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餐飲業污染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5 0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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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餐飲業污染實施方案

為加強對我市餐飲業的污染治理,防治環境污染,改善全市各族市民群眾的居住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將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監督執法有機結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加強對城區范圍內賓館、飯店、餐廳、食堂、食品加工場所等餐飲場所和行業(以下統稱餐飲業)的監督管理,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形成餐飲業規范經營機制,控制餐飲業環境污染。重點整治餐飲業中存在的突出環境污染問題,逐步提高我市餐飲業污染治理水平。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餐飲業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市餐飲業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四、工作安排

自20**年11月起用1個月的時間,由各區(縣)環保部門對全市范圍內餐飲業進行摸底調查,建立餐飲業臺帳,統計餐飲業基本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環評手續辦理情況。對未辦理環評手續和排污設施不完善的餐飲業進行詳細的分類統計,并將統計結果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區兩級環境保護部門按照權限劃分,在詳細調查的基礎上,對餐飲業的環境保護實施監督管理,定期開展餐飲業整治工作。

(一)重點整治階段(20**年11月—2008年4月)。

對新建的餐飲業經營場所,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把關,對具備環評手續并按要求完成建設的,實施規范管理;對沒有環評手續屬違法建設的,根據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達標的不得營業。

(二)普查實施階段(2008年4月—2008年6月)。

加強對現有餐飲業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責令所有餐飲業必須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裝置,禁止原煤散燒,加大對違法排放污水、油煙和存在噪聲污染行為的查處力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08年7月)。

各有關部門要對本單位開展餐飲業環境污染整治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并提出今后工作計劃,于2008年7月30日前將書面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主要治理措施

(一)加大對現有餐飲業的監督檢查力度。

對已在居民住宅樓底層營業并排放污水、油煙和存在噪聲污染的餐飲業,以及在鄰近居民區臨街的商住樓底層商鋪營業的餐飲業,應按照以下標準整改:

1.具備油煙凈化設施、排煙通道,污水排放設施,并保證操作期間正常運行;

2.經營場所符合《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3.安全使用管道燃氣、液化氣和電能等清潔能源;

4.排放的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5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6.規劃布局和建設符合城市規劃、市容市貌管理的有關要求。

(二)嚴格規范餐飲業露天燒烤經營。

餐飲業從事露天燒烤應在規定的地點或者區域內,并使用清潔能源。逐步取締在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新市區、水磨溝區四個中心城區進行露天燒烤的行為,將露天燒烤引導至室內進行,并采取防治油煙污染的措施。

(三)完善現有餐飲業環保手續。

對符合環保要求,已取得規劃、建設、衛生、工商等部門有關手續的,必須到環保部門辦理環保手續。對在審批過程中涉及到重大環境權益的餐飲業項目,應通過公告或者聽證會等形式征求項目所在地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四)嚴格新建餐飲業的環境管理。

1.對餐飲業進行合理規劃,在確定的經營區域內實施集中布局,嚴禁未經批準將居民樓改造后從事餐飲業。

2.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業建設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污染防治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并經環境保護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或未通過竣工驗收的不得營業。

六、工作分工

(一)環保部門要加大對餐飲業的監管力度,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對居民環境造成污染或危害、居民反映強烈的餐飲業,應責令依法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者經整改仍不符合規定的,環保部門可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同意,責令其停業。公安、工商、規劃、建設、衛生、行政執法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同環保部門,對餐飲業的環境保護實施監督。

(二)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相關環保法律、法規,嚴把規劃和項目審批關,落實環保一票否決權,要求轄區內餐飲業建設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

(三)工商部門要認真做好餐飲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工作,取締無照經營行為。配合環保部門進一步落實餐飲業污染防治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要求。

(四)衛生監督部門要嚴把衛生許可關,督促餐飲業從業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有效整改,并負責牽頭組織有關執法部門開展綜合整治工作。

(五)市政市容部門負責加強對餐廚垃圾的處置監管,市餐廚垃圾綜合處置中心具體負責餐廚垃圾(包括廢棄食用油脂)的收運、處置,要求密閉、定點存放,日產日清;對不按規定處置餐廚垃圾的行為,責令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行政綜合執法部門負責規范餐飲業在中心城區內的露天燒烤行為。

(七)市人民政府新聞辦負責組織新聞單位做好餐飲業污染治理工作的新聞報道和輿論監督。

七、具體要求

(一)加強宣傳動員,形成強大聲勢。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全面營造全市餐飲業污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搞好協同配合,實行綜合整治。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協同配合,齊抓共管,使餐飲業污染治理工作順利開展。