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企業組織形式及建議
時間:2022-06-23 0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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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些年高校擴招以及畢業生就業壓力增加的形勢,我國出臺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一方面給畢業生提供了實現自我價值的新道路,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經濟的發展,但是由于大學生經驗欠缺、資本有限等諸多問題導致創業成功率較低,一個好的開始是創業成敗的關鍵,本文介紹了常見的企業組織形式,并從創業的角度對其特點和風險點進行探討并提出建議,以期在最大程度上促進大學生創業的成功。根據相關資料顯示,2021年高校畢業生總規模預計有909萬,同比增加35萬,再創新高,受肺炎疫情影響下,今年的就業形勢更加復雜嚴峻,大學生面對有限的就業崗位以及“畢業即失業”的風險如何進行應對,國家出臺了財稅、金融、資金補貼等扶持政策,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鼓勵自主創業并提供職業培訓,盡力為大學生提供創業環境,雖然創業的風險較大,但也不失為一個機會。那么大學生創業的過程中,可以有眾多的企業形式進行選擇,不同的企業類型其業務模式、稅務管理的方式、風險各不相同,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創業企業形式值的我們進行探討。
1大學生創業企業的特點
1.1較強的創新意識和行動力
大學生作為初出茅廬的工作群體,朝氣蓬勃,精力充沛,抱著“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勇氣,具有敢闖敢拼的精神,勇于擔當,敢于創新,依靠著在學校學習期間掌握的大量專業理論知識,在不斷的摸爬滾打中,使自己的經驗和技能得到不斷的夯實和進步。
1.2企業資金實力有限,抵御風險能力相對不足
大學生創業投資者一般都是個人獨資或者和同學合伙投資,人際關系簡單籌集資金有限,多數投資者沒有強大的資本背景,設立初期現金流有限,然而企業初創期的風險大,資金回流較慢,資本是否充足也影響到了企業的正常運轉,從而面對競爭時,相對處于劣勢地位。
1.3技術與管理經驗相對欠缺
大學生剛剛走出象牙塔,理論知識充足但是實戰與技術經驗相對欠缺,知識面較為單一,只有專業相關的理論知識,管理企業的經驗比較單薄,且與產品相關的技術積累缺失,導致企業經營面臨著較高的不確定性。
2大學生創業可以選擇的企業形式及其特點
大學生進行創業,首先應當根據資金規模、所處行業相關要求、合作伙伴等情況成立創業組織并進行工商登記,這就需要進行創業組織形式的選擇。創業組織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通常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制企業三種類型。
2.1非法人組織
2.1.1個人獨資企業單獨的自然人即可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且設立條件和設立程序簡單,較公司而言,不需準備公司章程也不要求設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個人獨資企業規模較小,設立條件較寬松,設立程序較簡便,進入或退出市場較靈活,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責任承擔方面,因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投資人的風險。2.1.2合伙企業合伙企業是由全體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伙企業作為人合企業,它完全建立在合伙人相互信賴的基礎上,所以很多投資者會選擇和同學朋友一起開設合伙企業。合伙企業的資本來源比個人獨資企業廣泛,可以充分發揮企業和合伙人的力量,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擔經營風險和責任,合伙企業的風險和責任相對個人獨資企業分散一些,法律對于合伙企業不作為一個統一的納稅單位征收所得稅,因此合伙人只需將從合伙企業分得的利潤與其他個人收入匯繳一次所得稅即可,由于法律對合伙關系的限制較少,在經營管理上具有較大的自主性和靈活性,每個合伙人都有權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這與股東對公司的管理權利不同,相對于公司而言,合伙企業的資金來源和企業信用能力有限,不能發行股票和債券,這使得合伙企業的規模不可能太大,合伙人的責任比股東的責任要大的多,合伙人之間的連帶責任加重了合伙人的風險,合伙企業具有濃重的人合性,任何一個合伙人破產、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導致合伙企業解散,因而其存續期間不可能太長。2.1.3非法人組織形式的優缺點從優點來看,非法人組織形式由于設立簡便,結構簡單,且經營十分靈活,非常適合于初創期創業的個人或小團隊,且僅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而無須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收負擔相對較低,但非法人組織形式創業的缺點也比較明顯,其需要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企業股權轉讓受限,不易流動,更不利于融資,規模擴張容易受到限制。
2.2公司制企業
2.2.1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對股東人數沒有規定下限,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經過訂立公司章程、股東繳納出資可以申請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人企業,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性資產作價出資,出資額沒有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如果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設1-2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法人企業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25%繳納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部分)減按5%的稅率征收,超過100萬但低于300萬的部分)減按10%征收。股東只有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法人的公司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類型,一人公司的組織機構更為精簡,大部分內容適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其區別于有限責任公司之處在于若股東無法有效區分自身財產與公司財產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2.2.2法人制組織形式的優缺點從優點來看,法人制企業的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同時,公司易于存續,即使最初的股東和經營者退出,公司依然可以繼續存在,股權轉讓也相對容易,方便吸收新股東。其缺點主要體現在公司的設立相對復雜,管理成本高;面臨著雙重扣稅的負擔,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負率可能較重。
3大學生創業選擇企業形式的建議
以上企業形式都有專門的法律進行保護,法人企業適用《公司法》,非法人企業適用《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在出資方面,所有企業都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等作為出資方式,在事務管理方面:公司可以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按照法定職權和公司章程商定管理公司事務,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商定管理合伙企業事務,鑒于創業企業初期規模小、風險大、資金有限等特點,針對以下幾個方面提出相關建議。
3.1責任的角度
公司是法人企業,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法律責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屬于非法人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大學生創業時可以根據創業的具體情況來進行選擇,如果是風險較高的行業可以選擇采取公司制企業形式,風險較低的行業可以選擇非法人企業,鑒于大學生創業的風險普遍較高,從投資者承擔責任的角度考慮筆者建議選擇公司制企業。
3.2稅務的角度
從稅負角度來考慮,在增值稅方面,無論法人制還是非法人制的企業,其增值稅存在如下優惠政策,即每季度收入金額低于30萬元的,可予免征增值稅;在所得稅方面,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產生的所得僅需按照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合理費用也均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并且多數個人獨資企業由于規模較小,并無財務核算基礎,可適用于核定征收的方式,稅負率僅為3%左右。而公司制企業當年度所得,需要先按照規定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隨后,在向個人分紅時還需要按照20%的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負率較高。此外,是否注冊為公司制企業,還應當考慮下游客戶的發票需求,客戶是否為一般納稅人,是否需要為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有該類考慮,則設立公司制企業較為合適,否則,公司制企業在企業規模不大的情況下,面臨著雙重征稅的問題,稅負率相對較高。
3.3法律風險的角度
企業設立時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為出資的瑕疵及企業面臨債務追索時的責任承擔。若設立的非法人制企業,企業所有權人由于需要對企業的經營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切不可盲目擴張以及負債經營,否則可能因承擔連帶責任而加大自身風險。若設立的是公司制企業,可能存在出資瑕疵的問題,如出資不實或抽逃出資的情況較為常見。對于出資不實問題,通常表現為錯誤估計實物出資的價值,導致出資的實物明顯低于出資者認繳的出資金額;對于抽逃出資問題,主要是由于公眾的法律意識上并未十分清晰,認為公司都是老板個人的,老板從公司取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其實這么做,是忽略了公司作為法人主體的存在意義。因此,對于設立的公司制企業,需要注意將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做嚴格區分,不可將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相混同。特別是當公司發生資不抵債時,所有股東需要在瑕疵出資股東出資不足的范圍內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瑕疵出資股東不但要在出資不實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還可能需要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對于抽逃出資的股東而言,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針對上述情況,設立公司制企業時應當對實物出資尋找專業的評估機構對實物價值進行如實評估;同時,針對注入公司的資金,應當嚴格區分個人賬戶和公司賬戶,嚴格執行公司經營性往來款項只匯入公司賬戶絕不匯入個人賬戶,保證個人日常生活用度絕不從公司賬戶支出,從而有效避免財產混同的法律風險。
4結語
當代大學生富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對傳統觀念和傳統行業挑戰的信心和欲望都較為強烈,這種自強不息和創新創業的精神也造就了大學生創業的動力源泉,成為大學生成功創業的精神基礎。結合國家出臺的對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免息貸款、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在良好的政策條件和有利的競爭環境都有助于大學生創業者實現自己的創業夢想。筆者希望通過本文引導大學生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根據自身及團隊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組織形式,抓住創業的機會成功創業,實現自己的理想,證明自己的價值。
作者:楊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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