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經濟法課程教改綜述

時間:2022-06-03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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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經濟法課程教改綜述

一、經濟法課堂教學改革的嘗試

通過近十年教學積累,本著以人為本,站在學生的角度,發現學生學習經濟法的目的無外乎是為了考研或是通過司法考試,又或是為自己生活或工作儲備法律知識。因而在教學過程中既要加強理論教學為考研做準備,也要加強實踐性教學以利于學生通過司法考試或為從事其他行業儲備法律知識。

(一)案例教學法融入整個教學過程

上世紀二十年代,案例教學法從哈佛法學院孕育而生,七十年后我國教育界開始探究案例教學法,并將其運用到具體的教學實踐中。案例教學分講授教學與討論式教學,其中采用討論式教學方式占有較大比重。其方法會因具體的案例內容及每位教師講授風格差異而各有所不同。講述經濟法基礎理論物權優于債權原則時與民法通則和物權法條結合起來,讓學生了解物權優于債權原則法律內涵,并采用“一房二賣”的案例,讓學生深刻體會法條與法學原則的異同。這就是將案例介入到理論教學讓學生通過學習進行比較,從而理論的知識點理解變得容易,做到深入淺出。司法考試對經濟法的考核往往是通過案例形式進行,所以將司法考試的真題與理論知識點串講,對真題分析,尋找法律依據,可以提高思維能力。對于有爭議的法律問題,可以采用案例討論的方式展開,老師參與點撥和指導,對涉案法律問題拓寬思考,鍛煉及提高學生的實際應用和創造能力。教師應創造學生能創造性學習的氛圍,學生應珍惜鍛煉自己思維能力與表達能力的機會,特別是注意傾聽其他同學的意見。對同一問題,能從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進行全方位的思考和揭示。在教學過程中要求學生積累處理問題的能力,但是現實生活中大學生不可能接觸到很多法律案件,因此希望學生養成關注國內外新聞以及法制節目比如今日說法、拍案說法,這樣學生可以試著去處理案件,發現解決不了的案件認真思考尋找法律依據,或者同學之間交流,或者找老師進行討論分析來尋求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案。由于不少案例本身并沒有標準答案,因此案例分析的關鍵是在于肯定分析問題的思路是否正確,法律依據是否充足,是否流暢無邏輯錯誤(即是否能自圓其說),重要的是學生分析能力能就此得到提高,同時也提高了學習經濟法的興趣。案例教學有著其他教學方法所不能比擬的優點,但從教學實踐來看,案例教學并不能完全取論講授,因為對理論的系統把握,及對重點和難點的適當講授仍是教學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案例教學與理論講授教學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理論教學應該是從案例教學中受到某種啟發:即理論教學應該是誘導與啟發式的,而不是灌輸與填鴨式的。應把教師課堂的理論知識傳授與案例教學的師生共同探討研究有機地結合起來。經驗證明:在理論教學中融入案例教學,將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交叉進行的教學效果較優。

(二)模擬法庭的發展與延伸

以往在普通本科院校,經濟法教學到經濟庭一審程序時,教師會帶領全體學生去市區各個法院聽審,讓學生感性了解法律程序。法律的教學絕不能讓學生只是泛泛地了解法律規定以及書面知識,因而應有教學專用的模擬法庭。最初模擬法庭的功能只體現在庭審過程中,由學生扮演審判員、控訴人員、辯護方、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模擬法庭結束后由老師予以點評。經過幾年的教學摸索,發現在教學過程中還能將模擬法庭延伸,“模擬法庭,模擬人生”,即在模擬法庭中不僅僅只是庭審過程,除了案件發生過程之外,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等都可以模擬展開,合格通過這樣教學的畢業生基本上很快就能適應實際工作。

二、經濟法課程實踐性教學改革中出現的問題以及教改的進一步思考

盡管如前所述,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演示等實踐性教學有許多優點,其提出與操作在經濟法教學過程中也小有年頭,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然而,在實踐性教學改革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一)法學的大班授課方式很難發揮案例教學(尤其是模擬法庭)的展開。根據多年的教學總結,經濟法課程均是大班教學,人數在60至110人左右,由于教學資源有限等原因法學的教學無法像語言類專業采用小班教學的模式。有學者提出案例教學法一般適合于小班分散授課而不適合大班集中授課,并且僅適用于具有一定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學生。在有限的教學實踐內只可能提供給極少數學生發言的機會,極容易挫傷到沒有發言機會學生的參與案例教學的積極性,同時也導致課堂上的學生討論等不充分,而達不到案例教學法的實施目的。

(二)案例教學中案例的選擇資源較為匱乏。有效的案例是實施案例教學的關鍵所在,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關法律關系的內容和形式,而分析疑難性案例能夠鍛煉學生思考角度和深度。在最初教學的過程中案例來源都是通過案例輔助教材獲得,但是輔助教程中的案例有時不能適應教學的需求(比如學生通過網絡可以馬上查到案例以及標準答案),于是我們通過在司法實踐中、教研室同事交流間以及法制節目等相應媒體提供的案例相結合,根據實際教學進行收集與設計案例,這樣仍不能完全解決案例教學中資源匱乏的局面。

(三)模擬法庭演示過程中時而會呈現形式化。正是由于上面闡述的大班教學以及案例資源的匱乏,會讓模擬法庭以及延伸階段演示過程中會呈現形式化的狀態。再加上學生在扮演或者演示過程中并不能完全融入所扮演的角色而出現笑場,比如熟悉的學生扮演被告進入被告席,旁聽席的學生會笑場,扮演的學生也會跟著笑,隨后出來的法警也會出現這種狀態,而扮演審判長的學生不并能馬上制止這種“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案例教學法本身具有很多有價值的地方,但要真正的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還需要廣大的教育工作者在實際操作中集思廣益,因材施教,不斷完善與提高。同時,也要求學生對課程內容進行適當的預習,變生澀為熟悉,通過課堂內外的緊密結合,形成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的良好互動,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熱情,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因此,民辦院校經濟法課程既要立足于自身特點,系統地給學生闡述法理知識,又要充分發揮案例教學的優點,建立豐富的教學案例資源庫。此外,還應相應地調整教師的教學觀念與手段,真正培養出實踐性、復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