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價格監管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04 0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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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受國際市場大宗產品價格上漲、國內市場資源成本上升、貨幣供應量增多、以及去年物價上漲翹尾等因素影響,我縣市場價格上漲壓力較大。為了有效抑制全年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全力做好物價穩定工作,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根據隴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2012年全市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政發[2012]35號)精神,按照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體部署,現就2012年全縣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基本原則、調控目標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施策、重點治理,保障民生、穩定預期”的原則,把穩定價格總水平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圍繞“促生產、暢流通、增儲備、建機制、保民生”,綜合運用多種調控手段,全面加強價格調控監管,審慎推進價格改革,不斷強化價格服務,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營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二)基本原則
1.必要調控的原則。突出社會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兼顧效率與公平,對市場價格進行必要調控。
2.適度干預的原則。政府采取經濟、法律的手段平抑和穩定市場物價,適時采取適度價格干預措施,綜合應用各種手段,共同調控市場價格。
3.依法管理的原則。以法律為依據,嚴厲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4.行政引導的原則。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通過預測物價運行趨勢、提供商品供求信息、調查研究報告、宣傳價格政策、公開成本監審報告、曝光價格違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導規范市場價格行為。
5.社會監督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種商會、行業協會、工會和其它中介組織的作用,教育、監督、約束經營者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完善自律機制。
(三)調控目標
通過采取綜合調控措施,力爭使2012年全縣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3.5%左右。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加強市場監管
1.加強價格調控監管。物價部門要重點加強對群眾生活必需品、農資、能源、災后重建物資等主要商品的價格監測和巡查,及時預警信息。完善價格監測報告制度,每月對價格運行情況及走勢進行分析,形成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根據市場價格走勢,分品種制定價格調控預案和應急價格監測預案,防止價格異常波動,必要時按照相關程序,依法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確保群眾生活穩定。
2.加強民生價費監管。繼續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和規范,重點規范涉企收費、社團組織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降低部分偏高的收費標準,對重新規范后的收費項目、標準向社會公布,強化社會監督。認真落實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各項收費減免政策,加強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監管。穩定高中學費、住宿費標準,規范幼兒園、民辦學校收費行為。繼續推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要進一步完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規范醫療服務收費行為,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醫藥價格。搞好房地產市場價格動態監測分析和報告制度。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認真落實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制度。加強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合理確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3.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要從源頭上加強管理,建立嚴密的食品監管網絡,對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儲運、銷售等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管,特別是加強餐飲業和副食品標準體系建設,定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確保食品安全。
(二)保障市場供應及群眾生活
4.加大對農業生產的扶持力度。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各項糧食扶持政策和支農惠農政策,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千方百計地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努力提高單產,穩步提高全縣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農牧部門要借助省上“隴南市新建萬畝露地蔬菜基地”項目的實施,全力抓好新菜田建設和山區蔬菜點建設。要積極爭取蔬菜生產以獎代補資金,用于我縣蔬菜種苗培育及大棚建設。要加大涉農價格和收費監管,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充分調動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5.加強農產品儲備供應。糧食部門要加強糧食調運,做好地方糧食儲備,加強庫存監管,確保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商務部門要加大對面粉、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貨源組織力度,指導企業有序增加商業庫存和商品投放量,努力保障市場供應。
6.降低農產品流通環節成本。交通運輸部門要全面落實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通行費政策,確?!熬G色通道”暢通。要積極開展“農超對接”工作,切實規范和降低農貿市場攤位費、超市進場費。大力整頓治理農產品流通環節價格和收費秩序,促使農產品價格上漲的利益更多地向農民傾斜。
7.保障煤、電、油、化肥正常供應。發改、工信、金融、電力、供銷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煤、電、油、化肥的保障供應工作。全力組織做好煤炭調運工作,搞好運力銜接,確保冬春季用煤供應。要加強調度,確保城鄉居民生活正常電力供應。采取多種措施,增加汽、柴油供應和儲備,保障市場需求。積極建立和完善化肥淡季儲備制度,落實化肥淡季儲備政策和計劃安排,擴充儲備品種,擴大儲備規模,增加儲備貸款貼息,落實儲備任務,保障化肥的充足供應。
8.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生活。民政部門要在落實現行低收入群體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項援助措施的基礎上,努力建立長期有效的低收入群體生活補貼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規定時期內超過規定上漲幅度時,啟動聯動機制,對低收入群體發放臨時物價補貼,確保其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人社部門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到位。教育部門要督促做好各類學校食堂飯菜價格穩定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流通中間環節,降低采購成本,確保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和質量穩定。
(三)規范整頓市場秩序
9.規范市場價格秩序。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加大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組織開展涉農收費、涉企收費、教育收費、集貿市場收費、醫藥價格、農資價格等價費檢查,重點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的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渠道、惡意囤積的行為;惡意炒作農產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價格違法案件一經查實,要依法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并公開予以曝光。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作用,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10.規范農產品市場經營秩序。加強對糧食收購企業的資格審核,對已取得收購資格但不再符合條件或不履行規定義務的,要視情節暫?;蛉∠涫召徺Y格。加強對糧食收購資金的監督,對未取得收購資格的企業,不得發放糧食收購資金貸款;對己取得收購資格的要按照核定的最高庫存量限定標準,設定企業授信限額,做到貸款發放和收購計劃協調一致。加強種子、化肥、農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市場管理,堅決查處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減料等欺詐行為,維護正常的農產品市場秩序。
(四)推進價格改革
11.審慎推進價格改革。加強對石油液化氣價格的監管,嚴格執行石油液化氣流通環節的差率控制政策,穩定液化氣價格。要加強水資源費的征收管理工作,確保水資源費應收盡收。進一步完善農業用水價格政策,推進農業用水綜合改革,穩步推進水價調整成本公開試點工作。加大環保收費改革力度,全面落實省上關于改進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的各項政策措施。
(五)優化價格服務
12.加強成本監審和價格鑒證。嚴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制度,加強對主要農產品生產成本情況調查,重點開展定調價前的成本監審工作,提高定價科學性。積極做好定期成本監審工作,完善壟斷行業成本監審機制,依法開展教育、醫療、供水、電力等定期成本監審工作,建立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物業管理、大型醫療設備檢查定期成本監審制度。積極開展我縣名優特新產品成本調查和農村熱點價費情況調查,繼續做好農產品和重要工業品成本調查分析。進一步拓寬價格鑒定認證工作領域,切實做好涉案財物價格鑒定工作。
13.繼續推進“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繼續推進價格服務進學校、進醫院、進農戶、進社區、進景點、進企業、進商場的“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全面落實價費公示制度,健全和完善價格監督服務網絡體系。進一步發揮好價格社會監督組織、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加強價格誠信建設,開展價格誠信單位創建工作,不斷提升價格服務水平。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加強價格調控監管作為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統一協調、齊抓共管,切實保障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要研究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增強政府平抑市場物價的手段和能力。縣政府建立物價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縣政府副縣長薛統為召集人,發改、物價、監察、財政、民政、商務、工商、人社、教育、公安、交通、工信、農牧、質監、食品藥品、糧食、供銷、統計、金融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加強部門間的溝通交流和協調統一,統籌做好全縣穩定市場價格的各項工作。
(二)靠實工作責任
各鄉鎮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緊緊圍繞當前價格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制定工作措施,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職責要求,健全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h政府已把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物價工作納入今年目標責任考核,對不落實、不執行中央及省市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及有關工作要求的,或組織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強化監督檢查
全縣物價監管工作由縣政府統一組織,縣物價局牽頭,縣監察、商務、工商、財政、農牧等相關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全縣穩定市場價格、保障民生工作進行督察指導。各鄉鎮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加強配合,共同做好市場管理工作,確保市場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四)注重輿論引導
要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政府在扶持生產發展、改善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導社會各方面客觀看待價格波動的影響,理性對待市場價格變化。各有關部門要督促告誡相關生產和經營者嚴格執行價格法規政策,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要定期在新聞媒體重要商品信息,穩定社會消費預期。要對市場上出現的異常波動和涉嫌不正當價格行為,及時調查處理,并公布處理結果,防止因市場心理恐慌引發搶購、斷供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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