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民間金融利率決定的變遷路徑

時間:2022-05-16 11:41:00

導語:小議民間金融利率決定的變遷路徑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小議民間金融利率決定的變遷路徑

內容摘要: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金融市場上的金融抑制現象。雖然目前在我國,民間金融尚未得到法律的認可,但民間金融作為一種合約雙方自愿達成交易的市場化融資機制,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約雙方之間信息高度對稱,有利于其正確確定融資決策,最大限度的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本文從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利率定的理論層面對其變遷路徑進行探討。

關鍵詞:民間金融利率決定金融抑制

我國原有的金融制度正是高度集權的金融制度,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政府對銀行的一貫救助就產生了“軟預算約束”問題,為分散金融風險,只得改革集權的國有金融制度,使其收縮、退讓,同時放寬對民間金融的市場準入,從而變“軟預算約束”為“硬預算約束”。

我國現行農村民間金融利率定價方式分析

目前,我國民間金融市場和正規金融市場是近乎分割的,因而作為金融市場核心因素的資金價格——利率在兩個市場不一致也在所難免;即使在民間金融市場內部,由于其自身隱蔽、分散的特點,利率也存在較大差異。

我國農村非正式金融組織包括私人自由借貸、私人錢莊、合會等,民間資金需求與供給的共同作用使農村非正式金融活動迅速發展。從農村民間借貸規模來看,根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的常規調查匯總報告(2000),2000年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占29.5%,農村合作基金會借款占0.4%,私人借款占68.4%,其他占1.7%,說明農村民間借貸仍然是農戶借款的主要來源。2003年我國東、中、西部農村借貸情況(見表1)。由表1可以看出,全國私人借款占年內累計借入款金額的71.83%,東部地區此比率為78.06%,中部為75.44%,西部為57.55%。從農村民間借貸是否收取利息來看,2003年農村固定觀察點的農戶數據顯示,全國無息借款占私人借款的53.89%,東部地區此比率為44.07%,中部為70.29%,西部為47.09%,即中部的無息借款比重較大,東部和西部民間借貸中有息借款所占比例更大。在當前農村借貸中,付息借貸主要表現在盈利性的生產借貸方面,而生活借貸多以親情式的無息借貸為主。

農村金融實踐中,在財政貼息基礎上較低的優惠貸款利率既是傳統的也是比較廣泛的做法,但這一做法反而使得在現貸款發放中出現“尋租”現象,資金流向信貸需求相對并不強烈的富裕農戶和中型企業,未能真正改善貧困農民生存現狀或支持微型企業的生產發展。

民間金融利率自由化理論概述

麥金農(RonaldI.Mckinnon)在《經濟發展中的貨幣與資本》(1973)一書中提出了針對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抑制論:政府對金融體系過多干預壓制了金融體系的發展,而金融體系的不發展又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從而造成金融壓制與經濟落后的惡性循環。麥金農認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具有嚴重的“分割性”,這種“分割經濟”決定了金融體制的割裂與脆弱,金融市場機構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經濟發展緩慢,這就為發展中國家政府進行人為干預制造了“最佳”借口。另外,發展中國家政府對于國家主權的控制欲望以及對高利貸、通貨膨脹的恐懼也促使其對金融活動強制干預,最終形成受抑制的金融體系。其顯著表現就是金融市場不健全和金融工具單調。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漸進改革過程中依然存在明顯的金融抑制。當然我國的金融抑制與麥金農的理想模式不盡相同:利率管制、信貸干預及銀行的高準備金等傳統金融抑制措施在我國也普遍存在,但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不同的是,由于我國對私有銀行、企業間拆借市場明令禁止,對外資金融機構嚴格準入,我國金融抑制的基礎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信用壟斷。

既然金融抑制是欠發達國家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要想實現經濟迅速增長,就必須取消對金融活動的過多干預,從而形成金融發展與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即不僅是金融活動的深度、廣度的擴大,還是經濟發展中金融素質的提高、金融作用的增強。而要達到金融發展的一個必要條件是金融自由化(或金融市場化),即一國金融部門運行從主要由政府管制(這里的管制,主要指政府的直接干預)轉變為由市場力量決定的過程??傮w上看,各國金融自由化的歷史進程,都伴隨著政府行為隨經濟發展的實際要求不斷加以調整,政府管制方式和范圍不斷變遷,政府逐漸向市場進行金融控制權力讓渡。具體分析,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尤其是經濟轉軌國家的金融自由化又呈現不同的特點: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主要是廢除各種利率限制實現利率自由化,放松金融機構業務范圍的限制,廢除資本流動限制等;而拉美、亞洲許多發展中國家及東歐國家的金融自由化是在國內經濟轉型大背景下進行的,這些國家傳統的經濟體制中存在嚴重的金融抑制現象,金融業國有制成分較高,甚至是高度壟斷的國有金融體系。而國有制本身的弱點是缺乏競爭性、激勵機制和監管不足,勢必增加金融業風險,降低金融業效率。因此,一些轉型國家和地區在放松利率、匯率管制的同時,也放松了新銀行設立的要求,還采取了金融私有化政策,給民間金融拓展了發展空間。

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利率決定的變遷路徑分析

農村民間金融組織所面臨的高風險也部分地解釋了民間金融的高利率。我國學者結合我國的改革實踐進一步豐富了制度變遷理論。林毅夫(1990)用“需求——供給”這一經典的理論構架把制度變遷方式劃分為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兩種。黃少安(1999)認為,制度的設定和變遷不可能發生在單一主體的社會里,社會中不同的利益主體都會參與制度變遷,只是對制度變遷的支持程度是不同的,據此可劃分“主角”和“配角”,而且在制度變遷過程中會發生可逆轉的角色轉換。周業安(2000)在哈耶克的社會秩序二元觀的基礎上,提出分析我國制度變遷的演進論框架,并證明:我國的改革過程交織著政府選擇外部規則和社會成員選擇內部規則的雙重秩序演化路徑,兩種規則之間的沖突與協調貫穿整個制度變遷過程??偟膩砜矗母锝洑v了政府逐步退出直接的制度創新領域及外部規則逐步縮減作用范圍的過程,也就是內部規則的逐步發育和強大的過程。

參考文獻:

1.王華峰.非正規金融:內涵、效率與制度安排[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6(8)

2.張杰,尚長風.我國農村正式與非正式金融的融合與分離[J].經濟體制改革,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