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工會資金管理論文
時間:2022-03-20 0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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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以上問題,工會組織專項資金的管理應從以下4個方面入手解決.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建設始終是管好、用好各項專項資金的前提.在制度建設中,首先應進行廣泛的調查研究,通過實地考察、召開座談、問卷等多種形式,摸清各級工會及廣大職工對該項資金使用的意見和建議,同時根據上級對專項資金的使用要求和范圍,分清各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性質和情況,合法合理地建立并完善規章制度,以便達到專項資金使用效果最大化、為職工謀取最大利益的目的.各個規章制度均應詳細規定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申請及審批程序和權限,以及對資金使用效果的事后評價,為各級工會正確管理使用專項資金提供具體的、操作性較強的規范性依據.專項資金管理規章制度還應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新業務的開展,與時俱進地進行完善并適時修訂.以寧夏總工會為例,自中華全國總工會頒布《送溫暖工程基金管理辦法》后,寧夏總工會相應地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管理實施辦法》、《自治區總工會職工維權幫扶中心救助標準》等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和實施細則,確保扶貧濟困資金使用和管理更加規范、合理.這些規定與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寧夏總工會還根據國家對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和社會平均收入等政策性的調整,適時地補充、修訂該辦法,不斷提高困難職工和困難勞模的救助標準,這樣使更多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納入幫扶體系,讓他們充分享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2010年,工會組織開始執行新的《工會會計制度》.與以往工會會計制度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頒布實施不同的是,這次工會會計制度首次由財政部制定并頒布實施.新制度的頒布極大地提高了工會財務與會計的權威性和社會影響,也為工會組織進一步做好財務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據.各級工會應抓住這一有利時機,針對從事工會財務工作的會計人員多為兼職、更換頻繁、對工會會計業務不熟悉這一實際問題,加強對財務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使他們諳熟新的《工會會計制度》及相關規定,不斷提高職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嚴格專項資金的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自覺擔當起工會組織“紅管家”的職責.
(1)加強預算管理,各級工會應合理安排年度專項資金使用計劃,結合上年專項資金分配使用情況,作好統籌安排,并指導下級各級工會合理安排年度預算.例如盡可能擴大送溫暖等濟困資金的發放范圍,讓更多的職工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和關愛;對“工字號”等創業帶動就業資金要有針對性的重點扶持,避免“撒胡椒面”的現象發生,把有限的資金投入到真正安置和帶動職工就業的企業中,解決他們的資金困難問題.(2)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規范各級工會的操作行為.在各專項資金的日常使用中,各級工會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或指定的項目使用,嚴格審批手續,完善內控制度,強化監管措施,規范支付手續,建立健全相關檔案.上級工會要加強對各級工會的業務指導與監督,要求下級工會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要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工會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擴大或改變資金使用范圍,不得截留、擠占資金[2],不得自設會計科目對專項資金進行會計核算.對于需要在銀行單獨開戶的專項資金,必須開設專戶進行“一對一”核算;不需要單獨開戶的,則應在相應會計科目下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在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和積累經驗,完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具體操作行為.《困難資金發放憑證》和《困難物資發放憑證》是進行幫扶資金財務處理的重要原始憑證之一,原由寧夏總工會財務部負責印制并發放核銷.在實際工作中發現,由于財務部并不掌握被幫扶職工的具體情況,因此只能對各級工會交回核銷的存根作形式的檢查,無從知曉發放憑證中記載的被幫扶對象是否真實.而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幫扶中心的困難職工檔案已經實現全區網絡信息管理,于是財務部將《困難資金發放憑證》和《困難物資發放憑證》的日常性管理交給幫扶中心,由他們對各級工會交回的存根進行核銷,以保證幫扶資金用到最需要的職工手中,盡量杜絕舞弊以及多頭求助重復領取救濟金等現象的發生.同時,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財務部和經費審查辦公室對這2種票據的使用實施監督.(3)加強專項結余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對于幫扶資金而言,中華全國總工會規定當年必須用完,不得節余.對于財政和中華全國總工會規定的其他當年應當全部使用完畢的專項資金,原則上不能跨年度使用[1],因專項資金使用時間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跨年使用的,需在年末會計報表中說明,并單獨列示.第2年預算應將前一年度未使用完的專項資金與本年同類資金合并安排,不得挪作他用.沒有正當理由而結余專項的,上級工會應核減其下一年度的資金分配額度.(4)探索專項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工會專項資金具有非經營性特點,因此各級工會對各項資金使用效益并不關注,這個問題需要重視與反思.實際上,各級工會組織的收入來源,無論是從職工工資總額中按比例提取的工會經費,還是財政撥款、社會捐贈,究其根本,都是勞動者創造的社會價值組成部分,它的使用不僅與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連,而且還具有較強社會影響力,因此應當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各級工會可參照財政資金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對需要進行績效評價的專項資金,如“工字號”創業帶動就業資金、幫扶資金中用于職工技能培訓的資金等,從該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產出等各方面建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并賦予相應的績效分值,全面評價資金使用效果,以便達到資金使用精細高效,提高工會專項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有力配合中華全國總工會新時期工會重點工作的順利實施.
各級工會應認真貫徹落實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領導責任,對于重點專項資金,工會財務、經濟審查部門實行全程監督,及時審計.每年末,各級工會要將當年專項資金使用、結余情況書面報告上級工會,在年度決算報表中分類說明,分析資金使用效果,考察其取得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上級工會在收到下級工會關于專項資金使用報告后,要與實際撥付的專項資金進行分類核對,考核下級工會是否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做到??顚S?、核算準確、報送及時,并對資金使用情況作出評價.各級工會經濟審查部門應充分發揮其審計職能,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審計力度,在對“送溫暖資金”、“幫扶中心資金”等重點資金進行全過程跟蹤檢查的同時,還要對于其他專項資金進行平時抽查,年底結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重點審計.對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專項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尤其是對財政性資金注入的專項資金,還應注意接受國家審計部門的審計.
工會專項資金管理是一項政策很強的工作,它落實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廣大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以及職工隊伍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各級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通過加強制度建設,提高工會會計人員業務素養,健全監督和績效評價機制,不斷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專項資金??顚S煤凸攸c工作、重點建設項目的開展,為適應新時期工會工作“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職工”的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本文作者:張小玲工作單位:寧夏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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