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師職稱評審標準行政化論文

時間:2022-10-13 0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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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師職稱評審標準行政化論文

摘要:中國高校教師職稱評審中的“硬杠子”規則及其導致的簡單化、教條化現象,使高校學術職稱的學術性減弱,職稱的本質被異化和扭曲,學術職稱內含的公正原則被破壞,對教師造成了反教育的負道德取向壓力,使教育缺少了文明和理智意蘊的制度和文化資源,其解決的根本出路在于徹底消除教育行政化現象。

關鍵詞:學校教師;學術職稱;評審標準;教育行政化

高校教師應該是什么?這似乎不應該是個問題,然而這個本來不應該有疑義的問題,在我們現實教育中卻存在著問題。蔡元培先生認為,大學教師是應該對研究學問有興趣且具有學問家人格的人,亦即應該是“熱心積學”的學者。而學者是什么呢?學者則應該是潛心且執著于研究學問,探索知識,追求真理的人,他們立足于對人類尚沒有發現或沒有認識到的知識或道理進行探索,他們追求的是新知識、新理論、新思想、新方法,其活動的本質是創造或創新;他們在社會的公共事務中應該是人類文明和理性觀念和精神的維護者,在社會道德敗壞或淪喪時應該是社會的良心,“猶如茫茫大海上的燈塔”。他們以文明、理性的境界和標準評價、繼承、傳播歷史上的優秀文化和思想,以開闊的視野和前瞻的姿態探索和創造新的知識和思想在最高層次的教育機構中培育學生的靈魂和精神所以他們可以說就是思想家、教育家。在學者們比較集中的大學中,他們的學術研究活動往往與教育學生、培育人才活動融為一體,既研究學問,又培育人才。以研究學問提高培育人才活動的質量,推動培育人才活動的深入;以培育人才激勵和促進學問研究活動的深度和廣度。所以,在大學中,不敢說所有的教師都是學者,但大學中的學者必然是教師。而以研究學問、發展知識、創造文化為宗旨的學者們,其表現自己努力和貢獻的方式就是著書立說,人們對于他們的評價也一般是以其著書立說的水平或影響為基礎。而為了對他們的勞動和貢獻有所區分,并且確定給他們的待遇和報酬標準,才產生了教師職稱這個概念。而教師職稱制度的引用,對于教師學問及研究水平的評價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教師的事業發展和生活安寧營造了比較公平的物質和精神環境,也促進了教育和文化事業的發展和進步。

然而,曾幾何時,教師的職稱被取消了。原因是有人認為,教師是不應該有自己本質性的、獨立的價值取向和思想觀念的,所有的教師毫無區別的都應該是社會政治的工具。再以后,教師的職稱又被恢復了,教師似乎可以根據自己的學術水平和學術貢獻獲得社會的承認了,而伴隨著洶涌澎湃的商品經濟大潮而來的趨利主義潮流,深刻影響了教育領域,使實利成為教育領域中價值觀念的重要組成部分,而職稱作為教育領域(當然也包括其他領域中“實利”的體現,成為人們奮力追逐的目標。特別是由于職稱與教師的工資、獎金(津貼)、住房等經濟收入及物質待遇直接掛鉤,從而成為教師事業是否成功、社會地位高低的標志,有時甚至成為有些行政職務的任職條件(比如:教育部曾經規定,部屬高校中的系主任必須是教授或具有正高職稱人員)。這樣,職稱制度在短暫地發揮了積極作用之后,便再次墮入迷茫,演變成為一些高校教師苦苦追求的體現現實理想的精神目標。一種本來是教師學術勞動結果標志的概念,教師們以其學術成就或學術勞動的水平,獲得與自己學術勞動質量相等或相近的學術職稱,其中教師的學術勞動為因,學術職稱為果。是教師的學術勞動決定了自己的學術職稱等次,而不是教師的學術職稱決定其學術勞動的水平。學術職稱無形中卻成了一些教師從事學術活動的目標或目的,甚至成了吞噬人們心靈寧靜、身體健康的“妖魔”。另外,在中國的高校中還有一種被稱為“跑職稱”的現象,亦即每年職稱評審的前夕,一些申報職稱的人為求評審順利通過而四處“拜訪”職稱評委們。也有以單位的名義對評委們進行“公關”,其理由是為了單位的利益等。這種性質近似賄賂或者就是賄賂的活動,不但破壞了職稱評審的公平環境,也破壞了高校的教育品質,其對高校教育作用及意義的消解,具有不容忽視的消極影響。而職稱的價值和作用被異化如此,著實叫人感慨萬千。

職稱在普遍性意義上,既聯系著教師的經濟待遇和生活條件,又聯系著教師的社會地位和學術聲譽,幾乎是教師一切價值的體現,當然也是教育生態品質或質量的體現。教師在職稱問題上所遭遇的不公,很容易被理解為對自己教學工作及學術成就或成績的輕視或漠視,甚至會被理解為是對其人格尊嚴的輕視或侵犯,對其或耿耿于懷,或恨恨于聲,或恨恨然而心生去意。然而,是什么原因讓本來衣食無憂、生活條件在社會上處于上中水平的高校教師們,對職稱問題這么在乎,以至于產生強烈的職稱情結呢理解這個問題的較好參照,是同樣在大學校園中,為什么以前人們對于職稱的態度能夠那么坦然、平和。尤其是在20世紀前半期,我國許多大學中的職稱授予似乎比較“隨意”:如清華大學聘沒有博士學位、沒有著作的陳寅恪為國學院導師;聘沒有大學學歷的吳晗為歷史系講師;北京大學聘沒有大學學歷的粱漱溟為講師;在聘季羨林副教授天后(當時的北大規定:洋博士只能聘為副教授再聘其為教授等。這種看似隨意的職稱授予在當時并沒有引起什么波動,甚至還被作為佳話而長期傳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那時人們判斷事物的依據是實質性標準,亦即這些被聘者是否有真才實學,他們與被聘的職務是否名副其實。另一方面,那時的高校教育生態較好,大學校長們一般都既有學識,又講氣節。高校中少有濫用職權、聘人不當的現象。那時大學中職稱評審的規矩從表面看似乎并不嚴格,而實際上是非常嚴格的,因為不公平現象的制造者極可能因為謀私而引起眾怒而被驅逐去職??梢哉f是其時大學領導者們的開明和公正,才使那些規矩失去作用。我國高校在“”之后初期的職稱評審中,也幾乎少有尖銳的批評意見,那時的評審如潘懋元先生所言:“雖然評審的標準比較模糊,但過后看都還比較公正?!庇捎隗w現了公平、公正的原則,所以當時的教師中雖然也有職稱及工資方面的差別,但人們基本上都能夠平靜對待。在對待職稱的問題上,可以說公平是最為基本的原則和前提,也是最好的“解毒劑”。公平了,公正了,學校中無疑是風平浪靜、和諧安寧的。

如果有人在職稱問題上以權謀私,其惡劣影響必定是深遠的,其謀私的毒劑就如同滲入土壤中的污水,會使土質徹底破壞,長期不能正常地生長莊稼。

我國有些高校在職稱評審中的謀私行為,已經演變為這些學校中根深蒂固的不良風氣和工作的低效率。然而,為什么在職稱制度本來應該越來越成熟的時候,高校的職稱卻出現了“妖魔化”的趨向呢要回答上述的問題,則有必要審視一下我國高校職稱評審制度的現狀。我國目前的高校職稱評審分為高校自主評審和省市統一評審兩種。前者主要是一些科研和教學實力比較強、辦學歷史比較長的教育部直屬高校,后者基本上是科研和教學實力相對較弱、辦學歷史較短的?。ㄊ校俑咝?。部屬高?;旧隙疾扇「咝W灾髟u審的模式,省屬高校則基本上都采取省市統一評審的模式。另外,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各省市高校的實力和水平差距較大,職稱評審的標準也差異較大,所以本文主要依據筆者所熟悉的東部地區高校的教師職稱評審情況進行討論。而在這些地區的高校教師職稱評審中,有這樣一些背離職稱本質的現象:

一是只看“硬杠子”現象。有些省市在高校教師職稱評審中,規定了許多必備條件,諸如要在權威的刊物上發表多少文章,要獲得**項省級以上獎,要完成**項省級以上的課題,要出版**萬字以上的專著,指導過**屆碩士或博士研究生等。這些條件被簡化為一系列被稱為“硬杠子”的數字,成為教師職稱申報的基本條件,如果符合條件,就可以申報高一級職稱,否則就不能申報。有些評審者甚至直接宣稱,評審就是只看數字。在他們看來,當事人申報的獎項性質,完成課題的深度及撰寫的論著水平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看其是否符合“硬杠子”的要求。在這樣的傳統和氛圍中,只重形式不重內容已經成為一種風氣和習慣。人們已經習慣了不在意申報者真實的研究水平及學術影響。不在意申報者的論著是原創性的,還是詮釋性的;是思想深刻,還是缺乏創見;是見解獨到,還是人云亦云之間的區別。不在意其論著是否為獨到見解,是否表達了新思想、新理論、新觀點等體現申報者學術成就及資質的實質性內容,而只是在意其是否符合“上面”規定的標準。從而使作為學術職稱生命的本質性評價,變成了形而上學的形式性評價。人們甚至可以說,他們已經將評審權力交給了所謂權威刊物的編輯,交給了參與評獎和課題評審的評委。

二是顯著的簡單化現象。這種現象可以說是對第一種現象的延續,其特點就是教條和僵化。表現之一是對所有的學科幾乎使用同一標準。在一些省市的教師職稱評審標準中,幾乎沒有學科區別。從知識大類的文、理科,到文、理各科中的具體學科,其標準都是一樣的。表現之二是以簡單化的態度對待學者的勞動數量。由于“熱衷于追求科研成果數量的現象”受到批評,因而便絕對地否定了教師學術勞動的數量。這種現象的典型表現就是上述的“硬杠子”規則,其潛臺詞是:只要求達到標準,其他的都是多余的,是沒有必要的。在這樣的認識主導下,一位教師的學術論文是5篇還是篇,是10篇還是100篇,在評價中沒有區別,學者的勤奮和刻苦都似乎沒有意義,只有“上面”規定的幾種權威期刊才有意義,從而造成了教育界內部的權威期刊崇拜癥。表現之三是簡單地將學術論文的水平與期刊主辦單位的規格或影響劃等號。對于在學術領域中屬于見仁見智的刊物聲譽,以及學者們質疑的“全國所有高校及科研單位都面向數個本專業權威刊物或核心期刊是否合理的問題”,則無人理會。

三是外行評價內行的現象。事實上,無論是在一些省市的評審工作中,還是在一些高校內部的評審工作中,由于評審是一種權力的表現方式,所以參與者大部分還是各個部門的領導者。這種表面上追求全面的評委組成原則,卻不可避免地使一些外行位列其中。這些外行雖然可能是自己從事專業領域的專家,甚至是極其著名的專家,但卻未必是參與評審領域的專家,由他們參與評審的職稱質量是令人疑慮的。因為衡量一個學者的學術標準是看其學問做得好不好,所撰論著是否有學術價值,而有能力對此進行判斷和評價的人,只是那些國內及國際的同行專家。事實上,在以往的評審中,幾乎很少有人能夠對教師申報的論著作出比較客觀、準確的評價,其根本原因就是他們并非是所評審專業的內行,或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他們才積極地認同“硬杠子”規則。與外行評價內行相聯系的一個問題,就是評審程序上的短、平、快現象亦即一個涉及幾千人的職稱評審活動,專家們可以在3~5天的時間內完成。他們可能根本來不及仔細地閱讀材料,更談不上充分的交流和研究,而在基本不了解申報人學術水平、學術品格的情況下只能用所謂的“硬杠子”來“卡”了。只可惜教師們的職稱命運,就在這種技術性的評審中被輕率地決定了。

四是缺乏申報人表達意見的“上對下”單向決定現象。我國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的模式,與我國目前的教育管理模式一樣,是一種典型的“上對下”單向決定機制。在這樣的機制及環境中,各種職稱的評審標準幾乎都是在“上對下”的心態和氣氛中制定出來的。對于職稱評審中的不合理現象,教師們即使有意見,也難以找到可以申訴自己意見及理由的地方。因為一些直接主管職稱評審的組織,既能夠以職稱標準是由專家制定的借口而予以推脫,又能夠以職稱標準不是為(你)一個人制定的為理由而予以拒絕。比如,某省在職稱時間的確定上,一直采取年度與具體時間的雙重標準,亦即教師的材料截止時間為年度標準(截止到**年底);而教師的資歷時間卻采取具體時間標準,亦即以現職稱的批準時間為準(截止到**月)。這兩種標準之間的差距表面看是半年,而實際差則是一年,從而將教師的評審資歷由規定的5年拖至6年。對于這樣一些明顯不合理或沒有道理的問題,盡管教師不斷申訴,但就是不予改正。再比如:在某省的評審職稱條件中,有“本領域權威刊物”論文的條件,然而在該省的以往文件中,卻從來沒有規定過所謂的權威期刊。對于出現于職稱文件中的規定,不僅教師,就連評委們都感到無所適從。

顯而易見,上述的職稱評審現象,會使學術職稱中內含的科學、崇高、文明、儒雅品質流失,使學術職稱的本質及價值取向被異化和扭曲,導致學術失范、學術腐敗行為泛濫,造成教育界中看似公正而實際上卻不公正的現象,使高等教育這塊歷來被視為高尚和純潔的圣地,被庸俗風氣嚴重污染。其對教師職稱評審的消極影響是極大的忽視了對評審對象———教師學術成就的全面了解和評價。學術職稱評審工作是對高校從事教學和研究的教師學術資質及水平的評審,評審的對象是教師。教師們作為學者,不僅在著述內容、方向、水平方面有差別,而且在人格、信念、境界、抱負、風格方面也有差別。對他們學術成就及聲譽的評價應該是全面的、系統的、價值性的,而不應該是技術性的、時期性的、表面性的。學術職稱作為教師學術水平的體現,應該以遵循學術規律為基礎立足于促進教師在潛心學問、執著研究、探索知識、創造文化方面的心情寧靜和專心致志,激勵教師求實而不求虛,求新而不倒退,高尚而不庸俗。然而現行的一些教師職稱評審標準,要么將教師當成完人,要求教師的學術成就面面俱到,亦即既要發表和出版論著,又要完成課題和獲獎,既要能夠專心致志的治學,又要能夠八面玲瓏地去“公關”(拿課題和爭取獲獎);要么將教師當成由一系列數字組成的“物”,只看數字不看人的研究資質,不看人的研究深度和廣度,不看人的學術影響及聲譽,以對待“物”的態度對待人,教條化地對待“硬杠子”。在這樣的評審活動中,教師作為申報者的品格、尊嚴、成就、聲譽等品行特征,都被“硬杠子”所要求的數字遮蔽了。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學術造詣精深、學術著述豐富、學術品格崇高的學者,卻因沒有滿足“硬杠子”的條件,而被排斥在職稱之外;而一個學術思想平平,但卻滿足“硬杠子”條件的人則能夠在評審中“過關”,從而造成學術評審中貌似公平而實則偏頗的現象。而“硬杠子”規則中理直氣壯地張揚只重形式、不重實質的技術化、教條化評審原則以及其內蘊的對教師高高在上、頤指氣使的神態是對教師勞動的輕視和人格的不尊重,是對教師學術尊嚴的踐踏,嚴重地扼殺了學者的創造性。對教師形成了負道德取向的壓力。我國歷史悠久的“學在官府”傳統,使教育從來沒有成為能夠充分地體現自己本質的、獨立的學術或文化機構,始終處于被管的“下級”的地位,而負責管理教育的政府行政機構,一直都對教育有一種居高臨下的優越感和控制感,習慣于以“上對下”的感覺和態度來制定針對教師的規則和制度。而在這樣的意識和思想的主導下,由他們所主導制定的教師職稱規則或標準,更多地反映的是他們的意志、觀念、要求甚至情緒,他們在教師學術職稱標準上的面面俱到要求,使得本來應該潛心治學、鄙視庸俗風氣的教師,根本無法安心地做他們認為應該做的學問。

在本來應該安心學術研究的時候,他們卻不得不琢磨如何評上獎,不得不思考如何申請到省級以上機構的課題,如何在單位或“上級”指定的刊物上發表文章,以滿足“上面”的規定或要求,有些教師為了評審職稱,將不得不犧牲自己的道德和尊嚴。

許多本來是心高氣潔、自尊自愛的學者,卻不得不去進行各個方面的“公關”:為了自己的成果得獎去乞求或賄賂評委;為了自己的文章在所謂的權威刊物上發表,去乞求或賄賂編輯。而這種“權威期刊”現象,則使學術腐敗由教育界蔓延到出版界,造成一些“權威期刊”通過辦“刊外刊”大謀實利。而正是職稱政策制定者們對教育及教師職稱本質的淺薄認識,導致了教育領域中的庸俗、卑下、丑惡風氣的繁衍和蔓延。

一、“硬杠子”規則中蘊含的粗暴性破壞了教育的文明和理智傳統

前述的“硬杠子”現象存在的深層原因,在于我們教育體制中的內在矛盾。一方面,我們的教育體制在本質上還是計劃體制,亦即教育并沒有能夠張揚自己獨特本質和宗旨的自主權,還是被決定、被管理的政府部門的下級。而這種體制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上級對下級不放心害怕其脫離自己的領導。比如,為什么高校教師的職稱不能由高校自己去評,而要由所謂的省市或部委組織專家來評審呢?由于對高校不放心,認為權力下放后高校就會降低標準或亂評,所以必須將權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這種思維模式不改變,高校依法自主辦學將永遠不能落實)。另一方面在學術研究活動及其成果的評價方面,作為學?!吧霞墶钡恼逃姓C構,相對于直接從事學術研究的教師們而言無疑是外行,然而這些外行卻要制定管理內行的規則,他們在不熟悉學術規律及動態的情況下,其可能采取的最簡單或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制定一個能夠既包容一切、又比較簡單易行的“硬杠子”。然而“,硬杠子”規則中所蘊含的強制性、不容違抗和探討性,使職稱評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缺乏商討、回旋的余地,使以邏輯思辨、心靈直覺、精神涵泳為特征的學術活動,缺乏來自社會組織及制度方面的文明、理智、禮儀資源的支持,且極容易感染和模仿帶有強權意味的行政化毛病,從而導致學術研究的平庸化和功利化。當然為了使“硬杠子”規則具有說服力,人們還煞有介事的聲稱采用“硬杠子”是為了保障評審結果的公平所以要減少主觀性,增加客觀性。豈不知在職稱評審問題上,關鍵是要保持公心,不能有私心。而保持公心的條件是要有良好的制度(包括有效的監督制度)、社會風氣和教育生態。以所謂的“硬杠子”來保持公正,顯然是緣木求魚。

二、行政權力膨脹使職稱評審制度“非教育化”

高校學術職稱固然具有區分教師學術成就和學術水平高低、學術能力高下的學術成就分層功能,只是這種分層功能的作用,必須以教師學術勞動的成就或質量為基礎,其結果必須體現對教師學術勞動成果評價的公平和公正。但是在具體的教育實踐中,由于高教領域中追逐實利目的的強勁潮流,以及我國高教領域中的特殊傳統及組織結構特別是非學術的行政權力對職稱評審的主導和控制,使人們對于學術職稱的價值及意義形成了一系列誤解和誤識,為學術職稱附加了太多的職稱之外的內容和企求。一方面,為了照顧各方面的利益高校內部評審職稱的范圍無限擴大,遍及學校中的各個方面,高校內各方面的人員都能以各自的職稱與教師來“相當”。這樣,教師從事教育工作及學術研究的神圣性及獨特性均被消解,教育內部約束教師行為的職業神圣性和自豪感明顯減弱。另一方面,在教育行政化的背景下,無論是教師的學術職稱評審標準,還是具體的評審過程,其組織和操作的力量都來自于行政部門,在權力監督沒有徹底解決的情況下,教育既無法解決外部權力者的越界獲得學術職稱問題,也無法解決內部權力者的超水平獲得職稱問題。而這些問題的存在,都使學術職稱評審的信譽和生態受損,學術職稱的公平和公正問題難以解決,職稱拜物教難以消除??梢娛侨藗冊谡J識上的淺顯和短視,造成了教師學術職稱制度設計及實施中的一系列簡單化思維和行為,使學術職稱的本質和宗旨被異化和扭曲,使學術職稱應該具有的保護學者利益、激勵學術研究品質提高、建立公平學術環境的目的沒有達到,反倒誘發了人們的趨利意識和投機意識,形成了學術研究淡泊明志品質與追求職稱而彰顯名利欲望之間的悖論現象。公務員之家

綜觀高校教師學術職稱評審中的問題和矛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行政化。所以,要想純潔教師職稱評審環境,提高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聲譽克服評審活動中的簡單化、教條化、非人化缺陷,就應該從根本上消除教育行政化。試想,如果教師職稱評審像美國高校那樣校自為政,各校根據自己的標準和需要評審職稱,教師則“良禽擇木而棲”,高校皆為珍惜自己聲譽而保持職稱評審的公平、公正,學術職稱的激勵、褒獎、肯定功能自然能夠發揮出來,良好的教育生態和精神環境也能夠自然地形成,教育的進步和發展也會具有堅實的制度和文化基礎。何樂而不為呢?

參考文獻:

[1]蔡元培.蔡孑民先生言行錄[M].桂林:廣西師大出版社,2005:151.

[2]陳遠.逝去的大學[M].北京:同心出版社,2005: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