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電力體制改革路徑探析
時間:2022-09-17 0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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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西省的電力體制改革離不開金融的支持。隨著電力市場化進程的加快,傳統的銀行借貸模式和行政性的補貼模式已經無法滿足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的需求。針對電力體制改革,目前國內學者的主要研究領域多集中于體制、價格、技術以及微觀企業等方面,鮮少有從金融支持角度進行探討。文章以金融支持為切入點,在介紹金融支持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現狀的基礎上,分別從創新融資方式和建立電力期貨市場的角度,探索金融如何支持我省的電力體制改革。
關鍵詞:金融支持;電力體制改革;山西省
一、引言
我國對電力體制改革的探索始于1997年國家電力公司與電力部雙規運行機制的確立。之后,隨著電力部撤銷、國電公司成立以及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頒布,我國的電力行業逐漸擺脫了“政企合一,壟斷經營”的經營管理模式,實現了政企分離、廠網分開和主輔分開。2015年3月,中央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下稱“9號文”),明確了“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方向,穩步推進售電側市場改革,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逐步擴大增量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2019年5月29日,隨著《關于在山西開展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的出臺,山西省正式成為全國首個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山西省以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為契機,在落實中央“9號文”的基礎上,著力破除能源體制機制束縛,扎實深化我省的電力體制改革。電力體制改革是我省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山西轉型發展的必由之路,是推進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內在要求。電力體制改革離不開金融的支持。隨著電力市場化進程的加快,傳統的銀行借貸模式和行政性的投資補貼模式已經無法滿足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的需求。針對電力體制改革,目前國內學者的主要研究領域多集中于體制、價格、技術以及微觀企業等方面,鮮少有從金融支持角度進行探討。本文主要以金融支持為切入點,在介紹金融支持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現狀的基礎上,分別從探索電力供應鏈金融模式、電力融資租賃模式、市場化債轉股模式、創新融資方式和建立電力期貨市場的角度,提出了金融支持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的路徑。
二、金融支持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的現狀
(一)金融支持主要集中于少數龍頭。企業,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依舊突出資本具有逐利性和避險性的特征。對于電力企業而言,金融資本只會集中在少數大型龍頭企業。而處在成長期的小規模電力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很難通過信貸或者上市方式得到資金支持。一方面銀行選擇貸款企業多會考量貸款的風險水平,一般而言,國字頭的電力企業更會得到銀行資本的青睞;另一方面我國的資本市場發展還不成熟,中小電力企業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進行融資的概率也比較低。一來資本市場的融資周期較長,無法解決中小電企目前的資金困難。其次,很大一部分的電力企業內部組織結構混亂,投融資部門通常由財務部門負責,缺乏專業性和整體性。另外,對許多企業而言,通過資本市場融資也多是一種變相“圈錢”的方式,只會進一步增加我國資本市場的投機性。(二)金融支持主要以長期貸款為主,融資方式單一。目前而言,我省電力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還以銀行提供的長期貸款為主。單一的融資方式難以滿足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的融資需求。電力行業的融資方式分為外部融資和內部融資兩種。內部融資方式因其具有低風險、低成本的優勢,可作為電力企業融資的不錯選擇。但由于內容融資主要來源于企業的留存收益,對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要求很高,對于電價倒掛的我省電力企業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內部融資的不足,電力企業只好尋求外部融資。我省電力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很少,目前A股38家上市企業中只有漳澤電力、通寶能源2家電力企業。而對于大部分山西電力企業而言,主要采取的方式還是信貸融資。信貸融資的方式,會加大企業對銀行信貸的依賴性,提高電力企業的杠桿率,增加企業的財務費用,從而影響電力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和利潤收益水平。
三、金融支持我省電力體制改革的路徑
(一)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由于電力行業的主體不斷放開,電力行業的融資渠道也在不斷擴展,從單純依靠政策性投資撥款,到運用商業銀行貸款支持,再到發行股票、債券融資等內外部多種融資渠道并存。但伴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現有的融資渠道已經無法滿足電力企業的資金需求。由于電力行業的融資具有建設時間長、周期跨度大、靈活性差的特點,企業初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另一方面,隨著智能電網的快速發展,智能化裝備技術改造的升級,對資金投入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投資企業起初的自有資金難以滿足投資需要,且通過母公司進行內部融資的幾率并不大。由于電力企業普遍存在高資產負債率的情況,因此通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等傳統外部融資手段獲得資金的可能性很小。充足的資金流是電力企業發展的生命線。只有不斷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充分利用社會資本,才能盤活電力企業資金流,緩解電力企業融資緊張局面,不斷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我省電力企業應在傳統的融資渠道(行政性財政投入與銀行長期貸款)基礎上,不斷開拓新的融資方式。提升電力供應鏈金融服務,實現參與多方的“共贏”;精準發力金融租賃服務,彌補傳統貸款模式的不足;推行市場化債轉股,撬動社會資本更多的投入。(二)引入應收賬款融資服務,精耕電力供應鏈金融模式。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是指金融機構圍繞核心客戶的需求,在自償性貿易融資的基礎上,通過應收賬款融資、第三方監管等手段,對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提供的相應的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將單個企業的不可控風險轉化為整個供應鏈上的可控風險。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售電市場的逐步放開,售電企業和電力裝備制造企業在電網建設中的合作不斷深入。針對包括售電企業和電力裝備制造企業在內的配售電市場提供資金供應鏈金融服務,可以實現售電企業、電力裝備制造企業以及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三者之間的“共贏”。供應鏈金融服務的主要模式為應收賬款融資服務。所謂應收賬款融資服務,是指配售電市場的供應鏈中上游企業(售電企業、電力裝備制造企業)為了緩解現金流緊張的局面,將本企業的應收賬款轉讓給金融機構并申請貸款。應收賬款融資模式依托產業鏈中擁有較好信用水平的企業,解決了電力企業在銷售環節上的資金缺口,提高了企業資金周轉速度,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時也有效控制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風險。應收賬款融資模式主要有應收賬款售讓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應收賬款信托融資和應收賬款證券化四種類型。應收賬款售讓融資,即我們通常所說的保理業務,是指賣方(售電公司、電力裝備企業)把應收賬款出售給專業的金融機構(保理商),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風險擔保以及催收賬款等一系列金融服務;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顧名思義就是電力企業將應收賬款質押給專業金融機構,在規定期限和額度內來獲取短期融資的方式;應收賬款信托融資,電力公司將其應收賬款抵押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此為標的發行信托計劃募集資金并將資金支付給電力公司,滿足其短期融資需求,待應收賬款順利收回后,便用來支付信托投資人的本息;應收賬款證券化,屬于資產證券化的一種形式,投行等金融機構以電力企業應收賬款預計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基礎資產,通過結構化設計進行信用增級后,將其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的收益權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流動的證券化產品進行發行,售賣給投資者的過程。應收賬款證券化本質上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它可以解決電力企業短期內融資困境,減少企業對傳統銀行的信貸依賴,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目前,由于國內資本市場尚未成熟,應收賬款融資服務主要集中于應收賬款售讓融資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兩種方式。應收賬款證券化和應收賬款信托融資鮮少應用于電力行業。隨著未來電力行業市場化水平的提升,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將會被廣泛應用于電力企業的融資當中。(三)鼓勵融資租賃模式,彌補傳統信貸不足。201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金融租賃行業應在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深度和廣度上進行拓展,促進實體經濟的健康有效發展。山西作為能源大省,電力產業在我省經濟增長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電力產業的投資回報期較長、前期投入大的特性,影響了其對資金的吸引力。特別是在開展增量配電業務中,新增的參與主體自有資金有限且融資信用不高,通過銀行信貸進行融資的能力較差。通過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會使企業的資本結構、治理結構等均發生改變,最終有可能失去對企業的控股權。通過融資租賃業務進行融資,作為承租方的企業即可以第一時間獲得電力設備的使用權,還擁有對電力設備的優先回購權。融資租賃不僅避免了企業在建設初期高負債、高杠桿和融資難的風險,也避免了因直接融資而帶來的控股權的變化。相比較于傳統銀行貸款的高門檻、審批嚴、程序多、耗時久,金融租賃具有門檻低、審批程序簡單、資金到位快等優勢,特別是對于本身信用狀況較弱的中小電力企業,金融租賃并不占用本企業的授信額度,反而會提高其資金使用的靈活性,改善財務報表,甚至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避稅的效果。對于金融租賃的出租人而言,既降低了其出借資金的風險水平,又能夠增加其金融產品的多樣性,有利于我省金融創新水平的提高。在金融租賃模式中,出租方以“融物”形式將生產資料使用權出讓給承租方,承租方通過租入生產資料創造了直接的經濟效益,進而在實體經濟中形成了新的購買力,實現了金融的“脫虛入實”。相比較于融資租賃,銀行更注重借貸方的債務清償能力和信用條件,除了必要的貸后檢查,銀行對借貸方的具體項目運營關注度并不高。而金融租賃則更看中具體賃租項目的運營能力,對承租方自身的信用資質要求相對較低。并且在承租方發生經營困難時,出租方仍可收回所出租的設備并借助相似運營企業進行消納。相比較于貸款抵押物而言,其價值貶值風險更小。因此,金融租賃作為一種新興的融資方式,是傳統信貸融資的重要補充。(四)推行市場化債轉股,穩步化解產能過剩。近年來,我國經濟的發展進入了新常態,隨著供給側改革的逐步推進,以第二產業為主的工業用電量的大幅減少,電力需求量出現了明顯下降的趨勢。同時,伴隨著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和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政策的實施,我國的供電量卻在大幅增加。電力供應量逐步超過了市場上的電力需求量,出現了電力行業產能過剩的局面。此外,我國常年的缺電狀況,使得前幾年發電項目投資過多,設備利用率低下,進而加劇了電力行業的產能過剩。從電力行業的負債狀況來看,電力行業一直以來都面臨著資產負債率過高、資產結構不合理、企業利潤率低下的困境。針對這一問題,市場化債轉股不失為一個降杠桿、增利潤、調結構的高效措施。2016年10月10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國發〔2016〕54號)及其附件《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了市場化方式有序開展債轉股,有助于降低企業杠桿率、解決企業債務過高問題。債轉股市場化,是指債轉股的對象、價格、資金、股權都由市場決定,通過建立債轉股長效機制,鼓勵企業利用債轉股來降低本企業負債率,解決公司財務問題,進而改善企業資本結構?!兑庖姟分羞€指出本輪債轉股不允許選擇“僵尸企業”為轉股對象,鼓勵有發展前景的新興企業采取市場化債轉股解決暫時的財務危機,優化本企業資本結構。對于電力企業來說,市場化債轉股既是機遇又是挑戰。市場化債轉股的提出,有利于降低電力行業長期存在的高杠桿、高產能的現象,符合國家“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的政策導向。市場化債轉股的推行,是國家在實施供給側改革的基礎上,針對電力行業負債過高現象的一次“造血”政策。市場化債轉股的實施,有助于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金融風險的防范、電力行業市場化水平的提高以及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五)探索建立電力金融市場,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我省的電力體制規劃一直以來是依靠政府行政手段進行的,由過去的電荒局面到現在的產能過剩,都說明現行的電力體制機制已經不適合我省電力市場的發展。當前制約我省乃至全國電力產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便是市場化交易機制的不健全,電價不能及時準確反映電力實際供求關系,難以發揮電力價格的引導和發現功能。電力產品無法存儲的特性,意味著電力市場的產供銷必須同時進行,在供求不平衡的狀態下,電價便會呈現出強烈的波動狀態。隨著電力體制的改革,電力市場化水平將會逐步提高,電力的價格波動也會不斷增強。為了規避電力市場的價格風險,引入電力期貨不失為一個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期貨市場具備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的功能,有助于電力市場主體規避風險,從而保證電力市場的平穩運行。而電力產品又具有期貨產品價格波動頻繁、交易體量大、買賣參與者眾多、等級易于劃分以及便于運轉等特質。此外,目前我國已經陸續開通了對石油、煤炭、農產品和貴金屬等期貨交易,為建立電力期貨所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因此,開發電力期貨產品、建立電力期貨市場是可行且必要的。自從2017年山西被確立為首批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以來,我省已于2019年7月18日完成電力現貨市場首次調電試運行。目前我省電力現貨市場交易品種是以中長期現貨交易為主,短期現貨交易較少,現貨交易機制還不完善。電力期貨市場建立要以電力現貨市場的平穩發展為基礎。按照目前電力體制改革中“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思路,我省都在將進一步推進發電測和用電測雙方的直接交易,由現階段電量交易逐漸轉變為電力交易,以此作為建立電力市場化交易的突破口。因此,協調買賣雙方(發電方和用電方)直接交易與現貨市場的關系是現階段的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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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鑫 單位:山西省社會科學院能源經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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