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漁農村建設意見

時間:2022-10-23 0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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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漁農村建設意見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切實落實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和市委“兩創一促”總要求,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8〕1號)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浙委〔2008〕25號)精神,結合**實際,現就我市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提出以下若干意見:

一、我市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目標

1、今后幾年,我市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的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兩創一促”總要求,深入實施“暖促”工程,切實抓好“五個一批”,加快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充分調動漁農民創業創新的積極性,著力提高漁農民創業創新能力,積極為漁農民創業創新創造良好環境,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突出漁農業增效、漁農民增收、漁農村增美,強基礎、抓重點、創特色,又好又快地推進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

2、2008年,我市新漁農村建設的基本目標:

--漁農村經濟穩步增長、漁農民持續增收。漁農村經濟總收入增長10%以上,漁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3%以上。重點建設一批現代漁業示范基地、特色漁農業基地和漁農民二、三產業創業示范基地(點)。

--培訓轉移一批漁農民。新培訓漁農村勞動力24400名,新增漁農民轉移就業8000名,新培育一批漁農民轉移就業帶頭人。

--幫扶一批漁農村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通過各方努力,減少年人均純收入300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600戶。

--扎實推進社會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漁農村中小學標準化學校覆蓋率達到80%以上;漁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綜合達標率達到85%以上;漁農民合作醫療參保率達到90%以上,人均籌資水平140元;新解決飲用水安全人口6.04萬人;完成70個村的村莊整治工程;建設市級綠化示范村19個;在已整治村中實施污水治理村60個;改廁1.5萬戶。

--深入開展小康社區創建工作。創建小康社區37個,完成各類示范點建設20個,建成和諧文明新社區15個。

二、優化漁農業產業結構,大力發展現代漁農業

3、推進現代漁業發展。以節能、安全、高效為重點,推進漁船船型和裝備改造升級,調整作業結構,創新作業方式,完善漁業生產體制,在總量穩定的基礎上,做精做強捕撈業。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大洋性為重點的遠洋漁業發展,加快發展漁港經濟區,大力扶持發展休閑漁業,有序促進養殖業健康發展,做大做強水產品加工流通業。加強現代漁業技術推廣和應用,用現代工業化、信息化成果武裝漁業,提高漁業生產率。

4、加快發展高效生態特色農業。重點發展既有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又有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的蔬菜、瓜果、茶葉、花卉、苗木、畜牧等優勢特色產業,集中扶持一批優勢產業特色鄉鎮、特色村和骨干基地,促進高效生態特色農業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加大農技推廣力度。加快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全市無公害農產品基地面積穩定在10萬畝左右。加強“菜籃子”工程建設,進一步提高蔬菜、生豬、禽蛋等農副產品自給率,建立和完善漁農產品安全監測工作機制,確保全市漁農產品供給穩定和質量安全。

5、鼓勵發展休閑觀光漁農業(漁農家樂)。把發展休閑觀光漁農業(漁農家樂)作為現代漁農業發展、漁農民增收的一個切入點,積極引導,加大扶持,強化服務,不斷規范,提升檔次,建設精品,著力打造海島風味濃郁、海洋特色鮮明的**休閑觀光漁農業(漁農家樂)品牌。

三、創業富民,以創業促進就業,不斷拓展漁農民增收路子

6、充分發揮工業化、城市化對漁農民創業增收的帶動作用。堅持把漁農民增收的重點放到激勵漁農民創業就業上來。抓住大企業、大項目落戶**海島鄉村和城市化進程加快的有利時機,鼓勵引導漁農民從事和發展船舶修造、港口物流、海洋旅游、大宗貨物加工等產業上下游的配套產品生產和后勤保障服務業,拓展漁農民創業渠道,促進漁農民就業增收。根據各地實際,有效培育一批漁農民二三產業創業基地。

7、強化經濟強鎮(中心鎮)建設對漁農民創業創新的促進作用。經濟強鎮(中心鎮)建設是實現城鄉一體化和“兩個反哺”的一個有效途徑。在經濟強鎮(中心鎮)建設中,加快產業培育,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人口集聚,努力為漁農民創造更多的創業致富和安居樂業的機會。落實“強鎮擴權”政策,完善行政職能和服務功能,改善投資環境,構建發展的投(融)資平臺,吸引和鼓勵更多的漁農民和企業進鎮創業,特別要充分發揮業已形成的地區塊狀或特色經濟對漁農民創業的促進作用。

8、積極鼓勵漁農民自主創業。在發展一產的同時,鼓勵漁農民發展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和集體經濟,大力發展家庭工業、來料加工業、海陸運輸業、飲食服務業、商貿流通業、休閑觀光漁農業和社區服務業等二三產業。充分發揮漁農業龍頭企業對漁農民就業增收和漁農村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進一步開展漁農民轉移就業帶頭人培育活動,進一步做好漁農民就業培訓示范點建設和充分就業社區創建工作,幫扶更多的漁農村勞動力通過自主創業、帶動就業和介紹就業,促進漁農民收入增加。

9、不斷提高漁農民創業創新能力。深入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培訓工程”,進一步突出技能培訓和預備勞動力培訓,努力使漁農民擁有一技之長,提高實現就業和增收的市場競爭力。進一步加強漁農民就業培訓工作與船舶修造,港口物流、海洋運輸、海洋旅游、高效漁農業等本地主導產業的結合,強化訂單式、定向式、委托性的培訓服務,努力提高漁農民就業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覆蓋海島鄉村的就業培訓網絡,完善就業培訓服務體系,提高漁農民培訓和就業動態管理水平。

10、進一步完善漁農民創業就業的政策環境。研究制定鼓勵漁農民創業的政策,進一步完善統籌城鄉就業的各項扶持政策和措施,營造全民創業的寬松政策環境和良好氛圍。進一步降低漁農民進城創業就業的門檻,認真落實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各項法規和政策。

11、扎實做好低收入人群的增收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強化工作措施,落實“一戶一策一干部”的幫扶機制。完善低收入漁農戶檔案,因戶制定扶持辦法和項目。穩步推開小額信貸扶貧工作,多渠道探索低收入人群的創業增收脫貧路子。建立跟蹤回訪制度,做好跟蹤服務工作,防止“脫貧返貧”。

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優化美化漁農村環境

12、啟動新一輪村莊整治工程。落實全市村莊示范整治現場會精神,以“三清、四改、五化”為主要內容,實現整島整鄉、成片推進,2008年,對“兩線一點”(即329國道沿線、疏港通道沿線和旅游風景點)周邊村莊進行環境與設施的優化美化,完成70個村莊整治和60個整治村提升工作。繼續開展漁農村環境衛生專項保潔整治行動,建立完善保潔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加快中心村建設和空心村改造,積極推進村莊整理和宅基地置換,鼓勵建設多層公寓,引導漁農民向中心村集中。宅基地和村莊整理新增的非農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中心村建設。進一步加強漁農民建房管理力度,保證漁農民住房建設規劃合理、用地節約、質量安全、立面美觀。繼續推進漁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

13、加強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本島供水一體化建設,推進城市管網設施向漁農村延伸,2008年,抓好17項漁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解決6.04萬名漁農民飲用水不安全問題。繼續實施通村聯網公路建設,同步改善漁農村客運設施,在村主干道硬化基礎上,抓好通村達戶道路建設,進一步改善入戶道路。扎實推進漁農村污水治理、電氣化建設、電網改造、綠化造林、信息化建設以及漁農村通訊線路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漁農村生產生活環境。積極探索漁農村基礎設施管理養護的長效機制,確保安全、有效運行。

14、加快漁港經濟區建設。繼續抓好**中心漁港、沈家門中心漁港、高亭中心漁港、西碼頭中心漁港等一批重點漁港的建設、升級改造工作,發展漁港經濟區。加強重點漁村漁港碼頭修造,改善漁村生產生活條件。

15、推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抓好大陸引水二期工程、攔水工程、海水淡化、千庫保安、清水河道、海塘水閘加固等工程建設,2008年,完成100公里河道整治,實施以**本島為主的21條39公里的標準河道整治,年內完成21條20公里。實施開展34座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工作,年內完成20座。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實施“千萬畝十億方”節水灌溉工程。

16、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在強化產業基地規劃的基礎上,加強農業產業基地的基礎設施投入,以提高農業的生產能力和抗災害能力。加強林業生態建設,深入開展綠色生態**建設工程。全面實施生態廊道工程建設,加快建設道路沿線兩側綠化帶。

五、加快發展漁農村社會事業,不斷改善民生

17、加大城鄉教育均衡工程實施力度。全面推行十五年基礎教育制。進一步改善漁農村辦學條件,優化漁農村中小學校布局,加大城市優質教育資源向漁農村配置的力度,完善城市教師對口支援漁農村教育工作機制,加強漁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漁農村基礎教育水平。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確保漁農村后備勞動力素質的全面提高。繼續實施漁農村貧困學生就讀中職學校助學行動和漁農村學生就讀海洋經濟急需、緊缺專業獎學行動。

18、健全漁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深入實施漁農民健康工程和城鄉社區健康促進工程,加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和衛生監督派出機構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健全漁農村社區公共衛生網絡。大力發展漁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完善漁農村社區責任醫生制度,落實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鞏固和完善新型漁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提高參保率和籌資額度,提高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繼續實施漁農村衛技人員素質提升工程,依托惠民醫院、漁農民流動醫院,建立完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高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漁農村服務的制度。建設城鄉居民健康信息系統,開展衛生強縣(區)、衛生強鎮(鄉、街道)創建活動,加快提高漁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綜合水平。

19、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低門檻進入、低標準享受”的原則和?;?、廣覆蓋的要求,建立漁農民社會保障制度,抓緊出臺《**市漁農民養老保障暫行辦法》和《**市漁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辦法,繼續實施“以獎代?!闭?,并逐步與漁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接軌,通過幾年努力,全面建立起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漁農民養老保障體系。做好漁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低?!睒藴?,確保應保盡保,完善漁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制度,繼續深化助困、助殘、助醫、助學、助老、法律援助等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加強農民工的服務和管理,進一步完善農民工的住房、醫療保健及其子女教育等保障制度。

20、繁榮漁農村文化體育事業。結合“浙江東海明珠鄉鎮”、“浙江體育強鎮(鄉)”和“**海島百花鄉鎮”創建,加強鄉鎮綜合文體站和社區(村)文體活動室建設,完善漁農村基層文化陣地網絡,改善漁農村體育健身條件。確保文化下鄉經?;?、制度化,培育發展漁農村業余文藝團體和體育健身組織,鼓勵漁農民自辦文化活動,推進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經常、持續開展,讓廣大漁農民群眾在各類文體活動中接受教育、感受快樂、享受文明。

六、深化漁農村各項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21、不斷完善漁農村社區機制。加大撤村建社區力度,穩步推行“一社區一村一經濟合作社”的運作形式。進一步完善社區工作職能,促進社區與行政村關系和功能的協調,更好地推進漁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22、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在穩定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引導農戶向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戶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推進多種形式的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健全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好的鄉鎮、村給予表彰和支持。探索和規范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

23、加快改造城中村、城郊村。加快推進城中村、城郊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創新經營體制,完善分配方式。遵循發展與穩定并重,依法辦事,“一村一案”的基本原則,把握好村級集體資產處置的關鍵環節,多種形式、多種方法、實質性地推進城中村、城郊村改造。

24、創新漁農業經營管理和服務體制。加快發展和完善規范漁農業專業合作社。根據各地實際,有效探索漁農村專業合作社、供銷社、漁農村信用合作社“三位一體”經營機制。探索和完善捕撈漁船合作化、公司化經營模式,推進漁農業向產業集約化,經營規模化,管理合作化、公司化發展。積極推進政策性漁農業保險,不斷完善漁農業擔保體系,進一步增強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化解風險的能力。加快培育漁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加大對漁農產品、漁農物資等配送中心、連鎖店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完善“農民信箱”等信息化服務網絡。繼續做好鄉鎮科技特派員等工作,強化漁農業科技服務。

25、大力發展漁農村社區(村)級集體經濟。用足、用活、用好現有政策,在堅持集體經濟保值增值的原則下,創新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大力發展物業、租賃經濟,不斷提升集體資產質量,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加強社區(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督管理,加大對集體經濟薄弱社區(村)的扶持力度,通過項目支持、建立特色產品基地、異地置業等形式,增強社區(村)集體經濟的造血功能。

七、加強漁農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提高漁農村社會管理水平和漁農民現代文明素質

26、加強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認真做好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確保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健康順利進行。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進一步完善“四民主一公開”制度,切實保障漁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配好配強社區(村)干部,加強社區(村)干部培訓,提高社區(村)干部的工作待遇,建立完善社區(村)干部考核激勵機制,穩定社區(村)干部隊伍,努力建設一支新漁農村建設的帶頭人隊伍。

27、推進漁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強化對漁農民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加強現代漁農村的政治參與意識、現代漁農村的生活環境意識、現代漁農村的創業創新意識的教育和培養,不斷提高漁農民的綜合素質,培育一批新漁農民。改進漁農村宣傳教育方式,創新宣傳教育的方法,力求貼近群眾、貼近實際、生動有效。深入開展以鄉風文明建設,城鄉文明共建,社會主義價值觀、榮辱觀教育為重點的“建小康社區、樹鄉風文明、創和諧文明社區”主題活動,不斷推進漁農村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全力提升漁農村文明程度。

28、加強漁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進一步深化“平安鄉鎮”、“平安社區”、“平安村”創建工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完善漁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鄉鎮”。制定出臺《**市外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實施辦法》,探索外來人口管理和服務的有效機制,切實加強外來人口管理。

八、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

29、不斷提高公共財政用于漁農村的總量和比重。各級財政支農投入的增量明顯高于上年,固定資產投資用于漁農村的增量明顯高于上年,提高政府土地出讓受益用于漁農村建設的比例。各地預算安排的城市維護建設支出要確定部分資金用于鄉村規劃、基礎設施、公益服務設施建設和維護。加大金融服務“三漁”、“三農”的力度,加強對新漁農村建設的信貸支持,有效增加信貸投入。動員社會力量支持新漁農村建設,通過盤活漁農村資源和政府的政策引導,大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新漁農村建設,努力實現新漁農村建設多元化投入。企事業單位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新漁農村建設公益性項目捐贈建設資金,在不超過其年度總利潤總額12%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九、進一步形成新漁農村建設的合力

30、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協調、整合、凝聚相關各部門的力量,細化工作任務,強化部門考核,形成步調一致的工作節奏和整體工作合力。繼續在有關部門中開展“我為新漁農村建設做什么”活動,通過媒體平臺公開工作職責和工作承諾,推動職責履行和輿論監督。聯系各行各業特點,以黨的十七大精神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為契機,大力宣傳在新漁農村建設創業創新的先進典型和無私奉獻的模范人物,進一步營造全社會支持新漁農村建設的濃厚氛圍。在提高結對實效、創新扶持形式、豐富共建內涵等方面下功夫,深化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商企業、部隊軍警等社會各界與漁農村社區結對共建活動,進一步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新漁農村建設。進一步落實“隊員當代表、單位作后盾、領導負總責”的工作機制,選派優秀干部到漁農村工作,選拔優秀指導員到各級領導崗位擔當重任,推進新漁農村建設指導員選派駐點制度建設。

十、進一步加強對新漁農村建設的領導

31、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全面落實領導責任,把問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黨委“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分工抓,在工作安排、財力分配、干部配備等方面,充分體現重中之重的要求。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增強各部門服務“三漁”、“三農”意識,從感情上、思想上、工作上貼近漁農民,政策上傾斜漁農村,推動工作重心下移。繼續推行市領導小康社區創建聯系點制度,根據創建對象的調整,相應調整市領導小康社區創建聯系點,重點聯系基礎薄弱社區。切實加強對新漁農村建設的督查考核,建立完善定期匯報和督查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建立完善對新漁農村建設工作考核機制,全面推進新漁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