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縣企業用工服務意見
時間:2022-05-20 0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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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多渠道擴大就業,緩解轄區企業“用工難”問題,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施應急補貼政策。
(一)外出招聘補貼政策。對參加我區組織外出招聘活動的企業,實施外出招聘補貼政策:⑴給予企業不超過2名招聘人員的交通費和食宿費用補貼。招聘地點可以是勞務協作地,也可以由企業自行選定。⑵所引進的初次來務工人員,按其到路費(以火車票硬座和普通長途車票標準計算)給予補貼。⑶給予勞務輸出當地協作方每人200元的協作費用(按實際引進來務工人數計算)。
(二)培訓生活補貼政策。為調動務工人員提高自身職業技能的積極性,促進務工人員與崗位需求的對接,給予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務工人員每人200元培訓生活補貼。
(三)職業介紹補貼政策。職業中介、培訓機構、職業技術院校、外地駐辦、外地招聘實體等相關機構,事前向區就業管理中心進行方案報備審核,為企業應急輸送初次來務工人員每批次10人以上(含10人),給予每人200元職業介紹補貼。
二、實施長效勞務協作激勵政策。
實施積極有效激勵政策,開展訂單式培訓,推動地方政府、培訓機構、職業技術院校、職業中介機構、企業之間主動加強聯系,構筑更為通暢有效的協作平臺,形成共同做好引進務工人員的合力。
(一)企業新增崗位聘用外地員工補貼政策。企業年度新增崗位聘用外地初次來務工人員,給予每人200元聘用外地員工補貼。
(二)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院校生源輸送補貼政策。院校以訂單式培訓或定向培養等方式,向單個企業輸送50名以上或全年向多個企業輸送500名以上,給予每名學生200元生源輸送補貼。
(三)職業介紹補貼政策。職業中介、培訓機構、職業技術院校、外地駐辦、外地招聘實體等相關機構,事前向區就業管理中心進行方案報備審核,單次為企業輸送初次來務工人員30人以上(含30人),給予每人200元職業介紹補貼。
三、創建和諧良好的用工環境。
(一)積極引導企業調整產品結構,通過技術革新,提高生產效率。
(二)加強對企業引進務工人員工作的跟蹤指導。強化用工情況的督查監管,并引導企業加強人文關懷,改善生產條件,提高福利待遇構建和和諧勞動關系。
(三)加強與協作地政府合作。在當地舉辦“企業專場招聘會”和“歡迎你-來務工推介會”等活動,增強我區勞動力市場的吸引力,增加勞動力供給總量。
(四)努力降低企業用工成本。企業招聘區村改居富余勞動力,并以本市城鎮居民標準繳交社會保險費的,城鄉社保繳交差額部分給予差額補貼,企業每年結算一次。
四、構筑形式多樣的用工服務平臺。
(一)加強用工服務信息平臺軟硬件建設。根據形勢的需要,及時升級人力資源網,發揮遠程視頻招聘系統的優勢,提高招聘效率;“短信求職通”項目以公益性、便捷性和實用性為主,改變以前收費運作模式,通過政府購買,免費向企業提供信息功能。
(二)舉辦形式多樣廣場招聘會。在繼續辦好每周末明發商業廣場公益性招聘會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區、街道、社區各級勞動保障工作人員作用,舉辦節日專場、崗位專場、招聘對象專場、行業專場、聯合主題專場等各種主題鮮明的招聘會,提高該勞務對接平臺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加強公共職介服務機構建設。加強區職業介紹所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化水平。要創造條件,通過資產置換等方式,改善軟硬件條件,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努力培養適應企業需求的職業技能人才。
五、附則
(一)以上企業是指稅收繳交在區的企業;初次來務工人員是指未在市勞動力市場管理系統進行用工報備、未在繳交社會保險的非籍人員。
(二)實施應急補貼政策企業專指出現階段性用工缺口30人以上(含30人)的企業。
(三)以上各種補貼所需經費按區、街財政分成比例承擔。享受補貼條件:務工人員(或學生)與企業簽定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企業工作半年以上,并繳交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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