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鎮健康發展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31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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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鎮建設是統籌農業農村發展的“牛鼻子”,是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戰略舉措。為進一步加快全縣小城鎮發展步伐,充分發揮小城鎮在統籌城鄉、輻射農村、擴大就業、促進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構建具有特色的城鎮體系
1、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為目標,以“人口聚集,以業興鎮,以城帶鄉,統籌發展”為總體思路,堅持規劃先行,突出產業興鎮,分批推進實施,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設施配套、各具特色、環境優美、經濟繁榮的“一主一副,兩帶三級”的新型小城鎮體系。
2、基本原則。一是規劃先行,區域統籌。小城鎮建設必須結合當地的人口、資源、交通、經濟結構特點以及市場發展前景等實際情況進行統籌規劃,做到定位體現個性,規劃適度超前,遠近相互銜接。二是自主創新,群眾為主。發揚敢為人先、大膽改革、先行先試的精神,從政策、機制、制度等方面進行創新,走政府引導、群眾參與、市場運作的路子。三是產業主導,改善民生。把培植特色產業作為推動小城鎮建設的中心任務,揚資源之長,舉項目之旗,走特色之路,增強小城鎮輻射力。四是綜合治理,改善環境。著眼山、水、林、田、路、電、沼的綜合治理,大力推進生產條件、村容村貌、生存環境的改善。
3、發展目標。到2015年全縣城鎮人口達到25萬人,城鎮化水平達到50%以上,基本形成“一主一副,兩帶三級”的小城鎮布局?!耙恢鳌?,即以縣城為全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一副”,即上津為全縣經濟文化副中心,帶動輻射周邊鄉鎮的小城鎮建設;“兩帶”即高速公路城鎮帶、漢江城鎮帶;“三級”,即主副中心城鎮、鄉鎮集鎮、村莊三個層級。其中,縣城人口規模達15萬人;上津集鎮人口規模達2萬人;土門、店子、夾河、羊尾、觀音、馬安、河夾、安家等重點鄉鎮集鎮達到1—1.2萬人;每個鄉鎮形成2—3個中心村居民點,全縣形成一批全省旅游名鎮、名村。
二、科學規劃,發揮城鎮規劃的調控作用
4、加強小城鎮規劃。一是科學編制“十二五”鄉鎮集鎮總體規劃,建制鎮和有條件的鄉鎮(場、區)積極做好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二是抓緊做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結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進一步抓好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和環境整治,年前全面完成全縣279個中心村規劃編制。三是做好集鎮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并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重點抓好住宅小區、商業街區和工業功能區等詳細規劃的編制。四是樹立產業興鎮理念,充分考慮集鎮的產業特點和區位條件,做好特色產業功能區規劃和定位。五是明確責任,落實經費。小城鎮規劃經費(包括集鎮總體規劃、控制性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等)縣鄉共同承擔,以鄉鎮(場、區)承擔為主。
5、嚴格規劃報批。鄉鎮集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完成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必須嚴格執行規劃,不得隨意更改、調整規劃,并定期向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規劃實施情況,接受監督和檢查。村莊建設規劃由縣住建局組織評審,村民代表會或村民大會評議,由所在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向縣政府申報批準后實施。
6、強化規劃實施管理。一是小城鎮建設嚴格執行集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二是嚴格執行“一書兩證”、“一書一證”管理制度,落實規劃屬地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三、加快建設步伐,強化環境管理
7、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小城鎮的道路、給排水、供電、通訊、公廁、綠化等公用設施建設,重點抓好小城鎮的醫院、敬老院、幼兒園、學校以及文化、娛樂、體育設施等公益性社會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小城鎮的綜合競爭力。
8、打造特色民居。加強村莊和小城鎮的住宅建設外觀造型控制,做好通用圖集推廣工作,利用自然景觀資源,引導農民建設以傳統明清風格為主,彰顯鮮明時代特征的特色民居。各鄉鎮(場、區)選擇1—2個窗口部位作為當地村鎮建設樣板進行集中打造,力爭形成標志性地段、景觀、建筑。
9、強化環境整治。集鎮環境整治以規劃建設管理好工業小區、商貿小區和住宅小區為重點,抓好景觀建設和街路管理,實現凈化、綠化、美化。村莊整治以“五改一化”(改廁、改路、改水、改房、改線和環境美化)為主要內容,做好路、溝、院、場的治理,做到整齊、潔凈、美觀。將村容村貌整治納入村規民約,作為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鄉鎮每年完成3—4個中心村村容村貌的整治,2015年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務。
四、完善政策,優化小城鎮建設環境
10、完善戶籍制度。凡在小城鎮建成區內擁有自有產權房屋、有穩定職業、居住一年以上的縣內外人員及直系親屬均可申請辦理小城鎮常住戶口,并在住房貸款、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11、盤活土地政策。一是縣內農村居民在小城鎮買地建房、購房的,承包地和自留地在合同期內,根據本人自愿原則,可以繼續承包,也可以委托經營、租賃經營或有償轉包。農民自愿放棄宅基地后不影響其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益,在一定期限內保留農民身份享有的有關政策待遇(如計劃生育政策等)。二是鼓勵農民到集鎮、中心居民點建房。在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和嚴格執行規劃的前提下,農民在小城鎮建房,允許新老宅基地置換,實行一戶一基。三是小城鎮建設用地,除法律規定可以劃撥的以外,經營性項目建設用地,特別是沿街的經營性用地,一律實行有償使用,采用招標、掛牌、拍賣的方式出讓。四是小城鎮發展民營企業和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可采取多元化供地方式使用土地。小城鎮內的單位和個人可將土地使用權以轉讓、入股、租賃的方式參與城鎮聯合開發或興辦企業。
12、拓寬融資渠道。一是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綜合運用財政貼息、以獎代補、民辦公助、先建后補、招商引資、出讓經營權等辦法,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二是集體或個人在小城鎮規劃區內投資興建供水、排水、社會福利、農貿市場、停車場等基礎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可由鄉鎮政府有償轉讓,并報縣國土資源局辦理用地手續,免收我縣權限內收取的一切費用。三是縣內外人員在小城鎮新辦各類市場、企業,享受現行的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和縣招商引資有關優惠政策。
13、加大政府投入。一是除城關鎮以外的鄉鎮(場、區)土地出讓金的縣級可用部分全部獎勵給鄉鎮,用于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二是除城關鎮以外的鄉鎮(場、區)房地產開發稅收縣級留成部分全部返還鄉鎮(場、區)。三是縣政府加大對鄉鎮公益性、基礎性建設項目的投入力度,縣級財政當年預算100萬元資金扶持鄉鎮(場、區)進行小城鎮規劃及基礎設施建設,以后每年在上年投入基礎上以不低于10%—20%的比例遞增。四是各鄉鎮(場、區)每年用于集鎮建設財政支出不得低于當年鄉級財政支出總額的20%。五是縣政府對鄉鎮集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給予技術和資金上的支持,每個村莊規劃編制給予1萬元補助。六是對征用村集體土地,縣政府根據不同地類,按3%—5%的比例留給村集體,并辦理商業用地手續。七是按照“性質不變、渠道不亂、項目集中、資金整合、各負其責、各計其功”的原則,將南水北調移民安置、新農村建設、扶貧搬遷、農村危房改造、生態移民、重點工程拆遷、村莊整治、土地整理、農田水利、林業工程、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資金統籌整合,捆綁使用,向重點鎮、示范村傾斜,做到建成一點,帶動一片,受益一方。
五、理順體制,完善機制
14、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小城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縣長任組長,分管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發改、農辦、住建、國土、交通、財政、水電、民政、文體、教育、公安、林業、人社、衛生、環保、農業、扶貧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長兼任,主要負責對全縣小城鎮建設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和檢查協調。
15、設置管理機構。按照“統一名稱、統一職責、雙重管理、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原則,強化集鎮規劃、建設、管理、行政執法等職能職責,加強縣住建局內設機構力量。各鄉鎮(場、區)統一設置集鎮辦,人員2—3人,負責本轄區集鎮規劃建設管理的日常工作。人員編制與經費實行縣級統籌。
16、下放行政審批、行政執法權限??h政府授權建制鎮執行《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縣住建局、國土局等部門涉及小城鎮建設的部分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權下放到鄉鎮(場、區)(特殊地段除外),以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行政效率。
17、強化隊伍培訓。加強鄉鎮規劃建設管理人員業務技術培訓,每年通過分期分批組織鄉鎮規劃建設管理人員到縣直相關部門掛職等辦法,提高村鎮管理人員素質。
18、嚴格考核獎懲。每年年初縣政府與各鄉鎮(場、區)簽訂小城鎮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書,對各鄉鎮(場、區)小城鎮建設實行考核,并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對小城鎮建設和村莊整治實績突出的前十名鄉鎮(場、區)分別給予獎勵(一等獎2名,各獎10萬元;二等獎3名,各獎5萬元;三等獎5名,各獎3萬元)。各鄉鎮(場、區)村莊建設由各鄉鎮(場、區)負責考核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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