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生產市場供應意見

時間:2022-10-30 0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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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生產市場供應意見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意見》(**府發〔**〕102號)和《**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切實落實政策保證市場供應維護副食品價格穩定的緊急通知的通知》(**府電〔**〕1號)文件精神,促進我縣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維護副食品價格穩定,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進生豬生產發展

發展生產是穩定市場供應的基礎。今年6月以來,受多種因素影響,我縣生豬和部分副食品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為此,要建立生豬生產發展的長效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對生豬生產的扶持政策,促進我縣生豬生產盡快恢復,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要。

(一)盡快落實能繁母豬補貼政策。為了保護能繁母豬生產能力,國家按照每頭50元的補貼標準,對飼養能繁母豬的養殖戶(場)給予補貼。我縣能繁母豬補貼由中央財政承擔30元、市財政承擔14元、縣財政承擔6元。縣財政局和縣畜牧局要切實做好補貼資金兌付工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養殖戶手中。

(二)扎實推進能繁母豬保險和生豬保險準備工作。為降低養殖能繁母豬的風險,引導和鼓勵能繁母豬的養殖,建立養殖能繁母豬保險制度。保費由中央財政承擔50%,市級財政承擔20%,縣財政承擔10%,養殖戶(場)負擔20%。各街鎮鄉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動員養殖戶(場)投保,確保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正常啟動和順利開展。同時,為促進生豬產業健康發展,降低生豬養殖風險,各街鎮鄉和有關部門要結合市政府生豬保險試點工作情況,及早謀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生豬生產保險調研和前期準備工作,為下一步生豬保險工作在我縣的全面開展做好充分準備。

(三)建立健全生豬良種繁育體系。要高度重視生豬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加快建設符合我縣實際的生豬良種繁育體系,提高生豬良種覆蓋率。對新引進、選留父母代后備種豬給予補貼,重點對5頭以上規模的種母豬飼養戶予以支持,對生豬養殖小區人工授精站建設予以扶持。

(四)切實推進生豬標準化規模飼養。標準化規模飼養是生豬生產的發展方向。各街鎮鄉和有關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的標準化生豬養殖場建設,引導農民建立養殖小區,降低養殖成本,提高生豬生產能力??h政府對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新建圈舍給予適當補貼;對有較大帶動作用的龍頭養殖企業給予適當獎勵;對年出欄生豬300頭以上、符合國家有關土地政策的標準化規模養殖用地按農業用地對待,免收土地占用費和環境影響評估費。同時,要積極探索建立多方合作的產業化發展機制,著力推進三驅、石馬兩鎮新型規模飼養合作模式。

信用擔保和保險機構要擴大業務范圍,采取聯戶擔保、專業合作社擔保等多種方式,重點為年出欄生豬3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戶)貸款提供信用擔保。有關保險公司要積極開發農村貸款保險產品,探索農業保險和小額貸款互動機制,幫助養殖戶更為容易地獲得農村小額貸款。金融機構要對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給予重點支持,切實幫助解決養豬“貸款難”問題??h財政對擔保機構的生豬貸款風險給予必要補助,并對生豬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規模養殖貸款進行適當貼息。

二、完善公共防疫服務體系,確保生豬產業健康發展

(一)認真抓好防控政策措施的落實。要嚴格按照農業部制訂的動物重大疫病免疫方案開展免疫工作,口蹄疫、豬瘟要實行仔豬閹割免疫和春秋兩季集中免疫,當前重點抓好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的強制免疫,對新補欄生豬要及時補免,杜絕出現防疫空白點,確保免疫密度達到100%。強制免疫所需疫苗經費已由市級以上財政負擔。對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費用,由縣財政列入預算予以保證。對政府強制撲殺的生豬,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對病死豬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堅決做到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

(二)加強生豬防疫體系建設。要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和完善生豬防疫體系。嚴格執行種豬引進隔離制度,對隔離期間發病的要嚴格按照無害化處理規程予以處理。

(三)搞好疫情監測和疫苗組織供應。要嚴格疫情監測與報告制度,做到不漏報、不遲報、不謊報,及時準確地掌握疫情的發生發展趨勢。做好疫苗的組織和調運,滿足防疫需要。要加強對疫苗供應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使用安全。

三、加強市場調節和監管,保證市場供應

(一)確保主要副食品供應。由于生豬生產恢復需要一段時間,各街鎮鄉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生豬等副食品供應工作,特別要保證中秋、國慶“兩節”豬肉供應,加強豬源的組織,穩定生豬宰殺量,做到不斷檔、不脫銷。同時,抓好牛羊肉以及生產周期短、替代性強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產,滿足市場需要??h交通局要牽頭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降低運輸成本。縣貿易局要進一步完善穩定副食品供應應急預案,對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生產、購進、庫存數量做到心中有數,積極會同各街鎮鄉、有關部門對今年中秋、國慶“兩節”豬肉供應作出安排。同時,要切實完善豬肉儲備體系,建立健全豬肉儲備制度,全縣豬肉儲備不能滿足最低消費需求時,縣財政給予儲備補貼。

(二)強化豬肉等副食品的市場、質量和價格監管。要進一步落實各項監管措施。督促經營者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賬,全面推行“掛牌經營”制度,堅決防止注水肉、病死豬肉、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豬肉進入市場。對生豬生產、屠宰、銷售過程中的各項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取締非法收費。對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改變收費對象、化整為零增加收費、多個環節重復收費和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等亂收費行為,要堅決查處。要組織開展豬肉等副食品價格的專項檢查,從嚴查處囤積居奇,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

(三)落實補貼政策,確保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不下降。要在8月底以前將低收入者一次性臨時補貼發放到戶、到人,確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要積極采取措施,保障各中小學校內食堂肉類供應,穩定學生食堂飯菜價格;要落實好國家和市里出臺的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以及中職學生資助等政策,消解豬肉等副食品價格上漲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的影響。

(四)加強價格監測,改進畜禽產品生產消費統計工作。要加強豬肉等主要副食品價格的每日監測,做好生豬生產、屠宰及豬肉銷售情況的調查統計和數據分析,加強對豬肉等副食品的成本調查和價格預測預警。在城鎮、農村住戶調查中要增加相應的畜禽品種,提供更全面的住戶消費量和消費價格信息。同時,要加強生豬生產信息的分析和預警,完善生豬屠宰量和豬肉等畜禽產品市場銷售量的調查統計。

(五)建立完善定點直供體系,確保學校、大型超市、食店賓館等重點場所用肉安全。從**年9月起,逐步實行由貿易局審定的豬肉加工企業向學校、大型超市、食店賓館等重點場所直供豬肉,并逐步擴大到其他畜禽肉的定點直供。

(六)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和倡導定點屠宰廠(場)履行社會責任。由縣貿易局牽頭,聯合公安、衛生、工商等部門,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為。對城鄉結合部的私宰窩點、私宰專業村以及其他屢禁不止的頑固窩點要進行重點整治;對阻礙行政執法檢查、暴力抗法的,要加大打擊力度;對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病害豬、注水豬的,一經查實,要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執法檢查時,必須出示執法證件,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執法。同時,要充分發揮縣內定點屠宰廠(場)穩定市場、保證肉品安全的作用,倡導定點屠宰廠(場)克服眼前困難,履行社會責任,堅持生產,保障肉品供應和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肉品市場秩序。要組織定點屠宰廠(場)和肉品經銷者向消費者承諾依法生產、誠信經營,不屠宰病死豬、注水豬,不銷售病害肉、注水肉,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肉品。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屠宰廠(場)生產經營中的困難,積極開展病害肉生物安全處理。

四、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引導市民科學消費

有關部門要及時豬肉等重要副食品供應有關信息,大力宣傳政府扶持生豬生產發展、保障市場供應、切實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穩定學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加大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力度等措施;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部門的信息報道,正確分析豬肉價格上漲的原因,引導社會各方面客觀看待豬肉價格上漲的影響,理性對待市場價格變化,嚴禁嘩眾取寵,對歪曲事實造成嚴重影響的報道要嚴肅查處。

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項政策措施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對生豬生產和保障市場供應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對生豬生產和市場供應工作的領導,抓緊落實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妥善解決生豬生產基地建設、疫病防治、市場供應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盡快促進生豬生產的恢復。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狠抓落實,確保正常的市場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