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監管特色及啟示

時間:2022-09-17 0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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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監管特色及啟示

摘要: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發展迅速,然而其潛在風險不容忽視,亟需加強監管、規范發展。美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極具特色,將互聯網金融新興業態納入現有法律框架體系內,多部門分工明確協同監管,其監管特色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結合我國國情,在相關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和細化的前提下,我國互聯網金融需要加強標準化建設,為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提供邊界和土壤。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標準化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處于探索階段

信息技術的發展和電子商務的興起,推動了互聯網在金融領域的應用,短短數年的時間里,互聯網金融發展成為由互聯網支付、P2P網貸、眾籌、互聯網金融門戶等多種業態組成的新興金融領域,以其方便快捷門檻低的特點受到大眾的青睞,然而,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高效普惠的新興金融領域,爆發式發展的同時暴露出不少問題,其潛在風險不容忽視,亟需加強監管、規范發展。我國政府十分重視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和風險防控。2015年7月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是我國互聯網金融第一個官方綱領性文件,其中明確提出要規范互聯網金融市場秩序。2016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重點整治P2P網貸、股權眾籌、互聯網資產管理、第三方支付、互聯網金融廣告等領域。上述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的出臺,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提供了制度框架,然而具體實施細則仍未出臺,總體來說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依然處于探索階段。美國是互聯網金融的發源地,1998年第三方支付Paypal創立、2009年眾籌Kickstarter創立、2006年P2P網貸Prospert和LendingClub分別創立,相對我國第三方支付支付寶、P2P網貸拍拍貸等互聯網金融公司,無論是創立和發展的時間,還是業務模式,美國互聯網金融公司都是行業鼻祖。美國作為金融大國和強國,是如何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筆者通過深入分析美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特色,希冀為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有所啟發。

二、美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特色

(一)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現有法律框架體系內監管。美國并沒有出臺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法律,而是將互聯網金融納入到現有的法律框架體系內進行監管,對互聯網金融實行分業監管。根據互聯網金融所涉及的金融業務領域,在美國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涉及的法律主要有:1.《統一貨幣服務法》,2000年美國國會通過該法,該法將互聯網支付視作傳統貨幣服務的互聯網化,實質仍屬貨幣服務,納入貨幣轉移業務監管框架;實行聯邦和州政府雙重立法監管;對第三方支付機構規定了準入條件,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需要取得牌照并取得有針對性的業務許可才能開展業務。2.《電子資金轉賬法》(ElectronicFundTransferAct),該法在1979年開始實施,旨在保護消費者使用電子方式管理其財務。根據該法案如果消費者懷疑賬戶涉及未授權交易(可能是身份、賬戶信息被盜或遺失造成),消費者可獲得追索權。如果卡遺失,消費者應立即通知銀行,一旦向銀行報告卡遺失信息,消費者不再對未經授權使用該卡行為負責。如果在兩天內報告,消費者責任損失限制在50美元;一旦得到通知,金融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在結束調查后3天內告知消費者結果。3.《公平信用報告法》(FairCreditReportingAct),該法案在1970年通過,旨在規范信用信息收集和獲取信用報告途徑,確保信用機構出具個人信用報告的公平性、準確性和隱私性。法案列舉了允許獲得消費者信用報告的各種原因,以及出于各種原因要求披露消費者信用報告的個體必須遵守的政策。4.《誠實借貸法》(TruthInLendingAct),美國在1968年頒布的一項聯邦法,該法案旨在保護消費者與放貸人的交易,規定了放貸人提供信貸之前必須向借款人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利率、貸款期限、申請費用、滯納金、付款時間表及總還款額等,要求貸方以易于理解的方式披露貸款信息,防止借款人在信息不充分情況下使用消費信貸。5.《公平債務催收法》(FairDebtCollectionPracticesAct),是1978年正式生效的一項聯邦法案,對第三方收債機構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范,限制了第三方債務催收人與債務人聯系的手段和方法,以及一天中可以聯系的時間和次數,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6.《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FinancialServicesModernizationAct),該法案在1999年通過,規定金融機構確??蛻魯祿踩C埽瑪祿仨毐4嬖诎踩拿浇橹?,必須采取特定的安全措施來保護數據存儲及傳輸安全。7.《創業企業扶助法》(JumpstartOurBusinessStartupsAct),即“JOBS法案”,2012年美國通過該法案從而放開眾籌股權融資,該法案在眾籌業務準入、眾籌平臺資金轉移、企業最高融資額、投資者最高投資額、發行人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等若干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法案十分重視風險防控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對企業最高融資額規定:中小企業可通過網絡平臺在12個月內募集資金不得超過100萬美元;為防止投資者的非理性投資,對投資者最高投資額規定:投資人年收入或凈資產在10萬美元以下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2000美元或年收入或凈資產的5%,兩者取較大值;年收入或凈資產在1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其收入或凈資產的10%,且不超過10萬美元。(二)多部門分工明確協同監管互聯網金融。如同沒有出臺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法律,美國也沒有專門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部門,而是將互聯網金融監管納入到現有的監管框架體系內,監管主體有聯邦與州的多個監管部門,主要包括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聯邦貿易委員會、美國司法部,以及這些機構在各州對應的部門,各部門根據金融機構的業務行使監管職能?;ヂ摼W支付被納入貨幣轉移業務監管,側重于市場準入和交易過程監管。監管機構主要歸口到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還涉及財政部通貨監理署、美聯儲等多個部門。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規定互聯網支付平臺須將沉淀資金存放于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在商業銀行開立的指定無息賬戶中,沉淀資金產生的利息用于支付存款保險費,以保障消費者利益。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對互聯網支付實行聯邦和州兩級監管,有些州將互聯網支付平臺從事的業務認定為銀行業務,因而按照銀行業的標準采取了更為嚴格的牌照發放審核和監管。P2P和眾籌行業根據功能和業務性質區分為股權和借貸兩種模式,股權融資的監管在2008年后納入證券業監管,側重于市場準入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監管,而借貸融資模式則由銀行監管機構來監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美國1933年《證券法》(SecuritiesAct)為依據,認定股權融資方式下的交易憑證屬于證券,P2P作為證券發行人需要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否則不具備證券交易資質而不能準予營業,注冊文件材料包括運作模式、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管理團隊、薪酬體系和潛在風險等內容;P2P作為證券發行人還須通過招股說明書和定期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相關材料以實現信息披露,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此外,美國還特別成立了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負責對平臺的監管和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在眾籌監管方面,JOBS法案規定由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其實施監管,眾籌平臺需要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并成為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的成員,監管側重于信息披露和眾籌市場各參與者的權益保護。由于JOBS法案旨在改善創業公司融資環境,促進就業與經濟增長,在這一指導思想下,SEC監管相應放寬,比如SEC了JOBS法案第二章實施細則,允許創業企業可以各種形式在各種媒介融資需求,并可以向投資人1籌集資金①。而在此之前公開融資只是準備上市的大公司的特權,創業公司融資必須非公開進行。(三)現行監管體系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影響。盡管美國將互聯網金融監管納入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實際上互聯網金融在美國的發展井然有序,然而極具美國特色的監管體系對互聯網金融不同業態的發展產生了不小的影響。美國對貨幣行業監管非常嚴格,互聯網支付在美國現行法律體系和監管規則框架下,按貨幣轉移支付范疇受到了嚴格監管,各種合規性和基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要求,導致行業管控嚴格,進入困難,互聯網支付小公司在美國很難發展起來。互聯網支付在美國的發展,促進了傳統商業銀行產品和服務的信息化。P2P網貸平臺由于SEC比照證券業的監管規則實施嚴格監管,導致行業準入困難、運營成本高昂,小平臺很難存活下去,美國營利性P2P業80%的市場份額由LendingClub和Prosper兩家P2P平臺占據②。嚴格監管下行業沒有爆出很多平臺違約風險,但同時也導致行業內缺乏充分競爭,甚至被認為高成本最后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使得該業態偏離了互聯網金融普惠性的特點,也令P2P在美國的發展沒有在其他國家那樣如火燎原。美國在全球眾籌融資市場占據了主要份額,是世界上眾籌最成功的國家③。得益于JOBS法案和SEC推出的眾籌監管細則,為眾籌發展界定了邊界,提供了土壤,美國眾籌行業在實質性地降低投融資門檻、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同時,為投資者提供了結構性保護機制,為大眾創造了有保護機制的低門檻投資渠道,眾籌在美國得以快速健康發展。

三、美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給我國的啟示

完善的法律框架,有力的監管主體,在實踐中不斷明確的監管細則,美國互聯網金融在有監管的環境中健康發展起來。而我國的金融法律框架沒有美國那么完善,目前對互聯網金融也缺乏明確的監管細則。盡管互聯網金融屬于新興金融業態,過嚴的監管有可能束縛行業的創新性,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離不開一定的規則,好的規則將為其發展界定邊界、提供土壤。黨的報告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金融風險也屬于重大風險之一,因此,互聯網金融亟需建立發展規范和監管細則體系??紤]到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性和制度的滯后性,引入標準化建設將對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和風險防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標準化”這個概念源遠流長,戰國時期思想家孟軻提出“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按現在的話來說就是需要標準化。進入工業社會,標準化的推廣大大提升了生產、服務的效率和質量,使生產技術和社會經濟得以迅速發展,并為全球經濟一體化奠定了基礎。根據我國國家標準GB/T20000.1-2014對“標準化”的定義:“為了在既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促進共同效益,對現實問題或潛在問題確立共同使用和重復使用的條款以及編制、和應用文件的活動”4?;ヂ摼W金融領域引入標準化建設,對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一)引導建立互聯網金融從業基本準則?;ヂ摼W金融的出現降低了金融的準入門檻,然而作為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和人員,應該達到一定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從業資格,遵守一定的行為準則,通過制定互聯網金融從業基本準則標準,引導和規范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和人員資格條件和行為,為互聯網金融創造有序發展環境。(二)規范互聯網金融業務要素和流程?;ヂ摼W金融作為知識密集型服務行業,其專業性強,產品內容復雜,業務要素和流程可視程度低,互聯網技術應用和電子化操作使交易基于虛擬化數字信息而具有隱蔽性,不易把握和監測。亟需將互聯網金融積累的經驗和良好做法,結合國際先進標準,進行提煉,形成可復制、易實施、規范化的業務要素標準和流程標準加以推廣應用,并作為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技術規范和監管依據,這將有效促進互聯網金融的規范化發展和風險防范。(三)助推完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機制?;ヂ摼W金融交易對象、過程具有隱蔽性,信息披露就尤為重要,制定包括機構信息和業務信息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標準,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統計和標準化的機構和業務信息,有助于提高互聯網金融信息的透明度,提升風險防控力。(四)助力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互聯網金融突破了傳統金融地域和時間的限制,使金融服務方便快捷,然而一旦出現問題,處于信息、技術等各方面劣勢的消費者將難以維權,所以亟需建立互聯網金融產品和服務標準、互聯網金融客戶信息安全標準、互聯網金融服務投訴處理標準等一系列旨在規范行業產品和服務、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標準,保障互聯網金融的穩健發展。

作者:黃瑞 單位: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