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10-15 0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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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見

在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人口流動特別是農村剩余勞動力跨地區的流動大量增加。這一方面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另一方面,也對社會治安、勞動、交通、計劃生育等各種管理秩序造成了很大的沖擊。近年來,各地和有關部門在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進了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動,但是,從總體上看,還遠遠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當前,作為流動人口主體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流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處于盲目無序狀態。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大力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一、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1)人口流動增多是經濟和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重要特征。我國正處在經濟迅速發展時期,在市場配置各種資源的過程中,要求包括勞動力在內的各種生產要素,按照經濟規律在產業間和地區間流動。同時,我國又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多種原因,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差距較大。因此,我國現階段人口流動特別是農村剩余勞動力跨地區流動的大量增多是一種必然現象。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期,人口的流動在一定階段中出現盲目無序狀態是難以避免的,但是,如果對這種狀態放任不管,就會導致嚴重后果。各級黨委、政府必須把流動人口問題作為直接關系國家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經濟、政治問題,予以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2)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從全黨全國工作的大局出發,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對流動人口特別是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要因勢利導,宏觀控制,加強管理,興利除弊。要通過加強農業綜合開發、發展鄉鎮企業和加強小城鎮建設等,消化和吸納剩余勞動力。同時,應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組織一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有秩序地跨地區或進城鎮就業,并逐步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教育、服務措施。(3)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各有關地區和部門樹立全國一盤棋的觀念,加強合作,齊抓共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對流動人中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在工作中必須緊緊依靠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大力加強對流動人口特別是離開農村常住戶口所在地跨地區務工經商人員的戶籍管理、治安管理、流動就業管理和計劃生育、民政、衛生、兵役等各項管理工作,并

把管理與對流動人口的疏導服務、教育等各有關工作緊密銜接。建立科學有效的工作機制,逐步把這項工作制度化、法律化,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特別是人口流出和流入多的地方,要加強對流,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要通過加強對流動人口的各項管理工作,切實掌握人口流動情況,控制流動規模,引導有序流動,充分發揮人口流動的積極作用,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預防和依法打擊其中極少數人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和各種管理秩序,以更好地為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服務。二、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主要措施(4)加強疏導,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農業和加強農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下大力氣把支持農業、農村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真正調動起農民務農的積極性,加強農業的深度廣度開發。大力發展鄉鎮企業積極落實中西部鄉鎮企業貸款,加快實施“東西合作工程”鼓勵東部企業到中、西部投資、辦廠,采取有力措施鼓勵和促進小城鎮的發展,在充分保證農業發展和農村建設的前提下,允許農民進城務工經商,興辦企業,并根據一定條件,允許農民在小城鎮落戶。(5)加強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跨地區流動就業的調控和管理,提高勞動力跨地區流動的組織化、有序化程度。加強鄉鎮就業服務網絡建設,開展有組織的勞務輸出;抓緊建立區域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加強省際間勞務協作;實行按就業需求信息發放證卡的辦法,開展有效的管理服務。逐步形成“信息導向、按需流動、憑證管理、全程服務”的流動就業制度。(6)實行統一的流動人口就業證和暫住證制度。凡是離開農村常住戶口所在地跨地區務工經商人員,外出前,須按規定在常住戶口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登記卡上要如實記載婚姻、健康狀況,辦卡時要查驗外出人員應有的計劃生育證明,查清近三年內有無違法犯罪的情況。到達目的地后,須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勞動部門辦理“暫住證”和“外來人員就業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雇用無上述證件的外來人員,對違反此規定者應進行處罰,公安、勞動部門要盡快制訂有關規章,并加強協作配合,認真做好流動就業制度和暫住戶籍制度的銜接工作。尤其要加強對證卡發放的管理和監督,嚴防發生濫發證卡、以權謀私等問題。(7)整頓勞動力市場。跨地區就業的中介服務活動應由勞動部門歸口管理,從嚴控制。要加強勞動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中介服務機構建設,擴大覆蓋面,增強服

務功能,使之在農村剩余勞動力有組織的轉移方面充分發揮主渠道作用。對勞動部門開辦的職業介紹中介機構要加強管理和監督檢查,對不具備條件、未經勞動部門批準的要予以關閉;對社會確實需要,具備國家規定的條件,而且工作基礎較好的要納入規范化管理范圍,完善制度,加強監督。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勞動、公安等部門密切合作,堅決取締非法犯罪活動。(8)加強對外來人員落腳點和活動場所的管理。各級政府要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屬地管理”的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外來人員全部納入當地行政管理和群眾自治工作范圍之內,嚴格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對旅館、房屋出租戶、用工單位、建筑工地、集貿市場、文化娛樂場所,要落實治安、計劃生育、衛生等承包責任制。出了問題,要首先追究所在場所、單位企業法人或經營者的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嚴格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對外來人員聚居區,當地政府要及時進行清理整頓,對其中的治安、衛生、計劃生育、依法經營等問題要進行重點治理。特別是對鐵路沿線、旅游區、城郊結合部盲流人員違章搭建的各種房屋,要在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的基礎上予以拆除,并勸返和遣送滯留不歸的盲流人員,對已經形成規模的外來人員聚居地,當地政府要加強管理,嚴防出現非法地方勢力和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行幫組織。(9)改進收容遣送工作。根據當前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收容遣送的對象主要是無合法證件、無固定住所和無正當生活來源的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工作由民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共同承擔。公安機關負責對影響社會治安管理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工作,民政部門協助;民政部門負責收容遣送站的管理和遣送工作,公安機關協助。根據需要,公安機關可在收容遣送站設立派出機構,負責維護治安秩序,協助民政工作人員進行審查、管理和遣送。對收容遣送站中直接接觸收容遣送對象的民政工作人員,應按規定給予適當補貼。為了方便工作,可以給負責收容遣送的民政工作人員制發統一的證件和標志。要大力加強大中城市收容遣送工作,健全工作網絡。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地方各級政府要關心和重視收容遣送工作,確實保障必需的工作經費,努力為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創造條件。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并積極做好盲流人員的遣送安置工作。要盡快制定全國性的收容遣送工作法規。(10)試辦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對在社會上長期流浪、無家可歸,失支正常生活、學

習條件和安全保障的少年兒童,要采取保護性的教育措施??稍诹骼藘和^多的城市,試辦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這項工作由當地政府負責,民政部門牽頭,教委婦聯、共青團、公安、鐵道等有關方面協助。(11)加強對流動人口尤其是跨地區務工經商人員的服務和宣傳教育工作。對流動人口要堅持在政治上、經濟上、法律上一視同仁。嚴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規定采取有力措施,確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人口流入較多的地方,要切實做好對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的服務和教育工作,對他們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給予充分肯定,對其中的優秀人物及做出的突出貢獻要大力宣傳表彰,建立健全激勵制約機制,增強他們對流入地建設發展的責任感。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實際制定保護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合法權益的規定并嚴格監督執行。聘用外來工較多的工廠、企業和請外地建筑隊施工的單位,要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為外來工提供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辦理必要的社會保險和人身保險,民政部門要做好流動人口的婚姻登記工作。人武部門要對外來人員中的民兵預備役人員和應征公民登記造冊,加強管理,有關部門要及時、妥善地調解涉及外來工的矛盾、糾紛,及時受理他們的申訴。反映他們的意見,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問題和困難。要加強對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的法制、道德、城市生活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引導他們遵紀守法,共同維護社會秩序。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幫助他們提高素質、增長才干。要按有關規定在外來人員中建立黨團基層組織,吸收外來人員的黨、團員參加組織生活,充分發揮他們的先鋒模范作用。(12)依法處理外來人員違法犯罪問題嚴厲打擊流竄犯罪活動。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調查研究外來人員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堅持專門工作與依靠群眾相結合的方針,加強對外來人員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防范和控制工作。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殺人、搶劫、重大盜竊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活動;對外來人員中多發性的治安問題要認真調查研究,及時予以整治;對混雜其中的流竄犯罪分子要提高發現能力,加大打擊力度;嚴格防止出現并堅決鏟除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體和惡勢力。要增強全局觀念,發揚協作精神,建立健全違法犯罪線索的犯罪活動,因地制宜地開展緝捕逃犯的專項斗爭。(13)加快流動人口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盡快制定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法規、規章,逐步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納入法制的軌道。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