夠容納其內部沖突和矛盾的調節模式才能使之成為可能。調節模式則是使資本積累結構得以穩定的習俗、制度、組織形式、社會網絡和行為型式的突現性系統。20世紀80年代,“調節”學派最著名的工作就是運用其框架對美歐資本主義從福特制向后福特制的轉變進行了分析,它對社會科學的其他領域如經濟地理學和社會學產生了重大影響。

三、演化經濟學面臨創造性的綜合

如果從凡勃倫創建老制度學派算起,演化經濟學的發展實際上已有一個世紀的歷史,它濫觴于19世紀與20世紀之交,后經20世紀30年代至70年代的沉寂時期,到80年代現代演化經濟學才真正起飛,現在它正面臨著創造性綜合的挑戰。下面將就各學派之間創造性綜合的可能性提出一些初步的思考。

(一)奧地利學派和老制度學派。演化經濟學這兩個最古老的流派,從一誕生起就是新古典個人行為假定的批判者,它們都強調了人類行為的日的性,但有很大不同的是,老制度學派認為,新古典經濟學對個人行為給予了更多的自我決定的假定,它排除了制度的塑造作用;相反,奧地利學派則認為,新古典經濟學實際上假定個人行為是機械的、沒有自主性,它排除廣想像力和創造力對個人行為的決定作用。由此,這兩個學派在長期的發展中都忽視了對方所強調的方面,奧地利學派片面地用個體主義和主觀主義解釋自發秩序的演進,而老制度學派則看低了個人想像力和創造力在制度演化中所起到的重大作用,兩者都未能處理好制度(結構)與個人(能動作用)的辯證關系問題。實際上,新古典個人行為假定的錯誤是,它不僅排除子個人的想像力和創造力,而且也排除了制度對個人行為的塑造作用,奧地利學派和老制度學派都只說對了一半。筆者認為,在這兩個學派內部就存在著糾正各自偏差的因素。首先,重讀1898年凡勃倫對新古典個人行為假定著名的冷嘲熱諷,我們不難發現這與奧地利學派對新古典的批判具有很大的一致性,“享樂主義關于個體的概念是將人視作閃電般地計算快樂與痛苦的計算器,他像一個追求快樂的搖擺的同質的小球,外界的刺激使他移動,但不會使他有所改變。他既沒有前因又無后果。他是一個孤立的、確定的人類已知數,除了沖擊力使其在不同的方向移動外,他始終處于穩定均衡態。他在空間上自我驅動,繞著自己的靈魂軸心對稱地旋轉,直到外界力量強加于他,使他不得不屈從。當這些作用消失之后,他又成了一個和以前一樣靜止的、不易沖動的欲望小球”,其次,在奧地利學派陣營內部,研究傳統的演進也出現了突變,提出了發展制度理論的要求。葛勞蕊指出,雖然該學派以市場過程作為相對統一的基礎,但拉什曼激進主觀主義的發展導致了奧地利傳統的突變,從而產生了以柯茲納和哈耶克為一方與拉什曼為另一方的“大分水嶺”,當前者把市場參與者看做是發現者之時,后者把他們主要看做是新機會的創造者。傳統奧地利學派對拉什曼的看法是矛盾的,因為這對市場自發演進的個體主義觀念提出了疑問,但這種疑問又是其傳統自然演進的結果。拉什曼認為,當把人類想像力放在市場過程的核心地位時,市場就不存在自發均衡的趨勢,制度作為個人行為和相互協調的向標就起著重要作用。拉什曼的創新無疑為兩個學派的綜合提供了基礎,批判實在主義有關結構與能動作用的關系理論可以為此提供統一的框架。

(二)老制度學派與“新熊彼特”。雖然納爾遜和溫特在其經典著作中遺漏了凡勃倫的重要貢獻,把熊彼特視做其理論的先驅,但從經濟思想史的角度來看,他們之間存在著某種連續性,可以認為,納爾遜和溫特把企業慣例作為基因這種選擇單位的類比物,實際上是凡勃倫關于制度是基因類比物的再發現?!靶滦鼙颂亍睂W派主要關心的是技術創新和技術變遷,雖然這在某種程度上是以制度變遷為基礎的,但在早期發展中對此卻很少進行深入探討。然而,隨著創新體系文獻的出現和發展,他們當中有一部分人已把相當大的精力轉向了對制度問題的研究,老制度學派對其產生了重要影響。當然,對技術變遷進行形式化建模的“新熊彼特”學者對此沒有什么興趣,這反映出老制度學派與“新熊彼特”學派中追求數學化的分支仍是不相容的。老制度學派與“新熊彼特”學派分別對制度和技術有深入的研究,兩者具有互補性。近年來,納爾遜不斷強調技術和制度的共演,這對兩個學派的雜交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三)“新熊彼特”與“調節”學派。在多西和Coriat合寫的一篇論文中,他們對這兩個學派之間的“聯系、重疊、沖突和可能的雜交”進行了開拓性的研究。他們認為,這兩個學派都分享著把經濟變遷理解為歷史的和制度的嵌入過程這種看法,但“新熊彼特”學派對支持技術變遷的制度特定性沒有深入研究,而“調節”學派對“調節”體制的描述直接是制度的和分類的,它試圖確認“調節”機制的歷史特定性。導致這種差異的重要原因是他們觀察的層次不同,同時,他們所要解釋的主要現象也不同。例如,就增長理論而言,演化觀開始于大量的企業為更有效率的技術和更好的產品而搜尋,在市場上為產品和融資而競爭,搜尋的不同成功程度與不同行為規則及戰略相結合決定了其績效和下一期增長的能力,增長基本卜是由技術進步推動的。而在“調節”觀中,開始點就是對導致增長的某種“調節”體制的歷史特定性的分析,這包括規制工資形成、勞動過程和收入分配的制度、總需求發生機制和國家對經濟干預的方式等,這些制度組織的相互匹配推動了持續的增長,而不協調則產生了不穩定和危機。多西和Coriat指出,“新熊彼特”對技術變遷形態在細節上的指定和“調節”學派對系統的制度特點的研究可以相互補充。筆者認為,這兩個學派之間的親和性可以在熊彼特對馬克思的推崇中得到某種證明,熊彼特指出,“處理資本主義時需要抓住的基本點是我們正在與演化過程打交道,奇怪的是沒有人能夠看到很久以前就被馬克思所強調的這個明顯的事實”?!靶滦鼙颂亍睂W派缺乏“調節”學派“宏大敘事”的能力,因此,創新體系文獻與“調節”學派相雜交將有可能產生重大的理論成果。

(四)“調節學派”與老制度學派。長期以來,我國許多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對老制度學派持批判態度,而老制度學派的一些經濟學家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也反對在一個統一的制度主義范式之下把馬克思和凡勃倫聯系起來,后者所依據的就是凡勃倫對馬克思的批評。奧哈諾對此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認為,凡勃倫真正地遵循了馬克思的道路,根據他認為應做必要改變的看法,試圖使馬克思主義現代化。凡勃倫在分析資本主義的問題上正確地注入了更強烈的演化觀,但他錯誤地批評馬克思持有“勞動全部產品”這種看法,凡勃倫也低估了馬克思對制度作用特別是生產過程、資本周轉和信貸體系的強調。正如格魯奇早就指出的,馬克思主義與老制度主義的主要差別是在理論觀點而非方法論方面。奧哈諾認為,馬克思和凡勃倫對理解制度和構成制度基礎的社會財富提供了深刻的見解,把他們對立起來是輕率的和錯誤的。因此,奧哈諾把馬克思與凡勃倫視作制度與演化政治經濟學的兩位奠基者,并廣泛探討了這兩大傳統在當展的內在聯系。不可否認,老制度學派在演化經濟學的發展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正如老制度學派當代代表人物霍奇遜所指出的,老制度主義雖有其優點,但它過去并沒有馬克思那種提供理論體系的能力。因此,在繼承和發展馬克思經濟學研究傳統問題上,“調節學派”的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深入研究。特別是在演化經濟學的哲學基礎上,批判實在主義科學哲學家把馬克思看做是當之無愧的先驅,近兩年一些西方學者開始討論馬克思主義與批判實在主義之間的關系。由于馬克思在“宏大敘事”上無以倫比的魅力,所以,在演化經濟學四大流派的創造性綜合中,我們要特別注意以現代自然科學的革命性進展為基礎,發揮馬克思研究傳統創造性轉化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